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定申请表、登记表、名额比例表

奖学金评定申请表、登记表、名额比例表
奖学金评定申请表、登记表、名额比例表

兰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定细则

兰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成为优秀的复合型人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兰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组织与名额分解 第一条兰州大学法学院成立由法学院党委书记任主任委员,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研工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统一负责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各类奖助学金的初评工作。 第二条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和评审条件要求,组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第三条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其中硕士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万元。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且学年度科目成绩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违犯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者; 二、考核学年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三、拖欠学费、住宿费者(不包括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获批且贷款未发放到位者); 四、超出基本学制继续申请在校学习者;

五、休学者休学当年不能申请奖学金; 六、无故拒不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或拒不服从学校和学院的工 作安排者。 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评分标准及量化指标 第八条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的考核内容包括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及日常综合表现。其中,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为 兰州大学,且不得重复使用。 第九条量化指标计算方法 总评成绩=学习成绩+实务技能+科研奖励+其他奖励加分 1、学习成绩:指考核学年所修全部课程的最终平均成绩(英语免修者该门不计入计算范围)。 2、实务技能:考核学年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包括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证书或者国家司法成绩通知单、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全国注册会计师考 试等),每项加1.5分。 3、科研奖励: 以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发(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来 源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每篇加5分; 以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发(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来 源期刊扩展版上发表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每篇加3分; 以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发(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全日制高 校学报、各省级社会科学期刊、正式法学类期刊(公开发行且有正式刊号)上 发表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的,每篇加1.5分。 以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发(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其他正式 期刊(公开发行且有正式刊号)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正式出版的 文集等书籍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加0.5分。 4、其他奖励加分 ⑴奖励证书: 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励者每项加2分;

复旦大学奖学金生登记表

复旦大学奖学金生银行卡信息登记表 Bank Account Registration Form for Scholarship Students of Fudan 护照名Passport Name 中文名Chinese Name 学生类别Student Type □本科生Undergraduate □语言生Language student □硕士生Master □普通进修生General advanced □博士生PhD □高级进修生Senior advanced 学号 Student Number 所获得的奖学金Scholarship I receive □中国政府奖学金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 □上海市政府奖学金Shanghai Government Scholarship □孔子学院奖学金Confucius Institute Scholarship 所在院系 Department 校内住宿房号 Room Number (on campus) 手机号码 Cell Phone Number 校外住宿地址(如住校外)Address (If you live off-campus) 电子邮件

Email 银行卡号(数字写法:1, 2, 3, 4, 5, 6, 7, 8, 9, 0 ) Bank Card Number (Bank of China) 银行账户名(包括空格或标点) Bank Account Name (including space or punctuation if any) (见银行提供对账单上的户名Please refer to the account name on bank statement)银行开户城市 City Where the Account Was Opened 签名Signature: __________________ 年year 月month 日date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篇一) 第一条**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

1800元) 第六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 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 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

奖学金评定细则座谈会意见

奖学金评定细则座谈会意见 本次会议收集了各学院在评定硕士生和博士生奖学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和建议。 一、奖学金评定存在的基本问题: 1、从校分配名额到院,再从院到专业的过程中,是分别以全校和全院为基底,再以一定的 百分比来相乘,这样的话在相乘的过程中会出现小数点,导致某些专业最后一个名额不知道是应该取消还是给予。 2、根据国家关于奖学金起初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现在有10%的 学生没有奖学金,这样背离了设置奖学金的初衷。 3、各院各专业的指标分配希望能有一个确定的标准或者人数。 4、学业奖学金和科研奖学金里面都包括了科研,这样就使得科研的比重计算重复。 5、思想品德的考核形同虚设,有些老师建议取消。 6、杂志社乱象的问题,发表普刊几乎都需要花钱,这样就使得家庭条件较好、能够支付得 起相关费用的学生发表的论文多一些,最终他们在奖学金的评定中更占优势。 7、根据国家关于奖学金起初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现在有10%的 学生没有奖学金,这样背离了设置奖学金的初衷。 8、很多学生在学习成绩和表现上并无很大差异,可最终的奖金额度足足相差4000,档次差 距太大。 9、参会的级别难以坚定。 10、保研人数多,有时候超过了一等奖学金指标人数。 11、加分项关于课题的数量没有限制,导致加分重复。 12、外国语学院关于发表译文、译注,比赛的级别难以鉴定。 13、发表某些论文的等待周期太长。 14、优秀研究生奖方面,高年级学生科研成果较多,使得低年级学生难以获得奖学金。 二、奖学金评定的建议:(补充尹海龙的) 1、参加书本的编著应该开具相关证明。 2、规定参加的会议级别,国家级会议、省级会议等,对于科研会议的章子也要有相关的鉴 别。 3、应该将学业奖学金和科研奖学金中关于科研成果的重复的部分给予适当调整。

