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服人,以礼服人 (辩论赛)

以理服人,以礼服人 (辩论赛)
以理服人,以礼服人 (辩论赛)

首先,对方辩友的种种说辞其实就相当于告诉我们,因为雷锋是道德的楷模,所以道德楷模就必须像雷锋那样为人民奉献他们的一切。诚然,“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张思德、“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雷锋都是道德的化身,可身处糜烂腐败的社会中选择“独善其身”的刘禹锡、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陶渊明就不是道德的楷模吗?同时,对方辩友架起了一个空中楼阁,他们忽略了现实社会中道德楷模的实际性与一般性。“圣人道德”是严重脱离社会发展现阶段实际的,也是有违人的本性的。“英雄道德”尽管很感人,也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但它毕竟在实践上难以转化为一般人的道德行为。对方辩友刻意抬高道德楷模的标准,实际上是对明星成为道德楷模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对明星道德的不信任。但是我们应该相信明星,相信他们的号召力,足以引领良好的社会风范。同时,明星作为社会影响青少年的主力军,他们的一言一行更是有着巨大的模范效应,明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时时刻刻关注他们的青少年负责。由此可见,成为大众道德的楷模是明星应尽的义务。

其次,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作为明星,只需要在自己从事的领域做到“会当临绝顶”,而不必成为道德方面的楷模。然而真的是这样吗?古语有云:心不正则身不修。如果从内心没有对道德的崇尚与在行为上对道德准则的恪守,那么这个人本身是有人格缺陷的,又怎能在其他领域取得卓越成就呢?所以,道德之于一个人就像高楼大厦的基石,基石有问题,自然难以有所建树。我方认为,作为一个明星,必须要有作为公众人物的自觉意识,在道德上更加坚持准则,才能实现其自身的价值,才能被社会大众肯定。所以,于明星自己而言,成为道德的楷模是对其自身价值的一种巩固与提升。那么,成为大众道德的楷模,对明星又有什么损失呢?

自始至终,对方辩友总是认为,因为道德楷模的要求太高了,明星们不可能达到,所以他们没有义务达到。但能力和义务可以就此等价吗?我们知道,仅仅依靠我们个人的力量,无法使祖国富强、民族昌盛,但是我们没有这个能力,就意味着我们也没有这种义务吗?明星在社会中名利双收,享受了大众的拥戴,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他们有义务为社会做出回馈,结合他们具有巨大的影响力这一特点,恪守道德准则就可以成为大众道的楷模,这样显然是最好的、对于明星来说也是最容易的一种回报。即使是有些明星,因为个人素质的欠缺,没有发挥榜样作用,但是成为道德的楷模仍然是社会对他们的道德要求,大众对他们的道德呼唤,也是他们应尽的社会义务。

综上所述,明星有义务成为大众道德的楷模

公众人物应该自觉管理好名气资本。明星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不同于一般人的最重要特点莫过于,他或她拥有社会知名度这种重要资本,我们可称之为“名气资本”。这种东西在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效应是巨大的。现实中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公众人物的言行对社会风尚所产生的影响要比成百上千个普通人的作用大得多。不言而喻,公众人物的道德修养及自律水平的高低,或者说,明星对其名气资本的管理与运用的合理程度,将会极大地影响社会风气,尤其是青年人的心理与行为的塑造。所以,明星应提高社会意识,加强道德修养,管理好自己的名气资本,而不要滥用社会所给予你的一切。

公众人物,是指占有某种社会公共资源,在一定范围内为人们所广泛关注,并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楷模,是指在道德层面值得学习的人。在价值日益多元的今天,人们对于道德的判断愈趋理性,“高大全”的道德形象越来越难以获得人们相信和认可,渐渐失去了楷模的意义和作用。不违背基本的道德准则,在道德的某个或某些方面值得普遍学习,自然会成为人们心中的道德楷模。

判断公众人物是否应该成为社会道德楷模,需从社会进步,个人发展,以及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三方面进行考量。从社会层面看。首先,公众人物通常占有如公共权力、舆论关注、社会信任等公共资源,相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的道德意识更容易被付诸实践,并且能够产生巨大的直接社会效益。

其次,公众人物成为道德楷模,能够将抽象的道德具体化,更容易被公众接受和实践,为他们在道德上提供可以学习的榜样,从而间接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

从个人层面看。公众人物成为社会道德楷模有利于其自身发展。一方面,道德水平的提高,能够促进公众人物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增强他们在各自的领域的竞争力。同时,由于社会对于高尚道德的一贯追求,公众人物成为道德楷模更能满足公众的心理期待,有利于提高其社会认可程度。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来看。公众人物对公共资源的占有是社会赋予公众人物的权利,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因此公众人物有义务合理运用所占有的公共资源为社会道德做出贡献。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火车头,有责任带领社会道德列车加速前进。

今天,我们说公众人物应该成为道德楷模,不是苛责每个公众人物必须达到某一特定的道德标准,而是在于使公众人物在这样一种价值指引下更加关注道德水平的提高,成为社会道德前进的推动力。反之,公众人物失去了应该成为道德楷模的价值指引,便失去了对其自身在道德上更严格的要求,孙子曰,求乎上,得乎中;求乎中,得乎下;求乎下则必败。这时,公众人物的影响力非但不能对社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而可能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导致公众道德观念的普遍缺失。公众人物成为道德楷模,不仅是社会对他们的期待,更应该成为公众人物对其自身的道德要求。当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成为每个公众人物永恒的追求,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份由道德带来的感动将会泽润整个世界。公众人物既然已经走在社会的前沿、上天入地,出现在每一次的谈天说地之中,纵然无法每天都惊天动地,但只要修善自身、成为道德楷模,不就也谢天谢地了吗?曾经以为道德楷模的道德决不能层次不齐、东倒西歪,可我东张西望,却发现想象中的全面高尚一直东躲西藏,直到后来东奔西走,才明白道德楷模也是各有建树、东成西就啊!

