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

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
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

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

本文介绍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一系列相关内容,开征房地产税是房地产税制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它的开征需要达到和完成设计者赋予它自身的特殊的目的和功能。开征房地产税是房地产税制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它的开征需要达到和完成设计者赋予它自身的特殊的目的和功能。在调节贫富差距,规范财产税制度,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要发挥积极的作用。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开征房地产税是缩小贫富差距,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

财产税是通过对高收入者多征收,对低收入者少征或者不征税,以调节富裕阶层财富为主的税种,其目标是通过对社会财产的征税,缩小贫富差距。房地产税是对纳税人不动产的征税,对富人的财产和收入起着调节作用,因为房地产价值越高的人,交税越多。通过设置免征额,对一般家庭和贫穷家庭只征收比较少量的税甚至不征税。通过房地产税的这种有效的调控方式,有利于加强对富人财富的调节,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同时,也有利于优化房地产的资源配置,使占有房产较多的人,为减轻税收负担,必然主动出让部分房屋,这样就可以起到调节房产余缺的作用,促进房屋资源的优化配置。

2.开征房地产税是健全财产税体系,规范财产税制度的需要。

财产税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设置的税制,是一个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西方国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平均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而在我国,根本没有建立规范的财

产税制体系,财产税不仅税种单一,而且征税范围窄、税收规模也小。虽然从形式上看有两个税种: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其实,都是对房产的征税,只不过一个对内征收一个对外征收而已。这种税制结构既导致纳税人之间税负不平,又无法保障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基本需要,于是很多地方政府便依靠出卖土地使用权、在房地产各环节设置各种各样的收费,造成“以费挤税”、“费大于税”的现象。开征房地产税,一方面可以改变内外两种房产税制并存的状况,贯彻“简税制”的原则,规范财产制度,平衡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财产税制改革拓宽税基,增加财政收入。

3.开征房地产税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克服短视行为,为保证其长期收益而注重改善投资环境,从而为促进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从房地产税的角度看,涉及两种不同的土地管理方式:一种是城市土地采用批租形式;另外一种是,土地的初始交易基本不作限制,但是土地开发后,要定期进行评估,并征收房地产税。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采用的是批租制。在目前地方政府缺少稳定大宗税源的背景下,土地批租制往往导致地方政府为谋求政绩,从土地上“打主意”,低价征地、高价出让而滥用土地则往往导致地方政府过度批地,实际上是在花后届政府的钱,靠“寅吃卯粮”搞建设。而开征房地产税后,现在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将改为按年收取的“年租制”,在房地产开发环节的许多收费也将取消,改为在房地产保有阶段根据定期评估的房地产价值按年征收,这样有利于抑制政府的卖地积极性,从而将

土地财富合理分配到每一届政府、每一代人手中。同时,随着房地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主体性税种,地方政府也会因为受到激励而去优化投资环境,提升辖区内的繁荣程度,令房地产不断升值,同时也扩大自己的税源,使财产税收入与房地产升值同步,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4.开征房地产税是公平税负,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对房产征税实行内、外两套税制,这不仅造成税制复杂,增大征收成本,而且导致税负不公,影响企业的公平竞争,妨碍房地产业的发展。开征房地产税,把现行对房屋、土地征收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以及有关收费合并为房地产税,这样一方面可以建立统一的征收标准,改变目前内、外两套税制并存所造成的税负不公。另一方面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合理确定税收负担,降低开发成本,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5.开征房地产税可以合理利用土地,抑制“炒房”行为

房地产税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对闲置的土地和空置的房屋也要缴税。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房地产开发商节约使用土地,尽量减少土地闲置,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另一方面,通过对空置房屋征税,可以起到增加“炒房”者的成本,抑制炒房行为的发生,促进房地产资源的高效流动和充分利用。

6.开征房地产税,有利于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理顺城市资金运行渠道,降低金融风险。

摘要】房子作为商品,其使用价值是不变的,也就是说,不管房

子在谁手中,在哪里,在什么时候,它的自然属性就是为人们提供遮风避雨的地方,让人们在舒适的环境中得到休息,充分享受家庭伦理关系带来的快乐。

今年的房价,不是市场说了算,也不是开发商说了算,更不是任志强说了算,是政府说了算,它限购,任总说的话你可以不听,价格是发改委、计建委、房管局在限购。你就听政府的就行了,政府说稳中有降,它就会稳中有降,否则就是他说的和做的不一样了。

