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期末考试《婚姻法试题》(2)

法学专业期末考试《婚姻法试题》(2)
法学专业期末考试《婚姻法试题》(2)

婚姻家庭法学试题(2)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可撤销婚姻婚

2、重婚

3、虐待

4、收养

二、填空:(每空1分,共22分)

1、旧中国实行的“六礼”是指、、、、、。

2、群婚制可分为和两种。

3、婚姻法的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三类。

4、婚姻关系包括婚姻关系的、婚姻关系的和婚姻关系的。

5、旧中国亲属的分类是、、。

6、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加以和。

7、法律拟制的血缘关系分为和两种。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我国公民甲与D国公民乙在C国结婚,根据我国法律,甲和乙的婚姻应适用:()。

A. 中国法律BD国法律C我国与D国法律DC国法律

2、按照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A.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B.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或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

C.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或取得的债权

D.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3、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我和母亲的表妹是()。

A. 三等亲

B. 四等亲

C. 五等亲

D. 六等亲

4、小李和妻子的哥哥是()。

A. 直系姻亲

B. 旁系姻亲

C. 旁系血亲

D. 直系血亲

5、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我和叔叔是()。

A. 二等亲

B. 三等亲

C. 四等亲

D. 五等亲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7、甲方以自己名义为岳父母家盖房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A.由甲方偿还

B.由乙方偿还

C.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

D.由甲岳父母偿还

8、涉外收养和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收养,被收养人为中国人,而收养人为()。

A. 外国人

B. 无国籍人

C. 华侨

D. 港澳台同胞

9、婚后子女抚养费,经法院判决生效后()。

A.可以增加,减少,不能免除

B.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C.可以增加、减少、免除

D.可以增加,不能减少、免除

10、魏宏与赵兰1999年10月结婚,2002年11月双方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请判断,下

列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A.魏宏婚前用复员费购买的婚后共同使用的一套组合家俱

B.赵兰婚前继承婚后共同使用和管理的三间房屋

C.1999年初魏宏的朋友赠与他的一部摄像机

D.赵兰创作但未最后定稿的多集电视连续剧手稿

四、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8分)

1、事实婚具有哪些特征?

2、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的人身关系有哪几方面内容?

3、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什么?

五、案例分析题:(14分)

王某兄弟五人,王自小即被张某收养,1992年王某16岁时,张某因病于5月死亡,留遗产10万元人民币。6月王某的生父母因意外事故死亡,留遗产1万元人民币。王某要求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王某的四个哥哥不同意,认为已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如要继承10万元也应共同分配。

问:此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法学通论》习题集

《法学通论》习题集 考试重点章节:A.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为主要考察容,比重在85%以上;B.诉讼法(含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C.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D.法制史不考察。 理论法学系《法学通论》教研室

目录 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 (1) 参考答案 (7) 第二章宪法 (14) 参考答案 (20) 第三章刑法 (26) 参考答案 (36) 第四章刑事诉讼法 (44) 参考答案 (48) 第五章民法 (52) 参考答案 (61) 第六章商法 (69) 参考答案 (73) 第七章民事诉讼法 (77) 参考答案 (81) 第八章经济法 (86) 参考答案 (90) 第九章行政法 (94) 参考答案 (99) 第十章行政诉讼法 (105) 参考答案 (108) 第十一章国际法 (113) 参考答案 (114) 附录一近年来考试真题 (116) 附录二参考书目 ............................................................................... 附录三推荐书目 .. (165)

