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砂浆对照表

预拌砂浆对照表

预拌砂浆强度等级与现场自拌砂浆的对应关系

添加时间:2013-05-16来源:

种类现场自拌砂浆预拌砂浆

砌筑砂浆M5水泥砂浆M5混合砂浆M5 M7.5水泥砂浆M7.5混合砂浆M7.5 M10水泥砂浆M10混合砂浆M10 M15水泥砂浆M15 M20水泥砂浆M20 M25水泥砂浆M25 M30水泥砂浆M30

抹灰砂浆1:1:6混合砂浆M5.0 1:4水泥砂浆M10 1:3水泥砂浆M15 1:2,1:2.5水泥砂浆;1:1:2混合

砂浆

M20

地面砂浆1:3水泥砂浆M15 1:2,1:2.5水泥砂浆M20 1:1.5水泥砂浆M25

新天宇软件关于预拌砂浆折算方法及

新天宇软件关于预拌砂浆折算方法及使用说明

新天宇软件预拌砂浆的换算方法及使用说明 换算方法: (一)使用湿拌砂浆:扣除人工0.4工日/立方米(指砂浆用量),将现拌砂浆换算成湿拌砂浆,扣 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灰浆搅拌机台班。 (二)使用散装干拌砂浆:扣除人工0.25工日/立方米(指砂浆用量),干拌砂浆和水的配合比按 砂浆生产企业使用说明的要求计算,并将每立方米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砂浆1.75吨及水0.29吨,扣 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灰浆搅拌机台班,另增加用电量2.15度立方米(指砂浆用量),该电费计入机械费 中。 (三)使用袋装干拌砂浆:扣除人工0.16工日/立方米(指砂浆用量),干拌砂浆和水的配合比按砂浆产企业使用说明的要求计算,并将每立方米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砂浆1.75吨及水0.29吨。

使用说明:在输入时,在原始定额后面加“/1”就为换算好的袋装干拌砂浆定额,以此类同。或者把所有定额都输入好后,通过软件里面的“预拌砂浆”调整功能对砂浆进 行统一换算, 换算的定额号为原始定额号,有换材调定额标志的项目为了保存用户数据软件不自动换算。 如果工程里有预拌砂浆又有砼都需要换算,应该先把定额输为预拌砂浆的定额号(即:定额号后加/1或/2等),然后根据设计需要在“调单项定额里”修改砼标号或者预拌砂浆的材料编号,如果是预拌砂浆换算,定额里原有的那个相应的普通砂浆就不用管了,直接把预拌砂浆的编号改好就行了,改完后可以在定额项目名称上标注一下。

软件有相关视频说明可下载收看。 关于预拌砂浆的价格: 烟台造价管理2012年4季度发布的预拌砂浆的价格为袋装干拌的价格,且单位为“吨”,而定额里砂浆的单位为“立方米”;为了使用方便,软件将预拌砂浆的价格折算为立方米进入软件,具体是每立方米换算预拌砂浆为1.75吨;另外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解释,预拌砂浆袋装费用为每吨20元,所以如果换为散装预拌砂浆价格应每吨减20元然后乘以1.75为散装干拌砂浆的立方米价格;目前没有发布湿拌砂浆的价格所以如果用户实际使用的是湿拌砂浆,根据软件操作提示换算为湿拌砂浆后,在调材料价里将湿拌砂浆价格填上就行了。

预拌砂浆规范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13-2005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 2005年11月3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5)356号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厅有关处室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厅新技术推广站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预拌砂浆是根据江苏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一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宏洋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丽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协和建材有限公司、常州亚帮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无锡江加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潘钢华、王然良、刘加平、刘建忠。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毛永琳、张金山、费宗欣、苏峥。

长沙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市政府发布)

