我国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设计与政策效应预测——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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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均衡理论模型和应用

一般均衡理论模型和应用
定性与唯一 性的证明.存在性是通过布劳威尔不动点定理完 成的.布劳威尔不动点定理说明,一个闭的,有 界的凸集的连续自映射有一个不动点.(詹姆 斯M亨德森,理查德E匡特,《中级微观经济理 亨德森,理查德 匡特,《 论数学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一般均 论数学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一般均 衡的不动点是一种多市场均衡的价格集合.由于 一般均衡分析反映了所有市场相互联系的性质, 所以但凡有一个市场失衡,则全部市场失衡,只 有经过所有市场的调整,才可达到一般均衡.一 般均衡的静态稳定性条件称为希克斯条件,动态 稳定性可参照微分方程组动力系统的均衡平稳性 研究.大多数存在性证明表明,多市场系统有一 个或多个均衡点.惟一性证明表明,满足存在性 证明的系统亚组有惟一的均衡点.
第二部分 一般均衡理论
一般均衡理论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魁奈的" 一般均衡理论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魁奈的"经济 表".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图式"则将"经济 .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图式"则将" 表"所描述的"静止状态"的简单再生产扩展为 所描述的"静止状态" "扩大再生产".(朱绍文,俞品根,《现代西 扩大再生产".(朱绍文,俞品根,《 方微观经济分析》,商务印书馆,1996)一般均 方微观经济分析》,商务印书馆,1996)一般均 衡模型首次是由瓦尔拉斯(1954)提出.存在性 衡模型首次是由瓦尔拉斯(1954)提出.存在性 的更为一般的处理由门肯兹(1954),阿罗和德 的更为一般的处理由门肯兹(1954),阿罗和德 布鲁(1954)给出.权威性的现代处理属于德布 布鲁(1954)给出.权威性的现代处理属于德布 鲁(1959),阿罗和哈恩(1971).(哈尔 鲁(1959),阿罗和哈恩(1971).(哈尔瓦 里安,《 里安,《Microecoomic Anallysi》(Third Anallysi》 Edition),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 Edition),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

增值税率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率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率的计算公式增值税是一种按照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

在全球范围内,增值税已经成为了大多数国家的主要税收方式之一。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影响着他们的财务成本和税务负担。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增值税率的计算公式,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率的计算公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般税率和简易税率。

一般税率是指适用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税率,而简易税率则是指适用于特定行业或特定商品的税率。

在国际上,一般税率通常在10%至25%之间,而简易税率则在5%至15%之间。

在中国,增值税率分为三档,分别是17%、11%和6%。

下面我们将分别介绍一般税率和简易税率的计算公式。

一般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增值税额 = 销售额×税率。

其中,销售额是指企业或个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总额,税率是指适用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增值税率。

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计算出增值税的金额。

举个例子,如果某企业的销售额为10,000元,增值税率为17%,那么增值税额就等于10,000 × 17% = 1,700元。

这样,企业就可以根据销售额和增值税率来计算出应交的增值税额。

简易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增值税额 = 销售额×税率×简易计税率。

其中,简易计税率是指适用于特定行业或特定商品的简易税率。

这个公式相对复杂一些,因为它需要考虑到简易计税率的影响。

举个例子,如果某企业的销售额为10,000元,增值税率为11%,简易计税率为3%,那么增值税额就等于10,000× 11% × 3% = 330元。

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更精确地计算出特定行业或特定商品的增值税额。

除了以上的计算公式,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对于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和金融保险等行业,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一些国家还会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实行免税政策或减免税政策,这也会对增值税的计算产生影响。

税法第5版曹越 引例及习题答案

税法第5版曹越 引例及习题答案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本章重点】1 .税法原则2 .税法的分类3 .税收收入划分【引例】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思考】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的试点体现了什么税法原则?【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习题】1 .【单选题】下列关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的说法,错误的是()oA.课税对象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B.课税对象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C计税依据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对目的物计算税款的依据和标准D.课税对象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计税依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答案】D【解析】税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计税依据(税基)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2 .【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D.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答案】ABCD【解析】以上四个选项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均是正确的表述。

3 .【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税收法律级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增值税改革的财政经济效应研究