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法作为规,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 B、精神 C、行为 D、语言 2、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史基本观点认为没有法的社会形态是()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C、资本主义社会 D、社会主义社会 3、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 A、成文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不成文法 4、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 A、法国 B、德国 C、英国 D、日本 5、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主要是按照法律的() A、适用围 B、制定和实施的主体 C、经济基础和法所体现的阶级意志 D、制定和表现的形式 6、法的主要容包括()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权力和义务 7、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 A、人口 B、环境 C、气候 D、社会生产方式 8、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组成的一个国家法律的有机整体称为()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作业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的体系 答: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 答: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 答: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 答: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5.诉讼时效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 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1)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2)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b.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c.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d.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e.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2.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答:(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由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2)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3. 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共同利益,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 实施的特殊行为规范(p17) 2、宪法: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国家活动的总章程,是一个国家的母法。宪法及 其宪法相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部门,是我国社会制度、经济制度、 国家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原则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p39) 3、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的总和(p41) 4、民法: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p40) 6、公民: 公民是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自然人。(p104) 7、国籍: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 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 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9、法律的效力层次:又称法律的效力等级或法律的效力位阶,是指规范性法律文 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p49) 10、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 不利的法律后果。(p79) 11、法律行为的判断标准:一个行为的外在、内在方面的内容,是否经过确认以 及由谁予以确认(p64)

12、物权:物权是人和人之间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体现为 权利主体对物的支配权,获取利益权。(p124) 1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根据而获得某种利益,但却损害了他人 的利益。(p138) 14、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自己在智力劳动中所 获得的成果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p127) 15、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的所有人对经过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法 律规定的有效期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p129) 16、继承:继承是指财产继承,专指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按照法律的规 定或者合法的遗嘱将死者遗留的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 制度。(p167) 17、遗赠:遗赠是指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将遗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无偿赠给国家、 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于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 行为。(p173) 18、遗嘱: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 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p170) 19、犯罪:犯罪是指违反我国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p181) 20、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 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p198) 21、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p198) 22、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 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

《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法学通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 专业:姓名: 学号:成绩: 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4分) 1、法学体系 答:法学(学科)体系是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要素 答:法律要素(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元素、部分、因素,法律就是这些要素构成的集合体。 3、法的作用 答: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导、功效。

4、法律权利 答: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人或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这样或不这样行为,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某种资格、能力和自由。 5、宪法的分类 答: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宪法分为不同类别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来探求宪法的产生、发展规律,揭示宪法在不同背景和条件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二、简答题(共40分,每题8分) 1、简述法的特征。 答:法有四大特征: A、法以行为规范为主,其内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务。 B、法主要出自国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具有更广泛的普遍约束力。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答:相同点:同是西方法律制度,在本质、功能、历史类型方面都是相同的,都崇尚法治、法律至上。 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源源不同; (2)法律分类不同; (3)法官的权限不同; (4)诉讼程序不同; 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答:(1)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上与民主立法原则。 (2)权利与人权保障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合宪性原则。 (5)实事求是原则。 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答:(1)宪法是根本法;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3)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4)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1)普遍性原则; (2)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 (5)选举的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

