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基本复习策略

2012年司法考试基本复习策略
2012年司法考试基本复习策略

2012年司法考试基本复习策略

2012年司法考试成功的四个阶梯。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落幕,许多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的征程,我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一、命题的基本规律

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是非常明显的。世界上任何一个成熟的考试、一个持续不断的考试,累积若干年后都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这种规律的出现,不仅源于成熟的考试会因为考查对象、知识点固定而形成固定的命题题型和风格,而且也会使考查的难度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命题重点会保持稳定。司法考试的规律集中表现为三点:重者恒重、新增必考,综合运用。

重者恒重。即重要的知识点永远都是重要的。在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中,不同学科之间分量不同;同一学科之内不同知识点之间重要性也是不同。准备司法考试,必须分清考点的主次,抓主要矛盾。这一规律在某一年的个别学科上可能会出现一些差异,但若以3、5年为阶段,这一规律在每一个学科上都可谓是第一规律。

新增必考。新增加的考点一般都会在当年考察,即使当年不考也会在接下来的年份予以考察。因此,对新增考点必须重视。但需要指出的是,新增考点的考察都相对简单,能够明白立法意旨并简单运用即可,甚至,很多时候都是该知识点的简单记忆考查。在这里,新增的考点也是考生成绩提高的增长点。

综合考查。是指不同学科之间,或同一学科不同知识点之间的综合运用。这一规律首先体现在多项与不定项选择题上,尤其体现在案例分析上。在此处,我想提醒考生必须重视案例分析。

从我多年考前辅导中掌握的情况看,造成案例分析题应试失败的原因主要有如下情况:

首先,考生不能弄清楚案例分析题题干中交待的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读完题目后,大脑即一片混乱。

其次,虽看懂了题目,但不知如何下笔回答题目中所设的提问,深恐一写就错;好不容易下决心提笔作答,但一写就多,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费力又不讨好。

再次,能够下笔作答各个问题,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分析题目的思路颇不统一。于是超紧涂抹重写,一阵子忙乱下来,卷面上箭头满天飞,卷面效果一塌糊涂,十分难看,从而影响卷面分数。

最后,对题目中所涉及的一个关键性法律问题拿不准,而这一关键性问题又决定着其他问题的作答,心中着急不已,而又束手无策。把过多精力浪费在难题上,临到交卷的最后关头,只好匆忙间作出取舍,草草应付,自然难得高分。

以上作答案例分析题的各种窘相,可能所有的考生都或多或少地遭遇过。造成以上各种情形的原因,固然有相关法律知识点掌握不牢等因素在作怪,但更多的在于应试案例分析题的经验严重不足,作答案例分析题的方法有所不妥。我认为,通过在考前多做案例分析练习题,巩固已掌握的常考的基本法律制度、澄清有关法律知识的易混淆点,以积累作答案例分析题的经验、掌握基本的做题技巧,培养正确的做题方法、养成分析案例题的正确思路,是非常关键的。而知识、经验和方法,正是提高案例分析题得分的重要因素,是三位一体的制胜武器。

这里要强调的是,在平时练习中,一定要亲自动笔写出答案,而非在头脑中形成抽象、模糊、大致答案后即急于翻看正确答案。许多考生在司考考场上作答卷四时会陷入眼高手低的窘境,这就是平常不勤于动手写答案,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所致。本文反复强调的作答经验与方法,都是在平时事必躬亲、勤于练笔的实践中培养出来的。

二、基本的复习策略

司法考试要求考生掌握的内容太多。据统计,司法考试划定的内容包括160余个法律文件,1万多个法条,以及320万字左右的辅导教材。面对如此多的内容,哪些是重要的,考生又应如何取舍?

司考不是一种智力游戏,而更像是一场时间竞争。这句话的大致意思是:既然参加司考的最低学历起点都是大本,说明大家的学习能力和智慧水平都不存在问题。而现行司考的难度一般,所以,原则上不会存在因为某位考生的智力水平低而通不过司考的情况,所以通不过者主要原因在于当年投入的有效时间不够充分。以司法考试的复习对象为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卷本辅导用书320万字,法大出版社出版的必读法律法规汇编一书有200万字左右。若你不做任何题,将以上四本书精读上两遍,共计逾一千万字的阅读量,以每天8小时的复习时间,每分钟读100字计算,共约需230天才能完成。众所周知,只复习教材与法条两遍,是很难通过考试的!所以,除了极少数法学基础极好又极聪明的考生外,大多数的考生要通过司考,是必须以充足且有效的复习时间为保证的。没有这一保证,任何好的复习方法、技巧都是纸上谈兵。

