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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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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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 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 (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 票。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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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票的开具要求
❖ 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 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可由付款方向收 款方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A.经营业务已经发生,营业收入已经确认时,才
能开具发票
B.开具发票应按编号顺序填开,内容真实、全部
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
C.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以代其他单位开具发票
D.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
【例题·单选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
记簿应当保存( )。
A.1年
B.5年
[答案]B
[答案]D
11
【例题·单选题】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 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审核 完毕的时间为( )。 A.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 B.自纳税人填报之日起15日内 C.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 D.自纳税人填报之日起30日内
[答案]A
12
【例题·单选题】税务登记的主要内容, 主要通过纳税人填写( ) 来体现。 A.账务报表 B.完税凭证 C.纳税申报表 D.税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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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的范围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凡有法律、法 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 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 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 免税期间也需办理税务登记。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 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 (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 票。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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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票的开具要求
❖ 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 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可由付款方向收 款方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A.经营业务已经发生,营业收入已经确认时,才
能开具发票
B.开具发票应按编号顺序填开,内容真实、全部
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
C.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以代其他单位开具发票
D.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
【例题·单选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
记簿应当保存( )。
A.1年
B.5年
[答案]B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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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 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审核 完毕的时间为( )。 A.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 B.自纳税人填报之日起15日内 C.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 D.自纳税人填报之日起30日内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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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税务登记的主要内容, 主要通过纳税人填写( ) 来体现。 A.账务报表 B.完税凭证 C.纳税申报表 D.税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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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的范围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凡有法律、法 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 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 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 免税期间也需办理税务登记。
税收征管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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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务检查
7.比较分析法。 8.控制计算法。 9.审阅法。 10.核对法。 11.观察法。 12.外调法。 13.盘存法。 14.交叉稽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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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务检查
二、税务检查的职责 (一)税务检查的权力 (二)税务检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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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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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款征收
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 4.其他注意事项 (九)欠税清缴制度 1.严格控制欠缴税款的审批权限 2.限期缴税时限 3.建立欠税清缴制度,防止税款流失 (十)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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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款征收
1.税款的退还。 2.税款的追征。 (十一)税款入库制度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税收征管法》第二条规定:“凡依法由税务
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这就明确界定了《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还有一部分费由税务机 关征收,如教育费附加等。这些费不适用《税收 征管法》,不能采取《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措施, 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种费的条例和规章决定。
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 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 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 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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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十、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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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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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和 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 报告的法律行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 纳税义务、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 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 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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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的对象 《征管法》规定,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 人和扣缴义务人。
40
10.2.2 税款征收措施
10)税款退还与追征
41
10 .3 税务检查
10.3.1税务检查的内容和形式 10.3.2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 10.3.3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
42
10.3.1税务检查的内容和形 式
税务检查,又称纳税检查,是指税 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 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的审查 和监督活动。
6
10.1.1 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2)税务登记证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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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税务登记证有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正本由纳税人保存,副本供纳税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时使用。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办理下列事 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 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 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 务事项。