增值税改革的财政经济效应研究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2019年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 号,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主要包括如下几条内容:第一,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第二,调整出口退税率,原出口退税率为16% 的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第三,购进不动产的进项税额由两年分期抵扣改为一年全部抵扣。

第四,允许主营业务为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的纳税人对其自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加计抵减。

第五,《公告》还规定了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等内容(下文将此次改革简称为“深化增值税改革”)。

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也是近年来我国改革力度最大、改革频率最高的税种,因此,研究增值税改革的财政经济效应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

梳理现有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现有文献对增值税改革的评估主要使用了两类方法,其中一类是投入产出法与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另外一类是计量经济模型。

相比之下,投入产出法与CGE模型的优势在于可以对政策进行事前评估,而计量经济模型则需要改革推进一段时间并形成数据积累,因此,计量经济模型往往是事后评估而且对数据要求更高。

我国运用计量经济模型进行研究的代表性文献主要有:陈晓光(2013)研究了增值税有效税率差异所带来的效率损失,证明了增值税税率差异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进而指出我国在后续的增值税改革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减少增值税的税率档次;陈钊等(2016)利用2008~2014年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结合双重差分模型证明了营改增对制造业的主辅分离以及服务业的营业收入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在投入产出法与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方面,田志伟等(2013)通过构建我国税收的CGE模型分析了营改增对我国行业税负的影响,发现营改增对行业短期税负与长期税负的影响并不一致,即使营改增中短期税负下降的行业,其长期税负亦有可能上升;田志伟等(2014)使用CGE模型基于动态视角研究了增值税“1+7”扩围在不同阶段的经济效应,结果显示增值税“1+7”扩围在短期内能够明显带动我国经济增长,但长期经济增长速度受增值税“1+7”扩围的影响有限;胡怡建等(2016)将投入产出法与CGE 模型结合,测算了我国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以及生活性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的财政经济效应;刘元生等(2019)建立了一个投入产出网络的一般均衡宏观经济模型,阐述了增值税减税对经济影响的传导路径,并进一步评估了不同改革方案的经济效应。

财政学增值税计算公式(3篇)

财政学增值税计算公式(3篇)

第1篇一、引言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简称VAT)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

在我国,增值税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税收体系中的核心税种。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增值税理论和实践的基础,对于理解和运用增值税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并探讨其在财政学中的应用。

二、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1. 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各个环节中,按照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其核心思想是只对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避免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多次征税,从而减轻税负。

2. 特点(1)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税负由消费者最终承担;(2)增值税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即纳税人可以抵扣购进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税款;(3)增值税具有链条式税收抵扣功能,有利于防止重复征税;(4)增值税税负相对稳定,有利于税收政策的调整。

三、增值税计算公式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销售额× 税率 - 进项税额其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税率是指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商品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税款。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销售额× 征收率其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率是指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

3. 增值税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出口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税率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是指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税率是指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

四、增值税计算公式的应用1. 财政收入预测增值税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计算公式在财政收入预测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增值税计算公式的运用,可以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增值税收入,为政府制定财政政策提供依据。

2. 税收政策研究增值税计算公式的应用有助于税收政策研究。

通过对不同税率、征收率等因素的分析,可以研究增值税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为税收政策的调整提供理论依据。

简并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对增值税收入影响的测算

简并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对增值税收入影响的测算

作者: 田志伟[1];孔庆凯[2];王再堂[3]
作者机构: [1]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2]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3]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出版物刊名: 税务研究
页码: 26-30页
年卷期: 2018年 第8期
主题词: 增值税;税率简并;税率结构;投入产出表
摘要:全面推开营改增以来,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过多带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确有简并优化的必要。

