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供电系统施行停送电审批和工作票制度的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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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下供电系统施行停送电审批和工作票制度的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供电系统管理,规范停送电

操作行为,防止因误操作导致的停送电事故发生,确保供

用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

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国

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XX集团

供电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井下停送电审批和工作票制度适用于所有

XXX所属煤矿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临时

配电点等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作业(包括增减负

荷、变更供电线路、处理事故或故障等)。其它电气作业

由各单位参照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凡填写、签发、许可和执行工作票的所有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本规定,严禁无票作业。

第四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xx集团机电动力部。

第二章停送电审批管理规定

第五条井下停送电审批是指队组对井下6kV及以上供电系统有计划进行停送电作业时,需在作业前一天向矿机电、通风、安监、总调、影响单位等主管、协调、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一种制度。

第六条凡井下6kV及以上供电系统需要进行增减负荷、变更供电线路、处理事故或故障等有计划停送电作业的,均需填写井下停送电审批单。审批单必须写清停送电事由,停送电地点、开关编号及名称,影响队组及范围,开工时间,停电、停风时间等内容。

第七条对井下动力系统局部一般零星停送电工程,工

作量在四小时之内的由矿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对涉及局扇专供或局扇动力专供系统上的停送电工程除由以上矿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外还需由矿机电、通风副总共同审核后方可施行。

第八条井下停送电审批单一式四份:申请队组留存一份,调度室留存一份,机电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受影响单位留存一份。

第九条井下停送电审批单审批完后,还需由申请单位值班长在施工前一天矿碰头会上告知相关单位停送电安排情况。

第十条凡井下突发出现供电系统或电气、设备故障等需紧急临时进行6kV及以上供电系统停送电作业时,可由申请队组主要负责人向调度、机电主管部门、矿等相关负责人电话申请停送电工作,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但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业主管队组安排熟知相关供电系统的专业

人员进行操作,不得出现非专业主管队组人员操作专业主管队组电气设备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临时停送电工程完工后24小时内,申请队组需补办临时停送电登记卡,一式三份,分别在机电主管部门、调度室、申请队组留存。

第三章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工作票是指队组履行完停送电审批手续并得到矿相关部门准许后,由矿机电主管部门签发的在井下电气设备上作业的书面命令,同时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安全措施及准许实施的书面依据。

第十三条凡在6kV及以上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需要将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必须填写工作票,且工作票要由专人填写,并且统一编号。

第十四条工作票的填用规定:

1、工作票应使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三份,内容正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得任意涂改。若需更改时,在写错处划两横线注销后修改;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且修改人员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2、工作票的下列几项不得涂改: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人员签名等。

3、必须在工作地点及设备和工作内容栏内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编号和用途名称。

4、工作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每个配电室用的工作票应进行顺序编号,编号应连续唯一。

5、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拒绝受理该工作票。

6、工作间断时,工作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多日工作的,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需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7、全部工作完成,工作现场必须清理完毕。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后,再向运行人员详细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会同运行人员现场验收、核对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上所填内容、检查设备状况及运行状态,有无遗留物件,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且双方签字后方告工作终结。

8、工作票执行后在工作票右上角空白处加盖“已执行”章或填写“已执行”字样。使用过的工作票由变电所现场保存(无人值守变电所、配电点由执行停送电作业的单位保存),每月由专人统一整理、收存,保存期为1年。

9、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设备名称及操作术语。如:断路器(开关)的操作称“分开”、“合上””;小车(断路器)操作称“推入”、“拉至”等。

第十五条工作票签发程序及各级人员职责

1、井下停送电工作票应提前1天办理,审批完毕的工作票应一式三份交由机电主管部门、调度室、工作负责人各一份。

2、工作票由具体负责井下6kV及以上高压供电系统停送电队组的工作负责人(必须持有上级部门签发的电工证)填写,矿机电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签发。一张工作票

