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考试违纪舞弊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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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回望历史,中国选拔人才的考试传统由来已久,隋时开科举制度之先河,直到清末光绪三十一年废除,历时整一千三百年,通过自由报名、公开考试的办法,达到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目的。社会各阶层的人,无论出身、门第、贫富、地域,都可以参加考试,一旦中举及第,则一跃而可以进入这个庞大政治社会的统治层,光耀门楣,名利双收。“金榜题名”是古代士人最倾尽全力追求的人生理想。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种选拔制度带来的另一面,就是无数人挤在一条路、一扇门前,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奋力拼搏。有的人轻易入选,有的人到老也榜上无名,还有人像“范进中举”那样被刺激疯了;人性在稀少的机遇和现实的名利面前,是非常具有灵活性和变通性的,各种考场舞弊手段,应运而生;加上封建官僚社会,吏治腐败,一些官员利用职权,上下其手,从中渔利,自科举制度诞生始,到其结束,舞弊之风始终无法禁绝。

统治者也深深了解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历代以来,科举考试时的防范措施都极其严密,对于舞弊更是严惩不贷。实际上,再严酷的手段也不能完全制止科举中舞弊现象的出现,徇私受贿、替考、挟带、买号等现象层出不穷,考生作弊的花招也穷极智巧。

从1952年起,我国教育部明确规定,全国高等学校一律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除了因为“文革”而中断的十年,高考一直是我国最重要、影响最大的选拔性考试,虽然时代不一样了,考试目的也有所变化,不再是学而优则仕,而是为了让优秀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但追本溯源,在某些方面,和从前的科举制度,还是有共通的、可以相互比较之处。社会总是要择优录取,优胜劣汰,这是个普遍的法则。不可否认,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社会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国家,高考是件能够影响人们终生的关卡,随之而伴生的,就是种种出于利害关系,由复杂人性所造就的矛盾冲突,舞弊现象就是其中难以真正完全消除的一项。

时代在进步,不能再要求今天的高考像过去的科举那样,对舞弊者残酷处罚,但是也不能轻

易忽视。当像嘉禾舞弊案这类事件一再出现,广东电白县集体舞弊事件、曹县一中替考案、河南濮阳、镇平特大舞弊案……盖子被揭开以后,下面的暗流让人们心惊,也让有识之士痛心疾首。除了感叹长期以来我们所信赖的“公平”将何以立足外,媒体在高考舞弊事件所担负的舆论监督职能也开始成为公众关注的一大焦点……

一类考场内外串通违纪舞弊

1、河南高考替考事件

案情经过:2014年6月17日,央视《新闻直播间》曝光了河南高考枪手替考利益链,有人组织了武汉在校大学生“枪手”前往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替考,组织者称给枪手5万元可考上重点本科。在暗访视频过程中,学校监考人员发现了破绽竟都没有去阻拦,枪手们顺利完成了替考。查处结果:目前已查明,此事件是一起由中介人员在武汉部分高校招募替考“枪手”,在河南杞县、通许县联系被替考考生家长并收取费用,与个别监考人员串通进行替考作弊的案件。杞县、通许县替考事件涉案人员共计35人。其中,被替考考生10人,“枪手”11人(涉及高校在校

生和毕业生),中介3人,涉嫌舞弊考务人员9人,其他相关人员2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在校大学生“枪手”将一律开除学籍;被替考考生停考国家级考试3年;违规违纪公职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有组织的高考枪手替考的案例。一方面说明个别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未能抵御金钱的诱惑,参与作弊,破坏了考试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杞县、通许县考点在选聘组考人员时没有严格把关,忽视了对他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的教育。同时,在组考工作中管理不善,对考试过程和监考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管,使得他们在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违纪舞弊行为视而不见,甚至直接参与作弊,给作弊人员提供了操作的空间。

2、黑龙江宁安高考替考作弊案

案情经过:2000年,黑龙江宁安一中考点王雅芬等6名监考人员没有认真核查考生身份,致使宁安一中高二学生梁永男替曹广慧(本校复读生)参加了当年高考,总成绩为604分。被替考

人曹广慧被北京对外经贸大学信息管理系录取,后经人举报事情败露。

查处结果:按规定,黑龙江省招考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做出了取消了曹广慧的录取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高考的;梁永男下一年度不准参加高考。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宁安市教委副主任、考点主考张星男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王雅芬等6名监考教师记大过处分。

案例分析:本案一方面反映出学校认真广泛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尤其是对重点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不够,导致个别考生无视考场纪律,心存侥幸心理实施作弊行为;另一方面也说明个别监考人员思想麻痹,存在“高考谁敢去替考”的思想,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在检查考生身份的环节上流于形式,走了过场,未能在考试期间发现考生的替考行为。

3、湖南嘉禾高考大面积舞弊案件

案情经过:2000年,由于原嘉禾县一中校长雷建文在考前准备会上对监考人员作了误导性发言,要求监考人员对考生转头、递纸条等现象要把握分寸,提醒一下就可以了。原嘉禾县教育局副局长、招生办主任胡平顺未按规定组织监考

人员抽签安排所监考场,而是随意决定监考人员所监考场,并授意监考人员放宽监考尺度,关照事先打过招呼的考生等因素,致使嘉禾县一中考点在2000年高考中纪律松驰,秩序混乱,考生夹带书本资料、互相抄袭、传递纸条、交头接耳,造成试卷大面积雷同。参加考试的507名考生中,舞弊考生达203人。

查处结果:事发后,湖南省教育厅联合调查组责令嘉禾县委、县政府做出深刻检讨,撤销嘉禾县副县长莫仲齐行政职务。给予嘉禾县教育局局长雷柏成留党察看、撤销教育局局长职务处分。给予嘉禾县教育局副局长胡平顺开除党籍、撤销教育局副局长职务处分,并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撤销嘉禾一中校长、书记、考点副主任雷建文党内外一切职务。另外12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有3人被责成写出深刻检讨。

案例分析:本案反映出嘉禾县一中个别领导为了获得小团体的利益,使学校早日跨入省属重点中学行列,采取不正当手段,对监考人员进行暗示,严重干扰监考人员的正常工作。同时也反映出当地组考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胡平顺身为

招生办主任,不仅没有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甚至为了达到一己私利,无视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私自决定不抽签决定监考人员所监场次,丧失了一名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4、安徽阜阳高考舞弊案