长沙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生产、销售和运输、使用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用于各种建设工程的砂浆拌和物,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第四条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运输、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预拌砂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粉煤灰、脱硫灰渣等掺合料和运用钢渣、工业尾矿、建筑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制造的人工机制砂,以减少对天然砂的使用。 第六条对预拌砂浆设施建设、装备购置以及科研、新技术开发、示范与推广应用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应采取“以奖代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第二章生产 第七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长沙市预拌砂浆布局规划(2012-2020)》(长工信发…2013?183号),并符合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项目核准部门在核准前应当征求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八条预拌砂浆企业应当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散装水泥,不得使用袋装水泥。 第九条干拌砂浆生产企业的散装发放能力应当达到70%以上。 第十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项试验室和专业技术人员。

预拌砂浆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2005)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预拌砂浆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订货与交货。 本规程适用于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采用预拌砂浆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砌筑、抹灰、 地面(屋面)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预拌砂浆的生产与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 范的规定。 本规程不包括特种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采用特种预拌砂浆的3Z,_lk与民用建筑物的工程和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使用本规程的各方研究 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JGJ98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GBl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l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JC474--1999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GJ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GB9776--88 建筑石膏 GB 9774 水泥包装袋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GB/T50315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JGJ/T136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GBJl29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3.1 预拌砂浆ready-mixedmortar 预拌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砂浆,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3.2 干拌砂浆dry-mixedmortar 又称砂浆干拌(混)料,’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结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在施工现场按使用 说明加水搅拌即成为砂浆拌合物。产品的包装形式可分为散装或袋装。干拌砂浆包括水泥砂浆

预拌砂浆细则

市恒合工程监理 ××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市恒合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部

年月日 市恒合工程监理 监理实施细则审批栏

××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监理实施细则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预拌砂浆进场控制 四、预拌砂浆的施工 五、预拌砌筑砂浆的质量控制(DMM砌筑砂浆) 六、六、预拌抹灰砂浆的质量控制(DPM抹灰砂浆) 七、预拌砂浆的质量评定 八、预拌砂浆使用时的要求 九、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设计图纸 3、《预拌砂浆质量验收规》(GB/T25181-2010) 4、建设部《预拌砂浆质量验收规》(JG/T230-2007) 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2011) 6、《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 二、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安 本工程的砌筑、抹灰全部采用预拌砂浆。**。 砂浆采用**的预拌砂浆。 三、预拌砂浆进场控制:

1、预拌砂浆进场前要求供应商报企业资质和相关部门的批文,出场合格证、检验报告、配合比报告和原材料合格证及原材料检验报告。 2、预拌砂浆干材料进场取样送检,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夏季应采取遮阳措施,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砂浆装卸时应有防雨措施。储存容器应能保证砂浆的均匀性,砂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禁进水。储存容器标识应明确,应确保先存先用,严禁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砂浆,不同品种的砂浆不得混存混用。砂浆必须在规定时间使用完毕。用料完毕后储存容器应立即清洗,以备再次使用。 四、预拌砂浆的施工 各种用途砂浆的稠度选用,宜按下表的规定选取。 预拌砂浆的稠度(mm) 1、预拌砂浆在储存容器中如出现少量泌水现象,使用前应人工拌匀,如泌水严重应取样进行品质检验。 2、重塑是指砂浆在规定使用时间造成稠度损失,使用时稠度达不到施工要求,在确保质量前提下,经现场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可采取有效措施使砂浆重新获得原定的稠度。砂浆重塑只能进行一次。 预拌砌筑砂浆 1、用于基础墙防潮层的预拌砌筑砂浆,应满足设计的抗渗要求。

预拌砂浆项目情况说明

预拌砂浆项目情况说明 ——立项请示 一、项目名称 预拌砂浆生产建设项目 二、项目提出的背景 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基于净出口、投资、消费的经济结构,但是这种经济结构并不利于我国的长期的经济发展。为了让经济结构符合经济发展,我国把新常态引入到了经济发展中去,但是新常态不仅给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挑战,让我国的经济无法快速发展,比如说财政收支平衡受影响,银行储蓄变动这些都会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所以应该把控经济发展新常态趋势,应对不良影响。 三、项目成本单位 (一)项目投资单位:xxx有限公司 (二)项目规划单位:泓域咨询机构 (三)项目设计单位:瑄翼善透机构 五、项目拟建地址