本文基于投入产出表数据,构建了一个税制模拟模型,深入分析了增值税收入的来源,测算了税率变动对增值税收入产生的影响。

据此,本文提出了简并增值税税率的几种方案,并测算了实施各方案对增值税收入的影响额度。

人民大2024蔡昌税收筹划:理论、实务与案例(第4版)PPT第十一章

人民大2024蔡昌税收筹划:理论、实务与案例(第4版)PPT第十一章
作为货物交易行为缴纳增值税;对货物性质的固定资产转让应缴纳增值税。 转让企业股权,不缴纳增值税。
3.把资产交易转变为产权交易,就可以实现资产、负债的打包出售,而规 避资产转让环节的流转税,达到了利用并购重组筹划节税的目的。
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
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
1、股权的性质界定: 2、股权是财产吗? 3、股权转让缴纳流转税吗?
(三)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的税收筹划
2.权益联合法
仅适用于发行普通股票换取被兼并公司的普通股。参与合并的各公司 资产、负债都以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购公司支付的并购价格等于目标公司 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存在商誉的确定、摊销和资产升值折旧问题,所以 没有对并购企业未来收益减少的影响。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以及股票交换 式并购采用此种会计处理方法。
(二)选择并购出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对企业或其股东的投资行为所得征税,通常以纳税人当期 的实际收益为税基;对于没有实际收到现金红利的投资收益,不予征税。
并购按出资方式可分为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 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股票换取股票式并购。
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也称为“股权置换式并购”,这种模式在整个资 本运作过程中,没有出现现金流,也没有实现资本收益,因而这一过程是 免税的。
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
股权转让缴纳所得税吗?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 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 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
际情况。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且无正当理由的, 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 净资产份额核定。——国税函[2009]285号文

财政学增值税计算(3篇)

财政学增值税计算(3篇)

第1篇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简称VAT)是一种以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种。

它是一种消费税,由生产或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各个环节分别按照其增值额缴纳。

增值税具有税收中性、链条式征税、发票扣税等特点,是现代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财政学的视角出发,探讨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及其在经济中的作用。

一、增值税的基本原理1.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额,即生产或销售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部分。

增值额是指企业在生产或销售过程中,从外购商品或服务中购入的投入价值(进项税额)与销售商品或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价值(销项税额)之差。

2.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 税率;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购入商品或接受服务所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购入额× 税率。

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1. 普通计税方法普通计税方法是指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按照销售额全额乘以税率的方法计算销项税额,然后减去进项税额,得出应纳税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大多数企业。

2. 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是指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按照销售额的3%或5%的固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些特定行业和业务类型的企业。

3. 零税率方法零税率方法是指企业在出口商品或服务时,按照零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出口企业,有助于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4. 免税方法免税方法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免予缴纳增值税。

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特定行业和业务类型的企业,如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社会服务等。

三、增值税计算在经济中的作用1. 调节经济结构增值税通过链条式征税,使税收负担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逐步传递,有助于调节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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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及文献综述2012年营改增之后,我国增值税税率由17%、13%两档变为17%、13%、11%和6%四档。

过多的税率档次扭曲了税款抵扣链条,导致“高征低扣”“低征高扣”以及税率混淆等税负不公现象,同时也增大了税收征纳成本。

2017年7月1日,我国将13%税率项目并入11%税率,增值税税率由四档简并为三档。

2018年、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明确表示要研究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增值税税率简并成为下一步增值税改革的重要任务。

2019年我国将16%、10%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至13%、9%,仍维持三档税率格局,但缩小了税率间的落差,为税率简并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国际上看,2017年全球162个征收增值税的国家(地区)中,有75个设置一档税率,50个设置两档税率,其余设置三档或三档以上税率,实行一档和两档税率的占比达到77%。

因此,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背景下,研究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税率简并方案,同时兼顾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对完善我国增值税制度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Tait(1988)、Ebrill 等(2001)、Bird 等(2007)、OECD(2014)讨论了不同环境背景下的增值税税率设计问题,指出增值税的本质是中性的,实行单一税率是最优税率模式,不得已需要采取多档税率,宜尽可能减少税率档次。

梁季(2014)建议我国采用“1档基本税率+1档优惠税率”的税率模式。

朱为群等(2016)提出12%左右的统一税率是我国增值税税率简并的终极改革目标。

史明霞等(2016)、万莹(2018)、田志伟等(2018)分别从产业结构效应、收入分配效应、财政收入效应等不同侧面探讨了我国增值税税率简并的方案设计。

本文基于CGE模型,对六大类代表性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的税收收入效应、经济效应、福利效应进行模拟测算,并结合CHIP 2013城乡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数据,测算各税率简并方案下的收入分配效应。

二、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设计营改增之后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的增多具有鲜明的政策过渡特征。

