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起源及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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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文化的历史演进与当代建构

中国检察文化的历史演进与当代建构

中国检察文化的历史演进与当代建构中国检察文化是中国特有的法律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

中国检察文化始于古代的“御史监察制度”,逐渐演变为现代的检察机关体系。

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国检察文化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和建构过程。

一、中国检察文化的历史演进古代的“御史监察制度”是中国检察文化的起源,它建立在封建王朝的中央集权政治基础上,是负责监察皇帝和官员的制度。

明、清两代的御史制度形成了完备的御史巡视、御史弹劾、御史劾问、御史参奏等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广泛的实施和应用。

但是,由于御史制度在政治上的依附性和奉行的“治病救人”的政治哲学,导致它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因此,近代中国开始逐渐探索建立现代的检察机关体系,以适应新的历史发展要求。

二、现代中国检察文化的建构近现代以来,中国的检察文化经历了多次建构和发展。

据初步统计,共分为五个历史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11年辛亥革命前,近代中国第一部《司法条例》的颁布,奠定了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框架,中国检察制度的雏形随之确立;第二个阶段是20年代至40年代,建立了由全国性和地方性检察机关组成的检察机关体系,形成了类似现代检方机构的规范体系,这一时期的代表性事件有批判各类反动舆论运动、根据《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规开展起诉工作等;第三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的20年,主要建立了以人民检察为核心的检察制度,明确了各级检察机关职责和任务,推动惩治和预防侵犯国家财产和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以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工作;第四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以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力度合作,推进司法公正、效率、廉洁等方面的改革,构建了新型检察机关的诉讼职能和实践标准;最后一个阶段,是当前互联网时代的新发展阶段,中国检察机关积极借助互联网技术,探索维护网络安全稳定和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新时代课题。

三、当代中国检察文化的案例案例一:浙江省检察机关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通过打击和惩处一批恶势力犯罪集团和非法金融活动,有效维护了全省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感。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作者:霍志康郝熙瑜周洁来源:《数码设计》2020年第06期摘要: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作为其中重要一部分的监察制度,在经历了数千年的历史演变、朝代兴替的过程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

作为一项政治制度,监察制度必然有萌芽、形成、发展、完备和成熟等阶段。

本文以时间为顺序进行阐述,以各个阶段的发展概括特点。

关键词: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特点中图分类号:D691.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129(2020)06-0117-01Abstract:thesupervisionsysteminancientChinaisextensive,profoundandhasalonghistory.Asanimportantpartofthesupervisorysystem,ithasbeenconstantlyenrichedandimprovedintheprocessofthousandsofyearsofhistoricalevolutionandtheri seandfallofdynasties.Asapoliticalsystem,thesupervisionsystemmusthavethestagesofgermination,formation,development,completionandmaturity.Inthispaper,timeastheorderofelaboration,tosummarizethecharacteristicsofeachstageofdevelopment.Keywords:ancientChina;supervisorysystem;development;characteristics1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程1.1先秦时期:监察制度的萌芽。

在先秦时期,尚未形成完整的监察制度,也没有专门的监察机构,但已有监察制度的萌芽。

高考历史总复习——中国古代史总结

高考历史总复习——中国古代史总结

重点难点解读第一讲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1.从汉代至元中央政治制度的演变2.我国古代地方制度的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特点和影响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一、沿革(1)世官制: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秦国: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3)察举制: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其中,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 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另外,西汉皇帝还征召才能之士,令官吏陪同入京,授予官职。

(4)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5)科举制a历史沿革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

西汉政治制度

西汉政治制度

西汉政治制度两汉基本上沿袭秦朝制度,史称“汉承秦制”。

,汉朝在废除苛法的前提下进行革新,在监察、选官、税收等方面有所发展,使得两汉社会的制度比秦朝更加完备。

一、两汉时期的政治制度;1、监察制度——刺史制度:①实行:汉武帝时实行的监察制度,全国分为13州,每州派一名刺史进行监察,没有固定的治所,级别不高,但巡察时代表中央,可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

