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电力建设研究所外包拆塔施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配电网施工人身伤亡事故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配电网施工人身伤亡事故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发布时间:2022-01-11T03:12:00.662Z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1年29期作者:韦泽宇[导读] 配电网是我国电力工程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配电网施工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韦泽宇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阳 550001摘要:配电网是我国电力工程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配电网施工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极大威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本文主要以实际案例的形式对配电网施工人身伤亡事故展开分析,梳理了引起事故发生的背后原因,并总结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希望可以对配电网施工方起到警醒的作用,确保配电网施工的安全性,降低安全事故问题的发生率。
关键词:配电网;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原因;防范措施时间紧、任务重是配电网施工项目的显著特点,正因如此近年来发生的配电网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不断增多,这些伤亡事故背后反映出电力工程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
加强对配电网施工人身伤亡事故原因的分析并制定有效的防范对策是非常重要的。
1某供电局配电网施工人身伤亡事故案例分析某供电局配电网甲、乙线消缺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名施工人员坠落死亡。
该配电网具体的施工内容如下:220kV甲、乙线投入运行,遗留有部分不影响投运的一般缺陷待消除。
黄某圣、冷某分别带领人员开展消缺工作,吉某从Ⅳ腿处登塔,正在走往N101塔的廖某毅看见吉某从塔上约20米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2汇总配电网施工人身伤亡事故背后原因本次研究的配电网人身伤亡事故案例中初步判断吉某(死者)攀登铁塔时发生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当地政府部门正在开展事故调查。
通过本次事故也暴漏出一些问题,如下:一是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无高空作业资质登塔作业,且在攀爬铁塔过程中失去安全带保护;二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混乱,人员分组不合理,登塔作业无人监护;三是事故信息报送制度执行不严格,相关单位、人员没有及时报告事故信息[1-2]。
2.1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有待完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不完善会引发相应的安全事故。
安徽电建二公司发生一起高空坠落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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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建二公司发生一起高空坠落
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2年11月4日12:33分,安徽电建二公司承担上海市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6标段工程建设,由安徽电建二公司锅炉分公司在安装锅炉二级再热器过热器的施工中用4只5t拉链葫芦将重6.1t的二级再热器第10片未打“空转”抛锚在已安装好的二级过热器第20片悬吊管上。
锅炉安装工刘春海、陆健康等10余人在82.235米进行再热器、过热器对口准备, 陆健康安全带系在第20片二级过热器管排上,由于施工作业时二级过热器管排在管卡上抖动,管卡突然断裂导致第20片二级过热器管排、第10片二级再热器管排坠落,陆健康随管排坠落至0米。
陆健康(男,35岁,1987年参加工作)死亡。
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严,虽有作业指导书,但现场并未执行。
2、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没摆正,实际安装中只讲进度,不讲安全。
3、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现场作业无人进行监护。
4、本人对现场危险性辩识不清,将安全带系在准备对接安装的过热器上。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要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督,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某电厂外包人员触电事故

案例3某电厂“11.01”外包人员触电事故一、事故等级:一般事故(人身触电)二、损失概况:造成1人死亡三、事故经过:某电厂#3机组进行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改造承包公司施工人员在3号机6KV厂用ⅢA段进行引风机电机电源ⅢA-5开关间隔更换CT等工作,同时电厂在该厂用ⅢA-24间隔进行磨煤机变频改造接线工作。
2013年11月1日8时35分,电厂工作许可人孟某某与发包工作联系人徐某某、外包工作负责人李某某共同到6KV厂用段ⅢA-5开关间隔处办理了就地开工手续,交代了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定于下午1时30分开始检修工作。
13时30分,工作负责人李某某与两名工作班成员在发包工作联系人徐某某再次强调工作要求后开始检修工作。
徐某某一直在现场监督。
15时40分,当日检修任务基本结束,发包工作联系人徐某某在作了工作交代后便离开6KVⅢA厂用段,工作班其他两位成员随后也相继离开现场,工作负责人李某某独自一人留在该配电室休息。
16时32分,电厂运行值班员在巡检时发现李某某一人在6KV配电室,上前询问了工作内容,查看了工作票,并告1/4知其不要一人在高压配电室内作业,然后离开了配电室。
16时37分,配电室的监控显示,工作负责人李某某一人又进入ⅢA-5开关间隔电缆室内,约20秒后出来,在工具袋内取出内六角扳手,走到斜对面的ⅢA-24开关间隔(此间隔内正在进行变频改造工作),身体前倾探入小车开关室内。
约4秒后,ⅢA-24开关间隔电火花一闪,李某某后退跌坐地面。
16时45分,电厂运行人员和项目改造承包公司的现场人员在6KV配电室展开现场急救,并立即送往职工医院进行抢救,17时50分,经抢救无效李某某死亡。
四、应急救援:1.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与运行人员立即将伤者送到职工医院进行抢救。
2.现场运行人员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部门领导按照“三个渠道”报告制度逐级进行了汇报。
五、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项目改造承包公司工作负责人李某某在当日工作结束后,在其他工作班成员全部撤离现场的情况下,单独逗留在配电室内,擅自进入与该项工作无关的ⅢA-24开关间隔,探身进入开关室内,用左手掀开母线侧防触电挡板,右手使用内六角扳手触碰柜内母线侧C相触头,造成人身触电死亡。
2018年电力行业伤亡事故(不完全统计)

