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 中西法律起源的异同

合集下载

中外法学对比研究

中外法学对比研究

中外法学对比研究法学作为一门学科,以研究法律的制度、原理和应用为主要内容,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都有着自己的发展和特点。

中外法学之间的对比研究,能够帮助我们深入了解不同法系的差异和互补,为法律体系的建设和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法学的发展历程法学在中国和欧洲国家有着不同的发展历程。

中国的法学自古以来就有了自己的研究和体系,诸如《周礼》、《韩非子》等著作中就有对法律制度的论述。

而欧洲国家的法学则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律思想,受到基督教教义的影响和法典的制定,形成了独特的法学体系。

二、法律体系的分类中外法学在法律体系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中国的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强调法律的条文化和官方法律的约束力。

而欧洲国家的法律体系则分为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两大类。

大陆法系主要以法典为依据,注重归纳总结和对权威的尊重;普通法系则依靠判例法来解决争议,并强调司法实践和案例的权威性。

三、法律教育的差异中外法学的教育体系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中国的法学教育注重法律理论和法制观念的灌输,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能力和法律分析思维。

而欧洲国家的法学教育则更加注重实践和案例分析,重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法律文化的差异中外法学在法律文化上也有很大的差异。

中国的法律文化深受孔孟之道和儒家思想的影响,强调社会和谐、秩序和公正原则。

而欧洲国家的法律文化则体现了民主、人权、平等等价值观念,注重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保护。

五、法律制度的差异中外法学在法律制度上存在着不同的规定和程序。

中国的法律制度强调国家法律的统一性和公正性,注重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层级性的组织结构。

而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则更加注重司法独立和法律权威的保障,强调权力的分散和监督。

六、对比研究的价值与意义中外法学对比研究对我国法学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不同法系的对比研究,我们可以借鉴欧洲国家的法学经验和理念,提高我国法学研究的国际化水平;同时,也能够发现我国传统法学中的优秀思想和制度,为法律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参考。

试论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试论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试论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是一门广泛而复杂的研究领域。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起源和发展。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起源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差别。

西方法律文化的发展经历了古希腊罗马文明、封建制度以及现代民主法制的演进过程。

而中华法律文化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起源可以追溯到夏商周等古代朝代,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较为深厚。

西方法律文化更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而中华法律文化更强调家族、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第二,法律体系。

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是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特点是法律主体权威性、官僚主义、立法为主,重视法典体系和纠纷解决程序。

而中国则属于大陆法系,特点是法律主体既有国家权威性,也有家庭、部族、社会集体等权威性,重视宗法纲常和司法裁判的作用。

第三,法律原则。

西方法律文化注重维护个人权益和自由,倡导法律平等和法治原则。

西方法律注重保护个人的权利,强调契约精神和市场经济原则。

与此相对,中国法律文化强调社会平等和公平,注重家族、群体、社会稳定的利益。

中国法律文化中的关系观念也更加突出,注重维护社会和谐和道德秩序。

第四,法律效力。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法律权威较高,公民对法律的遵守度较高。

而在中国法律文化中,由于儒家传统和宗法观念的影响,法律的权威性相对较低,对法律的服从度也稍显不足。

这导致中国社会中存在大规模的违法现象和执行问题。

第五,司法独立性。

西方法律文化中,司法独立性得到高度重视。

法官在审判中独立行使裁判权,与政治和行政机关相对独立。

而中国法律文化中,司法独立性较弱。

法官在审判中面临来自党和政府的压力,司法决策受到一定的干预。

综上所述,中西法律文化存在一定的差异。

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起源和发展、法律体系、法律原则、法律效力和司法独立性等方面。

了解和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更好地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和跨文化交流。

比较中西方法律的起源

比较中西方法律的起源

比较中西方法律的起源
政体之别:中方法律的体制是从君主民主集中制转换成政党民主集中制或系统成文法,君主集中制是为单一的上层建筑服务的,政党民主集中制是为人民服务的;西方法律的体制是从习惯法转换成不成文法或成文法,习惯法是为从中世纪封建社会的产物,不成文法是英美法系,成文法是罗马法系
组织之别:中方法律的传统组织是“家长制”与“宗族制”相结合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密切联系,家有家规与村规民约是参造国有国法的蓝本(公有制的演化史)当代法治社会是传统道德约束与现代法律法规相融和的法律组织结构;西方法律的组织结构源于古希腊的联邦法、古罗马的元老院、法兰西的教会议院等基础理论来源,当代民
族国家形成的蓝本。

古今中外的法律知识点

古今中外的法律知识点

古今中外的法律知识点作为社会的基石,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古至今,无论是中外,法律始终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古今中外的一些法律知识点,展示法律在不同时代和地域的发展与演变。

1. 古埃及的法律——《巴比伦法典》古埃及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法律的国家之一。