这就是我提出必须确立正确的复习策略的背景。司考是一个方法的艺术,而不仅仅是一个勤奋问题。实际上,我们刚才算的那笔账是不会发生的,原因在于,司考名义上的复习量极大,但其重点又极其突出,若能抓住重点,则能成倍地减少复习负担和复习量,又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以广受考生欢迎的《重点法条解读》为例,所列文件不过80余件,法条仅3000条左右,但基本上涵盖了重要学科的所有考点。所有考查过的条文不超过3000个,其实在这3000个条文中,每一条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对这3000个司法考试灵魂式的条文从应试的角度进行解读,这一解读显然不同于每一部法律颁布后全国人大法工委所做的法律释义。另外,一个法典里的不同条文之间,以及与不同法典的条文之间存在关联,将这些相关规定放在一起解读,这样我们获得的就不是支离破碎的、相互冲突的知识点,而是体系化、合谐的知识体系。

命题的“重者恒重,变不离宗”意味着不仅要策略性的舍弃,还要合理安排各学科的复习时间。在600分的司考中,其考查了14个法学主干学科的内容,但实际上这些学科的地

位并不是一样的,其分值分布也远不是平均的。

首先,在这14个主干学科中,以民法(90~100分)、刑法(80~85分)、刑诉(65-70分)、民诉及仲裁(65-70分)计,这4门学科大概就占了总分值的50%强。所以如果这四门学科掌握得好,通过司考应是掌中之事。在复习中务必以这4门学科为核心,狠下功夫掌握。

其次,行政诉讼法(20~25分)、公司法(24分左右)、宪法(15分左右)、合伙企业法(5~8分)、国家赔偿法(8分左右)等几个部门法也很重要。

第三,对于法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制史等占12~18分左右的学科,其内容较为庞杂,且无法条支持,也应投入相当精力复习教材中的重点内容。

第四,对于其他的分值分布较少的部门法,应主要掌握其重点法条即可,一般不投入过多的复习时间与精力。

考生选取司法考试复习教材时一定要注意,所选取的司法考试辅导,一定要能给考生列出重点,削减复习量。作为考生自己,在复习也务必要注意这一点。漫漫备考路,考生要想通过司法考试途径只有一个,提高复习效率,在庞大的考查对象中抓住重点。

司法考试要准备哪些物品

司法考试要准备哪些物品 2015年司法考试要准备哪些物品 二、带好相关证件及考试用品考试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准考证和准考证副证。考试用品:2B铅笔(最好备两支,最好削成扁平状,涂答题卡时较快);铅笔(做题时可在题目上标注);橡皮;黑色中 性笔(书写流畅,多备几支);手表(考试把握好时间)。将上述物品装在一个小袋子里,考前一天准备好,不要丢三落四。 三、考前放松心态,保证充足睡眠充足的睡眠才能保证考场上正常发挥甚至超常发挥,调整好心态,轻松应考。 四、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最好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这样可以在 考试以让自己平静下来,更好的进入状态。建议用深呼吸来缓解自 己的紧张,告诉自己“我能行”!这种积极地心理暗示很重要啊。试 卷拿到手后,认真的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并进行核对。把考试用品放在桌面上,手表放在易看时间的位置,随时提醒自己 安排好时间。虽然试卷提前发下来的时候不允许做题,但还是可以 抓住这点时间看1—2道题的哦~尤其是卷一的法理,说不定在允许 答题前已经扫过5道题了,为后面的.题争取思考的时间。 五、做题注意事项之前的准备工作就绪后,就到了大显身手的时候了!此时,千万要注意细节,细节决定成败。下面提醒大家注意几点: 1、看清题干要求选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在题目旁边做好标记, 要求选正确的打钩,反之则打叉,以免自己选错。 2、掌握好时间,前三卷时间一般比较充足,这样就会出现反复 检查而把一些不确定的题目改错的情况,所以,建议对于自己不确 定的题目,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往往第一感觉正确率更高。

3、填涂答题卡有人习惯做一题涂一题,有人习惯做完一块涂,这个因人而异,但是如果最后一起涂答题卡时需注意:(1)留足够的时间;(2)不要看错题,涂错卡。 4、每卷考完不要交流答案,也不要急于去验证答案,积极准备下一场考试。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答案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答案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一、单项选择题。 1.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2.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3. C.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 4. C.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 5. D.作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装作没看见 6. C.甲的行为与崔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 7.

