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最终)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3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____元。
21、质量员对工程质量不认真检查,对质量等级不认真核定,在结算单上签字不实的,违反一次罚款200-____元。
22、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不督促整改,主管范围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经教育仍无改进者,罚款500-____元。
23、试块制作作假、制作组数不足、未按要求养护、超龄送压、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使用未经检验材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100-____元。
24、砼、砂浆配合比未换算,检查拌制砼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量每工作班少于____次;检查砼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少于____次,对无记录者每次罚款100-____元。
25、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施工班组隐瞒不报,每次罚____元,并报请工程公司经理进一步处理。
26、施工项目在监理和业主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隐患被停工,通报批评或下达工作指令分别罚质量员、施工员、施工队伍____元、____元、____元。
27、施工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用于施工,每次罚款____元。
28、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要求或规定频率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检,每次罚款____元。
29、施工队在施工中,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每次罚款____元。
30、试验检测资料未及时整理和归档,每次罚款____元。
____一建集团第八工程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第一条目的(一)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和学习、改进,防止其扩散和再次发生;(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
第二条范围(一)各类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
第三条责任(一)工程部____技术力量对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责任;(二)办公室负责实施行政处罚;第四条事故责任分类(一)领导责任: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有关建章立制、宣传贯彻、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审批论证、____指挥、决策计划等管理方面的过失引发的事故应追究的责任;(二)直接责任。
2024年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六篇)

2024年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施工质量管理规定1. 返工要求:对于未达到施工标准需返工的情况,一旦发现,将处以每次____元的罚款。
2. 结构物标高尺寸误差:若结构物的标高尺寸误差超出规范允许值,每处将处以____元的罚款。
3. 特定施工要求未达标:未能满足以下任何一项要求者,每次将处以____元的罚款: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前,立柱必须使用薄膜包裹,并用胶布密封固定,以预防漏浆对立柱外观质量的污染。
对于裸露在混凝土外的结构钢筋,若其暴露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锈措施。
模板表面应保持平整,板面缝隙需小,且错台不得大于____mm。
4. 质量通病整改不力:对于同一质量通病,若经二次以上检查仍未见明显改进,将对责任班组处以500-____元的罚款。
5. 质量意识淡薄及违章行为:对于忽视质量、违章指挥、抗拒施工员(质检人员)检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每次处以500-____元的罚款。
6. 施工管理不规范:施工管理人员若接受手续不全的设计修改文件、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按图施工)、未及时提交施工技术与质量资料或资料存在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乃至丢失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____元的罚款。
施工班组若未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技术交底(措施)等执行,并造成不良后果,将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500-____元的罚款。
7. 施工班组违规行为:对于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班组,一经发现,将处以500-____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清退。
8. 复查整改不到位:施工班组若对复查整改要求执行不到位,每次将处以1000-____元的罚款。
9. 施工员失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施工员不负责任,将轴线、水平线、标高等放样工作交由班组完成,一经发现,将对施工员处以100-____元的罚款。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一、总则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本制度所属工程质量事故,系指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害外,凡因管理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隐患,机械设备毁坏,降低使用标准,因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检测定性、专家认定、行政裁决”制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二、职责1、总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建立各级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级单位的分工和职责及必要资源的配备,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2、分管经理的质量责任:落实本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资源的配备,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体系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总负责人汇报实施情况。
对工程施工质量保障负领导责任。
3、现场指挥的质量责任:落实主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资源的配备,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下属各单位、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
对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
4、质管科科长的质量责任:落实本系统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分管经理或直接向总负责人汇报实施情况。
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负主要领导责任。
5、项目经理质量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种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资源的配备,严格按照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和经审批的文件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质量事故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生的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追责工作。
第三条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目标是:明确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界限,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条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事故责任的可追、可查、可借鉴,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一事一责,宽严相济、有错必垫。
第五条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基本要求是:及时、准确维护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现场,加强事故调查,追责早、查明实。
第二章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范围和程序第六条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层面:(一)直接责任:即明确负有安全质量责任并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二)间接责任:即在生产、工作中应当具备相关安全质量能力但未能尽到安全质量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三)上级责任:即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遏制措施的领导责任人;(四)系统责任:即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负有责任的责任人;(五)其他责任:即对安全质量事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责任界定。
第七条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二)责任确认: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确定,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三)责任追究:根据责任确认结果,对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四)追责结果公示:公示追责结果,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五)追责监督:制定追责工作监督计划,加强对追责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标准第八条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标准应基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追责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应负主要责任;(二)直接责任标准:参与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应对事故的发生和后果承担直接责任;(三)间接责任标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未尽到责任的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责任;(四)领导责任标准:上级领导对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和应急响应未尽到职责的,应负相应责任;(五)追责结果标准:责任追究应坚持事实为依据,证据为准绳的原则,对责任人的惩处应适当、公正合理。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____航空港区第十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分,触及法律的依法处置。
