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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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2005年8月)

一、制定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必要性

农村公路是我国公路网的组成部分,是广大农村地区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运输方式,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国家投入大量车购税、国债、以工代赈等资金,先后实施了贫困县出口路、通县油路、县际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通达工程等,使农村公路落后面貌发生了显著改变。农村公路总里程迅速增长,截止2004年底,全国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总里程达到近290万公里(其中村道147万多公里),其中,县乡公路由1978年的59万公里增至2004年的142.4万公里,技术等级迅速提升,等级路由1978年的26万公里增至2004年的110.7万公里;路面状况明显改善,截止2004年底,高级、次高级路面里程占县乡公路总里程的39%;通达深度逐年提高,99.6%的乡镇和92.9%的建制村实现了通公路,基本形成了县与乡、乡与乡、乡与村之间的农村公路网络。

尽管我国农村公路的面貌发生了较大改观,但总体上水平不高,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要求,当前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不仅是交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国家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

目前,城乡差距的扩大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问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出行条件差致使城乡间人员、物资交流不通畅,农民行路难、生活质量不高,这不仅关系到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甚至关乎党在农民心中的威望,关乎农村稳定的大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城乡联系,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关注农村、关心农民,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二)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既是增加农民收入有效途径,又是启动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较突出的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小城镇发展,推进农村现代化,通过投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当地建筑材料修筑农村公路,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农村市场的消费潜能,为建立城乡有机关联的市场体系、构筑大流通方式、扩大全国市场规模创造条件,进而拉动内需,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空间。 (三)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交通现代化目标的客观需要。

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在于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而农村公路是

农村实现小康的基础。从交通体系看,构成我国公路交通的基础是农村公路,占公路总里程75%的农村公路仍然是交通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道路质量差,晴天扬尘,雨天泥泞,阻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干线和农村公路互为依托,农村公路对干线公路网起着重要的支撑和集散作用,需协调均衡发展,以发挥公路网的整体效益。

总之,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关系到国家“改革、发展、稳定”

的大事。国家在加快高速公路等干线公路网建设的同时,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力度,先后实施了贫困县出口公路、西部地区通县油路等工程,目前这些工程已全部建成并陆续发挥效益;从2003年开始实施了县际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该工程也将于2005年底全部完成。要继续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确保建设有序、协调地开展,需要有更长远的考虑,有科学的规划来指导,因此,制定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二、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区域差别,不断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宗旨,强化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建设

农村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条件。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层负责。在中央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的同时,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二)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出行的实际需要出发,综合考虑国土资源有效开发和当地山、水、林、田的综合治理,与农村城镇化发展要求和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相协调,有步骤,有重点,分步实施。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需求特点、自然地理条件,合理确定发展目标、重点和技术政策。

(四)坚持建设、养护、管理并重。在加快建设的同时,重视养护和管理工作,避免重建轻养、重建轻管的现象。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中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实现与自然和环境的和谐统一。

三、农村公路建设目标

本世纪前20年,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基本形成较高服务水平的农村公路网络,使农民群众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一)“十一五”建设目标。

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

(水泥)路(西藏自治区视建设条件确定);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到2010年,全国农村公路里程达到310万公里。

1.东部地区: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2.中部地区:基本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3.西部地区:基本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西藏自治区视建设条件确定)。

(二)2011-2020年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全国农村公路里程达370万公里,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密度和服务水平,形成以县道为局域骨干、乡村公路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农村公路网,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四、农村公路建设重点

在“十五”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和“通达工程”:

(一)东部地区:继续安排乡通村公路建设,全面实现“油路到村”。

(二)中部地区:在继续实施通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全面实现“油路到乡”,基本实现“油路到村”。

(三)西部地区:重点改造县通乡公路,加快建设通村公路,基本实现“油路到乡”、“公路到村” (西藏自治区视建设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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