《法学通论》(高起专)练习题参考答案

《法学通论》(高起专)练习题一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 1.法的体系: 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缓刑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暂缓执行。 5.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6.法律制裁: 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7.人民主权原则: 又称为主权在民原则,根据这一学说,认为国家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人民,而不属于君主。 8.信赖保护原则: 国家和人民之间应该存在信赖关系,公民必须信任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以此安排自己的生活,否则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和社会生活的可预测性便会遭到破坏。 9.累犯: 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10.消费者知情权: 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对商品和服务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 1—5: DDBDD 6—10: DBAAA 11—15: ACBCA 16—20: DDDCD 三、判断题 1.对 2.错 3.错 4.错 5.对 6.错 7.对 8.对 9.错 10.错 四、简答题 1.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答案要点: 第一,法的起源经历了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成文法的长期演化过程; 第二,法的起源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过程; 第三,法的起源和国家的起源密切相联系; 第四,法的起源经历了与宗教、道德等社会规范从混沌到分化的过程。 2.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答案要点: 第一,行政赔偿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第二,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要小于行政补偿; 第三,程度不同,行政赔偿不如行政补偿充分; 第四,时间阶段不同,行政赔偿发生在违法行政之后,而行政补偿事前也可以进行; 第五,性质不同,行政赔偿属于行政责任,行政补偿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3.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答案要点: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具有下列情形,可暂予监外执行: 第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第二,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 第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遗嘱成立的有效条件。 答案要点: 第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第二,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5. 法律责任免除的情形。 答案要点:第一,实效免责,指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在违法行为发生的一定期限后不在承担责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习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习题(法理与宪法) 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 B、精神 C、行为 D、语言 2、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史基本观点认为没有法的社会形态是()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C、资本主义社会 D、社会主义社会 3、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 A、成文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不成文法 4、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 A、法国 B、德国 C、英国 D、日本 5、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主要是按照法律的() A、适用范围 B、制定和实施的主体 C、经济基础和法所体现的阶级意志 D、制定和表现的形式 6、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权力和义务 7、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 A、人口 B、环境 C、气候 D、社会生产方式 8、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组成的一个国家法律的有机整体称为() A、法系 B、法律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的历史类型 9、“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是以下哪位名人所言() A、柏拉图 B、亚里士多德 C、洛克 D、卢梭 10、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是在() A、1982年宪法 B、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C、党的十五大 D、党的十六大 11、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体是() A、司法机关 B、广大人民群众 C、公检法机关 D、中国共产党 12、人权中的首要权利是() A、经济权利 B、社会和文化权利 C、生存权与人身人格权 D、政治权利和自由 13、西方司法独立原则的核心是() A、司法权独立 B、司法机关独立 C、审判独立 D、司法人员独立 14、狭义的法的适用是指() A、执法 B、守法 C、司法 D、违法 15、依据法的作用的形式与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划分为() A、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B、一般作用与具体作用 C、整体作用与局部作用 D、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

法学通论试卷A及答案资料

精品文档 江西财经大学 2013-201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A 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试卷审核人 案例分析第一部分 ) 分案例一(20 案情:日,甲与乙经朋友介绍后双方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位于城郊的别月12010年1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该别墅屋顶有漏水现象,但不是很严重,对基本居住没有影响。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当时对此未置可否,一次性付清租金后,甲与丙就入住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认为严重影响居住,于是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装修则用了一天时间,10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其中更换瓦片大约花了月,由6个月,乙不知情。在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2010年月,42011年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12年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10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 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月甲曾向戊借款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问题: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1. 何行使权利?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2.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 3. 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4. 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年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 5.20106精 品文档. 精品文档 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 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1)甲有权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乙未履行维修义务,甲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负担。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总图文稿

法学通论期末复习题汇 总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提出这一法治思想的是() A、柏拉图 B、亚里士多德 C、洛克 D、卢梭 2、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该规定属于() A、禁止性规则 B、命令性规则 C、义务性规则 D、权利性规则 3、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 A、法律后果 B、法律责任 C、法律制裁 D、法律行为 4、法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作用,属于法的() A、规范作用 B、维护政治统治的作用 C、指引作用 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5、根据宪法的规定,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 A、18周岁 B、22周岁 C、30周岁 D、45周岁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

A、4年 B、5年 C、6年 D、10年 7、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 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 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 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应当 B、可以 C、视情节轻微程度 D、如果是过失的 9、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 D、本案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 10、关于监护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为

《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法学通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 专业:: 学号:成绩: 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4分) 1、法学体系 答:法学(学科)体系是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要素 答:法律要素(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元素、部分、因素,法律就是这些要素构成的集合体。 3、法的作用 答: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导、功效。

