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我市成长型创业企业发行创业板股票的建议
加强三四板对接合作 建议

加强三四板对接合作建议
为进一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新兴产业板块,我们建议加大新三板与创业板、科创板之间的对接合作力度。
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立常态化政策协调机制
新三板、创业板、科创板虽然定位不尽相同,但都聚焦服务创新型企业。
建议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政策协调机制,加强对相关体制机制、业务规则的统筹规范,提高制度协调性。
二、简化跨市场挂牌上市程序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公司在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在信息披露、财务审计等维度适当简化审核流程,缩短上市周期。
三、扩大合格投资者范围
整合新三板、创业板和科创板合格投资者范围,允许合格投资者自由流动,提高市场包容性和流动性。
四、推动交易制度衔接
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实现不同市场的行情数据、公司信息共享。
探索新三板与创业板、科创板间的市场化债权、股权互通机制。
五、打造市场主体协作平台
搭建市场主体合作对接平台,为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等提供信息共享、业务对接和资源整合服务,实现优势互补。
通过加强对接合作,有利于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性生态格局,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相向而行、融合发展,为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持续做大做强注入新活力。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深证上〔2024〕344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344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创业板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要求,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尚未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后的规则;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前的规则。
本所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一条为了引导、规范创业板发行人申报和保荐人推荐工作,促进创业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第三条保荐人应当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推荐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一)能够依靠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企业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应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新动能发展壮大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二)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企业。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22•【字号】铁政办发〔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精准对接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更好地鼓励我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19〕2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企业股改培育(一)开展重点企业分类培育。
坚持“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工作思路,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科学指导,分类培育。
支持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到科创板上市,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到北交所上市,鼓励适合到境外上市的外向型企业赴境外上市。
加强与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及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的信息交流和工作联系,提升我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利用区域股权市场引导培育。
充分借助区域股权市场培育企业上市功能,发挥其在企业股改规范、融资引智、并购重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引导企业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标准板、成长板、科创专板挂牌,加快挂牌上市融资进程,提升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意识。
建议书促进创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建议书促进创业发展的几点建议建议书:促进创业发展的几点建议尊敬的XXX先生/女士:首先,我要对您对促进创业发展的关注表示衷心的感谢。
创业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对于个体来说也是一种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
为了进一步促进创业发展,我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政策支持政府在促进创业发展方面应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
首先,建立更加灵活的创业支持基金,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启动资金。
其次,简化创业登记手续,缩短创业者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提高创业者的办事效率。
此外,鼓励高校毕业生及优秀人才投身创业领域,提供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和贷款支持。
2. 提供创业培训为了帮助创业者更好地应对市场挑战,政府应加强创业培训的力度。
可以通过举办创业讲座、创业经验分享会等方式,邀请成功创业者分享他们的经验和教训。
此外,建立创业导师制度,通过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提高创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3. 搭建创业平台在促进创业发展过程中,创业者常常面临着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搭建一个创业平台,集中发布创业项目信息、市场需求信息以及创业政策信息等,以便创业者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市场情况,并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创业方向。
4. 加强创业导向教育创业不仅仅是技术和资金的问题,更是一种创新思维和创造力的体现。
在教育体系当中,应注重创业导向的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
可以通过设置创业课程、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为他们未来的创业之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5. 建立创业者交流合作平台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与其他创业者的交流和合作能够帮助他们共同成长。
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创业者交流合作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一个交流合作的场所,促进他们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创业事业的发展。
总而言之,促进创业发展需要政府、教育部门、企业和创业者本身的共同努力。
通过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平台的建设、创业导向教育以及创业者交流合作等措施的综合推动,相信我们的创业环境将会越来越优化,创业者的成功机会也会大大增加。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4•【字号】宛政〔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宛政〔2020〕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抢抓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助推全市经济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驱动、规范发展的原则,深入实施“两轮两翼"战略,聚焦聚力“九大专项",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市场主体培育为主线,以股份制改造为重点,推动更多优质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规范经营、发展壮大;鼓励上市挂牌公司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提升综合竞争力;引导全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债权融资,拓宽融资渠道,以企业发展高质量助推经济发展高质量,为我市建设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能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数量质量显著提升。
到2024年底,在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20家以上(其中科创板2-3家)。
新增完成股改企业100家以上。
实现市值5000亿元以上的上市企业1家。
区域布局不断优化。
到2024年底,每个县(市、区)都拥有至少1家上市公司,彻底消除上市空白县。
其中,高新区、唐河县、新野县上市企业分别达2家以上;卧龙区、内乡县、社旗县上市企业分别达3家以上;西峡县、淅川县上市企业分别达4家以上。
融资能力持续增强。
每年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不低于100亿元,到2024年底,新增资本市场融资500亿元以上,累计实现资本市场融资800亿元以上。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的意见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字号】青工商企发[2008]2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的意见(青工商企发〔2008〕22号)各分(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为更好地贯彻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7〕23号)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综合优势,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进程,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依托工商职能服务企业上市工作机制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是实现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体现。
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大对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扶持力度,增强责任感,把支持、服务好企业上市作为促进青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市局成立由李国华局长为组长、房克俭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局相关职能处长为成员的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注册局。