xxx工业示范基地 孝感,简称孝,中国唯一一座以孝命名的地级城市,中国孝文化之乡,因东汉孝子董永卖身葬父,行孝感天动地而得名。孝感是武汉城市圈成员城市之一,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也是中部地区最具潜力和竞争力的城市之一,综合竞争力在湖北省排名前六位。孝感地处于湖北省东北部,长江以北,汉江之东,与湖北省会城市武汉接壤,距离武汉市中心约60公里,距离武汉天河国际机场仅30公里,与武汉城市资源共享。现辖孝南区、云梦、大悟、孝昌四个区县、应城、安陆两个县级市以及一个国家级高新区和七个省级开发区,代管汉川市。全市面积89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86.13万,其中孝感城区人口55万,常住人口90万。 六、项目用地指标 项目总用地面积62704.67平方米(折合约94.01亩),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34443.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380.84平方米,绿化面积5295.52平方米,项目建筑系数54.93%,建筑容积率1.25,绿化覆盖率6.76%,资产投资强度226.25万元/亩。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1168.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1269.76万元,占

预拌砂浆

青建管质字〔2013〕80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加强全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 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关于严禁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青政发﹝2012﹞36号)和《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1﹞41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全市规划城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包括: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外墙保温板粘贴和抹面砂浆以及防水、抗裂等专用砂浆)。砂浆采购或使用单位必须查验供货企业是否具有《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证书》。严禁现场搅拌砂浆或采购、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砂浆产品。具有资质的企业名录可登陆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质量监督栏目中公告栏查询。 二、预拌砂浆生产质量管理 (一)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材料进厂登记台帐,所有原材料进厂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按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 预拌砂浆生产用原材料中天然砂的含泥量或人工砂的石粉含量应不大于5.0%,泥块含量应不大于2.0%。干混抹灰砂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内、外墙抹灰区别化生产,并应满足《预拌砂浆》(GB/25181-2010)标准规定。在外墙保温板粘结砂浆中,添加剂中可再分散乳胶粉用量不少于15kg/t;在外墙保温板抹面砂浆、外墙陶瓷砖粘接砂浆中,添加剂中可再分散乳胶粉用量应保证压折比不大于3.0。 (三)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预拌砂浆》(GB/T25181-2010)的检测规定进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 1.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各品种砂浆产品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2.出厂检验:每批预拌砂浆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并留存检验报告备查; 3.交货检验:预拌砂浆进场时,应严格依据《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规

预拌砂浆规范标准[详]

DGJ 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13-2005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 2005年11月3日发布 2006年1月1日实施 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省建设厅文件

建科(2005)356号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厅有关处室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厅新技术推广站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

新技术推广站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预拌砂浆是根据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臣功节能材料,一夫建材实业、宏洋混凝土、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丽固新型建材、协和建材、亚帮骏马建材、江加建设机械。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钢华、王然良、加平、建忠。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毛永琳、金山、费宗欣、峥。 目次 1围 2规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和标 4.1分类 4.2标记

