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办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11.11•【文号】教体艺厅函〔2024〕39号•【施行日期】2024.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纵深推进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本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有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对照工作指引的各个环节完善整改,严格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2024年11月11日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前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确保学生在学校学、住、吃都安全,让家长放心”,近期在青海考察调研时又提出校园餐应“卫生、安全、可口、营养健康”的殷殷嘱托。
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学生身心健康,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基础基本,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满足师生对美好生活向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全面、准确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梳理和盘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强化政策解读和实操指导,提高各地和学校对政策制度和管理要点把握的精准化程度,提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在校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持续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制度博客

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食堂作为学生日常生活的保障,其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学校食堂的膳食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我们特制定以下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制度,以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
一、制度背景1. 为了保证全校膳食的正常经济秩序,坚决执行学校有关食堂工作规章制度与指标,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2. 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3. 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食堂经费管理。
二、制度内容1. 食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食堂费用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2. 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中心学校暂定壹万元,村小叁仟元。
3. 领用现金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报,现金报销经校长审批签名才能支付。
4. 大额用款时,须事先征得校长同意。
5. 现金往来当面点清。
6. 实施批零差价的物品,原则上都应附有原始单据。
7. 凭证、账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账。
8. 接受上级和审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
9.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10. 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11. 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2. 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
13. 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14. 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制度执行1. 食堂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食堂财务收支规范。
2. 定期对食堂财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总结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食堂膳食安全和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我们将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膳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食堂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食堂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合理、规范管理食堂经费,确保食堂运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资金来源1. 食堂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部分可通过食堂营业额及其他渠道获得。
2. 食堂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占用。
三、经费使用范围1. 食堂经费主要用于食材采购、用工费用、设备维护等食堂运营支出。
2. 经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私自挪用或占用。
四、经费管理1. 食堂经费由财务部门负责核算、监管和管理。
2. 食堂经费使用需报备经费使用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 食堂经费支出需经过财务审批,保留相关票据和凭证。
4. 食堂经费不得用于超支支出,如有超支需经过相关审批手续。
五、财务报表1. 食堂每月需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交财务报表,包括总收入、总支出、利润等内容。
2. 财务报表需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或篡改账目。
3. 财务报表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监督。
六、费用核销1. 食堂费用的核销应按规定流程进行,逐级审核、逐级签字。
2. 费用核销需保留相关票据、凭证,确保经费使用真实、合法。
3. 对于食堂费用核销有疑问的,需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财务部门。
七、经费使用监督1. 学校财务部门、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食堂经费的监督检查。
2. 对于经费使用违规或有异议的,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依法依规处理。
3. 对于食堂经费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应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其切实有效。
八、违规处理1. 对于食堂经费使用违规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 对于多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停止经费拨付或吊销食堂经营许可。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2. 对于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应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才可执行。
3.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以上为食堂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希望各位食堂工作人员能严格执行,做到规范管理,确保食堂经费的合理使用,为师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
学校食堂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经费的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食堂经费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食堂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一)学校财政拨款;(二)学生食堂收费;(三)食堂经营收入;(四)捐赠、赞助等。
第三章经费使用范围第五条食堂经费主要用于以下范围:(一)食堂日常运营费用,包括原材料采购、员工工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二)食堂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三)食堂食品安全检测、培训、宣传费用;(四)食堂卫生防疫、消毒、灭虫等费用;(五)食堂节能减排、环保设施建设费用;(六)食堂其他必要开支。
第四章经费审批与使用第六条食堂经费使用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一)食堂日常运营费用,由食堂负责人审批;(二)食堂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审批;(三)食堂食品安全检测、培训、宣传费用,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四)食堂卫生防疫、消毒、灭虫等费用,由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审批;(五)食堂节能减排、环保设施建设费用,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食堂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八条食堂经费支出实行报销制度,报销凭证应齐全、规范。
第九条食堂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学校财务部门报送,接受审计和监督。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学校设立食堂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食堂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食堂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对食堂经费使用情况负有直接责任,对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食堂经费合理使用,提高食堂经济效益,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食堂日常运营、物资采购、食堂人员工资及福利等。
