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予以警告,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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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说明:1、本流程图制作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本流程图不含简易程序内容;3、虚线部分表示:没收扣押、封存等财物体现在行政处罚决定中;领导审批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于经复核听证,不改变原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的案件。

1、案件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对监督检查机抽验中发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上级机关交办或者下级机关报请查 处的,有关部门移送或者经由其他文书、途径披露的案件。 2、核查申报:承办人员核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申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不予立案审批表》,上报 办案机构负责人。 3、决定立案: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查,报局长审批,决定立案的,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2人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 不予立案: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查,报局长审批,决定不予立案。告知: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局长批准后,由办案机 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 4、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 调查取证的要求: (1)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2)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3)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服,并出示执法证件。 (4)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制作询问(调查)笔录、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制作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1)审批: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办 案人员填写《()审批表》,提出采取或者解除该措施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核,报局长审批。(2)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超过7日自行解除;在7日内解除的,经局机关负责人批准,根据清单予以发还;转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Ⅱ级 分管副县长 任总指挥 Ⅲ级 卫生局局长 任总指挥 Ⅳ级 卫生局分管副局长 任总指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承办部门:卫生局 监督电话: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先期处置,专家评估(县卫生局) 报告县政府、市卫生局(逐级上报审批) 分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应级别预案) 应急处置 专家评估 处置结果 Ⅰ级 县长任总指挥 疫情报告员 乡镇卫生专管员 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村卫生所收集信息 县卫生局 丰宁县疾控中心 丰宁县卫生监督所 上报市卫生局和 县委、县政府 承德市政府 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传达领导指令 协助 善后处理 终止预案 恢复重建 调查评估 动员主要部门和卫生系统相关单位参与 动员全县相关部门参与 动员卫生系统相关单位参与 动员全县力量参与

法律依据:《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 应急办(一)工作制度 1、应急办工作制度 (1)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预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各类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3)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工作。 (4)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设施、设备等物资的调拨计划。 (5)及时报告受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掌握事态、疫情的发展,做好记录及跟进工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7)根据上级要求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方案。 (8)做好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库存情况及时提出采购计划,保证供应。 (9)做好信息收集及数据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和档案。做好相应文字记录。 (10)协助完成县政府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办工作职责: 1、组织医疗机构、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2、应急接种与预防服药。 3、督导检查与事件评估。 4、制定技术标准和规范。 5、普及卫生知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1.文字说明: 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宁夏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以及分支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 1.2宁夏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1.3调查阶段:宁夏局由法综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支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

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检验检疫机构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综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机关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6)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法综处进行审查。 1.4审查:由法综处对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5告知: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在收到告知书3日内有权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1.6听取意见: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录,不得因其申辩而加重处罚。具备听证条件且申请听证的应当启动听证程序。

曹县环保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曹县环保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 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 群众投诉、举报 领导批转 一般程序 审查立案 发现违法事实后,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能当场认 定的现场送达,需监测的在取得环境监测报告后3日内送达)。填写立案呈批表,报局长签署意见(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样监测、照片等,取得相关证据。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拟作警告、对公 民50元以下或法人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 简易程序 当场处罚 提出初步意见 调查部门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 交付当事人,3日内报法制宣传股备案(处罚决定书及缴款单据复印件) 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经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不予处罚 拟处罚 由法制宣传股根据自由裁量权进行初审,对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提请环保联席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不属于管辖权范围报县政府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移交、移送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排污许可证,公民500元以上罚款、法人2万元以上罚款(省听证办法) 听证 程序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违法情节轻微 理由 充分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制宣传股制作(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法人员7日内送达并交待权利 举行听证会 法制宣传股组织,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作出结论,向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 要求 听证 放 弃 听证或 超期未提出 送达听证通知 受理后5日内确定有关事项,听证7日前送达听证通知 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违法情节轻微 履行处罚决定 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期限届满前,制作发出催缴通知书;逾期不缴纳,每日按3%加处罚款) 行政复议 当事人60内向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当事人6个月内向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 结 案 维持 撤销 当事人预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改正复查 执法人员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30日内或收到企业复查申请后,以暗查方式对企业改正情况实施复查,发现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三、森林公安类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项

