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doc
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

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
1. 女职工分娩一胎,产假为98天;
2. 女职工分娩二胎及以上,产假为128天;
3. 单身、未婚、未生育的女职工,作为独生子女的可以享受额外30天的附加产假;
4. 职工怀孕3个月以上发生自然流产或者因工流产的,享受
15天的产假;
5. 因怀孕产生伤害或者疾病,需要继续休假的,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病假的规定执行。
此外,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与工资待遇挂钩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并且在法定产假结束后,享受由单位支付的护理假,具体时间为:
1. 产假结束后,未满1周岁的子女,护理假为每天1小时;
2. 产假结束后,1周岁及以上未满3周岁的子女,护理假为每
天0.5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产假的规定适用于正常分娩的情况。
对于其他特殊情况,如胎儿异常、早产、多胞胎等,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与单位商议并由医生出具的证明进行调整。
总结起来,中国劳动法规定的产假天数根据胎儿的数量和女职工的情况而定。
对于一胎的女职工来说,产假为98天,而对
于二胎及以上的女职工,产假为128天。
此外,法定产假结束后,女职工还有权利享受护理假,以便更好地照顾子女。
以上
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和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深圳市劳动者产假规定

深圳市劳动者产假规定第一篇:深圳市劳动者产假规定深圳市劳动者产假规定一、产假的定义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二、法律规定及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广东省政府发布了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该规定第十六条: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
三、深圳市职工产假天数(1)女职工1.深圳市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2.产前还可以休假15天;3.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5.实行晚育者(23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6.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7.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男职工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四、深圳产假工资规定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产假国家规定2023年深圳

产假国家规定2023深圳陪产假请假事由推举度:陪产假请假推举度:产假申请书推举度: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推举度:产假国家规定2023深圳2023年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规划生育条例》的打算,自9月29日当天起施行。
也就是说从今日开头深圳妈妈们至少能休178天的产假了!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嘉奖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状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打算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嘉奖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
打算的通过,意味着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也即顺产:98天+80天嘉奖假=178天剖腹:98天+80天嘉奖假+30天破腹产假=208天依据新条例的规定,不管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嘉奖假。
在详细实施方面:2023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嘉奖假。
2023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注:2023年2月22日,深圳市卫计委公布《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规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
”这也就意味着,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即广东产假128天+30天=158天,假如遇到剖腹产等难产状况产假可再延长。
另外,符合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规划生育条例》晚育条件生育的,还有15日晚育假。
深圳产假产检休假规定有多少天

深圳产假产检休假规定有多少天深圳产检休假规定天数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展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当计入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展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详细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安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深圳产检假能否连休有须要可以向单位申请。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展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该规定并未对孕期检查的时间和次数作出规定,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当计入劳动时间。
何为正常必要的检查?不同的国家依据自己的国情、医疗技术的开展水平制定出了相应的产前检查方案,我国妇女孕前检查的方案为:初查:孕12周之前;复查:12周后每4周一次,28周后每2周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
检查中发觉异样应依据医生看法,增加检查次数,按时检查以防止发生意外。
附: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支配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支配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支配必须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展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深圳产假时间的规定目前深圳地区的晚育可以增加30天假期。
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哦,其次胎的产妇是不享受这个福利的。
依据《广东省人口与打算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深圳市劳动者产假规定

深圳市劳动者产假规定一、产假的定义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二、法律规定及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广东省政府发布了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该规定第十六条: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
三、深圳市职工产假天数(1)女职工1.深圳市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2.产前还可以休假15天;3.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5.实行晚育者(23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6.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7.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男职工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四、深圳产假工资规定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深圳产假国家规定

