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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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ing Contract and Application Form of Process Safety

SHJC/JL 4.2.19

Testing Contract and Application Form of Process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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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一览表

检测机构一览表 序号机构名称备注 1. C-001 信息产业部第四研究所(电子工业安全与电磁兼容检测中心) 2. C-002 信息产业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检测中心) 3. C-003 上海市电子仪表标准计量测试所 4. C-004 中国赛宝实验室 5. C-005 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 6. C-006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7. C-007 机械工业电线电缆质量检测中心(北京) 8. C-008 上海电缆研究所 9. C-009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 10. C-010 成都电气检验所 11. C-011 上海电气器具检验测试所 12. C-012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3. C-013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14. C-014 中国泰尔实验室 15. C-015 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 16. C-016 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特种电器检测站 17. C-017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器检测室 18. C-018 浙江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9. C-019 江苏检验检疫机电产品检测中心 20. C-020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21. C-021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 22. C-022 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3. C-023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 24. C-024 (C-205) (Q-01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25. C-026 浙江方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6. C-027 (SL-036)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27. C-028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8. C-029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9. C-030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0. C-031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31. C-032 (SL-007)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2. C-033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沪保同业公会【2010】第135号 签发人:潘涨潮 关于关于印发印发印发《《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 理赔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理赔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试行)《)》、《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 规范服务考核办法规范服务考核办法((试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经营车险业务的财险会员公司、各理赔服务中心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沪公发[2009]253号),加强对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理赔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理赔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和各“理赔服务中心”分中心的意见后,制定《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规范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现将上述两个文件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2010年8月5日 主题词:理赔中心 印发办法 通知 ────────────────────────────── 抄报:上海保监局 ────────────────────────────── 编录:叶近辉 校对:马弋锝 ──────────────────────────────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2010年8月5日印发 ──────────────────────────────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快捷、有序运作,根据《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沪公发【2009】253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二条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保监局负责服务中心相关政策的制定及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服务中心下设以各承办企业命名的服务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由分中心承办企业、保险公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派驻人员。 第四条 服务中心成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为服务中心管理的议事决策机构;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及各服务分中心工作协调小组,对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 管委会由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防范处和选举产生的分中心代表组成。 第六条 管委会办公室成员由管委会聘请的相关人员和保险同业公会人员组成。 第七条 服务分中心工作协调小组由承办企业指定的负责人,警务室民警和派驻分中心的保险公司推选的定损人员代表共三人组成。 第三章 主要职能 第八条 管委会职能: (一)根据《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服务中心的管理办法,负责对各分中心的管理和考核; (二)协调分中心在运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结合实际运作情况,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三)讨论和审核管委会办公室提出的管理建议、违规情况处罚通报和对重大问题的处理决定。 第九条 管委会办公室职能:

上海市停车场管理规定

上海市停车场管理规定 《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8月27日上海市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通过,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上海市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市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调节停车供需关系,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停车场(库)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库),包括公共停车场(库)、道路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库)。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停车场(库)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对市管停车场(库)实施监督管理。 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其管辖范围内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 本市规划国土、建设、公安交通、房屋、财政、价格、工商、税务、消防、绿化市容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行业协会) 本市停车服务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停车场(库)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和推广) 本市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建设公共停车场(库),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第二章停车场(库)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六条(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会同市规划国土、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经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 第七条(用地控制)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属道路广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条(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本市停车场(库)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配套建设) 新建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库)(含公共停车场(库)、专用停车场(库))。 新建公共交通枢纽应当根据本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规划,配套建设公共交通换乘停车场(库)。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补建) 下列公共建筑未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库)的,应当在改建、扩建时补建: (一)机场、火车站、港口客运站、省际道路客运站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机动车换乘的枢纽站; (二)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会展场所、旅游景点、商务办公楼以及对外承办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中国汽车产品四大检测认证机构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中心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CA TC)属汽车产品检测和汽车专用仪器校准类实验室,先后被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为“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被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授权为“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汽车认可实验室”;被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为“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国家级检测机构”;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权为“机动车排气污染国家级检测单位”;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定为“汽车新产品申报《公告》检测机构”;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为“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机构”。 检测中心设有管理科、检测一室、检测二室、安全试验室、排放试验室、发动机试验室、底盘试验室、车身试验室、非金属试验室、轮胎试验室、仪器检定室、海南检测一室、海南检测二室等十三个科室。人员146人,检测和校准用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520余台套,固定资产21000多万元。具有汽车整车、底盘、发动机、车身附件、汽车用非金属材料、轮胎等60余种产品的检测能力和非接触速度计等10种汽车专用仪器的校准能力。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暨襄樊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成立于1995年10月,是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和授权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第三方检测/校准实验室,先后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等政府主管部门的以下认可和授权: ■国家级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级汽车试验场 ■国家级汽车新产品鉴定定型及强制标准检验机构 ■国家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 ■国家级新生产机动车噪声和排放污染检测机构 ■国家指定的缺陷汽车产品检测和实验机构 ■中消协签约缺陷汽车产品检验机构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 示范文本 (2007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法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适用于汽车维修业务,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应当签订本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托修人(甲方)应当查看承修人(乙方)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范围。 四、汽车维修系汽车修理和汽车维护的泛称。汽车修理分为整车修理(俗称 “大修”)、总成修理、小修和专项修理;汽车维护(俗称“汽车保养”)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厂及其指定配套厂以其商标生产销售的配件;副厂配件是指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但非汽车生产厂及指定配套厂生产,而以本企业商标或名义生产销售的配件;修复配件是指非原车修复的配件。 五、按照市物价局规定:汽车维修费用 =工时费(工时单价X结算工时定额)+ 材料费[材料进价X ( 1+进销差价率)]+外加工费。 六、托修人(甲方)要求改变汽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承修人(乙方)出示相关手续的证明原件和提供其复印件。 七、签订合同时,对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带“口”的选项,凡承、托修双方约定同意的,在“口”内打。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07年11月1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 托修方(甲 方):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2019版)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2019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维修车辆车牌号发动机号颜色车型VIN代码/车架号行驶公里数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见附件1、2、3)。 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 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 元,大写: 。 其中: 工时费元,大写: ;材料费元,大写: 。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 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 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 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公里或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

配建机动车停车场验收

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 复印 件 份 数 纸质/ 电子报 件 要求 1上海市机动车停车 场(库)竣工验收 审查表 原件1纸质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2建设项目总体设计 文件或初步设计批 复以及市交通委有 关专项审查意见 原件 或 复印 件 1纸质 3建设项目施工图及 竣工图 原件 或复 印件 1纸质 需加盖施工图审图 章或竣工章,可只 提供涉及停车场 (库)部分 4建设项目消防验 收、交警部门交通 设计验收、绿化验 收、民防工程验收 意见(如有)以及 其他专项验收意见 原件 或 复印 件 1纸质 其他专项验收意见 主要是指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出具的机 械式停车设备验收 证明(停车场 (库)安装机械式 停车设备的)以及 其他必要验收意见 5上海市机动车停车 场(库)竣工验收 信息单 原件4 纸质、 光盘 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 具有规划验收测绘 资质、符合本市机 动车停车场(库) 竣工验收测绘质量

6上海市机动车停车 场(库)竣工验收 测绘报告 原件4 纸质、 光盘 信誉考核分级管理 要求的第三方测绘 机构实施机动车停 车场(库)专项测 绘,测绘成果报告 应当包含上述第5 项《竣工验收信息 单》中所涉及的全 部停车场(库)设 计指标,并应当提 供标明停车场 (库)内部泊位类 型、数量、分布位 置及主要交通指标 的停车场(库)泊 位平面图 7上海市机动车停车 场(库)交通设施 布置图 原件4 纸质、 光盘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 具有交通设施设计 和施工技术能力、 符合本市机动车停 车场(库)交通设 施设计及施工质量 信誉考核分级管理 要求的交通设施设 计和施工单位开展 相关交通设施的设 计和施工,并出具 标明停车场(库) 标志、标线设置情 况和配套设施、设 备安装情况的停车 场(库)交通设施 布置图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审查表