②职权:代表中央监察诸侯王和地方官吏。

③发展:东汉时监察权得到进一步加强,定期巡行郡国,检阅刑狱,考察官吏政绩,年终上奏皇帝,有固定的治所,开始掌握军队。

东汉末年改为“州牧”,成为州的最高长官。

④实质:是为了加强对地方控制的监察制度,两汉时期监察制度的评价;①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起源于西周,形成于秦朝,确立于西汉。

②这对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后代封建统治者所借鉴。

(积极作用)③不过,封建的监察机构本身是官僚机构的组成部分,它不可能根除官僚主义的种种恶习,也不可能摆脱官僚制度弊病的制约,从而导致监察部门的腐败,这是必然。

(消极影响)中国古代社会监察制度的演变秦: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

西汉:汉武帝设州(13州)为监察区,设刺史进行监察,级别不高,可监察诸侯以及地方高官,后刺史演变为地方军政长官。

东汉:加强监察制度。

北宋: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

明: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增设厂卫特务机构,监视百官与平民。

2、地方行政——郡国并存;实行:西汉初年王国问题形成:封国分王国和侯国,王国与割据无异;侯国相当于县,无治民权,受郡监督;目的: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影响:后形成地方割据势力,对中央形成威胁,形成了“王国问题”解决:汉武帝推行“推恩令”和“附益之法”。

解除了王国对中央的威胁注意《西汉郡国交叉局部示意图》:此图揭示西汉实行郡国并行制,此时的州不是地方行政区域,而是刺史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的监察区。

3、选官制度——察举制;发展:①西汉:汉武帝时,建立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其中察举是两汉最主要的选官途径;②东汉:注重孝廉一科,先是乡党声望,后是门第族望,累世公卿因此形成和发展。

古代监察的诗句

古代监察的诗句

古代监察的诗句【原创版】目录1.古代监察制度的概述2.古代监察制度的诗句体现3.诗句中的监察意蕴4.古代监察制度的影响和启示正文一、古代监察制度的概述古代监察制度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起源于先秦时期,逐渐发展完善。

监察制度主要是对官员的品行、政务、财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官员清正廉洁、勤政爱民。

在我国历史上,监察制度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于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古代监察制度的诗句体现古代监察制度在文学作品中也多有体现,许多诗人在作品中描述了监察制度的运行和作用。

如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中写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这句诗以草原的枯荣更替,形象地描绘了官员的任免和监察制度的运行。

三、诗句中的监察意蕴诗句中的监察意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诗句表达了监察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意味着官员的腐败和问题如果不加以制止,就会像野火一样蔓延,而监察制度就像春风,能够使政治生态恢复生机。

其次,诗句也表达了监察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强调了在监察制度下,无论官员地位多高,都要受到监督和制裁。

四、古代监察制度的影响和启示古代监察制度对我国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不仅保证了政治的清明和社会的稳定,也为后来的政治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古代监察制度仍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监察制度的重要性,加强监察体制建设,保证国家的政治清明。

其次,我们要借鉴古代监察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保证法律的平等适用,杜绝特权现象。