辩论赛四辩

四辩总结陈词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十分高兴能与对方辩友进行这次以“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到底哪个更重要”为主题的辩论赛。 刚才,我方辩友已经详细、深入地阐述了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并以充足的证据和缜密的论证说明了“公司利益更重于个人利益”的道理,相信对方辩友此时已经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下面,我再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我方并不否认个人利益的重要性,毕竟“趋利之心,人皆有之”,但在公司利益面前,个人利益就要往后放一放了,公司利益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不但重要,而且还要加上一个“更”字! 俗话说得好: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还有这样一句话:要想使一滴水不枯竭,那就将它放到大海里吧!一个人要想更好地保障个人利益,那么就只能依托于强大的集体利益,一个人要想使自己事业有成、充分体现个人价值,那么就只能依靠强大的集体力量!一个企业的兴衰与我们每名员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如果我们员工脱离了公司这棵大树,如果我们远离了公司这一沃土,我们岂不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因此,我们每一名员工都离不开公司这个大集体! 公司利益重于天!每名员工只有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扎实奉献,才能使我们的公司充满朝气、蓬勃发展!然而,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总是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置公司利益于不顾,导致公司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丧失了竞争的源泉,这都是个人利益至上思想在作怪!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曾经说过一句至理名言:“不要问国家能为我们做些什么,而要问我们能为国家做些什么”,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一名公司员工,就是要时刻将公司利益放在首位,舍小家而顾大家,舍个人而顾集体,这才是一名优秀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而公司利益有了发展,个人利益自然会得到更好的保障,这一点毋庸置疑! 就刚才的辩论而言,我方辩友已经列举了大量的事例,费尽了口舌,其主要宗旨是要向对方辩友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公司利益比个人利益更重要! 纵观整场辩论赛,对方辩友虽然巧舌如簧、费尽心机和看似天衣无缝,但经过我的细心倾听与理性思考,实则漏洞百出,下面就让我一一破解。由于时间关系,我在这里只列举其中4大谬误: 一是偏离中心,顾左右而言它。对方辩友只强调个人利益重要性,而忽视公司利益在个人利益上的决定性作用。 二是偷换概念,张冠李戴。对方辩友将个人利益理解为个人作用,远离了本场辩论的中心。 三是以偏概全,窥一斑而知全豹。对方辩友的言词真可谓是一叶障目而不知泰山。

以理服人辩论材料

以理服人辩论材料 "以礼服人”存在于孔子的理想社会中,意即用“礼”(古代的各种伦理制度,很复杂)来教化人。 “以理服人”。做人要懂道理,更要讲道理,因为道理使人明智,在是非面前总是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使言行有了合理的尺度和准则。道理使人善良,对人会多一份宽容之心、仁爱之心。大千世界,现实之中,有理说理,切不可无理搅三分,更不能无理还要恐吓、威胁、动粗,闹不好个人的言行和举动越过法律的准绳,可要吃官司的,到那时,只能是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吃,后悔都来不及。为人处世须讲理,做人要讲道德修养,要懂理、尊理、讲理 在中国这个 “礼仪之邦”,如果能够以“礼”待之,许多矛盾就不会激化。所以,在这个意义 上,我们有理由相信成都城管以“礼”服人的举措,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一定会收到化解与执法对象情绪上对立的效果,对于和谐管理城市,乃至构建和谐社会都有一定的意义。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以礼服人的规定其实并没有真正解决城管执法的困境 。对执法者来说,敬礼是为了在缓和气氛中完成执法任务;对被执法者来说,接受敬礼还是要面临处罚。而此前的舆情民意诟病城管执法,除了不满其执法方式和态度外更重要的是对城管执法行为本身地位和执法依据的合法性质疑。说白了,就是“你凭什么管我?” 应该说,城管的出现从主体上说,《行政处罚法》及政府的授权给了一张“准 生证”。现实上看,分工的细化无法适应城市管理的综合和复杂。城管执法集中了 其他部门的处罚权,将其他部门不管的事儿,管不好的事儿管起来,这是合乎现实复杂性需要的。但是,城管的具体职责并不是很清晰的,所谓14个集中行使处罚权的方面,实际上跟其他部门的职权范围是有重合之处的。 而且,城管常常是“借法执法”——依据以前分散于各个部门的规章行使执法 权。可在依法行政中的“法”是有特定含义的,仅仅指的是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能够扩大到规章,但对于规章之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被看做是“法”,只有在上位法有明确规定的时候规章才可附带“法”的功能,而不能单独作 为城管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依据使用。也正因此,这些规章的具体条文的法理性和统一性不够完善,有些甚至和现行法律相悖。这样,城管执法就无法回避依据不一致,法理不足的困境。这样的困境才是城管执法的难处所在,也是许多人不服城管的原因所在。 “借法执法”以及“规章代法”成为城管执法困境关键。因此,城管执法即使 能够做到以礼服人,还是没取得走出困境的钥匙。认真梳理现行执法依据,从法理上解决以人为本,和谐管理城市的合法性,让城管执法真正能够以理服人才是要旨所在。 在法制的社会里,以礼服人是一种态度,以理服人才是一种方法

