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力 达: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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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2010-04-08

普利特: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2010-04-0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2009年12月31日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目 录页 次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2 – 8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623545_B02号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管理层编写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中所述的贵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贵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对贵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建立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系统并保持其有效性、确保上述评价报告中所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其有效性以及确保上述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上述评价报告中所述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由于任何内部控制均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误发生但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因为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程度的降低。

因此,在本期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

我们认为,于2009年12月31日,贵公司在上述评价报告中所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通达股份: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04-07

通达股份: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04-07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全面检查了2010年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并进行了总结和自我评价。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2007年12月由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电缆”)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8万元。

通达电缆成立于2002年3月26日,系由史万福、马红菊共同出资组建设立。

公司所属行业为机械制造业,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凭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许可经营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公司注册地址是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史万福先生。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史万福及其配偶马红菊夫妇。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一)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促进经营效率的提高。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既定的政策。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

(二)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1、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等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使所有重要控制环节得到有效的控制。

2、内部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中科电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XXX0422.pdf

中科电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XXX0422.pdf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电话)TEL: (010)88356056(传真)FAX: (010)88356056(邮编)POSTCODE: 100044(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4层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准专审字[2011]1101号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管理层对 2010 年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中科电气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中科电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进行的。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中科电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标准于 2010 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报告仅供中科电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2010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报告除上述指定用途外,中科电气及其他第三者因不当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无关。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中科电气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国·北京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为加强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各项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防范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2010 年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海大集团: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1-04-27

海大集团: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1-04-2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目录页次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二、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3-15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广会所专字[2011]第11000120376号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董事会编写的201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持其有效性是海大集团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海大集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海大集团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于201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报告仅供海大集团为 2010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海大集团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除非事先获得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未经同意用于其他目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文蔚中国注册会计师:冼宏飞中国广州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内控制度,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并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使之更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德勤:2010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调查分析报告

德勤:2010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调查分析报告

按照指引的航向内控建设继续前行2010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调查分析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服务2010年7月目录1摘要2 1.调查的背景与目的2 2.调查的基本情况2 2.1. 2007年、2008年以及2009年调查情况回顾2 2.2. 2010年调查情况介绍3 3.调查结果分析3 3.1. 企业对于配套指引的理解及解读5 3.2. 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现状6 3.3. 企业为满足监管要求拟采取的措施8 4.调查结果的启示9德勤中国企业风险管理服务的联系方式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我们欣喜地发现与前3次调查结果相比,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及评价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正在深化对内部控制的理解和认识。

大部分企业都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可以减少财务报表数据的错报情况。

仅有7%的参与调查公司认为内部控制制度虽然得到执行,但财务报表数据依然存在错报的情况。

2009年约59%的企业认为内部控制执行效果未能达到预期。

企业设立的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更为合理客观。

2009年我们在报告中呼吁企业需审视并在必要时调整内部控制评价牵头部门,今年从分析数据来看,由财务部门执行内部控制评价的情况,从2009年的12%降至2010年的7%,大部分企业基本上都采用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或者成立专项小组进行内部控制评价。

几乎所有参与调查的上市公司对配套指引已经进行了研读,高达97%的公司认为配套指引对于公司内控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

各企业认为配套指引明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估和审计工作实施的程序、方式和方法;有助于企业防范风险、改善日常运营管理中的控制不足。

同时,调查结果也揭示出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值得关注。

具体表现在,内部控制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缺少与内控相关的信息系统等。

并且上市公司研读配套指引之后,自觉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特别是风险识别和评估以及内部控制环境建设的重要性。

内控制度鉴证报告

内控制度鉴证报告

苏州瑞世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一、公司基本情况苏州瑞世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王伟刚、北京众诚世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名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苏州瑞世达包装材料有限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世达”)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瑞世达是于2010年8月13日由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预先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2013年6月17日,股东朱志胜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8.5万元出资以人民币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贤江,并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8万元出资以人民币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俞冰。

至此,俞冰出资25.00万元,持股比例50%,周贤江出资25.00万元,持股比例50%。

2015年10月22日,股东俞冰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25.00万元出资以人民币5.00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北京众诚世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易讯天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天智鼎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人民币4.143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阿特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856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伟刚。

股东周贤江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25万元出资以人民币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伟刚。

至此,王伟刚出资30.85625万元,持股比例61.71%,北京众诚世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10%,深圳市易讯天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10%,北京天智鼎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10%,北京阿特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14375万元,持股比例8.29%。