4、法律权利 答: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人或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这样或不这样行为,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某种资格、能力和自由。 5、宪法的分类 答: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宪法分为不同类别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来探求宪法的产生、发展规律,揭示宪法在不同背景和条件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二、简答题(共40分,每题8分) 1、简述法的特征。 答:法有四大特征: A、法以行为规范为主,其内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务。 B、法主要出自国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具有更广泛的普遍约束力。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答:相同点:同是西方法律制度,在本质、功能、历史类型方面都是相同的,都崇尚法治、法律至上。 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源源不同; (2)法律分类不同; (3)法官的权限不同; (4)诉讼程序不同; 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答:(1)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上与民主立法原则。 (2)权利与人权保障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合宪性原则。 (5)实事求是原则。 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答:(1)宪法是根本法;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3)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4)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1)普遍性原则; (2)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 (5)选举的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

东北师范大学法学通论(高起本)期末考试高分题库全集含答案

92850--东北师范大学法学通论(高起本)期末备考题库92850奥鹏期末考试题库合集 单选题: (1)“违法必究”的含义是指()。 A.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追究 B.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必须追究 C.对任何违法的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 D.对刑事犯罪必须追究 正确答案:C (2)以下哪项不应当属于法律要素()。 A.法律原则 B.法律规则 C.法律条文 D.法律概念 正确答案:C (3)权力分立和制衡学说的代表人物不包括下列哪一位()。 A.洛克 B.孟德斯鸠 C.汉密尔顿 D.卢梭 正确答案:D (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以下列哪项为核心()。

A.国家的根本任务 B.阶级统治 C.抵御外来侵略 D.经济建设 正确答案:A (5)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治等于法制 B.法治代表着一种法律精神 C.法治是民主的法制模式 D.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正确答案:A (6)法律解释中不属于有权解释的是()。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地方解释 正确答案:C (7)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是()。 A.实行的目的不同 B.实行的程度不同 C.针对的危害程度不同 D.针对的对象性质不同

正确答案:D (8)下列关于行政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根本无法制定统一法典 B.行政法的核心是控制行政权 C.法国行政法院的建立标志着行政法部门的形成 D.行政法只规范国家行政 正确答案:B (9)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A.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B.法的效力和法的地位 C.法的形式和历史传统 D.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 正确答案:D (10)法最根本的是由()决定。 A.物质文明 B.政治文明 C.精神文明 D.阶级状况 正确答案:A (11)以下哪个选项不是法创制的三种主要方式()。 A.起草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江西财经大学 10-11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王柱国试卷审核人易有禄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 案例一(20分) 原告王XX的公公郭X于1957年在集宁桥西建国四路自建平房一间半。现该房屋登记在第三人李XX名下,房产证号为18610号。原告王XX系郭X的四儿媳(其夫郭X已去世),第三人李XX系郭X的孙女(其父已去世)。 原告诉称郭X去世前将该房屋房契交给原告丈夫郭X,并由原告一家和原告的婆婆一起居住。在此期间,第三人母亲黄XX以没房为由抢占此房居住,后又租给他人。2010年该片区域房屋开始拆迁,原告持房契手续申请房屋补偿款时,发现第三人竟擅自将房产证办在自己名下。被告未对该房产进行实地调查,在第三人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为其颁发了18610号房屋产权证书。被告的颁证行为依法不当,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撤销给第三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佐证其是本案争议房屋的所有人,被告为第三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王XX不服,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XX可以作为郭X的近亲属提起诉讼,原审认为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错误,判决撤销集宁区人民法院(2010)集行初字第20号行政判决,本案由集宁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请问:王XX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为什么? 请针对上述案例,制作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包括简述案例,指出案例争议焦点及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案例二(20分) 李某乘车到县城看病时将自己20000元的定期邮政储蓄存折与个人身份证一起丢失,当天中午李某到某镇邮政储蓄所挂失,但该款已被人提取。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日上午,出租车驾驶员刘某在县人民医院门前经过时,有两人称其父住院急需用钱,要求刘某驾车到镇邮政储蓄所取款,因储蓄所要求另提供一份身份证明方能取款,两人以自己没带身份证为由,请