理先于情的辩论资料

情有可原,罪无可恕。从这句话来看,理也是大于情的。 我们必须明确,单纯讨厌情和理产生的时间先后毫无意义 道家有很多学说指出:天地万物,产生于理,理产生于情之前。” 康德说,“理的产生不是基于人的情感,而是基于人的责任。“ 1、瓶盖(或者苹果、笔等)掉在地上是一个现象还是一个道理?(现象就是道理。否则,瓶盖为什么不 是飞上天而是掉下地呢?请问,浮力是在阿基米德发现后才产生的吗?) 2、阿基米德认识到浮力以后才成为理,之前只是一个现象。 (公理也好,现象也好,无非换个说词而已,你能否认他们就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这一本质吗?请问理不用文字表达出来理就不存在了吗?)如果对方说到动物,那么反问:人和动物的区别在哪里?(区别是人是以理为先的,人有理智的思考。) 3、以梁祝爱情为例,爱情重要还是门当户对的理更重要?(首先我们应该看到,在封建社会大多数人是 认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的婚姻的,所以不管今天的我们是否认同,在当时,门当户对是先于自由恋爱的。第二,我们更应看到理因其客观性在其发展中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断完善的,所以今天,国家已经以法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第三,我们还应看到,无论谈情还是说理,存在才是前提,否则,难道我们相爱只是为了化蝶而去而不是幸福相守吗?因此,珍惜生命,理性处理问题最重要!所以我方坚持认为,不但理是先于情的,而且理性更是重要于情感的!) 4、感性理解在理性理解前面,所以情在理先。 (理早已蕴藏在事物之中,需要的只是我们人类用理性的眼光、智慧的心灵先从感性认知再到理性认知去发现它而已。) 5、君君臣臣的理更重要还是人们对于自由民主的向往更重要。 (请问对方辩友,君君臣臣的理产生于何时?是封建社会呢还是现代社会?我们不明白,对方辩友为何一再地搬出已经被推翻的封建社会中的现象来举例呢?要是我们再回答下去对方辩友是不是又要问奴隶社会制度下同样是人为何有的人生下来就是奴隶的理重要还是奴隶对自由民主的向往重要? 其实,从原始社会一步步发展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中间不正是蕴藏着如果社会制度不能顺应民心顺应时代,必将走向灭亡的理吗?所以,理在情先!) 6、说到文化大革命中夫妻相互告发等现象。。。。。。 (关于文化大革命,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以党的文献形式做出了理性的评价,认为这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对方辩友,请问在这样一个人人失去理性的特殊的历史时期发生的事件有讨论的必要吗?) 7、以政府官员一些政治上的腐败、刑讯逼供等现象说明理不一定是对的。。。。。 (请对方辩友以理性的眼光看待社会的阴暗面,个象毕竟代理本质,个别也是代表不了全体的。那么反过来,如果我们按照对方辩友的观点来说,政府官员应该情在理先,那么当权者个个按照个人情感处理社会事务,国家岂不一片混乱?) 8、因为人们追求真善美的情是永远不变的,所以情更能成为人们实践的标准。 (人们有追求真善美的情,人们还有追名逐利的情,还有冲动、自私、贪婪、虚伪、懒惰之情,请问这些情如何成为人们实践的标准?如果行事均以个人感情为准则,那么是不是我们恨一个人就要去杀掉他?爱一个人就必须得到他呢?) 9、别人伤害了我们,我们会感到愤怒这是一个理,但是,选择以牙还牙还是以德报怨则是取决于人的理 性了,所以理在情先。(对方如果说,你先感到愤怒不就是证明情先产生吗?我们说:请对方辩友注意,是别人先伤害了我们,所以我们产生愤怒,这种感情的产生是有前提的,而受到伤害会产生愤怒这正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理。所以,理在情先!) 10、对方以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来证明情在理先。。。。。。或者说人从开始以来就是有情感的,而这

辩论类中考真题

辩论类语言运用中考真题 1.【2007年成都市中考试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回答后面的问题。 在2006年足球世界杯意大利对澳大利亚的1/8决赛中,在比赛的最后阶段,意大利队获得一个制胜点球而挺进八强。解说员黄健翔因多年解说意大利足球比赛而对意大利对有了很深厚的感情,在解说时用嘶哑的喉咙“疯吼”着对意大利足球队赞扬的话而深刻地抨击了澳大利亚足球队。对于这一现象,各界人士看法不一。 下面是某校九年级八班的同学举行的一场辩论赛的部分节选。假如你是反方辩手,请写出你的辩论词。 正方:我方认为,黄健翔是一个优秀的解说员。解说员不是机器,难免倾注个人情感,可以理解。在解说比赛的过程中,解说员情绪高涨,能够带动全场的气氛,这正是对足球这一充满激情的体育运动最好的诠释。 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找准正方观点,梳理对方理由。作为反方也可以运用常规的反驳方式加以回击,如顺水推舟,将计就计;巧作类比,一针见血。可采用“以理服人、正面反驳”的技巧给本题作答。特别注意反驳时,观点要鲜明,理由要充分,陈述语言要符合题目设计的语境。 【参考答案】我方认为,黄健翔是一个过分情绪化的解说员。解说员固然不是机器,但也不能充当拉拉队员。解说员应该以公正的立场、平和的心态和稳定的情绪为观众解脱,而不应该以个人的喜好左右球场的气氛和球迷的喜好。

2.【2011年成都市中考试题】 为了学生阅读的方便,学校提议在教室里增设“图书角”面对这一提议,学生反应不一,展开了辩论反方认为没有必要理由是现在学生学习任务重,根本没有时间阅读;教室本身就比较狭小,设置“图书角”影响了活动的空间;另外,图书也容易遗失和损坏假如你是正方,请你针对反方的观点和理由进行反驳。 【解析】抓住题目要求“请你针对反方的观点和理由进行反驳。”找准对方观点,梳理出对方理由,一一进行反驳,反驳的理由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说服力。 【参考答案】:我认为增设“图书角”很有必要首先,阅读本身就是学生学习的一部分,设置“图书角”能够便于我们利用机动时间进行阅读;其次,合理而有序地摆放完全可以让“图书角”有一席之地,而且增设“图书角”更能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至于遗失和损坏,只要我们制定相应的图书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这点是不用担心的(明确观点计1分,反驳有针对性计3分) 3.【2010浙江省义乌市中考试题】 某班就语文学习中工具书使用问题展开辩论。甲方认为没必要使用工具书,乙方认为应经常主动使用工具书。你支持哪一方?请你面对全班同学,运用连贯、得体的语言,简述理由。(40字左右) 【解析】这是一道自由阐明自己观点的口语交际试题。考生可以任选一方观点进行辩论。具体解答时,首先要从自己的身份(是正方还是反方)出发,明确自己欲“立”的观点,然后围绕这一观点阐明具体的理由,力求“秀”出精彩。 【参考答案】示例①:大家好!我支持甲方观点。因为有问题可以直接问老师,省时高效。示例②:大家好!我支持乙方观点,因为使用工具书能比较及