三、森林公安类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项)

森林公安类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行政处罚29-45项) 说明:权力清单行政处罚中的29-45项适用此流程 29、伪造林木证件的处罚 30、谎报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和野生动物疫情、森林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31、任意损毁、占用林区的林业生产 资料、物质、设施设备等公共财物的处罚 32、盗窃、损毁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预防监测设施和森林航空消防设施的处罚

33、在林区内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猎捕野生动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34、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森林公安 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35、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林区内林木、木材、林产品、林木种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植物新品种、野生动物保护仪器设备或者设施和为林业服务标志的处罚 36、偷砍林区内农村居民房前屋后或者自留地少量零星树木的处罚 37、故意损毁林区内林木、林地、幼树、苗圃、林果产品、野生动植生生息繁衍场所、野生动物保护仪器或者设施的处罚 38、在林区内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的处罚 39、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森林消防车、森林公安警车等车辆通行 或者强行冲闯森林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处罚 40、收购森林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木材、林产品、林木种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植物新品种的处罚 41、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42、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林业行政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木材、林产品、林木种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植物新品种的处罚 43、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处罚 44、窝藏、转移或者代销非法获取的木材、林产品、林木种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植物新 品种的处罚 45、在林区内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罚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单位领导批准。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案件。 执法人员2名以上,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查明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告知当事人不服行 政处罚决定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于三个 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查: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可进行进一步的案件调查。 审批:案件调查终结,办案人员写出调查报告,送本单位法制机构初审。 案审:法制机构初审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办案人员补充调查;认为依法应当处罚的,上报单位集体审理。 告知: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处罚意见,制定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进行复核。 送达:陈述、申辩理由成立的,须改变原处理意见的,报单位重新集体审理讨论;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签收。 执行: 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不履行的,可于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结案:经单位领导批准填写结案报告。 立卷归档:按照案卷装订标准归档。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须改变原处罚决定的,由主持人报请单位负责人重新审理讨论。听证事实、理由不成立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告知后3日内提出,由单位法制机构报领导批准,确定听证主持人举行听证会。 集体审理:单位开会集体审理,确定处理意见,经领导批准。案件应在立案后及时作出处理。 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监督检查、上级交 办等 一般程序处罚流程:除可以当场作出处罚以外的案件 执法检查: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事 实制作调查笔录等法律文书。 执法人员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 作出的行政处罚涉 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内容的,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 决定,在规定期限不履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并归档。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流程图

长春一诺眼科医院感染管理指南 76 第十部分医院感染管理流程图 1. 医务人员发生锐器刺伤应急处置流程图 医务人员被锐器刺伤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 (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 用75%或者0.5%碘伏消毒 包扎伤口

长春一诺眼科医院感染管理指南 3.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流程图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报告医院感控办 经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长春一诺眼科医院感染管理指南 2. 医务人员发生锐器刺伤后报告、登记和应急处置流程图 医务人员被锐器刺伤 立即采取相应局部保护性措施了解锐器污染源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对污染物来源患者材料报告医院院感办 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进行抗体检测 2.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报告经开区疾控中心 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 用75%或者0.5%碘伏消毒 根据污染源的不同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76

4.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流程 短期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 报告院感染科、医务科、护理部 流行病学调查 查找感染原因, 制定防控措施, 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上报经开区疾控中心 长春市疾控中心

5. 传染病患者处置流程图 科室发现疑似病人 上报院感办、医务部 防控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会诊) 确定疑似病例 经开区疾病控制中心转运病人至定点医院院内终末消毒隔离进行网络直报

6.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流程图 产生单位 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固定存放防盗、防儿童接触 医疗废物分类包装 损伤性利器盒液体废物瓶黄色垃圾袋 锐利器具化学液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科室消毒人员 移交(当日内) 专职运送员(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或单, 资料保存三年) 按转运路线转运 移交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移交手续保存三年)7. 病房保洁员清洁工作流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流程图

