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
2023年反垄断法学习心得体会3篇

2023年反垄断法学习心得体会3篇2023年反垄断法研究心得体会文章一:反垄断法的重要性在2023年的反垄断法研究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反垄断法对于维护市场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
反垄断法的主要目标是阻止和打击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从而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反垄断法能够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垄断企业往往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可以通过限制供应、提高价格等手段获取高额利润,而这些行为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利的。
反垄断法的实施能够有效防止垄断企业的滥用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证他们能够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下获得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其次,反垄断法对于促进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能够激发企业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价格。
而垄断行为的存在会破坏市场竞争的机制,限制其他企业的进入和发展,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
反垄断法通过对垄断行为的限制和打击,可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反垄断法的研究让我认识到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对于国家经济和民众利益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国际合作和对跨国公司的监管是防止垄断行为蔓延的重要手段。
只有通过国际合作,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才能有效应对垄断行为带来的挑战,保护国家经济的稳定和民众的利益。
综上所述,研究反垄断法让我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
反垄断法的实施不仅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也对国家经济和民众福祉具有重要影响。
我会继续深入研究和研究反垄断法,为维护市场竞争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文章二:反垄断法的挑战与对策在2023年的反垄断法研究过程中,我认识到反垄断法面临着一些挑战,同时也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保证其有效实施。
首先,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对于国家的监管提出了挑战。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开展业务,他们的跨国垄断行为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
因此,加强国际协作、共享信息和加强流程合作是应对跨国垄断行为的重要对策之一。
论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

论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反垄断法是现代市场模式的核心法律之一。
在具有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法通常被认为是保障市场公平和竞争的基础性法律。
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主要集中在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稳定、维护社会福利最大化等方面。
一、保护公平竞争保护公平竞争是反垄断法的首要价值目标。
在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是市场自动调节机制的重要保障。
反垄断法的实施可以避免垄断或其他不正当市场行为的发生和扩大,从而保持市场的公平、开放和透明。
保护公平竞争有利于消费者得到优质、低价、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能增强企业、促进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促进市场稳定反垄断法的实施可以控制市场的混乱和泡沫风险,从而促进市场的稳定。
正常的竞争环境下,企业应该按照市场规则自由竞争,从而获得更好的市场份额、更多的消费者和更多的利润,这样才能为其自身和经济的长期发展带来潜力。
如果出现了不正当的行为,比如垄断或把价格虚高,就会扰乱市场的正常运行,使市场的稳定陷入动荡。
因此,反垄断法的存在和实施可以避免市场的不公,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维护社会福利最大化维护社会福利最大化是反垄断法的最终价值目标。
竞争政策的最终落脚点应该是服务于公众,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中心。
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是市场的中心。
反垄断法可以有效减少或消除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提高市场的效率和效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便宜、更多样化的商品和服务,为社会带来更多的福利。
总之,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其价值目标主要集中在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稳定、维护社会福利最大化等方面。
只有发挥好反垄断法的作用,才能使市场得到稳定、健康发展,消费者能得到充分、公平的保护,推动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当然,反垄断法也面临着威胁和挑战,需要保持敏锐的观察力和反应力,及时调整和更新规则,保持反垄断法的时效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反垄断法》课件

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监管
强化互联网企业反垄断审查
01
对互联网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反垄断调查和审查,严厉打击互
联网领域的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建立数据共享和隐私保护机制
02
在加强反垄断监管的同时,建立数据共享和隐私保护机制,保
障用户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完善互联网行业法律法规
03
制定和完善互联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互联网企业的法律
建立健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行 为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国有企业违反反垄断法 的行为。
PART 06
《反垄断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行业协会组织垄断协议案
总结词
行业协会组织垄断,损害市场竞争秩 序
详细描述
某行业协会组织多家企业达成垄断协 议,限制产量和价格,导致市场供应 不足,价格上涨,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和市场竞争秩序。
