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索赔管理标准

质量索赔管理标准(试行)

为了更好地提高产品质量,明确公司、外协配套供方、代理商以及公司内各部门、岗位在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所承担的责任,规范本公司质量损失赔偿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对责任方要追索赔偿。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部工序之间、部门之间及对外部供方、代理商的质量索赔内容及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对代理商、责任供方、责任部门或人以及公司内部上下工序间、工位间或部门间的质量索赔。

2术语

2.1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额措施。

2.2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2.3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认可。

2.4报废:未避免不合格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2.5索赔:是指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受损方向责任方提出的赔偿

要求。

3管理职能

3.1质管办是质量索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过程质量索赔的审核;负责交付产品质量索赔的实施;负责相关单位(人员)的索赔异议和申诉受理,必要时组织评审;负责对索赔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制造部负责过程质量索赔工时的核定。

3.3客户服务部负责交付产品质量索赔信息的反馈。

3.4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索赔事宜的批准,对特殊情况下的索赔由总经理裁决批准。

3.5财务部负责索赔费用的处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质量索赔原则

4.1.1 不合格品让步索赔原则

a、自制件本工序、工位、部门、单位或人(统称责任者,下同)原因造成了不

合格品让步,责任者所发生的工时无效,并视情况按其价值的5%~10%进行索赔。

b、外协配套件让步使用的,依据检验员开具的《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并视其对产品影响程度按其价值的10%~20%进行索赔。

4.1.2 不合格品报废索赔原则

a、工废原因发生的废品,责任者发生的工时无效,并承担全部责任。具体按照定额成本价格计算。

b、原材物料原因发生的废品,由责任者承担所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工时损失、误工损失等。

4.1.3 不合格品返工、返修索赔原则

a、公司内责任原因造成的返工、返修,原则上返工按价值的1%~5%对责任者

进行索赔,返修按10%~20%进行索赔。

b、由于外购、外协件原因造成的返工、返修,依据检验员开具的《不合格品

返工(返修)通知单》,返工件按其价值的5%~10%,返修件按其价值的20%~40%对责任者进行索赔,当发生费用较大,超出索赔范围时,按实际发生费用全额索赔责任者。

4.1.4 不合格品退货索赔原则

外协配套件不合格品退货的索赔,依据检验员开具的《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月内首次不合格退货的按该批供货价值的1%~5%索赔检验费,同种产品再次不合格

的加倍索赔检验费,以此类推。

4.1.5 现行条件下,由于公司内客观的设备、工装等原因引起的自制件不合格品需索赔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降低索赔额度。

4.2 管理内容

4.2.1 自制件的质量索赔

a、由于本工序原因造成返工、返修、让步、报废的不合格质量索赔,未转序

的由责任者全额承担,转序的由责任者及责任检查员分别承担80%和20%。

b、由于上工序原因造成返工、返修、让步、报废的不合格品,本工序应发现

而未发现的,本工序的责任者及责任检查员分别承担70%和30%的索赔额。其质量索赔价值的按一下确认,并随工序流转按10%递减。

不合格品返工按其价值的0.5%~1%进行索赔;

不合格品返修按其价值的5%~10%进行索赔;

不合格品让步按其价值的3%~5%进行索赔;

不合格品报废按其价值的60%~80%进行索赔。

c、对下游工序的索赔不免除上游工序的责任。

4.2.2 装配、调试的质量索赔

a、由于装配、操作不当损坏或造成系统及其他零部件损坏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b、产品交付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由于装配、调试责任引起的质量索赔,由装配、调试和检验员分别承担50%、30%和20%;

4.2.3 外包工序的质量索赔

a、因外包过程、工序作业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外包工序作业方全部承担。

b、属外包运输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运输单位承担。具体按运输合同中质量保证条款执行。

4.2.4 对外协配套方的质量索赔

a、供方提供产品进货检验发生不合格,公司须根据质量检验程序加大抽检比例或进行全检挑选使用的,按该批产品价值总额的1~5% (具体根据不合格品质量特性对整机结构和性能的影响及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确定),向供方收取检验费;对于月内进货检验再次发生不合格的同种产品加倍索赔检验费,以此类推。

b、供方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返工、返修、

让步、废品和停工等损失由供方承担。

c、因责任供方零部件质量原因造成相关供方零部件损坏的,发生的所有损失由责任供方承担。

d、整机三包期内因原车配件或服务配件质量问题引发故障,根据评审小组责任认定意见,属供方产品质量责任的,责任单位承担因实施服务为发生的费用,包括更换零部件材料费以及工时费、交通费、吊装费、包装运输费、差旅费等。具体下式计算:

