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简析宋代养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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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宋代养兵制

胡姗

内容提要:

由于唐末五代以来蕃镇割据、君弱臣强的政治局面的产生,使得宋初的统治者深刻地认识到控制兵权的重要性。统治者认为自己控制的兵多,就能够震慑天下,领导天下,从而制定了募兵制,但是宋代养兵之多,最终使募兵制变成了养兵制。在一定层面上养兵制确实对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封建统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军队战斗力不强,形成了冗兵、冗弱的现象,以致于造成朝廷的财政危机、粮食危机及边疆危机等,有许多弊端。关键字:养兵制、募兵制、冗兵、冗弱、稳定与作用、危机与弊端

正文

安史之乱后,中国历史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近二百余年的大动荡大分裂的封建割据时期,特别是五代十国时代政局的频繁更迭,更加促使宋初统治者认真思考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君弱臣强局面产生的原因和总结各代政局不稳的经验教训,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分散地方权力,其主要从“兵”“权”“钱”三方面入手,即把地方的兵权、政权、财权集中到中央,使地方没有能力与中央抗衡。宋代统治者以兵起家,深知成功的控制兵权是巩固统治地位的先决条件,因此,宋朝统治者对兵制的建立自然而然又多了几分关注之心。养兵制就是在统治者过于关注和重视的情况下形成的。实施养兵制的初衷是好的,但到后

来却发生了变质,成为了国家的沉重负担。

宋代养兵制的“兵”主要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其中,禁军是北宋王朝的常备正规军队,由皇帝直接掌握。厢军、乡兵和蕃兵为地方武装。

北宋立国之际,宋太祖赵匡胤为了巩固新建的政权,杜绝拥兵自重现象,防止唐末五代封建割据状态重演,便采纳赵普建议,对藩镇“杯酒释兵权”收其精兵,萃集京师,北宋统治者在禁军的名义下,掌握了所有战斗能力强的军队。这支军队,总领于殿前,侍卫两司,真宗咸平年间(998—1003),侍卫司分为侍卫马军司和步军司,并殿前司而号三衙,禁兵分属三衙统率,其任务是守备京师,保卫宫城,外备征战,戍边讨叛。它是宋王朝赖以存在的主要支柱,是能够巩固其统治地位领导天下的重要保证。宋初约有二十二万禁军,京城开封驻军十多万,外地驻军十多万,战斗能力都非常强,这种内外驻军原是统治者期望京师禁军能控制外地驻军,合外地驻军而能抵挡在京禁军,以达到“内外相制”而维护自己的统治,但宋初以后,从太宗雍熙元年(986)歧沟关之役的失败到真宗景德元年(1004)澶渊之盟的订立这一时期,北宋统治者的政治指导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守内虚外的政策逐渐形成,统治者的政治目光注视着“内患”,国防策略由积极进攻一变而为消极防御,再变成屈辱求和。再加上北宋政权政治上的日益保守和腐败,导致了军政废弛。从此,禁兵的发展走上了一条冗兵冗弱的道路,最大的特征就是兵额急剧上升。真宗天禧时(1017—1021)禁军人数已达四十三万多,而到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竟高达八十多万,为北宋一代之最!庆历以后,数量虽然略有下降,但也一直保持在五、六十万的水平,为宋初

的三倍左右。其次是军营空额现象严重,法定每指挥步兵五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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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四百人,实际上“马一营或止数十骑,兵一营或不满二百”。第三,战斗能力极差,大批新召募的士兵,既未经战争锻炼,又

缺乏必要的训练,加之生活环境恶化,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素质低劣。有的步兵,“材质极弱,自云不知战斗,见贼恐死”;而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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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不能披甲上马者”,射箭则“马前一二十步即以坠地”。

地方武装也是宋代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厢军、乡兵

和蕃兵。厢军是国家正规军中的地方军,乡兵是非正规地方军,

是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由召募来的地方兵,经过编队训练,加

强地方上的统治,蕃兵是少数民族组成的非正规边防地方军。宋

朝设厢兵的目的在于:“大抵以供百役”,且具有工兵的性质。如壮城军用于修筑城池,作院军用于制造武器,清河军用于疏浚河道,船坊军用于建造船舰等。因此,厢兵数额也是相当庞大的,

太祖开宝年间(968—976)为十八万五千人;太宗至道年间(995—997)有三十万八千人;真宗天禧年间(1017—1021)有

四十八万;英宗治平年间(1064—1067)有四十九万九千人;至

神宗初年,各种厢兵的蕃号有二百几十个,五十多万人,并且厢

兵只用于劳役,而不训练以备作战,虚耗国家供养,引起士大夫

非议。神宗年间,翰林学士孙洙评述北宋兵制说:“今内外之兵

百余万,而别为三四,又高为六七也。……离而为六七者,谓之

兵而不知战者也。给漕挽者兵也,服工役者兵也,缮河防者兵也,供寝庙者兵也,养国马者兵也,疲劳而坐食者兵也。前世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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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猥多如今日者也,前世之兵之害,未有甚于今日者。”另外,还有李邴对北宋兵制的批评:“所谓厢军者,臣不知其所谓也。

夫习击刺,工骑射,履行阵,固兵矣,擎肩舆,供技艺,服厢役,又兵乎?今日一卅守贰,下至官观,里居之士,皆破兵为白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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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占私役,诡名重叠,其弊百出,皆厚于厢军。”宋代始终都没有废除这个军种,而只是稍加改革。

宋朝禁兵数额和厢兵数额都是相当庞大的,兵员占总人口比例,一直在百分之五上下,并且宋代的常备兵超过以前任何朝代。恩格斯在论述资本主义各国兵力的限度时,根据各国具体情况估算,认为一国的兵力,一般可以达到该国全体人口总数的5%,甚至7%,便达到了极限。他列举大量的材料和数字,证明这一估算的正确。他说奥地利至多只能达到5%,俄罗斯则3%也达不到。近现代历史都证明了这一点。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近1亿人口的日本,竭尽全力,穷兵黩武,达到7%,便达到极限。再来看看宋朝。据当时不完全统计,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年),全国3090504户,兵378000人,平均8.18户出兵1名;宋太宗至道二年(996年)全国4574257户,兵666000人,平均6.87户出兵1人。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全国8677677户,19930320口,兵912000人,平均9.51户出兵1名,兵员占人口4.58%。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全国1297221户,29092185口,兵1162000人,平均11.12户出兵1名,占3.99%。宋代是封建国家,尽管在封建社会来讲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但其经济力量是不能与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而他的兵员数额却达到了5%左右。并且宋代户多口少,历朝一般为一户5口上下,而宋代一户两口,这反映宋代户口统计不实。如反以户为单位计算,则8户左右出兵1名,由于户多口少,男女一般又各占一半,再除去老幼不能召募,则兵员占劳动力比例就更加可观了。