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规范企业行为
要求企业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从事垄断协议、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 。
限制企业合作
限制企业之间签订限制竞 争协议、协同行为或形成 垄断联盟,促进企业之间 的公平竞争。
提高企业合规意识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合 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合 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国际发展
中国发展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市场经 济发展的需要,先后制定和修订了《 反垄断法》,以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 发展。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许多国家都制定 了《反垄断法》,以维护市场经济的 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在国际上的地位与影响
地位
《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具 有重要意义。
中国反垄断制度

中国反垄断制度一、反垄断法的概念和意义反垄断法,顾名思义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
“垄断”一词在经济学上的涵义是“独占”,即一个企业在一个市场或者一个经济部门占百分之百的份额。
反垄断法中的垄断比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范围要宽,包括各种限制竞争行为。
因为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可以导致市场垄断,反垄断法中的“垄断”一般是指各种限制竞争的行为。
谈到反垄断法的概念,首先有必要搞清楚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我国在1993年9月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假冒商标、虚假广告、商业贿赂、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攫取他人的竞争优势。
因此,这部法律首先保护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善意经营者的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从这个意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理念是保护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反对经营者商定价格、限制销售数量或者分割销售市场,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保证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因此,反垄断法的价值理念是保护自由竞争,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保障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提高社会福利。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作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两种法律制度,在功能上相辅相成,都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法律制度。
但二者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关注企业的市场竞争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法则关注企业排除、限制或者扭曲竞争的行为,防止市场出现垄断的局面。
由于两者存在这样的差异,很多国家采用民事程序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机构是普通法院,违法行为的后果一般是停止违法行为、损害赔偿以及个别情况下的刑事制裁。
但各国执行反垄断法的任务则通常由国家建立的专门机构来承担,如德国联邦卡特尔局、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日本和韩国的公平交易委员会等。
因而一些学者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私法,反垄断法是公法。
反垄断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垄断行为对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反垄断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反垄断相关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1. 公平竞争原则:反垄断法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禁止任何形式的垄断行为,保障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
2. 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反垄断法关注消费者权益,要求企业不得利用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3. 法律适用原则:反垄断法在适用过程中,遵循法律优先、程序公正、权利义务平衡等原则。
4. 预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反垄断法既要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又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1. 国内垄断行为:反垄断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
2. 国外垄断行为:对于跨国垄断行为,反垄断法在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予以适用。
四、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1. 垄断协议(1)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禁止经营者通过限制生产、限制销售、提高价格等手段排除、限制竞争;(3)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2)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进行不公平的价格歧视、限制竞争的购买、限制竞争的销售等行为。
3. 经营者集中(1)禁止经营者合并、分立、收购等行为对市场竞争产生实质性限制;(2)禁止经营者通过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等手段进行经营者集中。
4. 反垄断调查与处罚(1)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垄断行为进行调查;(2)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禁止经营等。
五、反垄断法的实施与监督1. 反垄断执法机构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反垄断委员会。
反垄断法_法律责任包括(3篇)

第1篇一、引言反垄断法作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对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具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反垄断法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详细阐述反垄断法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