大学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XXXX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级和我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奖学金的来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奖学金的等级、额度及比例 (一)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 (二)奖学金的额度: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本系(部)各年级本年注册学生的21%,其中一等2%、二等4%,三等15%。 第五条奖学金评定标准 (一)奖学金的评定依据: 1.学生操行测评分在中队排名前50%以内; 2.按学生学年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比例确定奖学金等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学年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课)平均成绩×70%+操行测评分数(百分制)×30%。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本学年内有一门课程(含考查课)不及格者; 3.在留级或跟班试读期间者; 4.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 5.年度内未按要求注册者;

6.因舞弊而获得奖学金者,一经查出立即停发,追回已发奖学金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学年结束仍有缓考课程者,不参与本学年奖学金评定。 (四)单项奖学金是为了推进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鼓励学生多方面发展而设置的一项鼓励措施。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文艺、体育、宣传、社会工作等各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 1.单项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精神风尚奖:在遵守校规校纪、践行校园文明规范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2)学术科研奖:公开发表有学术价值的文章或出版学术著作者,取得有影响科研成果者。 (3)体育优秀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级别运动会其他正式单项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4)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学生参加的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正式活动和各种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者。 (5)宣传奖:在国家、省、地市级报刊上发表反映我校(学生工作)成绩的通讯报道,对宣传学习学校起到良好作用者。 2.单项奖学金额度:每人500元。 3.单项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和程序:由申请者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获奖结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于系部、由系部提出申请并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报送院领导审批。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进行,毕业年级的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六月份进行。

电力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适用研二年级)

电力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适用研二年级) 一、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李立浧院士组长:主管院长、党委书 成员:院党政领导班子、系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班主任 各班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班长、班级党支部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由班级选举产生。小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人员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参选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4.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评奖学年内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2)评奖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注:申请缓考的同学具有参评资格,申请缓考的科目按60 分计。 (3)弄虚作假、伪造评选材料者。 (4)研究生学期初开学时,未能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 (5)导师有书面意见不同意参选者。即,导师如果认为某同学没有资格参评奖学金或有其他不宜参评的因素,可以以书面申请的形式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并注明原因,由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讨论是否取消该生的奖学金评定资格或降低等级。 (6)延期毕业者。 (7)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不参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专业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8)学校当年下发的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参评情况。 三、奖学金种类和参评对象 表一:奖学金种类和参评对象 注: 1) 企业奖学金只能获得其中一项。具体推荐名单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奖学金评定标准

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奖学金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学院制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修订本规则。以规范奖学金的管理和评定。 第二条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奖学金分为优秀生奖学金。 优秀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学院成立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评委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共同组成。院评委会根据本规则,制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并经过学生代表会议通过;负责奖学金评定、公示及解释、咨询及发放工作。 第四条奖学金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本人申请或他人推荐、班级评议、院评委会审核、公示、奖学金发放。 第五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表》,经审批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三章优秀奖学金 第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一、二、三等奖分别占学生的5%、8%、13%。 2..奖学金金额:一等奖3000元/学年,二等奖1800元/学年,三等奖1000 元/学年。 第七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前提,以每学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为主要依据进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申请奖学金; 1.留校察看期间或本学期内因违纪受到行政处分者; 2..上学期本专业修习课程有不及格者; 3..其他由学院通过的实习的实施细则确定的不符合获奖条件者。 第八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1、一等奖学金: (1)上一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在全班学生中居前10%以内; (2)上一学期的学分成绩(指学期修习得所有课课程,包括各类选修课的学分成绩)在80分以上,学分成绩排列在同年级同专业(班级)的前5%,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实习和职业技能考核的专业,应通过相应的考核且成绩在良以上。 2、二等奖学金: (1)上一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在全班学生中居25%以内 (2)上一学期的学分成绩(指学期修习得所有课课程,包括各类选修课的学分成绩)在75分以上,学分成绩排列在同年级同专业(班级)的前13%,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实习和职业技能考核的专业,应