B.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 8. A. 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 9. 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 10. 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2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 11. D.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12. D.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23年,没收财产5万元,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8年 13.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14. 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 15. B.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撞翻数辆他人所驾汽车,致2

人死亡 16. D.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1截小指头 17. C.雇用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18. A.甲是个体干洗店老板,洗衣时发现衣袋内有钱,将钱藏匿 19. C.对侦查人员声称乙、丙系恋人,因乙另有新欢遭丙报案诬陷 20. D.对乙不能以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进行数罪并罚 21. C.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1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 22. 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23. 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24. D.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

2012年司法考试试卷四及答案

12年试卷四 一、(本题18分) 材料一:2008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才能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2010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时提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2010年3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把政法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更加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材料二: ①2009年11月3日,范某因抢包被公安局抓获。审讯中范某交代,因为身患癌症的妻子需要持续治疗,而自己每天起早贪黑挣的钱难以支撑妻子的医药费,到处借钱又碰壁,“实在没有办法了”,才动了抢钱的念头。范某被抓捕后,当地村民均为他求情,说他“平时可老实了,出这样的事儿是因为他的生活压力实在太大了。”2010年1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刑法》对抢夺罪的量刑规定以及被告人抢夺的金额,应当判处被告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范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②刘某(女)与闫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刘某患脑瘤致瘫,生活不能自理,由此引发夫妻矛盾。后刘某回娘家居住,期间2人未尽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并因抚养问题导致诉讼。闫某要求与刘某离婚。刘某说:“我嫁给他就是他的人,夫妻一方有难,另一方就应该提供帮助。”闫某说:“我们虽然是夫妻,但她的病已没有恢复的希望,我不能这样毁了自己的一生。”法庭调解失败后,判决如下:因刘某与闫某长期分居,无法共同生活,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问题: 请根据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及上述案例,围绕法理与情理、公正与效率相互关系,简述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答题要求: 1.紧扣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作答; 2.无观点或论述,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 3.观点正确,表述完整,文字通顺; 4.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

2019年法考司法考试民法刑法复习方法攻略

民法刑法较具体系性,全面复习是基础阶段较好的方法,系统复习民法基础理论,将零散知识片段,整合为逻辑知识体系,打下扎实的基础。在这一阶段理解与记忆并重,不能纯粹的记知识点和法条,否则你的知识结构将呈现碎片化,将来难以做到融会贯通。如果一上来就只看重点法条,只复习浓缩版教材,则方法严重错误。下面咱们来一起说说具体的复习方法。 一、总论、物权、合同为民法的绝对重点 这三部分占总分值将近四分之三,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总论学不好,必定影响物权和合同部分的复习。 二、历年真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对每一道真题,都要彻底掌握,逐题、逐项完全吃透,并能灵活应用。当然,也不能过于纠结在几个争议题目和偏怪题目。 三、学习方法: 民法考察趋向基础,更加重视对实证法和基本理论的考察,对于比较法和较深理论不涉及。这也就要求我们在民法复习过程中重视基础,对基本概念区分要清晰。民法最好掌握请求权分析方法,具体有时间的同学可以阅读一下张永兵博

士的民法书,掌握各个请求权的构成要件,这对于案例题分析很有帮助。民法的思维是意思自治的思维,也就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在考试中,对于干预的也就是合同无效的要慎重选择。最重要的是在对法条记忆的基础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切忌死记硬背,多做练习,理解法条。 刑法在司法考试中是重头戏。作为一门重要的部门法,不管是在法律的理论研究中,或者在司法实践中,刑法作为公法中的最重要的一门法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理论+案例 相对于其它部门法,刑法最重要特点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性强。针对这个特点,我们在复习司法考试的过程中要做到理论结合案例的学习方法。 刑法具有自身独特的理论。从一般的刑法教材上,我们可以看出刑法的理论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块,其中总论主要是刑法的理论部分,分论部分除了前半部分的罪状、法条偏向于理论外,其他都是各个罪名和法定刑,偏向于实践性。理

史上最详细的司考通关经验(法考通用)——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写在前面 小雪时节,雪霁初晴,银装笼罩着广袤的大地,新雪反射着明亮的阳光。我不会忘记查到成绩的那刻心情,是惊异,是激动,是兴奋,还夹带着一丝遗憾。卷一111,卷二108,卷三99,卷四98,总分416。成绩比预估分数高,但比目标分数低。预估分数还不到400,可能是预估的太保守了,有些答案根据异议而修改也未可知;目标分数是420,总觉得卷四有些低,差那么4分就能达成目标了,颇为遗憾啊! 非常感谢备考途中那些分享资料和传递经验的人们。如今,我也想将自己一路走过的经验和教训讲给后来人,以期帮助更多的同学,于是有了以下洋洋洒洒的一万三千余字。闲来无事的同学来看看吧。本文从五个部分展开,分别为司考必备资源、老师和教材的推荐、学习目标和计划、学习方