附件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流程图 特大、重大、 较大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 发生按指挥长指令和本预案要求,各组迅速启动预案,集结队伍、调集处置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转移安置组: 县民政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教育局 流通监管组: 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质监局、县交通局、县邮政局 防控处置组: 县人武部、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消防大队、蓬溪武警中队、县应急救援大队及事发地人民政府指挥部办公室:县卫生先期处置(事 发地政府和有 关部门) 传达信息 报告 指令 信息汇总、核 下达情况

报告 实研判,提出 工作建议(县 卫生局、县政 府应急办) 情况 报告 下达 指令 下达 指令 县处置突发 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指挥 部局(县应急办与其合署办公)传达 指令 交通保障组: 县交通局、县公安局治安保障组: 县公安局、蓬溪武警中队物资保障组: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经委、县商务局、县红十字会指令

市处置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指 挥部监测治理组: 县卫生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宣传报道组: 县广电局、各新闻媒体单位附件2: 蓬溪县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运行图副指挥长: 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卫生局局长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指挥长: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与其合署办公): 县卫生局局长办公室职责: 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乡、镇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处置方案及工作建议,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汇集、上报疫情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组织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筹备工作;承担县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控处置组: 县人武部 县公安局 县消防大队 蓬溪武警中队 县卫生局 县林业局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1997年6月19日卫生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所指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应受制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本程序。 卫生法律、法规授予卫生行政处罚职权的卫生机构行使卫生行政处罚权的,依照本程序执行。 第四条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坚持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对卫生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对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进行监督,卫生行政机关内部法制机构对本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进行监督。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负责查处所辖区域内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地区的实际,规定所辖区内管辖的具体分工。 卫生部负责查处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七条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处理;也可根据下级卫生行政机关的请求处理下级卫 生行政机关管辖的案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卫生行政机关,在管辖发生争议时,报请其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九条卫生行政机关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及时书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机关。 受移送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将案件查处结果函告移送的卫生行政机关。 受移送地的卫生行政机关如果认为移送不当,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

卫生局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市卫生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2 2、××市卫生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6 3、××市卫生局权利运行规划表 9 4、办公室制度 10 5、医政股制度 47 6、行政审批股制度 47 7、法监股制度 78 8、计财股制度 105 9、政工股制度 108

××市卫生局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为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2010〕17号)、湖南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机关效能发〔2010〕1号)、《2010年郴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郴办字〔2010〕44号)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和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为重点,建设职权有据、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正、监督到位、责权统一、追究严格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实施范围 局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股室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职能股室股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监审股,负责日常工作。 四、规范内容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职权法定。依据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单位所有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将权力来源和行使依据编制成职权目录,依法依规制定办理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2、公开透明。建立健全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立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建立权力运行公开制度,采取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内容和结果;建立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制度,将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计算机程序,实现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建立内部公开制度,建立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有力、便于操作的监控制约机制。 3、绩效评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管理,建立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对权力运行绩效评估的内容和范围,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确定评估办法,并明确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 4、查究问责。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报承办机构主管领导审批 报法制机构主管领导审批 材料及意见:见说明3

