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标准版)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标准版)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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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标准版)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严格控制使用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

2.各类电工、电动装卸机械司机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测电笔,严禁违章操作。

3.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各种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

4.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检查设备、电线和接插件是否完好,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电箱应保持完好、整洁,不准在电箱内存放杂物;未经培训考核者,不准进行电箱接线和检修。

6.借出的小型电动机械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电源线接头不得超过三个;使用前必须试运转,确认无异常时,方可作业。

7.移动电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使用时必须可靠接地;使用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调换机件,工具或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源。

8.夏季使用风扇,风机前,各单位应对风扇、风机作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并贴上当年使用合格证的方能使用;移动风扇,风机时,必须切断电源。

9.临时工作照明灯放置必须稳妥,应加强检查,防止电线轧坏。

10.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使用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刻停止使用,待电工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非电工人员严禁检修设备。

11.土建工程应严格执行“破土开挖许可证”制度;凡涉及电源电缆、通讯电缆的动土区域,只能人工开挖,不得使用掘土机械。

12.所以接用港区、码头等岸电的船舶均应使用绝缘完好,接线可靠的连接导线和端子(或插头)接用岸电,连接导线和端子中必须有专接零线的导线和端子;如因船舶不按规定接用岸电,所在港区有权拒绝供电。

13.本公司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以上规定,执行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物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公司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采取由公司自行组织培训形成进行。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5)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6)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7)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处(部门)、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8)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9)管理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管理处安全制度、相关工作现场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0)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建立义务安全队伍安全教育制度。 1)义务安全队伍所有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技术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2)义务安全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地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必须建产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制度总经理办公室对本公司(包括义务安全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安全检查制度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提要:如业主、住户认为原来电表容量不够,需要增容的,必须向管理处申请,经审查符合增容条件,方能批准给予增容,但必须接照下列规定办理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为确保合理、安全地用电、用水,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住宅区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经住宅区管理处接收、接管或未办将移交手续而暂交管理处管理的供水、供电系统一律由管理处管理,其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如系未完工程,施工单位需要进入,亦应经管理处同意方能进入工作。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接用水电,必须向住宅区管理处申请,经检查不影响住宅区用电、用水,又符合安全要求,才可供水或供电。 三、如业主、住户认为原来电表容量不够,需要增容的,必须向管理处申请,经审查符合增容条件,方能批准给予增容,但必须接照下列规定办理。 1.凡增容每伏安收增容费人民币20元。 2.凡需增容的单位或个人如原线路不足负荷,需另接入电缆电线的,竣工费用由申请单位或个人负担。 四、凡未经批准接驳用电、用水均属偷电、偷水,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增加电器设备容量、接驳水管的除暂停供电供水外,并按每增容一千瓦,每用水1吨罚款人民币20元,并需重新申请增容接管。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除追计补电、水费外,处以一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3.私自启动和改变计量器、水表的封印或运行回程,影响准确计量的,每次罚款三百元至五百元。私自停用计量器的,不论其停用时间长短,最少按六个月追补电费、水费,此外停止供电供水三至七天。 4.在住宅区供电线路、供水管路上私自接线接管用电、用水或绕越电度表、水表用电用水者,除当场停止供电、供水外,按私接容量六个月以上时间追补,电费、水费,并按其应追补的水、电费一至十倍计罚。

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7、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8、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山海天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及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行政强制性规定及行业规范,结合本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管理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确实保障公司消防 安全及管理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 第二章消防组织与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各物业项目骨干为主,其他员工为辅助的消防队伍。 公司全体员工为消防工作的义务消防员,公司各管理处班组长以上安保人员及维修 人员为公司的兼职消防员。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任/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 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以下各部/处及岗位员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各物业区域的公司项目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区域应当根据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责任区域 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及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 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安全用电管理法规,明确用电管理科室,落实用电设施的选型、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管理的安全责任。 2、用电管理部门应在当地专业部门指导下,加强对配电、发电、用电、备用电源的安全管理,制订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凡有高压电、容易触电伤人的场所,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公共用电设施设备应粘贴铭牌,说明用途。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木,防止引发事故。 4、选用的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考虑发展需要,满足安全要求。安装用电设施必须由专业部门、专业电工进行,采取过载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等安全保护措施。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凡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5、员工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运行;不准私自拆装电气设施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大功率用电设备。 6、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应按其要求采用用电设备。防止引发火灾、爆炸、漏电等安全事故。 7、按规定请专业部门每年对接保护系统进行测试,确保接地保护安全可靠。