索赔费用=(A+B+C+D+E)×σ+F元

注:A----材料费,即因此引起的失效件的采购价格,单位为元;

B----服务项目的核定工时,单位为小时;

C----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单位为元;

D----吊装费,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单位为元;

E----包装运输费,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单位为元;

F----差旅费,按每人每天200元计算,总额最低按100元计;

σ----影响系数,视有关影响程度,在1.2~1.5范围内确定。

e、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有关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f、是否属原车配件,由客户服务部负责根据整机装配档案及维修档案等信息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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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c )返工、返修费:按返工、返修劳务工时费计算; d )现场服务费:按实际发生的工时费、差旅费、运输费 等计算; e )相关零部件损失费:按实际损失的零部件价格计算; f )经济损失赔偿费:按执法部门裁决的赔偿金额计算。 3、索赔流程 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流程如下: a )供应商收到索赔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回复; b )供应商应根据索赔要求提供索赔材料,并在5个工作 日内提交; c )公司质量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索赔的审核和结算,并将审核结果及结算金额通知供应商; d )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结算金额,并签署索赔 协议; e )公司财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索赔款项支付给供 应商。 五、责任追究

对于未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质量部。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质量部解决。 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索赔管理,明确因供应商供货品质不良或交货期延误影响公司生产或销售造成的损失,明确公司外部质量索赔的流程及责任归属,避免公司因索赔不当而造成损失,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的外购、外协件质量索赔,规定了外购、外协件的质量索赔类别、索赔计算方法。 职责: 质量部门负责归口质量索赔,确认外购、外协件的质量问题及索赔信息;技术部工艺部门配合质量部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售后服务部门负责故障件的收回、标识、管理及与供应商办理故障件认领手续;财务部门负责外购、外协件质量索赔的

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规定(1)

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规定(1) 1. 这份规定是什么? 这份规定涵盖了质量管理的基础,旨在确保供应商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它还处理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索赔的流程。 2. 背景 现代贸易中,供应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服务,是企业生产的基础。因此,质量管理是确保企业成功的必要条件,供应商质量管理更是重中之重。 3. 什么是质量索赔? 质量索赔是在向供应商提供材料和服务时,如果该供应商的交付不符合原有要求,就可以向他们提出索赔。 4. 索赔的步骤 以下是供应商质量索赔的基本步骤: 步骤1:识别问题 第一步是确定问题并收集证据。这可能涉及到测试、检查、分析或其他方法。 步骤2:通知供应商 通知供应商交付不符合要求,并说明索赔的原因和要求。 步骤3:纠正问题 供应商应根据要求,纠正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步骤4:确认问题解决 确认供应商已解决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审计或验证。 步骤5:索赔 如果品质问题对产品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失或影响,企业在提供相应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向供应商索赔。索赔应该列明产品或服务中发生的具体问题,以及因此损失的金额。

5. 预防措施 更好的方法是积极采取措施减少索赔的情况。以下是供应商质量管理的一些方法: •研究供应市场,确定需要的产品特征和质量标准。 •建立供应商评估程序,以确认满足质量要求。 •建立合同,规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建立供应商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以便更好地监控交付和质量问题。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以确保满足质量要求。 6. 供应商质量管理和索赔管理是现代企业成功的关键。正确执行质量管理和处理 索赔的规定,将有助于确保企业的生产顺利进行。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一、背景介绍 供应商索赔管理是指在供应商与采购方之间发生质量问题或合同违约等纠纷情 况时,通过索赔管理流程进行协商、处理和解决的一种管理措施。为了确保供应商索赔管理的公平、公正和高效,制定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 本文旨在规范供应商索赔管理流程,明确各方的权责和处理方式,确保索赔事 宜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适用于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交货延迟、数量差异等索赔事宜。 三、索赔管理流程 1. 索赔申请 供应商在发现索赔事宜后应立即向采购方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交货单、质检报告等。 2. 索赔受理 采购方收到供应商的索赔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并通知供应商索赔申请的受理 时间和相关责任人的联系方式。 3. 索赔调查 采购方对供应商的索赔申请进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实、样品检测、证 据收集等。在调查过程中,采购方应与供应商保持沟通,及时反馈调查进展情况。 4. 索赔责任认定

