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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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01—2019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免费提供)

GB-50501—2019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免费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works2007—××—××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1—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7月1日前言本规范是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由水利部组织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江流域水利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在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编制原则、方法和表现形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总结了长期以来我国水利工程在招标投标中编制工程量计价清单和施工合同管理中计量支付工作经验,注意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之间协调与整合。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多次研讨和修改。

本规范共分为五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附录A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B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和本规范用词说明等内容。

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的调研报告
了工程勘测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国有大中水利水 电勘测设计单位逐渐由国有事业单位改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勘测设计单位改制 成为企业后,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成果已经成为商品。对这种事关社会公 众安全的特殊商品,为避免因追求单位经济利益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必须由政府 或政府委托的机构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设计成果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和监督。因此,建立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既是对设计成果进行质量控制,又能纠 正参与建设各方的不规范行为,这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保障国家 利益、人民群众利益以及保护人文环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3 政府宏观控制工程建设质量的需要 1. 保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质量的需要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国家,中央各主管部 委和地方各主管部门,分级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项目的建设单位就是政府, 同时设计单位也是国家的事业单位,负责国家标准的贯彻和实施。建设单位和设计 单位共同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发展,利益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设计单位的企业化,忽视社会公众利 益、片面追求单位自身的利益和回报的倾向时有发生。由于以往对设计质量的监督 管理是在事后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难以采取补救措施。对勘测设计质量的监督管 理,不仅仅是要监管勘测设计单位,同时还要监管建设单位,特别是对业主的质量 责任行为的管理。只有监管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批准的环节,才能管到业主。因此, 依法建立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由事后检查变为事前控制监督这对管好设计市场、 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和控制好工程投资是一项根本性的改革措施。 2. 加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需要 自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实行蓄水安全鉴定以来,一些工程的 施工图设计或多或少地存在设计质量问题。有的结构选型不合理,有的结构配筋不 够,有的稳定安全性不够,有的甚至擅自修改批准的设计方案等。这些情况的发生, 一方面说明目前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勘测设计质量存在着下降的趋势,另一方面说明 在水利、水电行业推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加强对设计质量的事前监控是十分必 要的。 1.4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特殊性的需要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总体布置、建筑物选型和结构设计,与河流特征、地形地 貌及工程地质条件关系密切,个性化特点明显,加之工程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建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0版)调整意见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0版)调整意见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0版)调整意见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19•【字号】陕发改项目[2009]821号•【施行日期】200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0版)调整意见的批复(陕发改项目〔2009〕821号)省水利厅:《关于报送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0版)调整意见的函》(陕水规计函[2008]45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我省2000年颁布的《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以下简称“2000办法”)已使用8年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2000办法”中部分取费项目和标准已不适应当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需要。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同意对“2000办法”中部分内容和费用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意见详见附件。

二、本调整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你厅负责发布,相关解释工作由你厅商我委进行。

此前已经审批初步设计(包括实施方案)的在建项目原则上不做调整,继续执行“2000办法”。

附件: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0版)调整意见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0版)调整意见一、人工预算单价人工预算单价调整为:技工46元/工日,普工38元/工日。

调整后的人工单价与“2000办法”中规定的人工单价相比,其增加部分按价差处理,并列入单价表的“价差”部分。

二、费用对“2000办法”中“费用”部分的项目划分、内容及取费标准调整为:1、项目划分“费用”项目划分调整见表1。

2、内容调整及新增项目(1)建设单位管理费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库、堤防、⽔闸⼯程管理设计规范【题名】:⽔库⼯程管理设计规范【副题名】:Design criterion of reservoir management【起草单位】:⽔利部⽔利管理司主编【标准号】:SL 106-96【代替标准】:【颁布部门】:中华⼈民共和国⽔利部批准【发布⽇期】:1996-08-26【实施⽇期】:1996-12-01【批准⽂号】:⽔科技[1996]386号【批准⽂件】:中华⼈民共和国⽔利部关于批准发布《⽔库⼯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96的通知⽔科技[1996]386号根据1991年⽔利⽔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以部⽔利管理司为主编单位制订的《⽔库⼯程管理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利⾏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库⼯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本标准⾃1996年12⽉1⽇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利管理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本由中国⽔利⽔电出版社出版、发⾏。