案情经过:2001年,阜阳一中考点副主考、副校长常启元应本校办公室副主任范颖请求,利用巡视考场之便,将76分的答案放进事先准备好的风油精盒内,将为其女儿传递答案,后被监考员李某发现。

查处结果:经阜阳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实,阜阳一中副校长常启元利用职务之便蓄意作弊,决定撤销其阜阳一中副校长职务,留党察看两年。

案例分析:这是一起考点领导受人之托,因情废纪,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亲自实施高考作弊案件。说明受当前复杂社会环境影响,在招生考试工作中情大于法的现象在个别人心中也时有发生。本案中阜阳一中副校长常启元身为考点副主考,本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顶住各种说情风,维护招生考试的信誉。但其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只看重

人情关系,丢掉工作原则,为本单位职工子女非法牟取利益。

5、吉林乾安高考舞弊案

案情经过:2008年高考前,乾安县文化局原副局长孙庆福为了使子由他人替考行为能够得逞,找到时任副县长、考区主任侯丽秋请求“关照”,并送给侯人民币2万元作为酬谢。8日上午,松原市乾安高考巡视组在县一中巡视时清理出多名涉嫌替考人员(孙庆福儿子也在其中),收缴了准考证并移交给考区处理。应孙庆福请求,侯丽秋找到考点主考、教育局原副局长于占武,要回了孙庆福儿子的准考证。事后巡视组也未对涉嫌替考人员和乾安县考区处理结果进行追查。孙庆福儿子当年被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录取。

查处结果:松原市政府决定撤销侯丽秋副县长职务;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文化局原副局长孙庆福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教育局原副局长于占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免职处分;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时任区巡视组组长张伟党内警告处分。孙庆福儿子被取消录取资格。

案例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案例。本案中身为考区主任、副县长侯丽秋以及考点主考、教育局副局长于占武等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在组考工作中不仅没有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还利用职权和职务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甚至公然包庇纵容替考人员,丧失了一名领导干部应有的准则。而时任考区巡视组组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张伟虽清查出涉嫌替考人员,却未作跟踪调查,对处理结果置若罔闻,反映出该考区领导不力、监管缺位、措施不实,导致了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二类试卷失(泄)密

6、四川广安利用通讯工具团伙作弊案

案情经过:2014年高考期间,张贝、小峰、林珠、陈宏等人有计划、有组织地在互联网上贩卖2014年高考答案以牟利。林珠负责购买偷拍试题的手机、无线网卡等器材;张贝负责在互联网上售卖高考答案;小峰负责在考场偷拍高考试

题;陈宏负责做高考试题。在高考当天,小峰带上林珠提供的设备,成功躲过了检查,进入到了考场。小峰通过接收到的信号,将拍摄到的高考题传给了张贝。接收成功后,张贝将题发给了湖南长沙帮助陈宏接收题目的临时“中转站”。随后,题目被传送到了远在大连的“枪手”手中。收到枪手传来的答案,张贝将答案转发给了已经付款的买家。6月8日,国家有关部门在网上监测到高考语文真题泄漏,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漏题点在广安市。经过警方调查取证,参与作弊过程的14人均被逮捕。

查处结果:2015年3月19日,因协同他人高考作弊,涉嫌泄露国家机密,小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其余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他一同被判刑的人中,有7人是名牌大学在校本科学生,2名大专学生,2名2014年应届考生,还有1人系大学本科毕业,1人高中毕业。

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为牟取经济利益,有组织、有目的的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团伙作弊案件。14名涉案人员,年龄最大的26岁,最小的仅19岁。此案一方面说明有些学生法治意识淡

薄,为了获取那些重要的学历,不惜采取冒险的方法去作弊,从而触犯法律,令人痛心疾首。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广安考区在组考环节存在漏洞,让考生将违禁物品带进考场,实施了作弊。同时,学校也应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宣传,加强以诚信为重点的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7、河南濮阳高考利用通讯工具团伙作弊案

案情经过:2004年高考前,濮阳三中政教处副主任田春山等7人有计划、有目的的向考生收取了20万元,承诺在考试中提供方便或传递答案,同时用金钱买通多名监考教师共同参与作弊。考试期间,该团伙利用数码相机拍照和直接抄写等方式将试题传出考场,由安排好的人员做出答案,再以手机短信、彩信等形式传给交钱的学生。考试结束后,该团伙分别付给监考教师10多万元,田春山等7人分别得到了8000余元。

查处结果:取消濮阳县三中考点两年内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濮阳市教育局局长张秋郎行政记大过;濮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解朝聘(分管高招)行政降级,调离教育部门;濮阳县委副书记、考区主任高朝亮党内严重警告;濮阳县副县

长、考区副主任张宏行政降级,责令其辞去副县长职务;濮阳县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考区副主任、濮阳三中考点主考赵同法撤销党内外职务;濮阳县三中校长、党支部书记,濮阳三中考点副主任王仁忠撤销党内外职务;南乐县一中副校长、党支部委员,濮阳三中考点副主考杨双立撤销党内外职务;田春山、肖付印等7名组考人员分别被判处二年、一年、拘役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为牟取经济利益,有组织、有目的的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团伙作弊案件。一方面说明个别组考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未能抵御金钱的诱惑,在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违纪舞弊行为睁一眼,闭一眼,甚至直接参与作弊,给作弊人员提供了操作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濮阳考区和濮阳县三中考点在选聘组考人员时没有严格把关,忽视了对他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的教育。同时,在组考工作中管理不善,对考试过程和监考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管,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都存在着明显的漏洞,任由试题被拍照后传出考场,作答后又传进考场。

8、山西定襄高考试卷泄密案

案情经过:2006年高考前,定襄县南关学校教师徐建国收受定襄中学教师王柏峰送的现金4500元,共同预谋为王的表弟窃取高考试题。2006年6月7日上午8时25分,徐建国与同组的监考员刘淑琴领到语文试卷后,在去考场的途中,徐建国以忘记拿考务工作袋为由,携带试卷私出禁区,在其办公室将试题拆封取出让定襄中学教师樊亚南、刘斌峰看了约2分钟,造成试题泄密。