宋代统治者把养兵视为百代之利。“盖凶年饥岁”便召募流民入伍,形成募兵制,使“不幸乐岁变生,有叛兵而无叛民”,募兵

制成就了养兵制。在一定层面上养兵制确实对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封建统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唐代沿袭隋朝实行征兵制,亦即府兵制,进一步与均田制结合起来。凡百姓年满二十到六十而接受封建国家授予的田亩者,都要应征入府服役,并且自备甲仗、粮食和衣服。精壮的男子充当兵士,长期戍守边境和远征,无法务农;加之,本人虽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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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调,但其家仍旧“不免征徭”,农事不免荒废。这种寓兵于农制度下的军队,既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又是强制性的劳役组织。唐代不少诗人曾经赋诗描写在府兵制下,农民兵役繁重,每遇戍边和出征时,父子、兄弟、夫妇生离死别的悲惨情景。后来,随着土地兼并加剧,赋役繁重,大批农民失地逃亡,使兵源大成问题。均田制逐步崩溃,意味着府兵制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逐渐消失,于是就出现了雇拥性质的募兵制。由府兵制到募兵制的转变,实质是一次兵、农分离的过程,这一过程到宋代最后完成。宋代实行募兵制,直接造成养兵制的形式,对宋代社会的稳定起了一些积极的作用。

第一,大批职业士兵“以起军旅”,广大直接生产者则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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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伐之苦”和“屯戍之苦”,而收“晏然无预征役”之利。

第二,占全国军队总数约三分之一的厢军是一支从事牧业、手工业的专业生产兵,这支军队分担了农民和工匠的大部分夫役,使得农民可能安心生产,有一个比较好的生产环境。

第三,募兵制度造成兵、农分离,使有田可以耕种并大体可以温饱的农民一般不会被征发入伍,他们大体上能够安于陇亩,从事农业生产,负担国家的庞大开支与巨额军费以及整个地主阶级的消耗。兵农分离在客观上有利于生产。农民在天灾人祸,衣食无着的时候,才会走投军谋生的道路。也正国为这样一条当兵

吃粮的路可走,也就不必铤而走险,只有在军中仍然得不到温饱或遭受欺压时,才会起来反抗。大规模的招募兵员,尤其是招募饥民从军,使赵宋的政权获得了某种保险系数。难怪宋太祖曾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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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自己的养兵之制:“吾家之事,惟养兵可以为百代之利。”韩琦说:“养兵虽非古,然亦自有利处……既牧拾强悍无赖者,养之以为兵,良民虽税敛良厚,而终身保骨内相聚之乐,父子、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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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夫妇免受生离列别这苦。”正是由于募兵制,使宋代获得了稳定的生产环境,而这种生产环境也极大的促进了当时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

宋代养兵之多,为历代罕见,但战斗力不强,又形成了冗兵、冗弱的现象,以致于造成朝庭的财政危机、粮食危机及边疆危机等,有许多弊端。

第一,使宋军战斗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使宋军战斗力不强主要是因为宋朝在养兵以自固的方针指导下,遇荒年便募民为兵,灾荒不断,募兵不止,在四望平川,无险可守的京畿附近,屯戍重兵,连营设卫,以挡山河之险。宋中叶以后,由于辽夏战争加剧,边防吃紧,又不得不扩充兵额,即使在通好之后,边防守卫也常在七、八十万人以上。北宋豢养了历史上空前庞大的常备兵,从建国初年的二十二万人到庆历年间的一百二十六万人,八十一年间增加了近六倍。应募人员之中,有一般农民,四方不逞之民,失职犷悍之徒,无赖奸滑之人,游手无籍之辈,素质低下,一旦应募成职业兵,则终生安佚而享丰腴。《文献通考·兵四》:“头兵既出于招募,于是兵与民始为二矣,民与兵为二,……募兵之数日多,养兵之数日浩,而败亡之形,反基于此……,宋有天下,兵愈多则国愈弱。”其次,北宋的募兵

制实际上是养兵制。士卒一旦招募入伍,便终身仰食为官,即使

在疾病衰老之后也不会被淘汰。宋朝初年规定六十一岁以后始退

为民,至神宗时,提前十年。《文献通考·兵器》:“明道宝元年间,天下蝗旱次及近岁青齐之饥,与河朔之水灾,民急而为兵者

益众,举籍而投之。近世以来,募兵之多,无如今日者,然皆老弱,不教……。”《宋史·卷一九四·兵入》:“……三路就粮禁兵,多老疾不胜铠甲者。”加之宋朝军队腐败,将校私役士卒,地方官吏占役厢军,为其私人服役的冗兵比比皆是,而军队缺员的

情况更为普遍。宋代广募士卒,养兵自固的方针,正是“养兵以

自困,多兵以自祸,不用兵以自败。”兵在精不大多,宋代兵额庞大,且老弱兵,冗兵,空额兵,以致养兵百万无一可战之兵。

第二,造成了财政危机。禁军一卒岁给约五十贯,厢军一卒

岁给约三十贯,按北宋算五十贯可买良田十余亩,不能不算丰富。神宗时,陈襄上奏:“……禁军之数七十万,……有三千五百万

缗之费。……厢军之数五十万……,有一千五百万缗之费,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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厢禁共费五千万矣,惟余一千万以备国家百用之费。”厢军分为教阅和不教阅两种,不教阅的只给酱菜钱或食盐而已。一名厢军

的费用大约等于一名禁军的费用的60%。在禁军与厢军之中,还

有骑兵这一兵种。骑兵的费用明显多于步兵。一名骑兵岁费约百

贯以上,步兵约60贯左右。1名骑兵的开支接近1名步兵的1倍。但这仅就骑士与步卒的俸给而言,并未包括马匹的购买与供养。

据《宋史》卷三二四,张元传载:“计其刍粟,一马之费,可养

步兵五人。步兵负十日粮,人日给米一开,马日给粟四开,草五分。”另外,乡兵的名目也很繁多,利用农隙教战,免其劳役,训练时间一般在每年十月到次年一月。待遇是在征调时,日给口粮

和酱菜钱,有的还分给一定田地。巨大的兵额,给财政上巨大的

压力。仁宗景佑元年(1034年),河北岁费刍粮1020万贯,当地

赋税收入只能支付十分之三;陕西岁费1500万贯,当地赋税收入只能支付十分之五,两处缺额要靠皇朝从其他地区的收入来弥补。而京城驻扎的庞大禁军消耗当然更大。博学善方、曾伍宰相的贾

昌朝在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指出:“尝治畿邑,有禁兵三年,而留万户赋输,仅能了足。其三年赏给,仍出自内府。况他郡邑,兵不啻此,推是可以知天下虚实矣。”又说:“计江淮岁运粮六百余万右,以一岁之人,仅能供期月之用,三分之二在军旅,一在○10

冗食。”万户之赋,仅能养兵3000,600万石粮食,仅供禁军

三个月的消耗。宝元元年(1038年)间的禁军约80万,一名禁兵每月口粮2石,80万禁军一月就需160万石口粮,江淮运至京师

的600万石粮食,保能供三个月多一点。万户之赋,养兵3千,

平均3户半养1兵。蔡襄在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将全部收入

和支出作了一个统计,全国全年收入钱36822541贯,支出33170630贯,养兵开支9940147贯,占总支出的30%;全国全年

收入帛8745345匹,支出7255640匹,养兵开支7422763匹,占

总支出的102%;全国全年收入粮26943575石,支出30472303石,养兵开支23170223石,占总支出的80%;全国全年收入草29396133束,支出29520469束,养兵支出24980464束,占总支

出的80%。蔡襄在指明军费占总开支的比例时说:“一岁所养,

养兵之费,常居六七,国用无几矣。”○11

第三,使宋朝不断遭受兵马强悍的游牧民族的入侵,在很大

程度上造成了先败于金,后亡于元的后果。虽然北宋160余年,

南宋150余年,政局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中央无军事政变,地方

无割据判乱,这在中国封建时代天下一统皇朝都是少见的。但是,正是由于这种养兵制养成了士兵骄惰的性格,它使国家贫困和军

队怯弱,以致不断遭受外族的入侵,而宋朝也只能以议和解决之,最后败于元。

养兵虽然对宋朝带来严重的危机,但为什么还是能够存在于整个宋朝历史始末呢?这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