根据索赔调查结果,采购方应对索赔责任进行认定。若供应商存在质量问题或 合同违约行为,采购方将对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索赔金额或索赔要求。 5. 索赔协商 采购方与供应商在索赔责任认定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就索赔金额、赔偿方式、 赔偿期限等事项进行商议,并最终达成协议。 6. 索赔执行 双方达成索赔协议后,采购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赔付。供应商应 配合采购方的赔付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7. 索赔结果确认 供应商在收到赔付后,应确认赔付金额和方式是否符合协议约定,并对采购方 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或提出异议。 四、索赔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1. 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方在索赔处理过程中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 任何一方,并尊重法律和合同的约定。 2. 及时高效原则:采购方应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供应商的索赔申请,确保索 赔事宜能够及时解决,减少损失。 3. 证据确凿原则:供应商在提出索赔申请时应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材料,采 购方在调查和认定索赔责任时应以证据为依据。 4. 协商一致原则:采购方与供应商在索赔协商过程中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达成一致意见。 5. 信息保密原则:采购方应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 三方,以保护供应商的商业利益。

原材料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原材料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原材料质量索赔管理,保护供货方和采购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供货方的供货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材料质量索赔是指采购方基于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因 原材料质量问题而要求供货方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供货方与采购方之间的原材料供货合同。 第四条供货方应按照本管理规定和供货合同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和行 业标准的原材料,并对原材料的质量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和售后服务。 第二章索赔条件 第五条采购方有权在收到原材料交付后的合理时间内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发现原材料质量问题的,可提出索赔要求。 第六条原材料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原材料不符合供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原材料的包装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原材料存在严重的污染或有害物质超标问题; 4.原材料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七条采购方提出索赔要求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采购合同及其附件; 2.原材料抽样检测报告;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供货方应配合采购方对原材料进行质量认证,并对索赔要求进行认真核实。 第九条供货方有权要求采购方提供尽可能详细的索赔信息,如质量问题描述、检测报告、索赔金额等。 第十条供货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核实,并及时向采购方给予答复。 第三章索赔处理 第十一条供货方应对原材料质量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如果确认问题属实,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供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赔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重新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 2.返还采购方支付的原材料费用; 3.承担由原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费用和损失。 第十三条供货方应对采购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调解和协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第十四条如果索赔问题无法解决,双方应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第四章管理机制 第十五条供货方应建立健全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并保证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供应商质量问题索赔标准

供应商质量问题索赔标准 一、引言 在商业交易中,供应商和制造商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合同义务的基础上的。当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制造商有权要求索赔。本文将详细阐述供应商质量问题索赔的标准,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索赔条件 1.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存在可确认的质量问题,如产品缺陷、性能不达标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等。 2.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由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制造商遭受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3.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证明或检验报告,证明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合格性。 4.及时通知:制造商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以便供应商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三、索赔依据 1.合同条款:制造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合同条款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商品或服务的规格、质量标准和验收方式等。 2.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造商有权因供应商的质量问题提出索赔。 3.行业标准: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行业标准,制造商有权要求索赔。

四、索赔流程 1.提交索赔申请:制造商应向供应商提交书面索赔申请,详细说明质量问题、损失情况和相关证据。 2.供应商确认:供应商应在合理期限内对索赔申请进行确认,并开始调查原因。 3.调查与协商: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共同调查质量问题,协商解决方案和赔偿方式。 4.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制造商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双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各自的立场。 5.执行裁决:无论仲裁结果还是法院判决,供应商和制造商都应严格执行裁决内容。 五、预防措施 1.严格筛选供应商:在选择供应商时,制造商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合格商品或服务的能力。 2.明确质量要求:制造商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要求,包括规格、性能指标等。 3.加强检验与测试:制造商应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进行严格的检验与测试,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4.建立沟通机制:制造商与供应商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定期评估与审计:制造商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计,以确保其持续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质量索赔管理标准

质量索赔管理标准(试行) 为了更好地提高产品质量,明确公司、外协配套供方、代理商以及公司内各部门、岗位在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所承担的责任,规范本公司质量损失赔偿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对责任方要追索赔偿。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部工序之间、部门之间及对外部供方、代理商的质量索赔内容及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对代理商、责任供方、责任部门或人以及公司内部上下工序间、工位间或部门间的质量索赔。 2术语 2.1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额措施。 2.2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2.3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认可。 2.4报废:未避免不合格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2.5索赔:是指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受损方向责任方提出的赔偿 要求。