在近两年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政策后,由于多档税率并存,各行业增值税进销项税率变动不一致,导致部分企业未能享受减税红利。

为减少税制扭曲,必须适时简并税率。

国际社会增值税税率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课税历史悠久的欧洲国家为代表的复合税率模式,即“基本税率+低税率”;二是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新开征增值税的亚太地区为代表的单一税率模式。

短期看,国务院已明确将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长期看,鉴于简化税率的国际趋势,我国可考虑单一税率模式的可行性。

我国现行增值税13%的基本税率与世界平均水平比较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但与周边国家相比,仍相对偏高。

2019年世界各国增值税基本税率平均值为15.56%,但亚太地区国家增值税基本税率平均值为10.06%。

因此,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借着简并税率的契机进一步降低我国增值税税率水平,既符合区域增值税发展趋势,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必然要求。

综合以上两点,在2019年13%、9%和6%三档税率的基础上,本文设计了两大类共30种具有代表性的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见表1)。

(一)单一税率模式所有行业适用单一税率。

该单一税率在方案1下为13%,在方案2~5下依次下调1个百分点至9%。

(二)两档税率模式从各国实践看,出于社会公平原因,大部分国家对食品、药品、医疗、教育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生活必需品,通常会设置一档低税率,即采取“基本税率+低税率”的两档税率模式。

考虑到我国自1984年正式开征增值税以来直到2012年营改增之前,一直实行两档税率制,因此,基于税制的连续性,以下简并方案均为两档税率模式。

1.两档就低模式。

增值税三档并两档的关键是如何处理现行三档税率中的中间档税率9%。

两档就低模式将现行9%税率项目全部并入6%。

方案1实行13%和6%两档税率;方案2至方案5保持6%低税率不变,依次将基本税率下调1个百分点。

2.两档就高模式。

两档就高模式与两档就低模式相反,是将现行9%税率项目全部并入13%。

各方案税率设置同上。

3.两档拆分模式Ⅰ(原增值税项目从低,营改增项目从高)。

现行9%税率项目分为两部分,原增值税低税率项目和营改增项目。

考虑到原增值税项目大多属于生活必需品,也是世界各国增值税低税率的首选,在本税率简并模式下将9%项目进行拆分,原增值税项目并入6%低税率,营改增项目并入13%基本税率。

各方案税率设置同上。

4.两档拆分模式Ⅱ(房地产业、电信业从高,其他从低)。

在本税率简并模式下依然将9%项目进行拆分,并在第四类简并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考虑到房地产业和电信业都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且利润率较高,本模式将营改增项目中的房地产业和基础电信业并入基本税率,剩余适用9%的服务业均并入6%低税率。

各方案税率设置同上。

5.两档拆分模式Ⅲ(房地产业从高,其他从低)。

考虑到电信服务已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而房地产业仍属于我国政府宏观调控的重点行业,本简并模式进一步将基础电信业纳入低档税率,仅将房地产业并入基本税率。

各方案税率设置同上。

三、理论模型、数据来源及相关指标说明本文参照田志伟等(2014)的营改增CGE模型,构建包含增值税抵扣机制的CGE模型,主要模块设定如下:(一)生产模块设定生产函数采用两层嵌套CES函数,如(1)式至(3)式所示。

其中,QA表示行业产量,下标a表示行业,QVA表示行业增加值,QINTA表示行业中间投入,α表示效率或规模参数,δ表示份额参数,ρ表示替代弹性。

其中,PVA表示增加值部分价格,PINTA表示中间投入品价格。

其中,PA表示行业价格,stock表示新增存货,tvad表示法定增值税税率,leiv表示增值税的征收率,tiq表示其他间接税税率。

式(3)含义为:销售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他生产税=中间投入成本-中间投入进项税额+增加值-固定资产投入进项税额。

其他模块采用标准CGE模块,不再赘述。

(二)宏观闭合条件:凯恩斯闭合宏观闭合是构建一般均衡模型的必要条件。

常用的宏观闭合包括古典闭合、凯恩斯闭合和约翰逊闭合等。

每种闭合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宏观经济状况。

鉴于凯恩斯闭合更符合我国劳动力市场具有大量剩余劳动力、有效需求不足的实际情况,本文采用凯恩斯闭合。

(三)SAM表编制及数据来源社会核算矩阵(Social Accounting Matrix,SAM)表是CGE模型运行的数据基础。

本文以2017年投入产出表为基础,依据《中国财政年鉴》(2018)、《中国税务年鉴》(2018)和《中国统计年鉴》(2018~2019)中的相关数据,编制了2017年SAM表,并采用适时修正法(Biproportional Scaling Method,RAS)调平。