第一,养兵制有存在的历史基础。由于北宋建立之初,中国历史经历了二百余年的封建割据,那么为了加强统一的集权,防止藩镇割据再次出现,赵匡胤于是以“杯酒释兵权”将军权集中,规定由殿前、马、步三司掌兵籍,枢密院掌方略,而将调动,指挥大权集中于皇帝一人身上。后又用更戍法,使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兵将分离。为了削弱驻守地方上的厢军,收强干弱枝之效,使大部分厢军不操练,专事劳役,这样就使厢军失去了战斗力,也使厢军失去了反抗中央的能力。另外,还通过挑选厢中的“伉健者”,补充到禁区军中去,而禁军中的“短弱者”,则分遣到厢军中去,迫使厢军无法形成强有力的地方势力。再次,由于厢军的俸钱低于禁军的40%,这又使厢军中的士兵乐于到禁军中去服役,并且在内外驻军数量和比例上也作了精心的安排与部署,就是只要任何一方扩充了兵员,另一方也相应增加,而两者之间的比例始终成正比,以求达到和保持“内外相维,上下相制”的要求。

第二,养兵制有其存在的环境基础。首先为了抵御边境地区游牧民族的进攻。在宋代前期主要是与辽、夏之间的战争,在北宋末年,是与金的战争,南宋后期,则是抵御蒙元的进犯。宋为了应付辽、夏的侵扰,不断的招募兵员。其次,为了预防、钳制、镇压各地农民和士兵的起义与反抗。农民起义,彼伏此起。有王小波、李顺起义,有北宋末年爆发的较大规模的方腊起义,有洞

庭湖地区的钟相,杨么起义,为了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宋朝就必须维持庞大的武装力量。再次,为了预防和钳制农民,尤其是失去土地的农民的反抗,朝廷就必须招募饥民为兵,他们也逐渐形成了招募饥民为兵可以防盗的见解。再次,宋朝养兵百万,其中禁军数量也是相当庞大的,这主要是与宋朝都城汴京的地理位置有关。汴京地处中原黄河南岸的平原舒缓地带,真可谓是一马平川,它在地理位置上有着天数的缺陷,它四周平坦,没有山川险阻,是一座易攻难守的城市。在和平时代对经济发展有利,但在危机时刻,就易于被攻破,这样就需要大量的兵力护卫,因此造成了禁军数量的庞大,这也成了宋朝最不堪承受的负担。庞大的禁军是否能够成为捍卫疆土的长城,从历史的检验来看,答案是否,因为禁军的实力实在无法承受此重任,而宋朝又无其他突破之法,最后只得一再增加兵员数量,但兵员数量并不能代表兵力,兵越冗就越不精。

第三,养兵制有其存在的经济基础。宋代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宋代能养兵百万的经济基础。宋朝是继唐朝之后世界上经济最繁荣,文化最发达,科技最先进的国家。统治者仅在宋初就向全国老百姓榨取了两倍于唐代的赋税,此后国家财政收入还不断增长,并且长达百年之外。南宋时期,尽管只有半壁江山,却拥有东南富庶地区和西蜀天府之国,150年间,仍能长期养兵近百万,并且南宋之亡,不在军事而在政事。另外,由于宋朝允许军队从事一些赢利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可以减轻国家军费负担,这也使得宋代可以不断的招募兵员。宋朝军队中从事的一些赢利活动有商业贸易,开酒坊酒店,药局,出租房产以及组织军民屯田,并且到南宋时这种经营活动发展得十分普遍。这种军队的赢利性经营,在一定程度上能补贴军费的不足,这样使宋朝有一定的基础

2018届高三模拟考试文科综合历史试题1

2018届高三年级模拟考试文科综合能力测历史试题1 24.“方镇相望于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故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或取舍由于士卒,往往自择将吏,号为‘留后’,以邀命于朝。”这段话反映了() A. 宗法血缘关系得到强化 B. 郡国并行威胁中央集权 C. 君主专制制度遭到破坏 D. 藩镇割据削弱中央集权 25.田庄是汉代出现的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考古发现的风车、水井、短辕一牛挽犁画像石、曲柄锄石刻、水利灌溉模型等都出土于东汉豪强地主的墓中。这主要说明()A. 豪强威胁到个体经济的发展 B. 汉代土地兼并日益严重 C. 当时厚葬风气逐渐盛行 D. 田庄经济有一定的进步性 26 有学者认为,随着唐宋时期城市“坊市制”的崩溃,在“农村——农村市场——半农村城市——中小城市产生”的反复过程中,包括工商城市在的城市经济网日益稠密,使农村经济走向依存于市场的方向。这说明,唐宋时期城市经济的变迁() A. 促使城市功能完全经济化 B. 使商品生产规模空前扩大 C. 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商品化 D. 使农村经济实现了商品化 27 上表为不同史籍关于明朝初期同一事件的历史叙述。材料反映的历史事实是() A. 友谅兵败投降 B. 朱元璋讨伐友谅 C. 基智取城 D. 朱元璋兵败城 28.从鸦片战争后到十九世纪末,“民教”冲突不断,大小教案达四百余起。但在1901年后数量迅速递减,直至辛亥革命前后此类案件已渐趋为无。这一变化最能够反映出当时()

A. 中外民族矛盾日趋走向缓和 B. 国人对西方的认识不断深入 C. 西方各国加强对中国的控制 D. 救亡的路径由自强转向革命 29.英国经济学家麦迪森在《世界经济二百年回顾》一书中说:“1820年中国GDP为199.212亿美元,占世界总量的28.7%。1870年中国为187.175亿美元,占世界总量的16.6%。……估计这两个年头中国人均GDP都是523美元。”这说明,当时中国() A. 民族经济开始衰落 B. 传统经济受到冲击 C. 经济受到战争影响 D. 海外移民现象严重 30.《军民庆祝抗战胜利纪实》一文中记载:“中华民族解放万岁”“联红军胜利万岁”的口号声震动山谷。游行队伍簇拥着斯大林元帅、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巨幅画像齐步向前。对该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A. 正义战争一定会取得胜利 B. 国共合作是抗战胜利的重要保证 C. 国际支持是抗战胜利的原因之一 D. 中国的国际地位显著提高 31.1961年,国家规定在1960年底12900万城镇人口的基础上,3年减少2000万以上……并要求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特别是1958年以来从农村招收的职工,凡是能回农村的,都动员回农村支援农业生产。这一规定意在() A. 减轻城市工业发展负担 B. 纠正工作中的右倾错误 C. 支援农村地区工业建设 D. 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32.据史料记载:古希腊的司法审判程序通常包括原告和被告在规定的时限进行申诉和辩论,最后由陪审团秘密投票决定有罪无罪。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 反映了一定的和平等观念 B. 原告和被告进行申诉和辩论是审判程序的必需条件 C. 说明古希腊法律程序的完善、规 D. 体现了辩论是当时判案唯一的法律证据 33.下表是《1832—1935年英国阁中贵族人数变化表》,对其中包含的历史信息分析合理的是()