2020年奖学金申请表自我评价

奖学金申请表自我评价 【篇一奖学金申请自我鉴定】 经过大一上学期,我抱着对学习的热爱,刻苦努力、确立明确的学习目标。不逃课、不迟到和不早退以及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加上积极与老师同学沟通和请教、不耻下问、互相找出学习上不懂得问题及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以平均学习绩点257拿到了全班第一名。 在大学这段时间,我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全心投入大学的生活,在保持好自己学习成绩的同时,积极参与学校活动,与身边的同学老师互动,处理好人际方面的问题。做好思想觉悟,不局限与课本上的知识,平时闲暇的时候就去图书馆补充各方面的知识,开拓视野,拓展知识面,弥补自己的不足,让自己明白学习的路途还有很远,避免产生自高自大的心态。学无止境,在学习这方面需要进步的空间太多太多,我会一直努力的走下去,不会让身边的人失望,不会让老师失望。 在性格上,比较开放,喜欢交朋友。我自己感觉还是很好与人相处的,至少朋友们都这么说。思想不那么迂腐,和周围的同学都能和得来,平时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都能互相帮助。这让我在大学的这段时间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能够更加专心的去学习,去走好自己的路。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虽然我不是什么好汉,但是有那么多朋友在身边,我坚信,我的路会走的比想象中的更远。

关于在课堂上的一些问题,有些人一直认为记笔记是一件很麻烦很没有必要的事情,觉得自己的大脑都能记得住,其实不然,有些东西可能当时讲的时候会记住,过后呢?说不定一顿饭后再问起同样的问题就会想半天想不起来。学习不是一堂课的事情,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学过的东西终究还是需要多温习的,重复记忆,加深印象,这样才能学得更好。而且,每个老师在讲课的时候可以说方法都不会是一样的,每个老师有每个老师的优点,要善于去捕捉,去记忆,然后从中总结出一套自己的学习和处理难题的方法,用这种自己的方法来学习,有成就感,更能提高自己学习的兴趣。而我,也在每天的学习中一步步的改进,一步步的成长。 在即将结束的上学期,我会制定出一整套的小目标,一个个的实现,向我的大目标靠近,我会加倍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果! 【篇二奖学金申请个人小结范文】 个人小结 尊敬的xx领导及各位老师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中大二一年的学习生活已经过去。在过去的一学年里,在老师、同学和学长们的帮助下我不断进步了。一年中,有欢乐,也有苦痛,有

专业奖学金登记表样板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表彰奖励登记表 基本信息 所在 学院 工程学院 年级 专业 2011级机械设计及自动化 姓名段浩武性别男 出生 年月 1990年5月学号20112024028 政治 面貌 中共党员 现任 职务 任职 时间 奖励 名称 二等专业奖学金 获奖 年度 2013—2014学年 第二学期 原毕业 中学甘肃省(市)庆阳市(县、区)宁县第一中学 综合表现情况专业(班级)总人数38 本学期智育成绩专业(班级)排名 4 本学期综合测评专业(班级)排名 4 本学期不及格科目数0 体育成绩 学生主要事迹简介 本人思想上,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以一名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在不断鼓励、帮助身边想申请入党的同学。 学习上,认真刻苦,2010-2011-2学期班级总评成绩4/38,在课堂上,我始终保持端正、谦虚的学习态度,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课下虚心向同学请教,认真预习新内容,复习当天所学的知识,反复思考,咀嚼消化,并及时高质量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在第二学期时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成绩。 生活上,本人团结同学,勤俭节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平时很善于和同学沟通,也乐于帮助同学,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 入学以来曾获如下奖励:2014年3月获得专业奖学金奖励。 在这一学期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将申请专业奖学金,我要特别感谢系领导的大力培养,老师在专业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要特别表示感谢!今后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我自己,以求有更好的表现。 学生本人签字:段浩武

