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安全监控项目一览表)(2008-06)
(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卫生检测标准

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2007.5.25日第十九次修订)
出口食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
注。
、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欧盟)
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韩国)
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美国)
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日本)
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加拿大)
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其他国家和地区)
注:
1、各出口卫生注册企业必须:对成品检测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对原料监控致病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要求每年制定原料
监控计划。
2、各检验检疫局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按上一年度的出口数并结合省局下达的监控计划制定季度监控计划,并将本季度的残
留监控计划和上季度的抽样完成情况报省局食检处。
进口食品、出口保健食品检测要求
进口淡水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药残限量标准
水生动物禁用药物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进口海水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药残限量标准
进口海水水产品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实验室检测项目、标准/方法、限量标准和检测对象。
出口美国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

Sec 555.300 Compliance Policy Guide
食品
名称
检测监控内容
备
注
项目
限量标准
检测方法
依据
盐水 虾
检
测
氯霉素
不得检出
ELISA/TC-SM01
GC-MS/TC-SC05
警示通报2002年第002号
/015 号
小
龙
虾
小 龙 虾 仁
检
测
氯霉素
不得检出
ELISA/TC-SM01
HPLC/TC-NSC06
警示通报2002年第002号 /015号/质检食函【2003】108 号
硝基咪哩类
不得检出
HPLC/TC-NSC06
监控
磺胺类药
不得检出
HPLC/TC-NSC06
土霉素
<2.0ppm
HPLC/TC-NSC13
21CFR556.660
鱼 类 产 品
海
捕
检
测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SN 0170-92
7303.842
大肠杆菌
10/g
SN 0169-92
水产叩4王卫生关键控制
要求
单胞增生李氏特菌
不得检出
SN 0184-93
Compliance Program
7303.842
创伤弧菌
不得检出
NMKL NO 156
Znd ed 1997
Compliance Program
7303.842
磺胺类药
不得检出
Compliance Program 7303.842
细菌总数
水产品出口各国商检项目

中韩水产协定
GB/T5009.34-2003
CAC标准
水产品中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
沙星、氧氟沙星残留同时测定方法 国质检动函[2007]89号
控 创伤弧菌
不得检出
NMKL NO 156 Znd ed 1997
铅
200ppb
GB/T 5009.12-2003
镉
50ppb
GB/T 5009.15-2003
欧盟(EC)466/2001指
无机砷
1000ppb
GB/T 5009.11-2003
令
汞
500ppb
GB/T5009.17-2003
组胺(含组胺鱼类) 200mg/kg
SN 0173-1992
SN 0168-92 SN/T1022-2001 SN 0169-1992
水产品安全卫生关键 控制要求
SN 0184-1993
SN 0169-1992
进出口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方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欧盟公报
1864-2007
(2003/181/EC)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 农业部193号公告
依据
进出口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欧盟公报
氯霉素
不得检出
方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2003/181/EC)
1864-2007
硝基呋喃代谢物(所有虾 类产品)
不得检出
检 测
大肠菌群 沙门氏菌
10/g 不得检出
水产品和肉制品中硝基呋喃代谢物残 欧盟公报 留量的检测(LC-MS/MS)TC-NSC34 (2200043//612811//EECC)
结晶紫 磺胺类(5种)
2015年度出口食品、化妆品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

2015年度出口食品、化妆品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目录出口烤鳗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01出口茶叶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02出口蜂蜜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03出口果蔬罐头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04出口酒类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05出口食用盐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06出口糖果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07出口化妆品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08出口米制品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09出口面制品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10出口盐渍菜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11出口日本冷冻烤鲭鱼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12输欧淡水小龙虾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13输欧淡水养殖水产品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14输美淡水小龙虾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15输美淡水养殖水产品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16输韩冻螺蛳及产品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17输日冻虾产品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18输日冻煮蚬肉产品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JXFZ-BG065-SJ-2015-19。
天津检验检疫局进口食品检验项目表单

