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
当好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对于推动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强化与改善新形势下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引领思维与主要任务1、引领思维。
以邓小平理论与“三个谨代表”重要思维为引领,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先进性建设,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仔细贯彻中央及中央纪委关于干部监督的要求,以党内法规为依据,从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坚强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育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加强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选贤任能与增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2、主要任务。
一是对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着重强化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政治纪律与廉洁从政规定、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强求真务实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着重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能否严格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与纪律选拔任用干部;能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能否仔细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追究制度与监督职责制。
二、切实强化对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的监督。
3、坚强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
把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育选拔与管理监督之中,引导与督促领导干部强化党性修养,牢记“两个务必”,坚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维道德防线。
如何建立健全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如何建立健全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对于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明确监督主体和责任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首先要明确监督主体和责任。
监督主体应包括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个方面。
党内监督是最为关键的一环。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党委(党组)书记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纪委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群众监督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广大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反映问题和意见。
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舆论监督能够发挥强大的社会监督作用。
新闻媒体要客观、公正地报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曝光,形成舆论压力,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完善监督制度和流程制度是保障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
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明确监督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责任。
在监督内容方面,要涵盖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
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条件,是否存在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规行为。
在监督方式上,要综合运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事前监督要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审核,确保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规定。
事中监督要对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公正。
事后监督要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结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监督程序要规范、严谨。
明确监督工作的启动条件、实施步骤、处理流程等,确保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党政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内容、存在问题和原因的思考

深化 我 国经 济体 制 的 改革 , 效地 防止 腐败 现 象 的 有 蔓延 , 障 我 国 改革 开 放 以来 取 得 的成 果 , 立 和 保 建
( ) 监 督 者 信 息 的反 馈 机 制 四 被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监 督 机 制 的 监 督 主 体 是 指 对 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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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领 导干 部监 督 的 主体 主 要有 : 国家 最 高 权 力 机 关 即全 国人 民代 表 大 会及 其 常务 委 员会 、 上级 党 政 部 门 的 领 导 干 部 、上 级 党 委 的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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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内 存在闻题和原因的思考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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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科技学院, 湖北 武汉 4 07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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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党的三代领导核心的一贯要求,是党和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新形势下造就高素质人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组织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只有将干部的管理监督寓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才能更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能。
一、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目标、内容和重点1管理监督目标。
以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干部管理监督的思想、理论和论述为指导,按照科学、规范、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部门干部管理监督的职能,推进干部管理监督主体协调运转,拓宽干部管理监督的渠道,构建干部管理监督的有效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党委内部的监督,为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2管理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治监督.主要看其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看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看其对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处理;看其对人民群众的态度。
二是决策监督。
主要看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决策前是否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决策时是否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善于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决策后是否按集体决策办事,执行决策是否走形变样.三是用人监督。
看其是否自觉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任免干部;是否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是廉政监督。
看其是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疏于管理,甚至发生违法乱纪的事情。
3管理监督重点。
从对象上看,当前要重点加强对负有重要责任、掌握相当权力的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一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
二是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三是对组织部门干部的管理监督.二、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架构1强化职能,完善组织管理监督机制。
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

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党员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
党的基层组织认真落实对党员进行监督的任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明确对党员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
对党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同各种错误行为做斗争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以积极态度,认真对待群众意见,改进工作的情况。
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监督,既要监督八小时以内的情况,也要监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2、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党员教育、管理与监督相结合。
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5、教育引导党员相互监督。
一、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线领导机关干部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三、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是:(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2)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3)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敢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4)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5)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的活动,发表意见。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措施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措施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措施一把手,是指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担任最高职务的人,通常是指国家、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如国家主席、总理、省级市市长等。