法和做题习惯、考前考中注意事项。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以下文字中有一点点内容能对各位有一丝丝启示,我已倍感荣幸! 首先介绍下自己的情况,非法本,警校毕业,2016年首次参加考试,没有报辅导班,在家备考。公安专业这非法本有点特殊啊,虽说是非法本,学校到底也开设过几门法学主干课程。但我除对刑法兴趣较浓学习较深之外,其余几门则均无体系感,至备战司考时大致已遗忘殆尽,特别是民法,那剪不断理还乱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法律关系让我在司考路上花费了较多精力去厘清。至于刑法,司考要求的两阶层犯罪体系虽与大学所学四要件体系虽有所差异,但方法相通,学起来倒还轻松。 没报辅导班的原因是我感觉网上已有的资源已经足够使用学习了。自从14年厚大开创免费课堂之后,华旭、指南针等机构也纷纷效仿,将名师授课录制成高清视频音频上传各自网站供广大考生自主学习,考生只需购买自己所跟随老师的讲义即可同步学习,新成立的瑞达也是这种模式。这对考生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福音,加上考友公益分享的资料,应对司考足矣。只要自制力不是太差,制定好学习计划,在家或者学校都无所谓。 备考时间方面,我是从3月份开始系统复习,但4月份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

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题,每题分,共分。 .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 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详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新罪名,立法背景是劳动者讨薪难,进而引发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加大对部分恶意欠薪、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在原有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途径以外,又增加了刑罚这一最严厉的处罚手段,这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项正确。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体现,这就要求执法机关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及时地处理和化解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矛盾,本案中,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项正确。 法具有指引作用和教育作用,通过对刑事案件的审理,一方面使犯罪的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也能够对一般公民起到教育作用,能够引导大家遵守法律,依法行事。所以,项正确。 刑法第条之一第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注意:不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以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意味着做无罪处理,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所以,项说法错误。 【点评】在年之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仅在卷一和卷四进行考察,从年开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 卷一、卷二、卷三、卷四均进行考察,对于刑法部分的试题,通常结合刑法总则的基本制度或者刑法分则的基本罪名而展开,试题难度不大,大家只要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同时,掌握刑法相关考点的具体内容,就能够比较轻松的选出正确答案。 就本题而言,大家只要知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的从宽情节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不是“不追究刑事责任”,就可以直接判断出项说法是错误的。三个选项,属于“宣言型”“口号型”选项,即使不太清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内容,结合一般常识,也能判断出是正确的。 . 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 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 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考点】死刑的适用与公平正义理念 【详解】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

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入门24 招及各科复习攻略

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入门24 招及各科复习攻略 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入门24招及各科复习攻略。2011年的司法考试试题难度加大,迫使2012年司法考试考生不得不早早准备,以避免成为明年司法考试大军中的炮灰。为了帮助2012司法考试的新手更好的了解司法考试,在这里,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司法考试常识、过来人的经验,希望广大2012的司法考试考生们能有所帮助! 1、2012年司法考试改革:改革的小道消息特别多,但是真正官方确定的消息就是取消了贫困地区法律专科报名资格。其他的消息都没有官方信息,考生大可不必担心,安心准备考试就行了。即使改革也是万变不离其宗,基本考点核心考点是不会变化的! 报名条件:一般的地区要求具备本科毕业水平,也就是说只要报名的时候有本科毕业证书就可以报考,并且不需要是法学本科毕业。另外,大三生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2、资格证书申领:国家司法考试是一种资格考试,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可以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需要在分数线公布之后,一般是每年的12月去司法局申请领取,如果没有从事法律工作(律师、法官、检察官)则以后每年需要去司法局进行年审。这意味着获得了做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资格了。当然,至于是否要从事这些职业或者能否从事这些职业则是另外一回事。 3 、2012年司法考试将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C 两类:A 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 分以上的应试人员。C 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335 分至359 分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 4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七月份,网报一般会提前一个月,但是同样需要本人亲自确认。考试时间一般为九月份第三个周末。 5 、报名地点,从05年开始考生可以在任何一个地区报名;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是一致的。一般地说,每个地级市都有一个考点,但是有的考点由于人数太少就会被并入其他考点,具体的安排由每个省的司法厅规定。一般每年5 、 6 月份的时候司法部和省司法厅都会发布这方面的公告。另外那些放宽条件的地区报名情况可能会有所区别,需要大家注意司法部门发布的消息,同时也可密切关注考试吧司法考试频道,我们同样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6 、考试内容为法学本科核心课程,包括宪法、法理、中外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07年开始每年必考)。 7 、考试必备用书: 1 )从04年开始就没有指定教材了,以前的指定教材是“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为法律出版社出版,现在仍然是应对司法考试的必备教材,一般在每年5月份出来,每年都会有一点变动,但是变动不大,主要是因为有新的法律法规出来,就会添加一些新的内容,所以如果要想早点复习的,可以买2011年的,或者看独角兽司法考试三大本讲义,到2012年买一个增补本就可以了。 2 )法条必须要有一本,至于用什么版本,要看个人喜欢,书店有各种各样的,自己挑一本适合自己的就可以了。我用的是工商出版社的法条,感觉效果不错。