查处结果:徐建国和王柏峰分别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作为泄密事件的参与者,樊亚南、刘斌峰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定襄县县长助理、教文体局局长石效忠,副局长李春明、朱宝田,定襄县公安局副局长张跃清,定襄县招办主任王宪忠、副主任詹祥生,定襄中学校长张文玉等15人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分别被给予行政降级、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个别监考人员收受贿赂、内外勾结、有组织、有预谋的泄密舞弊的刑事案件,也是一起招生考试机构监管不力,国家工作

人员玩忽职守的失职渎职责任案件。它一方面反映出个别监考人员平时不注重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的修养,在金钱和人情的诱惑下,公然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说明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没有按规定认真选聘监

考人员,对试卷的流转过程缺乏监管,导致了本案的发生。

三类相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

9、湖北天门职业学院考点错发试卷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2012年6月7日,湖北天门职业学院考点考务工作人员冯旗、刘欣将普通高校和对口招生考试语文试卷和答题卡错发,两个考场的监考人员在领卷和考试过程中均未发现错误。考试结束后,试卷验收人员才发现了试卷和答题卡被发错。该事故共涉及2个考场53名考生。

查处结果: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天门市纪委、监察局根据有关规定,对这起严重考务责任事故有关人员分别做出处理:停止张伟、杨帆参加本年及下一年度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给予冯旗、刘欣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考试工作岗位;给予易欣、王冰行政记过处分,停止其参加本年及下一

年度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给予天门职业学院考点考务组组长薛明霞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考试工作岗位;给予天门职业学院考点副主考严卫东、阳军行政记过处分,调离考试工作岗位;给予天门职业学院考点主考徐炎舫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天门市招生考试院院长余新江行政记过处分。

10、湖南省洞口县九中考点提前结束考试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2012年6月8日,高考综合科目考试临近结束时,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九中考点司铃员错发考试结束信号,导致考试提前了4分48秒结束,涉及35个考场1039名考生。

查处结果:洞口县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洞口九中考点主考、教育局工会主席唐精武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副主考、洞口九中校长袁明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考务组组长、洞口县教育局普教股干部刘丁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考点司铃员、洞口九中工勤人员肖浴龙行政降级处分。

同时,湖南省教育厅责成洞口县教育局向省教育厅做出深刻检讨;责成洞口县教育局局长和

分管副局长在一定范围内做出深刻检讨;事故处理完毕后,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11、陕西省子洲县三中考点错发考试结束信号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2012年6月7日,高考数学考试结束前10分钟,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三中考点司铃员及广播员先后错发考试结束信号和错误播报考试结束时间已到, 1分1秒后发现错误后立即广播通知考生继续答题,对考生正常考试造成影响。事故发生后,该考点没有按规定补时,也没有第一时间向省招办报告,错失了妥善处置问题的最佳时间。

查处结果:子洲县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子洲三中考点主考、县教育局党总支书记薛子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考、县教育督导室主任杜修章行政记大过处分;副主考、县教研室主任马润安行政撤职处分;考务办主任、县招生办副主任刘鹏行政撤职处分;考点监督考试信号人员、县教育督导室干部乔凤伟行政降级处分;考点司铃员、三中教师张维德行政降级处分,并调离子洲三中;考点播音员、三中教师拓霞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一:

2007年浙江省某县高考群体舞弊案

2007年高考前夕,为了让孩子高考考出好成绩,我省某县几名考生父母望子成龙,精心谋划,明确分工,聘请“枪手”、采购先进通讯设备及高考试题和答案,密谋作弊。该县某乡镇干部王某与同事方某都在为自己孩子高考的事情头疼,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子女成绩不是很理想。6月1日晚,王某、方某分别约上今年孩子也参加高考的施某、任某和同事谢某某等,聚在一起商量作弊办法。经过3个多小时的商量,王某等人决定先购买一批手机、无线耳塞、线圈等作弊工具,相关费用由各考生家长按份承担。按照预定的计划,王某先后购买了一批手机、无线耳塞、线圈等作弊工具;谢某某在浙江某大学物色到支某等6名在校大学生,在高考前两天亲自把他们接到县城,把他们安置在县城一宾馆内;这宾馆不但是枪手们住宿的地方,同时也被作为作弊场所,王某等人给这些房间配置了两台复印机、传真机;当时负责购买试题的施某则经过多方联系找到卖家林某。

6月7日上午开考后,施某向林某购得语文高考试题及部分答案,通过“枪手”解答后,将答案复印给几位考生家长,再由考生家长通过手机将答案传给考场内的考生,考生则通过事先携带进考场的无线耳塞、线圈等作弊工具获取答案。

与此同时,该县商人黄某、章某、施某等也购置了一批作弊工具,专门物色了数名老师进行答题,并以同样方式进行作弊。

正当作弊三方自以为神不知鬼不晓紧密分工合作时,6月8日下午3时许,参加安全保卫的公安民警通过无线电检测车检测到考场周围一些不明信号。民警顺着信号源头,找到了施某等人作弊地点,一举查获相关作弊人员12人和大量的手机、无线耳塞、复印机等作弊工具。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仔细排查摸底,一个组织严密、分工精细、作弊工具多样、作弊手段先进的高考作弊团伙由此浮上水面。

案发后,作弊各方都懊悔不已,纷纷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应有的责任。作为考生家长的王某曾在法庭上这样说:“孩子是家长全部的希望,高考又是孩子一生中最关键的一步,为了孩子家长

甘冒风险,以侥幸的心理、不法的手段,企图在关键时刻‘帮’孩子一把,没想到这一‘帮’不但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

警示:1、参与违规舞弊的15名考生均以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处理决定记录、保留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2、有多名已被录取的学生被取消录取资格;3、2008年3月31日,该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谢某、王某、方某等帮助作弊的考生家长和老师8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不等。

2008年浙江省某县级市高考群体舞弊案2008年浙江某县级市共有6741名学生参加高考,设了5个考点和1个备用考点。高考期间通过无线电监控截获作弊信号,现场抓获了9名涉嫌作弊的考生和他们的21名涉案亲属,抓到3名涉嫌提供“试卷答案”的犯罪嫌疑人。被查获的案发考点均是该市一中和二中。

6月7日至8日高考期间,无线电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乘坐装有球形雷达接收器的无线电监控车在所辖的各个县市巡查。7日上午10点55