8、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已淘汰的用电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严禁使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电器、“三无”产品或无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志的电器产品。 9、发生用电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通知管理部门维修,不得擅自处理。故障原因未查明,不得强行接通电源。用电设施设备检修时,必须悬挂警示牌,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10、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精品文档,助你起航,欢迎收藏和关注!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1.严格控制使用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 2.各类电工、电动装卸机械司机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测电笔,严禁违章操作。 3.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各种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 4.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检查设备、电线和接插件是否完好,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电箱应保持完好、整洁,不准在电箱内存放杂物;未经培训考核者,不准进行电箱接线和检修。 6.借出的小型电动机械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电源线接头不得超过三个;使用前必须试运转,确认无异常时,方可作业。 7.移动电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使用时必须可靠接地;使用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调换机件,工具或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源。 8.夏季使用风扇,风机前,各单位应对风扇、风机作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并贴上当年使用合格证的方能使用;移动风扇,风机时,必须切断电源。 9.临时工作照明灯放置必须稳妥,应加强检查,防止电线轧坏。 10.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使用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刻停止使用,待电工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非电工人员严禁检修设备。 11.土建工程应严格执行“破土开挖许可证”制度;凡涉及电源电缆、通讯电缆的动土区域,只能人工开挖,不得使用掘土机械。 12.所以接用港区、码头等岸电的船舶均应使用绝缘完好,接线可靠的连接导线和端子(或插头)接用岸电,连接导线和端子中必须有专接零线的导线和端子;如因船舶不按规定接用岸电,所在港区有权拒绝供电。 13.本公司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以上规定,执行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ft>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为确保合理、安全地用电、用水,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住宅区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经住宅区管理处接收、接管或未办将移交手续而暂交管理处管理的供水、供电系统一律由管理处管理,其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如系未完工程,施工单位需要进入,亦应经管理处同意方能进入工作。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接用水电,必须向住宅区管理处申请,经检查不影响住宅区用电、用水,又符合安全要求,才可供水或供电。 三、如业主、住户认为原来电表容量不够,需要增容的,必须向管理处申请,经审查符合增容条件,方能批准给予增容,但必须接照下列规定办理。 1.凡增容每伏安(即千瓦,不足千瓦的按千瓦计算)收增容费人民币20元。 2.凡需增容的单位或个人如原线路不足负荷,需另接入电缆电线的,竣工费用由申请单位或个人负担。 四、凡未经批准接驳用电、用水均属偷电、偷水,应按

以下规定处理: 1.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增加电器设备容量、接驳水管的除暂停供电供水外,并按每增容一千瓦,每用水1吨罚款人民币20元,并需重新申请增容接管。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除追计补电、水费外,处以一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3.私自启动和改变计量器、水表的封印或运行回程,影响准确计量的,每次罚款三百元至五百元。私自停用计量器的,不论其停用时间长短,最少按六个月追补电费、水费,此外停止供电供水三至七天。 4.在住宅区供电线路、供水管路上私自接线接管用电、用水或绕越电度表、水表用电用水者,除当场停止供电、供水外,按私接容量六个月以上时间追补,电费、水费,并按其应追补的水、电费一至十倍计罚。

物业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暂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检查行为,促使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开展,确保生产安全,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本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要同于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经常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用电知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重点部位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区域设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责任制,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巡视。 4、加强对各使用部门、单位使用配电房、变压器、水泵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年检等工作的管理。 5、杜绝违章用电及使用电器设施的现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尽快予以整改。 6、做好用电设备、照明灯、插头开关等各种用电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7、凡因未进行安全检查,造成隐患长期存在,或对隐患没有进行整改的,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由此而造成事故的,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用电制度 1、不得违章用电,不得使用严禁使用的(电热杯、热得快、电热取暖等)电器设施。 2、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和更换电源,不准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如需要必须请电工(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 3、工作时间以外没有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必须切断工作场地所有电器设施的电源。 4、电器设施或线路发生故障或老化,及时报11185请相关人员检修或更换。 5、电器设施、电源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必须报相关部门,经专业人员核准后方可使用,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7、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每周检查一次用电安全工作,对重点部门或部位如墨子巷、集贤路、开发区邮政枢纽楼、纺织南路等配电房不定期抽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人营业、生产现场、供电设备是否有超负荷和过热等异常现象。 3、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标识是否齐全。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应制定规范的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 1.目的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意识,规范员工用电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人员进行电气操作或电气维修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 3.2其他部门须配合工程部的安全用电工作。 3.3工程部及时向客服部反映停电缘由,客服部须及时通知业主停电事宜。 4.内容 4.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 4.2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路的,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 4.3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4.3.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4.3.2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4.3.3应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设施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5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设施,包括需检修设备设施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的设备设施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4.6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4.7装设接地线。将检修的设备设施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8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挡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9电气操作及维修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组织措施: 4.9.1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工程主任,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4.9.2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为工程部经理,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4.9.3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4.9.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4.9.5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4.9.6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为保证业主正常用水,安全用电,遵照本规定: 一、接到市政供水、供电部门的停水、停电通知后或小区计划内停水、停电,管理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通知中注明停水、停电的时间、范围、原因。 二、对于突发性停水、停电,管理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查明原因,若为市政停电,要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若为事故性停电,应迅速组织人员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向业主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三、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紧急停水、停电,应立即断开有关闸阀或开关,修复后恢复水、电供应,事后要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四、住宅区内业主或商铺,施工队需接用水、电时,应向管理处申请,经查核获准后由技工监督实施。 五、住宅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处同意,私自接驳水、电者,以偷水、偷电行为处理。 六、室内装修时,电线的敷设应由专业人员施工,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将电线直接埋入墙内、地下。线路的改动要