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

一、防弊之政:赵宋“祖宗家法”的核心内容 循守“祖宗家法”:赵宋突出的历史现象两宋时期,对于“祖宗之法”的重视与强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讨论宋代中央集权的活力与僵滞、各层级权力结构的分立与集中、“守内虚外”格局的展开、文武制衡关系的形成、官僚机制运作过程中上下左右的维系,乃至赵宋王朝的兴与衰如此等等,处处都会遇到所谓“祖宗之法”的问题。宋代政治史中诸多事端的纽结正在于此。离开对于“祖宗之法”的深切认识,则难以真正透过表层问题,揭开宋代政治史之奥秘;同时也难以真正把握宋代制度史之精髓。 (一)“祖宗之法”的形成:从太祖到真宗 (二)对于“祖宗之法”的理解与诠释 自三代以后,唯本朝百三十年中外无事,盖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大防本朝祖宗家法,自三代以还盖未之有,由汉以下皆不及也。范祖禹 宋三百年间,其家法严,故吕、武之变不生于肘腋;其国体顺,故莽、卓之祸不作于朝廷。陈邦瞻盖宋之政治,士大夫之政治也。政治之纯出于士大夫之手者,惟宋为然。故惟宋无女主、外戚、宗室、强藩之祸,宦寺虽为祸而亦不多。吕颐浩:臣尝见太祖皇帝与赵 普论事书数百通,其一有云: “朕与卿定祸乱以取天下,所创法度,子孙若能谨守,虽百世可也。” 加强中央集权 中央:控御禁军兵权,二府制衡 地方:收藩镇行政、财政、军政权 稍夺其权:置文臣知州、通判;罢支郡 制其钱谷:改变过去节度使把持地方财政,以大量 财物留使、留州之现象;各州财赋除留必需之经费 外一律上缴,由中央财政机构三司统一管理。 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禁军的布置采 取“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策略,二十余万禁 军之中,京师附近驻扎十余万,地方分驻十余万。 防弊之政:赵宋“祖宗之法”的核心内容 宋太宗即位诏书: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 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七 守内虚外:国家若无内患,必有外忧;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为之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焉。帝王合当用心于此。 奉行成规”真宗即位制书:“先朝庶政,尽有成规,务在遵 行,不敢失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仁宗乾兴元年登极赦:“夙侍圣颜,备承宝训,凡百机务,尽有成规,谨当奉行,不敢失坠。”英宗嘉祐八年即位诏:“夙奉圣颜,备闻圣训,在于庶政,悉有成规,惟谨奉行,罔敢废失。” 祖宗之法”的提出 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卷二二《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铭》:是时(按指景德后期)契丹初请盟,赵德明亦纳誓约,愿守河西故地,二边兵罢不用,真宗遂欲以无事治天下。公以谓宋兴三世,祖宗之法具在,故其为相务行故事,慎所改作。进退能否,赏罚必当。真宗久而益信之,所言无不听。真宗朝是北宋许多制度的定型期。此时正当北宋王朝自开创向守成转型的时期,皇帝和参与决策的士大夫们都感受到沉重的压力。在这种情形下,遵循“祖宗法度”(“祖宗典故”),提供着一条被共同接受的出路,希望以此防范过失,对国家政治体制行使有效制约。

宋代司法制度研究

宋代司法制度研究 篇一:宋代司法制度特点 宋代司法制度特点 摘要:宋代是中国封建法制发展的成熟时期,不仅重视立法,而且建立了一套周密的司法制度,以保证严格执行法律。尽管由于受到封建专制主义的限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问题,难以实现“有法必依”的要求,但在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社会秩序安定方面,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宋代的司法制度的特点揭示宋代贵族、官僚、地主在司法上的特权,及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司法隶属于行政,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权对司法的危害,刑讯逼供、刑罚残酷、胥吏卖法等司法活动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宋代在防止司法官员舞弊、防止冤假错案、提高司法效率、防止刑狱淹延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显示出宋代司法制度的特色。 关键词:宋代司法中央集权封建法制 一、诉讼意识的觉醒一定程度反映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 (一)民事立法和诉讼法的增多。 中国古代立法的一个总体趋向是重视刑法和实体法,却忽视了民法和程序法,甚至民、刑混淆。但宋代的商品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所谓虚市、药市、草市等十分兴旺,甚至土地买卖也实行了合法化,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交往明显增多。与此相适应的是必须有法律来调整

人与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因此,在宋代的编敕中,较多地制定出了调整这类关系的立法。在田宅交易上,由于宋朝法律允许土地买卖,以至出现了“贫富无定式、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且这类买卖均以契约的形式出现,民事纠纷自然增多。整个宋朝又不断 处于内忧外患之中,人口迁移、田宅易主频繁。其他如典当、赎屋、抵押、赁屋、立继、归宗、遗嘱等方面的民事活动在宋朝也尤为活跃。随着这类民事关系的增多,有关调整这类关系的立法也相继出台,“官中条令,惟交易一事最为详备”①,其中主要涉及到断案准则、诉讼程序和诉讼时效诸方面的规定。如在诉讼时效方面,宋朝即明确规定“应交易田宅过三年而论有利债负准折,官司并不得受理”,“诸理诉田宅,而契要不明,过二十年,钱主或业主死者,不得受理”。②除此之外,宋代在诉讼制度的其他方面如起诉、越诉、上诉、死刑复审与覆核、诉讼管辖等方面均有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民事立法和诉讼程序方面立法的增多并逐步完善,是中国社会进步的一大表现,它表明中国立法正在逐步摆脱民刑不分、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状态。(二)民间好讼之风形成。 “兴讼”、“嚣讼”、“健讼”等词语在宋代的史料中俯拾皆是,其意皆为善于或喜欢打官司的意思。宋朝,至迟在宋仁宗之后,随着私有制的深入发展及商品经济的繁荣,经济利益多元纷呈,民间善讼之风已初露端倪。《宋史》卷八十五《地理志一》称“登、莱、高密负海之北,楚商兼凑,民性愎戾而好讼斗”。 伴随着民间好讼之风的兴起,一种专门教人打官司的学问与职业也应

河南省南阳市2018届高三文综(历史部分)上学期期末考试试题

河南省南阳市2018届高三文综(历史部分)上学期期末考试试 题 24.陈旭麓说:“自从有了民主政治的理性之后,官僚政治就一直成为人们憎恶的抨击的对 象。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官僚政治的出现也有它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下列历史现象符合上述观点的是 A.郡县制代替分封制 B.九品中正制代替察举制 C.内阁制代替丞相制 D.上地私有制代替井田制 25.曾小华在《强力与无奈——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政治分析》中说:“御史大夫,秦官,位 上卿,银印青绥,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官员俸禄)千石……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文中的“御史大夫”和“监御史” A.前者是中央监察官,后者是地方监察官 B.两者相互监督和奉制,确保君主专制 C.两者相互配合,使监察制度行之有效 D.监督执政,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26.北宋仁宗时一改前代食盐政府专卖的做法,创立了“盐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四 贯八百售一钞,至解池请盐二百斤,任其私卖,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都被运之劳”。 此做法 A.强化了“重农抑商”改策 B.打破了“重农抑商”政策 C.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D.有利于盐业市场的稳定 27.长期以来,中国古代“以士为尊,农工商卑”。而明清之际的江南地区出现了“天下之 士多出于商”“豪杰有智略之人”也多致力于经商的现象。这反映了当时 A.儒商成为商人主体 B.社会观念发生转变 C.拜金逐利风气盛行 D.取士制度发生变化 28.鸦片战争之后的近十年,在西方工业品冲击下,棉纺织业、制针业等行业日益衰落,但 类如制茶,缫丝等传统行业却获得较快发展。这时发展较快的行业能快速发展主要是因为 A.近代民族工业兴起 B.继承传统工艺,品质优良 C.清廷允许民间设厂 D.产品适合国际市场需求