从试点城市看,征收房产税绝不是针对所有居民,甚至不是针对自住需求的,而是针对炒房的人和拥有超面积住房的人,这对普通居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在世界各国,房产税的征收目的一般是为了提供社区日常公共服务,包括学区教育、公共卫生、社区治安。住房面积越大,消耗的资源越多,所以拥有过多房产的人就应该通过缴纳房产税的方式支付更多的公共服务费。针对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有专家公开表示,说征收房产税是“劫富济贫”。这种观点难免会诱发民众对房产税的恐惧心理,还会为政府推广房产税带来阻力。

房子是有寿命的,无论居住还是空置,到一定期限都会倒掉,其使用价值就不复存在,房子的价值随之消失。要想让房子增值,就必须在使用寿命终结前卖出,当卖出价格高于购买价格及保有税费总和时,就有了利润,才能说这套房子带来了财富。因此,对渴望财富的人来说,关注的是房子的价值,用货币表达就是房价。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建筑材料的价格在不同地区相差无几,因

为差价大了,市场的价格机制就开始发挥作用,就会有人把建筑材料从价格低的地区运输到价格高的地区并从中获利。而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像普通商品那样可以运输,不能说北京房价高了,可以从其他地区运输一批房子到北京来销售。由此可见,房价高低主要是由房子所在的地理位置决定的。北京房价高,不是因为北京的房子好,而是因为房子坐落在北京。

大都市的房价远远高于一般城市,就是因为前者的公共投入大,商业、交通、教育、文化娱乐、医院、公园、体育馆等公共服务都是优良的、便捷的、充分的,这就给居民带来生活的便利与发展的机会。在渺无人烟的沙漠上建房子,白送也没人要,因为房子附近没有公共投入,所以不会有人去居住、去炒房。

公共投入的钱从哪里来?就是从税收中来,不管是直接纳税(如个人所得税),还是间接纳税(如消费税),这钱都是“取之于民”的。为此,各国政府都在房产交易时征收利润税,因为你买卖房产赚了钱,离不开公共投入和公共服务,所以当然要拿出点儿来“用之于民”。在住房保有期间,还要征收房产税,因为房子的价值与周围的公共投入有关。既然房子价值与公共投入密不可分,那么交纳房产税也理所当然。

再有,房子越多,空调、暖气、照明等能耗就越大,消耗更多的资源,造成更大的环境污染,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也越多,所以拥有过多房产的人就应该通过缴纳房产税的方式支付更多的公共服务费。所以,房产税也叫“得利税”。这绝对不能称为“劫富”。

有专家说征收房产税是增加老百姓的负担,让人更买不起房子。从中国征收房产税的试点城市看,征收房产税,绝不是针对所有居民,甚至不是针对把房子作为居所的人,而是针对炒房的人和拥有超面积住房的人,这对普通居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因为通过征收房产税,能逼迫房产投机者尽快释放囤积的住房,减少炒房资本投入,扩大住房市场供给,逼迫房价合理下调,受益的还是绝大多数百姓。因此,政府对超面积住房征收房产税,更谈不上“济贫”。

可见,让拥有过多房产的人缴纳房产税,能为社会提供更多资金,建设公共设施,发展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改善人民生活,体现了我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本质。

房产税应不应该推开,何时推开?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涉及中国税费制度的改革与地方公共财政的建设。房产税是政府最大的做空工具,投资者的收益将通过房产税成为政府的收入,是抑制房地产资本利得的重要工具。

重庆房产税征收规定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b61490726.html, 重庆房产税征收规定 房产税在我国现在是以试点的形式出现的,而在几个试点的城市里,重庆就是其中之一,也是最先开始征收房产税的。那么重庆市政府对房产税的征收做出了哪些方面的规定呢?如何才能保证房产税在重庆顺利征收呢?小编马上为您介绍。 一、房产税征收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

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三、房产税的征税税率 (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房地产各阶段税收