预拌砂浆的发展概括

预拌砂浆的发展概括 预拌砂浆在建筑施工中的应用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并于二战后的30年间在欧洲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德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美国以及新加坡、韩国、香港等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施工中预拌砂浆的应用已非常普及,并形成了从生产、运输、施工到检验等环节的一系列相关标准和规范,各种不同用途的预拌砂浆品种已有200多种,满足现代建筑对保温、隔热、防水、色彩等不同建筑功能的需要。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人们对建筑质量、建筑功能、外观色彩以及对环保、劳动保护等方面要求的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我国预拌砂浆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也对建筑砂浆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与传统的建筑砂浆相比,预拌砂浆作为一种新型建材,具有质量稳定、品种众多、色彩丰富、使用方便、节材省工、绿色环保等诸多优点。用预拌砂浆来替代现场搅拌砂浆,不是简单意义的同质产品替代,而是增加了技术含量、产品性能得到提高的更高层次的产品替代,是用一种新型、先进的建筑材料来替代传统、落后的建筑材料。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对提高建筑质量、发展绿色建材、加强建筑节能、缩短建筑周期具有重要意义。 采用工厂化方式生产预拌砂浆还可以减少粉尘排放、减轻噪音污染、降低劳动强度,并为资源综合利用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分工发展的产物,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人工搬运、人工拆包、人工装料等繁重、落后的工作方式,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对环境带来极大的破坏。在发达国家,袋装水泥、现场搅拌之所以难以立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建立了严格的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制度。随着我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制度的逐步完善,劳动力成本逐步提高,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人们对建筑功能要求的逐步提高,现场搅拌砂浆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必将被工厂化生产砂浆的先进生产方式所取代。 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研究引进预拌砂浆技术,九十年代末期开始出现具有一定规模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国外先进理念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散装水泥工作者及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用户的积极努力,我国的预拌砂浆生产开始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预拌砂浆行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自2003年起,上海市开始在建筑工程中应用普通预拌砂浆。2005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2万吨规模以上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131家,设计能力1854万吨,实际生产406.6万吨。从产品品种来看,除上海地区多为普通砂浆外,其他地区主要生产特种砂浆。 中国的预拌砂浆发展很不平衡,经济发展较快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是预拌砂浆发展最快的三个地区,80%以上的预拌砂浆企业都集中在此。 上海市是我国开展建筑砂浆科研工作最早的城市之一,也是目前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试行)”补充定额的通知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试行)”补充定额的通知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试行)”补充定额的通知 日期:2011-12-31 02:55:0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满足工程建设中使用预拌砂浆的计价需要,我站编制了“预拌砂浆(试行)”补充定额(以下简称“本补充定额”)。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补充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内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中使用预拌砂浆项目的计价,是现行《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的补充。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与现拌砂浆对应定额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相同。 二、预拌砂浆定额取定价组成 预拌砂浆(干混)定额取定价由两类费用组成,包括:材料出厂价及运输费用(运距25km以内)。 三、未编制对应预拌砂浆定额子目的调整方法 本补充定额是按常用现拌砂浆子目对应编制的,对于实际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干混)而本补充定额未对应编制定额子目的,可按以下换算方法进行调整: 1、定额人工消耗量调整 干混砌筑砂浆:普工扣减定额人工0.258工日/(m3定额砂浆用

量) 干混地面砂浆:普工扣减定额人工0.269工日/(m3定额砂浆用量) 干混抹灰砂浆:普工扣减定额人工0.281工日/(m3定额砂浆用量) 2、定额材料消耗量调整 干混砌筑砂浆:按定额砂浆用量1.7t/m3折合换算 干混地面砂浆:按定额砂浆用量1.7t/m3折合换算 干混抹灰砂浆:按定额砂浆用量1.65t/m3折合换算 水:增加0.25 t/(m3定额砂浆用量) 3、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调整 当定额子目中仅有现拌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时,扣除定额砂浆搅拌机消耗量,增加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0.046台班/(m3定额砂浆用量)。 当定额子目中除有现拌砂浆外,还有其他需砂浆搅拌机搅拌的材料时(如水泥白石子浆等),按每立方米现拌砂浆扣减0.167台班砂浆搅拌机消耗量,同时增加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0.046台班/(m3定额砂浆用量)。 四、预拌砂浆与现拌砂浆型号转换对应关系 预拌砂浆强度等级根据《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3-2010)中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并结合湖北省现行预算定额中现拌砂浆配合比确定。具体见附件三。