一、学校各部门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
对未按照《____航空港区第十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班主任和配班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
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
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访工作。
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
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德育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
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的追究处理。
二、相关文件1、《管理手册》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三、实施职责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管理;2.工程部负责按本制度的要求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四、定义:本制度所称的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五、工作程序:职责:公司总经理负责确定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措施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5.1质检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5.2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5.3质量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5.3.1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发生以下情况可定为重大质量事故1) 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2) 事故造成了恶劣影响。
3) 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害。
5.3.2一般质量事故1)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500元),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2)事故影响在局部范围以内,未造成严重影响。
5.4 发生质量事故的报告5.4.1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应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总经理。
5.4.2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5.4.3一般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告质检员。
质检员在三天内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项目经理。
5.5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5.5.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总经理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5.5.2 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
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5.5.3 事故调查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5.5.4 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一、事故分析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按照事故汇报程序通知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
2、各部门接到通知后,业务主管部门、安全质量检查科、调度室必须派副科长以上领导到现场进行勘查及处理,若发生重伤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系统领导要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对附近相关设备及巷道进行详细检查,防止事故扩大和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同时,地面救护站、责任区队支部书记、劳动社保科等相关单位和主管后勤、工会的系统领导参加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
3、人身伤害事故、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重大侥幸事故和其它由矿指定安全质量检查科____分析的事故,由安全质量检查科____相关业务部门及事故单位和现场相关人员召开分析会。
4、影响生产的事故由调度室____分析,瓦斯、放炮、停风、破坏通风、监测设施和煤层自燃事故由通风管理科____分析,无计划停电、电气设备和运输事故由机电运输科____分析,顶板事故由生产技术科或开拓掘进科____分析。
5、召开分析会时,必须对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询问,并作笔录和履行签章手续。
6、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主动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否则对单位罚____元,对个人罚____元。
7、事故分析会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1程和损害程度,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8、事故分析必须遵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原则,即。
找不出原因不放过,责任划分不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否则,对____分析部门负责人罚____元,并重新____分析。
9、事故分析提出的防范措施,业务部门必须纳入技术措施或操作规程中进行落实。
10、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不配合调查,除按规定处罚外,对直接责任人加罚____元,对有关单位加罚____元。
11、发生人身事故的单位对因迟报、瞒报造成的医疗费用和经济损失负全责。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篇)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一)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和学习、改进,防止其扩散和再次发生(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
第二条范围(一)各类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包括事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人、事故次要责任人及直接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
(二)对于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若有触犯刑律、涉及犯罪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若事故责任划分以直接和间接责任定论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按本办法中的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条责任(一)对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责任;(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直接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四条事故责任分类(一)领导责任: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有关建章立制、宣传贯彻、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审批论证、____指挥、决策计划等管理方面的过失引发的事故应追究的责任;(二)直接责任。
责任人的过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诱发事故的必要条件。
如错误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违纪等;(三)相关责任。
与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出现的事故有联系的部门,由于配合、支持、反馈、保障、服务等出现过失而不利于事故的预防、控制的责任。
第五条事故管理(一)对发生一般以上级事故所调查明确的隐患,各项目部在涉及时应建立预警机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预案或预案不当者,酌情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罚;(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对各种隐患提出的纠正措施,检查____者要及时____论证,限定合理的完成日期(三)____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纠正措施实施的跟踪验证,并对落实效果进行评价,不符合要求的、效果不明显的,重新制定、论证、实话和验证,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四)所有事故处理的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五)工程部要建立与本职责相关事故的台帐,对已发生的事故的产生原因、对生产财产人身的影响及程度、处理措施、措施验证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事故教训,积累处理经验,并进行趋势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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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第八工程公司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
2引用标准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划分、报告、调查与处理3.1定义凡质量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3.2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3.2.1一般质量事故3.2.1.1一般质量事故的定义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3.2.1.2一般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3.2.1.2.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3.2.1.2.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2.1.2.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3.2.2重大质量事故3.2.2.1重大质量事故的定义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3.2.2.2重大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3.2.2.2.1一级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2.2.2.2二级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3.2.2.2.3三级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3.3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3.3.1工程质量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按照工作范围和管理职责,对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机构为事故报告单位;交(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工程,接收单位或运营管理部门为事故报告单位。