房地产各阶段税收政策房地产企业的特点:资金密集型企业,企业员工不多,资金需求大,产品生产周期长(经常跨年),单位产品的价值高,涉及政府管理部门较多,经营风险高,利润也大。 房地产行业涉及的地方税种多,内资企业要缴纳营业税(在房屋销售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房屋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房屋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国税和地税之分?地方教育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征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分别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在农村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率为3%,纳税人在农村的不征。),耕地占用税(在取得土地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占用耕地建房,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标准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计税面积(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适用税额(地方?)。)、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规定的扣减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部分、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其配套设施的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普通住房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没开始征收)(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销售房屋前的保有环节,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税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分土地等级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与卖房人签订售房合同,买卖双方按合同金额,适用产权转移书据

房地产税改革的政策背景(DOC)

房地产税改革的政策背景,也是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不合理,税收制度不完善 房地产领域的税种设置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流转和保有阶段。房产保有税是很多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体系存在“重开发和流转,轻保有”的问题。房地产开发、流转环节税目多、税负重,保有环节仅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整体税负偏轻。2012 年,我国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为47319 亿元,其中房产税为1372. 5 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541. 7 亿元,两者合计占比仅为6. 2%。与之相较,仅开发、流转环节的土地增值税与契税之和占比就达11. 8%,还未考虑涉房涉地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由此可见税负分布的不合理。另外,从微观的企业层面来看,开发环节的税负还是较高的。开发、流转环节税负畸重与保有环节税负畸轻并存的局面,致使房地产税负中的间接税比重偏高而直接税比重偏低,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加剧市场不平衡。(财产税是直接税,不可转嫁) 2.土地财政 数据提示:2013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显示,土地出让金收入决算数为39073亿元,是预算数的152.6%。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再创历史之最。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2013年全国财政决算情况,列出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的收入和支出等23张决算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下称“土地出让金收入”)在内的详细财政数据也一一出炉。 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在2011年达到3.1万亿元顶峰,2012年降至2.7万亿元,2013年再猛增1.2万亿元。 对此,财政部的解释是,主要是土地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增加较多。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再次回升。 3.地方财政收入缺失

当今中国应该征收房产税(1)

当今中国应该征收房产税 谢谢主席,谢谢对方辩友。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而非土地。判断应该不应该要从一个问题产生的背景而非其后果来看(后果受多种现实性因素影响,有其难预见性)。我方判断是否应该征收房产税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我国房产经济的健康发展。我方认为当今中国应该征收房产税,基于以下几点问题的考虑。 第一,中国房地产业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迅速发展,近年来更是出现畸形发展的局面。近几年我国房地产领域出现大量投机投资行为,部分投机者利用转卖房屋的巨额差价谋取暴利,导致房价一高再高,造成房地产泡沫经济严重,并加剧房产经济局势的不稳定。其次,投机投资者一人持有多套房产,导致住房空置增加,这无疑是对我国稀缺土地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一种浪费。 第二,根据2010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国家竞争力报告》显示,中国近20年的经济增长并非通过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来获得,而是消耗资源和扩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业膨胀发展的结果。国际上公认房地产业所占GDP的比重超过8%就会有泡沫经济产生。但以09年为例,我国房地产业所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18%,这大大超出了警戒线范围,其数值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由此可见,我国产业结构病态发展的局势亟待解决。 房产税是当前社会条件下解决此类问题的不二之选。 第一,房产税可挤压房产泡沫,改善房产市场的供求情况。房产作为一种消费品,其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税收是调节生产与分配的重要经济手段,通过征收房产税使囤积商品房者受到沉重的税收负担,促使投机者将部分房产转让。这就增加了房产市场的供给,缓解了当今中国房地产业供给不足的现状,有利于促进供需平衡,从而抑制房价虚高。由此可见,房产税对抑制房产投机,挤压房产泡沫有着极大的意义。同时,这也更精细更人性的保证了刚需购房人群的利益,提高了房屋的使用效益。 第二,房产税的实行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房产税的征收使投资性住房持有成本上升,投资回收期延长,投资的风险加大。当预期的收益率因房产税的征收逐渐向成本靠近时,大量的投资性企业就会退场房地产市场的角逐,减少投资性需求,从而改变我国经济主要由投资拉动而非消费带动的局面,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三,征收房产税可以促进土地财政向税收财政的转换。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热衷于卖地,通过土地财政维持公共服务。但从长远看,随着我国可供开发的房地产的减少,房屋保有量的增多,以房产税替代土地财政是大势所趋。这样看来,房产税的实施不但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一项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还可以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收结构。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当今中国应该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方法