典型学生案例

特殊学生跟踪调查表 陈江川在我班的表现不尽人意。我接替五年一班班主任时,先是陆续有学生报告他爬单杠、跳乒乓球台,骂人。接下来就开始上课迟到,随便下座位。大家写作业时,他突然唱起歌来,喊同学的名字,做一些莫名其妙的动作,引得大家哄笑。对老师的批评教育满不在乎。课间欺负同学,故意损坏别人的东西,喜欢嘲笑同学,但自己又做得不好。 (一)家庭背景 1、家庭成员 父:34岁,工厂管理人员 母:31岁,无固定职业者 2、个人成长史 陈江川出生时头部曾受到较严重挤压,幼儿时做过多次CT检测,未发现脑部异常。上过一年幼儿园,大部分时间由爷爷在家看管,但爷爷的过份溺爱,造成孩子性格执拗、行为偏差。 3、家庭教育情况 父:长期在厂里忙,每天很晚回家,基本没有时间对孩子进行学习方面的指导,对孩子出现的问题行为,态度粗暴,孩子惧怕父亲是怕挨打。 母:没有稳定工作,无工作时能每天接送孩子,是陈江川家庭教育的具体承担者和学校的联系者,认识到爷爷的宠爱对孩子习惯的形成造成了不良影响,曾经制止孩子去爷爷家。但有工作时,又无暇顾及孩子,仍由爷爷代管。 (二)学校背景 1、班级环境 虽然是低年级孩子,但对事物已经具有了初步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对调皮、欺负同学的学生有排斥现象。 2、科任老师看陈江川 上课不听讲,总搞小动作,随意讲话、吃东西,干扰课堂教学,对老师的批评满不在乎。 3、同学看陈江川 上课影响他人学习,很讨厌。 欺负同学,故意破坏别人的东西。 不愿和陈江川玩,认为他的习惯不好。 (三)陈江川自述 喜欢父亲,因为休息时候会带我出去玩,但又怕父亲,发起火来,就得挨打。不怕母亲,她不会打我。也喜欢爷爷,每次要钱爷爷都会给,不高兴时可以向爷爷发火,爷爷也不生气。 关于在校表现:上课想认真听讲,但坐不住。不知道学习是为了什么,总想找人玩。但大部分同学不爱和我一起玩。 三、陈江川问题的分析 (一)基本需要满足的缺乏 1、亲情的需要 父母给陈江川提供了物质生活的保障,在生活上,母亲对孩子百般呵护,在学习上,绝不含糊,但因为陈江川上课不听讲,作业无法独立完成,又不听母亲的话,母亲见自已的付出得不到回报,虽然着急但也无可奈何,渐渐放松了原先的严格要求,放任自流。孩子在家常常听到的不是鼓励赞扬而是喝斥、批评,更加丧失了学习自觉性。 爷爷虽然宠爱孩子,但回家后不让陈江川与其他孩子玩,陈江川常期跟大人一起生活,形成了与其他孩子交往的障碍。 2、归属的需要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篇一: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按市局在全局干部中开展以范文鹏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 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 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 防变的能力范文鹏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 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 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粗略认识。 一、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 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范文鹏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 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思想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范文 鹏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 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 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 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 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 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 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范文鹏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 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 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 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 各种诱 惑所俘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 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 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 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 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典型地铁事故案例汇编

序言 安全是地铁科学发展之本,是地铁和谐发展之基,是地铁运营效益之道,是地铁员工幸福之源,是地铁的生命线,是我们永恒的主题。 认真总结研究地铁典型事故案例,是预防发生类似事故的重要措施,从中可以汲取经验教训,发人深思、令人警醒,进一步提升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营造地铁安全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本次地铁事故汇报收集了地铁运营发生的14起典型事故案例。每个案例都详细记载了事故的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处理和整改措施4个方面的内容,内容具体,资料翔实,能够客观全面反映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特别是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能够让全体员工结合身边发生的具体案例,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遵章守纪,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 这些事故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人和事,事故的责任者、受害者、当事者往往仅仅是因为一次小小的疏忽、一个简单的错误、一处不当的行为,就酿成一起事故,而每一起事故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或者不同程度的伤害,教训之深刻,后果之惨重,令人久久难以释怀。 希望全体员工在阅读和学习典型地铁事故案例汇编的每一个事故案例,不仅要搞清每一起事故的来龙去脉,还要将自己置身于事故的背景之中,换位思考:当处在当事者的情形下,会怎么做,是否会

犯同样的错误。要努力从每一起事故中吸取教训,纠正自己的一些不良工作行为或习惯,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地遵章守纪,并且主动关心他人的安全,形成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为建设“平安型地铁”努力奋斗,为畅通北京提速。

目录 一、运营事故案例 案例一:“9.22”西单电梯事故 案例二:“1.17”5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三:“1.18”1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四:“2.3”机场线列车救援 案例五:“2.17”房山线列车救援 案例六:“3.5”5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七:“3.15”1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八:“5.18”公主坟道岔故障 二、火灾事故案例 案例九:“2.29”知春路站电梯冒烟事故 案例十:“10.14”四惠站线路管理用房起火事件三、工伤事故案例 案例十一“6.23”四惠车辆段坠车工伤事故四、施工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十二:“2.27”10号线接触轨断电事故 案例十三:“1.4”房山线接地线未拆除事故 案例十四:“4.8”苹果园站列车剐蹭光缆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201X年)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学习(2016年) 4(三)班

摘要:船舶工业是综合工业之冠,以下列举近年来船舶建造中各类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造船修造既有高空作业、闷舱室作业、起重作业、电焊气割作业、交叉作业等方式,同时又使用油漆、乙炔、液化气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属于高风险的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概括起来存在着“低、快、多、少、乱”五大特点。一是科技含量低。造船企业不仅建造周期长,而且工种多、工艺复杂,生产手段主要以手工为主,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希望能从中吸取教训。 事故案例一: 高处坠落事故 1.xx车间电工xx伟,40岁,在技改施工现场爬上角钢支撑架安装电灯泡,装完下架时将支架踩落掉下地面,造成腰椎1#骨折,左跟尾骨折。 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 伟作业时没搭设好梯子,也没有系挂安全带,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属于违章操作; 事故的次要原因是角钢支撑架本身就焊接不牢(虚焊)。 2.土建队工人xx林,在工作时抄近路从xx车间回收费料石棉瓦屋面上通过,不慎踩烂石棉瓦从房顶上摔下,造成双手腕骨折,左膀滑裂。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xx林安全意识太差,为了贪图方便,严重违章,负事故全部责任。生产部安装队焊工xx勤,33岁,在综合分厂白肥厂房上安装氟洗涤塔时,踩烂石棉瓦后连带折断的锈蚀屋架,坠落地面,臀部着地,造成髋部左耻骨、坐骨骨折。 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勤作业时没搭设梯子,没有系挂安全带,更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即上房顶作业,属于违章作业,承担事故直接责任。