3管理职能 3.1质管办是质量索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过程质量索赔的审核;负责交付产品质量索赔的实施;负责相关单位(人员)的索赔异议和申诉受理,必要时组织评审;负责对索赔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制造部负责过程质量索赔工时的核定。 3.3客户服务部负责交付产品质量索赔信息的反馈。 3.4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索赔事宜的批准,对特殊情况下的索赔由总经理裁决批准。 3.5财务部负责索赔费用的处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质量索赔原则 4.1.1 不合格品让步索赔原则 a、自制件本工序、工位、部门、单位或人(统称责任者,下同)原因造成了不 合格品让步,责任者所发生的工时无效,并视情况按其价值的5%~10%进行索赔。 b、外协配套件让步使用的,依据检验员开具的《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并视其对产品影响程度按其价值的10%~20%进行索赔。 4.1.2 不合格品报废索赔原则 a、工废原因发生的废品,责任者发生的工时无效,并承担全部责任。具体按照定额成本价格计算。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一、背景和目的 供应商索赔管理是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 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索赔处理。本文旨在制定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以确保索赔流程的规范性、透明性和公正性,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索赔管理,包括产品质量问题、交货延迟、 服务不符合要求等各类索赔事项。 三、定义 1. 供应商:指企业与其签订合同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外部供应商。 2. 索赔:指企业向供应商提出的要求赔偿或补偿的请求,包括但不限于退货、 退款、修复、替换等。 四、索赔管理流程 1. 索赔提出 企业在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索赔。索赔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 问题描述:详细描述问题的性质、发生时间、影响范围等。 - 相关证据: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 索赔要求:明确索赔的具体要求,如退货、退款、修复、替换等。

供应商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受理,并确保受理人员具备相关的技 术和业务知识。供应商应向企业提供索赔受理单,包括以下内容: - 受理时间:记录受理索赔的具体时间。 - 受理人员:记录受理索赔的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 - 受理结果:记录供应商对索赔申请的初步处理结果。 3. 索赔调查 供应商在受理索赔后,应进行调查以确定问题的原因和责任。调查内容包括: - 问题溯源:追踪问题发生的原因和过程。 - 责任确认:确定问题责任方,包括供应商、运输方等。 - 影响评估:评估问题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包括生产延误、客户投诉等。 4. 索赔协商 在调查结果出来后,供应商和企业应进行索赔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 解决方案。协商内容包括: - 赔偿金额: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影响程度,确定赔偿金额。 - 解决方式:确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式,如退货、退款、修复、替换等。 - 协商结果:记录协商达成的最终结果,并由双方签署协议。 5. 索赔执行 在索赔协商达成后,供应商应按照协议要求执行赔偿方案,并及时向企业提 供执行结果。企业应对供应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反馈。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根据中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问题赔 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退货、换货、修理: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一般是指消费者将产品退还给销售者,销售者按照购买 价格全额退款。换货是指消费者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与同型号的新产品进 行交换。修理是指消费者选择让销售者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修理,修 理后的产品应当能够正常使用。 2.赔偿损失:如果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其他损失,如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经济赔偿。具体 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 过仲裁或法院诉讼来解决。 3.双倍赔偿:在一些情况下,如果销售者故意销售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或者销售者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销售,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双倍赔偿的金额是原购买价格的两倍。 4.其他权益保护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消费者还可以享受 其他权益保护措施,如索要赔礼道歉、公开道歉、自动维修承诺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是由于消费者不当使用、保管 导致的,或者是购买者在购买时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明显瑕疵或者隐患却未 及时发现等原因,消费者的赔偿权益可能会受到限制。此外,消费者在享 受赔偿权益时,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产品质量问题的照片等,以便能够提供证据支持。

总之,在产品质量问题方面,消费者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同时,加强对销售者和生产者的监督和惩处,提高产品质量,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大家要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一、引言 供应商索赔管理是指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在交易过程中,由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或者服务浮现质量问题或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时,通过索赔渠道向供应商追偿的管理过程。供应商索赔管理的规范化能够确保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健康稳定,有效维护企业的利益。 二、索赔管理流程 1. 索赔申请 企业在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 行义务时,应即将向供应商提出索赔申请。索赔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或者服务的具体问题描述 - 受损的经济损失金额 - 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交货单、验收报告等) 2. 索赔审核 供应商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 对索赔申请的准确性进行核实 - 对索赔申请中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 - 判断供应商是否存在责任,并确认索赔金额的合理性 3. 索赔商议