上海验车地点时间

一、宝山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一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宝杨路2058号,电话:转40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2、上海第三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富锦路5001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3、上海第四十六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逸仙路394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4、上海第四十七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罗店镇月罗路2728号,电话: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5、上海第四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蕴川路516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二、黄浦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汶水东路937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0-16:0 0。 2、上海第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滨州路183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16:00。 三、卢湾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三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原开平路),地址:重庆南路27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 0-16:00。 四、徐汇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四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宛平南路底百步桥,电话:转561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2、上海第四十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张虹路150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五、浦东新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六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新区华夏东路200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 8:00-16:00;周六08:00-15:30。 2、上海第二十七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新区行南路601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 8:00-16:30。 3上海第三十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杨高南路288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 6:00。 4、上海第三十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金丰路99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0-16:00。 5、上海第三十九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新区崮山路930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2021)完整版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 (2021)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2021)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合同编号_________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颜色 车型 VIN代码/ 车架号 行驶 公里数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相关知识点(一) 1.涉及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物损事故不适用“快处易赔”开展事故快处。(正确) 2目前“快处易赔”只能适用两辆机动车的物损交通事故,单车或三车及以上事故只能采取线下快处或开具事故认定书等方式处置。(正确) 3目前“快处易赔”不能适用外省市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正确) 4符合“快处易赔”适用条件且尚未撤离现场的,事故当事人应当使用“快处易赔”完成姓名、电话采集、责任确定、保险报案等流程。(错误) 5符合快处、快撤条件且尚未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快处易赔”或手机照相功能等拍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并尽快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正确) 6“快处易赔”能够支持事后相册照片上传功能。(错误) 7使用“快处易赔”只要拍摄三张照片(包括全景照、损坏部位照片)即可撤离现场。 (错误) 8使用“快处易赔”应当至少拍摄五张照片(包括全景照、双方车牌号牌照片、双方损坏部位照片)并点击完成后,按提示撤离现场。(正确) 9目前“快处易赔”微信版可以通过在手写签名的方式确认事故责任信息。(错误) 10目前“快处易赔”微信版可以通过将各方当事人手机收到的相关验证码共同输入“快处易赔”的方式,确认事故责任等信息。(正确) 11符合快处、快撤条件的交通事故,可以在未固定现场证据的情况下(即未在现场使用“快处易赔”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撤离现场。(错误) 12使用“快处易赔”完成事故处理的当事人,有责方当事人现场可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并由保险公司引导办理后续保险理赔事宜。(正确) 13当事人使用“快处易赔”申请交警远程定责指导但超时响应或定责失败了,就只能采取填写纸质协议书至“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登记定损方式处理。(错误) 14“快处易赔”需要当事人手工输入车牌号码、保单信息。(错误) 15“快处易赔”具有车牌号码自动识别功能,拍摄车牌照片后,可以自动录入车牌号码、保单等信息。(正确) 16符合快处、快撤条件,事故当事人未撤离现场并拨打“110”的,事发地交通指挥台或执勤民警可以通过电话引导当事人使用“快处易赔”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后,提示尽快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自行处理或等候民警到场处理。(正确)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 建设项目名称 所在区(县) 停车场(库)地址 地址: 区域:□内环内 □内外环间 □外环外 (在□内打√选择) 建设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设计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主体建筑分类使用功能及其经济技术指标概述(应描述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指标,并按照住宅、办公、酒店、餐饮、商业、医院、学校等不同使用功能描述其建筑面积、户数、客房数等相应经济技术指标): 建筑面积 □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地上立体(多层)停车库㎡; □其他(在□内打√选择并填写) 一般 客车泊位位置/停车方式/数量/尺寸(按照所含的微型、小型、轻型、中型、大型客车泊位等不同类型分别描述,其中含机械式泊位、子母式泊位等特殊泊位形式的单独描述): 无障碍泊位 位置/停车方式/数量/尺寸: 货物装卸泊位 位置/停车方式/数量/尺寸: 停车场(库)主要技术 指标 停车场(库)内部设计 指标 出入口数量:地面出入口个,车库出入口个( 进 出);车辆行驶通道/坡道宽度:;停车方式:□平行式 □垂直式 □斜列式 □其他 ;车辆主要行驶通道转弯半径:;坡道坡度:□直线纵坡;□曲线纵坡;停车库净空高度:;其他:。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填写说明 1、本《设计说明》应全部打印填写,手写无效。 2、在“主体建筑分类使用功能及其经济技术指标概述”一栏中,应首先描述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指标,然后按主体建筑(包括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不同的使用功能(如居住、办公、商业、餐饮等)分类描述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至少包括其建筑面积,同时根据不同使用功能还应包含住宅户数、体育场馆及影剧院座位数、医院床位数等个性指标),最后描述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情况(如有),本栏中无需描述停车泊位设置情况。 3、在“停车场(库)主要技术指标”一栏中: (1)对于“位置/停车方式/数量/尺寸”指标,应根据不同类型泊位(一般客车泊位、无障碍泊位、货运车装卸泊位)分布的不同位置(地面、地下或地上立体多层),分别对应列出不同停车方式(垂直式、平行式、斜列式)所对应的自然数量(不折算)及设计尺寸。其中:子母式泊位数应按子车位折减前的数量填写,单位为“对”(一个母车位加上其配套一个子车位为“一对”),子泊位、母泊位设计尺寸应一致;机械式泊位还应明确描述其技术形式(升降横移、垂直循环、垂直升降、简易升降、其他),其设计尺寸填写单个停车设备空间所能容纳车辆的最大外廓尺寸(长*宽*高);停车库中同时设置有住宅配套泊位和其他商办、公建等配套泊位的,应明确住宅配套泊位的类型、数量、分布位置,并实现住宅泊位与其他泊位在空间布置上的隔离和后期使用管理上的分离。 (2)对于 “停车场(库)内部设计指标”,应按照设计情况据实填写,一项指标有多个数据的(如通道/坡道宽度、转弯半径、净空高度),可按其最小值和最大值填写数据范围。