说明: 1、《规定》是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试行)》。 2、法制审核范围。行政处罚: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相当于听证规定的数额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和吊销许可证。行政强制:主要包括《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五)项的查封、扣押(不含该办法第十三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查封、扣押的)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挂牌督办:指依据厅规定实施的挂牌督办。 3、材料及意见。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承办单位应当提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承办机构集体讨论记录、征求意见材料、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决定意见及情况说明、决定书草拟稿、相关证据资料等全部相关材料和目录清单,并对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其中,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意见及情况说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和调查取证情况、听证情况、认定的事实和证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裁量基准等依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超出厅职权范围需要移送其他部门或者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一并提出移送意见。 4、审核内容、意见和执法建议。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和《规定》第六条,审核以下方面:主体和资格、事实定性、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合法性和合理性)、文书、移送;审核意见为: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意见,事实定性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提出继续调查或者不予作出决定建议,适用法律不准、执法文书不规范提出改正建议,程序不合法的提出纠正意见,符合移送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继续调查、程序纠正的,承办机构调查、纠正后重新送审。根据《规定》第十一条,法制机构结合法制审核工作实际情况,可以就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或者重复出现的问题对承办机构提出一次性执法建议。 5、前期准备。根据《规定》第十条,纳入法制审核范围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主要承办处室、单位提供该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据、程序、证据等清单,经主管厅领导签批后交法制机构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6、异议解决。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承办机构对法制机构审核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采纳;有异议的应当与法制机构协商沟通,经沟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将双方意见一并报送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处理。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流程图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流程图 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 举报、投诉、交办、移送的线索 进行初审 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卫生计生行政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审查调查报告及证据 事实清楚、证件充分 不予立案 出示执法证件 告知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申请复议或 提起诉讼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场送达当事人 执行 对处罚决定不服 逾期不履行 申请法院 强制执行 提醒当事人 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告知当事人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 申请复议、提起诉讼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场送达当事人 执行 对处罚决定不服 逾期不履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醒当事人 拟定处罚决定书 审批 撤销案件 重新调查 立案调查,有证据证明可能引发或造成卫生安全事故 逐级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卫生行政强制 制作“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卫生计生行政征收权力运行流程图 展开执法调查,分类处理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 调查(如检验或鉴定等)后确认存在问题,可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直至作出卫生行政处罚 封存的食品及食品用工具和用具,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或销毁或解封);因特殊事由,需延长封存期限的,应作出延长封存期限的决定 紧急情况下可立即实施卫生行政强制,但事后应及时备案 送 达 当 事人 经调查(如检验或鉴定等)未发现问题,作出解除强制措施的书面决定,即制作“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如在作出处罚 前已超过控制期限的,卫生监督员应重新制作“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且送达当事人。 风险点:对卫生行政强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学法用法的能力不强,工作程序不明,标准把握不严,或受人情因素和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 防范措施:加强业务培 训,增强执法人员的业 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 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标准把握准确,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力。开展爱岗、廉政教育,提高自身廉洁自律意识。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安排及时,督导到位。规范工作程序及流程,按规定增强卫生行政强制的公开透明度。 调查发现、举报、投诉、交办、移送等线索 不符立案条件的, 立案审核 初审,建议立案

卫生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卫生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县卫生局决定在卫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探索符合卫生部门和岗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把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标准规范促巩固深化、以重点突破促创新提高、以典型示范促整体提升,不断提高卫生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在巩固去年“全覆盖”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建立一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 1、县卫生局机关作为全县防控工作示范点10个重点单位之一,县中医院作为卫生系统的防控工作示范点,进行廉政风险重点防控规范化建设。 2、其他未列入示范点建设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根

据实际,完善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通过典型示范提升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从7月20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完善提高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员和工作时限,并于8月10日前报县卫生局监察室。召开动员会,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详细解读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做法,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抓好任务落实。 组织实施阶段。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回头看”活动,进行总结回顾,分析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和流程改造,规范权力配置、权力运行监督、风险预警管理,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防控机制。 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梳理科室和岗位职责。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进一步对科室职责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和责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 一、立案调查 (一)立案呈批表:在处理投诉进行执法检查中,如发现案件有违反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嫌疑,必须调查处理的,应填写《环保行政案件立案呈批表》,经领导批准予以立案( 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调查取证: 调查部门对案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现场调查取证包括: 1、现场调查察看,了解情况,填写《现场检查笔录》 2、询问当事人或知情者,或受害人,并填写《询问笔录》; 3、对现场进行影像,摄影、录音、收取证物等; 4、现场采取样本进行技术检验,取得监测报告。 (三)调查报告:办案人员提出已查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以及依法给 予行政处罚的初步意见,填写《环保行政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表》送领导审查。 二、处罚 (要求:(1)违法事实成立,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本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发《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中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或者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本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处罚必须报请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作出处罚决定。(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人民政府实施处罚的,应在提出处罚意见后,连同全部案件材料报人