中国古代的选官监察和谏议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监察和谏议制度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变化规律 1、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
要举措;
2、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
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在执行
的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
3、选官制度的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 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 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
唐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种。 常举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 明算、道举、童子等科,其中以明经、进 士两科最重要。明经考试的内容以帖经为 主;进士考试的内容以诗赋为主。考帖经 全赖背诵,做诗赋需要独立思考。因而中 明经易,中进士难。进士及第虽难,但及 第后易于飞黄腾达,因此被时人视为“士 林华选”。
利?
九品中正制
时间:魏晋南北朝。220年开始,九品官人法。 任用贤 小中正 核查 有识鉴 按九品评定 上报 大中正 的官员, 本籍州郡人 担任本 才等级 籍州郡 的大小 九品中正制使荐举之责不再属于中 央和地方长官,改由专职举士的中 中正 核实 司徒
选用
正官负责,选用标准除经学、德行、 吏部尚书 乡议之外,增加了“状”。 “状” “品”结合,较汉代严密。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公门有公,卿门有卿”
——家世门第的高低日益成为选官的标准,门阀士族为政治的核心,寒
素人才难以入仕。 在实施过程中,中正官全由士族豪门把持,品评人才也着于门北,
被选用者也限于士族,推荐人与被推荐者之间又在政治、经济及生活
等方面有密切联系。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门有公,卿门 有卿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成为维护门阀政治、阻塞寒素人才入仕的壁
基础的政论见解。专科性质的科举,则考专门知识。如明法考律 令,
明字考《说文》和《字林》,明算考十部算经等等。相比而言,明经 考试主要考背诵,易中;进士考诗赋, 须构思, 故难考。但进士虽难 考,但考中后容易飞黄腾达, 故时人有“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 终为不美”的认识, 说明人们比较推重。后来进士科独盛, 士子更是 趋之若鹜。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评议

中国古代监 察制 度评议
■詹 瑞 明
【 要 】中国古代 的行 政监察 制度 摘 曾为封 建政 权 的巩 固和稳 定起 到积极 的作用 。对 中央和地方 的各级官僚机构 及其官吏 实行严 密的监 察 , 是我 国古代
官 吏 制度 的 一 个 重要 特 点 , 中某 些 独 其 到 之 处 对 当今 社 会 健 全 监 察 制 度 具 有
的 范 围 。 以 “ 条 问 事 ” 一 条 是 监 察 即 六 . “ 宗豪右” 强 。其 余 五 条 是 监 察 郡 守 、 郡
族 培 植 私 家 势 力 的 工 具 , 建 国 家 的 监 封 察 制 度 名 存 实 亡 。 隋 统 一 中 国 后 , 了 为
加 强 中 央 集 权 , 除 九 品 中 正 制 , 官 废 把 吏任 免 权 收 归 中 央 , 中央 重 设 御 史 台 , 在 置 监 察 御 史 , 地 方 设 司 隶 台 巡 视 各 郡 在
君 主 专 制 的不 断 强 化 而发 展 、 备 , 监 完 其 察 对 象是 皇 帝 属 下 的 大 小 各 级 官 僚 , 监
察 的 目 的是 为 了 维 护 君 权 。限 制 官 权 。 它 不仅 在 整 饬 吏 冶 和 巩 固 封 建 专 制 统
县 . 央 集 权 封 建 国家 的 行 政 监 督 制度 中 才得 以 恢 复 。 魏 晋 南 北 朝 时 , 史 职 权 御 进 一 步 扩 大 , 有 “ 肃 百 僚 的 威 仪 ” 且 震 。 魏 晋 监 察 官 ,自皇 太 子 以 下 , “ 无所 不 纠 , 初不得纠尚书 , 亦纠之” 后 ④
狱情况 . 察长吏政绩 , 终奏于皇帝。 考 年
【 关键 词 】 政 监察制度 演 变 评议 行

监察建议的历史嬗变

汇报人:日期:•监察建议的起源•监察建议的演变•监察建议的实践目•监察建议的发展趋势•总结与反思录01监察建议的起源御史台是古代官署名称,其职责是纠察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是皇帝的耳目和维护风纪的利器。

御史台下设三院,监察院主要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

六科给事中明代洪武年间设立都察院,下设六科给事中,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对皇帝负责。

六科给事中与御史台职能相似,但隶属于都察院。

国家监察委员会2016年11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北京、山西、浙江三地开展。

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其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地方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公务员和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监察。

监察建议最初起源于古代御史监察制度和六科给事中制度。

这些制度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官员的行政行为和司法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察和弹劾。

在古代中国,御史台和都察院都有权发出监察建议。

起源现代监察建议的发展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密切相关。

自2016年以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逐步扩大到全国各地。

在改革过程中,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其中包括根据监督、调查、处置的结果,依法作出监察建议。