外地车上海年检地点 2

外地车上海年检地点很多,看楼主在哪个区了,找近点的,大部份检测站都有代办外地车上海年检,代办费从650元-800元。先交资料,过几天就会通知验车了。 上海检测站验车地点一览表 验车地点 行政区检测站名称具体地址联络电话办理时间 宝山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一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宝杨路2058号近铁峰路56112008转402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上海第三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富锦路5001号近漠河路36133333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上海第四十六机动车安全检测站逸仙路3945号近长江路56440715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上海第四十七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罗店镇月罗路2728号近北安路36130580或56861882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上海第四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蕴川路516号近友谊路36020142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黄浦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汶水东路937号近水电路65293214 周一至周六08:00-16:00 上海第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浦东滨州路183号近雪野路58478592 周一至周六08:0-16:00 卢湾区机动车安全检测; 上海第三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开平路75号近日晖东路63045725 周一至周六08:00-16:00 徐汇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四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宛平南路底百步桥近内环高架路64383311转5616 周一至周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上海第四十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张虹路150号近红松路64387629 周一至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实用版

YF-ED-J436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 示范文本 (2007版) 上 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 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供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

读。 二、本合同适用于汽车维修业务,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应当签订本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托修人(甲方)应当查看承修人(乙方)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范围。 四、汽车维修系汽车修理和汽车维护的泛称。汽车修理分为整车修理(俗称“大修”)、总成修理、小修和专项修理;汽车维护(俗称“汽车保养”)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厂及其指定配套厂以其商标生产销售的配件;副厂配件是指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但非汽车生产厂及指定配套厂生产,而以本企业商标或名义生产销售的