房产税征收方法 房地产税法最快将于2017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通过,这是来自新华网的报道,你懂得。 不过在这之前,坊间传播的一个房地产税征收标准,震撼了律伴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家庭只有一套住房,免征房产税。 2、从2017年开始,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且人均面积(建筑面积)80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差额征收房产税,每年按当地市场行情评估后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3、家庭第三条住宅,每年按房屋价值的4%-5%征收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4、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5、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的规定; 6、所有商业地产,每年均按照租金收入的12%交房产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的除外。 备注:减除额,指的是房产税一般按照房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通常是房产价值的80%作为征税基数,减除额为20%。没有减除额,即按照房产价值的全部征税。 房地产税法的全面实施,还得在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之后才行。 按照上述标准,持有大量房产的朋友将会承担相当的税负成本,房价上涨收益将会被吞噬,投机行为会得到遏制。 房产税开征时间 专家表示,房产税开征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和房地产税实施。但并不意味着税法通过后就立刻实施。此前曾经中央曾经确立了房地产税收入划分问题,房地产税周围作为非土地收入,将全部划归地方政府作为重要补充,各地情况不同,会采取差别化处理。 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是前提 据公开报道,当前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已经完成,下一个目标是500个城市联网,这个时间表还没有确定。

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与完善开题报告

xxxxxxx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与完善 学院名称:xxx 专业班级:xxx 二班 学生学号:xxx 学生姓名:xxx 指导教师:xxx 开题报告时间:20XX年10月8日

关于我国房产税问题的研究 一、选题意义 (一)理论意义: 公共经济学将公共部门(政治及其附属机构)的功能定义为促进经济稳定,调整收入分配,优化资源配置。税收是促进公共部门职能的重要政策工具。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房产税有利于促进公共部门职能的实现,并体现了财产税的功能。房产税是提高收入的手段。房产税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税收,与来源的非流动的税收增长,税收直接,强大的地方的依附特性,可以在当地政府一起提供一个稳定的,足够的收入。房地产税是调整社会财富分配的杠杆。社会现实中,房地产具有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原因。而开征房产税,其价值越高,纳税人的房地产价值越大,面积越大,时间越长,房产税的缴纳越高。房产税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工具。在现实中,由于公共物品的存在、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竞争的不完善,市场资源的配置是无效的,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状态。公共经济学的任务就是寻找和发现那些能促进

帕累托的进步,并最终达到的目的。 (二)现实意义: 房产税的征收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的差距。在保留部分开征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所有房地产综合税的低收入家庭照顾,每一个成员的家庭到一定数额的救济,并设置了一些累进税率。房产税,可以缩小贫富差距,根据房地产价值征收,真正做到居者有其屋的和谐社会主义社会。 房产税的征收可以恢复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解决供需矛盾,房地产税开征,是在保有环节征收的。从供应方面的角度来看,房地产税的出台,房地产开发成本降低,增加销量,也许可以使房产商获得更大的利润。 房产税的征收能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这有利于地方政府提高资金效率,更负责辖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一、文献综述

上海市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

上海市房产税细则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实施房产税改革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致工作,密切配合,确保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顺利进行。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征收细则

房产税征收细则

新浪房产讯根据上海地方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显示,上海公布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出台,细则全文如下: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 二、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 (二)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三)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五)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文件、资料。 三、购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条所列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原件)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四、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额缴纳房产税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条(一)、(二)、(三)、(六)所列资料(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收齐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后,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当场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五、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应当由购房人本人办理。购房人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购房人代为办理。委托购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应当由同住人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六、年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房产税减免制度

房产税减免制度 一、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二、除本条例第五条(本编第一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三、除《条例》第五条(本编第一条)规定的以外,下列房产也免纳房产税: 1.单位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使用的房产; 2.经批准关闭、停产的企业在停产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 3.经有关部门鉴定,已停使用的毁损房屋和危险房屋; 4.经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地方税收政策优惠 四、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五、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高等学校举办的校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的房产及土地以及出租的房产及用地,均不属

