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际贸易实务》商品检验、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x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一、商品检验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重要性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检验是交易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双方进行商品检验能够确保质量和数量的一致性,并防止交易中的纠纷和损失。
商品检验的目的是确认商品的符合标准和合同要求,从而确保双方的权益。
二、商品检验的程序和事项1. 商品检验的程序商品检验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委托检验:买卖双方约定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商品检验。
双方应协商选择公正、权威的检验机构,并明确检验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信息,并根据检验结果做出明确的结论。
检验报告的提交:买方和卖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收到检验报告。
双方应认真核实报告内容,如有异议可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
2. 商品检验的事项商品检验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商品检验应基于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检验时应准确记录和测量相关数据,避免主观判断和误差。
检验应覆盖到所有的商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包装等方面。
双方应明确约定检验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双方,并明确结论和相关责任。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仲裁解决。
三、商品索赔的原因和程序1. 商品索赔的原因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索赔是指买方因商品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问题而要求卖方承担责任和赔偿的行为。
商品索赔的原因包括: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标准要求;商品数量与合同要求不符;商品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要求;商品交货延迟或未交货;其他侵犯买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2. 商品索赔的程序商品索赔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通知索赔:买方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并附上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通知内容应包括索赔的原因、金额以及相关要求。
卖方回复: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及时回复并进行调查。
如果卖方认可索赔事宜,应协商解决,并达成赔偿协议。
不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领域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等环节,犹如构建起贸易大厦的坚实支柱,每一项都承载着重要的功能和意义。
它们不仅关系到贸易双方的权益保障,也直接影响着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手中流转到买方手中时,检验成为了确认商品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手段。
通过专业的检验机构或者双方约定的检验方式,对商品进行细致的检测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在进行商品检验时,需要明确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等重要要素。
检验时间的选择至关重要,过早或过晚都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比如,如果在货物尚未完全生产完成时就进行检验,可能无法全面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而如果检验时间拖延过久,一旦货物出现问题,可能会给责任的判定带来困难。
检验地点的确定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常见的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以及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等方式。
不同的检验地点选择,会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产生不同的影响。
检验标准则是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国际上有各种各样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在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采用何种标准进行检验,以避免因为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争议。
检验方法的选择同样需要谨慎,科学合理的检验方法能够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当商品检验结果表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时,索赔就成为了买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提出索赔时,买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相关的单据等,以证明货物存在问题以及由此给自身造成的损失。
索赔的金额和方式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索赔金额应当合理,既包括直接损失,如货物的价值损失、修复费用等,也可能包括间接损失,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生产延误、市场机会丧失等。
国际商品贸易商品检验索赔仲裁或不可抗力

国际商品贸易商品检验索赔仲裁或不可抗力国际商品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与不可抗力在国际商品贸易中,商品检验索赔与不可抗力是两个重要的问题。
商品检验索赔是指当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可以通过索赔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外部事件,可能对商品贸易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本文将对国际商品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和不可抗力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国际商品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1. 商品检验的重要性在国际商品贸易中,商品检验是确保交易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商品检验来验证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及质量标准,减少纠纷的发生并保护自身权益。
2. 商品检验索赔的适用条件在商品贸易中,索赔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商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商品检验应当明确商品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2)索赔时限:买方需要在合理时间内提出索赔,这个时限一般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如果买方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索赔,可能会被认定为放弃索赔权利。
(3)证据的提供:买方在索赔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合同要求。
这些证据可以是商品检验报告、合同约定和其他相关文件。
3. 商品检验索赔的流程商品检验索赔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发现商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在收到商品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应当立即通知卖方并开始索赔流程。
(2)提供索赔要求和证据:买方需要向卖方提交索赔要求,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
这些证据可以是商品检验报告、合同约定和其他相关文件。
(3)卖方回应和解决方案:卖方在收到索赔要求后需要及时回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果卖方认可索赔要求,可以进行退款、更换商品或其他补偿方式。
如果卖方不同意索赔要求,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4)争议解决:如果买卖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索赔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可能发生争议或纠纷。
当合同中的一方认为对方违反了合同内容,造成了经济损失时,他们有权要求索赔。
索赔是一种法律手段,目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补偿。
索赔的条件为了成功地向对方索赔,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合同的存在:索赔必须基于已经签订的合同。
只有当双方达成了书面或口头协议并签订了合同,索赔才有法律依据。
2. 违约证据:索赔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违反了合同的条款。
这可以包括验货报告、合同条款和其他相关文件。