2018年电力行业伤亡事故(不完全统计)坍塌、倒塌事故4月6日10时30分,山西省长治市潞宝集团在煤场棚钢结构网架施工过程中发生倒塌,造成4人死亡。
3月02日18点20分,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国新能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在环保棚式钢结构网架施工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1月16日22点40分,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与平原路交叉口商丘市丰源热力电厂发生一起煤灰库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机械伤害事故5月4日22时08分,甘肃省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一名职工在1608工作面运输设备部件时,被回撤的设备部件挤压,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24日下午13点26分,窑街煤电天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名职在地面洗煤厂工作时,被刮板机致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4月8日,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福清核电基地5号在建核电机组常规岛汽轮机凝汽器疏水扩容器A模块就位调整过程中,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福清项目部凝汽器班操作千斤顶用于设备就位调整,操作过程中发生千斤顶掉落,设备由于惯性作用晃动将1名作业人员头部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1日,安徽神皖合肥庐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包单位上海龙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神皖合肥庐江电厂新建2号机组汽机零米开关室干式变压器移位施工时,变压器发生倾倒,造成该公司1名员工死亡。
3月17日,四川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桐子林水电站发生死亡事故。
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进行尾水导墙施工钻孔作业,用履带吊旋转作业进行出渣时,配重块挤压经过的作业人员身体,造成该设计院1人死亡。
2月3日,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1号高旁减温水管道冻住,解冻处理过程中因管道位移造成作业人员伤害,导致1人死亡。
1月13日,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主厂房开展高备变卸车就位作业,起重设备为206吨履带吊。
10时20分,履带吊副臂根部突然断裂,造成副臂坠落,导致中电建所属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1名作业人员死亡。
案例丨误碰带有感应电绝缘架空地线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

案例丨误碰带有感应电绝缘架空地线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2003 年 1 月 1 日,某 500kV 电力线路停电施工过程中,发生因作业人员误碰带有感应电绝缘架空地线后触电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 1 名外包单位作业人员死亡。
一、事故经过2003 年 1 月 1 日,某 500kV 甲线按计划停电(某 500kV 为同塔双回路,其中乙线带电运行),施工单位按运行单位要求在双回路分歧塔N5 塔位(该塔为同塔双回分成两条单回路的分界塔)处理该500kV 甲线绝缘架空地线出现的运行故障,并于23 时34 分获许可开始工作。
随后,施工单位安排三人登塔处理故障。
在登到上横担时,由于处于第二位的黎某(死者,男,26 岁)个头较高,头部不小心碰到带有感应电的架空地线,触电后从上横担处坠落(登塔过程中,未挂接地线及未系安全带),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深夜作业视线不清,施工环境恶劣,死者黎某思想麻痹,误碰带有感应电的架空地线触电后导致高处坠落,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该 500kV 甲线 N5 塔位是双回路分歧塔,同时也是架空地线的换位塔,地线在塔顶走线十分复杂,选择N5 作为故障处理位置,同时监护人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制止,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暴露的主要问题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高处作业未正确佩戴安全带。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动态管理不到位,对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夜间施工未采取相应的措施,安全监护不到位。
3、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对临近带电体作业产生的感应电没有具体的应对措施。
四、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等要求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2013)3.3.1 规定: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在攀登或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2013)8.3.7 规定:挂拆工作接地线时,若有感应电反映在停电线路上时,应在工作范围内加挂工作接地线。
高处作业事故案例

高处作业事故案例近年来,高处作业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损失。
高处作业事故不仅危害着工人的生命安全,也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起高处作业事故案例,以期引起更多人对高处作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案例一:某建筑工地上,一名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因未系好安全带,失足坠落,不幸身亡。
经调查得知,该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未经过专业培训,也没有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而工地管理人员对于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也存在疏忽,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案例二:某电力维修工人在进行高空电线维护作业时,因操作不当触电身亡。
经调查发现,该维修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没有断电操作,也没有使用绝缘工具,导致了触电事故的发生。
而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监管不到位、培训不足等问题。
案例三:某建筑工地上,一名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悬挂作业时,因吊篮脱落坠落,造成严重伤害。
经调查得知,吊篮的安全设施存在缺陷,施工人员对于吊篮的安全操作也存在疏忽。
而施工单位在安全设施维护和检查方面存在疏漏,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以上案例反映了高处作业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也揭示了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首先,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和工具。
其次,加强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最后,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高处作业的日常检查和督促。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可以有效减少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更加稳定和有利的环境。
总之,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需要高度重视高处作业安全,加强管理,做好预防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2020年(电力行业)电力事故案例

