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周安全检查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周安全检查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周安全检查表

安全报监书编号:

重庆市铜梁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每周(月)检查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铜梁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制

填表说明

一、每周安全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在“检查结果”一栏中填写检查情况,如有隐患直接填写具体问题;如无隐患,注明无,且无须填写后面两项。

2、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在“整改意见”一栏写明整改要求。

3、“整改结果”一栏应填写实际整改情况,已消除的直接写明;未消除的,应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到位,并记入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档案,督办并确保销号。

二、每月安全检查记录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组织填写,具体填写要求同第二项。

三、每次安全检查所填写的记录必须真实准确,签字完善,不得随意涂改。

四、所填写的检查表格,将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原始凭据,应保存完整,随时备查

施工现场每周(月)安全检查记录项目名称:

.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 号) [2010-2-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 2010-1-28 ] 渝办发〔2010〕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 (一)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应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自动化控制等邮电通信系统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及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场、休闲广场、城市公园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政府保障性住房等项目;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渝建发[2004]84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04.06 【实施日期】2004.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渝建发[2004]84号2004年4月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水平,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建标[2004]2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标准的立项、制定、修订、发布及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是指在工程建设领域,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从而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技术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是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项批准并组织制定、实施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应用的技术标准。 第五条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计划、统一审批、统一发布、统一管理。 第七条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经费主要采取财政补贴、科研经费、上级拨款、企业资助、标准培训收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 (三)承担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等任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实用.doc

工程名称: 序号项目 1坑槽边坡 2脚手架 3模板工程 4施工用电 5塔吊 井字架6 龙门架 孔洞、临7 边防护8电气焊 9施工机具 防护用10 品使用 11文明施工 12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检查内容 边壁状况(放坡或支撑)、边缘荷载,坑边防 护、变形监测、排水措施,上下通道。 立杆基础,杆件拉结、杆件间距,扫地杆,剪 刀撑,脚手板,载重,上下通道;架体防护, 密目网防护,上料平台。 支撑系统设计,立杆材料,垫板,支撑,间距, 模板存放,作业立足点,拆模警戒监护,运输走 道,作业面洞口及监边防护。 导线架设和绝缘,三级用电两级保护,安全电 压,配电箱,开关箱(高度,位置,接地,防 雨,防尘)开关电器(一机一闸、熔丝),漏电 保护器,三箱五线,用电档案。 路基,道钉,安全防护装置(国力矩限制器、 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电缆卷 线器)钢丝绳,附墙装置,装拆方案,塔吊指 挥,防护措施。 吊盘安全门及停靠装置,限位器,地锚,缆风 绳,钢丝绳,防护棚,平台安全门栏及防护、 联络讯号,连墙杆、准用证。 电梯井口,预留孔洞,楼梯口,进出料口,槽( 坑 ) 边和屋面,阳台,平台,框架结构四周防护, 行人通道防护。 焊间距离,电焊机保护接零,防雨,自动开关, 漏电保护,气瓶存放,防震,防护帽,标准色 标。 防护装置,接零接地,漏电保护。 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镜,防护鞋,防护手套。 工地围档、大门、门卫及企业标志,硬化地面、 排水,材料堆放,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 防火,治安保卫,宣传与标牌,厕所、浴室、生 活卫生,防尘,防噪,防毒,工程住人,保健急 救。 责任制,制度,目标管理,安全措施,专项设 计,计算,施工方案,安全交底,隐患整改, 安全教育,持证上岗,班前活动,设施、设备 验收,安全标牌,工伤档案。 年月日 检查情况 检查人: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大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大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表3.0.1 企业名称:经济类型: 资质等级: 单位工程 名称建 筑 面 积 (m2 ) 结 构 类 型 总 计 得 分 (满 分 分 值 100 项目名称及分值 安全 管理 (满 分分 值为 10 分) 文明 施工 (满 分分 值为 20 分) 脚手 架 (满 分分 值为 10 分) 基坑 支护 与模 板工 程 (满 分分 值为 “三 宝” “四 口” 防护 (满 分分 值为 施工 用电 (满 分分 值为 10 分) 物料 提升 机与 外用 电梯 (满 分分 值为 塔 吊 (满 分分 值为 10 分) 起重 吊装 (满 分分 值为 分 5) 施工 机具 (满 分分 值为 分 5)