深圳产假国家规定深圳产假国家规定2016你知道深圳产假国家规定是什么吗?贴心小编已经整理好了材料供大家阅读,欢迎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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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2日,深圳市卫计委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
”这也就意味着,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即广东产假128天+30天=158天,如果遇到剖腹产等难产情况产假可再延长。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 深圳女方可休产假128天】据最新计生条例规定,现在深圳二胎妈妈可享受128天的产假,生育第一胎可休产假143天,前提是23周岁后生。
最近有市民咨询在深圳如何休产假,尤其是生育二胎产假天数有无变化。
昨日,市卫计委回复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15天。
据了解,今年2月,市卫计委曾发布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该条例拟在广东省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为女方增加30天产假。
如果征求意见稿得以通过,深圳妈妈生育二孩能享受到最短128+30=158天的产假待遇,如果遇到剖腹产等难产情况产假可再延长。
但目前该条例正在修订过程中,在该条例正式修订颁布之前,该规定仍应继续执行。
即: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仍可按现行规定享受15天晚育假。
产假怎么休?市卫计委表示,依据以下几个规定:一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是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深圳二胎剖腹产产假_二胎剖腹产产假国家规定2022
深圳二胎剖腹产产假_二胎剖腹产产假国家规定2022生二胎有产假吗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以不违反计生政策为前提,即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因此,合法的二胎有产假。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22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这意味着,凡符合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与以往有何不同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
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
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
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一胎剖腹二胎顺产要隔多久剖腹产生二胎刀口怎么开生二胎时侧切伤口会开吗二胎侧切顺产后多久可以生二胎剖腹产多久可以生二胎2022生二孩将延长产假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之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有一点非常受关注,那就是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原本的人口计生法规定,晚婚晚育可以享受相应的延长休假或其他福利待遇,修正案草案取消了这一条,要求按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即生育两孩)生育子女的夫妻,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但在最终通过的修正案中,该表述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委员会在修法说明中指出,修改这一条的原因是“有些常委会委员、代表提出,这一规定不够清楚,容易理解为只有生育两个子女的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
深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深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深圳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将产假期间女职工应发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的制度。
下文将就深圳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相关问题做一详细的解析。
1.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依据女职工实际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为:(1) 工资标准:产假休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标准应该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的80%。
(2) 工资支付:企业应当按月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每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 工资计算: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计算方法参考下面的公式:产假期间女职工应领取工资 = 产假期间工资标准 * 产假休假天数 / 当月应出勤天数2.深圳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深圳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制定而来,目前深圳市的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下:(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产假期间女职工应按月领取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工资。
(2)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因此,深圳市的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为:2200元/月 * 80% = 1760元/月(3) 深圳市还设置了最高工资补偿标准,企业可以按照这个标准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最高工资补偿标准为深圳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3.产假工资的申领方式产假工资的申领方式有以下两种:(1) 由女职工本人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企业在核实后按照标准予以发放。
(2) 女职工也可以委托所在单位的工会代为申请产假工资,工会应当根据申请资料核实女职工是否符合条件,申请材料齐全后向企业提出申请。
4.其他注意事项(1) 如企业未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2) 如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受到违法侵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劳动保障部门寻求帮助。
(3) 如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意外受伤或者患病,可向企业申请产假工伤待遇。
深圳对产假是怎样规定的
深圳对产假是怎样规定的产假,是指在职妇⼥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般从分娩前半个⽉⾄产后两个半⽉。
那么新妈妈们了解产假能休多少天吗?下⾯店铺⼩编收集了相关资料给⼤家参考!基本产假是98天剖腹增加15天依据《⼥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难产假有些产妇的公司规定是15天,有些是30天,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15天的规定是国家的,30天是⼴东省的,企业在执⾏的时候⼦要不低于国家规定都是可以的。
第六条:⼥职⼯产假为九⼗天,其中产前休假⼗五天。
⽣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天。
属于执⾏计划⽣育政策的,按《⼴东省计划⽣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
晚育假⽬前深圳地区的晚育可以增加30天假期。
晚育是指⼥⼦24周岁后⽣育第⼀胎哦,第⼆胎的产妇是不享受这个福利的。
依据《⼴东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三⼗五条:职⼯实⾏晚婚的,增加婚假⼗⽇;实⾏晚育的,增加产假⼗五⽇。