2020年(电力行业)电力事故案例删除此段落,因为信息不完整且存在格式错误。
知识点】1.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围栏;2.临时工作间应远离危险区域,且不得影响安全设施的设置;3.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三、高压电线触电身亡某厂一工人在进行设备拆除作业时,不慎触碰高压电线,经抢救无效死亡。
简要经过】某年10月16日,某厂进行设备拆除作业,一工人在进行拆除作业时,不慎触碰到高压电线,当场昏倒。
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1.未进行电气安全检查,未划定安全工作区域;2.工人缺乏电气安全知识,未佩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3.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4.现场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知识点】1.进行高压电线附近的作业时,必须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划定安全工作区域,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进行高压电线附近的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3.进行高压电线附近的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如设置隔离带等;4.现场监管人员必须严格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四、高空坠落死亡某厂一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不慎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某年9月23日,某厂进行高空作业,一工人在进行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1.未进行安全检查,未划定安全工作区域;2.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3.工人缺乏高空作业安全知识,未佩戴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4.现场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知识点】1.进行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划定安全工作区域,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2.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3.现场监管人员必须严格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某年4月15日,某厂斗轮机进行检修试运和重新处理缺陷。
由于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试运过程中斗轮机突然启动,导致一名工作人员被卷入机器内部,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贵州安顺电厂“6·12”外委人员死亡事故的快报

关于贵州安顺电厂“6·12”外委人员死亡事故的快报各有关子分公司:2020年6月12日,贵州公司所属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电厂)在1号炉检修期间,发生一起因临时运输通道垮塌引起的人身死亡事故,造成2名外委人员死亡。
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安顺电厂1号机组自2020年4月28日开始进行A级检修,完成了1号炉内相关检修作业。
6月12日,外包单位河南华泰建设有限公司开展1号炉冷灰斗内部脚手架的拆除作业,拆除后的材料经脚手架下方的临时运输通道送达人孔门并移至炉外;作业人员共6人。
8时10分,作业人员开始作业,陆续拆除了1号炉#1、#2冷灰斗处的脚手架。
15时05分,脚手架拆除进行到#3冷灰斗处,脚手架下方的临时运输通道突然垮塌,6名作业人员中有4人从临时运输通道坠落4米至炉底关断门。
现场人员立即开展救援,将坠落4人从炉内救出,同时拨打120电话。
17时20分,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另外2人送医后经诊断无明显异常,留院观察。
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安顺电厂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联系120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
贵州公司主要领导与相关负责人当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置、人员救治与善后事宜。
集团公司王祥喜董事长、刘国跃总经理等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对深刻吸取教训、开展事故调查、做好救治善后、强化外委安全管理等作出部署要求。
集团公司安环部会同电力部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三、事故原因临时运输通道发生垮塌,作业人员从通道坠落导致死亡。
具体原因正在调查。
四、工作要求1.切实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严格落实集团公司领导批示要求,事故调查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安顺电厂积极配合外委单位做好事故善后相关工作,现场立即停工整改。
各子分公司及相关生产建设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举一反三,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级企业要深入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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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电力建设研究
所外包拆塔施工发生一
起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
故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国电电力电力建设研究所外包拆塔施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2006年1月25日上午10时5分,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
总公司第三公司二处(以下简称:岳池电建公司二处)在国电电力电力建
设研究所(以下简称:电建所)良乡杆塔试验基地拆除试验塔施工中,送
电工曲木布拉(彝族,岳池电建公司二处聘用的临时工)准备拆塔挂吊点
时,在攀爬过程中失去安全带的保护,从铁塔上约42米高处坠落至地
面。当时,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拨打了120急救中心。10点20分,120急
救车到达事故现场,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检查,伤者曲木布拉已经死
亡。
暴露问题:1、作业人员在杆塔上转位时,未系好安全带,动作失
稳,从高处坠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以致在高处作业转位时,违章作业,失去安
全带的保护,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3、施工现场缺乏全面的安全
防范措施,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4、施工单位疏于安全管
理,现场安全监察不到位,没有要求登高作业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失
去保护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另一个原因。5、电建所对外包单位的管理、外
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签约不严,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只具有送变电二级
施工资质。只能承接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施工,而电建
所的试验铁塔是一基500千伏输电线路的铁塔。在施工队伍资质不够的
条件与其签订了承包合同,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且部分合同条款
有欠严谨,也存在一定漏洞。6、开工前没按有关规定专门对承包方负责
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更缺乏完整的
记录。7、电建所的杆塔试验,高空作业较多,虽然每次作业时要求承包
方有安全员现场监督作业,本所的员工也要发挥安全监督和技术把关的
作用。但很少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很少检查承包方的安全措施,
作为甲方应有的现场安全监督没有形成常态机制,变相“以包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