事故案例二: 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xx船舶工程部,指派电焊工xx华(男,27岁)配合铜工李××到船上分油机间进行管子移位工作。xx华将焊接电缆拉到分油机间,在将焊钳端的接头拧入焊接电缆螺纹接口时,发现拧入不到一个螺距便卡住,任凭怎么使劲也拧不进去,他用焊钳在分油机甲板试了试,发现有电,并不影响焊接,再加上改样工作比较急,因而也没再去想螺纹接头不牢的事了。李XX负责拆装管子并重新给马脚定位,而xx华则负责焊新马脚。靠门口的几个马脚焊好后,两人已经大汗淋漓,身上的工作服也已湿透。xx华准备将焊接电缆拖到靠舷侧的位置,以便继续焊余下的马脚。此时,铜工李××到机舱借葫芦。在xx华往里拉电焊电缆时,焊钳与焊接电缆的接头突然脱落,带电一端掉在分油器上的紫铜管上。与此同时,xx华人因失去平衡扑倒在已带电的铜管上,胸口汗湿的衣服触及带电紫铜管造成触电。当铜工李××返回分油机间发现xx华触电后,急忙进行抢救,但终因脑缺氧时间过长,xx华于两个星期后在医院死亡。 二、主要原因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消防篇 案例一 2004年11月26日下午15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陈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停电后未将插头拔下,并顺手将热得快放于抽屉中,来电后引燃抽屉中的物品,造成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案例二 2006年3月27日晚19时左右,某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学生杨某在洗漱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离开寝室时忘记拔掉插头,导致暖水瓶爆炸,引发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财产损失。 生命,只有一次;火灾却与生命息息相关。关注消防,热爱生命,抵御和防范火灾,是当今人类进步与发展的一大主题。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我们只有了解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才能更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生命的侵袭。大学生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据统计,高校内70,,80,的火灾发生在学生公寓。学生是学生公寓的主人,因此预防学生公寓火灾,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灾害,后果不堪设想。因此,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治安篇 案例三

2006年2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趁寝室无人之机,找来锁匠撬开同寝室同学张某的衣柜,并拿走其放在衣柜中的招商银行卡,通过此卡,刘某取走了张某卡内存款3100元,取完钱后刘某又将招商银行卡放回张某的衣柜里。 案例四 2006年3月7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某高校外语学院黄某回到学生公寓8栋108寝室,发现同寝室同学张某存放笔记本电脑的柜子未锁,遂打开柜子,取出电脑,并将电脑藏入所住公寓顶楼无人居住的房间,事后伪装发案现场,并向该校保卫处报案。 案例五 2004年12月9日中午,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杨某、李某等人喝酒聊天,当聊到与管理学院学生廖某的过节时越想越气,遂冲到学生公寓14栋242室,把廖某叫到楼道里进行殴打,杨某、李某在拉劝中趁机对廖某某进行踢打。当天下午,廖某的同寝室同学韦某回到宿舍后,得知寝室门被刘某踢坏、廖某又被刘某殴打后,便与管理学院学生戴某一起找刘某“评理”。 案例六 2005年1月10日晚,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宋某邀集同院学生张某、葛某一起到学生公寓10栋6楼找用红外线发射器照射自己的人。当他们看见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周某手中有红外线发射器,就认定是周某所为并对周某进行了殴打。随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院学生刘某、娄某、官某、叶某知道了这一情况,并与周某一起找宋某“评理”。双方在学生公寓14栋4楼的楼道间发生激烈争执,继而动手群殴。 案例七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3篇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3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一篇一是必须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作为一名党员,更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____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只要我们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这些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党员来说,放松

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因此,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才能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友善之心对待群众。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华能的良好形象。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二篇———南充市原城郊信用社支某侵占资金案:支某为信用社会计,利用职务之便,以高息揽储或承诺不扣利息所得税为诱饵,侵占储户资金12笔、125.45万元。所暴露的问题是: 一、会计、出纳基本制度执行不力。未坚持四双制度的“双人临柜”、未坚持会计制度中的印、押、证分管、未坚持帐表凭证换人复核、会计要素不齐全,这些原因都是导致该案的主要原因,也是最根本的原因。 二、事后监督履职不到位。这告诉我们在各自职责上,必须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停于口中和手上。认真对待事后监督工作,要仔细地做好。从这方面说明一个问题,没有认真做好事后监督工作,客观上给犯罪人提供可乘之机。只有坚持制度,贯彻执行制度,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