有位才有为辩论词

有位才有为辩论词 1、“位”,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比如平台,机会,职位,是客观存在的。 2、“为”,有所作为,为社会作贡献,实现自我价值,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唯物主义哲学观告诉我们,客观世界制约和决定主观世界。 因而“位”是第一位的、决定性的因素,“为”是在“位”的基础上创造的产物。 3、我方论点: 1)“位”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平台。让我们有机会有所作为。 2)“位”让我们拥有了相应的社会资源,可以更好的有所作为。 3)“位”能激发人的潜能,让人们可以为之前所不能为,不断进步。 4、二辩提问问题: 拿一节电池,问“请问对方一辩(或者二辩),这是一节电量充足的新电池,如果我把它放在MP3里,是不是能让我的MP3放音乐?” 对方回答:是的。 “再请问对方辩友,如果我把这截电池放到收音机里,是不是能用收音机听广播?” 对方回答:是的。 “可见电池放进电器里,就能为电器提供电源。然而它现在在我手上,却毫无作用,这又是为什么呢?” 对方回答:。。。。。。……

不论对方怎么瞎扯,回答他:“对方辩友无法否认,只有把电池放到合适的电池槽里,它才会成为机器的动力核心;否则它就无法发挥作用。同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舞台,只有踏上了这个平台,才可将我们的能力转化成作为,所以有位才有为!”不等对方说话,直接说,“下一个问题,请问对方一辩(或者二辩),如果不是拥有特区之位,深圳能迅速发展成中国南海之滨的一颗明珠吗?” 对方回答:。。。。。。…… “对方辩友其实回避了我们的问题,其实正是由于得到了特区这个平台,深圳才能拥有丰富的发展资源,招商引资,最终一跃成为中国南方城市中的佼佼者。再请问对方辩友:当年如果没有超级女声这样一个平台,李宇春能不能一炮走红,产生今天这样大的影响力?” 对方回答:。。。。。。…… “正是因为依托了超级女声这个大舞台,成为其中的一员,李宇春才能在事业上获得如此大的成功。如果没有超女给她的这个“位”,她恐怕现在还是默默无闻的酒吧驻唱歌手。” 5、对辩问题 1)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而言不顺则事不可为”。不正说明了有位,才能有所作为吗? 古有汉武帝刘彻集全国之兵抗击匈奴,使匈奴20年不敢南下。今有温家宝总理4万亿元救市、抗震救灾。当处在一定的平台上时,处于一定的“位的”,我们就能获取、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为其所用。而不至于临渊羡鱼。 2)位能引导、激发和促进人的才能的发展。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潜能,只是他们一直处在潜水状态,当一个人的处在合适的“位”

以情动人 以理服人 以行正人

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行正人 刚接新班不久,班上一位学生就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学习成绩很好,却常常独来独往,很少参加班里的集体活动。当班里由同学自愿结合,组成“学雷锋”小组时,唯有他一个人没有哪个小组肯要,他难过地哭了。当天晚上,我就与他父母联系好,去他家家访。终于了解到原来他家条件非常好,家里的装饰摆设高档优雅。他从小就在条件优越的家庭中成长,从来体会不到什么是苦,父母对他也是百依百顺。在这样的环境中,他变得娇气十足,对什么事都不屑一顾。了解了他的“病情症状”后,我开始“对症下药”,帮他分析为什么同学们都不要他的原因,指出由于他平时傲气十足,不理人,造成的这种“不合群”原因,并帮助他落实了“学雷锋”小组。从此,他对老师与同学的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但好景不长,过了一段时间,他“老毛病”又犯了。于是我又有意为他创造了许多与同学接触的机会。我除了让班干部多接近他,文艺活动多让他参加外,还根据他组织能力强的特点,安排他组织好班会课。班会课,不单是靠个人的才能,还必须团结全班同学,出谋划策,包括班会课的主题内容、主持人的串词、表演节目同学的服装、道具等等。这样,工作中他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不足,变得谦虚了。同学们也越来越多地看到他的优点。我一方面经常找他谈心,告诉他老师与同学们对他都非常有信心,希望他继续努力好好干。还跟他将一些与同学交往的方法,告诉他要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多理解体谅别人,另一方面我抓紧做他父母的思想工作,希望平时能让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学会关心帮助别人。为了使他的“不合群”习惯改掉,我不止一次的去他家家访,并与他“约法三章”,争取每周为别人做一件小事,多与别人交往。“功夫不负有心人”,渐渐地,他和同学们的关系融洽了,他觉得自己离不开同学们,同学们也觉得他是集体中不可缺少的一员。期末评比时,同学们一致推选他为“三好学生”。 通过对这位学生的转化教育,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教师应以博大的胸怀、炽热的情感去热爱每一个学生。对于优秀生,应肯定他们的优点,对于他们的缺点要及时指出,严格要求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对于中等生要注意对他们的培养和大胆的使用,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而后进生,因为他们长期以来遭受了太多的批评、讽刺,因而他们想得到尊重而又得不到尊重,想取胜又不能取胜,想改过又意志薄弱,他们更需要教师的关爱!当然对后进生的尊重热爱必须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动之以情,还要晓之以理,逐步地引导他们克服缺点错误,向中等生、优秀生转化。 2、要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教师若能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以他们的积极因素去克服他们的消极因素,及时抓住教育契机,就能做好学生的转化工作。有些学生虽有不良的表现,但他们也有好的表现及优点:如爱劳动,不怕脏,不怕累;或有绘画书写的特长;组织能力强等优点。教师应及时的给予真诚的表扬和激励,并在适当的时候给予他发挥特长的机会,使学生感受到被尊重、信任,从而促使他们奋发向上,更上一层楼。 3、教育学生,要不怕麻烦,持之以恒。学生身上的缺点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形成的原因也相当复杂,有来自家庭的、自身的、学校教育的、社会风气的等等。因此,在转化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反复,今天改正了,明天又犯了。对此,教师不能泄气,不要怕麻烦。教师要坚持不懈,使学生在反复教育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纠正错误行为,最终产生质的飞跃。 后记:上述案例中的当事学生均考上了高职院校校深造。

情在理先--辩论赛资料

情在理先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正方一辩陈恒瑞问候在场各位。 “独在异乡惟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正方二辩徐昕瞳问候在场各位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正方三辩聂利文问候在场各位 “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正方四辩于鸿涛代表公路学院外联部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们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全体鞠躬】 一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我方认为“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是理性的认识,而“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绝不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下面将由我来阐述我方观