关于我市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调整相关计价定额的通知

关于我市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调整相关计价定额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建筑工程生产和使用预拌砂浆若干规定》(常建[2007]139号)精神,我市自2007年7月1日起将逐步推广使用预拌砂浆。为便于我市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承发包计价,经综合测算,现将有关调整方法明确如下: 一、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可按现行计价表中现拌砂浆相应定额子目进行套用和换算,并按以下办法对人工工日、材料、机械台班进行调整: 1.使用湿拌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 m3 (指砂浆用量);将现拌砂浆换算成湿拌砂浆;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灰浆拌和机台班。 2.使用散装干拌(混)砂浆:扣除人工0.30工日/m3(指砂浆用量);干拌(混)砂浆和水的配合比可按砂浆生产企业使用说明的要求计算,编制标底(预算)时,应将每1 m3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混)砂浆1.75吨及水0.29吨;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灰浆拌和机台班,另增加其他机械费1.61元/ m3(指砂浆用量)。 3.使用袋装干拌(混)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m3(指砂浆用量);干拌(混)砂浆和水的配比可按砂浆生产企业使用说明的要求计算,编制标底(预算)时,应将每1 m3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混)砂浆1.75吨及水0.29吨。 4.上述人工费、机械费应在计取管理费、利润前调整。 5.上述调整办法和现行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二、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将根据预拌砂浆的生产成本及市场价格情况,按现行的有关规定和口径综合测算并发布信息指导价。 三、随着预拌砂浆推广的深入和基础数据的积累,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将适时编制补充定额,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计价的规范性。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七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工程计价调整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 抄送: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9月10日印发

预拌砂浆

普通砂浆主要包括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砌筑砂浆、抹灰砂浆主要用于承重墙、非承重墙中各种混凝土砖、粉煤灰砖和粘土砖的砌筑和抹灰,地面砂浆用于普通及特殊场合的地面找平。特种砂浆包括保温砂浆、装饰砂浆、自流平砂浆、防水砂浆等,其用途也多种多样,广泛用于建筑外墙保温、室内装饰修补等。 1.预拌砂浆的品种选用应根据设计、施工等的要求确定。 2.不同品种、规格的预拌砂浆不应混合使用。 3.预拌砂浆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和工程要求及预拌砂浆产品说明书编制施工方案,并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预拌砂浆施工时,施工环境温度宜在5℃~35℃。当在温度低于5℃或高于35℃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大于等于五级风、雨天和雪天的露天环境条件下,不应进行预拌砂浆施工。 5.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职人员检验制度,并应有完整的施工检查记录。 6.预拌砂浆抗压强度、实体拉伸黏结强度应按验收批进行评定。

2.储存 1.湿拌砂浆储存 施工现场宜配备湿拌砂浆储存容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储存容器应密闭、不吸水; ②储存容器的数量、容量应满足砂浆品种。供货量的要求; ③储存容器使用时,内部应无杂物、无明水; ④储存容器应便于储运、清洗和砂浆存取; ⑤砂浆存取时,应有防雨措施; ⑥储存容器宜采用遮阳、保温等措施。 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的湿拌砂浆应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储存容器中,并应对储存容器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和使用时限等。砂浆应先存先用。 湿拌砂浆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不应加水。砂浆存放过程中,当出现少量泌水时,应拌合均匀后使用。砂浆用完后,应立即清理其储存容器。 湿拌砂浆储存地点的环境温度宜为5℃~35℃。

预拌砂浆的优点

预拌砂浆的优点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选用红旗瑞弘建材的预拌砂浆,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红旗的支持。 一、预拌砂浆的优点 1、质量稳定:预拌砂浆的生产有科学的实验室试配,严格的性能检验,精确的计量设备,大规模自动化生产,全程电脑控制,搅拌均匀度高,质量可靠且稳定,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传统砂浆现场计量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开裂、空鼓、脱落、渗漏,地面起粉起砂,工程返修率等高质量问题。 2、品种丰富:预拌砂浆一次供货量大,特别用于砌筑、抹面和地面处理等。另外预拌砂浆的生产灵活性强,可根据用户不同的需求生产出具有防水、保温…装饰等性能的特种砂浆,满足不同的施工工艺和设计需求。 3、文明施工:在施工中使用预拌砂浆,不需要水泥、沙石的运输,也不需要原材料堆放场地、专用地干燥设备和包装设备,施工场地占用小,噪音小,粉尘排放量小,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文明施工。 4、提高工效:预拌砂浆适合采用机械化施工,可以大大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同时提高工程质量,且可大量节省后期的维修费用。即使是人工施工,由于预拌砂浆质量稳定,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也可以提高功效一倍以上。有利于提高工效,加快施工进