上海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办事指南设计

?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 2014-09-24 共阅 5512次 ?一、适用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1281) 分项名称: 1.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审核(含设计方案审核和设计文件审核) 2.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 三、办理依据 (一)《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5号令)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第八条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本市停车场(库)设置标准和设计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新建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配套建设停车场(库)(含公共停车场(库)、专用停车场(库))。新建公共交通枢纽应当根据本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规划,配套建设公共交通换乘停车场(库)。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下列公共建筑未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配套建设停车场(库)的,应当在改建、扩建时补建:(一)机场、火车站、港口客运站、省际道路客运站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机动车换乘的枢纽站;(二)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会展场所、旅游景点、商务办公楼以及对外承办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因客观环境条件限制,无法补建停车场(库)的,公共建筑所有人应当向市、区(县)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专家技术论证报告。 第十一条本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的建设进行审查。市、区(县)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市、区(县)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收时,应当通知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二)市政府《市交通发展白皮书(2013版)》第九章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上海机动车年检验车指南

上海机动车年检验车指南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上海机动车年检指南? 一、准备 1、验车时间:根据自己车辆行驶证上时间,检验合格到XXXX年XX月,在这个时间左右就可以准备去年检了。 如果有朋友忘记了,错过了规定的这个验车时间,实际上是不要紧的,正常去验就好了,除了交警在路上发现会处罚外,验车场是不会处罚和收取滞纳金的(有些代办机构就是用这个吓唬人多收费的) 2、准备材料:必需材料:行驶证,车主身份证,交强险保单原件(共两页,检测站会收掉一页,重要),其它材料我最近去两次都没有要,但是有备无患,有些变态的验车场会要:包括:代办人身份证,当年的养路费和上海城市道路通行费交讫凭证。 3、查询自己车辆违章:,输入自己车号,确认下面显示:您查询的车牌号为沪XXXXXX的小型汽车,目前在本市没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有违章不处理的话,是不给验车的,至少在你准备验车时间前2天,你就要到违章处理地点把钱交了,不然到验车时候,网上记录还没消一样是不行的。其实上海有个地方处理违章最方便,就是每个高速出上海收费站,那边代处理是不收费的,路过顺便交一下就好了。 验车场自己是不能代处理违章的,但是验车场旁边一般都有代处理违章的地方,他们本事很大,你这边付钱,30分钟之内,网上记录就消除了,当然,代办费也是不低的,每个违章30-100不等。 4、准备去那儿验车: 跨区验车,我一直没有查询到官方的正式通知,我了解的是目前上海跨区验车是试验,只有徐汇和卢湾,金山和奉贤可以跨区验,其它区是不行的。 验车场有很多,但是验车场的地址也没有官方准确公告,下面是网上收集的: 这些地址只供参考,万无一失的做法是先打个电话联系,同时准备2-3个地址再出发。 上海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电话一览表? 一、宝山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一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宝杨路2058号,电话:转40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2、上海第三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富锦路5001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3、上海第四十六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逸仙路394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4、上海第四十七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罗店镇月罗路2728号,电话: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5、上海第四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蕴川路516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2009-04-11 09:22:55 网络二、黄浦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汶水东路937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0-16:00。 2、上海第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滨州路183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16:00。

上海市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试行)

上海市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 (试行)