早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古埃及统治者就开始制定法律来管理社会秩序。

而在公元前18世纪左右,巴比伦王汉谟拉比颁布了闻名世界的《巴比伦法典》。

这部法典包含了法律条文,涵盖了婚姻、家庭、商业以及刑法等领域,对后世的法律影响深远。

2. 古希腊的法律——民主法治的先驱古希腊是世界上最早构建民主法治的国家之一。

古希腊城邦中的雅典,卓越的法律理念为后来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5世纪的《锡伯纳法典》是古希腊最早的法律典范之一,其中确立了人民平等、公正审判和言论自由的原则,为现代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中世纪的法律——君主至上中世纪的欧洲出现了封建制度,法律体系也发生了重要变化。

在这一时期,君主拥有绝对权力,法律以君主的意志为准绳,法庭的裁决主要为君主服务。

这种法律体系的代表是英国的《大宪章》,它是在1215年签订的,为后来的宪法奠定了基础,确立了君主在权利行使方面的局限性。

4. 现代的法律——法治的时代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法治的理念日益强调个人权利和公平正义。

现代法律体系主要基于法治原则,充分保障市民的权利和利益。

比如,联合国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将人权纳入国际法律框架,并成为后来国际人权法的基石。

同时,国家内部的法律体系也逐渐发展完善,涉及民事法、刑事法、行政法等方面,并通过法院系统来实施司法审判。

5. 现行法律中的争议议题——合同法中的虚假广告尽管现代法律已经相当成熟,但仍然存在一些争议议题。

比如,在合同法中,虚假广告的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一方面,虚假广告可能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广告作为商业行为,也涉及自由言论权。

浅议中西方法律起源差异

浅议中西方法律起源差异

浅议中西方法律起源差异由于我国与西方在人文地理环境、历史传统等方面的差异,以及进入阶级社会的时间不同,中西方法律在起源与发展道路上也呈现差异性,而这种差异对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有非常重大的借鉴意义。

一、在法起源上的差异起源上的差异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归根到底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然而中国和以希腊(雅典)、罗马为代表的西方在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社会结构、人文思想等诸方面各有其特点,所以中西方法律在起源上必然存在一定差异。

中国古代法起源于部族之间的战争。

根据我国法制史研究证明,我国古代法主要是刑,例如,禹刑、汤刑、吕刑等。

当时所谓的刑比现在的刑,含义更狭窄,专指肉刑、死刑,是杀害人生命戕贼人肢体的一种暴力手段。

而与此不同,古希腊、罗马法则起源于氏族中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古代希腊的雅典是氏族内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并且随着平民斗争的胜利,加速了氏族组织的崩溃和希腊国家的产生。

与国家产生的这种形式相适应,法产生的第一种形式就是梭伦的立法改革,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废除贵族所享有的特权,以财产的多寡划分公民的等级以及与之相应的权利义务。

而在罗马,则是氏族外平民反对罗马氏族贵族,争取权利平等的斗争加速了罗马氏族组织的崩溃和罗马国家的产生,以及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的公布,确认了平民的权利义务。

所以古希腊人和罗马人所要解决的问题与我们祖先不同,他们所解决的不是氏族、种族之间你死我活的征战,而是社会集团之间利益的调整和重要分配。

这样,它们就有可能找到某种中间道路,以妥协方式解决一些基本的社会矛盾……使大家共同遵守其条款,和平共处”。

二、在法律观念上的差异在中国古代,法、刑、律同义。

法在词源上带有公平、正直的含义。

法在夏、商、周三代被称作刑,它的职能不外是对外证诛、对内镇压两个方面。

春秋战国时李悝著《法经》,以“法”取代了“刑”,后商鞅变法,改“法”为“律”至后中国历朝历代的成文法典《宋刑统》除外)一律都称作律,律是由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带有一体遵行的效力。

中西方法律差异

中西方法律差异
中西方法律差异
2020年5月31日星期日
一、中国法律的渊源
中国法产生于夏朝,当时称为“禹刑”,它最初主 要是用来对付异族的反抗,是胜利了的民族强加 于失败者的专横意志。因此刑罚异常残暴,中国 古代的法律一开始就与权力有缘而与权利无关, 法律被看作是束缚和控制人的手段,这种狭隘性 排除了法的民事功能,这并不是说它不能调节民 事关系,而是说它不能离开国家、离开刑罚来处 理民事关系。《唐律疏议》十二篇堪称中国封建 法律的典范,其特点是法律条文以刑为主,民事 法律行为和道德行为也做刑事化处理,如:“诸侵 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 。各令复故”(《唐律疏议杂律》)。

可见: 我国法律重刑法轻民法,西方
则比较注重民法的调节功能

原因
1 、政治制度: 中国长期的封建统治,君王的“特 权”、“专制”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权力的观念根深 蒂固。而西方封建制度相对短,近代的资本主义更 是强调私权利的不可侵犯性 。 2 、思想文化领域: 中国的传统文化——儒家文 化强调贵贱有别、 “君君臣臣夫夫子子”以及刑不 上大夫,礼不下庶民,宋代朱熹的呈朱理学更是 “ 存天理,灭人欲”。西方资产阶级宣扬自由、平等 、天赋人权……