隋朝宋朝法律制度

一、《开皇律》的主要成就 (一)体例 《开皇律》总结以往的立法成果,以《北齐律》为基础,调整了篇目内容,确定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篇体例,共500条。中国古代刑法典的篇目体例经过从简到繁、从繁到简的发展过程,《开皇律》的12篇标志着这一过程的完成,显示了中国古代立法技术的进步与成熟。“刑网简要,疏而不失”的12篇体例为后来的唐律所沿用。 (二)内容 1.《开皇律》删除了前代的残酷刑罚,把刑罚定型为笞、杖、徒、流、死五刑。其中笞刑从笞十至笞五十,杖刑从杖六十至杖一百,各分五等;徒刑从一年至三年五等,各以半年相差;流刑从一千里至二千里三等,各以五百里相差;死刑为绞、斩两种。封建五刑制度自此正式确立,并一直沿用至清末。 2.《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基础上正式确立“十恶”罪名。“十恶”是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种最严重的犯罪行为。 3.《开皇律》还进一步完善“八议”和“官当”制度。“八议”是对

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人犯罪,须按特别程序认定,并依法减免处罚。“官当”是指官员犯罪至徒刑、流刑者,可以官品抵折刑罚,并因所犯私罪、公罪有所区别。“八议”和“官当”制度的完善,使得封建特权法得到进一步发展,走向系统化和固定化。 一、立法概况 《宋刑统》 宋太祖建隆初年由窦仪等人,主持修律。至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宋刑统》修成,经太祖批准,“模印颁行”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首先,《宋刑统》在结构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但在12篇律下分213门,所谓“门”,就是将调整大体同一类社会关系的律文汇编为一个单元。其次,律后附有唐中期以后至宋初的敕文。《宋刑统》在体例上取法于唐末五代的《大中刑统》和《大周刑统》,成为一部综合性的封建成文法典。宋代后期,法律形式和内容虽有变化,但它作为国家基本性法典,“终宋之世,用之不改”。

电大金融学课后练习第2章货币与货币制度

电大金融学课后练习第2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第2章货币与货币制度 思考题 1、你是如何看待货币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与影响的? 市场经济离不开货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货币不仅充当着商品流通的媒介,其本身也在作为财产的代表成为信用活动的工具.由此产生的一系列与货币收支有关的交易和借贷等经济活动,就是金融活动. 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商品交换是直接的物物交换,以物换物.没有货币的物物交换往往颇费周折,如果甲需要乙的商品,乙却不需要甲的商品,两人就不能成交.其缺点随着商品交换范围的扩大而日益明显. 1.货币执行交换媒介的功能在交换的实践中,人们逐渐习惯与用某种比较容易为大家接受的商品来充当商品交换的"中间人",先把自己生产的商品设法换成这种商品,然后再用它去换回自己需要的商品,从而导致了货币的产生. 2.货币执行计价单位的功能货币执行计价单位功能,就是赋予商品一定的价格.市场上的商品有千万种,个人对同一种商品效用的评价又千差万别,因此人们往往难以弄清各种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交易自然也就难以做到公平.由于某个商品出卖后可以得到的货币就是该商品的价格,一旦该商品在市场交易中形成了被广泛接受的价格,人们再也不必一一记住各种商品相互之间的交换比例,只要一看价格就一目了然. 货币经历了从实物货币到金属货币,再从金属货币到纸币的演变过程.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进步,票据形式的记帐货币和近年出现的各种电子货币取代了部分纸币进行流通. 货币可以随时方便地换成各种各样的商品和财务.因此,货币除了在商品交换中执行交换媒介和计价单位的功能,货币本身也成为了财产的代表.货币作为财产的代表,不仅可以储存起来作为未来的购买力,而且可以通过出让给别人收取利息实现增值.让渡货币在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就是货币的借贷活动. 在让渡货币使用权的借贷活动中,当事人双方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暂时出让货币在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货币的使用人(债务人)有义务在一定期限之后归还,并支付一定的利息. 2、货币形式不断演变的原因是什么?你认为未来货币形式会如何变化? 货币形式的演变跟随人类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和商品贸易的高度复杂运行的脚步,具体而言,从实物货币,到贵金属,再到信用货币,每一次升级都是人类认知不断前进的结果。贵金属币实物货币好的原因,主要在于其稀缺性和与人类农耕时代手工业发展水平相适应,而信用货币,则是由于人类工业动力革命导致生产力大幅跃升,需要大额资本投资与货币交易流通,信用带来的是货币运输成本降低(个体携带,到专业化规模化运作),资金缺口大幅收窄,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信用货币,在经济发展平稳时期或经济发展缓慢时期,与一个地区的人口数量与质量增长率有关(人口数量意味着硬性需求和人口质量影响居民收入与产品容纳能力),同时需要对信用货币进行约束,防止通胀侵蚀劳动财富,防止过度投资带来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运营能力不足(如美国2003年信息与互联网不成熟的过度投资,导致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和经济停滞); 货币的未来发展一定要结合人类工业经济发展的新成果,包括技术应用层面如(曾经的石油化工行业带来轻工业生产效率与给人民带来的巨大的生活便利)与贸易方向与规则的变化,这样未来货币的形式就能够很好的把握。目前的重点在怎样规制信用货币超发引起的通胀风险,线上货币交易规范; 3、为什么会出现货币制度?它主要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简称币制。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是:(1)规定货币材料。即规定可以用作货币的材料,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2)规定货币单位,即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单位的“值”。

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一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第16课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标导 航 课程标准课标解读 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 制度的演变 2.了解关税、个人所 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 在中国的实行 1.了解秦汉赋税制度、租庸调制、两税法、募役 法、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等制度,从“历史解释” 角度认识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特征 2.搜寻有关古代关税起源和近代关税主权丧失与 收回的史料,从“史料实证”角度认识我国关税 的演变历程及意义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秦汉 田赋 ①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 ②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 休养生息的体现 人头税 ①秦朝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 ②汉朝人头税分口赋、算赋,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汉朝还征 收财产税对成年人征收 徭役 ①更卒: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 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②正卒: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 ③戍卒: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3.唐朝

(1)“租庸调”制???? ?①基础:是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 是一种土地国有制②内容:针对21—59岁之间的成年男子征收。租、调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替代徭役。 (2)两税法???? ?①原因: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遭到破坏。②实施:780年,唐政府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③内容: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以适应当时大部分地区普及二作制的情况 4.宋代 (1)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且经常派发各种徭役。 (2)募役法:因为徭役扰民严重,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5.元朝 (1)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 (2)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 代徭税,相似于更赋、力庸 6.明朝 (1)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2)一条鞭法 ①背景:明朝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白银流通量的增加。 ②内容: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 ③意义: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7.清朝 (1)康熙时期:1712年,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2)摊丁入亩 ①时间:雍正帝即位后。