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3、填写人员应对工作票的工作内容的正确性、工作地点的准确性、安全技术措施的完善性、注意事项的周全性负责;工作票的签发人应对工作票的正确性、准确性、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及工作安排的合理性负责;工作票的审批人应对工作票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对工作安排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停电影响范围的安全性负责。

4、工作负责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负责在开工前向全体参与工作的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和合理安排人员;同时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监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但不得签发工作票。

5、工作票签发人和审批人应由熟悉本矿井供电系统运

行情况的机电主管部门相关领导或技术人员担任,且需经矿批准每年进行书面公示、公布,未经书面公示、公布的任何人员均无权签发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6、工作许可人由分管停送电工作的单位或队组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负责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有疑问时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做详细补充。

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7. 工作班成员安全职责:具备电气设备检修资质,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自我防护能力强,并做到“三不

伤害”;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工作票履行许可手续时,应由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进行,先由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逐项交代措施内容,然后亲自到现场逐项监督实际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开展后续工作。

第十七条工作负责人因故变更,需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原负责人应会同新负责向工作许可人说明,在确认新负责人确实对停电范围、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熟知后,方可更换,且需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说明变更时间。多队组、多工种协同工作的原负责人还应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八条当工作内容、停电范围、安全措施需要变更时,工作票应作废,重新办理工作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涉及多配电室协作的检修,必须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措施,并在各协作变电所安排熟练的联系人员,负责停送电的联系(现场办理联系票)及倒闸操作、采取安全措施、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的协助和监护工作。

第二十条凡在井下6kV及以上供电系统进行停送电作业时,必须严格准守本规定,凡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二十一条凡在井下已实现无人值守的变配电所进行停送电作业时,也必须按照本规定执行,并在井下现场变配电所进行停送电作业,在作业前要提前书面通知地面远程操作人员,以防出现误送电现象发生。

第二十二条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煤矿安全规程》、

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

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各单位控股及管理的发电、变电、调度、通信、自动化工作中的电气工作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发电、变电、调度、通信、自动化运行部门的电气工作。 1.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的用户变电站、自备发电厂的电气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GBl4285—19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DL558—19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DL/T 559—1994 220kV~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术语 电气工作票:是指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的书面依据。 工作票签发人:是指确认工作必要性、工作人员安全资质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的审核签发人员。 工作负责人:是指组织、指挥工作班人员完成本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员。 工作监护人:是指不参与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成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任人员。 值班负责人(值长):是指变电站(发电厂)当值运行的指挥者,掌握变电站(发

煤矿井下供电管理规定(暂行)1

Xx煤矿井下供电管理规定(暂行) 为确保全矿井下供电安全可靠,规范操作程序,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供电管理一般规定 1、机电科对全矿供电安全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并同时具有检查、考核和奖惩权。 2、各队必须明确专职电工,负责完成本制度规定的以及其他属于本队的电气管理业务。 3、电缆线路、用电设备及小型电器由使用单位维护管理。 4、加强对电气安全的定期检查工作:要求设备的负责人(或各队电工)对所辖设备每班检查一次;对高瓦斯掘进面使用的电气设备要跟班检查,其他区域每周检查不得少于2次;每月逢十由机电科组织设备管理员以及各区队电工等对全矿使用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 通报。 5、加强电气的定期试验工作。机电科组织每年对高压控制开关进行整定试验,对高压电缆进行耐压试验。以及按规定对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校验、整定、测量等工作。 二、电气检修制度 1、检修低压电气设备时,在不影响其它单位又不需要其它单位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可不办理停送电作业票;其它情况一律办理停送电作业票。停送电时,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看管、闭锁、挂牌。