二、行政责任1. 行政处罚反垄断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吊销许可证等。
具体包括:(1)罚款:对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
(2)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反垄断法取得的违法所得,可以予以没收。
(3)责令改正:对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可以责令改正,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
(4)吊销许可证:对违反反垄断法,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吊销其相关许可证。
2. 行政处分反垄断法规定的行政处分主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
对违反反垄断法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民事责任1. 损害赔偿反垄断法规定,因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垄断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包括:(1)直接损失:因垄断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间接损失:因垄断行为造成的预期收益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因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精神痛苦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 赔偿范围反垄断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包括:(1)因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 赔偿程序(1)当事人自行协商: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2)调解:当事人之间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有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3)诉讼:当事人之间无法协商解决且调解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刑事责任1. 犯罪构成反垄断法规定的犯罪主要包括:(1)垄断协议罪:垄断企业之间达成垄断协议,限制竞争的。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罪:垄断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竞争的。
(3)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罪: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
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3篇)

第1篇一、引言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
在我国,反垄断法旨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法律责任是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反垄断法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概述、反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反垄断执法机关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概述1. 法律责任的定义法律责任是指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反垄断法领域,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 法律责任的特征(1)法定性:反垄断法中的法律责任必须由法律规定,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强制性:法律责任是强制性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救济性:法律责任具有救济性,为受害方提供法律救济途径。
3. 法律责任的作用(1)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法律责任对垄断行为具有威慑作用,促使市场主体遵守反垄断法。
(2)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法律责任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法律责任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三、反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1)责令改正:反垄断执法机关对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可以责令改正。
(2)罚款:对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
(3)吊销许可证:对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可以吊销相关许可证。
2. 民事责任(1)损害赔偿:因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停止侵害:被侵害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行为。
3. 刑事责任(1)罚金:对构成犯罪的垄断行为,可以处以罚金。
(2)拘役、有期徒刑:对构成犯罪的垄断行为,可以处以拘役、有期徒刑。
四、反垄断执法机关的法律责任1. 依法履行职责:反垄断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反垄断执法职责,不得滥用职权。
2. 保密义务:反垄断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违法责任:反垄断执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争法常识了解反垄断法与公平竞争法规

竞争法常识了解反垄断法与公平竞争法规竞争法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
其中,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法规是竞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旨在防止和打击垄断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垄断行为是指一家或几家企业在市场上占据支配地位,通过排斥竞争对手、限制交易等手段,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为了遏制垄断行为,各国普遍采取反垄断法律措施。
反垄断法的核心原则是防止垄断、限制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具体而言,反垄断法规定了禁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禁止通过垄断方式限制竞争的行为。
在禁止垄断协议方面,反垄断法规定了禁止企业间达成价格操纵、市场分割、限定生产销售等协议,这些协议旨在垄断市场或限制竞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
一家企业如果在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滥用其市场优势地位会对竞争造成严重的影响。