中国的古代货币制度

中国的古代货币制度,与其它国家不同,不存在什么本位制度,也没有主币副币之分,往往金、银、铜、谷、帛以及后来的纸币都同时不同程度地行使货币的职能,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所侧重而已。各个朝代的货币制度也很不一致,即使一个朝代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也有种种变化和区别,叙述起来不胜枚举 中国最早的货币是海贝。海贝在史前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在夏代纪年范围内的二里头文化遗址和商周墓葬中,屡有发现,《盐铁论·错币》中并有“夏后以玄贝”的记载。海贝是产自南方暖海的远方外来交换品,是美丽珍贵的装饰品。它开始起货币作用,似可上溯到夏代,即中国进入阶级社会、国家产生的时候。商和西周时已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在商代晚期和西周,还出现无文字的铜仿贝。至东周发展成为有铭文的铜贝蚁鼻钱,形成正式金属铸币,主要流通于南方楚国地区。 另一种最早的货币是铜质的钱、镈、刀。钱、镈是农具,刀是多种用途的工具,它们也是人们可以让渡的财产,在殷周或更早的遗址中都有出土。大概在殷商晚期和西周,这些铜工具在不同地区形成一般等价物。钱、镈至春秋发展为专职货币,即后人所称的空首布;虽保存青铜铲的基本结构,有细长的銎,但已不适宜装木柄,不能作工具使用,而成为具有典型意义的先秦铸币。至战国进一步发展为略具铲形小铜片的布币,主要流通于北方周、晋、郑、卫地区。青铜刀至东周发展为刀币,主要流通于齐国及燕、赵地区。 战国中后期使用一种更便于授受使用的圆形金属铸币圜钱,在周、魏、赵、秦、齐、燕等地出现,特别是秦国正式采用圜钱制度,为圜钱发展成全国统一的铸币形式准备了条件。 春秋战国时期 贵金属黄金也作为货币进入流通。它以镒(20两)、斤(16两)计。南方盛产黄金的楚国还出现铭文“郢爰”等字样的金版。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但在中国是最早的黄金铸币。 秦汉的法定货币 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建立后,废除以前铸造的包括贝币在内的各种各样的地方货币,规定以黄金为上币,即主要在上层统治阶级范围内行使的货币,单位以镒计。又以原秦国的铜铸币,圆形方孔半两圜钱为下币,主要供民间日常交易使用。这样,实现了中国货币种类及其单位的首次统一。半两钱的圆形方孔形式,与古人的天圆地方的宇宙观相符合,又便于在经济生活中授受使用,故这一铸币形式沿用到清末。 汉承秦制——黄金为一等币单位以斤计。以铜钱为二等币,汉初曾允许私铸。

第六章宋元时期法律制度

一两宋的法律思想 1北宋初至仁宗末年强化中央集权并以法律为保障崇文抑武儒道并用大度兼容强调慎法 2神宗熙丰变法至北宋末年义利并用重视民事立法经济立法3南渡后至宋亡于元程朱理学注重狱事与清理民诉对一般犯罪刑罚有所宽缓等 3翻异别推自唐朝以来即有此规定犯人翻供即改换审判官重新审理但对翻异次数有限制4理雪制度犯人及其家属不服判决可依程序逐级申诉期限为三年 5检验制度《封诊式》较完善的现场勘查及尸伤检验制贼死经死穴盗出子等南宋《庆元条法事类》专设检验章唐宋元一般要求县尉主持检验明清则州县正印官主持检验检验有时间限制宋慈的《洗冤集录》是现存最早的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内容自条令起至验状说终共5卷53条从目录来看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官员应有的态度和原则各种尸伤的检验方法和区分保辜和各种救急处理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俱全方可推问成为后代验尸的标准文本 6务限法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田宅婚姻债务之类的制度时间每年二月初一至九月三十日为务限期明清规定词讼日农忙止讼无讼与和息民之有讼出于不得已而后控官官之听讼亦出于不得已而后准皆非乐于有事者也四元朝主要法律特点一立法概况 1《大扎撒》蒙古国第一项立法 2《至元新格》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年间颁行的一部诸法合体的综合性法典 3《大元通制》断狱定罪量刑的律条条格唐以来

适合元统治需要的令格式的汇编诏制皇帝敕令的汇编 4《元典章》 编纂体例直接影响大明律的制定第六章宋元时期法律制 度本章讲授内容一宋朝的立法概况a 二宋朝法律制度的进 一步发展 b 三宋朝司法审判制度 c 四元朝法制主要特点 d 阿云之狱司法机构大理寺刑部审刑院两制两院立法律敕关系 法律谋杀自首应否减等礼法礼为治国之本一宋朝的立法活动 二宋代立法概况 1《宋刑统》两者篇目内容大体相同篇下 分门共分213门律文后附以相关敕令格式 2编敕宋时亦称宣敕 宋代最主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指编纂历年所颁敕文的立法活动及由 此产生的敕文集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编敕经 历了以下阶段宋初以敕补律律敕并行宋真宗完成编敕的 刑法化宋神宗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以敕南宋孝宗编制条法事类 3令格式《刑统》编敕以外最主要的法律形式令正面指令人们 应为不应为的法律格有关奖赏和惩罚的具体定量性法规式规定 公私文书的体例模式及名讳语词等的法规 4编例判例编纂成集 的立法活动及由此产生的案例集断例由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 部编集的判例汇编指挥尚书省枢密院等中央官署就具体公事发 给下级官署的指令也叫批状指挥二宋朝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发 展一刑事法律 1刑罚折杖法笞杖徒流四刑分别折为脊杖和臀 杖使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 a 刺配集刺面配流 决杖于一身的刑罚编管主要适用于命官犯罪当配隶者诸罪缘坐家 属应编管者以及某些杂犯罪凌迟b 2重惩盗贼《重法地

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

1-7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 货币,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商品生产阶段的产物。中国古代货币,是世界上起源 最早的货币之一。它源远流长,三四千年的发展过程连绵不断,形成了具有东方色彩的中国 货币体系,在世界古代货币史上独树一帜。中国早期货币形式的演变、货币理论的研究、货 币制度的发展以及货币制造技术工艺的进步,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对古代世界上国际经济 交往,特别是亚洲各国货币的发展有着相当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代文明史上的一丛艳丽 之花。 中国的古代货币制度,与其他国家不同,不存在什么本位制度,也没有主币辅币之分,往往金、银、铜、谷、帛以及后来的纸币都同时不同程度地行使货币的职能,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所侧重而已。各个朝代的货币制度也很不一致,即使一个朝代的不同时期不 同地区也有种种变化和区别,叙述起来不胜繁举。现仅按货币的不同形式种类,分述如下。 一、商品交换和货币的起源 在原始氏族社会,人们过着群居简陋的生活。那时生产力还很低下,人们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所获得的物品也只能勉强维持生命,所以当时没有商品交换,也不存在货币。 随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在维持自身生活需要之外,有了剩余产品,于是产生 了交换的需要。开始时,氏族与氏族之间进行剩余产品的交换,后来扩大到部落之间互通有 无,交换的物品主要是各自的公共财物。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个人之间的交换也愈来愈多 了,而且逐渐占居了优势。古书曾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 各得其所”;(1)“以所有易所无,以所工易所拙”。(2)据说这是四、五千年以前神农、唐尧时的 情形,是以物易物的直接交换。 生产日益发展,物品愈来愈丰富,交换也就愈频繁。人们为了交换方便,就先把手中的