2015奖学金评定详细介绍(新修订版)

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适应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落实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研究生奋发学习,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 参评对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正常学制内的硕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 用于资助非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一次,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四类: 一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15%,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2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5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5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5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5万元/人; 二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人数的20%、博士研究生人数的25%,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7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3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3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0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3万元/人; 三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各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20%,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3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2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6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2万元/人; 单项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20%,硕士研究生每学年为0.1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2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1万元/人。 第二条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各学科点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

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长春市一中专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一、评定奖学金目的和意义: 为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公布我校奖学金评定标准。凡在我校就读的三年制在校学生,具有两次评定奖学金机会。(三年级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奖学金评定基础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德)操行测评成绩为良以上(含良),学期内未受到过学校通报以上批评(含通报批评)处分的。 2.(智)所有考试、考察课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3.(体)体育达标(成绩不再计入总分) 4.(美)仪表符合学校要求,无吸烟、奇装异服、无留长发怪发染发不良行为者。 5.(劳)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条件: 1.一等奖学金既“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5% 以上。 (2)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塌实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作业完整,考试课单科成绩90 分(含90 分),考查课优秀率为100%。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2.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5分(含85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3.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0分(含80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表彰发奖时间为每年的9月中旬。 2.奖学金评定操作程序。 (1)每学年上学期末,由教务科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将符合奖学金成绩标准的学生名单交到学生科。

萧丽玉奖学金登记表

重庆工商大学萧丽玉奖学金登记表 2012-2013 年度填表日期:2012 年9月17 日院(系)经贸学院专业年级会展经济与管理班级09会展 姓名*** 性别女党(团)员预备党员 担任何种职务北六栋,楼长 生活委员 曾受过何种 奖励或处分 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综合奖学金一 等3次、学习优秀奖学金2次、优秀 学生,优秀团员 科研情况2012学生创新 课题项目,立项 英语等级六级 计算机 等级 二级 联系电话1522322**** QQ号码12069***41 个人邮箱1206****41@https://www.360docs.net/doc/bb2042542.html, 主要事迹 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被推荐为预备党员; 学习上:刻苦努力,学习认真,在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8,专业排名第一:通过四六级考试,计算机二级、全国普通话等级考试一级乙等;获得3次一等奖学金,2次二等奖学金,1次三等奖学金,2次优秀奖学金; 科研上:2012学校学生创新课题,立项; 工作上:曾任北六楼长,期间认真负责完成各项工作,多次成功策划楼栋活动,在任期间,楼栋获得过学校文明楼栋;四年来一直担任班级生活委员,工作兢兢业业,是同学们的贴心人; 生活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升自身实践能力;热爱班集体,尊师敬长; 荣誉类: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国家励志奖学金,重庆工商大学第二届职业规划大赛二等奖,36182素质拓展工程先进个人2次,校级文明寝室5次,学习型寝室1次。 学习成绩上 学 期 零售管理91 统计学95 产业经济学导论89 公共关系学88 奖学金 等级 二等管理信息系统86 会展场馆经营与管理89 形势与政策96 下 学 期 节事活动策划与管理95 区域经济学96 参展企业管理80 奖学金 等级 一等电子商务89 会展公关与实务88 会展项目管理86 学年学习成绩名次 2 学年综合素质考评名次 1 奖学金等级第三等奖学金 金额 1000 元 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学生处意见 重庆工商大学萧丽玉奖学 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 备注:交表时请将本表格和主要事迹以及获奖感言的电子文档一并整理上报学生处。