分) 10 分) 10 分) 10 分) 评语:

检查单位负责人 受检 项目 项目 经理 年月日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3.0.2 序检查项扣分标准应得 分数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 证 项 目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扣10分 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扣4~6分 经济承包中无安全生产指标,扣10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合格,扣5分 10 2 目标管理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扣10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10分 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扣8分 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扣5分 10 3 施工组织 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扣10分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未落实,扣8分 安全措施不全面,扣2~4分 安全措施无针对性,扣6~8分 安全措施未落实,扣8分 10 4 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技 术交底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0分 交底针对性不强,扣4~6分 交底不全面,扣4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4分 10 5 安全检查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扣5分 安全检查无记录,扣5分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扣5分 10 6 安全教育无安全教育制度,扣10分 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扣6~8分 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 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 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的,扣5分 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10 小计60 7 一 般 项 目班前安全 活动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10分 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扣2分 10 8 特殊作业 持证上岗有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扣4分 有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扣2分 10 9 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3~5分 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扣10分 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扣4分 10 10 安全标志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扣5分 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扣5分 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扣4分 10 小计40 检查项目合计100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建设工程安全检查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隐患每周检查表 项目名称:利丰鸿泰新居(巷口廉租房项目)工程 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 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寸 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说明 一、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隐患日检记录由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员填写。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有无隐患”一项中,如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在“无”一栏划/ 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在“有”一栏划",并在“隐患情况” 一栏中写明具体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并已消除的安全隐患,在“整改结果”中的“已排除”一栏划"; 3、对检查中发现但未消除的安全隐患,在“整改结果”中的“未排 除”一栏划",并在“备注”栏写明实际处置情况; 4、凡是未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按照“五定” 原则落实整改到位,并记入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档案,督办并确保销 号。 二、每次安全检查所填写的记录必须真实准确,签字完善,不得随意涂改。 三、所填写的每日安全隐患检查表格,将作为直接责任人履行安全职责的原始凭据,应保存完整,随时备查。

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隐患周检记录项目名称:利丰鸿泰新居(巷口廉租房项目)工程 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隐患周检记录

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隐患周检记录项目名称:利丰鸿泰新居(巷口廉租房项目)工程

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隐患检查记录汇总表项目名称:利丰鸿泰新居(巷口廉租房项目)工程

体部分进行逐一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整改结果如实填写在相应表格内。凡是未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按照“五定” 原则落实整改到位,并记入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档案,确保销号, 项目专职安全员: 检查日期: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规范标准检查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2.0.9 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 1 总则 为了加强重庆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程规定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基本要求、防火安全、防水、电气安装、给排水管道及卫生器具安装、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安装、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各项工程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质量评定规则。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 为保护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 基体 primary stru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维护结构。

基层 base 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细部 detail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基本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应遵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遵循安全、使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严禁改变、损伤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原有房间的主要使用功能,不得破坏建筑的节能构造及设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开启的安装孔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原有装饰效果。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线管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住房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施工中应加强对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的有效控制,不得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 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该产品现行标准对质量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质检报告。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甲供材料应符合设计对材料提出的相关质量要求,施工方对甲供材料有异议时,应对材料进行复验。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在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装饰材料及用具。严禁使用国家和本市禁止使用和淘汰的材料及产品。 装饰不得改变共用给水排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破坏厨房、卫生间的防水功能。 厨房装饰时如需移动燃气表具,敷设燃气管道等,必需符合燃气主管部门的规定。 施工过程中应对原建筑的成品门窗、设施设备,以及甲方提供的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 装饰施工企业在装饰工程完工时,应向业主提供水、电、气管线和其他暗埋管线的竣工图。 4 防火安全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局部图片内容缺失可参考复印件或软件内相应内容) 总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挡墙、护坡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基础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脚手架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砌筑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金属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门窗、木结构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屋面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装饰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其他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定稿)20170527定稿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保证标准设计编制质量,提高工程设计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以下简称“标准设计”)的编制管理以及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准设计是指经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项批准、组织编制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应用的工程建设构配件与制品、建(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等的通用设计文件,以及为推广使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技术)而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 第四条标准设计的主要范围为: (一)地方性工程建设构配件和制品的构造图; (二)地方性建(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的构造图; (三)推广使用的工程建设“四新”技术应用设计图; (四)其他有利于提高工程设计技术水平的应用设计文件。 第五条标准设计分为通用标准设计和推荐标准设计。通用标准设计是指技术相对成熟、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或为贯彻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而编制的工程建设构配件、制品或构造等通用设计文件。推荐标准设计是指为推广使用工程建设“四新”技术而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 第六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标准设计组织实施与