系统通过创新机制,更好地提高服务企业上市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工作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实现一个目标,提高两个比重,突破三个重点的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思路,保证在今后五年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确保新增30家,力争50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提高股票市值占GDP的比重;突破服务业企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企业上市;突破中小企业上市;突破县域企业上市,突出抓好农业龙头企业上市。
为实现市政府提出的目标,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主动做好三个联系:即与当地政府、拟上市企业和相关部门联系;做到三个掌握:即本辖区企业上市目标,企业上市进度,上市企业存在的困难。
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把支持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把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抓好督察,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关于加大我市企业上市的工作力度促进我市快速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大我市企业上市的工作力度促进我市快速发展的建议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迅速,市场活力强劲,但在企业上市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快速发展,我们应加大企业上市的工作力度。
以下是我对如何加大企业上市力度的建议:首先,我们应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应出台更加有利于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例如减税降费、提供贷款支持和优惠措施等,以降低企业上市的成本,并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信心。
其次,我们应加强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是企业上市的重要支持力量,应加大对上市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增加融资渠道、提供低成本贷款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对企业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确保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风险可控。
第三,我们应加强市场宣传和推广。
对于想要上市的企业来说,市场宣传和推广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企业上市峰会、组织投资者见面会等方式,向投资者全面地介绍我市的上市企业和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和支持。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上市企业的宣传,展示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第四,我们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才是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核心资源,政府应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奖学金、提供培训机会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人才从事与企业上市相关的工作。
同时,政府还可以引进国外的专业人才,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吸引他们来我市发展。
最后,我们应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
与其他地区的合作可以为我市企业上市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政府可以与其他地区共建上市平台,共享资源和经验,为企业上市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共同推进相关的政策和规划,形成合力,促进企业上市。
总之,加大企业上市的工作力度对于我市的快速发展非常重要。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方案
3.信息披露要求改革
(1)细化披露内容:明确企业应当披露的核心业务信息、财务信息、风险因素等,提高披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加强披露监管: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4.投资者保护改革
(1)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对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评估,确保投资者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基础上参与市场。
1.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提高市场包容性;
2.优化发行上市条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提升市场透明度;
4.加强投资者保护,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5.优化交易机制,提高市场流动性。
二、改革措施
1.市场准入机制改革
(1)拓宽上市范围:允许具备创新能力的成长型企业、具备盈利能力的科技型企业以及具备一定条件的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2.预期效果:
(1)市场包容性显著提高,更多优质企业得到上市机会。
(2)企业融资成本降低,融资效率提升。
(3)市场透明度提高,投资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
(4)市场流动性提升,交易活跃度增加。
(5)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方案旨在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提供详细指导,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情况及政策调整进行优化和完善。在改革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方案
第1篇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创业板市场作为支持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其改革与发展愈发受到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升市场功能,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合法合规的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方案,实现以下目标:
中国创业板制度发展建议
中国创业板制度发展建议大家都知道,创业板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有助于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快市场的演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经济改革和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针对创业板今后发展,我们认为,要将创业板制度发展的总体目标定位为: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完备的证券监管体系,不断提高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程度和监管质量。
2、完善市场规则和活动管理机制,提升创业板的投资者保护水平,保证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3、促进证券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健全其择期融资制度,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4、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刺激全社会投资和消费,构建有序开放的市场环境。
二、建立证券监管体系1、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法规,以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首先,就创业板而言,要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建立完备的监管制度和法规,切实落实证券法律法规,坚决防止投机活动出现,严格规范市场行为,有效管理市场秩序,按规定实施行情管理,以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2、建立多层次竞争制度,加强市场竞争和投资者选择机会。
另外,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竞争体系,通过竞争保障市场秩序和公平性,促进投资者按需求和投资偏好进行投资者选择,同时也推动市场的发展。
三、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1、加强投资者预警机制,提高投资者素质。
针对创业板市场,要加强投资者预警机制,建立专业的风险观察和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素质,不断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
2、发展投资者信息服务,构建绿色链路。
同时,还要加快构建投资者信息服务链路,以信息技术全面驱动市场运行,支持投资者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为投资者提供绿色链路,努力实现投资者合理投资和收益最大化。
四、促进公司择期融资1、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优化融资优先级。
针对创业板企业,要适度优化融资结构,优化公司资金配置,合理把握资金优先级,以期实现可持续发展。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实施方案
1.提高市场包容性,支持更多创新创业型企业发展。
2.优化市场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3.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增强投资者保护,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
5.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六、风险防控
1.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和预警,防范系统性风险。
2.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提高市场透明度。
(3)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四、实施步骤
1.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
2.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3.制定具体业务规则,明确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环节的操作流程。
4.组织开展改革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培训、系统升级等。
5.正式实施改革,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1.构建透明、高效、包容的发行上市机制,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创业企业的能力。