2017-2018第一学期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卷

江西财经大学 2017-2018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喻晓玲试卷审核人吴德昌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 案例一(20分) 【案情】 甲生意上亏钱,乙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甲按分工找到丙,骗丙使其相信钱某欠债不还,丙答应控制钱某的小孩以逼钱某还债,否则不放人。 丙按照甲所给线索将钱某的小孩骗到自己的住处看管起来,电话告知甲控制了钱某的小孩,甲通知乙行动。乙给钱某打电话:“你的儿子在我们手上,赶快交50万元赎人,否则撕票!”钱某看了一眼身旁的儿子,回了句:“骗子!”便挂断电话,不再理睬。乙感觉异常,将情况告诉甲。甲来到丙处发现这个孩子不是钱某的小孩而是赵某的小孩,但没有告诉丙,只是嘱咐丙看好小孩,并从小孩口中套出其父赵某的电话号码。 甲与乙商定转而勒索赵某的钱财。第二天,小孩哭闹不止要离开,丙恐被人发觉,用手捂住小孩口、鼻,然后用胶带捆绑其双手并将嘴缠住,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甲得知后与乙商定放弃勒索赵某财物,由乙和丙处理尸体。乙、丙二人将尸体连夜运至城外掩埋。第三天,乙打电话给赵某,威胁赵某赶快向指定账号打款30万元,不许报警,否则撕票。赵某当即报案,甲、乙、丙三人很快归案。 【问题】请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与刑法原理分析甲、乙、丙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即罪名、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等),制作一份分析报告(要求注重说明理由,并可以同时答出不同观点和理由,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案例二(20分) 【案情】 甲是一养殖大户。某日,甲发现自己所养的一头牛食欲不振,无精打采。凭着多年经验,甲猜测这头牛可能是得了某种瘟病,时日不多。为了挽回损失,甲和乙商量,准备把牛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乙。乙看牛的气色不好,怀疑有病,甲拍着胸脯保证牛绝对健康。乙考虑到甲“养牛大王”的名声,而且500元的价格也比较合适,于是答应买下。在签订合同时,甲对乙说:“我是个干脆的人,不喜欢拖泥带水。如果这牛有什么毛病,你必须两个月内跟我讲,过了两个月我不退你钱,你也不准上法院告我。”乙应允。3个月后,该牛因病死亡。乙觉得自己做了笔亏本买卖,遂诉至法院,诉称甲有欺诈行为,主张撤销合同。甲辩称,自己和乙有言在先,超过两个月乙就丧失了起诉权,请求法院维持合同。 问题:(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为什么? (2)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甲和乙关于诉讼时效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请针对上述问题,制作一份分析报告(指出案例争议焦点及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卷

江西财经大学 2018-2019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王辉试卷审核人杨新绿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 案例一(20分) 【案情】 据北京时间报道,有网友近日爆料,江苏宜兴警方掀起扫黄风暴,且凡在被抓浴室扫码付款超过600元者,都要去警报到。与该消息一同流传的,还有一张据称为宜兴市公安环科园派出所民警所发传唤当事人短信的截图,短信告诫被传唤者主动投案。 4月24日下午,宜兴警方对媒体回应称,传唤这些人到派出所仅仅是接受调查、说明情况,至于是否真的嫖娼,警方会根据证据来认定。 【问题】 本案中宜兴市公安环科园派出所民警传唤所有在被抓浴室扫码付款超过600元者都要去警报到,该行为是否合法?如何评价上述警方扫黄行为?请针对上述问题,制作一份分析报告(指出案例争议焦点及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案例二(20分) 【案情】 2018年11月30日19:13,浙江省乐清市公安接到市民陈女士报警求助称:其儿子黄某于30日下午在城东街道某小学放学回家途中失联。接到报警后,温州、乐清两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以最高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投入大量警力,调用一切资源,全方位开展查找工作。期间,各位好心人纷纷在朋友圈等网络媒体中转载“乐清11岁男孩失联,家属50万元重金寻人”的消息,助力黄某被找到。 失踪的男孩黄某已于2018年12月4日22时48分被找到,警方确认其是安全且健康的。经查,失踪男孩黄某的母亲陈女士因与在外地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了测试丈夫对她和孩子的忠诚度和关心度,将孩子藏匿,故意谎报警情,并且在警方调查期间继续将孩子藏匿,隐瞒真相,欺骗警方和公众。