第一,在思考顺序上,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我方认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 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在逻辑顺序上,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彩,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现在社会上最重要的理就是法律,法律是理的最高表现形式,那么法律又是如何来的?不是全国人大代表听取民情反映民意的结果吗?人们对父母有孝顺之情,于是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人们对私有财产有保护之情,于是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对国家对社会有

辩论赛,有几个可能二辩能用的问题与答案

正方陈词:就生理特性角度而言,男人比女人在很多方面都更容易表现出主动性,因此也就更容易累。比如,同样是坐在椅子上,男人每分钟消耗的卡里路的平均水平要远高于女人,其它任何动作也是一样。实际上这也正是男人比女人短寿的原因之一。甚至在两[此属脏话,已被过滤:经典论坛]往中,多数情况下采取主动的也是男性。而且,男性在这方面采取主动比女性采取主动要困难的多。有一句话叫:“男追女,1赔10;女追男,2赔1。”什么意思?意思是男追女成功率低,因而如果下赌注的话,赔率要高。男生要想追到女生,那要求既要有魅力,又要有手段,既要花言巧语,又要温情浪漫。那还不算,有时候呢,”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让你连好人都做不成了。同志们,我们不是怨天尤人,做男人就是累呀!甚至连女人本身都成为让男人累的原因之一。 反方可能抗辩:女人为了博求男人的好感而费尽心机,孰言不累? 正方就此反驳:请对方辩友站在对等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男人也希望博得女人的好感甚至主动追求,所以凡是女人愿意采取的手段,男人也都愿意用的。然而最终采取主动的还是男人,所以更累的还是男人。 正方陈词:就社会认同角度而言,一个男人要想在众人面前抬起头来,就得有”雄心壮志”(”雄“心呀,怎么不说”雌”心呢?可见这种社会认同已经深入到了我们的语言当中)。谁愿意一辈子都低着头过日子呢?男人不得不”挣命“,去实践他们的雄心壮志。不只是养家糊口就可以了,男人必须追求事业上的进步,追求爱情的成功,追求家庭的和美。……追求各种社会认同要求男人去追求的东西,还要追求各种追求之间的平衡。男人累呀。 反方可能抗辩:现代社会,女人在经济上也是独立的,同样需要挣钱养家。然而女人是相对的弱者,同等条件下女人更累。何况还有工作中的性别歧视,既要工作又要家务劳动等等。 正方就此反驳:不只是在现代社会,自古,自从有了渔猎农耕的时代起,男人就扮演了社会生产活动的主要实践者的角色,因此男人取代了母系时代的女人,占据了社会上的主导地位。直至现代社会各领域中做出主要贡献或者代表顶尖水平因而独当一面的大多也还是男人。这种男女地位上的不对等的客观根源是人的能力的性别差异和社会发展对人的能力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应该说社会发展的需要安排了男人和女人各自的命运。虽然现代社会男女的社会分工有了中性化的趋向,男人也做家务,女人也挣钱养家。然而人们更多欣赏男人的才智和女人的美丽,要求的侧重点还是不同的,才智要靠努力的学习和艰苦的思辨来获得,美丽则是与生俱来的特权或者后天改造的杰作。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更多、更直接地倚重男人的创造性的劳动。所以,累,也就成为男人的天生的命运的载体。什么时候,大多数男人也像大多数女人一样热衷于逛街购物了,这个世界才算彻底的中性化了,在那之前男人将一直承担更多的负担。 反方可能抗辩:女人有生产这一关的痛苦,女人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反应女人活得痛苦的种种现象…… 正方就此反驳:(女人生产时很痛苦,男人照顾月子也很辛苦。……)在现代社会,男人和女人都有各自的苦楚,那么究竟谁更苦呢?----同志们,这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辩题。我要明确地提醒对方辩友注意,我们今天的辩题是谁更累,而不是谁更苦!累和苦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如果对方胆敢在“苦和累的联系”上较真儿,就要求对方给出“苦和累”这两个概

辩论赛情在理先”素材

情在理先的最合理的结解释就是感情是一切其它的基础,难道不是吗?呵呵…… 人认识事物是从感性知觉开始的,通过抽象思维,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所以,情先于理 第一,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我方已经指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采,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而现在我要重点阐述的是,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情感需要.而一个绝对理性的社会的存在价值在哪里呢?在于让人们机器一样僵硬冰冷毫无感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与其那样,倒不如像<骇客帝国>描写的那样将世界交给机器统治了.可见绝对理性的世界绝非对方辩友想象中美好,反倒是一个温情的政府更能让人信服.所以情是理的最终归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情在理先. 一辩:我对白云说,理在情先,白云却随清风走了.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有哪些_七种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有哪些_七种 辩论场上最考验人的是反驳,辩论场上最激动人心的也正是反驳和对反驳的反驳”。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希望对你有帮助。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一、以理服人 正面反驳这是最常用的反驳手法.它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和最简单的逻辑推理证明对 方观点的错误.这种方法适用于己方准备充分而对方又未加以充分证明的观点.正面说理反驳由于颇费口舌,在辩论场上只宜用于与辩题最紧密相关的论点上,请看一例:论题:体育比赛应该引进电脑裁判. 价段:反驳陈词. 反方二辩:…… 当电脑裁判满怀自信步入赛场后,过分地强调准确,将严重弱化体育比赛的观赏性和参与性…… 正方二辩:…… 观赏的是什么?是一种体育美,美的基础是什么?是真.公平就是 对真的一种保证.如果连公平都得不到保证,欣赏性从何而来? …… 正方二辩用了两个简洁的设问和一个反问就把体育比赛的观赏性与体育比赛的真 实性之间的关系讲得清楚明了,使对方观点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圆满地完成了 反驳使命.需要注意的是,简洁是正面说理反驳致胜的关键.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二,针锋相对,以牙还牙 辩论场上,倘若对方辩友妙语连珠,千万不要慌张.针锋相对的思想就是让观众把 给对方辩友的掌声加倍偿还回来.方法很简单,就是在对方精彩的言辞引导下,立即找 到一个相似的却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出来,回敬之,则给人技高一筹之感.看看下面一段 反驳,大家就清楚它的成功了. 论题:信息战能取代传统武力战. 阶段:反驳陈词. 反方二辩:…… 我请问对方辩友:在取得信息优势之后,就一定能取得战争的胜利吗?难道说,为了信息战的火眼金睛,就不要传统武力战的金箍棒了吗? (掌声) …… 正方三辩:金箍捧当然可怕,但却阻挡不了唐三藏紧箍咒的信息流.