3. 经济损失:索赔方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经济损失。
这可以包括货物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额外费用、延迟交货导致的生产停工等。
索赔的程序索赔的程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协商解决:当出现问题时,首先应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双方可以商讨解决办法,如退款、重新制作等,以避免纠纷升级。
2. 发出索赔通知:如果协商无果,索赔方可以向对方发出正式的索赔通知。
这封通知应该明确说明索赔的原因、金额和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回应的要求。
3. 法律诉讼: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索赔要求,索赔方可以选择提起法律诉讼。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需要找到当地的合适的法院来提起诉讼。
在一些情况下,也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端的方式。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外部原因使得合同无法履行,进而导致违约的一种情况。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因为涉及多国合作,许多因素是买卖双方无法控制的。
不可抗力的例子不可抗力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龙卷风等。
这些灾害可能导致货物损坏、工厂停产等影响交货的情况。
政治因素,如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货物无法运输、通关延迟等问题。
经济危机,如金融危机、通货膨胀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货物价格波动、支付困难等问题。
国际商品贸易商品检验索赔仲裁或不可抗力

国际商品贸易商品检验索赔仲裁或不可抗力【国际商品贸易商品检验索赔仲裁或不可抗力】一、引言1.1 本文档旨在规范国际商品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和仲裁事务。
1.2 本文档适用于参与国际商品贸易的相关各方。
1.3 本文档包含了商品检验索赔流程、仲裁流程以及不可抗力条款。
二、商品检验索赔2.1 检验流程2.1.1 表示要求检验的一方需与对方商定检验方式和标准。
2.1.2 检验应由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2.1.3 检验结果应为正式报告,双方应共同承认。
2.2 索赔流程2.2.1 具备索赔权益的一方应提交正式索赔申请书。
2.2.2 申请书应包含详细的索赔事实、要求索赔金额以及相关支持文件。
2.2.3 对方应在收到申请书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回应,并提供相关证据。
2.2.4 双方应根据申请书和回应进行商讨,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2.2.5 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进行仲裁。
三、仲裁流程3.1 仲裁申请3.1.1 申请方应向指定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书。
3.1.2 申请书应包含关于纠纷的详细描述、索赔金额和相关证据。
3.1.3 申请方应支付仲裁费用,并提供仲裁机构要求的文件及信息。
3.2 仲裁程序3.2.1 仲裁机构应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仲裁审理。
3.2.2 仲裁程序应公正、公平,并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3.2.3 申请方和被申请方应积极参与仲裁程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3 仲裁裁决3.3.1 仲裁机构应根据审理结果做出裁决。
3.3.2 裁决应详细说明理由,以及对索赔申请的支持或驳回。
3.3.3 裁决结果为终局,双方应履行。
四、不可抗力4.1 不可抗力定义4.1.1 不可抗力是指非因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所导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1.2 不可抗力应包括自然灾害、战争、行为等范畴。
4.2 不可抗力的影响4.2.1 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当事人应相互通知,并尽快寻求解决方案。
4.2.2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暂时或永久免除责任。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与检疫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与检疫索赔不可抗力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领域中,商品的检验与检疫、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如同支撑起贸易大厦的四根支柱,各自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又相互关联,共同影响着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商品的检验与检疫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环节。
这不仅关乎着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更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贸易公平的关键。
在检验方面,通常会涉及到对商品的规格、数量、包装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例如,一批出口的服装,需要检验其尺码是否标准、颜色是否均匀、缝制是否精细等。
而检疫则侧重于对商品是否携带疫病、害虫、有害生物等进行检测,以防止其对进口国的生态环境、农业生产或公共卫生造成威胁。
像进口的农产品,就必须经过严格的检疫程序,确保没有病虫害的传入。
检验与检疫工作的实施主体可以是政府相关部门,也可以是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
这些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标准和方法,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对商品进行细致的检测和评估。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国的检验检疫标准不尽相同,有时会给贸易双方带来困扰。
比如,某个国家对某种食品添加剂的含量标准要求较为严格,而出口国的产品未能达到这一标准,就可能导致商品无法顺利进入该国市场。
当贸易中出现问题,如商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因检验检疫不合格而导致损失时,索赔就成为了受损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国际贸易中的相关法律法规。
索赔的范围可以包括货物的损失、运输费用的增加、利润的减少等。
在提出索赔时,受损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发票、运输单据等,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原因。
同时,索赔的方式也有多种,如要求对方更换货物、退款、赔偿损失等。
然而,索赔并非总是一帆风顺。
有时,贸易双方可能会对索赔的金额、责任的归属等问题产生争议。
这时候,不可抗力因素就可能会介入。
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禁令等。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困难。
国际贸易实务pp7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教程文件
章 All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performance of, or relating to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amicably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rough
学
院 经
合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如果影响不大,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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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即可延期履行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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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可抗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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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惯例,当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当事人要取得
免责的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通知中提出处理的意见,
对此,《公约》第79条第4款明确规定:
第 七
章 (五)仲裁裁决的效力:终局性的
(如向法院提出异议,仅限于程序方面)
漳 (六)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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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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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经