常见的滥用行为包括定价垄断、拒绝交易、差别待遇等,这些行为都会限制其他企业的发展和竞争。
反垄断法还关注通过垄断方式限制竞争的行为。
这主要指企业通过垄断供应链、独家经营权等方式垄断市场,降低市场竞争水平。
二、公平竞争法规公平竞争法规是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诚信原则。
公平竞争法规的核心理念是通过制定行为规范,防止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妨碍公平竞争。
这些不正当竞争手段包括虚假广告、商业诋毁、恶意串通、商业贿赂等。
虚假广告是指企业在宣传销售过程中对产品或服务做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公平竞争法规定了虚假广告的行为限制和处罚。
商业诋毁是指企业通过散布不实信息、恶意比较等方式诋毁竞争对手的商誉和产品形象,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恶意串通是指企业之间以不正当手段进行合作,共同限制竞争对手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公平竞争法对恶意串通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
商业贿赂是通过向相关人员提供财物等非正当手段来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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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 摘要:反垄断法从反对垄断出发,即从反对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出发,致力于规避垄断对市场的不利影响,从而从形成公平竞争,提高经济效率,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三方面来促进竞争秩序框架的形成和市场经济的完善,规范行政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好国内垄断同时也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反垄断法所具有的强大作用奠定了它在经济法律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保障市场顺畅运行的经济宪法,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反垄断法 市场垄断 行政垄断 公平竞争 一、反垄断法的定义 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垄断,最初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只有一个经营者独占某一市场。而如今,垄断更多地倾向于排除、限制竞争。因此,反垄断法是反对垄断,反对排除竞争,反对限制竞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总称。 反垄断法是从限制垄断出发的,反垄断法的颁布则是针对于垄断给市场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而采取的措施。而垄断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 1. 垄断使资源难以得到有效配置。垄断和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对立的,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上的竞争者为了自身企业的利益,尽可能地限制竞争,从而获得降低风险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而垄断会以一家独大的优势获得利润,从而没有有效配置生产要素的动力。 2. 垄断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垄断经营者凭借垄断地位可以一直在市场上获利,会使得垄断厂商经营的产品更新换代缓慢,阻碍产品技术进步。而由于在垄断市场上存在进入壁垒,小厂商的技术创新很可能因为垄断厂商的低价格策略被迫退出市场,从而把技术创新被扼杀在摇篮里。 3. 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垄断经营者作为某一产品市场的主要供给者,生产的产品不仅种类单一,而且价格昂贵。产品种类单一不能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另外,垄断为了高额利润,抬升产品价格,而消费者作为价格的接受者,只能被迫接受高价,成为高价盘剥的对象。 4. 垄断会扩大贫富差距。与某一行业的垄断会带来高额收益相比,竞争市场上的行业利润就少很多。行业收入之间的巨大差距,反映了社会分配的不公平。如果任由垄断继续下去,会不断扩大贫富差距,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 垄断下的行政垄断会滋生腐败。行政垄断的泛滥会使企业不把精力放在如何通过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来进行公平竞争,而是将大量的精力用于行贿,进行权钱交易上。甚至当一些市场垄断企业向行政部门行贿后,行政部门不仅不会抑制,反而保护扶植市场垄断企业,形成市场垄断和形成垄断结合的局面。 垄断的缺陷要求政府出台反垄断法,通过禁止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垄断协议,规制企业通过利用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而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到经济效率,维护消费者和公众利益。
二、反垄断法的作用 (一) 反垄断法有助于促进竞争秩序框架的形成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1. 形成公平竞争。竞争与垄断相互对立,反垄断就是保护市场的公平自由竞争。竞争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企业会面临淘汰的风险,在这样的压力下,迫使企业不断创新,开发新产品,改善经营方式,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甚至整个市场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提高经济效率,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是有效市场形成的基石。 2. 提高经济效率。经济效率一般包括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在微观上,自由公平竞争的优胜劣汰促使经营者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不从市场上退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站在竞争的制高点。而从宏观上,对于整个市场来说,通过禁止垄断行为,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分配资本和生产资料,会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资源配置效率提高。 3. 维护消费者利益。在垄断情况下,市场上的产品种类单一,产品更新换代缓慢,而且在高利润的驱动下,产品价格昂贵,此时的消费者是高价盘剥的对象。而在反垄断法下,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使得经营者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2012年12月,茅台酒厂宣布:经销商必须对53°飞天茅台限定价格为1519元,团购价必须在1400元以上。而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固定价格,或者最低价格等垄断协议。因此,。茅台使得经销商的经销价格没有市场竞争,而实质上,由于固定了终端价格,茅台酒厂限定的高价转嫁到了消费者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在反垄断法下,在2013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贵州茅台酒厂因违反价格垄断进行罚款,使茅台取消了限价令,白酒的价格下降,从而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 其次,反垄断法有助于规范政府与市场关系,避免行政垄断。