学院奖学金评定通知

关于开展xx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 学校奖学金初评的通知 各院部: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提高,发掘学生潜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经学校研究,从2013年起设立学校奖学金。现将2012-2013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学校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等奖学和单项奖五个等级,名额、金额如下: 1、一等奖学金6名,每人3000元; 2、二等奖学金10名,每人1500元; 3、三等奖学金30名,每人800元; 4、四等奖学金50名,每人300元; 4、单项奖学金60名,每人1000元。 二、评定条件 1、参加学校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②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国家或省级或学校级竞赛获奖证书; ④勤奋学习,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30%; 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 单项奖包括自强自立奖、道德风尚奖、特长之星奖、创新之星奖、社会实践奖、优秀学生干部贡献奖。 ①自强自立奖:具备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件,在自强自立方面成绩突出。 ②道德风尚奖:在维护校风校纪,精神文明建设和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舍己为人、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践行孝悌文化等方面事迹突出,受到表扬、各类报道、为学院争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 ③特长之星奖:主要奖励在新闻、文学、体育、声乐、器乐、舞蹈、播音、演讲、辩论、朗诵、书法、绘画、数学、英语等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 ④创新之星奖:主要奖励在专利、论文、专著等有成果的学生。 ⑤社会实践奖:奖励在专业实习中成绩突出者;在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⑥优秀学生干部贡献奖: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主动做好工

奖学金评选细则文件(最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塑造健全的人格,努力造就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本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含法学二学位,下同)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第二章奖励项目 第三条奖励项目包括: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7个单项奖。 (一)先进班集体:评奖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学院可推荐1个)。 (二)优秀学生标兵: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3%。 (四)个人单项奖:包括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 第四条奖学金包括:一等人民奖学金、二等人民奖学金、三等人民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标兵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获得二等人民奖学金; (三)各单项奖获得三等人民奖学金; (四)同一学年同时荣获人民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学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第五条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先进班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财务部根据有关政策核定。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班级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班风; 2.班级成员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 3.班级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班级学业成绩位居年级前列; 4.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起到核心作用,班务日志记录详细,班级本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院级以上文明寝室占班级寝室总数的50%及以上; 6.班级活动主题鲜明、有特色、成效明显,在学生、学校和社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七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75分(含)以上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8分。 3.具备道德文明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等五项单项奖(见第六条,下同)中任意二项以上(含)单项奖评奖资格。 学业成绩以本学年全部必修、限选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下同)。

最新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力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对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评定结果报学生处。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表一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标准(上限2分) 电力工程学院 2014年2月26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为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精神,结合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行为,上学年所学课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纪录; 5、通过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当年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 6、若学生获得学校级以上(不含学校级)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部是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归口职能部门,明确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日常管理、组织工作。 2、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纪委、院学生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复审机构。各校区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初审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申请、评审过程中政策咨询、异议申诉、宣传解答工作,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口,公布联系人电话。 3、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二级学院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进行审核,在适当范围内征求主要任课教师意见,提出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报二级学院领导。 5、二级学院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应慎重地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审核确认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并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并上传电子文档。 6、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

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单位(以下简称“学院”)学生学习管理,调动学院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二条学院学生助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奖学金工作的领导与统筹安排,并对助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学院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批。 第三条学院助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学院奖学金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常规业务的管理,主要负责: (一)组织各系开展学院奖学金的评定申报工作,对系报送的学院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报送助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组织各系开展学院奖学金表彰,发放证书及奖励金。 第四条学院各系是学院奖学金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一)根据学院关于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组织各班级开展学院奖学金的评定申报工作,并进行审核、汇总,向学院助奖学金办公室报批。 (二)开展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表彰,发放证书及奖励金。 第三章评定条件 第五条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享受奖学金条件 1.根据学生学期末理论课考试、实习课考试和操行成绩,决定奖学

金等级。 2.各项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比例为:理论、实习成绩各 占35%,操行成绩占30%;无实习班级,理论成绩占70%,操行成绩占30%;无理论班级,实习成绩占70%,操行成绩占30%。 3.按照上述比例确定每班学习成绩排列名次,30人以下(含30人) 班级奖励前2名,30—50人(含50人)班级奖励前3名,50人以上班级奖励前4名(三等奖2名)。 4.综合班获奖学生人数按各专业实际人数比例计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奖学金 1.期末课程考核不合格者或操行不合格者; 2.试读生和受学院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3.严重扰乱教育教学秩序者。 (三)奖励金额 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 第四章评定、发放办法 第六条学院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 (一)每学期放假前班主任根据本学期理论、实习、操行成绩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条件评定奖学金等级,下学期开学后填写个人《奖学金申报表》和《奖学金汇总表》,系初审后,报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公示后,学院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将名单报财务处,各系指定专人到财务处领取奖学金,在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领取证书,统一发放; (三)学生持本人学生证或学生卡在系签字领取奖学金,系发放完毕,将学生签名的发放表交回财务处。一个月内未发放完的奖学金应退回财务处,学生自行领取。

