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违纪处罚标准
《公司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公司安全违规处罚细则》细则一:有下列违规情形之一的为特级重大违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1.1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厂区或在厂区内吸烟;1.2未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擅自进行各种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盲板抽堵、吊装、临时用电、断路作业、动土作业造成安全隐患后果的;1.3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工艺参数、工艺步骤进行有安全隐患的作业等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后果的;1.4违规倾倒危险废弃物或废液废水造成后果的(未造成后果的按细则二处罚);1.5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导致造成安全事故后果或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1.6工作中弄虚作假、欺瞒组织的(如伪造或作假虚填各种安全检查记录表单和涉及安全的生产工艺数据、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私自破坏现场影响事故调查的);对符合上述情节的员工个人违反1.1-1.6项未造成重大后果的经公司审批决定,可视情节酌情给予当事人处罚款300元;班组长处罚款500元,部门负责人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细则二:有下列违规情形之一的为一级严重违规,给予当事人处罚款150元,班组长处罚款200元,部门负责人处罚300元:2.1电工、电焊、叉车、行车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无证作业的;进行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动土、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断路等作业)未经批准,或安全预防措施不达标或未办理作业许可票作业未造成安全隐患后果的;2.2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或故意损坏、挪用、圈占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和设施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特殊情况临时占用需经EHS部批准);2.4非紧急情况下未经EHS部批准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或安全设施的;2.5重要生产或安全设备(如废水废气环保处理设备、消防泵房、空压机或特种设备(行车、叉车等)未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擅自动用非本人操作的机器设备的;2.6违反操作规程作业造成轻度安全事件的(包括意外伤害、火险、机械伤害、泄漏、中毒、环境污染等);2.7生产现场员工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的或在岗嬉戏、做与工作无关事的未造成后果的;2.8新进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直接上岗作业的;2.9安全设施、安全联锁装置未经批准擅自停用或拆除、关闭未造成后果的;2.10 设备、岗位未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的,或不按工艺参数、工艺步骤进行有安全隐患的作业;2.11 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或炉体投料等作业时,作业人员擅自离开现场未造成后果的;2.12 未倒空置换、加盲板隔离或断电进行检维修作业的,未严格执行作业规范标准直接作业的;2.13 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或发现各种易燃易爆物料泄漏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2.14 未经批准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的。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篇一】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
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5篇)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
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罚款____元/人.次。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颌带(或下颌带过松)的;2、坐在安全帽上休息,或将安全帽提在手中、放在一边的;3、不按规定颜色佩戴安全帽,或用油漆涂刷安全帽的;4、戴有缺陷或不合格安全帽的。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严禁穿短裤、裙子、凉鞋、拖鞋及高跟鞋或赤膊、赤脚,违者,将责令立即离开施工现场,并视情节罚款____元/人.次。
第三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睡觉,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四条各岗位(含设备操作司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串岗、溜岗、脱岗及违反规程者,罚款____元/人.次,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班和上班时间内喝酒(含啤酒)。
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六条禁止到池塘、河流、航道中游泳、洗澡,违者,给予罚款____元/人.次,并作退场违纪处理。
第七条禁止从设有禁行标志的便道、边坡、管道等危险处通行,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八条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现场管理,禁止强行进入禁止施工控制区。
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100~____元/人.次。
第九条禁止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或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罚款100~____元/人.次。
第二章高处作业第十条下列情况均属于高处作业范围,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施工人员佩挂、使用防坠落防护用品:1、坠落高度在两米和两米以上的;2、临边部位无防护栏,或防护栏低于80cm的;3、坡度大于____度、滚落高度大于____米的。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章人员处以警告、教育,或____元罚款。
高危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绳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安全绳,罚款____元/人.次。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佩挂安全带(安全绳);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部领导已要求张挂水平、垂直安全网,必须规范张挂。
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纪律,增强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公司领导人员清廉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例,联合中国石油化工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实质,拟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
本规定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人员,包含委派到国(境)外单位或许其余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员工违犯法律、法例和公司规章制度,应该肩负政纪责任的,依照本规定赐予办理。
法律、法例以及上司机关对员工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有关员工处罚的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赐予员工处罚,应该坚持公正、公正、教育与惩办相联合的原则。
赐予员工处罚,应该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应肩负的责任相适应。
赐予员工处罚,应该事实清楚、凭据确实、定性正确、办理适合、手续齐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合用第五条处罚的种类及时期:(一)警示, 6 个月;(二)记过, 12 个月;(三)记大过, 18 个月;(四)降级, 24 个月;(五)革职, 24 个月;(六)留用观察,12 个月或许 24 个月;(七)排除劳动合同。
降级,应该降低一个级别薪资。
革职,应该撤除其现任全部职务,并在撤除职务的同时降低薪资。
革职时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立职务,一般不得确立为领导职务。