1996年8⽉26⽇【全⽂】:⽔库⼯程管理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加强⽔库管理,保证⽔库⼯程正常运⾏,充分发挥⽔库综合效益,按照基本建设必须为⼯程管理创造条件的原则,要求设计中应具有为⽔库⽣产、经营管理以及职⼯⽣活所必备的管理条件和设施,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于编制⼤、中型⽔库⼯程管理设计。

1.0.3加固、改建、扩建、续建的⼤、中型⽔库⼯程,应在充分利⽤原有管理设施的基础上,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增建完善管理设施。

1.0.4本规范规定的⽔库⼯程管理设计内容所需要的投资,纳⼊⽔库⼯程设计总概算,并与⼯程同时完成。

1.0.5本规范应与已颁发的有关国家标准和⾏业规范配套使⽤,凡本规范未做规定的,仍按有关规范执⾏。

2管理机构2.0.1按照⽔库管理等级规定(表2.0.1),确定⽔库主管部门的级别。

据此,确定与主管部门级别相适应的⽔管理单位的机构规格。

表2.0.1⽔库管理等级规定┌────┬──────────────────────────┬───┐││⽔库分等指标│││├───┬──┬───────┬───┬───┬───┤│││││防洪││供城镇│⽔电站│⽔库主││⼯程规格│⽔库│⽔库├───┬───┤灌溉│及⼯矿│装机容│管部门│││总库容|坝⾼|保护城|保护农| ⾯积|企业⽤| 量| 级别|││(亿)│(m)│镇及⼯│⽥⾯积│(万亩)│⽔│(万kw)││││││矿区│(万亩)│││││├────┼───┼──┼───┼───┼───┼───┼───┼───┤│⼤(I)│>10││特别│>500 │>150 │特别│>120│省级││型│││重要│││重要│││├────┼───┼──┼───┼───┼───┼───┼───┼───┤│⼤(Ⅱ)│10~1 │80及| 重要|500|150~50|重要|120~30|县级|│型││以下││~100││││以上│├────┼───┼──┼───┼───┼───┼───┼───┼───┤│中型│1~0.1│60及| 中等|100~30| 50~5 |中等| 30~5 |县级|│││以下││││││以上│└────┴───┴──┴───┴───┴───┴───┴───┴───┘注按上表划分⽔库管理等级时,如有的⽔库库容属⼀个等级,⽽防洪保护城镇及⼯矿区、保护农⽥⾯积等其中⼀项属上⼀个等级或坝⾼超规模,则可认为是本档次的重要⽔库,其主管部门等级可按提⾼⼀级确定。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方法及问题分析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方法及问题分析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方法及问题分析【摘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参建各方的各自分工的方方面面。

因此,要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与进度,就必须严格地依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行业标准,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正确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关系,要以控制质量安全和质量水平为中心。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基本要求;措施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质量管理越来越被人们重视。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始终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关键,任何一个环节及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整体工程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的安全使用,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于一个优质的水利建设工程,是实施严格且先进的质量管理的结果。

通常,它是通过施工前期的质量管理和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来实现的,现场质量管理是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切实抓好水利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是创造优良工程的关键。

一、了解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质量管理的是指通过确定一些在施工过程中重点管理对象和关键环节进行质量监督从而保证整个作业过程的工程质量。

以下主要是从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3个阶段来介绍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工作:1、在水利工程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要进行上岗前质量管理培训,同时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中所用的建筑材料、构件等质量进行审核,严格把好质量关。

建立健全质量审核机构、质量管理制度,引进国外先进的质量检验技术和方法。

另外,还要加强对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技术的严格审核,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

2、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1)加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检查工作;(2)配合监理,落实每个施工环节;(3)加强技术及资金管理;(4)实行奖惩制度。

3、在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施工质量的评定和验收工作是施工质量管理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道工序。

所谓施工验收质量控制是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认定工作。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1—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7月1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由水利部组织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江流域水利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在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编制原则、方法和表现形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总结了长期以来我国水利工程在招标投标中编制工程量计价清单和施工合同管理中计量支付工作的经验,注意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之间的协调与整合。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多次研讨和修改.本规范共分为五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附录A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B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和本规范用词说明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枢纽、水力发电、引(调)水、供水、灌溉、河湖整治、堤防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活动.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不断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邮政编码:100053,E-mail:jgs@mwr。

