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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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我校2017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27-2176名(含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80-100名(仅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目录中本单位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2017年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单独考试的四门考试科目及编号:思想政治理论111,英语241、俄语242、日语243、德语244、法语245,其余

二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各专业统考的科目及编号相同。

三、我校拟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79-329 名。各招生专

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已明示于专业目录的“接受推免生数”栏内,接收办法等具体事项请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查阅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四、“复试”栏中的笔试专业课科目与考生网报的专业、研究方向相对应。请考生详细阅读“专业目录”,根据网报选

定的专业、研究方向(网报选定后不能更改),做好应试准备。

2017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英语英文面试自我介绍

Self-introduction 自我介绍 Name:William Shakespeare Graduated University:××××××××××× Major:English Literature Admission Time:20XX-09-01—20XX-06-30 Telephone:+86×××××××(MP) E-mail:520521××××@https://www.360docs.net/doc/bc9493187.html, (后附范文5篇及10类常见问题解答,总有一个适合你!) 20XX年XX月XX日

目录 范文一(英文) (3) 范文一(中文) (3) 范文二(英文) (3) 范文二(中文) (3) 范文三(英文) (3) 范文三(中文) (3) 范文四(英文) (3) 范文四(中文) (3) 范文五(英文) (3) 范文五(中文) (3) 十类常见问题解答 (3) (一)"What can you tell me about ......?".. (3) (二)"What would you like to be doing......?" .. (3) (三)"What is your greatest strength ?" (3) (四)"What is your greatest weakness?" (3) (五)"How do you feel about your progress to date?" (3) (六)行为面试问题 (3) (七)压力面试问题 (3) (八)案例面试问题 (3) (九)非常规问题 (3) (十)其他常见的英语面试问题 (3)

范文一(英文) --适合医学、理、工、农、艺、政治经济学相关专业 Good afternoon dear professors, my name is ××, it is really a great honor to have a chance for this interview. Now I?ll introduce myself briefly. I am ××years old, born in ××province.I received my bachelor degree in 20××, supervised by Professor ××, in ××University. I have been interested in scientific research. In the past few years, I published more than ××(5)papers about numerical methods for the fractional PDE. Furthermore, I am participating in the research of two projects funded by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At the same time, I undertake a lot of teaching loads, more than ××(200)periods each year. However, with the time going on, the more I studied and experienced, the clearer I realized that I really need study further. Thus, I began to prepare for ××(the doctor?s entrance examination). Owing to my hard work, I passed the first examination. If I am given the chance of further study, I will work hard to enrich my knowledge and make myself to be a well-qualified ××(doctor). I am very easy to get on with, so I have lots of friends. Sometimes I prefer staying alone, reading, surfing the internet to gain some latest news of my profession, also, I?m keen on ××(playing basketball).

[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大学专业c专业初试专业课复习资料分析.doc

西南政法大学大学专业c专业初试专业课复习资料分析 参考书目名称 书目属性 作者 是否招 生 简章指 定(教材、练习 册、… 出版社…) 经济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李昌麒是 中国民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李开国是 民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张玉敏是 民事诉讼法原理教材厦门大学出版社田平安 是 参考书目知识点分析 初试专业课C总共包括4木书3个学科,第1本书经济法学包括第一?编经济法的基木理论和第三编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总计10章,大约270页占总卷面占50分;民法总论指定了两木参考书,但是这两本书绝大部分是重合的,那木红皮的张玉敏主编的《民法学》是西政老师最新的一木民法教材,结合这两年的考试真题建议大家以这本书为重,这木书的民法总论部分包括9章约计160页的内容,也是占50分。《民事诉讼法原理》中关于民诉总则的部分主要是前23章约共计320页,也是占50分。 下面我将主讲每本书的复习概要,同学可以做个标注: 第1本书《经济法学》: f- 早[J 章节名称重点难点必考点考试题型分值 第1章经济法的历史发展概念4 第2章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V V简答6