度。 5、节能降耗:在工程建设中,造成材料浪费主要原因是沙石-水泥驳运途中的遗漏,现场搅拌时的扬尘和损耗,人工运送和施工过程中的落地等。如果使用预拌砂浆,加上机械化施工,不存在水泥,沙石遗漏问题,也没有现场搅拌的损耗,降低了施工中的落地砂浆量,材料损耗及浪费将大大减少。 二、预拌砂浆给施工、建设单位带来的好处 对施工单位,与现场搅拌砂浆相比,预拌砂浆可以免去施工企业原材料采购、运输、堆放、加工,实验室配比测试、现场搅拌生产质量控制等一系列过程,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购买预拌砂浆,只需提前向生产单位订货,由生产单位负责运送预拌砂浆。施工经验表明,传统的现场搅拌砂浆每人每天抹灰量15m2,而预拌砂浆的机械施工每人每天抹灰量可达60m2,效率提高。 对建设单位而言,预拌砂浆能够缩短工期,还能降低建设成本。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预拌砂浆的施工厚度比现场搅拌砂浆小,一是可以减少砂浆用量,减轻建筑自重,二可增加使用面积(0.5%-1%),从而降低单位面积建设投资成本。由于预拌砂浆是工厂化生产,质量有保证,可以降低返工率,延长构筑物使用年限。 预拌砂浆工业化生产是现代建筑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禁止现场搅拌、使用预拌砂浆是建筑业的一项技术革命。无论是对于新建建筑还是改造建筑,预拌砂浆都是其中不可或缺

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经贸环资(2008)212号) 各市经贸委、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质检局、环保局,散装水泥办公室:现将《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保证工程质量,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监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和《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6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运输及使用预拌砂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用于建设工程的砂浆拌合物,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第四条建立经贸、建设、公安、交通、环保、质监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在预拌砂浆推广应用中各司其职,定期协商解决预拌砂浆推广应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预拌砂浆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相互衔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及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即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预拌砂浆生产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会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的组织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发展预拌砂浆和“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政策法规,负责预拌砂浆在本区域的推广和应用以及“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措施的落实。配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二)编制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预拌砂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避免盲目投资造成资源浪费。 (三)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制度。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投产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由省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审核,报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备案(具体备案条件另行发布)。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的通知 穗建质…2008?8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推进建筑施工现代化,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市建委制定了《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现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九月十日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推进建筑施工现代化,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级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级市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散装水泥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应当符合环保和市容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市主管部门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城乡建设规划、道路交通状况以及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地编制全市预拌砂浆发展规划。 设立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全市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外的预拌砂浆企业产品进入本市的,应先经市主管部门登记,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七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预拌砂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市主管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拌砂浆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第八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使用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物或专用运输、存储设备,不得生产纸袋、编织袋包

现拌砂浆和预拌砂浆的换算

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应用预拌砂浆工程计价问题的相关解释 杭建造价投资办[2011]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政办函[2011]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市自今年3月份起在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由于近来涉及工程计价依据对使用预拌砂浆如何进行调整处理方面的咨询较多,为进一步做好预拌砂浆计价行为的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使用浙江省现行工程计价预算定额时,如定额为普通现拌砂浆而工程实际使用预拌砂浆的,应按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中所明确的定额调整方法执行。 二、对于预拌砂浆和现拌砂浆的分类对应关系,可参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08年颁发的《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2003版省补充定额)》第141页的附录五“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应参考表”进行相应砂浆材料的换算调整。 三、已招投标或已签订合同但尚未竣工的工程,使用预拌砂浆部分所涉及的相应工程计价按上述办法调整。 附: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应参考表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砌体所使用的砂浆均为普通现拌砂浆,若使用干混砂浆采用以下方法调整: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灰浆搅拌台班数量乘以0.6 砌体所使用的砂浆均为普通现拌砂浆,若使用湿拌砂浆采用以下方法调整: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灰浆搅拌台班数量乘以0.6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预拌砂浆细则

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部. 年月日 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实施细则审批栏