经典辩论赛

有哪些经典的辩论赛视频可以推荐? 1.开山鼻祖,狮城舌战。(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93年的国际大专辩论赛可以说是开启了国内辩论赛的源头,决赛这一场人性本善/人性本恶更是焦点中的焦点,复旦大学代表中国大陆参加比赛一路打到决赛,力克台湾大学夺得冠军。回来以后出了本书叫《狮城舌战》,一时洛阳纸贵。蒋昌建等四人也从此名留华语辩论史。 1993 国辩台大vs复旦人性本善/人性本恶 https://www.360docs.net/doc/bd10247166.html,/v_show/id_XNjI1NDIxMjU2.html 2. 大神的大神,林正疆(1995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你知道连续两届国辩最佳,辩论圈内大佬,拥有众多脑残粉的黄执中心中的辩论偶像是谁吗? 对,林正疆。 这个胖子,啊不,这位学长在95国辩的舞台上散发出闪耀的光芒。他的逻辑,他的语言,他的从容不迫。从现在看回19年前那一场比赛,我们记住的,只有林正疆而已。虽然在决赛憾负南京大学,但是不妨碍他与95国辩的决赛一起成为经典。 1995国际大专辩论会知易行难 https://www.360docs.net/doc/bd10247166.html,/v_show/id_XMjAzMDI2NjA=.html?from=y1.2-1-87.3.15-1.1-1-1-14 3. 西交四剑,天下无双。(1999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如果有那么一支队伍能排进华语辩论史所有队伍的TOP10,不TOP5,那99年国辩的西安交大一定榜上有名。从98的蓝带杯开始(虽然当时不全是99的阵容),到99年国辩决赛。凭借着“铁立论,快思维,美意向”,西交四剑所向披靡,轻取国辩。樊登,郭宇宽,谭琦和路一鸣配合无间。每一场比赛都是好比赛,那就看看决赛吧。

以理服人

“以理服人、以礼服人”辩论赛 正方(以理服人)反方(以礼服人) 以理服人的含义: 先秦·孟轲《孟子·公孙丑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就是用道理来说服别人。 以礼服人的含义: 礼仪是在人际交往中,以一定的、约定俗成的程序方式来表现的律己敬人的过程,涉及穿着、交往、沟通、情商等内容。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一个人内在修养和素质的外在表现。从交际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人际交往中适用的一种艺术、一种交际方式或交际方法,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示人以尊重、友好的习惯做法.。从传播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在人际交往中进行相互沟通的技巧。可以大致分为政务礼仪、商务礼仪、服务礼仪、社交礼仪、涉外礼仪等五大分支。 通俗的说:以礼服人就是在交际的过程中做到礼仪标准、大方、得体。给别人一种有礼貌、有素质的第一感。 正方(以理服人): 成语故事: 战国时期,孟子到各地去游说他的仁道,有人说靠武力照样可以称霸,根本用不上讲仁道。孟子说:“靠武力称霸必须要以国富民强为基础,是武力压服而非心悦诚服,而以仁道称霸,以理服人,则可以让人心悦诚服,使国力强大。” 辩词一: 以理服人,是为引导人心向善。自秦朝之后,任凭时代变迁,我们中国一直采用着儒内法,尤其在当今我们这个共和社会,一切法制规章都必须围绕着一个“理”字展开,即民主化、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一切民主化、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的法律规章都离不开合理化,而合理化本身就是属于以理服人。一切法律规章都在理之内;理包含一切法律规章。由此,随便对方怎么说以律制人的优势,都可以去抓住他制定、实行法律规章时的合理性。没有民主的、公平的、公正的、公开的,以理服人的法律规章,就会回归到秦始皇专政社会! 辩词二: 以理服人,要以自身为榜样,积极阐述真理。引导大家朝着信服的真理出发。实现人们对事物的真理认知。体现社会的公平性、民主行、积极性。 辩词三:

理在情先辩论资料

理在情先辩论赛资料; 1.【动词】本义:前进,走在前面; 2.【名】当初;先前; 3.【形】前,时间或次序在前;首要,根本; 4.【副】指事情、行为发生在前;【名】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四、按事物本身的规 理在情先辩论赛资料 先 1. 【动词】本义:前进,走在前面。 2. 【名】当初;先前 3. 【形】前,时间或次序在前;首要,根本。等 4. 【副】指事情、行为发生在前 情 【名】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情。情绪。情怀。情操。情谊。情义。 理 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四、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五、古代指主持刑狱的官吏狱官、法官。 ........

问题 1. ----请问对方辩友《史记-高君列传》中有这样一个典故: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方辩友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呢?-----对方如果说小偷头东西是是为了母亲之类的问题时就可以反驳:对方辩友所说的我也很同情,课如果不是偷盗,而是伤害他人身体甚至生命时,谁又来为受害者说理讲情呢? 2. 情是是感性上的认识,理是理智上的升华,那么处理事情的时候是理智更为重要好事感情更为重要呢? 4. 如果一个人的亲戚或者朋友,那么这个人的应该选择“情”还是“理”? 3.春秋时期卫国大夫石蜡得知他的大儿子密谋造反,大义灭亲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这难到不是理先于情吗? 资料 “蛮法三千,道理一个。”从小只有听说:“读书要明理,做人做事务必按照道理。”并没有“读书为了有情”或“读书为了守法”这一类的话。我们与人发生纠纷,便要商请第三者出面“评评理”,理得的时候,就会心安;理亏的时候,往往不得不俯首认错,赔个不是。 2 2. 情不在,理在!如:法不容情,理在!只有在救死扶伤这个理后,才有以人为本,一切为患者着想这个情!结论:理在情先! 3. 情”是受意识控制的,唯物主义观点不支持。“理”是终结的东西,一般不会受意识左右,而“情”一般是跟着理走的。 4. 1995年1月11日,台州市发生一起市民哄抢50万现金大案。案发后,公安部门试图让哄抢者自己幡然悔悟,结果无人归还赃款,迫不得已,公安部门只能用法律手段强制进行侦破处罚,才追回31.73万元现金。对方辩友也看到了,面对这样的社会问题,情根本不起作用,更谈何维护社会安定,显然理却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矛盾 5. 有这样一则事例:南丹矿窟透水特大事故主要负责人莫壮龙涉嫌贪污被判入狱。之前莫父一直信任其儿,并叮嘱儿子切勿受贿。然而,当亲情、良知和道德尚且靠不住时,谁能疗救贪官?除了无情的制度,除了严刑重典,谁也不能阻止贪官前进的脚步理直气壮人类学研究表明,周口店猿人就已经懂得用火来把同类的头骨烤着吃,这种生猛烧烤,是何等凶残啊 6. 理在情先(大局观)英国在二战中通过在波兰的间谍获得了德军的“超级密码”,并为防止德国发现而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大不列颠空战中英国通过“超级密码”破译了德3