第六条员工遇到革职及以下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扣减薪酬;波及职务(职级)、岗位、薪酬等改正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员工遇到留用观察处罚的,其所担当的行政职务自然撤除,停止执行原薪酬待遇,安排暂时性工作,按不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发放适合的劳动酬劳。
留用观察时期,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期满后从头确立工作岗位和薪酬等级;又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排除劳动合同。
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规范职工的行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
第四条本规定处罚对象主体为员工个人,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具体违规违纪行为处罚标准,由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定的制订标准,设立专业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规定实施的支持性文件,实施对违规违纪的处罚。
第六条凡发现在贯彻执行本规定中有包庇、袒护、拖拉等失职行为者,按违规违纪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给予失职行为者相应处罚。
第二章职工违规违纪分类、处罚形式与处罚标准第七条职工违规违纪行为视其情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额与产生的后果做如下处罚: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罚款:罚款金额为5—500元.警告:警告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5%—-10%的处分。
记过:记过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15%——20%的处分。
记大过:记大过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25%——30%的处分。
留用察看:留用察看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留用察看期间工资待遇按同期社会最低生活标准保障金支付。
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劳动纪律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一)作息时间1、白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为12时30分至17时。
2、波纹管夜班工作时间为15时30分至23时30分(其中18时30分至19时为进餐时间)。
3、如有特殊情况,由生产部临时通知。
凡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均视为早退.4、职工蒸饭时间为早7时50分前,自带及外购午餐的职工也必须到食堂就餐.5、晚餐时间为17:20-17:50,申请加班人员,超出此范围在申请加班时间未在工作岗位,视为无效加班.凡未遵守上述条款所发生的行为,均按违纪处罚。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发现以下违章指挥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 元:1、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超限吊装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
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
5、试压、干混、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不执行工艺纪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发现以下违章操作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 元:1、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易燃品储存区等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2、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3、违规操作机械设备。
4、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不盖盖板。
5、动土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随意堆放处理建筑垃圾。
6、施工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7、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8、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9、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
10、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11、超速行驶。
12、乘车不系安全带。
13、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
14、场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15、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16、特种设备作业时在抓斗、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站人。
17、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发现以下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50 元: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
2、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
4、未经安排或同意私自顶岗、换岗。
5、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该在现场的时候不在现场。
职业中专学校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职业中专学校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第—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县职业中专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校本着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原则、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原则,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违纪处理,使学生做到遵规守纪。
第四条违纪处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处分学生,应当做到程序规范、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维护学生的申诉权益。
第五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以下违法、违规、违纪简称为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从轻或减轻处分:(一) 能主动承认违纪事实,认识深刻,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悔改表现突出的;(二)能主动检举他人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三)其它可从轻处分的情形。
第七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从重处分:(一) 确有违纪行为,但拒不承认错误并在学校处理工作中制造障碍的;(二)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三)对检举人、证人或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四)其它应予以从重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受处分者在处分未撤销期间不得评定奖学金及各种荣誉称号,不得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行业实践、实习就业推荐。
第二章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第九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公安部门处罚者,可相应给予以下处分:(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被处以治安拘留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触犯国家法律,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以上刑罚或送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在校盗窃、诈骗、敲诈勒索财物的,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原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管理人员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任命、聘任或者委派等方式在管理岗位任职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国家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给予管理人员处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三)处分的轻重与所应承担的违纪违规责任相适应;1(四)适用处分一律平等。