与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是自下而上自发形成的不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现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是政府不断让出权力以及市场自发调节机制逐渐形成的过程。政府的职能转变及其管理模式的变革尚未完成,市场经济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在没有强有力的外在约束的情况下,这意味着在过渡时期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仍广泛存在。作为“经济宪法”,我国的反垄断法不仅要反对经济垄断,还要反对行政垄断。因此,反垄断法专辟有关“行政垄断”一章,将政府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和干预加以限制。同时也为企业的自主经营、公平竞争保驾护航,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竞争体制。 我国电信业长期是在高度集中的行政垄断体制下运行的。这种垄断地位的形成不是企业规模经营的结果,而是行政垄断下的经营管理体制的产物。由于在行政垄断下,既不适应国内市场日益扩大的信息服务的需求,也没有接受国际信息产业的竞争和挑战的能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电信业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进行了一定的重组变革,使得我国电信业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发生深刻变化,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主要的竞争者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和中国联通4大个运营商。我国电信四大运营的实力差距已不是很大,但又有各自不同的优劣势,它们形成的电信市场分层竞争的格局。《反垄断法》的出台将对我国电信业实现电信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电信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有效,提高电信行业服务水平,有助于电信业增强竞争力,同时也提升消费者福利,在竞争机制下,电信产品价格会有所下降,消费者得到的电信服务不断上升的同时,电信费用下降,提高了消费者福利。 (三) 反垄断法的出台适应加入WTO的要求,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经济与全球经济的联系日益密切,国内国际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企业间的合并、重组日趋活跃,使得国资、外资、民资的利益平衡和协调刻不容缓在这样的背景下,反垄断法的出台,对外国企业合并国内企业进行规范,不仅能够维护市场的有效竞争,推进企业和社会创新,跨国企业先进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模式也将给我国民族产业带来启示,从而推陈出新,形成有效竞争,还将极大地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升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2008年9月发生的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列就是很典型的外国公司收购我国民族企业的案例。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和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可口可乐旗下全资附属公司将以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全部以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在市场份额方面,汇源果汁在100%果汁市场中占比42.6%;在26%-99%中浓度果汁市场中占比39.6%;在25以下浓度果汁市场上,占比29.1%。如果可口可乐公司在这三个市场上分别占比7.4%,10.4%,20.9%,那么可口可乐公司可以认为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在经营者集中分析中,无论是汇源还是可口可乐,营业额都超过标准,可以认为给经营活动带来重大影响。最终,通过对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经营者集中对各方的影响的审查,商务部否定了可口可乐公司并购汇源果汁集团的申请。 由此可见,在经济全球化下,外资的引入可能会引起国外企业并购我国民族企业,通过并购重新整合资本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跨国企业先进的生产技术,有效的管理方式也推动了我国民族企业的进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同时,反垄断法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我国的民族企业,使我国的民族企业免受吞噬,维护了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反垄断法的地位 反垄断法是针对反对垄断提出的,即法律与经济关系是相对应的,经济上的垄断与法律上的反垄断法是对应的。正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垄断具有使资源难以得到有效配置,导致生产效率低下,损害消费者利益,扩大贫富差距,滋生腐败等一系列不利影响,而这些不利影响又无法通过市场自行调整,具有国家出台法律来进行相应的调整在经济法中各个方面的不足,这样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的结合,使得反垄断法具有平衡、协调和结合的特点。顺理成章地,反垄断法在经济法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反垄断法也有其自身的实质。反垄断法在反对国内垄断上所具有的促进竞争秩序框架的形成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有助于规范政府与市场关系,避免行政垄断的作用,于在反对国际垄断上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的作用,奠定了反垄断法在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小到市场上的经营者,抑或是市场上经营者和行政部门,抑或是大到国际间的跨国企业,反垄断法都对其有着一定的规范作用,从而促进市场的有效和完善 反垄断法作为我国经济法的几大支柱之一,是市场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保障我国市场经济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武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参考文献 [1]于洋.《反垄断法》特征及意义探究.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1(11) [2]刘水林.《反垄断法的关联基础和解释方法》.法律出版社,2011.04 [3]王晓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详解.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4]叶红.王砚峰.《反垄断法的积极作用和深远意义》.经济走势跟踪,2007.09 [5]黄欣,周昀.行政垄断与反垄断立法研究.中国法学,2001.06 [6]黄锐.《反垄断法》对电信行业的影响及相关建议.法制与经济.2009.02 [7]鲁运超.从汇源并购案看我国反垄断法的作用.法制与社会,2010.02 [8]张杉杉.论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法制博览.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