在确认供应商存在责任并确定索赔金额后,企业与供应商应进行索赔商议。商 议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 双方应以诚信为基础,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 商议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签署协议 - 商议结果应明确索赔金额、赔偿方式和时间要求 4. 索赔执行 商议一致后,供应商应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企业应监督供应商按时足额履 行赔偿责任,并及时核实赔偿款项的到账情况。 5. 索赔评估 企业应对索赔管理流程进行评估,以不断优化管理效果。评估内容包括: - 索赔管理流程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 索赔处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 索赔结果的满意度和赔偿效果 三、索赔管理的注意事项 1. 保持沟通畅通 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避免索赔问 题积累和升级。 2. 保留相关证据 企业在索赔过程中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合同、交货单、验收报告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供应商或者相关部门。 3. 合理评估索赔金额

采购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采购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本公司对供方进行质量索赔的项目、程序、申诉和裁决等内容。本管理办法中质量索赔为通用索赔准则,如与供方签订了质量协议,则具体按质量协议进行,无质量协议按本管理规定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外协件供方。 2.定义 2.1质量协议:与供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签订的产品质量合约,是采购合同的一部分,也可独立签订质量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批量质量问题:同品名或同批次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数量大于或等于交检数量的5%时,即为批量质量问题。 2.3质量损失:指因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附加损失(包括无形损失)。 3.职责 3.1计划物控部:采购组对本管理办法进行归口管理,负责采购合同、质量协议的起草签订及进货产品质量信息的传递,负

责不合格品索赔处置等工作。 3.2质管部:负责质量技术标准文件的确立,采购产品的进货检验及不合格品的处理仲裁,对不合格品具有最终裁决权。 3.3生产制造部:负责提供因采购产品造成的生产停工/返工/返修记录,并组织实施不合格品的返工/返修工作,协助采购组进行不合格品的索赔工作。 3.4财务部:负责办理质量赔偿费用的财务结算手续。 4.程序 4.1公司各部门在处理采购不合格品应遵循以下原则: 4.L1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我公司生产延续性,使供需双方损失尽可能最小。 4.1.2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确保同样的质量问题不重复出现。 4.1.3认真分析质量不合格原因,确定对可能给主机厂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不合格证据必须确凿,必须以双方确认的书面报告作为理赔的依据。 D、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及时反馈、处理。 4.2质量索赔原则: 4.2.1不合格品证据,必须经供应商书面确认的原则。

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司质量索赔管理流程工作,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以便达到经济索赔的目的。规范 并且促进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满足我公司规定要求。 2 合用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向我公司供应各类产品及服务(原辅料、备品备件、工程建设类物资、技改技措类等物资以及生产系统、消防系统等维护保养工作服务)因浮现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理赔,进而向供应商索赔的全过程. 3 相关法律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规定了供方在产品质量满足不了合同条款规定要求情况下,供方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质量赔偿标准。 4 基本原则 4.1 公司各部门在处理采购不合格品应遵循以下原则 4。1。1 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我公司生产延续性,使供需双方损失尽可能最小 ; 4.1.2 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确保同样的质量问题不重复浮现; 4。1。3 认真分析质量不合格原因,确定对可能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不合格证据必须确凿; 4.1.4 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及时反馈、处理。 4。2 质量索赔原则 4.2.1 不合格品证据,必须经供应商书面确认的原则 ; 4.2.2 不合格品处理,尽可能减少供需双方损失 ;

4.2。3 在保证质量及生产进度基础上,尽量采取让步降价接收的原则; 4.2。4 重复发生,加大赔偿比例的原则; 4.2.5 特例原则。 5 职责 5.1 工程部 原则上谁负责采购,谁负责索赔工作。 5。1.1 供应商售后索赔的归口管理,负责就索赔问题与供应商沟通、联络。并将索赔有关条款纳入到合同之中. 5。1.2 参预内部使用部门质量投诉调查,并提供供应商相关资料支持。 5。 1.3 负责根据使用部门异常通报信息,划分出异常物资,住手异常物资出库; 5.1.4 负责核实并提供异常物资在库数据,进行异常后续处理等。 5。1.5 负责根据职能部门调查报告及公司指示出具最终索赔处罚报告,组织供应商办理索赔业务。 5.2 资产财务部 5。2.1 负责根据批准、生效的索赔处罚报告向供应商实施扣款结算等。 5。2。2 负责索赔款的回款确认管理. 5.3 使用部门 使用部门是指浮现质量问题物资的使用部门,具体包括公司各个部门/工段。5.3。1 负责根据现在物资使用质量异常情况,提请书面报告报各相关的调查职能部门进行异常调查并通报其他业务相关部门(如:技术职能部门,采购部门,工程部等). 5.3.2 参预质量异常调查,出示因物资异常导致的损失金额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5。4 技术职能部门 技术职能部门是指:技术中心、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三个公司具有相应技术鉴定能力的部门。