司法考试注意事项

司法考试注意事项 司法考试注意事项 常说,细节决定成败,经过长时间的国家司法考试复习准备,相信大家都想要检验一下自己的长时间的复习成果了吧,但我却要在这里给大家泼一盆冷水。在考场上,大家千万别只想着答题,还有一些考试细节需要我们注意。 一、完整的填好个人信息 一般国家司法考试会提前发试卷,但是不允许做题。这个时候我们首先要认真的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同时把你的手表放在桌子上,随时提醒自己把时间安排好。最后,你就可以看试题了,不要小看这点时间,要是速度够快的就可以看20到30题。 二、注意做题的最佳方法 合理安排做题的时间,不快不慢,稳中取胜。会的题坚信自己的第一感觉,因为第一感觉往往正确率更高。不会的,或者没有把握的,不要着急。你不会,别人也不一定会,先按感觉选择(但用铅笔在该题号作好记号,以备检查),然后继续做下面的题目,要顾全大局;对做过的题,要细致,根据题意选择答案。 三、要注意安排时间填涂答题卡 国家司法考试的`答题卡至少要留20分钟的涂抹时间。答题卡上一定不能留下空白。实在没把握的选择题,应当从干扰项矛盾分析的角度,以及选项与题面关键信息的对应性思考角度,把该题情形还原于生活,从“公允良俗”的常识角度去判断!一定要牢记,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具影响力的行为标准,要相信自己是一个理性的、社会的人。 四、合理安排好时间

因为前三卷的做题时间一般比较充足(尤其是第一卷),检查两遍后确实检查不出问题,就交卷,以便早点休息准备下一场考试。 五、不要抄写答案出考场,不要对答案 考生请一定注意,不要象以前的考生那样把答案抄在准考证上带出来。因为已经明文禁止。每考完一卷后,不要和别人对答案,也没有必要回去翻书查答案。反而影响情绪,就相信自己做的是对的;无论对错都没有意义,过分于正确的兴奋和错误的沮丧毫无价值,只能影响到下一场备考。 六、论述题写漂亮些、写够字数 司法部有关领导与网友交流的时候,曾经说:“对思维、逻辑、文字等因素也适当给分。” 所以一定要适当慢一点,考虑好自己的思路,分出段落,至少三段,写够字数,写的清楚一些,写的漂亮一些,国家司法考试论述题最重要的就是细致、细致再细致!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解析

2012 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 11 《刑法》第49条规定: ______ 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与_________ 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_______ 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 ______ 的除外。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 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 B 审判——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 C 审判——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D 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就是D,回答正确 解析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条规定,在刑法第49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 2 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根据本法条的直接规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D 项。 14 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就是错误的? A 甲构成叛逃罪 B 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C 对甲不应数罪并罚 D 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 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 年以上5 年以下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就是C,您的答案就是B。回答错误 析本题考查的就是叛逃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相关知识点。需要注意的就是《刑法修正案(八)》将叛逃罪进行了修正:叛逃罪已经不需要有“危害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安全”这样一个限制性条件了。所以,叛逃并且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不就是叛逃罪的应然要求。 ABC 项:《刑法》第109 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第111 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就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本案中,甲就是海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派出国考察的过程中滞留国外不归,明显属于“在执行公务期间, 擅离岗位,在境外叛逃”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叛逃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甲构成叛逃罪。 需要注意,《刑法》第109 条中规定的“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就是法定的情节加重犯,就是对叛逃主体特殊身份的一个特殊规定,只要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即从重处罚,其中并不包括实施了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因此甲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 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应当予以独立认定与评价。甲在叛逃期间,为境外机构——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符合“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甲构成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综上,甲构成叛逃罪与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两罪应该数罪并罚。故C 选项说法错误,AB 选项说法正确。 D 项: 《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就是应当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法分则在叛逃罪里并没有直接规定该罪应当判处