J J 简答6 V 简答6 论述6 V 概念比较4 V V 简答论述8 V 概念4 简答4 V J 比较 4 《民法学》 章节章节名称重点 第1章第2章导论 民法的基木原则V 第3章民事法律关系V 第4章自然人V 第5章法人V 第6章合伙V 难点必考点考试题型分 值V V V论述8 V V简答论述8 V简答8 V简答论述16 V简答8 第3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4章经济法律关系 第5章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V 第10章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概括 第11章垄断及法律规制V 第12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V 第13章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V 第14章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2本书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10 分) 1、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 A、文理解释 B、系统解释 C、目的解释 D、语法解释 2、“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进行区分的思想家是:() A、柏拉图 B、伯林 C、哈特 D、康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律的哪种价值:() A、秩序价值 B、自由价值 C、平等价值 D、效益价值 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但是它有客观性 5、约翰?洛克(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其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阐述了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洛克所论述的“自然权利”不应该包括以下哪项?() 试卷第1页(共10页) A、生命权 B、财产权 C、自由权 D、追求幸福权 6、“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一个法律,我们可能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它便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哈特的这段话体现了:() A、法律为正义奠定了原则基础,提供了正义的标准和尺度。 B、正义为法律奠定了原则和基础,是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 C、正义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观念的进步引起法律观念的进步。 D、法律与正义分离,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 7、第21届联合国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下列对于公约的理解,正确的是:() A、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抵触法律。 B、该规定中的人权是集体人权 C、我国没有加入这个公约,由此公约的规定在我国不具有国内法的效力。 D、该规定体现了集体人权高于个体人权。 8、所谓法律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以下对于法律的目的解释,理解正确的是: () A、目的解释不需要考虑立法者的意图。 B、目的解释方法,必须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冲突,或者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漏洞,无法进行有效衔接的时候运用。 C、目的解释高于文义解释。 D、目的解释要求我们不能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法律。 9、“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段话选自马克思的下列哪篇著作:() A、《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 B、《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C、《共产党宣言》 D、《巴黎手稿》 10、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几项是错误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 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西政校发[2005]50号 - 西南政法大学

西政校发[2005]50号 关于颁发2003-2004学年度西南政法大学 国家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决定 为了鼓励我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广大学生争先创优争做优秀大学生,根据重庆市教委文件以及《关于评选2003—2004年度国家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学金的通知》精神,(西政校学发[2004]19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标准,保证评选质量,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学生民主评议,各学院(部)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共评选出551名各类获奖学生。现将2003—2004年度国家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学金的获奖学生名单公布如下,予以表彰。 一、国家奖学金(22人): 1、一等 (1)、民商法学院(共4人) 2002级:林庆强高艳 2003级:陆婧姚瑞强 (2)、经济与贸易法学院(共4人) 2002级: 李国超马勇