水电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技术规范(出版091203)

ICS27.140 DL P59备案号:J918-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 5419-2009 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 for water & soil conservation technical schemes ofhydropower project2009-07-22发布2009-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发布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 (3)4 总则 (5)5 基本资料 (7)6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9)7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分区 (11)8 水土流失分析预测 (12)9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措施布设 (14)10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 (16)11 水土保持监测 (27)12 投资概(估)算 (31)13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33)附录A (规范性附录)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内容及格式附录B (规范性附录)水电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方法附录C (规范性附录)水电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方法附录D (规范性附录)水电建设项目渣场防洪标准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的要求组织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水利部和原国家电力公司联合颁布的《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规范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遵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的基本原则要求,在总结近年来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基本资料、设计深度、水土流失分析预测、防治分区划分原则、防治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投资概(估)算和效益分析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做出了技术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5.9采光与照明
5.10生物性危害
第6章安全卫生设施(刘茂祥、邵年)
6.1辅助用室
6.2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配置
附录A安全标志设置的场所及类型(钱宜伟、郭澄平、涂宁)
附录B本规范用词说明
四、进度计划
总进度安排为从2008年1月起,用1年半时间完成修订工作,于2009年7月提交报批稿。
(一)总体计划
1.2008年1月前,完成“《规范》修订大纲”。
(4)2008年10月完成汇总,并发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完成征求意见稿。
(5)2008年11月,将征求意求稿送有关单位或请有关专家审阅,征求各方意见。
3、2009年度工作计划
(1)2009年2月,根据征集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成送审稿。送审稿应包括以下成果:标准正文,附录和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征询意见的处理情况汇总。
安全色 GB 2893----2001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ISBN 7-5084-2249-X(2004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28001—2001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7.国家标准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8.SL 1-2002《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二)修订原则
1.以原《规范》为基础,根据《规范》发布并实施以来应用中的问题,以及近年来技术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条文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对原规范进行修订补充。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

xx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水建[2003]29号2003年4月21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围垦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保护招投标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水利部水建[1995]30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号公告公布的《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结合我省水利建设项目的特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基本原则水利建设项b施工招标投标,是招标方和投标方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平等、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由国家投资,中央、省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排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水利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和配套、附属工程。

凡国家和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应按国家和省重点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管理机构浙江省境内的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按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

1.国家和水利部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国家和水利部进行管理;2.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负责管理;3.除上述二项外由省水利厅审查初步设计的水利建设项目,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管理;4.其他水利建设项目,由市(地)水利局进行管理。

上述第3、4二项的水利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具体业务分别由市地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同级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具体负责本级水利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第五条招标办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或执行本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或细则;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4.组织审定招标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资格;5.组织审定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及标底;6.审批评标机构;7.监督参与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8.审核中标单位;9.协调、处理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10.监督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黔发改价格〔2024〕87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4〕87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各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水务一体化和水价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第54号令)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2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价制定的原则和方法第三章大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四章中小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五章输配水管(渠)道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六章激励约束机制第七章水价的计价方式第八章定调价程序和信息公开第九章监督机制第十章附则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调整(以下统称“制定”)省内除中央直属及跨省重大工程外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以下简称“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的天然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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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业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的实施
意见
发文单位:水利部
文号:水建[1996]160号
发布日期:1996-5-2
执行日期:1996-5-2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问题的批复》(国函[1994]100号)和建设部等五部委《关于工程设计单位改为企业若干问题的意见》(建设[1994]250号)的精神,为在水利行业深入贯彻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九五”期间水利行业勘测设计改革关键是落实两个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

因此,在勘测设计单位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部机制,推进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的改革已势在必行。

为保证这项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在总结水利行业勘测设计单位十几年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水利行业勘测设计体制改革的目的是按照国家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新型的勘测设计企业,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设计技术市场化,设计成果商品化,设计管理行业化,促进
设计技术进步,提高水利建设的综合效益,使勘测设计单位成为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企业法人,实现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

二、水利行业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工作的实施原则是: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分步有序,积极稳妥。

改企建制工作,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把勘测设计单位建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

考虑水利行业勘测设计单位的特点和现状,计划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改建企业工作。