2012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所有题型完整版

单项选择题 (2012年) 35.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与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她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与睦关系。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的? 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她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与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法院能动司法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应当重视调解解决。调解解决的核心就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多做思想工作,用国家的法律、政策启发当事人,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彻底解决纠纷。法院在调解时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邀请有声望的老人参加,体现了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能动作用,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36.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的? 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司法部答案】C 【考点】公开审判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无论就是否公开审理,宣判时一律公开。本题涉及商业秘密,属于申请不公开,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37.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就是错误的? A.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B.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C.甲所受损害就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D.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司法部答案】D 【考点】证明责任的分配 【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题中,乙叠放砖头倒塌、甲受损害、乙放砖头倒塌与甲受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都就是甲提出诉讼请求应当证明的,故甲承担证明责任,乙主观就是否有过错就是乙进行主张所应当证明的,故D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司法考试备考的具体策略

司法考试备考的具体策略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的具体策略 曾经在职备考司法考试并顺利过关的我,深知这些朋友的处境,扮演多种角色,承担多重压力,却心怀梦想。在此与大家聊一聊在 职备考司法考试的策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策略 1、低调行事。 不要到处宣扬你参加了司考(俺可吃过亏)。吾国民众多好“看别人好戏”,这些小人如夏日蚊帐外的蚊虫,虽然咬不到人也嗡嗡作 响扰你视听。特别是那种小心眼的上司,更不能对她漏半点秘 密!(要象江姐那样保守秘密) 2、不要为了考试而辞职。 如果你的工作不是忙到不可开交的份上,我劝你不要一时冲动去辞职,辞职会给你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就如独角兽司 考网校老师所言,“司考不过是一场考试而已!”何必为了区区一项 考试而兴师动众呢? 3、一鼓作气,背水一战 曾经看到有些考友参加过多次律考和司考,很佩服他们再考的勇气,但是我更欣赏《左传》中的名言:“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虽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但失败同时带来的心理 阴影是不利于下次考试的。 4、娱乐学习、熊掌鱼翅? 二、具体复习策略

1、最先看的应该是民法,其后是合同法,然后是国际经济法, 这3部相通的,第二轮是刑法,第三轮是看3部诉讼法(可以比较着看),第四轮是需要强化记忆的'的宪法、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等。 2、对于民法,刑法,合同法和3个诉讼法,由于占分较多,适 合仔细复习。建议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可以同时使用3本书:法条、 指定用书和白皮书。我的方法是:对照法条看第一遍,然后是指定 用书和白皮书,建议看完一小节就做白皮书,然后按照白皮书提示,在书上划重点! 对于宪法、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等也不能放弃,很容易得分的科目,主要是根据老师划的重点复习。这3门不要放弃呢!论述题可 以在考试前强化一下模板! 三国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以独角兽司考网杨帆(女)老师的讲义和兽题库结合为妙。三国法考分不少,基本每年都 有40多分,考点又多,可以考得很徧,所以必须精确记忆。 商法、经济法等科目不建议做白皮书,因为太费时间!可以看法 条和讲义,最好能听一下课,能拿多少分听天由命吧! 由于最后一个月中有2周工作繁忙,法理、行政法我只是翻了翻,所以不敢有建议,以免误导大家。 3、司法考试是过关考试,不是争当三好学生要考得优秀,所以 抓大放小是必须的,抱好西瓜后再捡芝麻。当然一些小课中容易的 分数也要拿好了,比如说法制史和法律职业道德。 朋友们,司法考试与其说难,不如说考的法律条文多,记忆任务繁重,只要大家肯付出、肯努力,想必通过也只是时间问题。最后 祝大家2016年司法考试顺利!