第三条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2. 公开透明:食堂经费收支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3. 严谨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应严谨规范,确保账目清晰、准确;4. 保障安全:确保食堂经费安全,防止贪污、挪用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食堂财务制度第四条食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设立食堂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食堂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堂经费来源:1. 学校财政拨款;2. 食堂自筹资金;3. 社会捐赠。
第六条食堂经费使用范围:1. 食材采购;2. 设备购置及维修;3. 人员工资及福利;4. 食堂运营成本;5. 其他必要开支。
第七条食堂经费审批制度:1. 食堂日常开支,由食堂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2. 大额支出,如设备购置、维修等,需经学校领导审批;3. 特殊情况,如紧急支出,需报学校领导临时审批。
第三章物资采购制度第八条食材采购实行集中采购,由食堂采购员负责。
第九条采购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食品相关专业知识;2.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条采购员职责:1. 负责食材的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2. 确保食材质量,满足师生需求;3. 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第四章人员工资及福利制度第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三条食堂工作人员福利包括:1. 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2. 年休假;3. 带薪病假;4. 生日慰问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学校设立食堂经费监督小组,负责对食堂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监督小组职责:1. 定期对食堂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2. 对食堂财务人员、采购员进行业务培训;3. 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完善食堂经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科学、规范地管理食堂经费,提高食堂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经费来源1. 食堂经费主要来源于太阳能餐厅的自主经营收入和学校拨款。
2. 每学期初,学校会对食堂进行经费拨款,具体数额根据学生人数和食堂运营情况等因素确定。
三、经费管理责任1. 食堂经费由食堂管理员负责管理,具体包括经费的申请、使用、结算等。
2. 食堂管理员需定期向学校财务部门报告食堂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审计。
四、经费使用原则1. 食堂经费只能用于购买食材、设备及支付员工工资等与食堂运营相关的费用。
2. 食堂经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严禁挪用。
3. 食堂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不得超支。
五、经费使用程序1. 食堂管理员需提前编制每月经费使用计划。
2. 经费使用计划需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3. 食堂管理员需要保存好所有与经费使用相关的凭证,以备日后审计。
六、经费结算与汇总1. 每月底,食堂管理员需对当月经费使用进行结算,并编制月度经费报告。
2. 月度经费报告需包括经费收入、支出、结余等内容,并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归档保存。
七、经费监督与检查1. 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食堂经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 发现食堂经费管理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1. 每学期末,食堂管理员需对当学期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制经费使用效益报告。
2. 经费使用效益报告需经学校领导审阅并提出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食堂经费管理。
九、责任追究对于严重违反食堂经费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变动,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以上即为食堂经费管理制度的完整内容,希望全体食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食堂经费管理工作,以确保食堂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所有经费收支活动。
第三条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食堂经费收支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食堂经费收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际情况。
(三)节约性原则:食堂经费使用要合理、节约,避免浪费。
(四)透明性原则:食堂经费收支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学校食堂经费来源包括:(一)财政拨款: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规定,给予食堂的财政补贴。
(二)学生伙食费: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缴纳的伙食费。
(三)食堂经营收入:食堂通过提供餐饮服务所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包括捐赠、赞助等。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五条食堂经费使用范围:(一)食堂日常运营支出:包括原材料采购、员工工资、水电费、设备维护等。
(二)食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用于购置、维修、更新食堂设施设备。
(三)食堂安全、卫生、质量改进:用于食堂安全、卫生、质量等方面的投入。
(四)食堂员工培训:用于提高食堂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食堂其他必要支出。
第六条食堂经费使用要求:(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二)食堂经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三)食堂经费支出要注重效益,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四)食堂经费支出要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第四章经费监督第七条学校设立食堂经费监督小组,负责对食堂经费进行监督。
第八条食堂经费监督小组主要职责:(一)审查食堂经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二)检查食堂经费收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三)监督食堂经费使用效益,提出改进建议。
(四)定期向学校领导和师生通报食堂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鞍山市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办法
鞍山市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10.31•【字号】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鞍山市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办法》业经2024年10月15日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吴开华2024年10月31日鞍山市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规范膳食经费收取和使用,切实维护学生和教职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园供餐食品安全(以下称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同)应当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机制。
第四条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膳食经费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指导、监督校园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加强食品安全评价考核,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
卫生健康、财政、审计、公安、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学校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相关知识宣传教育。
食堂经费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堂经费管理,确保食堂经费合理、规范、高效使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食堂所有经费收支活动。
第三条食堂经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食堂经费来源合法、使用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食堂经费收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冒领、挪用。
(三)安全性原则:食堂经费管理要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
(四)公开透明原则:食堂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食堂经费来源包括:(一)学生食堂收费:按照学校规定收取学生食堂费用。
(二)教职工食堂收费:按照学校规定收取教职工食堂费用。
(三)食堂经营收入:食堂通过经营所得的收入。
(四)上级拨款:上级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章经费支出第五条食堂经费支出范围:(一)食品、原材料、调料、燃料等直接用于食堂经营的成本支出。
(二)食堂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购置、维修、更新支出。