1.在1996年底前,实现企业化管理。

人、财、物相对独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改建企业试点。

部拟选择几个有条件的单位,进行改建企业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广。

3.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改企建制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

4.勘测设计单位在完成改建企业后,要抓住机遇,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向现代企业过渡。

三、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的程序:
1.勘测设计单位政建为企业的按隶属关系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部直属勘测设计院和流域机构勘测设计院申请改建为企业(流域机构勘测设计院要征得流域机构同意),报部审批,地方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按地方政府的要求办理,同时抄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经批准改为企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企业管理范围。

3.勘测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法人登记,办理有关手续,享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执行国家有关企业的政策。

四、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关键是建立适应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部机制及其运行方式。

在改企建制工作中,勘测设计单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转换内部经营管理机制上,要按照企业经营的要求,积极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调整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同企业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单位的勘测设计技术水平、技
术装备有所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所提高,职工的收入有所增加。

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以工效挂钩为主要内容的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把职工的积极性引导到提高勘测设计质量、水平和效益上来,保持职工整体队伍的相对稳定,改善职工生活和办公条件。

要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调整或重组生产和辅助生产机构,剥离后勤部门,分流富余人员,建立全员劳动合同制,积极参加劳保统筹和社会福利保险;实行同企业经营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要特别重视人才培养,增加技术投入,推广CAD技术,把依靠科技进步做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要积极贯彻GB/T19000-ISO9000质量标准,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各甲级勘测设计单位要从市场需要出发,做好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五、在领导体制上,要坚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干部在改革中的带头作用。

坚持和完善院长(经理)负责制,完善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增强企业凝聚力,培育企业文化,树立敬业精神,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六、勘测设计单位作为技术商品的生产者,集科研、生产于一体,既是科技成果的创造者,也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主体。

改为企业后,它的主要任务是:遵照国家经济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和工程总承包;在国内外建设市场中,为项目业主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服务,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走技工贸一体化的发展道路;开展多种经营,利用专有技术或资金参股,兴办第三产业和各种实业。

七、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可根据现有的规模和生产能力、人财物等资源条件、技术水平和技术优势以及开拓市场的能力,通过认真分析论证,自主选择企业模式。

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国际型公司发展;大型勘测设计企业,要发挥综合优势和规模效益,向跨产业、跨地区、多元化方向发展。

勘测设计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工程咨询公司。

为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项目决策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为项目业主提供项目咨询和设计服务。

2.工程公司。

不仅承担工程设计任务,而且以其技术和管理能力代业主组织和管理建设项目。

3.集团公司。

进入大中型工业集团,成为该集团的成员单位,为集团的生产、科研、长远规划、建设和技术改造服务。

4.专业设计所。

作为专业化,小型化的设计企业,主要承担量大面广的中小型建设项目的技术任务,承担某一专业或某种专门技术的工程设计任务。

八、勘测设计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经济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使国土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保护、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要坚持正确的设计指导思想,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保证承担的水利水电等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任务顺利完成。

勘测设计企业执行国家、部和各地政府制定的新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勘察设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统筹等政策;享有经营自主权,资产处置权,留用资金支配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等《全民所有制
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所规定的权力。

国家安排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任务,一般应通过招标投标采用经济合同形式,实行合同管理。

政府部门对勘测设计企业实行行业管理,不再干预设计企业的正当生产经营活动。

九、为了帮助勘测设计单位比较顺利地转变为企业,部决定对部属勘测设计院和流域机构勘测设计院给予必要的扶持政策:
1.继续保留原小型基建投资规模,并在资金安排上向设计院倾斜。

2.积极支持设计单位的技术开发和设备更新改造,推广CAD技术,努力实现2000年初步达到甩掉图板的目标。

3.在国家新的勘测设计收费标准出台以前,水利系统勘测设计收费标准按照水规计[1995]239号文《关于调整勘测设计收费标准的批复》执行。

4.尚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勘测设计单位,支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并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有关规定。

5.积极支持设计单位拓宽经营渠道,承担建设监理、工程总承包以及其他行业的各项任务。

十、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是一个探索和创新的过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企业工作的领导,做好调查研究,帮助制定好实施方案,及时解决勘测设计单位改企建制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这项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勘测设计单位健康地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参照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情况,研究制定所属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的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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