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境外供货商质量信用评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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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2•【字号】苏府办[2010]99号•【施行日期】2010.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府办〔2010〕9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苏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将原市贸易局负责对煤炭经营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取消的职责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原市贸易局商贸流通企业安全保卫管理职责。

(三)划入的职责1.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原市贸易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

2.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的进出口计划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3.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有关规范市场秩序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4.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有关组织企业反补贴、反倾销和产业损害的调查工作、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5.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有关承办市茧丝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6.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有关报废车回收处理管理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7.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有关成品油保障监管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进口棉花滑准税计算方法

进口棉花滑准税计算方法

进口棉花滑准税计算方法2021年滑准税率计算公式:Ri=Pt/Pi+α×Pi-1(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公式中:Ri:为滑准税率 Pt:为常数8.686Pi:为基准价(元/吨)α:为参数0.02526 基准价(判定值):11397元/吨(当低于判定值时,则需计算滑准税率;当大于判定值时,则执行从量税:570元/吨)2、计算方法举例:设:进口棉价分别为每磅69.78美分和90.4美分,汇率为6.8271。

第一步:计算基准价:是否超过判定值11397元:公式:基准价=外棉价(美分)/100*汇率*2204.62(每磅合吨1000/0.4536)(1)基准价=当每磅为69.78美分时:69.78/100*6.8271*2204.62=10503<11397;(2)基准价=当每磅为90.40美分时:90.40/100*6.8271*2204.62=13606>11397;第二步:计算滑准税率:当基准价低于判定值11397时计算滑准税率,当基准价大于判定值11397时则从量税,为每吨加570元:滑准税公式:Ri=(常数8.686/(磅棉价*汇率/45.36)+参数0.02526*磅棉价*汇率/45.36)-1(注:结果保留三位小数)(1)当每磅为69.78美分时:滑准税率=(8.686*45.36/69.78*6.8271)+0.02526*69.78*6.8271/45.36-1=0.092(关税率则为9.2%);(2)当每磅为90.4美分时,因其基准值大于11397元,故不计算税率,而直接用从量税每吨加570元;第三步:以基准价按1%关税计算口岸价(注:港口费用按每吨200元计算;1%为配额内关税,增值税13%)(1)当外棉为69.78/磅,其基准价为10503元:则按1%关税率计算(即配额内棉价)口岸价=基准价*1.01*1.13+200=10502*1.01*1.13+200=12187元;(2)当外棉为90.40/磅,其基准价为13606元:则按1%关税率计算(即配额内棉价)口岸价=基准价*1.01*1.13+200=13606*1.01*1.13+200=15729元;第四步:以基准价按滑准税率计算口岸价(注:港口费用按每吨200元计算;1%为配额内关税,增值税13%)(1)当外棉为69.78/磅,其基准价为10503元,计算滑准税率为:9.2%(0.092)滑准税口岸价=基准价*(1+滑准税率)*(1+增值税率)+200=10503*(1+0.092)*1.13+200=13160元;(2)当外棉为90.40/磅,其基准价为13606元,则按从量税570元/吨计算滑准税口岸价=(基准价+570)*(1+增值税率)+200=(13606+570)*1.13+200=16219元。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7•【字号】徐政办发[2010]118号•【施行日期】2010.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七日徐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原市商贸局的职责,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职责,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全市人员出境就业政策以及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核转报、监督检查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

(三)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做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加强开放型经济战略研究,加强国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全市商务发展目标、工作任务的制订、实施和考核;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医疗耗材供货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医疗耗材供货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医疗耗材供货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一、前言医疗耗材是指在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中,用于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的器具、用具、设备和材料等。

医疗耗材是医疗机构的重要支持资源,对保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医疗耗材供货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对医疗机构的正常运作和患者的医疗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二、医疗耗材供货实施方案1. 供应商选择及合作机制(1)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合作关系,可选择有丰富经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2)建立供货商数据库,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估和信用评估,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医疗耗材采购供货体系中。

