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意见汇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建筑专业

(一)、建筑节能方面

1.1托儿所、幼儿园节能设计是采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还是采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解答:根据《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及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559—201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在建筑节能设计时按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1.2 有厕所的宿舍,窗墙比怎样计算?

解答:以窗墙面积比定义为基础,按相关标准确定。当执行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42/T559-2013时,窗墙比的定义为:“每套套型同朝向平均窗墙面积比,”具体按该标准附录E中的各计算式的进行计算。

1.3 阳光房节能怎样考虑?

解答:设有采暖空调的阳光房应满足节能标准,没有采暖空调的阳光房应等同与封闭阳台,阳光房与相邻房间的隔墙及隔墙上的门窗应满足相应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4 工业厂房中局部设有办公部分,该部分是否要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设计?

解答:

厂区内独立于生产性厂房之外建设的办公楼、科研楼、食堂、等应执行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独立于生产性厂房之外建设的宿舍等居住类建筑应执行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设在生产性厂房内的办公用房,因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故可不执行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5 小区值班室是否需要进行节能设计?

解答:住宅小区值班室应按公共建筑执行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6 公共厕所属于公共建筑,是否也要进行节能设计?

解答:对于武汉地区无空调设施的单建式公共厕所,可不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但设计中应有隔热、通风措施。有采暖空调的公共厕所应执行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7 居住建筑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1~6层的气密性为4级,7层及7层以上不低于6级。如果是18层的居住建筑,是否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为4级,7~18层的为6级?还是1~18层均为6级?

解答:建筑的层数低时室外风速相对较小,相应对外窗的气密性要求低一些。建筑层数高时则室外风速相对较大,相应对外窗的气密性要求高一些。因此,居住建筑外门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应该根据其所在楼层确定,例如:18层的居住建筑,其1~6层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应不低于4级,7~18层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应不低于6级。

(二)、住宅设计方面

2.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5.2条:“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此处公共入口含不含无障碍坡道?

解答:住宅公共入口处的无障碍坡道本身就是入口设施的一部分,所以,在住宅公共入口范围的无障碍坡道上方也应该设置有防止物体坠落的安全措施。

2.2 有的住宅设计将飘窗、凸窗不向外飘,向室内方向飘,上下作坎,层高控制在2.2m,也不计算建筑面积,飘窗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解答:所谓“飘窗”,应该是由外墙面起向外凸出的而形成的窗,向室内方向“飘”的窗显然不在“飘窗”范围内。关于飘窗如何计算建筑面积,国家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规定分别如下: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第3.0.13条中的规定是:“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2、《武汉市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规定》(2014年10月1日实施)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是:“飘窗应突出外墙面,作为墙面的一部分,不应有楼层地板(楼板)的延伸,满足采光的基本要求。住宅飘窗窗台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在0.45米及以上或高差在0.45米以下但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且外墙墙体结构外边线至飘窗围护结构外边线距离不超过0.6米的,可不计算建筑面积;窗台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在0.45米以下但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上,且外墙墙体结构外边线至飘窗围护结构外边线距离不超过0.6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否则计算全面积。

非住宅飘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2.3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

3.1.12条的“外墙装饰”怎样理解?高层建筑(非外保温系统)是否可以采用面砖饰面?是绝对不能用,还是采取某些必要的措施后可以采用?

解答:外墙装饰应为:位于维护结构最外侧、不起维护结构作用、仅只作为装饰的构件。

高层建筑采用外墙面砖作为饰面时,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面砖脱落,并应从材料的选择、技术措施、施工方法、维护等多方面综合保证其可靠性和耐久性。

2.4 《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十二层以上住宅应设两部电梯,请问11+1层应设几部电梯?这条不是强条,有些业主要求18层以下的住宅也设一部电梯(客梯兼消防电梯),是否一定不行。解答:

所谓“11+1”层住宅,是指顶层(第11及11+1层)住户为跃层式户型的高层住宅。当顶层住户的入户层在11层,且每层户数不多时,应该可以设一台电梯,但该电梯的设置应该满足消防电梯的要求;当顶层住户的入户层在“11+1”层即12层时,则电梯设置数量应不少于2台,其中一台应满足消防电梯的要求,且有一台电梯应能够容纳担架;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关于电梯设置的第6.4.2条虽然没有列入“强条”,但该条规定的执行力度是“不应少于两台”,亦即是最低要求,故应该严格执行;

十二及十二层以上住宅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第6.4.3条的规定。

2.5 飘窗两侧面是否允许采用非玻璃维护结构,飘窗正面是否仅采用玻璃做维护结构?

解答:

飘窗两侧面应该允许采用非玻璃材料的维护结构,且在满足安全性要求的前提下,还应进行保温处理,其传热系数不应小于外墙达到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传热系数;

湖北地区居住建筑中,当外窗为凸窗且有透明侧窗时,其传热系数必须将外窗的传热系数的规定限值乘0.8的修正系数后采用;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应按洞口面积计算;

飘窗的正面是否采用玻璃,应视所在部位的日照、采光、通风、窗墙比等是否能满足相应规定。

2.6 住宅防止外窗玻璃坠落如何进行判断?

解答:

导致外窗玻璃坠落可能的情况有:外力作用下玻璃破碎、玻璃自爆、窗分格单块玻璃面积过大、窗框材料及规格与所选用的玻璃规格不匹配、窗框材料或构造缺陷导致玻璃脱落、超过与窗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