法学通论习题集

法学通论》习题集 容,比重在85%以上;B.诉讼法(含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C. 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D. 法制史不考察。

理论法学系《法学通论》教研室 目录 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 (1) 参考答案 (7) 第二章宪法 (14) 参考答案 (20) 第三章刑法 (26) 参考答案 (36) 第四章刑事诉讼法 (44) 参考答案 (48) 第五章民法 (52) 参考答案 (61) 第六章商法 (69) 参考答案 (73) 第七章民事诉讼法 (77) 参考答案 (81) 第八章经济法 (86) 参考答案 (90) 第九章行政法 (94) 参考答案 (99) 第十章行政诉讼法 (105) 参考答案 (108) 第十一章国际法 (113) 参考答案 (114) 附录一近年来考试真题 (116) 附录二参考书目 (163) 附录三推荐书目 (165)

第一章 法学基本理论 5、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主要是按照法律的 7、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其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 ( A 、人口 D 社会生产方式 8、在一个国家里, 由部门法组成的一个国家法律的有机整体称为 ( 1 / 116 、单项选择题 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 们的 ( )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 、思想 B 、精神 C 行为 D 语言 2、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史基本观点认为没有法的社会形态是( A 、原始社会 B 、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C 资本主义社会 D 、 社会主义社会 3、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 A 、成文法 B 、 ) 判例法 C 习惯法 D 、 不成文法 4、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 A 、法国 B 、 德国 C 英国 D 、 日本 A 、适用范围 B 、 制定和实施的主体 C 经济基础和法所体现的阶级意志 D 、 制定和表现的形式 6、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 A 、权利 B 、 权力 C 义务 D 、 权利、权力和义务 B 、环境 C 气候

法学通论案例分析答案

法学通论案例分析答案 【篇一:法学通论案例分析答案】 法学院课程考试卷课程名称:学生姓名学号教学班级任课教师职称开课学期学年第学期考试节次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报告案例一:一、案例简介:李某在一风景区旅游,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以为要轻生,想上去阻止,其实不是。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李某拉住其衣服,救起了女子,不过2 均受伤,李某的相机也碰坏了。李某将女子送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自己又向医院招待所的服务员借钱支付食宿费。 二、法律争议与适用: 1.《民法通则》第93 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本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张某为了挽救女子的生命,情急之中拉扯女子衣服,将女子救回,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 2.《民法通则》第93 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些必要费用从理论上分析包括三项: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必要费用属于: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必要费用属于: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5.法律规范无因管理的目的在于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因此民法理论认为,管理人不能要求本人支付报酬。因此结合本题,张某不能要求女子给付报酬。 6.根据民法理论,管理人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本人损失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张某系在紧急情况下作出的行为,主观上并无过错,因此不应赔偿。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答案