2003级:胡琳洁牛天力 (3)、法学院(共4人) 2002级:孙晓玉解小妮 2003级:阚文静孙多娇 (4)、刑事侦察学院(共2人) 2002级:李宝宇 2003级:巍俊杰 (5)、管理学院(共2人) 2002级:龚露 2003级:缪细细 (6)、经济学院(共2人) 2002级:曾招娣 2003级:肖宏亮 (7)、新闻传播学院(共2人) 2002级:张小娟 2003级:曾莹莹 (8)、应用法学院(共2人) 2003级:李敏林立霞 2、二等(76人): (1)、民商法学院(共14人) 2002级:刘媛樊丽花刘培培张翠然叶小燕韩美玲邹正秋李晓燕 2003级:陈贻云余兵宋渊智赵娟徐梅翟呈群(2)、经济与贸易法学院(共14人) 2002级:刘畅刘迪陈志亮何艳吴芳潘微陈小金 2003级:张新新陈云秀赵文静林磊廖次艳崔雅莉胡荣梅 (3)、法学院(共14人) 2002级:姜远亮李丹丹葛加敏王红林焦奎阳陈青青2003级:张亚梅李科峰何淑光黄立均史杰吴洪平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1996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研究方向:民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4分)1.私法2.法人的清算3.民事权益4.邻接权5.情事变更原则6.代位继承7.特殊侵权行为二、判断分析(每题4分,共20分)1.无因行为是并非无给付原因的财产行为。2.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判决延长诉讼时效期间。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违约人支会违约金后,还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4.代位继承人无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代位人的遗产,转继承人有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转继承人的遗产。1.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才能取得专利权。 三、比较分析(第是12分,共24分)1.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2.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四、简述(10分)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五、论述(20分)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六、案例(12分)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古画寄存于乙处。乙未征得甲的同意而擅自将该画卖给与不知情的丙。小偷丁又自丙处窃取该画卖与戊。后小偷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自丙处盗画并卖给与戊的事实。甲、丙闻讯后,均向法院起诉要求戊返还古画。问:请提出全案的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学科专业:民法学研究方向:民法学考试科目:民法 一、名词解释 1、私法 2、法人的清算 3、民事权益 4、邻接权 5、情事变更原则 6、代位继承 7、特殊侵权行为 二、判断分析 1、无因行为是并非无给付原因的财产行为。 2、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判决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违约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4、代位继承人无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代位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人有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继承人的遗产。 5、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才能取得专利权。 三、比较分析 1、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 2、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四、简述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五、论述 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六、案例 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古画寄存于乙处。乙未得甲的同意而擅自将该画卖与不知情的丙。小偷丁又自丙处窃取该画卖与戊。后小偷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自丙处盗画并卖与戊的事实。甲、丙闻讯后,均向法院起诉要求戊返还古画。 问:请提出全案的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1998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 招生专业:民法、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民法学 一、名词解释 1、意思自治原则 2、无限责任 3、自己代理 4、限定继承原则 5、著作权的邻接权 二、任意选择判断题 1、我国民法学者一般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 A纵向经济关系即命令者与服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B民法所无法调整的那部分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C法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D一切经济关系 2、甲将自己的计算机一部以五千元出卖给乙,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但在约定交付期限到来之前,甲又将同一标的物以五千五百元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丙,并即向丙交付了该计算机。本案处理方法应当是 A甲、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B甲、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C甲、乙间订立的合同有效,甲、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但根据即时取得制度,乙无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D甲、乙间及甲、丙间订立的合同均有效,但是根据物权的优先权效力,乙无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财产有A房屋B土地C交通工具D库存商品E黄金F文物 4、英文“Know--How”是指 A专有技术B专利技术C商标使用权D发现权 5、民法上的“无过错责任”与“推定过错”的关系是 A某些特殊情况下,二者可以同时适用于一项民事责任的认定B二者毫不相干,不可能同时适用于一项民事责任的认定 C在适用推定过错时,即使一方无法证明对方有过错,法律也责令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故推定过错实质上不过是无过错责任的一种适用方式而已 D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无论加害人有无过错,法律也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即推定其有过错,故无过错责任实质上总是要通过推定过错而运作 三、简答题 1、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含义 2、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3、动产即时取得(善意取得)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4、法律限制专利权的原因及其方式 四、论述题 合同制度是如何表现民法的本质特征? 如何评价我国合同立法的现状 五、案例分析