城管执法案例

案例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妥善解决少数民族人员非法经营问题 在处理少数民族无证经营和沿街设点摆卖等事件方面,某地坪地街道执法队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稳妥处置各种民族关系。街道闹市区域有数家少数民族人员经营的面馆,有的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有的营业执照已过期,但一直从事着非法经营。2008年,该队多次组织人员上门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其分析无证经营的弊害。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于理的不断教育引导,使他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放弃违法经营行为,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合法证照。家住地新街市场的居民萧某在提起去年该队处理少数民族沿街摆卖事件时,竖起了大拇指,连连表示赞许。去年的一段时间,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总有几名身着回族服饰的人员,在市场街边设摊摆卖,他们占道设摊,既影响市容,又严重妨碍交通秩序,周边商家和市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出于人性化执法,该队首先组织队员分班多次对其进行劝说教育,同时向周围群众宣传占道设摊摆卖的危害性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劝阻群众不要去购买他们的商品;其次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此外在执法过程强调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经过采取多方面有效措施,几名回族青年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将服从管理并改正违法行为。市民族委员会领导到坪地街道调研时,还对该队成功处置该宗群体性少数民族乱设摊问题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问:该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哪些原则? 答:本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政治性原则和教育原则。 首先,面对信仰和习惯的差异,体谅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在执法过程中突出尊重、团结和帮扶,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这是一种有着良好政治素养的体现,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出现和升级。 于此同时,面对相对人的轻微违法行为,该执法队奉行教育在先的原则,通过教育方式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轻微违法问题,让相对人自己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很好的促进了城市的管理工作。 案例二:教育引导为先锋,促乱摆卖人员“持照”经营 为解决乱摆卖经常反弹的问题,某地布吉街道执法队树立了“疏堵结合、重在引导”的执法理念,高度重视处罚前的教育引导。在每次执法行动前,布吉执法队都组织人员先向摆卖者发出《告知书》、《整改通知书》或发出书面警告等充满善意的文书,规劝当事人自行整改,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接受规劝、自纠自改的,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仅2008年一年,该队就发出此类文书15300余份。在执法人员的充分告知、耐心疏导下,大多数从事乱摆卖的当事人都能支持配合执法工作,大大缓解了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的矛盾。对于,少数依然违法乱摆卖的当事人,在屡次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予以了惩处。 在对违章摊贩教育引导、严格执法的同时,布吉街道执法队还对乱摆卖人员坚持有情执法。对于部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乱摆卖从业人员,布吉街道执法队主动出谋划策,引导其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帮其寻找合适店铺,并联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最终促成了大量曾经的乱摆卖人员实现了“持照“经营。同时主动联系辖区内几个大的菜市场,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引进一批从事蔬菜水果经营的摆卖者,使部分乱摆卖人员进入合法市场。对于部分经济条件较差,无力从事固定店面经营或者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乱摆摊人员,该队有关部门在适当的地点建立乱摆卖疏导点,在不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允许摊贩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规范经营。在一系列“人性化”的疏导措施实施后,布吉街道的乱摆卖清理整治压力大大缓解,部分主要路段的市容环境得到明显好转。 请问该案例体现了哪些原则?

典型案例学习心得范例合辑

典型案例学习心得范例合辑 【篇一】 近日,建行爱莲湖支行组织员工学习了省行文件《转发湖南省纪委关于4起领导干部受到“断崖式”处理通报的通知》案例的提示,通过对案例的学习,受到很大的启发。以案为鉴,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不碰红线,知敬畏、存戒惧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工要时刻保持合规操作,廉洁自律,做个清清白白的人。 一、加强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导致案件的发生。因此,进行规章制度的学习显得犹为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做到知规则,讲规矩,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将各项规章制度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二、以案为鉴,领会学习内容。在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的同时,认真学习并领悟分行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案件防控的风险提示。以案为鉴,从案件中汲取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三、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银行每天都“钱”打交道,如果思想觉悟不高,意志薄弱就很容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迷失自己,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很容易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活动。因此作为银行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显得格外重要。做到不仅在工作时间,同样在八小时之外也要坚守职业道德,遵守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铤而走险。 【篇二】 近日,对《正风反腐警示录2018》、《镜鉴》等教育读本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观看了高要区纪委监委拍摄的作风暗访片《法治下的责任》及肇庆市纪委监委《信仰之坠》、《病变的仁心》和《政治糊涂自筑囚笼》等警示教育片。教材的案例既有政治变质、经济贪婪的,又有道德堕落、生活腐化的;既涉及党政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党员干部,又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同时又覆盖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精、甘于被“围猎”、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两面人”、对抗组织调查、贪污腐败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市纪委查处的高要市原市长梁靖、四会市原政协副主席陈中和、德庆县原政协副主席陈湛洲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又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曾经也是追求进步、奋发有为的党员干部,曾经也是主政一方或行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内部学习资料)

目录

人身事故 贵州电建二公司违章作业门吊倾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2004年) 【事故经过】 9月10日14时10分,贵州电建二公司黔北项目部起重队门吊班副班长母××(现场指挥)安排沈××、欧××、袁××、安××拆出门吊悬臂,安排钟××、吴××、袁××拆除硬腿侧花栏及卷扬机。拆除悬臂由50t履带吊配合,拆卷扬机由80t履带吊配合,其余工作人员在地面指挥及配合以上工作的实施。随后,母××和杨×及其他上门吊的十人到门吊上开始工作。15时30分左右,因厂房内有其他工作,母××安排悬臂侧的拆除工作由沈××负责指挥,卷扬机侧拆除工作由袁××负责指挥。母××到厂房后,杨×作为队技术员在门吊上负责总体指挥。16时10分左右,悬臂侧的连接螺栓已拆除完毕,杨×在门吊上指挥地面的左××去拉住悬臂起吊安全绳,以防悬臂与主梁脱开时碰撞50t履带吊吊臂,当悬臂与主梁脱开时,门吊即向腿侧倾倒,开始倾倒时速度较慢,大约倾至硬腿与地面夹角50o时,速度加快,然后跨塌,造成此次事故的发生。 【事故原因】 门吊倾倒后,通过现场勘察,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已被火焊割除28颗。 经现场调查,该项工作作业指导书编写准确、完善,施工前技术交底清楚。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在拆除螺栓前应先将缆风绳把硬腿及软腿固定,而且必须用80T 履带吊和50T履带吊双机抬吊主梁,且抬吊负荷须接近主梁重量时,才可拆除主梁与硬腿和软腿的连接螺栓。但是在门吊倾翻时,此项工作还未作。 1.吊门倾翻分析: 当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被人为割掉28颗后,门吊基本不能承受任何侧向的作用力,而在割除连接螺栓之前,未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拉缆风绳并用两台吊车吊住主梁并受力,此时拆除悬臂脱开时对主梁所产生的一个侧向作用力将远远大于被割除连接螺栓后门吊所能承受的侧向作用力,导致门吊倾翻。 2.直接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电建二公司职工杨×没有按照审批作业指导书施工,擅自安排人员割除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造成门吊失稳是这次事故的发生的直接原因。 3.间接原因: 1)现场母××(现场指挥)14时10分在安排了工作时,只是安排拆除悬臂,没有安排割螺栓内容。15时30分左右母××因离开现场时安排沈××负责指挥继续拆除悬臂工作,但门吊倾翻后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被割除,显然扩大了工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 篇一: 作为普通员工,看到《中原油田职工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中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案例》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贪污贿赂类、挪用公-款类、盗窃诈骗类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千里做官为求财”等现象,他们贪污并非生活所困,而是有着多多益善的贪财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近年来,局纪委、监察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教育先行,充分利用违纪发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们要坚持“十不准”