2、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按电气检修作业规程作业,严禁带电检修。检修时,至少应将被检修设备的上一级电源停掉,至少有一个隔离开关断开点。 3、检修人员必须对检修线路和设备进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试电笔必须事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挂短路接地线时,应先接好接地端.然后挂已停电的三相导线端,对有可能来电的各侧都要挂,拆除时顺序相反。 4、普通型电气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地点使用。 5、对于双回路及环行回路供电系统,检修负责人必须到与检修部分有联系的各个地点可靠停电,挂牌,专人看守,严防返送电。 6、电气检修或操作,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7、检修完毕后,检修负责人检查摇测绝缘无误定相后,才能到变电所联系送电,先试送两次,无误后再送上电。 8、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同意后,方可联系送电。 9、井下停风必须先停生产电,送生产电前必须先进风。 10、严禁不盖开关盖进行送电试验。 11、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必须加防护网、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三、停送电和负荷增减审批制度 1、执行专人联系停送电和停电申请制度。停送电作业前,作业单位认真填写停送电作业票(一式三联),明确停送电影响范围、工作时间及相关参与人员等。首先由机电科主管供电人员进行业务审批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2013-01-14 作者:本站来源:燃气安全网点击量:16167次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规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工作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电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各电厂必须根据本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但要求不得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工作票的分类 1. 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分为内部使用、外包使用和工作票附件三类。 2.内部使用包括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根据各厂的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和事故紧急抢修单五种。 3.外包使用包括外包电气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三种。 4.工作票附件包括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措施票和继热作业措施票三种。 5.工作票的名称: ××电厂电气工作票; ××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热控工作票(根据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 ××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 ××电厂外包电气工作票;

井下供电管理制度(参考)

第五章供电管理 第一节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百九十条为加强郭屯煤矿供电管理,保证矿井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运行,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九十一条全矿供电系统由机电科统一管理,负责高压(10kv)供电系统的增容、改造方案的设计,负责井下低压(1140kv及以下)供电系统的增容、改造方案的审批。 第一百九十二条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对所辖设备的更新改造或更换必须报机电科和机电副总、机电矿长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九十三条全矿地面10kv及以上变、配电所、供电线路由机电工区全面负责,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人、检查日期、检查结果汇总报机电科。机电科进行抽查并考核。 第一百九十四条各单位需增减负荷时,必须提前一天向机电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对私自增减负荷的单位给予机电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第一百九十五条停送电申请应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由各单位落实工作负责人,由机电科确认影响范围,交调度室及矿领导批准,影响通风的申请还必须经通防工区批准。影响范围由调度室提前一天通知各单位。停送电申请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交变电所执行。对无申请停电的单位罚机电负责人100—200元,因事故需要停电的情况除外。 第一百九十六条10kv以上所有井上、下各变电所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一书两票制度。工作票签发人以矿文件公布的名单为准每年审核一次,其工作权限和责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九十七条各单位机电负责人必须在每月的20日前将本单位的供电系统图报送机电科审查;供电系统图绘制要规范,电源、负荷要严格区分,供电图中应能准确反映供电设备型号、编号,电缆编号、型号、长度,接线盒的编号、及所控设备负荷容量,对不能正确反映现场实际的对机电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第一百九十八条机电科将不定期检查矿井井上下高低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对擅自拆搭火、增减负荷、调整开关定值、甩掉各种保护装置的,给予机电负责人罚款500—1000元。 页脚内容1

高低压配电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高低压配电室管理制度 1、供电运作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室的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操作程序与规章制度。2.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高、低压配电装置进行巡查,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机电矿长。3.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禁止乱接线路。 5.停电时,应提前向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6.配电室消防设施应确保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外来人员须经机电矿长同意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7.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室照明、应急照明设施等设备完好。 8.如果双回路电停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发电机组,同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 9.运行过程中,分路开关跳闸,先查明原因,可试送一次,

若不成功则不能再送应报告上级领导,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10.系统和设备在运行或检修时,应做好相应安全技术措施。11.保持配电室的清洁卫生和干燥。 12.值班时间严禁干私事,必须认真监视并注意设备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迅速排除并加以记载存档。 13.值班人员须按时将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认真详细地填写运行记录,在书写运行记录时应做到字迹清楚。 14.负责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高低压配电室安全保卫制度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如因工作需要(上级领导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由配电室人员陪同方可入; 2、进入配电室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值班人员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5、配电室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高低压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为保证变配电室安全无事故的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需要,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