城镇其他⼈员实⾏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此外再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与计划⽣育条例》第三⼗五条:职⼯实⾏晚育并符合计划⽣育政策的,除按国家、⼴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增加产假⼗五天。
所以晚育⼀共是有30天的,其中⼴东省15天+深圳15天。
独⽣⼦⼥假产妇领取了独⽣⼦⼥证的,可以享受多35天的假期哦。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与计划⽣育条例》第三⼗五条:职⼯实⾏晚育并符合计划⽣育政策的,除按国家、⼴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增加产假⼗五天。
综上所述,如果产妇是单胎的情况下:顺产98天假期;顺产+晚育128天假期;顺产+晚育+独⽣⼦⼥假163天假期;剖腹113天假期;剖腹+晚育143天假期;剖腹+晚育+独⽣⼦⼥178天假期。
建议各位准备休产假的产妇,先申请基本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等具体⽣产以后凭医院病历或者以及独⽣⼦⼥证再申请难产假(剖腹产的)(15天)和独⽣⼦⼥假(35天)。
深圳产假多少天2021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产假多少天2021是如何规定的?深圳产假为98天,具体的规定是可以在产前休息⼗五天,如果遇到难产的,那么就可以增加产假⼗五天;如果男⽅有⽣育保险的话,那么也是可以按规定休息产假,在此期间都是可以享受到产假的待遇。
⼀、深圳如何规定的?国家法定是98天。
根据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我国《》规定:第五⼗⼀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和婚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单位应当依法⽀付。
第六⼗⼆条⽣育享受不少于九⼗天的产假。
我国《⼥职⼯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步规定:第七条⼥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职⼯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定时间的产假。
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规定的⼥职⼯,应享受⾃⼰的⼯资待遇。
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职⼯或单⽅⾯。
期间享受⼯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企业⼥职⼯,如果单位给上了的,产假期间的⼯资,由⽣育保险机构按规定⽀付。
没有给⼥职⼯上⽣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付⼯资。
这⾥说的是基本⼯资。
其他附加⼯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产假待遇有哪些?第⼀,保胎假,⼯资按照发保胎假是由医⽣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资。
第⼆,产前假,⼯资按⼋成发。
怀孕7个⽉以上,如⼯作许可,经本⼈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
部分属于地⽅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资按照员⼯以往每⽉实发⼯资标准的⼋成发。
第三,产假,⽣育津贴在实⾏⽣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平均⼯资的标准⽀付;在没有开展⽣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付,标准为⼥职⼯⽣育之前的基本⼯资和物价补贴。
综合上⾯所说的,产假是属于⼥性在⽣育⼩孩时所放的假期,对于此假期也是有时间规定的,⼀般情况为九⼗⼋天,如果遇到难产或者是多胎的话,那么还会增加假期,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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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2017年深圳劳动法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2017年深圳劳动法产假规定之产前假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017年深圳劳动法产假规定之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
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2017年深圳劳动法产假规定之保胎假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2017年深圳二胎产假新规定2017年1月1日后生育的,实施2017年的相关政策享受休假待遇。
除正常98天产假之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难产的可再增加30日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增加15日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另外,符合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晚育条件生育的,还有15日晚育假。
假期从开始之日算起至结束之日,包括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若不执行可向劳动部门提出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诉维权。
(根据最新规定,女职工产假构成是98(基本)+15(深圳晚育)+30(难产)+30(奖励)=173天,其中第1胎或因晚育而增加产假,第1胎非难产143天,第2胎非难产128天。
产假时间在法规上都有所体现,劳资双方只要查询相关法规就可以知晓。
)2017年深圳劳动法对工资的规定2017年深圳劳动法工资规定之带薪年假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深圳劳动法工资规定之病假工资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深圳病假工资相关资讯请病假、事假是否要扣工资?从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了解到,按照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并且按照目前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每天75元(2030元80% 21.75天)。
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
还有些员工回家扫墓需要前后多休两天事假,事假期间是否要扣工资?按照规定,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不同工龄员工的医疗期如何计算?那么,不同工龄员工的医疗期如何计算?据了解,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员工医疗期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种情况是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另一种情况是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带薪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清明假期,刘女士准备将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串起来休,带孩子踏青。
刘女士大学毕业至今已经工作11年,前后换过3家公司,工作年限分别为4年、3年、4年。
她说:有人说我工作总共11年,应该有10天年休假;但有人说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4年,只有5天年休假。
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计算带薪年休假天数?从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其中,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视同工作时间。
因此,刘女士累计工作11年,享有10天年休假。
2017深圳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2017深圳劳动法加班费规定(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 加班天数。
8小时外加点加班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2017最新深圳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