在装修申请表中注明,批准后方可施工。 七、电线、开关要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电线的截面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室内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楼房设计时分配给每户的负荷。提倡业主在室内配备漏电保护开关,因业主违反安全用水、用电的规定而造成事故,业主应承担责任。 八、室内电线不得乱拉乱接,开关跳闸、保险丝熔断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合闸或加大熔丝容量。 九、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熨斗、电烙铁等时,要特别小心,防止短路,同时使其远离易燃物,人要离开时,注意断开电源。 十、业主长时间外出时要关闭房间内电闸和水阀,或知会管理处。 十一、业主应爱护公共用水、用电设施。不得有意损坏水表或电表。 十二、对公共管道、线路和业主房屋内管道、线路进行维修时,业主有义务提供方便,对因装修或业主使用不当而导致的管道阻塞或线路损坏,管理处有权要求责任者疏通或修复。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_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管 理规章制度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 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 面应不小于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 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7、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8、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 进行。 21、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在班组作业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专业特点进行教育,使每位作业人员心中警钟常鸣,确保在施工安全用电 技术指导下施工。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用电教育。

2021版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

2021版小区安全用水、用电、 用气管理规定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2021版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 定 一、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系统在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煤气公司指导下,由管理处统一管理。 二、小区水电和煤气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切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装的需书面报告管理处并请专业人员进行施工,费用由住户自理。 三、各住户均可设立独立水表、电表、和煤气表,有关费用以抄表数计费收取,请按月及时缴交费用。住户不得有意破坏计量仪表,禁止偷水、偷电、偷气。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消防栓盖取水;未经管理处批准,

小区内主供水阀门及梯位供水阀不得私自关闭。 五、下水管道严禁倒剩饭或其它废物,如造成堵塞,管理处可派人疏通维修;住户室内疏通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公共管理维修费用由使用本管道的住户共同承担。 六、未经管理处准许不可私自增大负荷或架设电气线路,不可拆卸原有电气线路设备。 七、若遇临时断电,请将有关电气的开关断掉,以免突然送电时电流量过大烧坏设备。 八、使用煤气的单位和个人发现煤气泄露、中毒、失火、爆炸等,必须立即报擎并向管理处报告,同时就有机取紧急措施。发现漏气、堵管等邦联时,不得自行修理或明火试漏。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物业小区电梯规章制度样本

物业小区电梯规章 制度

电梯相关管理制度范例 1.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2.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3.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4.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5.电梯司机岗位责任制; 6.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7.电梯司机服务公约和守则; 8.电梯运行管理规定; 9.电梯安全管理; 10.电梯的安全装置; 11.电梯钥匙管理制度(无司机、无机房); 12.乘客须知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一、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二、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三、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四、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注油、导轨打蜡、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计划(更换曳引机、清洗导轨工作面、控制柜除在检修安全回路、更换磨损和不可靠机械电器部件) 六、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实验等) 七、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纤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特别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 二、搞好轿厢、厅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障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三、严禁电梯超载运行,不允许轿厢开启安全窗,安全门运送超长物件。对重量判断不明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物品谢绝运送。禁止电梯当载货电梯使用。载运重量较大物品因注意在轿厢内均匀分布。 四、不允许用急停开关、检修开关做正常运行中的消号;不得在电梯运行中使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严禁在厅门、轿门开启的情况下检修运行。 五、当发生电梯运行故障如“关门不走车”“运行冲顶或蹲