西南政法大学之四大法学院区别+学校组织解析

【四大法学院区别】 西政原先为四大法学院:民商法、经贸法、行政法和法学院。 后来经贸法分为国际法学院和经济法学院两个院。变为五大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继承了经贸法学院包括学生组织在内的大部分资源,经过这两年的发展,国际法学院目前学生组织也很优秀。 四大法学院本来没有什么高低之分,非要区别一下,那就是学院风格和学术专攻上的区别! 法学院,就是一向比较沉稳,开展的活动也是很偏向学术,虽然不那么处处现身,但是其底蕴和政治力量不容小觑; 民商法学院的老师并不像传说中师资水平比其他法学院强,而是由于民商法学院很多教授老师都是搞民法或者商法的,而大多数老师都在外有兼职做法律实务比如律师,众所周知,民商法方面的律师最赚钱了。 这样一来能获得的社会财富和社会人脉,必然比搞刑法的老师教授多了不少,据我所知,民商的老师里面,开好车的不少,而民商的学生活动也是比较活跃,可能跟其经费比较宽裕也不无关系; 经贸法(经济法)学院,经贸法(经济法)学院在师资上和民商法学院有一些相似之处,所以两个学院在风格上也是比较类似,包括学生活动,经贸法(经济法)青协的影响力远甚于经贸法(经济法)学生会,而他们所开展的活动,大多走了娱乐路线,是学校文体活动的一支很强的队伍,那至于说经贸法(经济法)青协为何会有如此多的大型娱乐活动,甚至为何百事等大企业会选择经贸法(经济法)合作,

具体的一些情况,重逢也做个保留!哈哈哈...... 再来说行政法学院,作为专攻行政法学科的学院,由于行政法确实是比较生冷的学科,所以该院的学生人数较其他三个法学院要少,不过也不能因此就说行政法学院要弱,只是没有那么大的人员基数,确实在做一些筛选和开展一些活动时,很难以做出其他法学院那么大的规模和影响力。 概述之后呢,重逢还想补充一点,那就是在学术方面,这也是很多人关注的方面。 那我要说明的一点是,在学术上,四大法学院不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可比性。 简单举个例子说,大家都知道法学院的强项是刑法学、诉讼法学,而在这两大块,估计其他三个学院没有人不服气的;然而又比如民商的民法等,又不是其他三个法学院所能企及的。 【学生组织】 注意:排名不分先后!!!! 这三大学生组织在西政的影响力最大,存在时候一般来说相对较长。此外还有校友事迹传播中心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两个校级组织,影响力也很大,不差于其他学生组织。

刑法学学科简介

刑法学学科简介 学科概况: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1991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河南省法学教育领域第一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曾多次被评为河南省重点学科。该学科现有专职教师8人,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其中,学历方面:6人具有博士学位,1人为在读博士;职称方面:有教授3人,副教授2人,讲师3人;年龄方面:出生于50年代的1人、六十年代的3人、七十年代的3人、八十年代的1人。该学术队伍在职称、年龄方面已成梯队配置,学源结构也相当合理,每个人在刑法领域既有专攻,又有协作。目前,已形成三个相对稳定、优势明显的研究方向,即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外国刑法学和犯罪学。 科学研究:本学科教师主持和参加的国家社科项目、省部级项目有20多项,出版专著20余本。其中,独著有《刑法因果关系研究》、《慎刑宪点评》、《帮助犯研究》、《死刑限制论》、《死刑适用论》、《死刑司法控制研究》等12部;译著有《挪威一般公民刑法典》等;主编和参编的著作有《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论》、《共同犯罪的理论及其应用》、《集团犯罪对策研究》、《危害公共安全罪新探》、《暴力犯罪论》、《中国暴力犯罪对策研究》、《金融犯罪研究》、《我国银行运营中的犯罪对策研究》、《性犯罪研究》、《当代中外性犯罪比较研究》、《诈骗罪个案研究》、河南省“十五”规划教材《刑法学》等10多部;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学》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上述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省级和部厅级奖励40多次。 课程设置:本学科为硕士研究生开设了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监狱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刑法史学、刑事诉讼法学、宪政原理、法学名著选读和法学前沿等。 人材培养:本学科早在1993年就获得优秀教学成果省级特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已培养的研究生中,有史卫忠等49人考取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科院等院校的博士;张志刚等7人参加中央各机关公务员考试,先后为最高人民法