停送电流程及注意事项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高压配电柜停送电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高压配电柜送电流程: 1.接送电通知,到热电办理送电票。 2.确认配电柜所在位置,了解其绝缘情况,确保可送电。 3.检查接地刀所在位置,如已接地请断开,并检查机构是否复归。 4.检查断路器控制电源开关是否在合闸位置。 5.检查断路器所处位置(工作/隔离)、状态(合闸/分闸)及储能情况,在将断路器小车摇进工作位置前保证断路器处于分闸状态、弹簧已储能。 6.检查断路器二次侧插头是否已经插入并牢固。 7.用摇把将断路器小车摇进工作位置,确认断路器已经到位。在用摇把摇小车的时候身体应避开断路器的观察窗,以免发生意外断路器从观察窗弹射出来对人体造成伤害。当摇把无法摇动且断路器工作位置指示灯亮时说明断路器小车已经到达工作位置。

8.通过综保确认断路器已经受电。 9.操作完成,通知要求送电单位设备已经送电。 二、高压配电柜停电流程: 1.接停电通知,到热电办理停电票。 2.确认配电柜所在位置,确认断路器已处于分闸状态,确保可进行停电操作。 3.用摇把将断路器小车摇出到隔离位置,确认断路器已经到位。 4.用把手将接地开关合上,确认接地开关已处于合闸状态。 5.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识牌。 6.操作完成,通知要求停电单位设备已经停电。 三、高压配电柜停送电注意事项 1.配电室值班人员接车间停、送电通知时必须到热电办理工作票,有票方可进行操作,并坚持谁办票谁操作。 2.务必确认配电柜的正确位置,切忌疏忽大意。 3.在进行操作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同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避免发生误操作。

火力发电站工作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6576 火力发电站工作票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火力发电站工作票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工作票操作流程,规范本项目工作票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期间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和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因制度不完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的损失,进一步提高作业的安全性和质量保障。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本项目工作票的填写、审批、执行、检查考核及管理要求。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一切主辅生产设备以

及与生产设备有联系的其它辅助系统上进行的检修、消缺、维护、试验、安装和土建施工的工作票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3.1. 引用标准: 3.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1.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2. 相关规定: 南方电网公司颁布的《工作票技术规范》。 4. 专用术语定义 工作票是指为保证电力生产设备的检修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核和批准手续的、针对于检修中应做的安全措施的文件。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54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1、矿井井上、井下照明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拆卸、都必须由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且持证上岗。 2、不准带电检修,搬动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不用或暂时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矿井电源应双回路设置。即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高压不应超过10000v,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行灯不应超过36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220v,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不超过400v,直流不超过600v。

5、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检修、拆卸、搬迁电气设备、线路,作业时,应在相应控制闸处悬挂明显标志。 6、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电。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7、矿井供电线路,必须合理布置,供电线路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不规范现象。 8、有过流、过负荷漏电和断相保护。变压器、电机、配电室有接地装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防护罩、栅栏等。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汇编

XX矿供电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高压供电管理制度--------------------------- 1第三章低压供电管理制度--------------------------- 6第四章停送电管理制度---------------------------- 11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6第六章电缆管理制度------------------------------ 19第七章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27第八章电气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30第九章电气试验测试管理制度---------------------- 33第十章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38第十一章电气仪表校验管理制度-------------------- 42第十二章电气管理处罚条例------------------------ 44第十三章附则------------------------------------ 5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矿长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机电副矿长是供电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机运科是矿井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也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在矿长、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机运科必须配备专职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矿井电气技术管理工作,并设置防爆检查组(防爆组)、电气技术管理组(电管组),各采掘区队要配备专(兼)职电气管理员,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安全管理网络。 第二章高压供电管理制度 第三条按照《焦煤集团供用电管理办法》(焦煤办字【2012】669号)规定,XX矿配电房三台主变压器低压6kV低总开关为分界点(6kV联络开关归供电处维护)以下由矿自行管理维护。 第四条机运科负责高压供电系统技术管理,并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高压供电设计工作,每季度末月30日前绘制(修改)与实际相符的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图。 (二)负责高压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并向高压供电管理单位下达高压整定通知单。 (三)对高压供电事故组织召开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并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79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高低设备停送电,以及各单位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 第二条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见附件)。并由专业电工完成。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第四条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起重一个单位停