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3.3.2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司、质量监督站报告。
根据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3.3.2.1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同时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3.3.2.2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公司、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
3.3.3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3.3.3.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3.3.3.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3.3.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3.3.3.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3.3.5事故报告单位。
3.3.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3.4.事故调查3.4.1质量事故的具体调查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及时成立相应的事故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要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等人员参加。
3.4.2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委托具有相应行业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对出现事故的工程或部位进行试验检测。
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原因认定及财产损失的评估等工作。
3.4.2.1质量事故调查组的主要工作职责:(1)组织事故技术鉴定;(2)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3)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4)提出对事故处理的技术意见;(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建议;(6)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4.3调查组有权向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情况,索取有关资料,进行拍摄和录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隐瞒情况真相,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3.4.4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应将调查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3.4.5事故调查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法人或运营管理单位预付,待查清责任后,由事故责任方负担。
3.5事故的处理3.5.1处理流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质量问题的核实和处理,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参加,分析原因,技术处理方案由项目部提出,监理单位审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对有争议或鉴定技术难度较大的质量问题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处理结果报省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3.5.2常见的处理方法3.5.2.1结构损伤修补处理。
3.5.2.2对结构的加固处理。
3.5.2.3返工处理。
3.5.2.4限制使用。
3.5.3不做处理的范围3.5.3.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的。
3.5.3.2有些不严重的质量缺陷,经后续工序可以弥补者。
3.5.3.3出现的质量缺陷,经复核验算,仍然满足设计要求者。
3.6事故经过分析处理后,应有明确的书面结论。
3.7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工程管理部门,下属职责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7.1未按规定公开选择具备相应施工条件的。
3.7.2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或不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3.7.3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3.7.4明示或暗示施工人员降低工程质量的。
3.7.5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力或管理不到位的。
3.7.6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制度为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提供顾客满意的产品,实现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为工程公司创造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问题整改与事故处理办法工程公司所属项目部质量员发现质量隐患或通病,首先可口头通知施工员整改。
经二次口头提出而未得到及时认真整改时,质量员应填写限期整改通知单、停工通知单等,要求限期整改,施工员必须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通知质量员。
对有严重危害,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员有权立即发出警告,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意见不一致时质量员应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反映。
由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发给项目部的整改通知,施工员应按时整改,由质量员复查整改结果并反馈。
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公司总工、技术质量科报告,同时应由事故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分管施工员写出事故经过、原因、责任、损失的书面报告,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实后,报工程公司总工,工程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处置,必要时请监理、设计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二)质量奖罚措施A、质量奖励1、在工程公司月度检查评比中受到通报表扬的项目部,项目部可按月评比制度给予有关人员予以奖励。
2、认真按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操作施工,质量合格率100%的奖励施工队伍1000〜2000元。
3、认真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工程合格率100%时,奖励施工员500〜800元。
4、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图纸组织施工,认真执行质量“三检制”,认真主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当月工程质量受到监理业主表扬,奖质量员300〜500元。
B、质量惩罚以下每次处罚施工队伍时,其相关责任人处以罚金按施工队伍处罚金的10%计取。
1、在工程公司月度综合检查评比中通报批评的项目部,对项目部给予罚款,罚款金额按月评比制度实施。
2、建筑物基底、基础等隐蔽工程施工不到位,或不按设计和项目部要求施工,每次罚款1000元。
3、混凝土构件出现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深度不得超过10mm,违者每次罚款500元,并作返工处理。
4、砌体工程不满足验收规范规定者,每项罚款500元,并作返工处理:5、砼施工时,未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好钢筋保护层厚度就浇筑砼的,每次罚款500丿元。
6、钢筋骨架已生锈,在浇筑砼前未作除锈处理的,每次罚款500元。
7、在钻孔桩的施工中,泥浆循环系统未设置沉淀池的,每次罚款500元。
8、桩基检测评定为II类桩的,每根罚款1000元,并不予计量,出现不合格桩的,每根罚款2000元,并作返工处理。
9、浇筑砼时,自由下落高度超过2m而不用串筒或溜槽的,每次罚款500元。
10、砼施工配合比不按重量比的,每次罚款500元。
11、两梁板之间接缝不得有杂物,填充料符合设计要求,违者罚款500元。
12、水灰比失控,强度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
13、结构物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而修补的,必须作好修补方案,经试验确实可行,并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检查同意后,才能采取修补措施,无法进行补救的则一律返工。
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0元。
14、结构物标咼尺寸误差超过规范允许值,每处罚款500兀。
15、达不到以下要求,每次罚款500元:1)在混凝土浇筑前,立柱应用薄膜包裹,并用胶布密封固定,防止漏浆污染立柱外观质量;2)裸露在砼外的结构钢筋,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采取防锈措施;3)模板表面平整、板面缝隙小,错台不大于1mm。
16、对同一质量通病,经二次以上检查仍无明显改进时,对责任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
22、对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施工员(质检人员)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0元。
17、施工管理人员接受手续不齐的设计修改文件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按图施工)、施工管理人员未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质量资料或资料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或资料丢失,视情节轻重每次罚责任人100〜200元;施工班组不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技术交底(措施)等操作,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0元。
18、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班组,违反一次罚款500〜1000元,直至清退。
19、对施工班组复查整改不到位,每次罚款1000〜2000元。
20、工程施工中,施工员不负责任,把轴线、水平线、标高等放样工作交给班组做,每次罚施工员100〜200元,由此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再视情节严重罚款500〜1000元。
21、质量员对工程质量不认真检查,对质量等级不认真核定,在结算单上签字不实的,违反一次罚款20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