【精品】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课堂笔记

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课堂笔记 第一章导论 1.民法一词由罗马法的市民法延续而来。 2.广义上的民法包括公司法、海商法、保障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3.《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不是一部民法典。 4.调整对象: (1)财产关系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内容:财产所有、财产流转 利益实现:等价有偿 (2)人身关系内容:人格关系:生命、健康、姓名、名称、肖像权等 身份关系: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 5.调整原则(多选题) (1)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2)平等-——— (3)自愿-—-—:充分自由表达真实意思 (4)等价有偿—-—— (5)诚实信用--—A.建立关系时,禁止隐瞒或欺诈对方 B.建立关系后,恪守信用,履行义务 C.发生损害时,及时补救,避免或减少损失 (6)公平—--— (7)禁止权利滥用-——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1.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特征 (1)内容是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关系 (2)主体平等 (3)主要是财产关系

(4)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财产补偿为主,惩罚性、非财产性不为主) 3.分类 调整对象财产法律关系:财产归属、流转形成,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 人身法律关系:人格、身份而形成,不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 义务主体范围绝对-—: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为义务人 相对—-: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 权利实现方式物权—-:绝对法律关系 债权-—:相对法律关系 内容复杂程度单一—-- 复合—-: 形成和实现实现的-—- 民事责任关系4.要素 (1)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A.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不同于民法中的“人” B.民事法律关系中总是存在相对应的多个主体 C.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方有单一主体和多数主体之分 D.特定主体(相对-—-),不特定主体(绝对-——) (2)内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A.民事权利: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B.民事义务: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3)客体: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A.是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 B.物是标的,不是客体 二.民事法律事实 1.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刑事诉讼法专业概念比较总结

一、申诉与上诉的主要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同于上诉。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对象不同。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上诉的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 2、主体范围不同。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上诉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及及近亲属。 3、受理的机关不同。受理申诉的机关既包括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也包括与上述各级人民法院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而受理上诉的机关只能是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4、期限不同。对于申诉,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期限,但最新的司法解释了申诉的期限,一般为刑罚执行完毕2年内,请参见下面有关申诉受理的内容;而对于上诉,法律规定了期限,即对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分别是10日和5日。 5、后果不同。申诉只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材料来源,不能停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导致一审判决、裁定不能生效。 二、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闻证据是指在在法庭审理外提供的证言、非亲历亲自目睹事实者陈述的证言或代他人向法庭提供的陈述。 区别:1、传来证据包括经转述、复制的人证、物证、书证等,即可以是言词证据也可以是实物证据 而传闻证据仅包括言词、文字和确定的行为,不包括实物证据; 2、传来证据的概念覆盖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而传闻证据以法庭审判为标准,凡在审判前和审判外取得的言词陈述均为传闻证据; 3、传来证据具有一定的证明能力,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和作为定案根据,而传闻证据不具有可采性,应予以排除。 三、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在决定机关、执行机关、适用对象、范围上相同,但二者不能对同一个人同时适用。实践中,多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证人或不能交纳保证金,无法对其取保候审的时候适用监视居住。 1、监视居住者相对于取保候审者更为严厉,对被强制者的要求更为严格。被取保候审人和被监视居住人都应尽到下列义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而被监视居住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被监视居住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而对被取保候审人无这一要求。 2、期限不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四、拘传与传唤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

20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英语专业研究生招生

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英语专业研究生招生 一、学校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的前身为西南政法学院,成立于1953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美丽的山城重庆市主城区,占地面积2000亩,由沙坪校区和渝北新校区两部分构成。学校现有教职员工近2000人,其中正副教授300余人,全日制本科18000余人、研究生5000余人。 西南政法大学现有17个本科专业、1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经济法学、诉讼法学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一级学科和4个省部级立项重点建设学科。 二、学院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前身为西南政法大学外语系,成立于1993年,同年开始招收英语专业专科生,1995年开始招收英语专业本科生,2003年7月成立外语学院,2004年开始招收英语专业研究生。学院现有教师7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24人。目前有国内外在读博士生1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59人。学院教师中有海外学习、进修或工作经历的教师20余人。学院目前有英语专业本科生450余人,英语专业研究生88人。 三、学科简介 2003年6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设立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 士点,下设英汉对比法律语言学和法律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两个方向,已招收6届研究生。目前只有中国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设立法律语言学和法律翻译专业,就业前景很好。 法律语言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该专业方向除研究普通英汉语的结构、意义、功能和使用中的各种问题,如语法学、语义学、语用学、社会语言学、话语分析等,使研究生掌握先进的语言理论,更深刻地认识语言的本质、特点及其在交际中的作用以外,还深入研究英汉法律语言的特殊性,如法律语言的词汇的专门性、词汇意义的确定性、立法语言的模糊性、语言表现手段的特定性、语体风格的庄严性和篇章结构的固定性等,从而建构英汉法律语言的理论体系。法律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专业方向研究英汉、汉英翻译的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注重研究英汉法律语用和语篇翻译,寻求英汉法律语言的可转换性和发展要素,探讨英汉法律语言翻译和文化的特殊性,重点培养实际的翻译能力。 我校英汉对比法律语言学和法律翻译理论与实践专业硕士点已经形成了雄厚的教学和研究队伍,包括3名教授,5名副教授和一大批已经取得硕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他们在较长的时间内集中于本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5年来共出版了专著4本,译著5本,教材10套,