(3)建立定期评审机制,对合作供应商的供货情况、价格、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合作机制,确保供应商与医疗机构的利益保持一致。

2. 采购需求预测及计划制定(1)建立医疗耗材采购需求预测系统,结合医疗机构的门诊量、住院量、手术量等数据,科学、合理地预测医疗耗材的采购需求。

(2)根据采购需求预测的结果,制定采购计划,科学配置库存,合理安排采购时间,确保医疗耗材的及时供应。

3. 采购订货及审批流程(1)建立医疗耗材采购订货体系,包括申请、审批、下单等流程。

(2)建立采购审批机制,确定采购额度、审批权限等,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建立采购订单追踪系统,及时了解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确保供应商按时、按量供货。

4. 采购合同签订及履约管理(1)建立医疗耗材采购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2)建立合同履约跟踪系统,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供应商履约中的问题。

5. 仓储及配送管理(1)建立医疗耗材的仓储管理系统,包括库存管理、保质期管理、清点盘点等。

(2)建立配送管理系统,科学、合理地安排医疗耗材的配送路线、时间等,以确保医疗耗材的及时供应。

6. 质量监管及风险防控(1)建立医疗耗材质量监管体系,对医疗耗材进行质量把关,确保医疗耗材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泰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1号)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发〔2010〕2号),设立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职责,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制定全市人员出境就业政策以及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监督检查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指导茧丝绸行业管理职责,原市物资总会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监管、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的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三)取消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编报并执行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方案、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

(四)将贸易投资促进、主办相关会展活动等有关事务性工作交给企事业单位,按市场化方式组织实施。

(五)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摘录:皮棉入储的标准(车间)仅供参考

摘录:皮棉入储的标准(车间)仅供参考

收储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棉花细绒棉国家标准》(GB1103—2007)制定.内在质量标准GB1103—2007外在包装标准GB/T6975—2007国储棉2011年度生产加工并经仪器化公证检验的锯齿细绒棉,由具有400型棉花加工资格的棉花企业直接交储。

一、生产加工过程中须避免出现的问题:●重量不等,大小不一。

●唛头不标准,污染严重。

加工厂唛头不是一起制定的,或者大小版字体大小不一,刷唛工技术水平低,唛头污染严重。

●外包装不合格有的在裁剪布时没有放大一点尺寸,皮棉膨胀系数大,露白严重,缝包工针脚太大线头没固定,出厂时包会开裂。

●刷唛不符合要求。

表现为刷唛内容不全、错误或不清晰或涂改等。

●回包。

表现为棉包外形不规范,包头表面不平,用手触摸平面出现疙瘩状等。

●棉包重量超重。

表现为一批棉花部分棉包超过最大允许包重237kg。

●对“三丝”的挑拣放松或放弃,异纤标识均符合要求●包装物料不符合要求。

棉花包装所使用的包皮布纱线支数和塑钢带达不到要求,包装物重量偏轻;塑钢带在棉包装卸过程中断带较多,强度达不到要求。

●不得混有异性纤维;不得有污染、水渍严重的棉包;不得有包装及标志(标识)不符合标准的棉包;●精挑三丝●吸籽棉的风道,安装两道漏杂器尽量做到排漏僵瓣棉杂质充分。

●籽棉进入轧花机前要通过籽棉清理机、异性纤维清理机进行籽棉清理排除杂质。

●轧花过程中较大清排(由于可能影响到加工质量,因此在清排过程中各厂应结合收购加工的具体实际情况),上下排杂及皮清机刀间距调整到适宜的间距,可以提高皮棉的加工质量(不孕籽含棉率、毛头率与成本之间的矛盾)。