民政府决定是否实施行政处罚。) (一)免予处罚 调查发现无违法事实,或情节特别轻微,且没有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处罚,结案。 (二)一般程序 1、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法定格式一式三份) 2、当事人如要求对拟处罚内容进行陈述申辩的,必须接受其陈述申辩,并进行陈述申辩笔录; 3、拟定《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局长签发; 4、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的 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 (三)听证程序 (适用于较大数额罚款(指对个人处以5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发出听证告知书;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注明听证要求,或者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的5日内,确定主持人,决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3、举行听证会,并进行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4、组成审议部门对案件进行审议,拟定《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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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般程序) 投诉举报 监督检查 事故调查 部门移送 卫生部门 受理 立案 现场调查取证 (2名以上监督员) 证人陈述 证据保全 当事人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证 其它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合 议 (3名以上监督员) 定性、结论 审批 损害赔偿 司法部门 行政处罚 告知并送达 当事人陈述、申辩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必要时进入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 决定并送达 审批 行政复议 监督执行 案件汇总 申请法院 行政诉讼 拒绝执行

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简易程序) 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 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者警 告的行政处罚 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取证:查明并确认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调查询问笔录》 当事人陈述申辩 作出当场处罚决定: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执行 上报市卫生 局备案

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听证程序) 告知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作出停产停业行政处罚 2、拟作出吊销卫生许可证、执业许可证行政处罚 3、拟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作出1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4、重大、批办案件 申请收到听证申请之是起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超过期限视为放弃权利 受理1、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 2、听证举行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非涉秘案件,举行听证的3日前,应公告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方式 举行听证,制作听证笔录1、宣布听证事由、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组成人员 2、核对身份 3、告知当事人听证中的权利义务 4、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5、调查人陈述案件事实、证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理由 6、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申辩并质证 7、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 8、调查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听证结果束1、调查、当事人、证人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 2、听证主持人制作《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

传染病防控流程图

舒兰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图 传染病防控要点 勤洗:勤洗手、勤换衣、勤洗澡。 常晒:经常晾晒被褥和衣物。 保通风:班级、宿室和家庭居室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流动。 消毒:要用消杀药品、生石灰等对房间、厕所进行经常性消毒;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对餐具、玩具、用具等定期进行消毒。 隔离:对感染手足口病的儿童要隔离,及时送医院治疗;必要时接触人群也要放假或隔离观察。 忌聚行:疫情流行期间不要到人多或空气流通不好的场所,不要探视患者,不要参加婚宴等聚会,尽量不要外出或远行。 关键还是讲卫生:讲究个人卫生、保持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减少病从口入的有效途径。 传染病控制环节: (一)管理和控制传染源 传染源是引发传染病的根源之所在,因此控制和消除传染源是控制与消灭传染病的根本措施。例如:对手足口病人要进行隔离治疗,就是控制传染病病人的传染源;流行性出血热的传染源是老鼠,消灭老鼠就是消灭流行性出血热的传染源。 (二)切断传播途径 传播途径是传染病传播的通道,因此,切断传播途径,是控制与消灭疾病的关键措施。病原体离开传染源后,需经一定的途径才会传染给正常人,如通过咳嗽产生的飞沫,蚊虫叮咬,水源污染,输血等途径。消灭蚊子可以预防疟疾;搞好饮食,卫生可以减少痢疾,伤寒的发生;开窗通风,避免与病人近距离接触,戴口罩等措施可以预防经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 (三)保护易感人群 保护易感人群,是控制与消灭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一种传染病是否能在某人群中发生,流行(包括流行的强度),均与这些人群是否具有对该病的易感性有关。人群易感性高,说明该人群具备发生该病流行的可能性较大,一旦有传染源传入,并且有适宜的传播途径,即可形成暴发或流行。对于一种新的传染病而言,从来没有感染过这种疾病的人群都是易感者。注射疫苗是保护易感人群的最好方法,现在很多传染病可以通过注射疫苗来控制。