西政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恢复招生的法学专业之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办学积累,在全国首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西部地区率先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建成5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专业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依托,教学科研队伍力量雄厚。2007年,法学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法教学团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先后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和民法学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5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传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的“黄埔军校”,成为全国重要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务实创新人才。 三、培养基本要求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质与合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学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五)具备一定的就业技能,了解就业、创业的基本知识,具有能够从事本专业业务 工作和适应其它领域专业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学制、学位 (一)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三年,不得高于六年(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者除外)。 (二)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2学分方能毕业。 (一)必修课:须修满116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课32学分,专业基础课14学分,专业主干课48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2学分。 (二)选修课:至少修满45学分 其中专业拓展课至少修满27学分,公共选修课至少修满18学分。 (三)第二课堂:1学分 六、课程体系 (一)专业基础课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各专业中国宪法试题B卷

法学各专业中国宪法试题卷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分,共分) .年月日,我国某西部省会城市公安局宣传处向该市数家媒体送达了一份公函,以报道公安系统的新闻失实的名义点名禁止晨报等六家媒体的名记者采访公安局。该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这些记者的什么宪法权利? 言论自由平等权知情权劳动权 .某日法院收到一离婚诉求。夫妻两人中,丈夫是某宗教的虔诚信徒。当初结婚时,妻子也信仰同一宗教,但现在改信另一宗教,所以,丈夫要与妻子离婚。如果你是法官,你会认为? A丈夫侵犯了妻子的宗教信仰自由B该案与宗教信仰自由无关 C妻子侵犯了丈夫的宗教信仰自由D夫妻两人互相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法院没有支持该男子的离婚诉求。他回去后,殴打辱骂其妻,并不让妻子出门参加宗教活动,偷听妻子的电话。该男子这时侵犯了其妻的什么权利? A人格尊严B人身自由C通信自由D结社自由.在我国,所谓“特定人的权利”中的“特定人”是指? 妇女老人和儿童青少年华侨、归侨和侨眷 .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名额不超过多少人? .根据我国选举法,下列由直接选举产生的是? 沙坪镇镇长壁山县县长沙坪镇人大代表壁山县人大代表.有关我国现行选举法表述正确的是? 最后一次修改是年省会城市适用间接选举 所有代表的选出都是差额选举一个选区选出一名代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只能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职务是?自治区主席自治区人大主任 自治区法院院长自治州州长 .根据你所学知识,正确叫出四川省某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 A四川省彝族凉山自治州B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C四川省彝族凉山自治洲D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洲 .有权批准重庆直辖市区域划分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D民政部 .根据你所学行政区划原则知识,判断重庆直辖市的设立与以下哪两个原则基本 无关? 经济原则历史原则民族原则人口原则 .在我国宪法的渊源除了宪法典以外,还有以下哪些? 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学理 .以下哪些国家设立“宪法法院”作为其宪法监督机关? 奥地利德国意大利法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撤销以下哪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司法部制定的规章 重庆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法规重庆市政府制定的规章 .据报道,某省人大代表认为对政府工作报告提意见是对党的不忠诚,是忘恩负义。这位代表错在不知道? 人大代表有权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有出席会议的权利 有在会议上发言的权利人身特别保护权 .以下我国地方人大每届任期五年的有? 重庆市人大渝北区人大歌乐山镇人大童家桥街道人大.下列不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的是? A各部部长B审计长C秘书长D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在我国,行政公署是? A我国一级地方行政机关B地区一级国家权力机关 C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D省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派出机关 .以下对重庆市有关司法机关的称谓哪些是正确的? 重庆市高级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公安局 .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共有多少条?