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制定本市标准设计的规划、计划; (二)组织编制、修订标准设计;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组织推广应用标准设计,并对标准设计的应用进行监督管理; (四)落实工作经费保障通用标准设计的编制及推广应用。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标准设计的推广应用及监督实施工作。 第七条鼓励设计等单位开展标准设计编制。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把标准设计编制情况作为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优秀勘察设计评选、项目招标投标等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根据工作实际,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支持通用标准设计的编制及宣贯、培训。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 第八条标准设计的编制、修订实行计划管理,年度计划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第九条列入标准设计编制、修订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技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建设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技术应用在我市范围具有一定规模; (三)技术应用应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具有推广应用的前景。 第十条标准设计的编制、修订由设计等单位提出申请,并

现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目录(2016上网版)

现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目录(2016上网版) 序号备案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施行日期 1 DB50/T5007-1999 钢丝网架水泥聚苯乙烯夹芯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1999/7/1 2 DB50/T5008-1999 脱硫石膏空心条板隔墙施工及验收规程1999/7/1 3 J11717-2001 DB50/5019-2001 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范2001/12/1 4 J10333-2004 DB50/5028-2004 特细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2004/2/2 5 J10331-2004 DB50/5029-2004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2004/2/11 6 J10346-2004 DB50/5031-2004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4/3/5 7 J10422-2004 DBJ50-034-2004 白蚁防治施工技术规程2004/10/1 8 J10434-2004 DBJ/T50-035-2004 重庆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2004/12/1 9 J10474-2004 DBJ50-037-2004 烧结页岩多孔砖和空心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2004/12/1 可编辑修改

10 J10581-2005 DBJ50-038-2005 预拌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质量控制规程2005/5/1 11 J10550-2005 DBJ50-041-2005 轻型住宅钢结构技术规程2005/7/1 12 J10605-2005 DBJ50-043-2005 工程地质勘察规范2005/9/1 13 J10636-2005 DBJ/T50-044-2005 园林栽植土壤质量标准2005/10/1 14 J10849-2006 DBJ50-050-2006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2006/10/1序号备案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施行日期 15 J10852-2006 DBJ50-051-2006 小城镇消防规划规范2007/1/1 16 J10850-2006 DBJ50-052-200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6/9/1 17 J10912-2006 DBJ50-055-200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2007/1/1 18 J10955-2006 DBJ50-057-2006 回弹法检测砼抗压强度技术规程2007/3/1 19 J10956-2006 DBJ50-058-2006 钢筋混凝土短肢剪力墙、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2007/3/1 20 J10957-2006 DBJ50-060-2006 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程2007/3/1 可编辑修改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

火电工程施工现场专业安全检查表 目录 一、火电工程施工现场专业安全检查表编制及使用说明 (35) 二、施工现场 (37) 1.现场安全检查表 (37) 三、安全防护设施 (39) 1.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检查表 (39) 2.防护栏杆安全检查表 (42) 3.孔洞盖板安全检查表 (43) 4.隔离设施安全检查表 (44) 5.安全网安全检查表 (45) 6.速差自控器安全检查表 (46) 7.安全自锁器安全检查表 (47) 8.活动支架安全检查表 (48) 9.废料垃圾通道安全检查表 (49) 10.滑线安全网安全检查表 (50) 11.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检查表 (51) 四、施工用电 (52) 1.施工用电管理安全检查表 (52) 2.施工供、用电线路安全检查表 (53) 3.变压器安全检查表 (54) 4.配电室安全检查表 (55) 5.专用盘、配电箱安全检查表 (57) 6.照明安全检查表 (59) 7.接地(零)及防雷保护安全检查表 (62) 五、防火防爆 (65) 1.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表 (65) 2.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 (67) 六、季节性施工 (72) 1.夏季施工安全检查表 (72) 2.冬季施工安全检查表 (74) 七、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 (75) 1.高处作业安全检查表 (75) 2.交叉作业安全检查表 (77) 八、脚手架和梯子 (78) 1.脚手架一般规定安全检查表 (78) 2.竹脚手架安全检查表 (80) 3.木脚手架安全检查表 (81) 4.钢管脚手架安全检查表 (82)