小区供电管理制度

小区供电设备的管理 住宅小区或高层楼宇要保持正常的使用功能,就离不开电能的正常供应。供电设备管理是物业公司为保证住宅小区或高层楼宇电能正常供应所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本内容主要阐述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管理、供电设备的维修管理。 第一节供电设备管理概述 供电设备是指输送、变换、分配电能的设备。物业管理公司管辖的供电设备的多寡与电能的供应方式有着密切关系。目前,电能供应方式有两种: ①物业辖区所需电能小于315kVA时,供电部门把电力直接送到用户。 ②当物业辖区内用户所需电能较多时,则是供电部门把高压送到小区或高层楼宇,经小区或楼宇变电站再送到各用户单位。 第一种方式中,归物业公司管辖的是从低压电网进入物业辖区的一段线路和少量的开关电器。第二种方式中,归物业公司管辖的是从高压公共电网进入物业小区或高层楼宇的变、配电所的高压进线开始,至用户用电设备入端止的全部线路及设备。 一、供电设备概述 供电设备主要有高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等。 1.高压配电设备 (1)高压隔离开关 高压隔离开关亦称高压闸刀开关,其主要结构特点是无灭弧装置,分闸时有明显的断点,因此不能带负荷操作。主要作用是在检修时用于隔离电源。 (2)高压负荷开关 高压负荷开关的主要结构特点是有不完善的灭弧装置,分闸时有明显的断点,可通、断正常的负荷电流和过负荷电流,检修时也可用于隔离电源。但不能配以短路保护装置来自动跳闸。 (3)高压断路器 高压断路器的主要结构特点是有较完善的灭弧装置,分闸时无明显断点。可通、断正常的负荷电流、过负荷电流和一定的短路电流。 (4)高压熔断器 高压熔断器主要用于电路的短路保护。RN型的熔断器具有较强的灭弧能力,可在电路短路电流达到最大值之前断开电路。RW型的熔断器灭弧能力较弱,在电路短路电流达到最大值以前不能断开电路。 (5)电流电压互感器 电流、电压互感器都是特殊变压器。其主要作用一是使高电压大电流的电路和测量仪表、继电保护电器隔离,保障观察人员的安全;二是扩大仪表的量程。使用时应注意:电流互感器,在使用中副边绝对不允许开路,如果开路则产生不能允许的高压,击穿绝缘或造成事故;电压互感器,使用中副边不允许短路,如果短路则被烧毁。 2.低压配电设备 (1)低压刀开关 有灭弧罩的低压刀开关可通断负荷电流,没有灭弧罩的低压刀开关只能作隔离电源用。 (2)低压刀熔开关 低压刀熔开关是低压刀开关和低压熔断器组合成的开关电器,可作短路保护

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篇一: 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div > 1. 生活区临时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2. 安全用电规章规章制度 3. 物业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4. 小区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5. 用电规章制度 1、生活区临时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 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 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 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 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 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

小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小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0361小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Residential safe power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

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用电,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用电活动。 三、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 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4、《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四、职责 1、总经理为公司用电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用电工作。 2、安全主任负责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用电,并开展定期培训,让员工学习用电安全的知识。 3、电工负责公司的电气作业,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五、用电安全基本原则 1、在预期的环境中,不因外界的非机械的影响而危机人和财产。 2、在满足预期的机械性能要求下,不危及人和财产。 3、在可预见的过载情况下,不应危及人和财产。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人的直接触电或间接触电所引起的身体伤害及其他伤害应采取足够的防护。 5、用电产品的绝缘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6、对危及人和财产的其他危险,应采取足够的防护。 六、电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安全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安全主任批准方可

参加带电作业。 4、电工应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七、用电安全管理 1、加强电器设备的精心看管、操作维护,提高电器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用电方式。 3、生产设备、设施启动运转必须允许负荷量。 4、导电部位、传动部位、运转部位必须加固防护设施,动力线路、照明线路不能漏电,先头线路不能裸露,开关、保险盒要安装完整。 5、电器设备、设施和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检修电器设备、架设更换拆除电线、电缆必须按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进行。非电工,严禁任何人私自更换线路,维修电器。 6、电器设备必须坚持专人看管,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7、用电设备应该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使用,超过使用寿命期限寿命的应及时报废或更换,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延长使用寿命。 8、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9、用电设备设施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 10、用电设备设施停电或故障等情况而停止运行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在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 11、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设施应采取适用标准的防雨、防雾和防尘等措施。 12、用电设备设施拆除时,应对原来的电源端做妥善的处理,不应使任何可能带电的导电部分外露。 13、用电设备设施的测试及维修应根据情况采取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三种方式,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①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②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应制 定规范的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 1.目的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意识,规范员工用电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工程部人员进行电气操作或电气维修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 定进行。 其他部门须配合工程部的安全用电工作。 工程部及时向客服部反映停电缘由,客服部须及时通知业主停电事宜。 4.内容 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 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路的,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使用结束后应立即 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 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 安装,并登记备案。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 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 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应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设施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 安全的技术措施: 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设施,包括需检修设备设施 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

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的设备设施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装设接地线。将检修的设备设施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挡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电气操作及维修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组织措施: 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工程主任,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为工程部经理,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5.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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