天津检验检疫局进口食品检验项目表单
制品
糖及糖
品
品
油 类
其他
说明: 1. 上述表单食品种类不包括:肉类、水产、肠衣等动物源性食品。
2.表单中检验依据绝大多数均为强制性标准,检测项目主要以安全卫生项目为主,标红部分为实验室暂不能
3.必检项目指总局预警通报(有效期内)、总局文件规定检测项目;重点检验项目指自07年以
机构检出不合格或经评估需重点检测的项目;一般检验项目为经评估风险相对较低项目。
4. 近一年首次进口的食品按照全项检验(必检项目+重点检验项目+一般检验项目)。
5. 检验频次指按报检批次抽样检验的比例,如100%即批批检验必检项目或重点项目。
一般检
比例,如发酵酒一般项目检验比例10%,则可按一般项目个数的10%随机立项,如项目个数达不到比例则可按下次进
6. 对于本表中未作具体规定的检测项目,可根据总局要求、产品风险情况、卫生学调查、感
7.上述标准如有更新或修改,按新标准自行调整检测项目。
8.该表中的检验项目及检验频次可依据一段时期内的检验情况及专家组风险分析结果进行动态
表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中国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中国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1.10•【文号】国质检食函[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中国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的通知(2009年1月10日国质检食函[2009]17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科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监控指南》)的要求,总局组织专家制定了《2009年度中国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2009年度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2009年度监控计划》。
各局要按照《监控指南》的要求严格执行《2009年度监控计划》,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直属局监控计划》、监控数据和年度监控工作总结报告。
有关监控工作的经费,从总局下拨给各局的业务经费中列支。
2009年,总局将继续组织对各局监控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二、规范监控抽样工作。
为规范监控抽样工作,总局组织相关产品协作组制定了《监控抽样工作规范 (试行)》(通过OA系统另行下发)。
各局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产品协作组牵头单位;产品协作组应根据各局反馈的意见,及时对抽样规范进行调整,并于2009年10月15日前将正式《监控抽样工作规范》报总局,抄送监控秘书处。
三、提高技术保障能力。
根据《监控指南》要求和各局申报情况,总局确定了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工作基准实验室(附件2),每两年进行评审,并实施动态管理。
各基准实验室要按照《监控指南》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时解决监控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开展相关培训,并于2009年 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总局。
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
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2007.7.9日第二十次修订)
出口食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
二、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欧盟)
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韩国)
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美国)
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日本)
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加拿大)
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其他国家和地区)
注:
1、各出口卫生注册企业必须:对成品检测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对原料监控致病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要求每
年制定原料监控计划。
2、各检验检疫局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按上一年度的出口数并结合省局下达的监控计划制定季度监控计划,并将
本季度的残留监控计划和上季度的抽样完成情况报省局食检处。
进口食品、出口保健食品检测要求
注:部分已根据2003年GB标准修改。
2004.9.13
进口淡水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药残限量标准
水生动物禁用药物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进口海水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药残限量标准
进口海水水产品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实验室检测项目、标准/方法、限量标准和检测对象。
二、2008年食品安全重点品种检测指标评价表
1分。扣分累计不超过5分。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 级, 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确认。
加分
10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有创新等,受国务院 通报表 彰一次加2分;受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通 报表彰一次加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员会办公室下发的《2007年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品种检测抽验方案》,但最终抽验品
种、抽验数量、检测项目等按各抽验部门实际操作结果为准。
重点品种检测指标得分:分(总合格率X40分)。
统计人员:200年 月曰
三、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评分汇总表
被评价县(市、区)