第五条对管理人员违纪违规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节处分的种类和运用规则第六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级;(四)降职;(五)撤职;(六)留用察看;(七)开除。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降级,18个月;(四)降职、撤职,24个月。
受到处分的管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两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
受降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
受降级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工资(薪酬)档次。
受开除以外处分的管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受处分期满后,评选先进、推荐后备干部、晋升职务、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受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给国家、公司资产造成损失,或者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违章违纪考核管理办法(新)
XXX公司违章违纪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现场管理秩序,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心及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自觉性,特制定本违章违纪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全体员工。
二、考核原则(1)公司对所有在岗人员实行岗位动态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对违章违纪员工有处罚、教育的权力和职责,对员工违章违纪不处理或不及时处理负有责任。
分析造成违章违纪的原因,起到考核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2)调度室发现的现场违章违纪现象由调度室进行考核;车间、班组自己发现的由本车间部门按权限给予考核,部门进行考核的调度室不再追究,但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一个部门或个人一个时期经常发生违章违纪现象,则对相应管理人员或当事人从重进行考核;各级管理人员违纪或违章指挥、自身违章作业,从重给予处罚。
三、成立劳动纪律检查小组1、小组成员:组长:综合办主任副组长:公司安全员成员:车间值班领导(当班值班员)、调度室巡检员(当班巡检员)2、职责:负责对各生产车间睡岗、脱岗、抽烟及不穿工装等违纪行为进行不定时检查;对违纪行为进行拍照登记,并以邮件形式抄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副总及调度室。
3、违纪处罚标准:(1)、在岗睡觉者,处以当事人1000元/次,并进行谈话教育,写出检讨保证书,若认错态度良好继续留用,第二次违反做除名处理,永不录用;(2)、在生产区抽烟者,处以当事人1000元/次,并进行谈话教育,写出检讨保证书,若认错态度良好继续留用,第二次违反做除名处理,永不录用;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多晶车间一楼厕所归多晶车间,二楼洗手间归属于二楼各办公室(二期同等划分);切片南面厕所归开方机加工车间,切片北面厕所归切片清洗车间,原料车间内厕所归原料车间,切片二楼北面厕所归仓库,所管辖区域发现烟头无法找到责任人时由责任部门承担。
(3)、在生产区不穿工装者,处以当事人100元/次。
(4)、公司保卫科负责各门岗及生产厂区的烟火检查、管控工作,对违纪行为处以200-500元罚款;不配合落实的员工上报公司.(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XXX制度汇编》执行。
车间管理制度罚款明细
车间管理制度罚款明细第一条迟到罚款1.1 普通员工迟到超过10分钟的,按照每次罚款50元的标准进行扣款。
1.2 主管人员迟到超过10分钟的,按照每次罚款100元的标准进行扣款。
1.3 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迟到超过10分钟的,按照每次罚款200元的标准进行扣款。
1.4 若员工连续迟到3次及以上,每次迟到追加罚款50元。
第二条旷工罚款2.1 普通员工无故旷工的,按照每次罚款200元的标准进行扣款。
2.2 主管人员无故旷工的,按照每次罚款300元的标准进行扣款。
2.3 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无故旷工的,按照每次罚款500元的标准进行扣款。
2.4 若员工未提前请假而造成旷工的,将按照缺勤时长进行罚款,每小时100元。
第三条纪律管理罚款3.1 打架斗殴、辱骂上司或同事等行为,按照纪律管理处罚相关规定处理并罚款1000元。
3.2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保密信息,按照每次罚款500元的标准进行扣款。
3.3 私自带外人进入车间、泄露公司机密或造成公司损失的,按照每次罚款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款。
第四条安全管理罚款4.1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鞋或其他防护用具的,每次罚款100元。
4.2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按照事故严重程度进行罚款,并相应扣减奖金。
4.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按照每次罚款200元的标准扣款。
第五条质量管理罚款5.1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次品或废品超过规定比例的,按照废品数量和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
5.2 故意篡改产品检测记录或质量报告的,按照每次罚款2000元的标准进行扣款,并取消相关绩效奖金。
5.3 对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员工,经质量部门调查确认后将按照事故情节进行罚款处理。
第六条违章违纪罚款6.1 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外借公司设备或工具的,每次罚款100元。
6.2 违反公司购买规定擅自向外购买办公用品或设备的,按照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情况进行罚款。
6.3 严重违反公司行为规范,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的,经公司专门委员会评定后决定罚款,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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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违纪处罚标准
1.上班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点名不到视为迟到,超过一
小时视为旷工):
2.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5天以上、年累计旷工20天
以上的予以辞退:
3.睡岗每次50元,当班班长等额处罚(高压、蒸馏、离心岗位
100元):
4.上班不按规定穿工衣、工鞋,每次罚款50元(工衣袖口要系紧,
穿绝缘鞋):
5.脱岗、串岗者每次罚款50元,超过20分钟者为脱岗:
6.班中玩手机、看与生产无关的书籍、洗澡、洗衣服等干私活的
一次罚款100元:
7.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200元,一周内累计两次者停工,一
月累计三次者除名,上班时间喝酒者罚款200元,立即停工处理,
班组长以上领导加倍处罚:
8.工人调班、替班需经车间主任和班长共同批准,私自调班、顶
班每人罚款50元:
9.违章操作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次罚款200元,造成经济损
失的,按实际损失的10%处罚,当班班长等额处罚:
10.卫生不达标准者,一次罚款20元(工作现场不能有与生产无
关的杂物、地面、门窗及设备清扫干净):
11.工作时间不准会私客,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方准会客,
否则按脱岗处理:
12.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动、指挥者,因违章不接受
领导批评教育,或借口其他原因公开顶撞、辱骂、威胁殴打领导
者(包括值班、执勤人员),每次罚款200元,严重者另行处理,
同时班长以上领导当场可以行使“停职检查,不记考勤”的权力,
事后向上级汇报备案:
13.故意损坏公物,有意破坏、阻碍正常生产,偷盗公司财产者,
除照价赔偿外,再处500元以上罚款、开除或扭送公安机关。
14.私自动用消防箱、应急箱内的物资者,一次罚款200元:
15.一月累计被罚款两次,予以辞退:
16.对一月中被罚款次数最多的班长处以100元罚款,连续三个
月罚款次数最少的班长奖励200元:
17.每月10号以前对上月的罚款进行汇总和处理:
18.本规定从2016年1月10号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