公司供方产品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公司 供方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供方产品质量的有效控制,促进供方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对不按标准、技术协议、产品图纸生产加工,出现质量问题而影响我公司生产和质量信誉的供方要按规定实施质量索赔;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规定了供方在产品质量满足不了合同条款规定要求情况下,供方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质量赔偿标准; 第二章质量事故分类 第三条重大事故:因客车质量问题,使客运列车发生冲突、撞车、脱轨、翻车、火灾、爆炸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 重伤或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或经济损失8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条大事故:因客车质量问题,使客运列车发生冲突、撞车、脱轨、翻车、火灾、爆炸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2人以上重伤或中断行车1小时以上或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五条险性事故:客车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如热轴;转向架及其它零部件脱落、断裂;电器漏电短路失火;制动失灵;车钩脱钩等,但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后果的质量事故; 第六条甩车事故:因客车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客车始发或中途甩车的质量事故; 第七条一般事故:因客车质量问题给铁路运输和工厂声誉造成一定影响,情节小于险性事故的质量事故; 第八条批量返厂:造成动车1列、车辆包括地铁10辆以上必须返厂处理的质量问题; 第九条批量质量事故:数量较大,影响很坏,经济损失较大的质量事故; 第十条厂内质量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影响产品技术性能的质量问题或造成大批量返工或返修、报废的质量事故; 第二章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处、试验车间负责对供方入厂原材料、配件入厂检验、试验和生产、安装过程中质量问题的确认和责任判定; 第十二条•采购部、生产制造部协作处负责供方质量保证金的收取以及违约金的约定,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与供方进行联系; 第十三条分厂车间负责质量损失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的核算工作,提供分析质量责任的客观证据,为有关部门实施质量索赔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市场部售后服务处负责对供方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确认和责任判定必要时,可会同技术部门共同确认、核算损失,负责服务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差旅费等核算工作,为有关部门实施质量索赔提供依

货物质量不合格索赔标准

货物质量不合格索赔标准 货物质量不合格是指货物在生产、运输、存储、销售以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瑕疵或者与商品约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购买的货物质量不合格,他们有权利要求相关厂商、商家或者供应商进行赔偿。下面是关于货物质量不合格索赔的相关参考内容。 1.索赔范围和标准: 货物质量不合格索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价格调整、退货退款、换货和维修等。具体要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确定索赔范围和标准。例如,如果货物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退款,退款金额应包括购买价格、相关费用以及损失费用等。如果消费者不希望退货,可以选择换货,换货应当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标准。如果货物质量问题可以通过维修解决,消费者可以要求维修或者进行相应价格调整。 2.索赔申请和证据要求: 消费者在索赔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货物质量不合格,例如购物凭证、货物照片、实物检验报告等。消费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提起索赔申请,一般时间为购买后合理的时限内。对于批量生产的货物,如果存在批量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提供多个实例来证明,例如多个购物凭证、照片等。 3.厂商、商家和供应商的责任: 当消费者在索赔时,涉及的责任主要包括厂商、商家和供应商。对于厂商而言,他们应当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负责,并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商家来说,他们作为销售者,应当提供合格的货物,并负有一定的维修责任。对于供应商而言,他们应当提供安全、可靠的货物给商家,对于货物质量不合格问题承担一定的责任。 4.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消费者提出索赔申请后,商家、厂商或者供应商可以采取与消费者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争议解决机构或者法院来解决争议。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可以选择仲裁、调解或审判等方式解决问题。 5.货物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管: 对于货物质量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使用过程的监管,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自己的质量意识,选择有质量保证的商品,并在购买时保留必要的凭证和证据以备索赔时使用。 综上所述,货物质量不合格索赔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包括索赔范围和标准、索赔申请和证据要求、厂商、商家和供应商的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货物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管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保持警惕,了解自己的权益,对于质量不合格的货物有权利要求赔偿。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货物质量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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