西方法律的渊源
在西方,古希腊、罗马国家的法是在氏族内部斗争及其改 革过程中形成的,是各种社会力量相互妥协的结果。古希 腊的人们把法看成是一种全社会的调节器,一种确定权利 义务的尺度和保障权利的手段。如:“用人为的方法变更 水流,以至他人财产受到损害时,受害者得诉赔偿。”( 《十二铜表法》第8条)又如:“树的高度已达十五尺,为 了不使它的阴影影响邻地,邻地所有人可诉请赔偿。”( 《十二铜表法》第9条)。

艺术家眼中的德国(蓝 )与中怒

中西法制起源之比较

中西法制起源之比较

中西法制起源之比较摘要中华文明与西方(尤其是西欧)文明都是人类文明史上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曾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引领着世界文明的潮流,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但二者却各具特色,其中的法制文明又呈现出迥然不同的发展态势,这是二者在文明起源上的差异所造就的。

中华法制文明表现为人治基础上的专制文明,而西方的法制文明则表现为权力制衡的民主法制。

二者法制文明的不同在法制起源上已经显示出来,西方的法制文明起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法制文明,古希腊、古罗马在原始社会解体的时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氏族社会解体的比较彻底,产生了独立的财产所有者,社会注重私权力的法制比较发达,私权力取得了与公权力抗衡的地位。

相反中国在原始社会解体的过程中氏族没有完全解体,没有产生社会独立的财产所有者,社会的私权力没有取得与公权力抗衡的地位,公权力取代了私权力调节社会的功能,因此产生了二者的巨大的差异。

关键字:法制,人治,民主,古希腊,古罗马中西法制起源之比较一.绪论人类自诞生以来,为了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生活和维系社会秩序,探索并尝试了种种治理社会的方法与机制。

法律作为治理社会的有效方法和机制之一,在社会历史发展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一部人类法制史记录了人类法制演进的曲折历程,反映经济的兴衰、政治的兴替和文化的兴亡。

法制文明是在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下,由掌握国家政治的统治阶级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以及有关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及学说理论共同构成的复合有机体。

[1]马克思认为:“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2]它受一定社会物质条件的支配,反映上层建筑的一种形式,是人与社会意识的体现,同民族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世界古代法制的起源与世界古代文明有着天然的缘分,法制是一种文明的具体体现。

在人类发展史上,散布在世界各地的远古先民利用自己的聪慧与劳动创造出了许多璀璨的文明,比如古埃及文明、古希伯来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古印度文明、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古代中国文明等等。

外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

2.基本内容 君主专制制度
自由民和奴隶的划分;自由民划分为阿维
鲁穆、穆什钦奴 财产法:古代东方土地所有制特点的公有 制 比较细致的债权关系规范 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及家长特权 刑罚残酷,广泛适用死刑和伤害肢体刑, 保留同态复仇和血亲复仇。 司法行政不分、发誓和神明裁判
基本特点: (1)法律的结构体系比较完整,
二、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发展

前3000年初期,苏美尔人创造了文明。最初的国家形成。 前3000年中期,乌鲁卡基那实行社会改革。 前2316年,阿卡徳王国首次统一了两河流域。萨尔贡 前22世纪,乌尔第三王朝建立(前2113~前2006),制 定《乌尔纳姆法典》。 前20世纪初,阿摩利人建立伊新和拉尔撒王朝,制定成 文法。 前19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建立,汉穆拉比统一两河流域, 奴隶制文明达到鼎盛时期。制定《汉穆拉比法典》 前1595年,赫梯人消灭巴比伦第一王朝,制定《赫梯法 典》。 赫梯人退出巴比伦,巴比伦第二、三、四王朝。 前729年,两河流域被亚述王国统治。
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王国疆域
《乌尔那姆法典》
制定于公元前22世纪,1965年发现。 主要内容:序言和正文29条,实存23条。 序言强调制定法典乃神之意志。 正文内容: ①禁止巫术 ②伤害他人可用罚金代替同态复仇 ③全体居民划分为自由民和奴隶 ④缔结婚姻的当事人是男方和女方的家长 ⑤妇女犯通奸罪,须处死。 ⑥以盐洗嘴的刑罚。
三、古代印度法的渊源
关于古代印度法的概念:定位为奴隶制法
古代印度法的渊源
①吠陀(吠陀经) ②法经 ③法典(摩奴法典) ④佛教经典:“三藏”、“五戒” ④国王诏令。
谁是摩奴? 1.时间: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后2世纪。 2.汉译本:马香雪译:《摩奴法典》;蒋忠新译:《摩奴法论》 3.体例(12卷) 第一卷:创造。详尽描写神创造世间万物的过程 第二卷:净法、梵志期。学生时期的行为规则 第三卷:婚姻,家长的义务 第四卷:生计、戒律 第五卷:斋戒和净法的规定、妇女的义务 第六卷:林栖和苦行的义务 第七卷:国王和武士种姓的行为 第八卷:法官的任务,民法和刑法 第九卷:民法和刑法,商人种姓和奴隶种姓的义务 第十卷:杂种和种姓,处困境时 第十一卷:苦刑和赎罪 第十二卷:轮回和解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