模型中使用到的参数,一部分基于SAM 2017表数据,通过GAMS 24.7软件运行增值税CGE模型校准得出;另一部分取之于全球贸易分析模型数据库(GlobalTrade Analysis Project,GTAP)。

(四)相关指标说明以2019年4月1日增值税制度下各变量值为基期,运用CGE模型测算2019年4月1日增值税各税率简并方案下的税收收入、GDP、物价、消费、就业、投资、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等价性变化(Equivalent Variation,EV)和超额负担(Excess Burden,EB)。

其中,社会福利效应通过EV和EB衡量,EV和EB越大,社会福利水平越低。

以税率简并前后各项指标的变化率衡量各税率简并方案的税收收入效应、经济效应、收入分配效应及福利效应。

若上述指标变化率大于0,表明该指标相对基期上升;反之则下降。

其中,收入分配效应的测算基于CHIP (2013)居民家庭收入微观数据。

四、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效应测算(一)税收收入效应各税率简并方案的税收收入效应测算结果见表2(略)。

1.单一税率模式下的税收收入效应。

与基期相比,方案1至方案5的税收收入效应体现为:(1)增值税收入均大于基期,但增幅随税率下调而下降;(2)其他间接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先降低后持续增加;(3)税收总收入变化率均大于0,但增幅随税率下调而下降。

税收总收入均大于基期,部分原因是单一税率模式下原低税率项目的适用税率提高,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减税带来的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税基增加。

2.两档税率模式下的税收收入效应。

与基期相比,两档税率模式下不同税率简并方案的税收收入效应略有不同。

(1)两档就低方案。

从方案1到方案5,增值税收入均小于基期,且增值税收入随税率的下调而减少。

其他间接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收入随增值税税率的下调均呈稳步增长趋势。

依据增值税收入减少额是否超过其他各税的收入增加额,可以看出,各简并方案下的税收总收入均随着税率下调先降低后持续增长。

税率下调反而带来税收总收入增长的原因是,增值税作为商品价格的一部分,税率下降使商品价格下降,从而促进消费和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相应地,所得税和其他间接税有所增加,从而带动税收总收入增加。

(2)两档就高方案。

从方案1到方案5,增值税收入先大于基期后小于基期,且增值税收入随税率的下调而减少。

当增值税税率下调至“9%+6%”时,增值税收入小于基期,其他间接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税收入随增值税税率的下调而稳步增长。

增值税收入和其他各税收入增减相抵后,税收总收入在各简并方案下均大于基期,且随着税率下调,税收总收入增幅逐渐扩大。

(3)三种两档拆分模式下的税收收入效应与两档就高模式相似,不再赘述。

(二)经济效应各税率简并方案的经济效应测算结果见表3(略)。

1. 单一税率模式下的经济效应。

与基期相比,方案1至方案5的经济效应体现为:(1)GDP、消费、就业和投资随税率变化先降低后持续上升;(2)CPI 随税率变化先大于基期后小于基期。

可见,增值税税率下调会减少税收对经济的扭曲,拉动GDP、消费、就业和投资增长,同时降低商品价格水平。

2.两档税率模式下的经济效应。

(1)与基期相比,两档就低模式下,从方案1到方案5,GDP、消费、就业和投资均随税率下调而稳步上升,CPI随税率下调而稳步下降,各项经济指标全面向好。

(2)与基期相比,两档就高模式和三种两档拆分模式下,随着税率的下调,GDP、消费、就业先小于基期后大于基期,CPI先大于基期后小于基期,各项经济指标均在“9%+6%”方案下达到最优。

(三)收入分配效应各税率简并方案的收入分配效应测算结果见表4(略)。

1.单一税率模式下的收入分配效应。

与基期相比,方案1至方案5的收入分配效应体现为:(1)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均随税率下调先降低后持续上升,当税率下调至9%时增幅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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