这些监察建议可以针对被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发展监察建议的起源与发展02监察建议的演变早期监察建议通常以纸质报告的形式提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内容多为手写或打字机打印,格式较为简单。

纸质报告在某些情况下,监察人员可能通过口头汇报的方式向领导或相关部门传达监察建议,以更好地说明情况。

中国古代监察权的监督与制约及当代启示

中国古代监察权的监督与制约及当代启示【摘要】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具有监察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国家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监察权的监督机制包括上级监察下级、民众监督官员等多种形式,有效保障了监察权的执行。

古代监察权的制约手段主要包括规定严明的程序和法律、独立的监察机构等。

当代监察权面临着腐败问题、权力滥用等挑战,需要加强监督制约和改革发展监察制度。

古代监察制度对当代监察权的启示在于强调监察权的独立性和规范执行,促进法治建设和监察权体系的完善,为实现现代化国家治理提供借鉴。

加强监督制约、促进监察权发展是当代监察制度改革的关键方向,需要建设法治国家,全面完善监察权体系。

【关键词】关键词: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监察权、监督、制约、当代监察权、挑战、应对、改革、发展、法治国家、启示。

1. 引言1.1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古代监察制度起源于封建社会,在不同朝代有着不同的发展和演变,但其核心功能始终是对官员和政府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古代监察制度具有相对独立的机构和权力,通常由专门组建的监察机构或官员来负责监督和检查官员的言行举止和政绩。

古代监察制度注重法治和规范,监察机构有着明确的职责和权限范围,依法行政,对官员和政府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第四,古代监察制度具有一定的权力下放和分权特点,各级监察机构相互配合,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监察体系。

由于古代监察制度的这些特点,其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治理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后代监察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着一定的启示意义。

1.2 监察权的重要性古代中国的监察权始于封建社会,随着经济和政治制度的演变而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监察权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治理有效的重要保障。

在当代社会,监察权同样承担着维护政治稳定、防止腐败、保障民众权益等重要任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

加强对监察权的重视,建立健全的监察机制,提高监察机构的监督能力和执行力,是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历史高一测试题及答案

