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房产税征收对象有哪些
会计实务: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该如何定?

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该如何定?房产税的征收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确定较为简单,而如何确定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只有原则规定,即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具体如何确定,包含哪些项目?笔者梳理、汇总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供读者参考。
一般规定1.房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地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3.附属设备、配套设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
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财产行为税法与纳税实务

28 000
2.出租房产应纳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会计上应列作“其他业务收 入”,根据收入与费用相匹配的原则,对应的房产税额应作为租 金收入的费用,列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例7-5】橡胶厂有闲置房屋2间,2007年1月1日将其中一间门面 房出租给某饭馆,租金按其当年营业收人的10%收取,该饭馆当 年营业收人100 000元,还有一间出租给当地某商贩作为库房,月 租金收人为1 000元。该公司当年应纳房产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如 下:(1)计税租金收人=100 000 × 10 %+1000 × 12 = 22 000(元)。 (2)年应纳房产税=22 000 × 1.2% =264(元)。 会计处理:
【例题】
赵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和 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04年7月1日 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 赵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 A.288元 B.576元 C.840元 D.864元
【答案】A 【解析】应纳房产税=1200×6×4%=288(万元)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 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为计
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
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 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第二,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
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
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但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
征房产税。
贵州房产税征收标准

贵州房产税征收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也带动了房产税的相关政策的出台。
近日,贵州省发布了最新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一、房产税的基本概念房产税是指对房地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按照其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征收的一种税收。
房产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一种重要税种,其征收标准和政策的制定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贵州房产税征收标准1.房产税的征收对象贵州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包括房地产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和承租人。
其中,所有权人是指房产的法定所有人,使用人是指房产的实际使用者,承租人是指房产的租赁人。
2.房产税的征收范围贵州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各类房产。
其中,住宅的征收标准为房屋评估价值的0.5%~1%,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非住宅房产的征收标准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2%。
3.房产税的征收标准贵州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按照房屋评估价值计算的。
房屋评估价值是指依据市场价格和评估方法评估出的房屋价值。
贵州省房地产评估机构将根据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物业状况等因素评估出房屋的评估价值,并将其作为征收房产税的基础。
4.房产税的征收方式贵州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是年度征收。
征收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房产税的征收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或者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手续。
5.房产税的减免和豁免贵州房产税的减免和豁免范围较为广泛。
减免范围包括:住宅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家庭,免征房产税;农村住宅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免征房产税;房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原因无法支付房产税的,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
三、对贵州房产税征收标准的评价贵州房产税征收标准的出台,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征收标准的制定合理,减免和豁免范围较为广泛,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也有利于缓解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化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房产税征收细则

2023年房产税征收细则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提高,房地产市场在过去几十年里经历了快速增长。
然而,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例如房价上涨过快、投资投机炒房现象的出现等。
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决定在2023年开始实施房产税征收政策。
下面将详细介绍2023年房产税的征收细则。
一、征税范围2023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和非居民用房。
其中,住宅是指居民家庭住宅,商业用房是指用于商业经营的房产,非居民用房包括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等。
此外,土地使用权也纳入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二、税率制度2023年房产税的税率将采取分档制度。
具体税率如下:1. 住宅:根据房屋面积、地理位置、使用年限等因素划分为不同档次,并对不同档次的住宅征收不同的税率。
一般而言,位于地理位置优越、使用年限较短的住宅税率较高。
2. 商业用房:商业用房的税率相对较高,以鼓励商业用房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经营。
3. 非居民用房:非居民用房的税率相对较低。
4.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税率也采取不同档次,一般而言,土地使用权的税率较低。
三、纳税人群体2023年房产税的纳税人主要包括房地产所有权人、房地产承租人等。
对于共有的房产,例如夫妻共同所有的住宅,征税时可以按照各自持有份额的比例计算。
四、税收减免政策为了保护低收入家庭以及缓解房产税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冲击,2023年房产税将设置一系列的减免政策。
减免政策主要包括:1. 低值住宅免税:对于市场价值低于一定额度的住宅,可以免征房产税。
2. 住宅抵扣:对于购买首套住宅的居民,可以在一定年限内享受税收抵扣政策。
3. 低收入家庭减免:对于低收入家庭,将根据其收入水平给予一定比例的房产税减免。
4. 增值税转房产税:对于购买房地产过程中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缴纳房产税时进行抵扣。
五、征收机构与流程2023年房产税的征收机构主要是地方税务机关。
房产税