3)核定应纳税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 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 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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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税款征收措施
10.1.3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和 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 报告的法律行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 纳税义务、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 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 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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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的对象 《征管法》规定,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 人和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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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税款征收措施
10)税款退还与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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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 税务检查
10.3.1税务检查的内容和形式 10.3.2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 10.3.3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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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税务检查的内容和形 式
税务检查,又称纳税检查,是指税 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 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的审查 和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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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2)税务登记证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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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税务登记证有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正本由纳税人保存,副本供纳税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时使用。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办理下列事 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 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 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 务事项。
3)核定应纳税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 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 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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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税款征收措施
税法实务课件:税收征管法

1.纳税申报主体
凡是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代征 人、扣缴义务人(含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义务人),无论本期有无应纳、应 缴税款,都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指派专门办税人员持《办税员证》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 必须如实填报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 供有关纳税申报资料,纳税人应对其申报的内容,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二)发票的领购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携带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提出领购发票 的申请,然后凭税务机关发给的发票领购簿中核准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 购票方式,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证明文件,是财务收 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征管 法》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 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发票一般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账证管理
(一)涉账簿的设置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 簿,一般企业要设置的涉税账簿有总分类账、明细账(按具体税种设置) 及有关辅助性账簿。“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使用特殊的多栏 式账页,其他明细账使用三栏式明细账页,总分类账使用总分类账页。扣 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 代收的税种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同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 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企业的财务制度、会 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对已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五年,保存 期满需要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凡是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代征 人、扣缴义务人(含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义务人),无论本期有无应纳、应 缴税款,都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指派专门办税人员持《办税员证》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 必须如实填报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 供有关纳税申报资料,纳税人应对其申报的内容,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二)发票的领购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携带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提出领购发票 的申请,然后凭税务机关发给的发票领购簿中核准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 购票方式,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证明文件,是财务收 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征管 法》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 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发票一般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账证管理
(一)涉账簿的设置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 簿,一般企业要设置的涉税账簿有总分类账、明细账(按具体税种设置) 及有关辅助性账簿。“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使用特殊的多栏 式账页,其他明细账使用三栏式明细账页,总分类账使用总分类账页。扣 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 代收的税种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同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 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企业的财务制度、会 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对已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五年,保存 期满需要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税收征收管理PPT课件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收法规 规定,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 申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的一种法
定手续。
纳税申报的内容
主要包括应纳税种、应纳税额、抵 扣税额、减免税额等。
纳税申报的程序
纳税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税 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经审核合格后,缴纳税款。
税款征收
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是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税收征收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 能化,提高税收征收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的目的
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优化税收征收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人为因素导 致的错误和舞弊现象,增强税收征收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的内容
国际税收征收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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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与信息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国际税收征收管理正逐步实现 电子化和信息化,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税收征管合作