历史高一测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皇帝制度的核心是()A. 皇权至上B. 皇位世袭C. 皇帝独裁D. 皇帝专制2. 秦朝统一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以下哪项措施?()A. 实行郡县制B. 推行分封制C. 建立诸侯国D. 维持战国旧制3. 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以下哪项措施?()A. 推恩令B.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C. 盐铁官营D. 郡国并行4. 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创立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以下哪项是科举制度的主要目的?()A. 选拔人才B. 维护皇权C. 促进经济发展D. 强化地方势力5. 唐朝时期,三省六部制是中央政府的主要组织形式,其中三省指的是()A. 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B. 尚书省、门下省、御史台C. 中书省、门下省、御史台D. 尚书省、门下省、翰林院6. 宋朝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以下哪项措施?()A. 推行科举制度B. 建立枢密院C. 实行三司制度D. 推行新法7. 明朝时期,为了加强皇权,采取了以下哪项措施?()A. 建立东厂B. 废除丞相制度C. 实行海禁政策D. 推行一条鞭法8. 清朝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以下哪项措施?()A. 建立军机处B. 推行科举制度C. 实行海禁政策D. 推行新法9.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起源于()A. 秦朝B. 汉朝C. 唐朝D. 宋朝10. 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中,以下哪项是最早的成文法典?()A. 《法经》B. 《唐律疏议》C. 《宋刑统》D. 《大清律例》二、材料解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材料二:唐朝时期,科举制度的创立,选拔了大量的人才,为国家的治理和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请回答:(1)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目的是什么?(5分)(2)唐朝时期,科举制度的创立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哪些影响?(5分)12.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明朝时期,为了加强皇权,采取了废除丞相制度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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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国司法制度产生及其演变历程 中国司法制度产生及其演变历程 摘要:在我国五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伴随着夏朝的建立,司法制度就随之诞生了。司法制度的产生与国家的诞生同时代,之后是随之法制的不断完善发展而发展的。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实质上是基于中国传统的的大理寺职责是审判,刑部是司法行政,御史台是监察的司法体制和吸收西方近代司法制度中优秀因素进而产生发展的,它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因此,探讨我国司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历程对发展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法制建设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家 文化传统 司法制度 法制建设 前 言 在世界历史发展中,每个国家司法制度产生的背景、形式、方法都是不完全相同的。中国的司法制度从文化的渊源来说,封建历史中的司法制度中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司法互相制衡从一定角度上可以看成是司法制度的初始状态。所以可以认为,中国现行的司法制度是西方近代司法制度的影响下与中国传统文化制度的相结合的产物,是东西方文化的合璧。它既离不开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也离不开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西方法律文化。中国现行的司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是受到多种法制文化的影响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而建立起来的。 一、中国司法制度的渊源 司法制度是近代我国从西方学习完善的一种制度。在我国古代,并没有完全现代意义上的司法制度,中国现行司法制度的产生是在中国司法制度中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司法互相制衡制度的基础上吸收了和借鉴了西方近代司法制度产生发展起来的。 现代司法制度起源于封建社会的大陆法系的法国和普通法系的英国①。西方司法制度的发展有两个阶段,即:封建主义时期的司法制度和资本主义时期的司法制度。封建社会司法制度的特点主要有二:一是司法人员是封建国王的代理人或法律顾问、律师;二是没有单独设立检察机关,只是在各级法院内设有国王代理人。资本主义社会司法制度的特点是:检察机关多数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少数国家的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合二为一,不是独立的国家机关;且检察机关的任务主要是刑事公诉,一般不承担其他法律监督职责。 我国现代意义的司法制度是从清末产生的,当时的清政府决定“预备立宪”在考察的西方国家的法治状况,开始了清末的变法。清末的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清末的中国司法制度是具有资本主义法制特色的司法制度。②这一制度的产生,① ② 龙宗智.《司法制度教程》.[M].法律出版社.XX.第24页. 周其华.《中国司法学》.[M].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 对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平台,让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与世界接轨,形成了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司法互相制衡的制度,就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是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历史根源。司法制度制度最早出现在中国古代的商周时期,“御史”一词最早出现于《周礼》。当时,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中央集权统治的基本模式,其中便包括了负责监察内外官吏,促进国家法令上下贯彻的御史制度。两汉王朝前后存在共达400余年,是中国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正式确立后的第一个相对长期稳定发展的王朝。汉朝继承和发展了秦朝开创的统一中央集权的政治法律制度,继续保持中央集权制国家政治体制和官僚政治制度,从而影响汉代的司法机关朝着中央司法集权和司法行政不分的方向发展。到了唐代,我们很难说哪一个机构是专职司法机构,只能说有主要负责与今人所说的司法有关事物的机构。大理寺、尚书省刑部、御史台就是所谓的“三法司”。代的重大案件。常常采取“会审制”。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特别重大的案件,常由大理寺、刑部侍郎、御史中丞组成临时最高合议庭审理,时称“三司使鞫审”或曰“三司推事”。此即后世“三司会审”的前身。宋代司法是唐代司法之后的又一个发展高峰,其社会的转型与传统人文精神的发展,促成了宋代司法的进步。