上海市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 (试行) 二OO二年十一月发布

关于发布《上海市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规则(试行)》的通知(2002年10月29日上海市物价局沪价公[2002]036号发)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维护承、托修双方的合 法权益,特发布《上海市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规则(试行)》。 在具体贯彻过程中,应当结合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颁布的《关于重新颁发<上海市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试行)>的通知》(另发)同步实施。二O O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之前为过渡期,新、旧两种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和相关的价格管理规定同时适用,二O O三年三月一日起按本规定 执行。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机动车维修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机动车维修的价格行为均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的机动车维修,是指对机动车进行营业性修理和维护保养以及在用车改装的作业。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价格由工时费和材料费(含外加工费)构成。 工时费,按工时单价乘以结算工时定额计算。维修企业应当执行本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由维修企业根据本企业设施设备、人员等的技术条件、服务质量和市场需求自行制定。 材料费,是指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更换、修理的零配件以及消耗的原料(含材料、漆料、燃润料)的费用。维修中发生的辅助材料不另行计费。 (一)维修用的零配件和材料的价格应按实际购入价格加上合理的进销差率制定。材料进销差率由维修企业自行制定; (二)维修中需使用自制零配件和非原车修复配件的,应当征得托修方同意,其价格由承、托修双方协商制定,并在结算时材料清单中注明。 外加工费,是指受本企业有关技术条件限制,在维修过程中需委托其他企业进行加工或制造的零配件如喷(电)镀、热处理等费用。外加工费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机动车维修结算价格=工时费(工时单价×结算工时定额)+[材料进价×(1+进销差率%)] +外加工费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结算维修费用时,应向托修方提供维修材料清单和上海市机动车维修统一结算凭证。结算凭证内应分项列明该车辆维修发生的工时费、材料(含外加工)费。对维修费用实行优惠结算的,应当列明优惠的项目和幅度。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布置图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布置图 建设项目名称: 委托建设单位: 交通设施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级 交通设施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级 交通设施布置图编号: 交通设施设计单位负责人: 交通设施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本单位承诺:本《交通设施布置图》与停车场(库)现场交通设施设置情况完全一致,本单位愿意承担由于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愿意参与、接受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设计施工质量信誉考核。(加盖交通设施设计、施工单位公章)

交 通 设 施 布 置 图 资 料 目 录 1、合规性自查对比表·························· 共 2 页 2、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地面交通设施布置图)及地下(或地上)停 车库分层交通设施布置图···················· 共 页 3、交通设施设计、施工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共 页 4、光盘······································ 共 1 盘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布置合规性自查对比表 (第1页,共2页) 设施布置图 编号设施布置 技术依据 上海市地方标准 《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 (DB31/T485-2010)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项目 交通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停车场(库)标志类型 规定设置要求 (DB31/T485-2010) 现场设置情况 车行入口标志(DB31/T485-2010: 5.1,附录A.2-A.4、 A.7.1,附录 C.1.01-1.02、1.10、 1.17、1.19-1.23)应设:停车场(库)预告标志、门 楣标志、告知牌、规则牌、取卡标 志、限制速度标志、限制高度标志、 禁止烟火标志、禁止鸣喇叭标志。 宜设:限制宽度标志、限制质量标 志、禁止行人通行标志、禁止车辆 停放标志、汽车升降机标志。 1、标志设置的完整性: 2、标志制作及安装的规范性: 车行出口标志(DB31/T485-2010:5.5,附录A.2.1.3,附录C.1.09、1.10、 1.17)应设:出口指示标志、禁止驶入标 志。 宜设:收费标志、禁止行人通行标 志、禁止车辆停放标志。 1、标志设置的完整性: 2、标志制作及安装的规范性: 车行道标志(DB31/T485-2010:5.2,附录A.5,附录B,附录C.1.03-1.04、1.07、1.11-1.16、 1.24-1.29)应设:车行出口引导标志、停车位 引导标志、注意行人标志、车行道 边缘线、导向箭头。 宜设:停车区域引导标志、楼层标 志、楼层及区域提示标志、停车楼 层引导标志、车辆引导标志、直行 标志、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 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 弯)标志、向左和向右转弯标志、 禁止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禁 止直行标志、禁止向左向右转弯标 志、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直行和 向右转弯)标志、车行道分界线、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 1、标志设置的完整性: 2、标志制作及安装的规范性:

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试行)

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机构,不适用于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机构,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许可和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人员、教学车辆、教学设施设备、理论教室和场地等基本条件,规定了本市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机构必须具备的教学车辆总数分配和场地等基本条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JT/ 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 T 433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JT/ T 434 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1—

3.1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活动的单位。 3.2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车型类别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车辆车型的分类。培训车型分为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档汽车、残疾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 3.3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进行驾驶培训等业务。 4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级 4.1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占地面积不小于68000平方米(102亩),配有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九类车型中的三种(含三种)以上车型,且数量不少于50辆,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可从事三种(含三种)以上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4.2 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占地面积不小于34000平方米(51亩),配有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且数量不少于30辆,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可从事两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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