●控制车速是保证加工质量的重要前提,统一眼光后,由棉检人员跟班测定皮棉等级,与工程人员及时沟通,动态调整加工设备。

●雨天、晚上加工要慎重。

●调整车速、规范加工,提升加工质量。

二、包装要求:●包布平整、焊接牢靠。

●棉包外形尺寸、重量与允许偏差:符合棉花包装国家标准(GB/T 6975—2007)Ⅰ型棉包要求;长度1400mm(允许偏差-30mm),宽度530mm(允许偏差-10mm),高度700mm(允许偏差+150mm);重量227公斤,允许偏差毛重±10公斤。

报检通关流程


根据预设规则审单
直通式自动 受理报检
坚持“属地 施检”原则
现场施检
施检人员 提取数据 写入系统
提取 签证信息 企业自主选择机构签证 检验检疫业务管理系统 领取证书
企业自由选 择办理机构
结果评定 拟制证稿
自动放行 报检单位 自动签发无纸化通关单 自主选择机构完成计收费
“三通”工作流程图
逻辑及规范审核不合格
4.领证地(必填):填写领证地检验检疫机构。企业可在领证地 领取检验检疫证单及通关单。
即原来的 “施检机 构”;与 入境口岸 有对应关 系
实施通报通 机构要填写“具体业务机构” 当申请目的地施 放时需要填 写;否则, 异地领取检验 检的,填写目的 与口岸机构 检疫证书的机 地机构;目的地 构;否则与口 机构与目的地有 相同即可 对应关系 岸机构相同
企业资质
按货物种类及相关要求选择资质类别并填写企业名称及对应的注册/备案编号 :
1)进口食品、食品原料类填写: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进口食品进 口商备案、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备案、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2)进口水产品填写: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口水产品储存冷库备案; 3)进口肉类填写:进口肉类储存冷库备案、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4)进口化妆品填写: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5)进口水果填写:进境水果境外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 6)进口非食用动物产品填写: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 登记;
写入系统
结果评定 拟制证稿
报检单位
原出口流程
口岸换证 口岸查验
产地检验检疫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6篇)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餐厅成本构成中的可控成本,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大米、食用油、肉、蔬菜等大宗原材料采购.3、职责3.1总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的拟定和实施,各分支公司行政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总部完成招投标工作,并严格执行招标结果3.2餐厅考评机构履行监督和对执行力度的考核。

4、基本原则4.1采购招标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联合采供、动态管理、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选择符合使用要求,质价比相对较高的原材料,为餐饮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4.2参与采购招标工作人员,要以对企业餐饮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力求节约,反对浪费,降低成本,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4.3采购招标工作程序应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动态管理。

主要原材料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一般情况下,每类至少引入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争;除因市场情况突发涨、降价情况外,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报价竞标。

要从保证食品安全和维护员工利益出发,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各种商务关系。

4.4参与采购人员、评标小组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建议其回避。

5、招标小组设立及招标企业的确定5.1餐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在行政管理部部长的领导下进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和代表负责制”的原则,设立采购招标小组,成员包括:行政管理部物业室主管,各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部长,行政管理部物业室餐饮组监理,各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餐饮监理,各餐厅经理,财务餐厅专职会计,餐厅售卖会计,采购员。

5.2招标小组应在招标前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查。

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一般应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特殊行业管理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质量证明书、年度审验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或鉴定报告等。

____对通过资质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过程中对供应商的生产环境、经营条件、企业规模、产品业绩、配送能力等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恢复供货商资质申请

恢复供货商资质申请1.引言1.1 概述供货商资质是指供应商在经过审核和认可后获得的一种资格。

恢复供货商资质申请是指当供货商的资质被取消或暂停后,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再次取得供货商资质的过程。

在商业活动中,供货商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负责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然而,有时由于种种原因,供货商的资质可能会被取消或者暂停,这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困扰。

恢复供货商资质申请的目的是为了重新建立起与供货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供应链的正常运行。

这项申请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机会,重新评估供货商的能力和资质,确保他们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并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恢复供货商资质申请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将介绍供货商资质申请的概念,包括资质的定义和影响因素。