司法考试注意事项

司法考试注意事项

司法考试注意事项 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6日、17日举行,今年嘉兴考点设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昌盛南路1123号)。 司法考试重要信息全攻略 关键词一:考试用品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网报一致的有 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前务必确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是否带齐全。 关键词二: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日—9月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的信息、须与身份证一致,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相关信息。打印准考证I E浏览器版本需在8.0-10之间,否则打印可能会出现异常。

司法考试嘉兴考区考场分布图 考场所在学校: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 3号教学楼 ) 考场号 教室号 所在楼层 考场号 教室号 所在楼层 第1考场 3-201 二楼 第27考场 3-310 三楼 第2考场 3-202 第28考场 3-311 第3考场 3-203 第29考场 3-312 第4考场 3-204 备用考场1 3-313 第5考场 3-205 第30考场 3-314 第6考场 3-206 第31考场 3-315 第7考场 3-207 第32考场 3-316 第8考场 3-208 第33考场 3-317 第9考场 3-209 第34考场 3-401 四楼 第10考场 3-210 第35考场 3-402 第11考场 3-211 第36考场 3-403 第12考场 3-212 第37考场 3-404 第13考场 3-213 第38考场 3-405 第14考场 3-214 第39考场 3-406 第15考场 3-215 第40考场 3-407 第16考场 3-216 第41考场 3-408 第17考场 3-217 第42考场 3-409 第18考场 3-301 三楼 第43考场 3-410 第19考场 3-302 第44考场 3-411 第20考场 3-303 第45考场 3-412 第21考场 3-304 备用考场2 3-413 第22考场 3-305 第46考场 3-414 第23考场 3-306 第47考场 3-415 第24考场 3-307 第48考场 3-416 第25考场 3-308 第49考场 3-417

2012-2015商法司考真题--

2012-2015商法司考真题--

2012-2015商法司考真题 1、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

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本题应按照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三名股东按照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且丙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2、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

2020年司法考试需要非常的复习方法

2020年司法考试需要非常的复习方法 司法考试本来应该是一个平常的考试,其基本假设是一个拥有“合格”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知识水平的考生可以顺利通过该考试。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凡是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不管 你是法学硕士,还是法学博士,都没有达到一个“合格”本科毕业 生的水平。 因为,从目前司法考试的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来看,较好的法学知识素养只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主要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原本平常的司法考试摇身一变,成为非常的、折磨人的考试: 第一,考试大纲的要求和试题设计的要求之间的脱节。为了选 拔可以“用真话骗人”的律师,同时为了选拔“精通公平正义之术”的法官和检察官,司法考试大纲的设计者提出了一种非常理想化的 要求,即未来的司法执业者必须通晓大量的法律知识,在绝大多数 领域做到滴水不漏。遗憾的是,司法考试的试题设计不能承载这一 任务。比如,即便是民法、刑法这么重要的部门法也必须在两个小 时内完成考核,这就决定了题目的数量是相当有限的。为了解决这 一难题,同时为了实现考试的目的,题目的设计人必须按照考试的 规律进行题目的设计,这就是考题必须具有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由此,大多数的题目考查的就是在司法实践中用的最多的法律知识。这也是“每年都有80%的知识点会被重复考查”的原因。这样,考 试大纲的要求和试题设计的要求就出现了不可避免的脱节,这种脱 节集中体现在大纲要求掌握的65%的知识和考试没有关系。毫无疑问,如果你按照大纲的要求全面而详尽地备考,你也就选择了“苦 不堪言”的非常司考之路。 第二,“云遮雾绕”的题目设计。和第一点相联系,既然出题 人被迫在极其有限的知识点上考来考去,为了防止分数线达到560 分或者90%的考生都能及格的情形出现,把题目设计得难一些就是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一、注重自身的优势,不要过于自卑。 与法学专业学生相比,非法学专业往往认为自己不可能通过“天下第一考”,常常是望而生畏。 其实不然,司法考试注重实用性人才的选拔,而那些法学专业的学生往往会受到理论知识的影响,在复习或者做题中出现许多困惑,如某博士看大多说司考题都是有问题的。非法学考生却不会对立法上的诸多观点表示怀疑,他们对每一个知识点都是认同的,这样记忆就比较容易。所以对于非法学考生只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念,刻苦复习,通过不是难事。 二、非法律专业参加司法考试的步骤 首先,全面了解司法考试,明确学习任务和复习侧重点。 在复习司考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司考是什么,我为什么要司考,报名参加司法考试都需要那些条件,前辈们复习司法考试都用什么方法,有什么复习心得等等。了解以上这些可以通过N 种途径,如司法考试网站,司法考试论坛(比如法律教育网论坛),各辅导机构的司法考试讲座,培训机构的司法考试宣传册等。 在了解司法考试过程中很容易结交司考朋友,建立自己的司考学习小组或团队。进而也就知道司法考试复习时那些部门法所占的分值比较大,那些部门法容易丢分等等,这样自己也就有个宏观的认识,复习的侧重点基本也就明确了,对后来计划的制定很有帮助。 其次,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资料。 个人认为非法学专业考生三大学习资料必备,即:三大本,历年真题解析,法条。三大本是最为流行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相对与各大培训机构的基础用书而言,三大本涵盖的知识点更为广泛,讲解的更为透彻、权威。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资料,任何模拟题的价值都不能与真题的含金量相提并论,选真题时一定要选解析详尽的,权威的,每年市面上都有很多真题解析出现,建议考生多比较几次在做出选择。法条的选择也很重要,每年各大培训机构都会根据考试大纲出来一些重点法条详解与注释,看这些法条基本上就够了,它是经过浓缩的产品,看了不至于枯燥、乏味,每年的司考大部分分值基本上都涵盖在重点法条之中。建议考生选择紧扣大纲、解析详细且附有真题的法条,这样有助于自己理解法条含义及具体应用方法。 最后,制定可行而详细的学习计划。 司法考试考的是你的毅力和韧劲,中途而退者基本上都是失败。再加上非法学考生本身对法学比较生疏,所以就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建议提前准备,大概用7个月的时间攻克司考,具体安排如下。 1、从三月份到六月份基础攻坚阶段,不会的不要急着去深究,先总体了解各个知识点。 第一阶段的日复习时间要维持在七个小时以上,只能多不可少,每天都要坚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结果是无功而返。复习书目建议以三大本为基础,培训机构的辅导教材为辅,三大本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司法部公布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2012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完美解析