2.强化市场约束,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促进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增强创业板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
二、核心措施
1.发行条件优化
-取消盈利性指标作为发行上市的硬性要求,关注企业的成长性、创新能力和长期价值。
-允许具备创新能力的尚未盈利企业以及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申请上市。
5.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改革政策,提高市场主体的认识和理解。
6.正式实施:按照预定时间表,分阶段推进改革措施的实施。
7.监测评估:实时跟踪改革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改革措施。
四、预期成效
1.提高市场效率,促进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2.增强创业板市场的包容性和适应性,支持更多优质创新创业企业上市。
-放宽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的限制,为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上市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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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我市成长型创业企业发行创业板股票的建议厦门市中小企业大概占了厦门整个经济总量的一半,吸纳了每年新增就业的80%以上和存量就业的70%以上,中小企业群体的发展状况关系到社会就业、社会稳定、大企业产业链的完整、服务业的繁荣等方面。
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作为厦门市中小企业群体中深具活力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分布行业广、所有制多样、外向型程度高、自主创新能力强、规模相对较小、经营风险相对较高等特点:
受到2008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加深、全球经济下滑的影响,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外贸进出口业务、企业增速、企业增加值以及工业效益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出现了下行的趋势。
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经营业绩、效益下降,加上中国政府为了防止经济过热,采取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压缩贷款规模和额度,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贷款融资困难,企业经营资金等方面遭遇困难。
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创业企业已经成为中国乃至全球政府机构扶持的重点,资本充裕、技术进步、生产率提高、充足而高素质的劳动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带动是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针对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的特点,厦门市政府需要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扶持和更大幅度的税收领域的支持,实施科学高效的制度安排,促进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改制并上市发展。
一、放松贷款额度;建立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信贷激励机制;推进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打造网上融资超市;缓解企业经营资金困难,帮助企业度过美国次贷危机加深、全球经济下滑造成的难关,帮助企业能够生存下来。
二、政府设立专项财政资金,加大对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一是扶持研发项目;二是扶持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或可形成产业化的项目;三是扶持行业龙头企业做以产品制造、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终端零售为产业链的整合,扶持力度要适当加大,扶持资金额度要适当放宽。
这可带动当地的配套厂家活下来,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
建立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机制,实施前期立项审核把关、后期实施项目和效果跟踪。
三、降低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税收。
在出口退税、减税等方面大幅度优惠,扶持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保持业绩稳定增长。
四、加强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改制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的辅导,实施科学高效的制度安排,推动、扶持符合条件的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改制,促进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
1,创新环境,构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机制。
1)设立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创业板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企业改制上市的规划以及企业改制上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企业改制上市重大事宜。
建立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上市工作目标责任制,本着“一企一议”原则,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2)开辟上市“绿色通道”。
相关部门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公开办事规则,兑现服务承诺,提高工作透明度,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高效、通畅、便捷的服务。
对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凡涉及审批事项或者出具相关证明的,有关部门一律给予“绿色通道”待遇,特事特办,限时办结。
3)建立拟上市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资源库。
上市后备企业采取企业申报、部门举荐、上市办审核的办法择优遴选。
4)组织优质中介服务团队。
建立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制度。
上市办筛选一批资质好、执业能力强、信誉高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向上市后备企业宣传和推荐,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优质服务。
2,创新管理,提高效率,实施财政资金奖励。
1)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政府给予上市工作经费一次性补助。
2)对在厦门注册的企业依法在境内证券市场创业板上市后,募集资金的70%以上在本市投资的;或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创业板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且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本市的,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以及非上市厦门市成长型创业有限公司依法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政府均给予一次性奖励。
3,创新制度,整合资源,实施政策扶持。
1)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的,与接受投资方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
2)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因改制、重组、并购涉及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车船使用证、给排水及供电计划指标、资质等级、自有工业产权等过户时,企业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的,只收取登记费,免收变更、过户交易服务
费;对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中涉及土地出让金实施优惠政策。
3)上市后备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申请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除国家规定属于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用地之外,优先办理报批手续。
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凡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导向的,优先纳入重点项目盘子。
对列入国家或者省市规划、具有稳定收益的重点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有投资意向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方。
4) 上市后备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和上市公司引进人才,在户籍迁移、居留签注、居留许可、人事关系挂靠、子女就学、住房安置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4,创新思维,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上市后续扶持政策。
1)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上市公司用地;企业上市后列入政府采购优先单位名单; 对在上市公司领取报酬的企业高管实施高额年度奖励。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上市公司利用上市募集资金参与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公共项目建设;优先向国家、省推荐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企业资格;优先对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安排或者向国家、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金、国家高技术产业项目配套资金、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
3)政府采取补贴贷款利息或担保费用等方式,鼓励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厦门市成长型创业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培育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的经济增长点;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和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为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4) 加强厦门创业板股市运行制度的调研和建设, 强调市场化运作,同时突出风险控制,形成厦门市创业板市场特色。
建立投资者风险自担、充分发挥保荐人等中介机构作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强化市场各方责任;实施网站信息披露等方式,加强信息披露;突出创业板市场特色,防范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