辩论赛中的标准

一、什么是辩论赛?辩论赛是指不问辩论者本人的立场和主张,而侧重于辩论技巧的比赛,比赛双方都不准备说服对方或被对方说服,而以驳倒对方,争取评委和听众从而战胜对方。说服观众和评委,就是让观众和评委更乐于接受你方的表现,更乐于认同你方的观点。达此目的,靠两方面力量:一是以理服人,二是以德服人,前者是知识的力量,后者是人格的力量。知识力量能使人们信服观点的论证,人格力量则能使人们接受辩手本身,并进而在有意无意中相信和支持该辩手的论证与反驳。二、辩手注意事项1、注意言谈辞令,辩论风度。辩手参加比赛举止端庄,即使在辩论中针锋相对,也应做到态度温和,彬彬有礼,以理服人而不要以势压人。 辩论时,要求使用普通话,吐字清晰,观点明确,互相尊重,只能针对对方的观点和理由进行攻击,而不能涉及对方的立场和人品(不能人身攻击,不能带有轻视,贬低污辱对方的语言)。 在辩论中,特别是一对一攻辩和自由辩论时,应针对对方提问和辩驳的内容回答或反驳,内容不能偏离辩题或各自为论,要体现比赛的对抗性。2、辩论评分标准(1)辩论技巧:辩手是否言语流畅、立场明确,能否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理解、认识辩题,叙述是否有层次性、条理性,论证是否具有说服力。 (2)内容资料:论据是否充分、合理、恰当、有力、引述资料是否正确、翔实。 (3)自由辩论:能否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主动、准确、及时、机智地反驳对方的观点,思路清晰、立场坚定、逻辑正确、应对灵活。 (4)整体配合:是否有团队精神,能否相互支持,论辩衔接是否流畅,论点结构是否完整,是否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5)表情风度:辩手表情、手势是否恰当、自然、大方,不强词夺理,尊重对方,尊重评委和观众,富有幽默感。 三、参加辩论赛的参赛队员在赛前该做好哪些准备 辩论赛是许多青年同志喜爱的一项侧重于人们言辞表达能力的比赛。然而,不少青年,尤其是一些年轻的学生,虽参赛热情很高,却由于缺乏一定的辩论赛知识,或赛前不懂如何正确准备,或赛中不要领,初次上阵便遭受挫折。因此,对初学者来说,掌握一些辩论赛的基本入门知识显得十分必要。 那么,参加辩论赛的参赛队员在赛前该做好哪些准备呢?主要有三项:认识准备、立论准备和试辩准备。 1、认识准备 所谓认识准备,是指参赛队员在赛前对“辩论赛”的性质和特点要有所认识。这种辩论往往不问辩论者本人的立场和主张,而侧重于人们的辩论技巧的比赛。比赛双方都不准备说服对方或被对方说服,而以驳倒对方、争取评委的裁决和听众的反响来击败对方。因此,这种比赛有以下三个特点: (1)辩论的题目、辩论的程序、发言的时间等,都是由辩论赛的组织者所决定,参赛者必须按规定进行辩论,不能随意改变。 (2)比赛胜负标准包括立论、材料、辞令、风度以及应变技巧等综合因素、胜负由评委根据标准及主观印象进行裁定。 (3)辩论时只能针对对方的观点和理由进行攻击,而不能涉及对方的立场和人品。 了解了辩论赛的这些性质和特点,就不会在比赛中,在思想和方法上与日常争辩相混淆。 2、立论准备 辩题被明确无误地确认后,参赛队员就可以根据辩题,共同商量,研究确立一个最有利于本方论证的具体的总论点。所谓最有利于本方,就是指该总论点不仅观点正确,旗帜鲜明,而且用之攻能破对方任何的立论,用之守能抵挡对方的任何攻击。能不能确立这样一个总论

情在理先还是理在情先辩词与问题

我们的论题是情先于理还是理先于情.作为正方论点是情在理先,可是如果对方提出"万有引力,光合作用等等自然之理肯定先于人类甚至所有生物的产生,没有高等生物就更谈不上情,所以理先于情"这样的观点我们正方应该怎么样去反驳?请教全世界的辩论高手来帮帮正方. 这个辩题又不是讨论精神第一性还是物质第一性 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当然是在人的精神产生以前就存在的 我们的马克思早把年就论证了 反方辩友如果以此作论据是不是有偏题的嫌疑 出题者也不会拿一个一方必输的辨题来辩的 再想想题目的真的所指的意思 应该是指处理问题时需要考虑的要素的排序顺序 即应优先考虑“情“的方面还是先考虑“理“的方面 我们现在不是在谈马克思已经解决的哲学问题是吧 对方非要那么说就说题目又不是谁先于谁“存在“ 对方辩友不要擅自给题目添字 为何古人便说:“事乃‘合情合理`?而非反面。 有引力,光合作用等等“自然现象”是很早存在了,可是它们是什么时候变成理的啊?万有引力定律什么…………………… 我个人认为理先与情。 情虽然很重要,但,有很多时候就是一个情字~就犯下很多过错。 情是——主观理是——客观 理于情先,凡事离不了理,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情先于理。理都是人说出来的,哪有什么客观, 举个近的例子吧,如果我对这个问题无动于衷,就不在这里讨论“情、理”了。 我觉得,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得到不同的结论。 就唯物辨证论而言,应该是理先于情;但是“理”这个客观存在的东西被人类意识到并利用之,是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的;另外,看这个“理”怎么定义,它的适用对象是什么。就好比说是“先有犯罪,还是先有法律”。世界上唯一不便的就是改变,以前人们总说“水到渠成”,可是在今天,很多状况下却变成了“渠成水到”了! 对于爱情,子女的教育要情先于理。尽管老婆或者孩子做错了事情,先体谅他们窘迫的感受,再讲道理,这样可以使家庭和睦,子女教育得当。 对于工作,执法要理先于情,工作场合做人就不要做事,做事就不要做人,就是这个道理;