2019-2020年高三毕业生复习统一检测文综历史试题 含答案

云南省红河州2014届高三下学期毕业生复习统一检测2019-2020年高三毕业生复习统一检测文综 历史试题含答案 24.中国近代史学家夏曾佑说:“智莫大于知。何以能知?据往辜以为推而已矣。故史学者,人所不可无之学也。”他强调的是 A.历史规律的存在 B.历史循环论思想 C.历史进化论思想 D.历史学的功能 25.《旧唐书·崔融传》记载:“天下诸津,舟航所聚,旁通巴汉,前指闽越,七泽十薮,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弘舸巨舰,千轴万艘,交货往,昧旦永日”。该材料说明唐朝 A.政府非常重视发展水陆交通 B.重视发展国内商业却忽略海外贸易 C.发达的交通有力地促进了货物流通D.交通的发展促进海外贸易繁荣26. 明清时期,“苏(州)城花素缎机生业,向分京苏两帮,各有成规,不相搀越。……(技艺)均系世代相传,是以各归主顾,不得紊乱搀夺。”材料表明当时的苏州 A.纺织业由政府专营 B. 技术垄断成为行规 C.手工业者缺乏人身自由 D.私营手工业分工明确 27. 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民间百姓),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与这一论述的精神实质最为接近的是 A.天下兴亡,匹夫有责B.民为邦本C.民贵君 轻D.天下为公 28. 拉尔夫的《世界文明史》记载:“元代戏曲的地位提高,成为一种主要的艺术形式,部分原因是科举中止,使才子们无法求取功名,转而在以往不屑一顾的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形式上下功夫。”以上论述揭示出元曲兴盛的原因是 A.商品经济的发展B.国家政策的影响 C.元朝的高压统治D.科考功名的需要 29. 近代驻英公使郭嵩焘《使西纪程》写道:“三代有道之圣人,非西洋所能及也。即我朝圣祖之仁圣,求之西洋一千八百七十八年中,无有能庶几者。圣人以一身为天下任劳,而西洋以公之臣庶。一生之圣德不能常也,文、武、成、康,四圣相承,不及百年,而臣庶之推衍无穷,愈久而人文愈盛。”材料不能反映的是 A.靠圣人治国不能代代常有 B.西方靠“民众自治”可以长久C.否定清朝的政治制度 D.中国“三代之政”不如西方民主政治 30. 商业广告是促销的重要手段。据史料记载: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广告起始于鸦片战争后,民国初年得到显著的发展,1953 年后消失,1978 年末又重新出现。材料中广告业消失的最主要原因是 A.经济困难,物资匮乏 B. 国家实行计划经济 C.三大改造,政府取缔 D. 企业热衷产品直销

试论宋代司法制度的发展_傅日晶

2006年第3期N o.3,2006 学 术 探 索 A cademic E xploration 2006年6月 J un.,2006  收稿日期:2006-04-10  作者简介:傅日晶,男,浙江义乌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学生。 ① 徐道邻:《中国法制史论集》,志文出版社,1976,第89页。  ② 《宋史?刑法志》 (卷152),中华书局,1977。 ③ 《宋史?刑法志》 (卷152),中华书局,1977。 ④ 《宋史?刑法志》 (卷152),中华书局,1977。 ⑤ 《宋史?刑法志》 (卷152),中华书局,1977。 ⑥ 《朱子语类》 (卷128)。 ⑦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试论宋代司法制度的发展 傅日晶 (浙江工商大学 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00) 摘要:宋代在司法机构、审判制度、监察等方面表现出很有个性的“自立一王之法”。中央司法机构建立了审刑院,地方有了专门的司法职务和司法人员;审判上建立独具特色的鞫(审)谳(判)分司制度与翻异别勘制度,打开了越诉之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察机制。关键词:宋代;司法制度;特点 中图分类号:K 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 (2006)03-0105-04 宋朝在中国封建发展史上,是一个私有制高 度发展,商品经济空前发达,科学文化繁荣昌盛的历史时期,也是一个内外矛盾突出,社会关系激剧变化的朝代。宋朝既是我国封建统治十分重视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也是我国古代法制成就的高峰。徐道邻先生说:“中国的传 统法律,到了宋朝,才发达到最高峰。”① 本人认为宋代司法制度的发展表现在司法机构、审判制度、监察制度等方面,因此本文在这些方面论述宋代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宋代司法机构有中央司法机构和地方司法 机构之分。中央司法机构包括刑部、大理寺、审刑院。 宋代大理寺为中央最高审判机构,主要负责评断全国各州县报请复审的刑事案件。审刑院是神宗前为加强皇帝对司法的控制而增设的中央审判机关,后并入刑部。刑部的职能主要是复核大理寺所评断的全国死刑已决案件及官员叙复、昭雪等事。刑部正副长官分别为尚书和侍郎。 审刑院是皇帝为了厉行封建中央集权制而设置的。这是不同于以往的,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司法机构。宋太宗于淳化二年(公元992 年)以“慎刑”为目的设置审刑院于禁中。北宋王 朝是在唐末五代长期分裂割据,社会动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史称:五代乱世,本无刑章,“藩镇跋扈,专杀为威,朝廷姑息,率置不问,刑部按 复之职废矣。”② 北宋王朝建立后,“时天下甫定,刑典废弛,吏不明习律令,牧守又多武人,率意用 法。”③ 在这种情况下,宋太祖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大力整饬司法审判秩序,建隆三年以后凡大辟一律要报请刑部复查。宋太宗即位后,要求诸州长吏“每五日一虑囚”,又制“听狱之限”,限 期审结案件,以防拖延④ 。雍熙元年,令诸州十日一具囚帐及所犯罪名。系禁日数以闻,俾刑部专 意纠举;⑤ 淳化二年,置诸路提点刑狱司,进一步限制地方司法权力,于是,“赏罚刑政一切收 了”。⑥ 司法权迅速向中央政府集中,因此,太宗设审刑院对大理、刑部断复的案件详加评议,是强化中央司法机关组织建设,防范因大理寺、刑部“用法之失”导致冤假错案的一项措施。而设审刑院的直接动机则是“法官议居道安狱,依违卤 莽,皆坐迁谪,因置审刑院。”⑦ 将其视为“患中书权太重”而采取的分割。 审刑院在其长官知院事下又设评议官6人。其职责主要是复核大理寺所裁断的案件,实际上是代表皇帝控制司法。当时凡属上奏的案件,皆须送审刑院备案,再交大理寺断复,然后再返回 5 01

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演变

1-7 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 货币,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商品生产阶段的产物。中国古代货币,是世界上起源最早的货币之一。它源远流长,三四千年的发展过程连绵不断,形成了具有东方色彩的中国货币体系,在世界古代货币史上独树一帜。中国早期货币形式的演变、货币理论的研究、货币制度的发展以及货币制造技术工艺的进步,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对古代世界上国际经济交往,特别是亚洲各国货币的发展有着相当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代文明史上的一丛艳丽之花。 中国的古代货币制度,与其他国家不同,不存在什么本位制度,也没有主币辅币之分,往往金、银、铜、谷、帛以及后来的纸币都同时不同程度地行使货币的职能,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所侧重而已。各个朝代的货币制度也很不一致,即使一个朝代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也有种种变化和区别,叙述起来不胜繁举。现仅按货币的不同形式种类,分述如下。 一、商品交换和货币的起源 在原始氏族社会,人们过着群居简陋的生活。那时生产力还很低下,人们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所获得的物品也只能勉强维持生命,所以当时没有商品交换,也不存在货币。 随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在维持自身生活需要之外,有了剩余产品,于是产生了交换的需要。开始时,氏族与氏族之间进行剩余产品的交换,后来扩大到部落之间互通有无,交换的物品主要是各自的公共财物。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个人之间的交换也愈来愈多了,而且逐渐占居了优势。古书曾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1)“以所有易所无,