2013-2014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答案 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朱丘祥试卷审核人阙占文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一: 一、案例简介: 2011年3月10日,杨某被抢劫的逃跑过程中,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摩托车(价值7000元)缓速行驶,杨某当即哀求丁某将自己带走,在遭拒绝的情况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未受伤),夺车逃走。(事实一)杨某骑车至安全地方后,才想到摩托车怎么处理。杨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8000元。杨某顿生贪欲,将8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已有,(事实二)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事实三) 二、法律争议与适用: 法律争议:事实一 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争议:事实二 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争议:事实三 适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评析与结论(可加附页): 事实一:情急之下,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倒地,但未受伤),骑车逃走的行为是为本人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不得已的措施,具有紧迫性,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事实二:杨某将摩托车尾部的工具箱的锁撬开,将8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己有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因为工具箱上锁,8000元现金和存单处于封闭状态,且杨某具有侵占该财产的故意,成立盗窃罪 事实三:杨某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的行为构成毁坏财物罪 案例二: 一、案例简介: 王某从商场购得一台原装进口冰箱,尚未拆开使用,于2010年10月30日又将该冰箱转卖给赵某。赵买回后发现该冰箱并非原装进口的,而是由国内组装,且乙使用后发现该冰箱效果太差。2012年5月赵以受欺骗为由向王提出退货,王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1、该案中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 属于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案中赵某对于冰箱的品质存在“重大误解”,本想要进口而收到的却是国产。 2、赵是否享有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54条,赵某有权要求撤销上述合同。

江西财大《法学通论》期末考试题与答案

江西财经大学 2013-201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课程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吴德昌试卷审核人阙占文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 案例一(20分) 案情: 2010年1月1日,甲与乙经朋友介绍后双方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位于城郊的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该别墅屋顶有漏水现象,但不是很严重,对基本居住没有影响。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当时对此未置可否,一次性付清租金后,甲与丙就入住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认为严重影响居住,于是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其中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在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2010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2011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10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问题: 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 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2010年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

奥鹏法学通论离线作业答案

奥鹏法学通论离线作业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违宪审查:又称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 3.行政补偿: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4.正当防卫: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5.留置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 简述法产生的标志。(1) 国家的产生。(2) 权利与义务的分离。(3) 解决纠纷的专门机关的出现 2.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1)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具体实现过程或状态。 (2)宪法规定了一系列的调整宪法关系的规则体系,侧重于静态的调整;而宪政提供了实现规则的环境与过程,侧重于动态的调整。 (3)宪法是一种规范形态,而宪政往往是一种现实形态,是宪法内容与原则的具体实施。 (4)宪法提供的规则通常表现为一种方式或方法;而宪政提供的更多是一种社会共同体追求的价值与目标。 3. 简述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行政补偿是由合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而行政赔偿是由违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这是区别二者的重要标志。 (2)二者发生的时间不同。行政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也可以在损害事实发生后进行;而行政赔偿责任只能在损害发生后才能进行。 4. 简述认定犯罪中止的条件。 (1)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2010法学通论试题[B]

湖南商学院课程考核试卷 (B )卷 课程名称: 法学通论 考核形式: 闭卷 请考生将答案做在答卷纸上,问卷上答题答案一律无效 一、单选题(每小题 1 分,共 15 分) 1.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务院各部、委、局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这体现的是法律的( ) A.概括性特征 B.普遍性特征 C.规范性特征 D.严谨性特征 3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情况是( ) A.法律权利 B.法律义务 C.法律后果 D.法律事实 4.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是( ) A.宪法 B.民法 C.刑法 D.行政法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 ) A.各省、市、县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B.各省、市、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6.我国宪法规定,公布法律的权力属于( ) A.国务院 B.国家主席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 甲向乙借款,约定以自己的皇冠车抵押与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奥迪车抵押给乙。因甲未能及时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 B.乙只能对甲的奥迪车行使抵押权 C.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 D.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 8、研究生刘某的毕业论文《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出版,该书著作权属于() A.刘某 B.刘某所在学校 C.刘某的导师 D.出版社 9、下列有关代理行为的法律特征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A.代理人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B.代理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C.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D.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独立作出意思表示 10.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 ) A.终结 B.中止 C.中断 D.延长 11.下列关于刑罚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A.刑罚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B.刑罚可适用于一切犯罪嫌疑人 C.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措施 D.刑罚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 12、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13、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一新生儿啼哭不止。为止住其哭闹,甲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该婴儿已经死亡。甲对该婴儿的死亡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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