注:仲裁条款一定要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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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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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仲裁程序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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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仲裁申请
(二)组成仲裁庭
1、开庭审理 2、调解 3、收集证据 4、保全措施的裁定
第 (三)审理案件
七
章 (四)作出裁决:最终裁决(终局性的)
师
范 学
解除合同,仍需继续履行他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但有权请求违约
院
经 济
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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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贸 易 实 务
第 七 章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国际贸易实务中的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问题。
以下将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
二、违约问题1. 定义:违约是指合同各方在约定期限或履行条件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2. 违约类型:主要分为实质性违约和形式性违约。
3. 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索赔和解除合同等。
三、索赔问题1. 定义:索赔是指受损害方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违约方赔偿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行为。
2. 索赔条件:一般来说,索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违约责任、实际损失、因果关系和合理预防损失。
3. 索赔方式:索赔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
四、不可抗力问题1. 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预见不到的、无法控制的、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事件。
2. 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般会使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者严重困难。
3. 不可抗力免责: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主张免责,即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五、仲裁问题1. 定义:仲裁是指将争议交由第三方公正、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2.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包括仲裁请求、仲裁庭组成、听证会、证据和辩论、裁决和执行等环节。
3. 仲裁效力:仲裁裁决具有和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在国际贸易中普遍受到认可和执行。
附件:1. 相关合同及附件2. 相关证据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违约责任:指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或履行责任。
2. 实质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3. 形式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次要义务。
4. 索赔条件:指索赔所需要满足的一些必备条件。
5. 因果关系:指索赔方要证明违约行为与实际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6. 合理预防损失:指索赔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预防或减少损失。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一、引言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以及处理纠纷的方式对于确保贸易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涉及多个国家和多个法律体系,了解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相关内容显得尤为重要。
本讲义旨在介绍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的相关知识。
二、商品检验1. 检验目的商品检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商品的质量、数量以及规格符合合同约定,减少交易风险。
2. 检验程序- 委托检验:买卖双方协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商品检验。
- 检验标准: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来评估商品的合格性。
- 报告发放:检验机构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证明或者检验报告。
3. 不合格商品的后续处理- 接受、退货、补货:根据合同规定,买方可以选择接受、退货或者要求卖方补货。
- 索赔:如果检验结果证明商品不合格,买方可以索赔以获得赔偿。
三、索赔1. 索赔的基本原则- 可赔偿损失:买方可以索赔与商品不合格相关的实际损失。
- 通知义务:买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有关商品不合格的事实,并说明索赔的理由。
- 减少损失:买方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2. 索赔的程序- 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索赔争议。
- 仲裁:如果协商无效,买卖双方可以选择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国际贸易惯例进行仲裁。
四、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外部因素,使合同当事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 严格要求:不可抗力应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 影响履约:不可抗力应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重大原因。
- 起因于签订合同之后:不可抗力事件应该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而非签订之前。
3. 不可抗力的影响- 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免除相应的责任。
- 解除合同:在不可抗力持续一定期限后,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第7章__商品检验、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xin课件
2、我国的检验依据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2.贸易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
•3.1低于2,按2办理
•4.无1、2,按生产国标准,若无, 按国际标准或国家商检部门指定标 准。
五、检验证书
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 定后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
• 案例思考: • 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 检报告为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 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 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 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 卖方拒赔是否合理?
• 分析如下: • 卖方拒赔是有理由的。因为:合同规定 商品检验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这决 定了卖方交货品质的最后依据是装船地 商检报告书。在此情况下,买方在目的 港收到货物后,可以再行进行检验,但 原则上无权提出异议。
中国规定,货物卸后,两年以内可 以提出。
2. 索赔时须提供的证件
(1) 向出口商提出的索赔,包括:
a.检验证书
b.索赔清单claim note (2)向运输公司提出的索赔
a.进口货物检验证书 b. 索赔清单 c.有关的证书,如:损失报告书、短卸报 告书 d.提单(海运提单) e.商业发票 f.其它
注:以上两种方法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 买方不利。
2、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到岸品质、到 岸重量”)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 验
注: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 货品质或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注:该方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公平 合理,是目前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 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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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虽据理力争,然而由于合同上未列 明争议的时限和出具有效质检证明的机 构,竟然找不到拒绝美方无理要求的充 分理由。最后货款仅以原价的60%收回。
【案例】买方可以接受货物吗?