7.悬吊脚手架安全检查表 (86) 8.脚手架的拆除安全检查表 (88) 9.移动式竹木梯子安全检查表 (89) 10.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检查表 (91) 11.钢筋爬梯安全检查表 (92) 12.绳梯安全检查表 (93) 九、起重与运输 (94) 1.起重安全检查表 (94) 2.运输安全检查表 (96) 十、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99) 1.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安全检查表 (99) 2.高处焊接与切割安全检查表 (100) 3.金属容器和坑井的焊接与切割安全检查表 (101) 4.集中供氧站安全检查表 (102) 5.热处理安全检查表 (103) 6.气瓶安全检查表 (104) 7.制氧站安全检查表 (106) 8.乙炔站安全检查表 (107) 十一、施工机具 (109) 1.电动工器具安全检查表 (109) 2.砂轮机安全检查表 (112) 3.磨石机安全检查表 (113) 4.蛙式打夯机安全检查表 (113) 5.混凝土搅拌机(附搅拌站)安全检查表 (115) 6.钢筋切料机安全检查表 (118) 7.(预应力)张拉设备安全检查表 (119) 8.点、碰焊机安全检查表 (121) 9.平刨机安全检查表 (122) 10.带锯机安全检查表 (123) 11.圆盘锯安全检查表 (124) 12.空压机安全检查表 (125) 13.水泵安全检查表 (127) 14.滤油机安全检查表 (128) 15.电焊机安全检查表 (129) 16.金属切削机床安全检查表 (131) 17.链条葫芦安全检查表 (133) 18.钢丝绳安全检查表 (134) 19.卷扬机安全检查表 (135) 十二、升降机 (137)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09〕123号文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 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渝文审[2009]19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渝建发〔2009〕123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北部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登记,登记号为“渝文审[2009]19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实施抽样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实施见证取样检测,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检测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的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检测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检测资质证书,开展质量检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服务型中介机构。 本规定所称检测人员是指经考核合格,具备相应检测工作能力的检测从业人员。 第五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和检测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审批全市检测机构资质,负责监督指导检测人员的培训,并对检测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建立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数据库,实施检测资质动态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和所监管工程的检测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资质申请的受理和初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十项内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十项内容) 安全管理检查用表 序号自检 项目 自检标准自检 得分 复查 得分 1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10 分)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的扣5分 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的扣4—6分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扣5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扣8分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2施工 组织 设计 (15 分)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扣5分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扣8分 安全措施不全面扣2~4分 安全措施无针对性扣4~6分 安全措施未落实扣8分

3安全 技术 交底 (15 分)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交底针对性不强扣4~6分 交底不全面扣6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4分 4安全 检查 (20 分)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扣5分 安全检查无记录扣10分 安全检查记录不实扣10分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5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扣5分 5安全 教育 (10 分)无安全教育制度扣10分 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扣5分 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 每有1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1分 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的扣5分

