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常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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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音yú五笔:gfk 四角号码:10400

释义

一、介词

“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

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西汉·司马迁《报任安书》)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晋·陈寿《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

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可译为“为”。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按:

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二、连词

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尚书》中用得较多。可译为“和”“与”等。

例: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按:告诉你施与恩德的说法和施行惩罚的道理。

三、助词

1.用于句中,标志宾语前置。

例:四国于蕃,四方于宣(《诗经·大雅·崧高》)按:蕃,捍御;宣,教化。捍御四国,教化四方。

2.用于句中,位于动词之前,主语之后,有时在表时间的词语或状语之后。使语句和谐,并有加强咏叹意味的作用。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3.用于句首,有时并列用于动词前。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诗经·大雅·崧高》)

四、语气词

用于句末,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吗”等。例:昭王曰:然则先生圣于?(《吕氏春秋·审应》)五、动词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本义:超过)

(2) 往;去①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周南·桃夭》。毛传:“于,往也。” ②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书·大诰》

(3) 取昼尔于茅,宵尔索陶。——《诗·豳风·七月》

(4) 如;好像《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易·系辞下》

(5) 又如:于何(如何)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于,於也。象气之舒。”本义为叹词,音xū。“于”的其他虚词义是其假借用法,今音读y ú。可用作介词、连词、助词和语气词。介词“于”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大量出现,西周以后,随着介词“於”的出现,“于”的一些用法逐渐被“於”所代替,魏晋以后,除了在引用古籍或固定格式中以外,“于”就很少出现了。“于”的连词、助词和语气词的用法只出现在先秦汉语中,汉代以后逐渐消失了。

【于】神农氏纪实,象形字,画得是飘洒瑞雨的样子,既养气致舒展。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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