电子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适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前的研究生) 一、评定范围 在2008—2009年度所有完成注册手续的在册学历教育研究生(本校委培老师不能参评,学号为2007的硕博连读的学生按2007级硕士参评)。 参评年级:博士生2006~2007年级,硕士生2007年级。 二、评定条件 (一)优秀奖学金是学校为奖励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的硕士生和博士生而设立的综合奖学金,采用评比制。各类、各年级研究生评比侧重于以下方面: 博士生:本学年度科研、论文、社会实践、创新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硕士生:2007级由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研究生开题、论文、科研、社会实践、创新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定。 (二)申报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合格; 2.评奖年度内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学费及住宿费(交费情况截止到9月30日); 4.按时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或统一活动;

5.每学年参加学术活动5次及以上(以学术活动登记表盖章为准); 6.必修实践环节考核通过; 7.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一学期缺勤累计不超过4周; 8.导师同意参评; 9.申报材料真实,不弄虚作假。 10、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参加学院举办的“奖学金获得者经验交流会”,并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将自己的学习、科研、发表论文等经验进行交流。无故不参加的同学取消本年度获奖资格。 三、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院成立由学术专家委员会及相关领导和人员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进行评定,报研究生院审核。 优秀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由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申报,经学院推荐,由研究生院评定。被学校评定为特等奖的同学原一等奖自行取消。特等奖学金可空缺。 参评材料时间为上年度9月至次年8月底。(今年参评材料为2008年9月1日到2009年8月31日)。往年已参评过的录用论文在本年度发表的不得再使用,如有发现,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一)博士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按本年度论文发表情况及科研项目成果、专利、科技竞赛获奖积分排名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依据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计分方法的决定执行)(二)硕士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奖 学 金 及 综 合 测 评 评 定 细 则 实 施 办 法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五日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综合测评 评定细则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国家素质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管理育人,进一步规范我院综合测评评定工作的开展,促进综合测评评定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提高综合测评评定工作的客观真实性,同时进一步调动我院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促进我院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营造良好的班风、系风,使我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综合化迈进,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鄂经院学函【2005】10号)、《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评优与奖励规定》(鄂经院发【2007】136号)文件内容,特制定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定细则实施办法。 一、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工作原则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定细则实施办法以《湖北经济学院综合测评评定细则实施办法》为根本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本实施办法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导向性,激励学生不断自我塑造、自我完善,努力向“四有”目标迈进;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评价与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坚持以量化考核、实事求是为指导思想,以规范我院综合测评评定秩序、完善我院综合测评相

关制度制度为主要目的,突出综合测评的民主透明性和教育性,确保每一位同学综合测评的真实有效性和客观实在性,尽可能科学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奖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细则的主要内容 奖学金及综合测评是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的综合体现,主要包括操行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与科研活动、文体活动、技能培训以及其他五个方面的评定计分和学年自我鉴定。 三、奖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流程: (一)各班学习委员在接到院学习部发达的奖学金评定的相关通知后在三日之内必须在全班同学内做好有关奖学金评定的相关事宜的通知工作,并就部分 同学对综测评定的疑惑进行解答。 (二)各班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一班委为核心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组员内需包括一名检察通讯员),即时监督小组内其他成员的工 作进度并实时向同学们公示工作结果;一名成绩统计员,做好学年成绩的 核查及最终班级奖学金评定的整理工作;一名综测评定统计员,负责班级 同学学年各项综测加分的统计并及时向学习部反映有异议综测加分(各班 可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增加其他组员或多名组员共同分担一项职能)。 (三)各班级下发《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统计并收集本 班同学相关荣誉证书,根据每位同学的统计情况逐一进行核对和审查,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