宋代司法所表现出的理性与经验是别的王朝所不能比的,宋代司法的法理与经验对现代司法朝着文明、科学、和谐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明清两朝施行三法司体制,设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机关。①。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与现行司法制度相比较,内容更为广泛,但与我国现行司法制度联系最为密切的一点是:中国古代御史制度中的监督功能一直被我国司法制度沿用至今。 二、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清末的司法制度是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产生阶段,也是在这一时期,司法制度这一概念才正式进入我国,由此取代了中国古代的御史制度。自1906年开始,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革官职、变法修律。1906年底在听取日本法学专家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建立模式的意见后,清政府颁布了《大理院审判编制法》,规定新的审判机构采用四级三审制,各级审判厅附设司法局,各司法局置司法长一人,负责刑事案件的公诉、监督审判和监视判决执行。1907年,颁布《高等以下各审判厅试办章程》,对司法制度又作了具体规定,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除法律规定的案件外,凡刑事案件,无论因被害者告诉、他人告发、警察的移送或司法官自行发觉,都由司法官提起公诉。1909年,颁布《法院编制法》,其中第十一章为“司法厅”专章,规定四级审判衙门分别配制司法厅,其管辖区域与各级该审判衙门相同。1910年颁布的《司法厅调度司法警察章程》则表明清朝末年设计的司法制度对于司法官有权调度司法警察以指挥侦查、批准人犯、押送人犯等非常重视。 ①孙谦.《中国司法制度论纲》.[M].人民出版社.XX.第3页. 通过以上这些法律法令的颁布和法制改革,清末初步构建了现代司法制度,包括司法制度,它打破了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司法与行政不分,指控与审判不分的传统法制,对于中国司法体制的近代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政府后,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基本沿用了晚清改制后的司法体制。北洋政府时期,基本沿用了清末的司法体制,将原来的四审查四级三审制改为三级二审制,在各级审判厅辖区内单独设立同级司法厅,并改变了原来司法厅的一些称谓,例如:总司法厅首长由厅丞该为司法长,各级司法厅的典簿、录事改称为书记官长、书记官等①。在北洋政府统治期间,司法制度初步确立并经一定时期的运行,取得了一些经验,相关的制度也逐步建立。 封建社会被推翻后,清末的司法制度被北洋政府、南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京临时政府所沿袭,特别是在北洋政府期间,司法制度的运行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制度也逐步健全。到国民政府时,司法制度的体制有了一定的变化,但其职权内容仍然是以司法公诉为主要内容。司法制度中刑事公诉的职权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了司法制度中的核心内容,这也是清末司法制度对后来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影响。 红色根据地时期又被称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此时没有独立设置检察机关,而是将检察员配置在法院内部,司法员主要负责告理刑事案件的预审,提起供诉和出庭支持公诉。抗日战争时期,各边区仍然实行合署制或配置制,均没有设立专门的司法机构。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基本沿袭了老根据地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制度是在建立人民政权的同时,根据列宁的法律思想,借鉴前苏联和其他国家的司法制度,并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而建立起来的。从194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署成立到1953年末,我国的司法组织系统已初具规模。至1955年底,全国司法机关已经基本建立起来。1957年下半年至1966年,随着我国开始的扩大化反右斗争中,左的思想膨胀,司法制度的发展遭受了严重挫折。1966年5月,我国开始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司法制度的发展被中断,机构被撤销,业务实际上被取消。②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1976年10月,“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也开始了新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我国逐步地形成了现行的司法制度。我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由同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其负责等等。 三、中国司法制度的特点 中国司法制度的特点,既源自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也源自中国特殊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是使司法制度适应中国国情而进行理性选择的必然结果。全面① ②张培田.《法与司法的演进及改革考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第184页. 孙谦.《中国司法制度论纲》.[M].人民出版社.XX. 分析我国司法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一、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分别行使部分国家权力,这些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的,向它负责。 二、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对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进行专门的监督。 三、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力量,接受党的领导、监督,是我国司法机关工作的优良传统,中国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党的领导是司法制度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检察机关发展成为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历史的进步,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标志之一。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特征,也是做好司法工作的重要保证。 综上所述,中国司法制度源远流长,如果没有中国古代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司法互相制衡的制度文化,近代的司法官制则会缺乏制度依托。与其他国家的司法制度相比,我国司法制度有许多自己的鲜明特色,这些特色是由中国社会主义的性质,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决定的,是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现行的司法制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它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制度的变迁。要对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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