各国加强税收征管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逃避税行 为,提高国际税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纳税服务优化
各国重视纳税服务建设,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 高服务质量,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
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比较
制度差异
01
各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存在差异,中国需结合自身国情,借鉴
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执法力度
02
不同国家在税收执法力度上存在差异,中国可学习严格执法的
国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信息化建设
03
各国在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发展水平不一,中国需加快信息化
建设步伐,提升税收征管能力。
02
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 会各界参与税收监督,提高税收 征收管理的公信力。
第十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 《税法》ppt

1、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 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延至5年。 对偷、抗、骗税的,不受期限限制。
三、税款征收制度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 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税款征收制度
(六)税款的退还和追征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息。
二、税款征收方式
1、查定征收 2、查验征收 3、定期定额征收 4、代扣代缴 5、代收代缴 6、委托代征
三、税款征收制度
(三)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 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 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 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 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 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征管法》的遵守主体和权利义务的设定
(一)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 2.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税务登记管理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 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延至5年。 对偷、抗、骗税的,不受期限限制。
三、税款征收制度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 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税款征收制度
(六)税款的退还和追征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息。
二、税款征收方式
1、查定征收 2、查验征收 3、定期定额征收 4、代扣代缴 5、代收代缴 6、委托代征
三、税款征收制度
(三)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 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 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 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 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 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征管法》的遵守主体和权利义务的设定
(一)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 2.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税务登记管理
第十五章税收征收管理法ppt27页PPT
❖ 二、税务管理
❖ (一)税务登记
❖ (1)开业税务登记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 ①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各类企业 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 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 ②其他纳税人。其他应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 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3)滞纳金制度
❖ (4)税额核定制度
❖ (5)税收保全措施
❖ (6)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 (7)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 四、税务检查
❖ 《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作了比较详细、 系统的规定,包括:
❖ (1)查账权。
❖ (2)场地检查权。
❖ (3)责成提供资料权。 ❖ (4)询问权。
❖ (5)在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 ❖ (6)查核存款账户权。
❖ (3)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3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 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 5倍以下罚金
❖ (五)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纳税人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5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 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 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本章基本内容
❖ 一、税收征管法适用范围
❖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 1.《征管法》只适用于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 收管理。
❖ 2.目前还有一部分费用由税务机关征收,如教育费 附加,这些费用不适用《征管法》。
❖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
❖ 征管法的遵守主体有三个:执法主体(税务行政主体)、税 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单位和部门。
税收征管法课程概要.ppt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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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特殊税收征收保障制度(自学)
税收优先权制度
税收代位权制度
税收撤销权制度
பைடு நூலகம்
2024/11/25
2
第七讲 税务稽查制度
税务稽查的概念与意义 税务稽查的内容 税务稽查的方法 税务稽查中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税务稽查的程序
第八讲 税务代理制度
税务代理概述 税务代理人和税务代理机构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
2024/11/25
3
【税收救济法】
第九讲 税收救济法概述
税收救济与税收救济法 税收争议 税收救济的种类及其关系
第十讲 税务行政复议制度
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 税务行政复议的前置条件 税务行政复议前置制度简要评述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
2024/11/25
4
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税务行政复议程序
【税收征管法】
第一讲 税收征管法概述 第二讲 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登记 账簿、凭证管理 发票管理
第三讲 税收确定制度
纳税申报制度 税收核定制度
2024/11/25
1
第四讲 税收征收制度
税款征收方式
纳税期限制度
第五讲 一般税收征收保障制度
税收保全制度 税务强制执行制度 税收征收保障措施的例外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课件
02
纳税申报的内容
包括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申报表的内容应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应纳税种、应纳税额、抵
扣税额、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等内容。
03
纳税申报的程序
纳税人需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
资料。税务机关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税人需按照规定
02
税收征收管理体制
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
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各 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 程中所形成的职责与权限的划
分体系。
统一领导
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 上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其行政级别 享有不同的税收征收管理权限。
责权对应
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限相 对应,确保权责分明。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合作与交流,共同 打击跨国税收违法行为。
现状
我国实行分税制税收征收管理体制,各级 税务机关根据行政级别划分税收征收管理 权限,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领导。
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制定更加完善的税收法律,明确各级税务 机关的职责与权限。
优化纳税服务
提升纳税服务水平,降低纳税成本,提高 纳税遵从度。
04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责任
纳税人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法》PPT课件
• (1)直接送达 • (2)委托送达 • (3)邮寄送达 • (4)公告送达
► 10.6.2.4税务文书送达的确认
• (1)即为送达 • (2)视为送达
10.3 纳税评估
★ 10.3.2 纳税评估的指标及功能
► 10.3.2.1 通用分析指标的种类及功能 ► 4)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 ► (1)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
÷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 (2)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 ► (3)营业外收支增减额。
10.3 纳税评估
10.3 纳税评估
★ 10.3.2 纳税评估的指标及功能