评价指标
分数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得
说明
50
优秀
羽5
评价结论分为优 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
酱油
4
依法定标准
醋
4
依法定标准
蜂蜜
4
依法定标准
豆制品
4
依法定标准
肉制品
4
依法定标准
白酒
4
依法定标准
食用油
4
依法定标准
鲜活虾类
4
氯霉素、呋喃类药物残留
餐饮
消费
生活饮用水
10
依法定标准
食用油
5
依法定标准
酱油
5
依法定标准
市卫
生局
鸡精
5
依法定标准
醋
5
依法定标准
合计
180
说明:对各县(市、区)综合评价品种检测指标原则上按照年初市食品安全委
管理 指标
■良好
日本公布2008年度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监视结果
主要对象食品
主要检查项目
检查
件数
不合格
件数
中国
(46品种)
鸡肉、虾、鳗鱼、鲐鱼、蜂蜜、蛤仔等
硝基呋喃类、四环素类抗生素、孔雀石绿、氯霉素等
23438
26
葱、香菇、胡萝卜、青椒等
虫酰肼、甲氰菊酯、甲胺磷、二甲嘧菌胺等
13361
14
双壳贝
麻痹性贝毒、腹泻性贝毒
2435
7
鳗鱼加工品等
细菌数、大肠菌群
松蘑、芝麻籽
乙草胺
菠菜
噻虫胺
青椒
苯醚甲环唑
油菜
二甲嘧菌胺
葱
二甲嘧菌胺
甜菜
莠去津
蜂王浆
硝基呋喃类
表2. 2008年4~9月转向命令检查的品种
国家和地区
对象食品
检查项目
中国
鸡肉
呋喃它酮、呋喃唑酮
胡萝卜
乙酰甲胺磷
乳和乳制品及以这些为原材料的加工食品
三聚氰胺
表3. 2008年4~至9月主要命令检查对象品种和检查实绩
日本公布2008年度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监视结果
2008年12月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了2008年度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监视结果(中期报告),其中与中国有关内容如下:
表1. 2008年4~9月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的品种
国家和地区
对象食品
检查项目
中国
鳗鱼
硫丹
羽衣甘蓝、韭菜
毒死蜱
荞麦
黄曲霉毒素
大粒落花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丁酰肼
642
0
全部加工食品
甜蜜素
543
0
表4. 2008年4~9月根据国外信息强化监视的主要事例
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docx
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1. 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以下简称监控工作)遵循风险分析和预防原则,通过抽取能反映进出口食品风险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样品,对风险项目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系统和持续地收集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为全面评价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和变化趋势,做好进出口食品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进出口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为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以确保进出口食品贸易顺利开展。
2.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监控指南》)是监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适用于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以下简称年度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及监控结果的应用。
3. 术语3.1 风险项目: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危害因子。
3.2 年度监控计划:为执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所制订的年度抽样、检测等具体实施安排和要求,分为《总局监控计划》和《直属局监控计划》。
3.3 监控产品:列入监控计划中的进出口食品。
3.4 监控项目:列入监控计划中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
3.5 监控样品: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抽取的官方样品。
3.6 监测项目:监控计划中未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用于收集监测数据,评估食品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3.7 检出结果:监控样品中监控/监测项目含量超过检测方法测定低限(LOQ)的检测结果。
3.8 判定标准:监控计划中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的指标(如MRLs, MRPLs等)。
3.9不合格结果:不符合监控计划判定标准的检测结果。
4. 工作依据4.1中国与输出/入国(地区)政府签订的与食品相关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或备忘录。
4.2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强制性标准以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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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监控项目一览表(2008.6.10第二十四次修订)
检
制要求
控
鱼
产品测
︶
监
控
鱼产品
养殖虾测
控
小龙虾
控
制要求
捕)
类产品
控
品水产品安全卫生关键控
注:
1、 各出口卫生注册企业必须:对成品检测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对原料监控致病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要求每年制定原料监控计划。
2、 各检验检疫局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按上一年度的出口数并结合省局下达的监控计划制定季度监控计划,并将本季度的残留监控计划和上季度的抽样完成情况报省局食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