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第七条凡在公司大院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监管部,由监管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第八条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第九条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事后,补办停电手续。 第十条外来施工单位需停送电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设备故障引起邢机公司动力厂100KV配电站跳闸后,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各负责单位领导和总经理办

热电分厂工作票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热电分厂工作票制度(标准版)

热电分厂工作票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节总则 一、为保障生产现场检修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各级生产领导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全体运行、检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热力和机械部分)中有关工作票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按工作的性质、内容,工作票可分有电气(第一、二种)及热力和机械工作票。各种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也称工作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符合部颁“安规”的规定。 三、所有工作票应有编号、工作内容和地点及安全技术措施,应填写清楚,并正确完备。 四、填写申办的工作票应一式两份,办理开工手续后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一份由运行值长保存。值长与值班负责人分别将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允许开工的时间登记在登记簿内及运行日志内,按值交接。

矿井供电管理办法(试行)

矿井供电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矿井高压供电管理-------------------------- 3 第三章矿井低压供电管理-------------------------- 8 第四章停送电管理------------------------------- 10 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管理------------------------- 13 第六章三大保护管理----------------------------- 15 第七章电缆管理--------------------------------- 19 第八章电气试验管理----------------------------- 31 第九章小型电器管理 ------------------------------------------------------------ 36第十章电气接火管理制度--------------------------38第十一章电工教育培训管理----------------------- 37 第十二章其它----------------------------------- 41

矿井供电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级供电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能: 机电处是公司矿井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供电业务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对各矿的供电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供电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推广节能降耗和安全供电新技术。 各子公司(矿)董事长、总经理(矿长)是本单位供电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机电矿长具体负责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矿)机电科(部)是子公司(矿)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子公司(矿井)供电业务安全技术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矿井机电科必须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建立、健全防爆检查组、电气技术管理组、小型电器管理组和电缆管理组。各采掘区队要配备专(兼)职电气管理网员,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安全管理网络。 (一)防爆检查组:由防爆检查员组成,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三大保护、局部通风机风电、