××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监理实施细则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预拌砂浆进场控制 五、预拌砌筑砂浆的质量控制(DMM砌筑砂浆) 六、六、预拌抹灰砂浆的质量控制(DPM抹灰砂浆)

××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设计图纸 3、《预拌砂浆质量验收规范》(GB/T25181-2010) 4、建设部《预拌砂浆质量验收规范》(JG/T230-2007) 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6、《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二、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安 本工程的砌筑、抹灰全部采用预拌砂浆。**。 砂浆采用**有限公司的预拌砂浆。 三、预拌砂浆进场控制: 1、预拌砂浆进场前要求供应商报企业资质和相关部门的批文,出场合格证、检验报告、配合比报告和原材料合格证及原材料检验报告。 2、预拌砂浆干材料进场取样送检,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内,夏季应采取遮阳措施,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砂浆装卸时应有防雨措施。储存容器应能保证砂浆的均匀性,砂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禁进水。储存容器标识应明确,应确保先存先用,严禁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砂浆,不同品种的砂浆不得混存混用。砂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用料完毕后储存容器应立即清洗,以备再次使用。 四、预拌砂浆的施工 各种用途砂浆的稠度选用,宜按下表的规定选取。 预拌砂浆的稠度(mm)

预拌砂浆换算表

湖北闽丰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预拌(干混)砂浆1月价格表 单位:元/吨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对应现拌砂浆1吨干砂浆换算成湿砂浆体积 1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DMM5.0 323 M2.5、M5混合砂浆 M2.5、M5水泥砂浆0.54-0.58m3 2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DMM7.5 328 M7.5混合砂浆 M7.5水泥砂浆0.54-0.58m3 3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DMM10 333 M10.0混合砂浆 M10.0水泥砂浆0.54-0.58m3 4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DMM1 5 343 M15.0水泥砂浆0.54-0.58m3 5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DMM20 373 M20.0水泥砂浆0.54-0.58m3 6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DMM25 413 0.54-0.58m3 7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DMM30 443 0.54-0.58m3 8 干混抹灰砂浆(散装)DPM5.0 332 1:1:6、1:1:5、1:2:1、1:2:3、 1:2:6、1:3:9混合砂浆 0.58-0.68m3 9 干混抹灰砂浆(散装)DPM10 345 1:1:4混合砂浆0.58-0.68m3 10 干混抹灰砂浆(散装)DPM15 355 1:1:3混合砂浆 1:3、1:4水泥砂浆0.58-0.68m3 11 干混抹灰砂浆(散装)DPM20 385 1:1:2、1:1:1、1:0.5:5、1:0.5:4、 1:0.5:3、1:0.5:2、1:0.5:1、 1:0.3:3、1:0.2:2混合砂浆 1:2、1:2.5、1:1.5、1:1水泥砂浆 0.58-0.68m3 12 干混地坪砂浆(散装)DSM15 386 1:1:3混合砂浆 1:3、1:4 水泥砂浆0.48-0.58m3 13 干混地坪砂浆(散装)DSM20 396 1:1:2、1:1:1、1:0.5:5、1:0.5:4、 1:0.5:3、1:0.5:2、1:0.5:1、 1:0.3:3、1:0.2:2混合砂浆 1:2、1:2.5、1:1.5、1:1 水泥砂浆 0.48-0.58m3 14 干混地坪砂浆(散装)DSM25 426 0.48-0.58m3 报价说明: 1、上表中价格为干混砂浆散装出厂价,不包括运输费、采购保管费等。 2、包装产品在散装产品出厂价的基础上每吨加32元,上、下力资费每吨增加14元。 3、运输费的计取参考标准:运距在25公里以内的,18元/吨;25公里以上40公里以内的,23元/吨;超过 40公里的,每超出1公里增加运输费0.6元/吨。包装砂浆的运输费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协商确定。 4、移动筒仓及搅拌设备租赁费为50元/个/天。 5、结算及付款方式:根据甲方结算时间,一次性结清当月材料款。

预拌干混砂浆施工技术交底书

预拌干混砂浆施工技术交底书

预拌(干混)砂浆施工技术交底书 (第二版)