于自用房产和土地的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六、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七、由人防部门出资建设并维护管理的地下人防设施,免征房产税。 八、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建设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受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严税。 九、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十、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我省对集贸市场用房已恢复征收房产税。 十一、对城镇内的集贸市场用房及其占地,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十二、军需工厂的房产,生产军品的免税;生产经营民

房地产税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房地产税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房地产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房地产息息相关的房地产税的开征,也一直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房地产税涉及面比较广且内容复杂,因此应该结合实际,对房地产税收体系进行结构性调整。 1 房地产税的概念、沿革房地产税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活动直接相关的税收,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我国直接与房地产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主要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五种。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相关税种有八个,所涉及的税种过多,税收情况复杂,并且存在着重复征税的问题。在建国以来,我国对税收活动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1950 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和《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其中包含房产税和地产税,在后期实践过程中把两者合并,形成城市房地产税。

所以,我国房地产税在1950 年最早开始征收。在1951 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又颁布了《城市房地产暂行条例》,规定对房产征收房产税,对土地征收地产税,对房价、地价不易划分的,征收房地产税,进而推动了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立。在经历社会主义改造和文革后,房地产税已名存实亡。 改革开放后,房地产税收制度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1986 年,国务院颁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随后又颁布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994 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已初步建立了起来,但因经验不足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结构不健全等。由于经济建设的需要,随后逐步取消了城市房地产税,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物业税就相当于房地产税,但由于各种原因,物业税的改革一直未能进行。随着经济的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税收法定原则”,并明晰了“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方向。在这一系列变革当中,房地产税的问题始终未得到合理地解决,而仍是依据1986 年的暂行条例来征收。房地产税始终没有以立法的形式出现,随着我国进入经济转型的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怎么 计算? 导读: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房产税,但很少有人对房产税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个人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多大?由于房产税尚未在全国推广,因此下文以重庆市的规定为例进行介绍。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房产税改革方案分析

房产税改革方案分析 ——基于房产税功能视角 摘要:从分析房产税的基本功能入手,挖掘现行房产税存在的弊端,指出了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对现已出台的四套改革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就改革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最后得出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案。关键词:房产税;功能;改革方案 在完善财税制度改革的背景下,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国家逐步搁浅征收物业税的想法,取而代之的是对现行房产税进行改革。中共中央明确把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纳入了今年制定的“十二五计划”,并初步出台了四套改革方案,预计不久的将来在某些城市进行试点实施。 一、房产税及房产税改革功能分析 (一)房产税内涵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现行产税设立于1986年,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营利性房屋,对于非营利性的住房一律免征。计税方法有两种:一是按照房屋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乘以1.2%计算缴纳,也称从价计征;二是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也称从租计征。 (二)房产税改革功能分析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政府为了稳定持续疯涨的房价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房产税作为与住房相关的税种,其征收方向与力度直接影响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政策的执行效果。政府面对高房价已无能为力,消费者满心希望房产税的改革能成为房价调控的“杀手锏”,但在笔者看来,房产税开征并不能带来房价的直线下降,它的基本功能应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税收是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房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理应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税收少且征收难度大,为了完成并没有减少的公共事务,地方政府只有依靠土地收益来解决财政问题。如进行房产税改革,对非营利性住房开征保有税,地方政府便可获得大量稳定的税源收入,逐渐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据统计,1998年房改以来我国共售出商品房约55亿平方米,若按现价重新评估约值28万亿,如按1%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地方税收将年增2800亿,大幅度提高政府财政收入。 2、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利用这一公共收入对社会资源进行第二次分配,从而调整居民收入差距,房产税的征收自然也具有这一功能。 在目前的状态下,房产已成为重要的财富杠杆,社会基本分为有多处房产阶层、有一处房产阶层和无房产阶层。由于工作收入相对房价来说一般较低,房子资产往往演变成有房者可以拥有更多的财富,长此以往贫富差距将进一步加剧。住房的房产税开征将会加大持房者的税负成本,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者的需求,使得更多真正的刚性需求者买到房产,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3、影响住房供求关系 开征房产税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人们购买房屋的欲望,导致市场需求下降;税收增加了住房持有成本,持房者将会对成本和收益进行审慎权衡,导致一部分炒房者被迫抛售房源,增大市场供应。这样一来,市场上原有的供求关系被打破,短期内会出现供略大于求的状态。而投资购房比例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房产税对供求关系的影响大小,若某区域内投资购房比例够大,房产税改革执行力度够好,房产税开征确实还会在短期内给价格带来一定的下行压力。但从长期来看,房产税改革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影响主要还是住房供求关系的波动。