6特种 作业 持证 上岗 (10 分)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扣4分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扣2分 7工伤 事故 处理 (15 分)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10分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扣10分 8安全 标志 (5 分)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扣5分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扣5分 9合计得分 场容场貌检查用表 序号自检 项目 自检标准自检 得分 复查 得分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定期大检查记录表 编号:ZT001工程名称:无锡苏宁广场工程施工单位: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检查单位 单位名称参加人员建设单位:无锡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检查内容 项目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必须记录明确,无问题打 “√”) 落实整改时间 现场文明施工布置情况1 施工区域是否设置封闭围护,大门设 置是否合理,满足车辆通行要求 大门及围墙√现场道路不畅通不能满足任何 车辆通行 2 施工现场内的布置:七牌二图、临时 用水、用电设置是否合理 七牌二图未设置好,临时用水未按照新方案实 施,部分区域消防用水无 3 门卫及工地内安全保卫工作是否落 实 √ 4 办公室、会议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制、项目部管理组织机构、体系、安 全文明目标是否上墙有明确规定 施工现场办公室墙上无任何制度 5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室、食堂、生 活区是否分开设置,分开设置有无安 全通道及屋顶塔吊范围内安全防护 办公室、食堂与施工作业区未分开设置,无安 全通道、办公室屋顶也无安全防护。场外生活 区垃圾未清理,宿舍部分较脏乱,环境较差 6 现场临时厕所是否随时保持干净基本干净 7 施工现场是否整洁,物料堆放是否按 照事先规划的场地进行放置 施工现杂战乱无章,材料混在一起乱堆放, 8 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物料存放是否 专有堆场或仓库, 材料进场无固定堆场,随意摆放 9 作业面物料使用及拆除,整理是否做 到工完料清,堆放整齐 均未做到工完料清,也未进行整理,堆放杂乱 10 施工现场周围是否设置排水系统(排 水沟),排水是否畅通。 部分设置,排水不畅,积水全部流到地下室内11 施工扰民、防台防汛、防暑降温、防 触电、防食品中毒等整治工作的开展 和落实是否到位 施工措施有,均未作相关书面记录 12 现场安全标语宣传情况只有几幅,未覆盖整个现场 1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无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 [ 2010-2-2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规定的通知 [ 2010-1-28 ] 渝办发〔2010〕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

(一)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应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自动化控制等邮电通信系统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及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场、休闲广场、城市公园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本规定第二条所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2004.1—2016.10)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

目录 1.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 2. 《白蚁防治施工技术规程》 (4) 3. 《轻型住宅钢结构技术规程》 (5) 4. 《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6) 5. 《重庆市小城镇消防规划规范》 (6) 6. 《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程》 (7) 7. 《建筑外墙饰面涂饰翻新技术规程》 (7) 8.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 (8) 9. 《清水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8) 10.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9) 11. 《公共建筑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标准》 (11) 12. 《住宅信报箱建设规范》 (11) 13.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11) 14 《餐饮娱乐住宿趸船防火规范》 (12) 15. 《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 (13) 16. 《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16) 17. 《重庆市保障性住房装修设计标准》 (16) 18. 《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程》 (18) 19. 《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9) 20. 《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设计标准》 (19) 21. 《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运行管理技术规程》 (21) 22. 《建筑护栏技术规程》 (22) 23. 《重庆市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规范》 (22) 24. 《重庆市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 (22) 25.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4) 26. 《非承重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墙体工程技术规程》 (24) 27.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 (24) 28. 《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应力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5) 29. 《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技术规范》 (26) 30.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26) 31.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29) 32.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规范》 (29) 33. 《建筑边坡工程安全性鉴定规范》 (29) 34. 《市政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29) 35. 《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程》 (30) 36. 《焊接箍筋应用技术规程》 (31) 37. 《重庆市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31) 38. 《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 (32) 39.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32) 4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35) 41.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35)

建设项目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项目项目内容 检查标准检查方 法(或 依据) 检查评价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 题 1工程发包1、是否依法发包工程,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现象。 2、是否将工程发包给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施工企业。 3、是否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 工单位。 1、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2、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 企业。 3、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 位。 查合同 查证件 2手续办理1、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安全报监手续。1、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查证件 3合同管理1、合同中工期是否合理,确保安全生产。 2、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合理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并按要求拨付到位。 1、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 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 2、将工程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应当 与其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施工 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对各 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 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 查合同 4、项目管理1、是否按规定配备经资格认定的专职安全监管人 员承担责任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 2、是否存在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 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 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等现象。 3、是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违 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品质和安全性能 以及强令施工企业违章施工,冒险作业等现象。 4、是否存在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 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 1、应当按规定配备经资格认定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安全监管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担责任工程项目的 施工安全管理。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 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违 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品质和安全性能; 不得强令施工企业违章施工,冒险作业。 4、建设单位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 查现场 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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