房产税一、纳税人及征税范围1.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2.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3.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一条。
4.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二条。
5.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应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九条。
6. 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二条。
7. 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像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二十二条。
8. 承租人使用房产,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仍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依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是政府向房地产拥有者征收的一种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实行管理,实施了房地产税的征税。
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有以下
几方面:
一、出租房地产。
出租房地产是指以出租房屋、机械、设备为主的物业,通常包括商
业房地产、公寓、写字楼、厂房、仓库等。
这些物业的房地产税都应按《房地产税法》的
相关规定征收。
二、自用的住宅房地产。
自用的住宅房地产指自用家庭住宅,以及个人因工作而购买
的家庭住宅。
通常这些房地产不需要单独支付房产税,但根据《房地产税法》,在销售一
定数量的住宅房地产后,政府将对这些住宅征收房地产税。
三、购买房地产用作投资。
购买房地产作为投资的根据《房地产税法》应当缴纳相应
的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的税率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及有关法律,予以确定。
四、有关税务的处理。
根据《房地产税法》,有关房产税款的税务实务和处理应按照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及国家税法确定的有关税收缴纳时间及纳税程序正式缴纳。
五、继承的房产税。
房地产继承、赠与或者其他类似的合法手段转移的房产,本着财
政部有关税务的规定,根据继承的房产的性质和金额,应当缴纳相应的房产税。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的有关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出租
房地产、自用住宅房地产、购买房地产作为投资、有关税务处理、以及继承的房产等。
房
地产税是政府向房地产拥有者征收的一种税收,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将大大改善我国财政
环境,为维护国家税收正常秩序和改善财政收入创造更有利的经济环境。
中国房产税征收标准

中国房产税征收标准中国房产税是指对房地产实施的税收政策,是一种财产税,是指对纳税人持有的房产征收的税收。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指在征收房产税时所遵循的标准和规定。
中国房产税征收标准的制定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税收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中国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首先,中国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主要包括税收对象、税收基数和税收率。
税收对象一般是指纳税人持有的房产,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不同类型的房产。
税收基数是指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依据,一般是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或者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
税收率是指对税收基数所应纳税额的比例,一般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确定。
其次,中国房产税的征收标准还包括税收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征收程序。
税收的具体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税收基数和税收率来计算纳税额,可以采取固定比例计算或者分档计算的方式。
征收程序包括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收征收管理等环节,需要依法依规进行。
此外,中国房产税的征收标准还涉及到税收的优惠政策和征收的监督管理。
税收的优惠政策一般是指对特定类型的房产或者特定纳税人给予减免或者减免税收的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征收的监督管理是指对房产税征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
总的来说,中国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对房产税征收过程中所遵循的标准和规定,涉及到税收对象、税收基数、税收率、具体计算方法、征收程序、优惠政策和监督管理等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可以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税收体系的完善,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完善中国房产税征收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社会效益,确保税收政策的科学合理和稳定可持续。
哪些房屋、建筑物属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哪些房屋、建筑物属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学习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教材时,会发现关于房产税的内容特别简单,也很容易计算。
但实操中有很多情况并不容易区分,今天就来看看哪些建筑物需要交房产税。
⼀、相关⽂件规定此处不赘述《房产税暂⾏条例》的内容,直接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税⼏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003号)⽂件规定。
第⼀条:“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房屋是指有屋⾯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可供⼈们在其中⽣产、⼯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灰窑以及各种油⽓罐等,不属于房产。
第⼆⼗⼀条:关于基建⼯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凡是在基建⼯地为基建⼯地服务的各种⼯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企业⾃⾏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企业使⽤的,在施⼯期间,⼀律免征房产税。
但是,如果在基建⼯程结束以后,施⼯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起,依照法规征收房产税。
⼆、实务操作疑问(⼀)企业作为“房屋及建筑物”明细科⽬核算的,是否应征收房产税?答:否。
如前⾯所介绍的⽂件,建筑物必须符合“有屋⾯和围护结构”这个定义才需要征收房产税。
近⽇核查某企业的账⽬,发现其”房屋及建筑物”明细科⽬有40万元⾦额,现场核实为其搭建的钢结构简易棚,长得和下⾯图⽚⼀样,可以看出其没有围护结构,不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
会计是会计,税法是税法,不可混同。
(⼆)简易活动板房、彩钢房是否要征收房产税?答:按财税地字〔1987〕003号⽂规定,在施⼯期间建设的临时性房屋,在施⼯期间⼀律免征房产税,但在基建⼯程结束以后,由基建单位接收使⽤的,需征收房产税。
可知,若企业在⼯⼚中使⽤活动板房、彩钢房⽤于⽣产、办公的,同时符合“屋⾯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的特征,原则上需要缴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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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对象有哪些
房产税征收对象如下所示: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