► 10.3.2.1 通用分析指标的种类及功能 ► 1)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 ►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
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 2)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 ► (1)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
► 10.5.1.2税务违法司法处理
• 1)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 • 2)妨害发票管理的犯罪 • 3)其他税务违法犯罪
10.5 违法处理
★ 10.5.2税务人员税务违法处理
► 10.5.2.1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行政处理 ► 10.5.2.2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司法处理
• 1)依据《征管法》的司法处理 • 2)依据《刑法》的司法处理
► 10.1 .3.2发票管理内容 • 1)发票印制 • 2)发票领购 • 3)发票开具 • 4)发票保管
10.1 税务管理
★ 10.1 .4纳税申报
► 10.1 .4.1纳税申报的意义 ► 10.1 .4.2纳税申报的对象 ► 10.1 .4.3纳税申报的内容
• (1)纳税申报表 • (2)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 • (3)财务会计报表 • (4)其他有关纳税资料
► 10.6.2.4税务文书送达的确认
• (1)即为送达 • (2)视为送达
10.3 纳税评估
★ 10.3.2 纳税评估的指标及功能
► 10.3.2.1 通用分析指标的种类及功能 ► 4)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 ► (1)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
÷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 (2)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 ► (3)营业外收支增减额。
10.3 纳税评估
10.3 纳税评估
★ 10.3.2 纳税评估的指标及功能
► 10.3.2.1 通用分析指标的种类及功能 ► 1)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 ►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
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 2)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 ► (1)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
► 10.5.1.2税务违法司法处理
• 1)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 • 2)妨害发票管理的犯罪 • 3)其他税务违法犯罪
10.5 违法处理
★ 10.5.2税务人员税务违法处理
► 10.5.2.1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行政处理 ► 10.5.2.2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司法处理
• 1)依据《征管法》的司法处理 • 2)依据《刑法》的司法处理
► 10.1 .3.2发票管理内容 • 1)发票印制 • 2)发票领购 • 3)发票开具 • 4)发票保管
10.1 税务管理
★ 10.1 .4纳税申报
► 10.1 .4.1纳税申报的意义 ► 10.1 .4.2纳税申报的对象 ► 10.1 .4.3纳税申报的内容
• (1)纳税申报表 • (2)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 • (3)财务会计报表 • (4)其他有关纳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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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 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 的方式。 (6)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 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 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的规定收取税 款。 (7)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 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 税款征收方式。 (8)其他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 方式等。
▪ 1查账征收 ▪ 2查定征收 ▪ 3查验征收 ▪ 4.定期定额征收
❖ (1)查账征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 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 (2)查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等情况在正 常情况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 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3)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 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 税款征收方式。 (4)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 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 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第二节税务管理
❖ 二、发票管理
▪ 1发票的概念 ▪ 2 发票的印制 ▪ 3 发票的领购 ▪ 4 发票的种类 ▪ 5发票的开具 ▪ 6发票的保管 ▪ 7发票的检查
❖4 发票的种类
❖ 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
❖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级 税务机关确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课 件
第一节征管法概论
❖ 一、征管法的概念及其演变 ❖ (一)《征管法》的立法目的
▪ 1.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 2.规范税收征缴行为。 ▪ 3.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 4.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 5.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第一节征管法概论
❖ (二)《征管法》的执行主体
▪ 1.税务行政执行主体。 ▪ 2.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 ▪ 3.有关单位和部门。
❖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 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 国文字。
❖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 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应当按照顺序号装 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 (三)《征管法》的体系范围
第二节税务管理
❖ 一、税务登记
▪ 1税务登记的意义 ▪ 2税务登记的种类 ▪ 3税务登记的范围 ▪ 4税务登记的内容 ▪ 5开业登记 ▪ 开业登记(设立登记)——先工商后税务
▪ 开业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办理的纳税登记。
❖ 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了解) ❖ 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
立的分支机构包括个体工商户等等。 ❖ 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
小商贩以外的纳税人,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 【提示】即使是免税的和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也应当办理。 ❖ 2). 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自……起30日”——单选) ❖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30日; ❖ 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
纳税申报,是一种传统申报方式,也是最主要的纳税申报方 式。 ❖ (2)邮寄申报 ❖ 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 (3)数据电文申报(电子申报) ❖ 经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 子方式进行申报。 ❖ 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 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纸质)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 管税务机关。
❖ 我国发票按其用途及反映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增值 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
5发票的开具
❖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 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 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 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2.)简并征期,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个体工 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将纳 税期限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
❖ 3.)委托申报:委托注册税务师等由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 或他人代理申报纳税。
第三节税款征收
❖ 一、税款征收的概念 ❖ 二、税款征收的方式
第二节税务管理
❖ 四、纳税申报
▪ 1纳税申报的概念 ▪ 2纳税申报的对象 ▪ 3纳税申报的内容
• 1.)纳税申报表 • 2.)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 • 3.)财务会计报表 • 4.)其他有关纳税资料
第二节税务管理
▪ 4纳税申报的方式 ▪ 5纳税申报的期限 ▪ 6纳税申报的要求
❖ 4纳税申报的方式 ❖ (1)直接申报——亲自去 ❖ 又称上门申报,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
❖ (4)其他方式 ❖ 1).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个体工
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 在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税 款的,可以视同申报。也就是说,按期纳税即视同申报,未 按期纳税,也构成未进行纳税申报。简易申报实际上是纳税 申报的一种变通方法。
日起30日 ;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
的,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 ❖ 承包的,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第二节税务管理
▪ 6税务登记的管理
• 1.)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 2.)变更税务登记的管理。 • 3.)注销税务登记的管理。 • 4.)停业与复业税务登记的管理。 • 5.)税务登记的相关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