【西南政法大学专业】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网站-西南政法大学分数线

【西南政法大学专业】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网站-西南政法大学分数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五条院校代码:10652。  第六条办学性质和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基本设施齐备。学校占地总面积3067.76 亩,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学校在校全日制学生24000余人。学校图书馆是重庆市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纸质资源190万册,中外文数据库64个。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研究生。第八条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第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一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bc9493187.html,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概念比较

1、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 (一)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 (二)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三)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四)法律的创制和实现 (五)法律的价值 理论法学指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的法学分支学科,如法理学,法律思想史。 2、法学体系与法律体系 法学体系是由法学的全部分支学科构成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或部门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从法律发展史上说,是先有法律、而后才有法学,因此,法律体系应先于法学体系 法律体系从结构上看,可以分为内部结构与外部结构。内部结构的基本单位是各种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的和谐一致是各部门乃至整个法律体系协调统一的基础,而法律体系外部结构的基本单位是各部门法,它要求各部门法门类齐全,严密完整法学体系不同法律体系。首先,法学体系是学科体系,其范围比法律体系大得多,如法学体系中有法理学、法哲学、法史学、法律心理学等内容,法律体系则没有相应的部门法。其次,法学体系的学科以全世界为范围,不受国别限制,如民法学必须以中外各民法为研究对象,具有跨国性。由于先有法律后有法学,所以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的前提和基础。如行政法的产生促进了行政法学的出现。反过来,法学体系又可以推动法律的产生,补充和调整原有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法学对“法律体系”的研究,也会打乱原有的法律体系布局和结构。 3、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法的渊源是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不同的历史类型的法的渊源有所不同,而同一历史时期或同一历史类型的不同国家的法的渊源也不尽相同。 奴隶制社会初期,法律以不成文的习惯法为主。法的渊源主要表现为习惯、宗教教规、道德规范和判例。到奴隶制社会的中后期,开始出现成文法。 封建制社会,法的渊源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两种。中国封建制法最有代表性、发展最完备的是唐朝,成文法的表现形式各种各样,有律、令、格、典、科、比、例等。 资本主义社会,法的渊源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正式渊源一般包括制定法、判例以及授权立法等。此外,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还存在非正式意义的法的渊源,包括权威性的法学著作、正义、公平等原则、道德准则和习惯等 4、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所谓法律继承性就是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原有法)对新法(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5、基本法是依据宪法而制定的涉及社会生活不同领域的和人们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民法、刑法、民诉、刑诉、经济法、行政法俗称六大基本法 “基本法律”在工具书中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法律的一种,其效力仅次于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基本法律"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所谓基本法律,通常是指解决国家重大事务,调整整个社会所面临的复杂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像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选举法、婚姻法等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基本法律 2、将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称为“基本法律”,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称为“其他法律” 6、法律心理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表面的、直观的认识和情感。是对法律现象的自发的反映形式,属于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感性阶段。最终源于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又受着民族传统的影响。它对于形成法律观点和法律思想体系有着重要意义,对于立法、司法等法律实践活动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法律观念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比较自觉、比较稳定的认识和评价,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的要求和态度以及对人们某些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 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是在对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理念的向往与勇于接受的基础上和导引下而形成的直观而不片面、具体而不盲目的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可使片面性、盲目性、自发性降至最低限度,是大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克服自身的偏激性而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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