1、《左传》云:“礼,所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系对周礼的一种评价。关于周礼,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周礼是早期先民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 B.周礼仅属于宗教、伦理道德性质的规范 C.“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 D.西周时期“礼”与“刑”是相互对立的两个范畴 2、青田轮承运一批啤酒花从中国运往欧洲某港,货物投保了一切险,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因生产过程中水份过大,啤酒花到目地港时已变质。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承运人没有尽到途中管货的义务,应承担货物途中变质的赔偿责任 B.因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保险人应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 C.本提单可通过交付进行转让 D.承运人对啤酒花的变质可以免责 3、“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 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 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 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任何联系 4、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 B.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 C.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 D.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高度重视 5、甲国游客杰克于2015年6月在北京旅游时因过失导致北京居民孙某受重伤。现孙某在北

普法考试在线考试注意事项

在线考试注意事项 1.考题由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生成,满分为100分。其中,单选40道,每道1.5分,共60分;多选题10道,每道2分,共20分;判断题20道,每道1分,共20分。 2.考试时间为60分钟。进入考试页面后,系统自动倒计时,60分钟内完成答题可点击“提交答卷”提前交卷,超过60分钟系统会自动提交答卷。试卷一旦提交,将不能再次考试。 3、考试合格线为80分。提交试卷完成后,系统会当场给出分数。医护人员类和公共卫生人员类考试合格者,可于12月21日至30日登录系统,在线申请学分。相关情况请密切关注系统通知公告栏里的通知。 4.在考试过程中,如果遇到“会诊”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的,请点击“退出考试”退出本次考试,再择时登录完成考试。每位考生有5次这样的登录考试机会,如用完5次机会仍不能正常完成的考试,系统将自动视为缺考。 5.考试时须使用IE浏览器,不要使用手机、平板电脑(IPAD)等其他移动终端设备考试。

6.如果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进行考试的,须逐人进行,即前一名考生答题完毕并提交答卷、退出考试系统后,下一名考生方可登录考试,否则系统将无法记录成绩。 7.考试过程中不要点击浏览器“刷新”按钮,否则系统会重新出题,原答题信息丢失并相应减少一次登录考试机会。 8.由于考试人员较多,请合理安排考试时间,避免遇上网络拥堵情况。如在登录考试时,出现“超过最大在线人数”提示,请换个时间段再登录考试。

特殊情况处理指南 1.问:如果你在提交答卷时,系统提示你“系统异常,请换个时间段登录考试”怎么办。 答:这很可能是你的终端网络不稳定,答题过程中发生瞬间掉线现象。这时请不要着急马上登录考试,请过一段时间再考。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换一台电脑。 2.问:如果你登录考试时,系统出现对话框,提示你“登录信息错误”怎么办? 答:这说明你在注册时,注册错了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请仔细想想你当时的注册号码。 3.问:点击提交答卷后,出现蓝屏或其他情况,没法确定是否顺利完成考试,怎么办? 答:可以点击考试“考试结果查询”,查看考试情况。 4.问:如果在答题过程中,忽然屏幕一闪,回到第一题,且答题结果消失,怎么办? 答:请点击“检测答卷”按钮,然后点击屏幕下方的“返回试卷”,便可继续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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