*********建材有限公司 干混砂浆施工与现场自拌砂浆的性能、施工、养护有所不同。为保证预拌(干混)砂浆工程质量,需了解其特点:强度等级、稠度、保水率、使用范围、加水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一、预拌(干混)砂浆产品介绍: 1.1.产品描述 1.1预拌干混普通砂浆包括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是经干燥筛分处理 的细集料与普通硅酸盐水泥、矿物掺合料、保水剂和外加剂等按一定比例精确配制,经专业机械设备搅拌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固态混合物。在施工现场按使用说明只需加水搅拌即成为砂浆拌合物,具有质量稳定、供货量大、文明施工、提高功效、节能降耗等优点。 1.2预拌干混砂浆的生产有科学的试验室试配,严格的性能检验,精确的计量设 备,大规模自动化生产,全电脑控制,搅拌均匀度高,质量可靠且稳定,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传统砂浆现场计量不准确、保水率低等缺陷。 1.2.产品用途 产品用于房建和市政工程及其他用途的砌筑、抹灰、地面工程

此产品为普通型,不具有防水、保温、抗裂、耐磨、高粘结、自流平、界面处理等性能的预拌(干混)砂浆! 1.2.1普通砌筑砂浆----作用将砖、石、砌块砌筑成灰缝厚度大于5mm的砌体; 1.2.2普通抹灰砂浆----作用将墙面、地面、屋面及梁柱结构表面抹灰厚度大于 5mm砂浆层,以达到防护和装饰的目的; 1.2.3干混地面砂浆----作用将建筑地面及屋面与特殊场合的地面构造找平层铺 设。 1.3.产品标准 1.3.1 GB/T 25181-2010《预拌砂浆》 1.3.2 DGJ32 TJ 196-2015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1.3.3 JGJ/T 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1.3.4 JGJ/T223-2010《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1.4.适用范围 1.4.1砌筑类:1)烧结普通砖 2)粉煤灰砖 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4)蒸压加气混凝土 砌块 5)毛料石、粗料石 6)灰砂砖等等 1.4.2抹灰类:1)烧结砖砌体 2)除石膏外机械压型与蒸压(养)砖砌体 3)混凝土砌体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 5)毛料石、粗料石砌体 1.4.3地面类 1)混凝土基层 2)厚型牢固砖基层 3)平整毛料、粗料石基层 4)夯实连砂石基层 1.5.用户须知 1.5.1技术指标 序号检验项目普通砌筑砂浆○1普通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 1 稠度/mm 70~80mm 90~100mm 45~55mm 2 2h稠度损失率/% ≤30% ≤30% ≤30% 3 保水率/% ≥88% ≥88% ≥88% 4 凝结时间/h 3~9h 3~9h 3~9h 5 14d拉伸粘结强度/ MPa —— M5:≥0.15MPa >M5:≥0.20MPa —— 6 28d收缩率/% ——≤ 0.20 % —— 7 强度等级M5、M7.5、M10、 M15、M20 M5、M10、M15、M20 M15、M20、M25

预拌砂浆管理办法【最新版】

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推进建筑施工现代化,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级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级市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散装水泥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应当符合环保和市容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市主管部门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城乡建设规划、道路交通状况以及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地编制全市预拌砂浆发展规划。

设立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全市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外的预拌砂浆企业产品进入本市的,应先经市主管部门登记,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七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预拌砂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市主管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拌砂浆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第八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使用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物或专用运输、存储设备,不得生产纸袋、编织袋包装的砂浆产品。 预拌砂浆的使用单位不得使用纸袋、编织袋包装的砂浆

产品。 第九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在每季度开始5日内向市主管部门和区(县级市)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第十条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预拌砂浆的发放、运输计量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计量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生产预拌砂浆的,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第十二条鼓励使用粉煤灰、脱硫灰渣和运用钢渣、工业尾矿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制造的人工机制砂生产预拌砂浆。 第十三条除以下工程外,在本市行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需要使用砂浆的,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一)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工程; (二)紧急抢险救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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