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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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政策文件汇编

劳动保障政策文件汇编

劳动保障政策文件汇编乌鲁木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印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2010年4月目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11号| (1)关于惯彻实新党发[2010]11号文件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1号 (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党发[2009]11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新人社发[2010]1号文件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就陪[2010]7号 (9)失业保险条列 (27)印发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实施意见的通知乌政办[2009]201号 (37)关于乌鲁木齐市金融危机影响困难企业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就陪[2007]32号 (51)关于乌鲁木齐市困难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程序的通知乌劳[2009]191号 (58)关于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劳[2010]23号 (61)关于调整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乌政发[2006]167 (72)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乌政办[2006]167号 (74)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政办[2007]93号 (76)关于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试行)乌政发(2008)37号 (77)关于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乌政办[2009]24 (82)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通知乌劳[2008]33 (83)关于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乌劳[2008]220号 (84)关于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实行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管理的通知乌劳[2008]257 (86)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诊疗统筹基金支付项目范围的通知乌劳[2008]258 (88)关于进一步规范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乌劳[2009]57 (94)关于提高乌鲁木齐生育保险待遇关于问题的通知乌劳[2009]108号 (95)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及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劳[1009]119号 (96)生育保险政策知识答题 (104)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9]7号 (108)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班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劳[2009]114号 (111)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的通知乌劳[2009]15号 (114)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11号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

工程保险费等费用 (建标[2021]164号)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工程保险费等费用 (建标[2021]164号)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工程保险费等费用(建标[2021]164号)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工程保险费等费用-(建标[2021]164号)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21]1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计工作,提升估计基本建设质量,合理确认建设项目投资,融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

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计的基本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充分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认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1研究投资估计的基本建设。

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计,应当融合新建项目的特点和建议,参考本办法有关规定展开基本建设。

第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投资估计文件的共同组成第七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计及采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计分析;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集、资金总额的共同组成及年度用款精心安排。

绿色金融政策汇编

绿色金融政策汇编

绿色金融政策汇编
绿色金融政策是指政府、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针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制定的一系列金融政策措施。

下面是一些绿色金融政策的汇编:
1. 绿色债券政策:各国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用于支持环保项目。

政府会给予绿色债券额外的税收优惠、发行补贴等措施,以吸引金融机构参与。

2. 绿色信贷政策:政府通过推出绿色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环保企业提供贷款或信贷支持。

政府可以提供低息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支持措施,以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

3. 绿色投资基金政策:政府设立绿色投资基金,用于支持环保项目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政府拨款、吸引民间投资等方式增加绿色投资基金的规模,为环保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4. 绿色金融监管政策: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监管,制定相关规则和标准,确保金融机构合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同时,加强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促使企业透明披露环境信息。

5. 绿色保险政策: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绿色保险产品,包括碳排放保险、气候灾害保险等,为环保企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提供风险保护。

6. 绿色金融创新政策:政府鼓励金融机构进行绿色金融创新,
推动金融科技与环境保护的结合。

政府可以提供创新支持,包括资金支持、政策引导等,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创新。

7. 绿色投资推动政策: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投资者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包括税收优惠、奖励金等激励措施。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绿色金融政策,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多具体的政策措施,以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

惠民政策汇编

惠民政策汇编

惠民政策汇编㈠农业(市农业局)1.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主要惠民内容:棉花、小麦、水稻每亩补贴15元,玉米每亩贴10元。

受益人群:种植户。

2.小麦综合补贴及粮食直补政策主要惠民内容:凡在博乐市小麦种植计划任务内的面积每亩补助105元;小麦交售国家粮站时,在国家收购价的基础上,每公斤加价0.3元。

受益人群:小麦种植户。

3.农业非足额成本保险政策棉花:最高赔付额500元/亩,费率7%,亩保费35元,保费承担比例:中央财政承担40%为14元,自治区财政承担25%为8.75元,州财政承担5%为1.75元,市财政承担15%为5.25元,农民承担15%为5.25元。

小麦:最高赔付额400元/亩,费率5%,亩保费20元,保费承担比例:中央财政承担40%为8元,自治区财政承担25%为5元,州财政承担5%为1元,市财政承担15%为3元,农民承担15%为3元。

玉米:最高赔付额300元/亩,费率7%,亩保费21元,保费承担比例:中央财政承担40%为8.4元,自治区财政承担25%为5.25元,州财政承担5%为1.05元,市财政承担15%为3.15元,农民承担15%为3.15元。

㈡林业(市林业局)4.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政策依据:国家《退耕还林实施条例》。

主要惠民内容:对退耕还林农户前8年给予每亩160元补助,后8年给予每亩90元补助。

受益范围:全市退耕还林农户。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统一拨付。

5.重点防护林工程补助政策政策依据:中央、自治区林业厅防护林补助计划。

主要惠民内容:对新植乔木林每亩补助3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封育每亩补助70元。

收益范围:全市符合条件林农或造林大户。

6.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主要惠民内容:中央关于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公益林每亩补助5元。