作为领导者,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权力,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对一把手的监督是确保国家良好治理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监督机制建设、舆论监督、法律监督、内部监督等方面,探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相关措施。
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有效廉洁治理。
这一机制可以包括开展年度政绩考核、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等。
首先,开展年度政绩考核是对一把手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手段。
政绩考核应当明确考核指标和标准,通过对政绩的客观评估,实现领导干部的激励和约束。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政策执行情况、经济发展状况、社会稳定和改革进展等方面,既要注重考核结果,又要重视考核过程。
其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是对一把手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
该会议应当由多个领导组成,对一把手的工作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议。
在会上,可以对一把手的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一把手的工作更加科学、务实。
最后,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保障。
该机构可以由议会、监察机关、纪委等组成,独立运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监督机构应当有权力对一把手的工作实施监督和调查,以确保权力运行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二、加强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
通过加强舆论监督,可以推动一把手更加注重民意、公众需求,防止个别官员滥用职权。
首先,在加强舆论监督中,媒体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媒体应当积极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通过报道一把手的工作情况、政策决策的理由和过程等,促进舆论监督的广泛参与。
其次,建立健全实名举报制度是加强舆论监督的有效手段。
公众可以通过实名举报的方式向监察机关、纪委、媒体等渠道举报一把手的不当行为,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同时迅速反应予以处理。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方案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方案背景干部是党和政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工作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显得非常必要。
当前,在社会舆论的推动下,干部监督管理已经成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关注的重要问题。
多地区多领域的干部违规违法事件时有发生,给党和政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和负面影响。
在此情况下,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本文提出以下方案:一、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干部考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程序,是发现和预防干部问题的关键环节。
加强干部考察制度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具体做法如下:1.建立健全干部考察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程序等。
2.完善干部考察的内容和方式,注重对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考察。
3.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考察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和评价,切实将考察结果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中。
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完善监督机制的几点措施:1.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监督体系,实现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
2.建立健全干部自我约束机制,强化干部自我监督意识,减少干部因违反规定面临处分的概率。
3.加大对干部违反相关规定惩处的力度,在干部中树立起严格执纪、严格治警的形象。
三、完善考核制度考核制度是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干部监督管理的基础。
完善考核制度可以进一步强化干部对工作的责任感和敬畏心。
具体做法如下:1.完善干部绩效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加大考核的权重,将考核作为干部绩效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3.加强考核结果的公示和通报,形成压力和舆论监督,促进干部自我完善。
结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方案是保证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措施。
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的干部要求越来越高,各级党政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制度性手段、职业道德约束、舆论监督等多种手段,不断推动干部队伍的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构建干部监督工作思路举措和措施

构建干部监督工作思路举措和措施干部监督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为了构建有效的干部监督工作体系,可以采取以下思路举措和措施:一、加强制度建设1.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竞争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防止任人唯亲、任人唯亲的现象。
2.完善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责机制,规定干部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需要承担责任。
3.加强干部考核评价: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从政绩、作风和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二、加强监督机制1.建立巡视监察制度:定期组织中央巡视组对地方和单位进行巡视,发现和纠正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2.加强高级干部监察:建立高级干部监察机构,对高级干部进行监察,发现和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3.强化群众监督:建立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干部监督,提供线索和反馈意见。
三、加强教育培训1.加强党性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增强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
2.强化廉洁教育:加强廉洁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3.推动专业能力培养:根据干部工作需要,组织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四、落实廉政建设责任1.强调领导责任:干部监督工作要突出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应带头自觉参与干部监督工作,落实廉政建设责任。
2.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以廉洁文化建设为引领,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培养干部廉政意识和党纪观念。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遵守纪律,反对腐败现象。
4.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干部廉洁自律、敢于担当的行为进行表彰激励,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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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党的三代领导核心的一贯要求,是党和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新形势下造就高素质人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
组织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只有将干部的管理监督寓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才能更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能。
一、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目标、内容和重点1管理监督目标。
以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干部管理监督的思想、理论和论述为指导,按照科学、规范、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部门干部管理监督的职能,推进干部管理监督主体协调运转,拓宽干部管理监督的渠道,构建干部管理监督的有效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党委内部的监督,为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2管理监督内容。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治监督。
主要看其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看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看其对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处理;看其对人民群众的态度。
二是决策监督。
主要看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决策前是否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决策时是否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善于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决策后是否按集体决策办事,执行决策是否走形变样。
三是用人监督。
看其是否自觉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任免干部;是否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是廉政监督。
看其是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疏于管理,甚至发生违法乱纪的事情。
3管理监督重点。
从对象上看,当前要重点加强对负有重要责任、掌握相当权力的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一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
二是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三是对组织部门干部的管理监督。
二、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架构1强化职能,完善组织管理监督机制。
组织部门必须在党委领导下,紧紧抓住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
一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严把好领导干部“入口”关。
二要奖惩结合,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激励约束力度。
结合实施公务员制度和参照管理,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弘扬先进,激励后进。
三要加强经常性动态分析,建立领导干部的预警教育制度。