其次,我们将阐述恢复供货商资质的重要性以及对企业业务的影响。

最后,我们将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以帮助企业顺利完成恢复供货商资质的申请过程。

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能够了解恢复供货商资质申请的重要性,并了解如何有效地准备和提交申请,以便能够尽快恢复与供货商的合作关系。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是对整篇文章的组织结构进行说明,包括各个章节或要点的概述。

下面是一个示例:"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叙述和讨论。

首先,在引言部分,将对恢复供货商资质申请这一主题进行概述,并解释文章的目的。

接下来,在正文部分,将分为两个要点,分别讨论供货商资质申请的相关问题。

第一个要点将探讨供货商资质申请的具体流程,包括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所需的步骤。

第二个要点将涉及如何评估供货商的资质,包括对供应商的信誉和能力进行评估的标准和方法。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供货商资质申请的相关知识。

通过这样的结构,本文将全面系统地介绍和探讨恢复供货商资质申请的重要问题。

"文章1.3 目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所示: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介绍恢复供货商资质申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商业信用提供行为研究综述

商业信用提供行为研究综述商业信用是企业从各种供货商和金融机构中获得的信用。

它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提供经济支持和经济保障,以帮助企业发展。

商业信用的提供者包括供应商、金融机构、商业组织等。

商业信用提供行为研究就是研究这些提供商的行为,以便了解他们如何提供商业信用,以及他们如何提高提供商业信用的效率和质量,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发展。

商业信用提供行为研究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商业信用提供者的行为研究,二是商业信用受益者的反应研究。

商业信用提供者的行为研究主要是考虑他们提供信用的决策过程、其决策的影响因素以及提高提供商业信用的效率和质量的措施。

商业信用受益者的反应研究则主要是考虑商业信用的利用效果、信用违约风险的控制、商业信用的管理与维护等。

商业信用提供行为研究的一些典型案例包括供应商的信用政策、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信用评估与控制、商业信用的协调管理等。

供应商的信用政策: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是供应商利用自身财务资源为其客户提供商业信用的政策和程序。

供应商提供商业信用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客户获得资金融资,从而推动其业务发展。