口语交际辩论

口语交际——辩论:“讲诚信与善意的谎言 孤山子小学王广印 一、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初步了解辩论的方法。正方:人要讲诚信不能撒谎。反方:生活中需要善意的谎言。 2能力目标:提高学生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和口语表达的能力。 3情感目标: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团结合作的精神。 二、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提高学生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和口语表达的能力。 教学难点:将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处理。 三、教学准备 1、课前分成两组,正方和反方。双方根据自己的观点收集和辩题有关的资料。 2.组织学生利用图书馆收集和辩题有关的资料。 四、教学过程 (一)、实例导入,激发兴趣。(5分) 师:在现实的事件中,让我们感受到,有一些事情,人们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讲诚信,一种是说善意的谎言。 1、有意愿对这个话题展开辩论。 师导言:先给同学们介绍一个人。(出示大屏幕曹磊的照片),这个人认识吗?她是我国举重运动员曹磊,在北京奥运会上,她三破女子举重奥运会记录,为中国夺得第23枚金牌,在领奖台上她眼含热泪,不知是为国争光的喜悦还是未见

到母亲最后一面的遗憾,为了让她安心的训练和比赛,父亲将母亲去世的消息瞒了整整两个月。直到她锁定金牌的最后一举成功后才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 师:同学们,你们对这件事有什么自己的看法吗? 2、针对以上话题展开辩论。 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有人会隐瞒真相,说善意的谎言,还有人说,说假话就是撒谎,人要讲诚信,不能说谎。今天我们就这个话题,展开一次辩论。辩题为,正方:人要讲诚信不能撒谎。反方:生活中需要善意的谎言。 (二)、创设情景,切入主题。(10分) 1、初步了解辩论方法 在课前将同学们分成两组,然后决定正反方,这样使学生能更具体的找有利于自己方的资料,如果有能力的学生可准备两方面的资料。介绍正方和反方的同学,让学生大声说出自己的观点,使他们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辩题,树立信心。 师:同学们,你们知道怎么辩论吗?想不想学习一下。 播放辩论赛视频。(愚公应该移山和愚公应该搬家)让学生初步了解怎样辩论。直观体会辩论会赛场和辩论的形式、环节。 (在学生看完视频了解到南京大学四朵金花的唇枪舌剑驳倒了对手、征服了评委、取得了胜利。) 师:你们认为怎么才能驳倒对手、征服评委、取得胜利呢?学生这时候自由发言,作为教师,要进行点拨和总结。引导学生正确体会辩论的方法了解辩论的注意事项。要表明观点,认真倾听,抓对方漏洞,进行反驳。并且讲文明懂合作。 2、师出示大屏幕,讲清今天的辩论环节。 师:为了让更多的同学参与进来,我们今天每组只选出一个一辩和一个四辩,

辩论赛《有为才有位》四辩稿

谢谢主席,谢谢评委,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 纵观整场比赛,我们不禁为对方辩友的实力拍案叫绝,在这四十五分钟的时间里,对方的四位同学让我们领略了一场思维与口才的盛宴,作为你们的对手,我们深感才疏学浅、自愧不如。但恭维是恭维,比赛是比赛,对方辩友所犯的错误我们还是一定要指出的。 首先,整场比赛下来,对方辩友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不自觉的在否定我方的辩题,尽管我方在一辩稿中已经提醒了对方辩友不要犯这样的错误,但是对方从攻辩环节开始,无论是事先精心设计的提问还是在比赛场上机警的回答,都好像是晴天霹雳一般,一声震碎了我脆弱的心灵。今天的辩题,就好比俩大厨做饭,你上来就把咱这边煤气罐扛跑了,那我们还怎么玩儿啊?这比赛不也就失去意义了么? 其次,一个人所处的环境不等于他的地位,对方辩友片面的把这二者画等号,显然是在有意的混淆概念。我们知道,只要是一个人,他就得生活在一定的环境当中,但是环境不等于一切,因为只有适应了环境的人才能够真正适应因为环境而带给他的位,所以这也是有为才有位。 第三,在我们今天的辩题里,“为”和“位”二者是相互依存的,所要讨论的是谁衍生出谁,就是一个谁先谁后的问题,而不是谁更重要的问题。在前面的不一定是重要的,比赛场上双方一辩先发言,难道就可以说一辩比二三四辩都重要?这显然是不对的。而比赛中对方的二三辩在攻辩和自由辩论中一直或明或暗的强调“位”比“为”更重要,那么请问你们是不是都想打一辩呢? 鉴于时间有限,对方辩友的错误我只说到这里,下面我再来强调一下我方观点的合理性。 1.对于所有的位置,都一定要先付出相应的作为,才能收获这个位置,然后才能有更大的作为。 2.我方承认,没有获得位置之前为的影响,肯定会小于有位之后的作为,但是前面的为必然发生在后面的作为之前。我们不讨论这两个为哪个更重要,而是要说明,有为才有位一定发生在有位才有为之前。 3.对于这个位,我们未必能达到心中想要的那个位置,也很可能只是获得了和理想中相近的位置。但是,只要获得了这个位,之前就一定是有行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先有为才有位。 所以,综上所述,我方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有为才有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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