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 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 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 年者。 (三)以伪造证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 为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经查实, 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
三、检验机构
1、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 官方检验机构
其职能是,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出入境 货物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日本通商 省检验所。
半官方检验机构
• 其职能是,在国家政府授权范围内,代 表政府行使某项检验或某一方面的检验 管理工作,如美国担保人实验室(UL)
非官方检验机构
指私人创办的、具有专业检验、鉴定技 术能力的公证行或检验公司,如瑞士日 内瓦r)。
2、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
(1)1998年成立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CIQ):主管卫生检疫、动植物检 疫和商品检验(三检合一),该局的职 能已并入2001年成立的中国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法规标准; 3)国际权威性标准; 国际标准、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标准、国际 商品行业协会标准、某国权威性标准
2、我国的检验依据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2.贸易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
•3.1低于2,按2办理
•4.无1、2,按生产国标准,若无, 按国际标准或国家商检部门指定标 准。
五、检验证书
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 定后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
(2)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职责 • 法定检验 • 监督管理 • 公证鉴定业务
•
法定检验: 对重要的进出口商品强制检验
• 1)列入国家商检部门公布的《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 商品种类表》中的商品
• 2)我国《食品卫生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
商品
• 3)出口危险物品和《种类表》内商品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
第七章
商品检验、索赔、仲 裁与不可抗力
第一节 商品的检验(Inspectio n)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内容及意义
1、含义:指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 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 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 目所进行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
• • • • • •
2、进出口商品检验的项目与内容 品质检验 数量和重量检验 包装检验 卫生检验 残损鉴定
1、检验证书的种类
品质检验证书、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包 装检验证书、兽医检验证书、卫生 / 健康 证书、消毒检验证书、熏蒸证书、残损检 验证书、价值鉴定证书、船舱检验证书、 产地证明书等。
2、检验证书的作用 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 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方面是否符 合合同规定的依据; 检验证书是海关验关放行的依据; 检验证书是卖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 检验证书是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 案例思考: • 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 检报告为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 发现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 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 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 卖方拒赔是否合理?
• 分析如下: • 卖方拒赔是有理由的。因为:合同规定 商品检验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这决 定了卖方交货品质的最后依据是装船地 商检报告书。在此情况下,买方在目的 港收到货物后,可以再行进行检验,但 原则上无权提出异议。
注:以上两种方法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 买方不利。
2、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到岸品质、到 岸重量”)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 验
注: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 货品质或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注:该方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公平 合理,是目前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 的一种方法。
检验证书的签发日 期一般早于运输单 据的出单日期
• 报检员
• 报检员是指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规定的资格,在国家质检总局设在 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办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的人员。 • 考试合格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 2年内未从事报检业务的,《报检员资 格证》自动失效。
•
和使用鉴定
• 4)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出口的船舱和集装箱 • 5)有关国际条约/协议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 •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
鉴定业务: 接受委托, 对进出口商品 进行鉴定(非强制性)。
四、检验标准
1、国际上对检验标准的分类
1)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 2)与贸易有关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执行的
• 3、买方的检验权 • 检验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中哪一方行使对 货物的检验,也就是说,谁享有对货物 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项内容进 行最后评定的权利。
二、检验时间和地点
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实际是确定买卖双方 中的哪一方行使对货物的检验权,即确定以 哪一方提供的检验证书为准。
1、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离岸品质、离岸重 量”)
•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报检业务基础、国际贸 易知识、基础英语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 中国报检员资格考试网网址: • http://124.42.19.181:7001/wsbm/
【案例】因检验条款不确定导致损失案
案情介绍: 我国一家外贸公司,采用D/A 90天方 式出口五金工具到美国。在货到一个月后, 美方来电称,由于几家批发商相继毁约, 销售遇到困难,但不会延误付款。然而在 应收账款到期日,中方没有收到货款。之 后,美方突然发来一份据称是美国一家著 名金属研究所出具的质检证明,称货物有 严重质量问题,要求折价50%,否则全部 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