供应商实施信用政策的关键因素包括客户的信誉、客户的财务健康状况、行业状况等。

信用评估与控制:信用评估与控制是企业为提高商业信用质量所进行的评估、监控和控制活动。

其目的在于减少信用风险,降低信用违约的概率,提高商业信用的质量。

信用评估与控制主要包括信用调查、信用审核、信用监控等。

总之,商业信用提供行为研究是提高商业信用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通过深入研究商业信用提供者的行为,可以更好地了解商业信用市场的环境和规则,进而有效地进行商业信用的协调管理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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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评估管理规定(试行)
一、评估范围
在国家质检总局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和未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
(以下简称境外供货企业)。
二、工作机构
(一)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评估管理工作。下设境外供货企
业质量信用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具体负责质量信用评估工作。
(二)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辖区内登记和未登记的境外供货企业每批棉花到货质
量情况、未登记的境外供货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信息上报工作。
三、评估准则
以下所列条款均以同合同、同发票、同规格到货批为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评估
单元。
(一)品级降级幅度在2级及以上的棉包,超过总包数20%的;
(二)长度降级幅度在1/16英寸及以上的棉包,超过总包数20%的;
(三)马克隆值不合格棉包超过总包数60%的;
(四)到货重量短少率超过3%的;
(五)货物发生油污、水渍、霉变、板结等污染棉包超过总包数5%的;
(六)货物包装发生严重破损的;
(七)混有异性纤维和危害性杂物,经核查对企业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
(八)棉包中掺杂掺假,掺有地脚棉、废棉、其它落棉、棉籽或棉短绒等劣质棉,
经核查对企业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检验检疫有关规定和违约的。
四、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评估等级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每批进口棉花实际到货质量状况和境外供货企业履约情况,对
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实行层级名单管理,分为A、B、C三级名单,并对各级名单实行
动态管理。
A名单:已在国家质检总局完成登记的境外供货企业,列入此名单。
B名单:A名单中的企业发生 “评估准则”中所列问题之一的,列入此名单。
C名单:B名单中的企业再次发生、未登记境外供货企业发生“评估准则”中所列问
题之一的,列入此名单。
五、监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对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层级A、B、C的动态名单,向境外供货企
业发出通知书,并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以及向国家相关部委和协会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接到通知后,立刻通知所属检验检疫机构、用棉企业和棉花经
营公司。
检验检疫机构对A、B、C信用层级的境外供货企业的进口棉花实施不同的检验和
监管措施。
(一)登记境外供货企业监督管理。
1.列入“A名单”的境外供货企业,由国家质检总局向登记境外供货企业颁发登记
证书。每批货物入境报检时,收货人应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该境外供货企业的
登记证书(复印件),可在目的地实施检验,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进口棉花检验规程进行
检验。
2.列入“B名单”的境外供货企业,每批货物入境报检时,收货人应向入境口岸检
验检疫机构提供该境外供货企业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可在目的地实施检验,检验检
疫机构对“B名单”中的境外供货企业到货棉花进行严格检验及监督管理。
在发出通知书后3个月内,境外供货企业进口棉花未发生“评估准则”所列问题之一
的,从“B名单”中恢复到“A名单”;如再次发生“评估准则”所列问题之一的,取消其登记
资格,将其列入“C名单”。
3.列入“C名单”的境外供货企业,应当与收货人在贸易合同中应约定装运前检验条
款,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符合要求条件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入
境报检时应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和货物合格声明。到货时,检验检疫机构在第一到
货口岸实施现场开包检验。
在发出通知书后6个月内,境外供货企业进口棉花未发生“评估准则”所列问题之一
的,将直接恢复其登记资格,列入“A名单”;如6个月内再次发生“评估准则”所列问题之
一的,自再次发生问题之日起将其列入“C名单”情形顺延1年,检验检疫机构在第一到货
口岸实施现场加大开包比例的检验。
(二)未登记境外供货企业监督管理。
1. 未登记的境外供货企业向中国大陆输入棉花时,应与收货人在贸易合同中约定
装运前检验条款,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符合要求条件的检验机构实施装
运前检验。入境报检时,应提交《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申请表》(见2008年第87
号公告)所列资料及检验合格证明和货物合格声明等材料。到货时,检验检疫机构在第
一到货口岸实施现场开包检验。
2. 未登记境外供货企业发生“评估准则”中所列问题之一的,将其直接列入“C名
单”。
3. 列入“C名单”的未登记境外供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在审核该境外供货企业提
交的装运前检验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在第一到货口岸实施现场加大开包比例的检验。
在发出通知书后6个月内,未登记境外供货企业进口棉花未发生“评估准则”所列问
题之一的,将其从“C名单”中删除;如6个月内再次发生“评估准则”所列问题之一的,自
再次发生问题之日起将其列入“C名单”情形顺延1年,检验检疫机构在第一到货口岸实施
现场包包开包的检验。
六、评估程序
(一)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对境外供货企业每批进口棉花检验鉴定结果及未登记
境外供货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整理、录入。并对发现“评估准则”所列问题的棉花按照《出
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查封货物。
对发生违反“评估准则”的质量案例信息、未登记境外供货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直属
检验检疫机构在货物检验完毕5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检验检疫机构在获知企业使用进口棉花过程中发现“评估准则”所列问题的棉花,建
议企业暂停使用,货物封存,并随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二)工作组对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上报的质量案例信息按照“评估准则”的有关要
求进行审核、确认,并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评估结果。
(三)国家质检总局对工作组提交的评估结果进行审核、批准。
(四)境外供货企业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的评估结果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在
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复核,经核实原评估结果有误的,予以更正。
七、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
评估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自2009年3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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