受益范围:承担管护任务的当地群众。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付。

㈢畜牧业(市畜牧局)7.定居兴牧补助政策政策依据:定居兴牧建设工程。

主要惠民内容:对定居牧民给予每户7.5万元补助,主要用于定居住房、暖圈、草料棚的建设。

工伤PPTppt课件

工伤PPTppt课件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五)不支付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医用材料 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2. 工伤(职业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 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4. 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5. 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等产生治疗费用;
184.2 56.7 56.68 28.34 17
17 28.34 935.2
147.4 45.3 45.34 22.67 13.6 13.6 226.7 952.2
110.5 34
34
127.5 56.7 56.68
102 45.3 45.34
76.5
34
34
127.5 102 76.5
--
56.68
1273 1222 916.8 1190 952.2
185.7
714.1
252.8 202.2 151.7
850.2 680.2 510.1
报各 销险 条种 件享
受 福 利 及
一、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 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 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 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 类别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 险
缴费基数
单位缴 纳

医疗保险条例汇编(一)

医疗保险条例汇编(一)

医疗保险条例汇编(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二00八年十二月目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12-14国发[1998]44号) (3)●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1999-11-30 粤府办[1999]104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07-9-1 惠府令第43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惠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04-8-9 惠府[2004]83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惠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2004-7-1 惠府办[2004]31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惠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2001-5-14)错误!未定义书签。

●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惠州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惠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试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12月14日国发[1998]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

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政策汇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政策主要文件

【政策汇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政策主要文件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政策目录一、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 (1)二、关于印发《山东省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知管字〔2018〕6号) (7)三、财政部等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11)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16〕20号) (13)五、关于加强“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鲁财金〔2016〕56号) (19)六、关于开展“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通知(鲁财金〔2016〕47号) (23)七、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6〕42号) (27)八、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鲁政发〔2016〕10号) (32)九、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鲁政发〔2015〕14号)) (38)十、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15〕36号) (44)一、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推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强化考核激励,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新动能培育和稳增长、保就业、促转型,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一)加大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

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稳定增长,为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提供良好金融环境。

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

关于社保基金工作特色亮点做法方案汇编

关于社保基金工作特色亮点做法方案汇编

关于社保基金工作特色亮点做法方案汇编社保基金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一种具有保障性质的社会保险基金。

社保基金在我国的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保障,推动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社保基金工作特色亮点做法方案汇编,是结合了多年基金工作经验的总结和研究,旨在提供一系列有助于发展和优化社保基金工作的理念和方法。

一、依法理财,保证基金安全运营社保基金是国家重要的公共财富,其使用和管理必须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范,保证资产安全和稳健运营。

基金管理方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投资政策进行基金的投资与管理。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积极寻求超额收益,并不断探索新的投资领域和方式,提高收益水平,为基金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精准管理,提升人员管理效能社保基金的使用目的是为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保障,所以基金的人员管理也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要加强对参保人员信息的核实,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

此外,要加大对基金资金流动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的资金来源和去向及时清晰透明,防止基金资金被滥用,确保社保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转。

三、科技创新,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社保基金服务对象众多,服务需求广泛,每个参保人员都希望能够得到更好、更高质量的服务。

为此,必须实行科技创新,不断更新服务渠道和方式,提供适合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地域、不同职业的参保人员的个性化服务。

在现代化的社会管理系统中,需要提供信息化手段,建立便利的在线咨询、挂号和支付等服务方式,同时,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参保人员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四、多元化投资,拓展收益渠道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向包括各种固定收益性和股权性投资品种,要合理建立固定收益性和股权性资产投资比例,深入研究新兴领域的投资机会,拓展收益渠道,以获得更好的收益效应。

同时,也要注意把握投资时机,精准科学地进行投资决策,避免资金流失和逆势操作,保证基金的资产安全和长期稳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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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政策汇编
1.投资范围的限制:根据保险法和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保险机构在
运用资金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投资范围限制。

一般来说,保险资金主要投资
于银行存款、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和其他保守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中。

这是为了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风险管理措施:保险机构在运用资金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风险管理
措施,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回报率。

这包括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风险控
制和资产负债管理等。

保险机构通常会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规定,以应对不同的市场变化和风险。

3.投资收益的分配:保险机构在运用资金获取投资收益后,需要按照
一定的规定进行分配。

一般来说,保险机构会将一部分投资收益用于支付
保单红利,以回报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

另外一部分投资收益则用于弥补
保险业务利润的不足,以确保保险机构的经营稳定。

4.监管和审计:保险资金的运用需要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督和审计。


险监管机构会对保险机构的投资活动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合规运作。

同时,保险机构还需要进行独立的审计工作,以验证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
资收益的真实性。

5.开放式保险资金运用模式:为了提高保险资金的流动性和运用效率,一些国家开始推行开放式保险资金运用模式。

这种模式允许保险机构将一
部分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运用,以获取更高的回报。

这样
可以提高保险资金的流动性,降低运用成本,并提高投资收益的水平。

总之,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政策是针对投资范围的限制、风险管理、
投资收益的分配、监管和审计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政策旨在保证保险资金
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投资收益的水平,并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同时,一些国家还在不断探索创新的保险资金运用模式,以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运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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