房产税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应纳房产税的是() A、市区游乐场的室外游泳池 B.工矿区内的砖瓦石灰窑 C.建制镇内的房屋 D、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待售商品房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室外游泳池、砖瓦石灰等,不属于房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待售商品房,不征收房产 税。 2.某市政投资公司有限公用房一幢,房产 原值3000万元,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 2000平方米出租给C公司作为办公室,取得 年租金收人30万元。该省规定计算房产计税 余值的减除幅度为20%,该公司应纳房产税 )万元。 A. 28. 8 B. 3. 6 C. 32. 4 D. 19. 2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 经费的单位,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 房产税。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税=30万x 12% =3.6(万元)。 3.2015年1~12月,李某出租住房取得的 月租金收入为1200元,全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为()元。 A. 1728 B. 576 C. 120 D. 1152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 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全年应缴纳的 房产税-1200 ×4% ×12-576(元)。 4.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 中,不予免征房产税的是()。 A.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

B.血站自用的房产 C.个人所有的唯一普通居住用房 D.名胜古迹中附设的经营性茶社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名胜古迹只有自用的房产 部分才免征房产税。 5.2015年,坦克八师空余房产取得租赁收 人50万元,对该租赁收入,应该()。 A.征收房产税6万元 B.征收房产税2万元 C.暂免征收房产税 D.征收房产税10万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6.对于融资租赁房屋,计算征收房产税的 依据是()。 A.转租收人 B.房产原值 c.租金收人D.房产余值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对于融资租赁房屋,应以房 产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 二、多项选择题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 A、城市B.县城 C.农村 D.工矿区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2、下列属于房产税适用税率的是()。A. 1. 2% B. 12% C. 3% D. 4% 【参考答案】ABD

公司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2020年

公司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2020年 经过这么几年房产市场的变化,房产税的征收有没有在一定程度上对房产市场起到缓冲作用在是可期待的。那么大家了解公司的房产会如何征收房产税吗?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一、什么是公司房产税 公司房产税也叫企业房产税,是以企业房屋和收入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企业房产税征收对象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房产税的纳税人

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以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工业企业若拥有房产(即为房产的所有权人)的,自然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工业企业使用的房产为国有(即全民所有),也应当缴纳房产税,是房产税的纳税人。 三、公司房产税如何征收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按租金收入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房产税如何计算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对于工业用的自用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 通过对现行房地产业税收政策现状的数据分析,从中总结出我国现行房地产业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了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标签:房地产业;房产税;税制结构;税制改革 1研究背景及意义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国的税制体系发生重要变化,随之带来房地产业税制改革的探讨。到2011年初,上海市和重庆市率先推出房产税改革。紧接着根据《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房产税改革的试点范围将逐渐增大。在2017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财政部长及各代表提出房地产税立法议程。现行税制体系已无法满足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需求,规范房地产业税制体系及房地产业市场行为、完善房地产征管措施,将是税制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2我国现行房地产业税收政策的现状 2.1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体系现状 在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有11个,具体有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覆盖了房地产交易的取得、保有、流转各环节以及二手市场交易。已经逐步形成初具规模的房地产税制体系。具体税种情况见表1,表中明确显示流转环节多达9个税种,而保有环节仅有2个。由于我国房地产业杂费现象严重,渗透于各个交易环节,费用设置较为随意且透明化程度低。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业的税种主要集中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其三个税收收入之和已经达到该行业全部税收收入的90%。并且根据报告显示,这三个税种收入呈现逐年平稳增长的趋势,营改增之后,由于营业税的取消,在短期内,房地产业税收负担并无大的减少,营改增效应全面实施后,房地产业的税负会有一定的下降。 2.2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房地产的开发商和购买者有一定的投机行为,跟风买卖房产。再加上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土地的稀缺性、地区的特殊性和房产使用的有限性这些特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呈现以下三种态势。(1)2016年在去库存压力没有减少的情况下,楼市价格直线攀升,根据第三方机构显示,全国四线以上城市的房地产交易中,溢价率大于100%的地块有109宗。紧跟着去库存政策的开展,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增速降低下来,直到今年年初,房地产市场又呈现出回温的迹象。房地产市场经济起起落落,没有稳定的发展势