卫生行政执法案件环节流程描述(简易程序)

行政执法业务流程调研表 所属单位(纸质材 所属部门: 料请盖章): 填表人姓名(必填)联系电话(必填): 手机:Email: 事项名称: 案件程序类型: □一般程序□简易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登记□其 他程序 _____________ 备注: 简易程序 名称、标识符调查取证 办理时限 责任部门、科室、 **区卫生局所属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 办理人 所需填写的表单《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等。(以上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提报材料无 共享材料无 需要打印的文书《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等。(以上材料为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法律依据无 环节描述二名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摄像、录音等,收集证据。 适用: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 罚。 补充说明无 名称、标识符口头告知 办理时限 责任部门、科室、**区卫生局所属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

办理人 所需填写的表单无 提报材料无 共享材料无 需要打印的文书无 法律依据无 环节描述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口头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补充说明无 名称、标识符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办理时限作出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责任部门、科室**区卫生局所属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 所需填写的表单无 相关材料无 共享材料无 需要打印的表格无 法律依据无 环节描述作出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予以复核,陈述申辩的理由正当合法的,应当予以采纳。 补充说明 名称、标识符制作并交付《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时限当场 责任部门、科室**区卫生局所属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所需填写的表单《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材料无 共享材料无 需要打印的表格《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无 环节描述执法人员根据调查结果和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盖章。在5日内向卫生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备案。 补充说明《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淇滨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 流程图 风险:1 风险:2 车辆年审需提交以下资料:1、经营户《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分公司副本复印件;2、《道路运输证》正、副证原件;3、《车辆行驶证》正、副证原件核对;4、《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5、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5、《培训合格证》及年度审验培训考试试卷存根联、原件;6、《河南省道路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有关内容审核表》原件;7、《车辆综合检测站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单》原件;8、客(危货)车辆行驶记录(定位)装置正常运行证明单原件;9〈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复核表原件〉(客车);10、旅游车标志牌及附卡复印件(客车);11、(地方税务局道路车辆税收完税(免税)证明〉(第三联)原件;12、办理年审工作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13、〈危货罐体质量年度检测报告单〉原件(危险品运输车)14、《河南省道路运输业客货车辆年度审验申报表》原件;15、淇滨区营运车辆年审会签表。 受理审核车辆年审材料 证件年审通过 证件年审不予通过 加盖年审戳记发还道路运输证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一)无故不受理,在进行审查过程中,接受申请人的好处,简化资料审核和程序; (二)利用职权对申请进行设卡、达到私人目的。 防范措施: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二)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三)运用运政发证管理系统制约,并经常性查验。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流程图 发现违法事实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审核 不予处罚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复议或诉讼 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 结案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 176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拟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处罚2、拟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地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地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地罚款3、拟对经营活动中地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以上地罚款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超过期限视为放弃权利1、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员、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2、听证举行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非涉秘案件,举行听证地3日前,应公告听证地案由、时间、地点、方式1、宣布听证事由、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组成人员2、核对身份3、告知当事人听证中地权利和义务4、询问是否申请回避5、调查人陈述案件事实、证据、拟作出地行政处罚决定及理由6、当事人或委托代 人、 . 3 准(5 迁红线图);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金融机构出具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6,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发布听证公告5工作日举行拆迁行政许可前听证会(20个工作日)176 延长房屋拆迁证确定地拆迁期限审批流程图不予材料不全退还资料受理受理发证并一次性告知证件传递准予批证处理反馈投诉、受理料资料有误再次返还或进行整改建设局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区拆迁办公室审查(6个工作日)综合科批准(3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建设局监察室建设局发布公告提出申请说明房屋拆迁延长暂停地原因. 176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核准流程图不予材料不全退还资料受理受理发证并一次性告知证件传递处理反馈投诉、受理料资料有误再次返还或进行整改建设局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区拆迁办公室审查(7个工作日)局长批准(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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