(三)食堂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支出。
(四)食堂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费用支出。
(五)食堂其他合法支出。
第六条食堂经费支出管理:(一)食堂采购员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食堂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二)食堂财务人员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采购合规、合理。
(三)食堂采购员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四)食堂财务人员对采购发票、入库单等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真实、完整。
第四章经费核算与监督第七条食堂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进行食堂经费核算,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八条食堂财务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向食堂负责人汇报食堂经费使用情况。
第九条食堂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学校财务审计、食堂监督小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食堂负责人对食堂经费使用负总责,确保食堂经费合理、规范、高效使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食堂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食堂经费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经费管理,确保食堂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所有经费收支活动,包括食堂运营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等。
第三条食堂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真实性原则:经费收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三)效益性原则:经费使用应注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公开透明原则:经费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食堂经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食堂经费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食堂经费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食堂经费管理制度;(二)审批食堂经费预算、决算;(三)监督食堂经费使用情况;(四)处理食堂经费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食堂设立财务室,负责食堂经费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室职责:(一)编制食堂经费预算、决算;(二)审核食堂经费收支凭证;(三)管理食堂经费账户;(四)定期向食堂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五)协助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审计、监察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八条食堂经费预算应根据学校食堂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经食堂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食堂经费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堂日常运营经费;(二)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及维修经费;(三)食堂人员工资及福利经费;(四)食堂安全、卫生、环保等专项经费;(五)食堂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十条食堂经费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经食堂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章收支管理第十一条食堂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食堂经费收入包括:(一)食堂销售收入;(二)上级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三)食堂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食堂经费支出包括:(一)食堂日常运营支出;(二)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及维修支出;(三)食堂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四)食堂安全、卫生、环保等专项支出;(五)食堂其他必要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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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德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三条学校食堂必须配备专业或兼职人员,按照规定设置建立健全助学金明细账、营养餐明细账、自交生活费明细账、学前幼儿生活补助资金明细账、食品入库与出库登记表、食品留样登记表、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记录、学校餐用具消毒记录、学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餐厨废弃物油脂处置记录。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各学校(园)按照《喜德县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喜教发(2018)125号文中要求预收取学生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根据当地的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食堂管理小组集体研究制定,伙食标准要根据市场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
第五条收取生活费是由学校财务人员出具财政专用收据,并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六条实行刷卡服务的食堂,学校财务人员要对开出的收据和充值微机输出的收费汇总表进行核对,核对清楚后凭收据和汇总表记收入账。
第七条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若有教职工陪同学生就餐的每学期上交生活费不得低于300元,教职工上交的生活费不能和学生自交生活费混同入账,应单独建账。
各校实行校长陪餐制,校长当日不能陪餐的由副校长陪餐。
第八条收取的生活费必须在三天内存入学校在银行开户的基本户中。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生活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
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肉、菜、配料等。
其他支出含为食堂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临时工工资)。
第十条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自交生活费帐中列支。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比例为每60名学生配备一名工作人员。
各学校食堂小工人员的劳务费标准在1000-2000元之间,不得高于2000元。
500人以下的学校主厨劳务费不得超过2500元,500-1000人以内的学校主厨劳务费不得超过3000元,1000-1500人以内的学校主厨劳务费不得超过3500元, 1500人以上的学校主厨劳务费不得超过4500元。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餐人数及就餐顿数,来确定食堂可设或不设主厨及食堂小工人员的劳务费。
第十二条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每学期期末,必须对食堂资金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结果需报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计财股备案,将剩余代收自交生活费资金及时全额退还到学生手中,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第四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采购小组,物资实行集体采购,采购小组必须有多方代表参加,不能单独和固定人员采买,每次采购结束时要做好采购记录备查。
第十四条购进的物资要有专人办理验收手续,非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办理入库手续,领取当日耗用库存物品要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五条物资保管员要建好物资管理台账,每天结出库存物品余额。
学校要定期对库存物资组织盘点,如实反映库存物资的结余情况。
第五章:检查监督
第十六条监督信息反馈渠道。
设立民主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
定期召开就餐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对反馈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每学期期末必须公布食堂收支账目。
第十七条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料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
2、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3、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与供货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
4、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
第十八条学校成立民主监督小组,要有工会、教师、学生会干部和学生家长等各方面代表参加。
民主监督小组每月集中一次,监督结果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每学期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相关股室将组织专人抽查3-5所学校(园)的食堂管理及账务收支情况,对未执行本管理制度的学校(园)予以通报。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 2019年 5 月 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