QCSG 10004-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各单位控股及管理的发电、变电、调度、通信、自动化工作中的电气工作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发电、变电、调度、通信、自动化运行部门的电气工作。 1.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的用户变电站、自备发电厂的电气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GB 14285—19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DL558—19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DL/T559—1994 220KV~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术语 电气工作票:是指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的书面依据。 工作票签发人:是指确认工作必要性、工作人员安全资质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的审核签发人员。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第1条矿井必须使用双回路电源。 第2条煤矿必须配备电工、并持证上岗。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第3条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第4条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的额定等级,高压不超过1万V,低压不应超过1140V,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l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第5条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管路,必须在井口处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熔断器和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第6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低瓦斯矿井的井底车场、总进风巷和主要进风巷可选用矿用一般型;采区进风巷采用矿用防爆型;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风、回风巷应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第7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的防爆性能。 第8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防爆验电笔检验,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送电。 第9条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和加锁。 第10条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阻燃电缆,电缆要悬挂整齐,严禁井下使用明电。 第11条井下供电要做到“四有”(有过电和漏电保护、螺栓和弹簧垫、密封圈和档牌、接地装置);“三无”(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三全”(防护装置、绝缘用具、图纸资料全),“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坚持”(坚持使用煤电钻和信号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供配电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工程部外来工作人员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部日常管理制度。 3.职责 3.1工程部配电人员按要求巡查及填写相关表格; 3.2工程部维修主管/领班每周下班前对当天表单进行检查 3.4工程部负责人、经理每月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抽查。 4.工作程序: 4.1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发电机室管理规定 4.1.1所有高压配电室都必须指定专业责任人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责任人必须对机房内所有设备的运行状况很熟悉; 4.1.2强电值班岗位对高压配电室进行定时巡查; 4.1.3机房内所进行的装修、设备维保、设备改造等,责任人必须进行全程跟踪并参与验收工作。当责任人因休假(3天及以上)等原因不能全程跟进时,上报工程部经理,由工程部经理另行安排相关人员跟进; 4.1.4机房内的地面、墙面、设备等清洁卫生由机房责任人负责;工程部经理和主管对设备机房卫生进行抽查; 4.1.5机房的门锁应保持完好,机房内无人时应上锁,并关闭没必要开启的照明灯具、空调等用电设备。机房钥匙必须用专柜保管,每班进行交接; 4.1.6任何人当工作需要进入设备机房进行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设备操作规程以及行业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当外来工作人员进入机房作业时,必须按照《外来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必须按要求在《外来工作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4.1.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设备机房,禁止任何人在机房内吸烟、追逐打闹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1.8禁止在设备机房内睡觉和用餐,检查机房内的防四害措施是否完善,发现有老鼠、蟑螂等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进入; 4.1.9机房必须保持通风完好,温度不超过35℃,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消防设施、照明灯具、标识、防护设施完好,各类工器具、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允许在机房内堆放任何杂物;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 1 0005—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 (线路部分) 2004-03-01发布 2004-06-01实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颁发《变电运行 管理标准》等十二项生产标准的通知 南方电网生[2004]3号 超高压输变电公司、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各子公司: 为规范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行为,开展公司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公司组织编制完成了《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等十二项生产标准,并经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通过,现予以颁布,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执行。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1. 《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2. 《架空线路及电缆运行管理标准》 3. 《发电运行管理标准》 4. 《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 5. 《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 6. 《发电厂安健环设施标准》 7.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 8.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 9. 《电气操作导则》 10.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1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12. 《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 南方电网公司筹备组(代章)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工作票执行规定 5.1 一般规定

5.2 根据任务确定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 5.3 工作票的选用 5.4 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填写 5.5 工作票的签发 5.6 工作票的送、收 5.7 工作许可 5.8 工作监护 5.9 工作间断 5.10 工作票延期 5.11 工作终结 6 工作票填写说明 6.1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说明 6.2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填写规范 6.3 基建及外单位施工承包工程的工作票 7 工作票管理规范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线路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 前言 为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确保南方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机制科学化的要求,科学地建立和健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体系,指导和规范线路电气作业,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并考虑现行设备的实际运行要求而提出,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线路电气工作。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起草、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帆、陈永华、胡海波、徐达明、李阮昭、方珂。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南方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所有电力生产企业从事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及电缆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基建安装工作,10kV及以下配电网络的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AQ 1023-2006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解析

前言 本标准除6.6.8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的通用要求。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殊要求,应在各自产品标准中,分别加以补充规定。本标准应与各类产品标准结合使用。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光、杨敏、刘炎钊、霍育川、王海洋、翟青妮、潘亮。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 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控制、测量及用电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压供电系统(以下简称供电系统)及装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2003 标准电压 GB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62-2002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 CJB 2894-1999 安全标志牌 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 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

分:增安型“e” CJ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 3836.5-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 GB 3836.7-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 CJB 3836.9-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T 4026-2004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CB/T 4728.1-2005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094.1-2002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1部分:基本规则 GB/T 5094.2-2003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2部分:项目的分类与分类码 GB/T 7159-1987 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 GB/T 10233-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T 12173-1990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300MW火力发电厂岗位规范/机组维修/锅炉本体中级工岗位规范实用版