以所工易所拙”。(2)据说这是四、五千年以前神农、唐尧时的情形,是以物易物的直接交换。 生产日益发展,物品愈来愈丰富,交换也就愈频繁。人们为了交换方便,就先把手中的商品换来一般易于为别人接受的或需要的商品,然后再用这种商品换取自己需要的东西。这样,在众多的商品中就逐渐分离出一种可以同其他一切商品都能交换的商品。这种商品在政治经济学上叫做“一般等价物”,由于它的媒介作用,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成为最早的货币雏形。在我国古代,曾经充当过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有多种多样,如牛、马、刀、箭、皮、帛、贝、玉等等。经过长时期的演变,为了交换的便利,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种类不断减少,逐渐集中并固定在少数的经常为大家所公认的几种商品上,这些商品即成为古代的原始货币。司马迁写道:“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所从来久远,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得而记云。……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3)其它古籍也有记载,如:《管子》:“先王……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4)“汤以庄山之金铸币”,“禹以历山之金铸币”;(5)《盐铁论》:“弊(币)与世易,夏后以玄贝,周人以紫石,后世或金钱刀布”(6)等等。从这些记载可以知道,我国最早的原始货币主要是上述一些物品,其中有金、银、铜、贝、玉、珠、龟甲等物;也有人们的日常用品,如农具钱、布(镈)和渔猎工具刀。原始货币产生的年代,据说是“虞夏”或“夏后”时代,也有说是神农、黄帝时代的。如以夏代(前2100—1600年)计算,至少也有四千余年了。 但是,这些古籍的记述过于简略,而且都是后人追述的,带有很大的传说性质,还需结合考古发掘的出土实物,加以研究核实。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E、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两税法提出,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

宋代治安之巨献:王安石创建保甲

宋代治安之巨献:王安石创建保甲 公元10至13世纪的宋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社会经济、科学技术、人民生活水平之高,在当时世界上无出其右者。但偏偏宋代又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时代,如何维护地方治安,是宋代300年一直探索的问题,保甲就是宋代最为伟大的贡献之一。 1、养兵百万,处处无兵 维护地方治安,不仅需要物质上和制度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需要人力。在中国古代,军队一直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力。宋代自建立之后,是很重视军队的建设的。据研究,在王安石变法前的北宋前六任皇帝时期,宋代总兵力分别是378000、666000、912000、1410000、110000、1070000人1,兵力几乎增长了3倍。养兵的费用,据宋仁宗时熟悉中央财政状况的蔡襄的说法,占到了全国总收入的60-70%2。但养兵百万的宋代,却出现了“处处无兵”警备地方的怪事。 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春夏之交,京东路沂州在接连几年的蝗灾之后,又遭遇百年大旱,粮价飞涨,路有饿殍。但沂州官府依旧不放松赋税的催收。饥民忍无可忍,冲进官府,抢夺粮食财物。宋仁宗急令巡检使朱进带领“捉贼虎翼卒”前往镇压。但虎翼卒大多出身贫民和流民,训练和纪律本就不强,平日里饷钱又常被军官克扣,因此,不堪忍受皮鞭、棍棒催赶下的急行军,在军卒王伦的领导下,揭竿而起。王伦兵变的人数不多,但影响很大。史料记载,王伦挥师南下扬州,行程千里,沿途“盗贼”纷纷加入,如入无人之地。之所以如此,当时欧阳修给皇帝的上书中认为与兵制有关。“今自京发兵,则道远不及;外处就拨,则处处无兵”。镇压王伦兵变,如果自京师调兵,需要长途行军,时间上来不及;如从外地调兵,则外地又无兵警卫,顾此失彼,处处无兵3。 其实,欧阳修的总结,固然没有错,但他没有也不可能看到更深层次的原因。养兵百万、处处无兵,总的根源在于宋代皇权的加强。960年,赵匡胤黄桥兵变,黄袍加身,成为宋代开国皇帝。为防止他人效法,赵匡胤就采取多种措施以加强皇权,巩固赵家天下。不幸,这些被奉为“赵氏家法”的措施,却导致了宋代的三大危机。 一是财政危机。宋代皇帝采取分化事权以使百官互相牵制、恩荫为官拉拢官僚阶层、大兴科举拉拢读书人等方式加强皇帝集权,导致“冗官;为防止社会经济大发展导致的大规模流民对皇权的冲击,宋代大规模招募流民入伍,导致“冗兵”;而“冗官”、“冗兵”,再加上以丰厚的财富、俸禄优待将领、官僚,大大加剧了财政负担,导致“冗费”。 二是社会危机。宋代彻底停止了汉唐时期给农民授田的制度,又不限制土地买卖、兼并,富者有田无税,贫者负担沉重,导致农民流离失所,暴动频繁,盗贼遍地。 三是边地危机。宋代为防范武将,实行更戍法,导致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大批招募流民入伍,缺乏必要的训练和纪律约束;兼之财政危机军费无保障;导致军队战斗力下降,无力应对边患。 在上述的王伦兵变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三大危机的影响。例如:为什么面对蝗灾、大旱,沂州官府不敢采取减免赋税徭役的传统措施?因为财政危机下不敢减免。为什么“捉贼虎翼卒”主要是由流民构成?因为社会危机下流离失所的农民太多。为什么本是去“捉贼”的“虎翼卒”会兵变?因为财政危机下军费无保障,训练、纪律无保障,兵饷被克扣。为什么镇压王伦兵变需要外地调兵?因为边地危机下军队集中到了京畿和边地。因此,三大危机的相互交织,使得宋代基层秩序乱象呈现,王伦兵变就是典型的事例。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军队维护地方治安的模式,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1程民生.宋代兵力部署考察.史学集刊.2009,(5),66-81. 2蔡象.端明集卷22,”论兵十事”条. 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6册,卷142,庆历三年八月辛亥条,3419 - 3420.

论宋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变化-论文

论宋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变化 摘要 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新的时期,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都比前朝有长足的发展和显著的变化。而作为“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要求”和统治者“用来实现经济利益手段”的法律,在宋代亦表现出与其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时代特色,表现在法律制度上的立法、诉讼和审判均较前代呈现出新的特点,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并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完善和丰富了中华法系。叶适曾说:“今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微,皆先有法以待之。”足见宋朝法网之密和对法治的重视。本文首先从宋代主要法律文献入手从整体上把握宋代的立法情况,然后分别从刑事、民事、行政、司法等方面研究宋朝法律的变化及特点,最后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宋刑统》;宋朝;法律制度;司法制度

Introspection of State Owned Shares Reduction Abstract Song dynasty was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feudal society, a new era, its economic, political, 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an the former have made great progress and significant changes. As a "show and documenting the requirements of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he rulers of "the means used to achieve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the law, is also shown in the Song Dynasty and its economic, political and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imes to adapt. Manifested in the legal system of legislation, litigation and trial than the previous generation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 new, deeply marked with the stigma of the times, and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future had a major impact, improve and enrich the Chinese law. Ye Shi once said: "This year both inside and outside the upper and lower, of the small, one of the micro-crimes are pending before the law." Law of the secret shows in the Song Dynasty and the importance of the rule of law. In this paper, the main legal documents from the Song to start from the overall grasp of the legislation in the Song Dynasty, and then from criminal, civil, administrative, judicial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Song Dynasty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hanges in the law, and finally like to express my views. Keywords"Song EC sentence"; The Song Dynasty; The legal system; The judici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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