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

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费的情况 我国的现行的房地产税是以房产和土地为课税对象,向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征收的税赋。这里所说的房产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应税房产。因此,我国现行房地产税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涉及房屋建设、房屋出租、物业管理的营业税和营业附加税,房产税,涉及土地使用和土地使用权或房产转让交易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和所得税,涉及企业所得的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其他产生合约的印花税等。这些税赋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并于198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8月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另外,我国还有一些涉及房地产方面的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四源费、防洪费、集资费等。 其中,几种主要税种的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分别是: 1、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屋的价值和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地方税。 房产税课税对象的范围包括投入生产经营活动(自用或出租),给所有权人带来了收益的房地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3号)、《》()、《》(),“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其中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从租计征是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2、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

房产税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i.纳税人经营自用的房屋缴纳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 )。 a.房屋原值 b.房屋净值 c.市场价格 d. 计税余值 1.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b.房屋出租的由承租人纳税 c. 房屋产权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d.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3.下列各项中,属于房产税征税对象的是( )。 a.农村居民住房 b.国家机关自用房产 c. 中外合资企业用房 d.国有企业所有的职工宿舍 4.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正确表述是( )。 a. 纳税人自建房屋的自房屋建成之日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起缴纳房产税c.纳税人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经使用的房屋应征收房产税 d.纳税人将房屋出典的,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某企业2008年委托施工企业修建物资仓库,8月底办理验收手续,工程结算支出50万元,并按此成本计入固定资产。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05年度应缴纳房产税( )元。 a.1400 b.1750 c.2800 d.4200 6.某大型企业,其生产用房原值8000万元,还拥有一个内部职工医院、一个幼儿园、一个超市和一个学校,房产的原值分别为28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和120万元。已知当地玫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a.76.8 b.77.76 c.78.72 d.82.56 7. 某企业2005年自建办公楼一栋,7月10日建成并办理固定资产人账手续,入帐金额60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5年度自建的办公楼应缴纳房产税( )元。 a.24000 b.28800 c.33600 d.57600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免征房产税的有( )。 a. 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 b.事业单位的业务用房 c.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 d.宗教寺庙出租的住房 e.企业办的学校自用的房产 2.下列有关房产税的正确表述是( )。

税二题库 (12)

一、单项选择题 1、铁道部门于2017年1月初建造的大楼完工并用于职工办公使用,会计账簿上注明该办公楼固定资产原值1000万元,2017年铁道部门应缴纳房产税()万元。(当地房产原值按减除30%后的余值计缴房产税) A、8.4 B、4.2 C、120 D、0 2、下列说法,符合房产税规定的是()。 A、房产税的计税余值的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B、房产的租金收入,只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取得的货币收入 C、个人自住的别墅应当缴纳房产税 D、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和农村征收 3、按照房产税的有关规定,房产税以()方式缴纳。 A、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B、按季征收,分期缴纳 C、按月征收,分期缴纳 D、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规定 4、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人规定的是()。 A、个人无租使用纳税单位的房产,由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 B、房屋出租的由承租人纳税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D、房屋出典的由出典人纳税 5、某企业拥有房产原值1000万元,2016年7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共担生产经营风险,投资期限3年,当年取得利润分红20万元;2016年9月1日将其中10%按政府规定价格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每月取得不含税租金6万元,其余房产自用。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16年度应缴纳房产税()元。 A、102400 B、118400 C、92800 D、78400 6、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其计税依据为()。 A、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 B、房产租金 C、房产余值 D、房产原值 7、下列房屋及建筑物中,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A、农村的居住用房 B、建在室外的露天游泳池 C、个人拥有的市区经营性用房

房产税如何征收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房产税如何征收 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那么2015房产税如何征收? 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一.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

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个人房产税征收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三.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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