铁路车辆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铁路车辆安全事故案例 汇编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车辆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16年2月27日,某钢铁公司翻车机操作员在翻卸车辆时,离开操作台到窗口查看邻线空车清车情况,翻车机自行翻卸过程中,由于拨车机脱钩装置在脱钩时有阻滞,造成车辆没有及时脱钩并将车辆带出翻车台2米,而翻车平台的光电感应开关失灵,没有及时停止设备翻转而继续翻车,造成车辆南端第一担轮对西面压崩出口处的西侧钢轨,导致车辆脱线。 车型车号二位转向架 二位转向架交叉杆弯曲变形二位转向架4位防脱拉环弯曲

二位转向架3位防脱阀破损、拉环顶杆折断现车7位轮对脱线 点 案例二 2016年3月8日,某电厂翻车机操作由于空车迁车台限位未到位,信号采集联锁系统失效,翻车机操作人员对翻车机自动作业情况实时监控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迁车台移动未到位的问题(路轨未对准,左右偏差90mm),而迁车台自动推进车辆过程中造成C64K 4934364全车轮对脱线,走行。事故车辆全车4担轮对脱线,空车。其中现车1位、2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460mm,3位、4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440mm,5位、6位、7位、8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100mm 。 车型车号全车脱线外观

一位转向架脱线、一位交叉杆弯曲变 形 二位转向架脱线、一位交叉杆弯 曲变形 迁车台限位未对准 路轨左右偏差90mm 路轨未对

迁车台迁车台铭牌 案例三 2016年4月20日,某电厂2道翻车机在作业中造成车辆 C70 1584267脱线,由于翻车机压力机构液压站缺油,导致压车镐、靠车镐压力不足、不均衡,造成翻车机压不住被翻车辆,使车辆在翻卸、牵车推进时脱轨。 车型车号全车脱线外观

违法违纪案例读后感

违法违纪案例读后感 违法违纪案例读后感(一) 作为普通员工,看到《中原油田职工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中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案例》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

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贪污贿赂类、挪用公-款类、盗窃诈骗类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千里做官为求财”等现象,他们贪污并非生活所困,而是有着多多益善的贪财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近年来,局纪委、监察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教育先行,充分利用违纪发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们要坚持“十不准”原则,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

城管执法案例

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赵英明)市城管警察支队今天宣布,今年城管警察共有效制止妨碍执行公务行为910余起、1900余人次,刑事拘留2人,劳动教养1人,治安处罚30人(其中治安拘留8人、治安罚款13人、治安警告9人)。 城管警察支队同时公布今年城市管理十大案例: 一、无证三轮车主辱骂执法队员 1月18日上午10时,槐荫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七中队在经十路儿童医院附近,发现慢车道上有两辆带篷机动三轮车无证经营且乱停乱放,依法对其清理时,两车主史涛、史雨辱骂执法队员,被分别治安拘留7天。 二、占道烟花摊业户拒不服从管理 1月22日,历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全福立交桥路东,发现一卖烟花爆竹的业户违章占道经营,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对其清理时,业户陈长生拿起铁锨打伤执法队员头部,被治安拘留3天。 三、奶行打工人员妨碍执法 1月26日12时,市中区城管执法队员发现梁庄大街一家奶行违章占道经营,依法对其占道经营物品没收时,奶行打工人员于福明强行冲上执法车抢夺被没收物品,随后又站在执法车前阻止车辆通行,被罚款200元。 四、占道摊贩打掉执法队员眼镜 3月14日16时,槐荫区城管执法队员在省立医院附近发现一占道卖水果的摊贩。依法对其清理时,摊主韩智斌动手打掉一名执法队员的眼镜,被治安拘留3天。 五、烤肠摊摊主躺在警车前撒泼 3月24日12时,历下城管人员和警察在东门小商品市场西侧清理一卖烤肠摊位时,摊主程善芳谩骂、推搡执法队员和民警,用左拳将一名民警左脸颊打肿,随后在警车前撒泼,引起百人围观,被治安拘留7天。 六、快餐馆老板及雇员妨碍执行公务 4月6日8时,槐荫区城管执法局营市街中队在经六路延长线,发现“金金”快餐馆占道经营,违章摆放广告牌。对其整治时,老板刘淑香及其雇员张明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被分别罚款200元。 七、烧烤摊女业主谩骂执法队员 5月13日晚,历下区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千佛山西路一业户在店外经营烧烤,占据人行道,污染周边环境。依法暂扣其经营工具时,女业主汤广红抢夺经营工

考试作弊典型案例汇总

目录 考试作弊类案例 (2) 【案例一】使用微信群团伙作弊 (2) 【案例二】半开卷考试多带参考资料 (2) 【案例三】CET-4考试作弊 (3) 【案例四】留校察看期间再次作弊 (4) 【案例五】被考试组织管理机构认定为雷同试卷 (5) 【案例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6) 【案例七】本校学生代替本校学生参加考试 (7) 【案例八】校外人员代替本校学生参加考试 (7) 【案例九】以欺骗手段取得课程成绩 (8) 【案例十】使用通讯设备团伙作弊 (9) 【案例十一】未经许可多答试卷 (10)

考试作弊类案例 【案例一】使用微信群团伙作弊 某学院同一宿舍四名同学,在2016年3月进行的《几何与代数(B)》补考考试前建立微信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将试题拍照发至微信群,场外3名同学帮做题并将答案拍照发送至微信群中。该宿舍4名同学的行为属于考试严重作弊,违反了校规校纪。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考试严重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违反《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被认定过考试严重作弊的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根据以上情节和规定,宿舍4名同学2人被留校察看,2人主动申请退学。【案例二】半开卷考试多带参考资料 ●案情简介 李某在2012年6月13日进行的《大学物理(A)I》半开卷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多带参考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 ●案例分析 学校依据2011年6月印发的《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给予李某留校察看处分。根据2013年6月版的《学生手册》,此案例适用以下条款:《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十款规定:“开卷(或半开卷)考试中违反规定多带参考资料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成绩记为‘无效’,注明‘作弊’,并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处理过程 1.李某在2012年6月13日进行的《大学物理(A)I》半开卷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多带参考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 2.监考老师立即向巡考老师汇报情况并将李某带至教务处接受调查。李某承认违反规定多带参考资料情况属实。教务处认定李某的行为属考试作弊。教务处