要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状况作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2发扬民主,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
一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各级党委会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工作规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
一方面,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党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特别是要总结、借鉴这次集中开展“三讲”教育的经验,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解决领导班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召开后,要及时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管理。
党组织对每个领导干部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规定进行严肃的批评和处理。
三要切实采取措施,为党员正确行使各项权利积极创造条件,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案件,保障党员权利的正确行使和不受侵犯。
3拓宽渠道,形成干部管理监督的群众参与机制。
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提高群众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范围和程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一要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
今后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的,组织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委(党组)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
党委(党组)在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但也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的倾向。
二要建立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
要在继续做好民主测评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
区分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性质,细化具体项目和标准,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定期报同级党委。
此项民意调查可先在实行选任制且职级较低的乡镇干部中试行,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应用范围。
要把这项工作与推进政务公开结合起来,有条件的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帮助广大群众了解情况,实施监督。
三要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以此加强用人监督,防止用人失误。
四要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管理监督。
4构建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协同运作机制。
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相关管理监督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使各方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干部的管理监督,产生管理叠加效应。
一是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
任职前,组织部发意见征询单,请纪委反馈意见,然后再提交常委会讨论;上岗前,组织部与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纪委与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任职后,通过组织部与纪委、监察部门的联席会议,及时就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沟通。
干部有来信来访或举报时,反映问题比较严重的,由纪委进行立案审查;匿名来信、难以查证,或反映干部一般问题、够不上立案审查的,由组织部调查核实,进行告诫谈话;对重要或涉及面比较广的案件,经党委批准,组织部与纪委联合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是与宣传部门和党校的协调。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特别是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指导和管理,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舆论监督的领导,适当增强透明度,合理把握新闻监督的度。
加大干部在党校学习期间的管理力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干部,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
三是与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
积极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
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对领导干部实行在任和离任审计,凡有调整意向的干部,组织部门可结合班子考察、年底考核,告知审计部门安排审计,避免使用干部失误,使离任的干部不交马虎账,上任的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具体措施1整章建制,严格执行,推进干部管理监督的规范化。
一要细化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避免制度出台的随意性,增强制度规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尤其是要扭转制度多等同于机制完善的思想,克服制定制度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形式主义倾向。
二要加大制度梳理的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
分类分层次适当调整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
加强制度规定中的处罚内容,既明确管理监督的对象可以怎么做、应当或不应当怎么做,又明确其违反制度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要严格制度的执行。
在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日常检查的同时,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的专项检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的检查保障机制,确保有关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2拓宽干部考核渠道,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考核是干部工作的基础,对全面准确地了解、评价干部,搞好干部的管理监督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们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干部考核的渠道。
要扩大政府组成人员向人大述职的范围。
1998年以来,上海市有三位政府主管局的领导向人大述职,接受人大代表的考核,效果较好。
建议今后政府组成人员在任期内至少应该向人大述职一次。
述职时,除了人大代表参加外,可适当请若干市民(凭身份证、按登记先后)参加旁听,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要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干部的考核要逐步从考核对象的工作圈延伸到社交圈、生活圈。
采取会考制(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由区职能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共同考核)、会签制(街道党工委对区派出机构负责人的平时考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反馈职能部门会签备案)、评议制(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居民代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街道有关委员会对派出机构的负责人参加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方面工作进行评议)等做法,落实市、区派出单位和街道党工委对派出机构的干部实行双重管理的制度,发挥干部监督条块结合的综合效率。
此外,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档案制度,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考核优秀的干部,要积极培养,大胆使用。
对考核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发现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要尽快调离、适当安置;发现有一般问题或错误的干部,要及时诫勉,提出改进意见。
3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干部工作监督网络,理顺组织部门内部干部管理监督体制,市委组织部建立干部工作监督室,负责干部工作监督的具体业务和综合协调。
各大口、区县局党委组织(干部)部门也相应明确干部工作监督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
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监督,以干部工作监督部门为主,干部部门配合。
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以干部部门为主,干审部门配合。
另一方面,要突出监督重点,明确监督内容。
干部工作监督的重点是切实保障《条例》的全面执行。
对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主要监督其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制度,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遵守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和制度,执行干部工作纪律等情况;对组织人事干部主要监督其公正无私、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和抵制不正之风等情况。
4实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是根据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上级对下级的管理监督责任。
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管理监督干部就是爱护干部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全面了解下级的思想和工作。
发现下级存在问题,不制止,也不举报的,要严肃处理。
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并导致重大损失的,上级要承担领导责任。
二是结合实施党建责任制,明确党委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的管理监督责任。
各级党委一把手必须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的意识,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亲自抓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
未按党委会议事规则决策,致使决策失误或用人失误的,主要领导应当承担领导责任。
今后要将干部管理监督意识强不强、干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有力、有效,列入年度的党建考核内容,促进干部工作和党建工作相互联动。
三是试行领导干部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职责和权限。
领导干部本人向党委推荐干部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记录在案,“谁错用了干部,追究谁的责任”。
四是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
按照“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考核机关、考核组、考核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重大问题或发现优秀人才的,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考核中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或故意隐瞒考核对象的缺点,造成选人用人失误的,要从严执行考核工作纪律,按章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