YF-ED-J167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300MW火力发电厂岗位 规范/机组维修/锅炉本体中级工岗位规范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300MW火力发电厂岗位规范/机组维修/锅炉本体中级工岗位规 范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锅炉本体中级工岗位的岗位 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锅炉本体中级工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负责所辖设备的检修、消缺及日常 维护工作。 2.1.2 坚持定期维护和巡回检查制度,

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向组长汇报处理。 2.1.3 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保证设备检修质量,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1.4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及安全工作规程,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1.5 积极参加技术培训,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2.1.6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1.7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班组建设、政治学习及节能降耗活动。 2.2 技术管理要求 2.2.1为班内技术管理提供资料,做好分

井下供电管理示范文本

井下供电管理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下供电管理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井下供电必须做到: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保护装置,有 密封圈和档板,有螺钉和弹簧垫圈。 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照明信号综 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断电仪和风电闭锁。 六不准:三大保护不合格不准送电,电气故障未排除 不准送电,擅自安装的电气设备,强行搭火的不准送电, 非专职或值班人员不准送电,挂停电牌或已停电闭锁的开 关不准送电,瓦斯超限区域不准送电。

2、局扇供电必须做到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上不准搭接其他负荷。 3、井下用电单位必须持有供电设计、计算说明书,到机电科提出申请,填写用电申请单时要写清用电地点和停电影响的范围,用电负荷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生效。 4、用电单位未经许可,自行拆除、安装电气设备和更改井下供电线路、私自增减负荷容量的行为视为违章,并按井下重大电气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作严肃处理。 5、对于设计不合理,不符合实际要求的,设备负荷容量不明确的,威胁供电安全的不予审批。 6、供电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采、掘、机电、通风副总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会审,设计中必须包含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装置,并标注清楚。 7、回风巷道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安装电气设备。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 第1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第2条在停电的设备或线路上进行作业,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的电工操作。 第3条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电气维修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高压电气设备维修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第4条各种开关、控制箱正常情况下停止运行的设备停机时必须停电闭锁。 第5条高低压停送电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如下: 第一类属于计划性停电工作,工作过程中将触及带电导体,或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可能触及带电导体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必须在现场就地执行停电工作。 第二类不在带电导体上工作,不会触及带电导体,可以不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机电仪中心申请,讲清楚工作内容和停电范围,值班电工核实正确后做好记录,在变电所停电,工作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核实停送电是否正确。 第三类各用电单位所管辖的电缆和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用电单位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将故障系统的电源开关及各负荷开关全部断开,并及时通知机电仪中心值班电工。值班电工到达现场后,应对现场电气设备情况及开关状态进行确认,在确保已经可靠停电的前提下用绝缘摇表摇测电缆线路及设备,待查明原因后再按规定执行送电,对有故障的输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要查找故

障点。 事故抢修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停电、拉手车、验电和悬挂接地线等措施,在事故抢修结束后,补办完善全部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工作票和操作票必须保留在变电所内备查,保存期限为 3 个月, 机电仪中心内必须有准确的停送电指令记录。 第6 条所有的停送电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7条所有开关跳闸后应查明原因,若过负荷跳闸可试送1-2 次,若短路或漏电引起跳闸则严禁强送电。所有停电操作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并在停电设备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第8条所有的停送电工作,均实行停送电申请,并经主管领导批示。 公司内部停送电需由停送电单位提前向机械动力部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停送电单位联系人到机电仪中心办理停送电联系票(见附件),待操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签字后方可执行停电命令。 第9 条所有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以文件的形式通报机电仪中心和相关工作部门。 第10 条公司停送电联系人必须经考核合格,并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担 任。负责停送电的电工,必须熟悉维护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 备运行情况、结构性能、保护原理、电缆分布和触电急救知识等。 第11 条当发生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等危及安全事故时,当事人有权立即停电,断开有关控制设备的电源,避免事故扩大,但事后要迅速汇报给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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