人身伤亡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人身伤亡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第一部分) (收集版) 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管理部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一、起吊孔无护栏不慎坠落死亡 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仅用一条尼龙绳作为简易围栏。1月17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打开起吊孔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工作人员发现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应停止作业,通知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安全设施,方可开工。 【制度规定】 1.《安规》(热机)第13条规定:“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2.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规定:“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二、吊孔打开无围栏人员掉入险丧命 某厂一工作人员不慎踏入未设围栏的起吊孔(12.6米),集中生智,双手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梁,捡回一条命。 【简要经过】 某年12月26日上午,某厂进行吊装作业,检修人员将发电机平台附近的起吊孔(12.6米)打开后未设置临时围栏,设一人看护。距起吊孔约0.5米处临时放置一临时铁棚工作间,从铁棚内出来一位工作人员,踏入起吊孔,手臂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钢梁上,悬在空中,捡回一条命。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打开起吊孔,未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临时铁棚工作间放置位置不当,距起吊孔过近; 3.现场看护人未起到看护作用; 4.铁棚内出来的工作人员未注意脚下情况。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学生违纪案例选编

学生违纪案例选编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编印 二○一九年十月

前言 认真学习和遵守校规校纪,树立牢固的纪律观念,确立良好的行为规范,为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而努力是每位高校学子应尽的义务。为了帮助我校学生深入学习和了解《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厦门大学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处从以往特别是2005年9月以来的学生违纪案例中精心挑选出一些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作为学习的辅助材料,内容涵盖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希望广大同学能引以为戒,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厦大学子。 2018年8月,学校再次对违纪处分规定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修订后的《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厦大学[2017]79号)》和《厦门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厦大学[2017]78号)》(可在学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本案例选编中所选取的案例,2017年9月1日前作出处分的,所依据的是2014版的规定;2017年9月1日后作出处分的,所依据的才是目前正在适用的2017版规定。学习相关案例时,可以结合新旧规定一起学习。

目录 一、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1) 1.考试时传递答案 (3) 2.携带考试禁带物品进入考场 (4) 3.在试卷上填写他人姓名 (5) 4.考试时借口上卫生间作弊 (6) 5.利用手机短信发送试题和答案 (7) 6.购买考试答案作弊 (8) 7.协助他人作弊 (9) 8.找他人代替考试 (10) 9.代替他人答卷 (11) 10.英语四级考试当“枪手” (12) 11.考试时擅自离开考场 (13) 12.考试时请人代交试卷 (14) 13.卷面雷同认定为作弊 (15) 二、其他违纪行为 (16) 14.毕业答辩论文被发现抄袭 (16) 15.伪造荣誉证书 (17) 16.破坏热水器刷卡机 (18) 17.入室盗窃 (19) 18.盗窃公共财物 (20) 19.触犯法律被判刑 (21) 20.因琐事争执酿成打架 (22) 21.使用他人校园卡消费 (23) 22.球赛中殴打对方球员 (24) 23.未经请假擅自离校 (25) 24.网上发表错误言论等 (26) 25.BBS上散布虚假消息 (28) 26.BBS帐号借给他人发表侮辱性文章 (29) 27.煽动罢课、游行 (30) 28.在异性学生宿舍留宿 (31)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 案例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受贿。梁某、周某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白云区纪委对梁某、周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受贿。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财物。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干部违规购车、用车。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用公款万元购买广汽传祺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入户,逃避了公务用车定编监管。新购车辆日常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谢某使用。汕头市纪委对蔡某、谢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干部公款“大吃大喝”。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支部委员张某某、陈某等3人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年饭,共邀请20批、约950人次参加,共花费万元。东莞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用。 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温某夫妇为儿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320人赴宴,收受礼金多万元。廉江市纪委给予温某党内警告处分。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干部公款旅游。那贞社区组织6名干部到台湾旅游,费用共计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干部公款旅游。黄岗街道部分干部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到景区旅游。端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姚某、原党工委委员黄某、原办事处副主任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现职,责成参游人员作深刻检讨并承担旅游费用。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违规修建办公楼。田江村委会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不按程序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转让宅基地款340万元新建办公楼。英德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田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英红镇副镇长刘某行政记过处分。

实现“五个转变”创新城管执法理念

实现“五个转变”创新城管执法理念 城镇化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加强城市管理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城市行政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体现了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在我国,城市行政执法还比较年轻,执法理念比较落后,执法体系不够完善,执法人员素质亟待提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这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城管执法工作作出的最新部署和提出的 最为清晰明确的要求。我们必须从转变城管执法思想观念入手,加强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的研究,不断为提高城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提供思想和理论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向严格执法转变,坚持法律面前没有变通 城管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主体,承担着法律赋予的使命与责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代表着法律的尊严,任何人都不能违背。但是,在城管执法实践中,由于缺乏城管专门法律法规保障,城管执法的法律权威受限,监督不力,遇到执法纠纷时,保障执法的法律依据不足,执法者常常成为受

害人。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以下情况:一是选择性执法。即在执法过程中偏爱对中小型企业执法,而不愿意直接面对社会底层的一些无业人员。二是低标准执法。有的为了完成每月案卷量及处罚额,对待听话的、经常定点出摊的摊贩,按月处罚,形成“养摊”;对待流动的、临时的摊贩处罚额高。三是应付性执法。每逢节假日、上级领导检查日,城管部门就全力准备,突击执法,而一旦检查结束、进入常态化执法后,城管执法力度便大幅“跳水”,市容环境又变回到原来的样子。出现这种情况,是城管人员执法意识不强、使命意识淡化的反映,混淆了执法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也是思想作风不实的表现。 我们必须从法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正常秩序的重要性,明确城管人员肩负的神圣使命,尽快实现从选择性、低标准、应付性执法向严格执法转变。一是树立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牢记依法履行城市管理的职能是城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行政违法现象视而不见或不按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标准办事,都是对法律尊严的亵渎。二是更新观念,转变“法不责众”、“违法摊点是困难群众的谋生手段,手下留情”等错误认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执法过程中没有弱势群体,没有特殊保护对象,任何人只有在遵守国家法纪的前提下,才能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依法保护。三是树立“大爱民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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