2015年11月11日,股东深圳市易讯天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公司的股权5万元转给王伟刚,股东北京天智鼎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公司的股权5万元转给王伟刚,股东北京阿特斯投资有限公司将公司的股权4.14375万元转给王伟刚。

至此,王伟刚出资45.00万元,持股比例90.00%,北京众诚世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10.00%。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书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书二〇〇八年度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电话)TEL: (010)88354836, (0898)66518585(传真)FAX: (010)88354837(邮编)POSTCODE: 100044(地址)ADDRESS: 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四层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书目录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二、附送资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三、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准鉴字(2008)第8001号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暨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因此,有些错误或舞弊已经发生且未被查出的情况是可能发生的。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08 年12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章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评估情况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于2000年12月4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0]224号文批准,由江阴霞客色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并于2000年12月12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04 年6 月22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 万股于2004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证券简称“霞客环保”,证券代码“002015”,公司总股本为5032 万元.2005 年11月15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原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3股股票对价支付股权对价后获得流通权。

公司自上市至本报告期末,实施了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分配方案,2009年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000万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108.8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废弃聚酯物和其他塑料的综合处理、销售及其在差别化、纳米功能性纤维、纱、面料,聚酯包装膜、带、容器及绝缘材料、工业材料、建筑材料等相关制品中的开发和再生利用,上述产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针织品、纺织品、服装生产、销售。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万里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XXXX-04-27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对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浙江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变速器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2232号《商务部关于同意浙江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的批复》,变速器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在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70040000410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2,750万元,股份总数1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08年1月30日经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5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0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7,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社会公众股4,250万股于2010年6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2434。

公司已办妥注册资本变动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为研制、生产、销售汽车变速器及其它汽车零部件(凡涉及许可证和专项审批的凭证件经营)。

主要产品:汽车变速器。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目的:规范公司运作与健康发展,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贯穿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隆基机械: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1-04-12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2011)汇所综字第7-019号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对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公司)管理层在2010年12月31日作出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隆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隆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是隆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隆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201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青岛市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一、公司基本情况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26日,是由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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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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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3-11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广会所专字[2010]第10002490028号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持其有效性是 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 贵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得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 贵公司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于200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 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除非事先获得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未经同意用于其他目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熊永忠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火旺 中国 广州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3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范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09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 内部控制情况综述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制定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在内的各项重大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督促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 4、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有委员均已到位并开展工作;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45、管理层负责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制定和有效执行; 6、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7、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研发中心、营销中心、行政、财务、人事、证券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8、专门内部控制小组主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公司各业务环节的相关制度,提出问题,并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立健全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将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以及信息披露等作为内控重点环节,实施重点内部控制。 1、法人治理控制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证券投资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并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具体情况,对控制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2、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并在报告期内在机构设置方面进行了改组,改组后的机构设置有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内审部、行政部、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营销服务中心、售后部、销售部、工程部、水电事业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5部、市场管理策划部、质管办、工厂部、采购部、研发中心、技术委员会、技术管理学院等部门,经营管理机构更加准确完善。 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全面形成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 3、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了专门负责检查监督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相关的人员,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了《人事行政管理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薪酬及员工福利制度,对人事资料、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表编制、薪酬发放等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技术管理学院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和企业文化的培训,为员工素质的不断提高创造了机会。 (三)2009年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要活动、工作及成效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落实,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公司在内部环境和风险控制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查的整改方案及整改计划,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如修订和完善了《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新增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媒体舆情信息管理和危机处理机制》、《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培训制度》等5个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2、公司的内审部对存货和固定资产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为促进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内控小组还制定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相关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并使之有效运行,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对公司售后服务管理进行了审计,有效提高了售后服务的综合管理水平。 3、2009年上半年,公司在巩固2008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把专项治理活动推向深入,公司的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64、在提高治理水平与加强信息沟通方面,公司2009年度对原有的财务核算系统进行了升级,建立了ERP管理平台,生产、物流和销售管理全部纳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多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素质、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及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5、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实行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限定严格的权限范围,特别在财务方面加强了会计系统的控制,在生产上加强了产品质量的控制。 二、重点控制活动 (一)重点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1、对控股子公司的核查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控制程序,公司通过股东会及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绩效考核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完成了对商南县青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商南县青山矿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80%的持股比例不变。上述事宜履行了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在日常控制中,公司参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保证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每季度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对商南县青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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