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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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第三版)部分课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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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0 页)思考题1、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区别有哪些?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计划经济,或计划经济体制,又称指令型经济,是对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事先进行计划的经济体制。

由于几乎所有计划经济体制都依赖于指令性计划,因此计划经济也被称为指令性经济。

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的区别这是两种根本对立的经济体制主要区别有: 一是经济运行的机制不同.计划经济是无所不包的国家计划,市场经济是市场机制,即价格供求竞争利率等. 二是调节经济的手段不同. 前者主要是行政手段,后者主要是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三是调节经济的方式不同. 前者是国家直接调控企业,后者是国家调控市场, 市场引导企业.四是所有制结构不同.前者的所有制结构单一, 后者所有制结构多元.五是利益分配不同.前着平均主义严重,后者注重效率.5、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有哪些?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第二章(39 页)例3-2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

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

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例3-3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 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订购布料的合同。

对甲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行为,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C )A、因其是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故不能发生变更效力B、董事会可以对此作出决议,但其未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发生变更效力C、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自决议生效时发生变更效力D、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70%、25%、5%。

经济法课后习题答案(zuixin)【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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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答案第一章四\案例分析题⒌\参考答案:(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清余款截止时间为1991年1月10日,在此日期前,乙方未向甲方付款,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为2年,截止时间应为1993年1月10日。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甲方违反了质量担保。

(3)本案的诉讼时效在甲方提起诉讼时已经超过,因为诉讼时效到1993年1月10日到期,权利人甲方并未在1993年1月10日前起诉,而是一直未予交涉,所以诉讼时效经过。

但作为权利人甲方,丧失的仅仅是程序上的诉权,实体上的权利并不因此消灭,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清偿债权,乙方也有义务清偿。

(4)双方在诉讼时效之外的时间达成还款协议,应视为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宽限,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随题解析:无第三章四6、某甲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塑料产品的制造、加工和买卖,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

因业务兴旺,董事会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1)以甲公司名义投资300万元,与乙公司组成合伙企业;(2)以甲公司名义向丙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0万元;(3)以甲公司名义发行150万元公司债券;(4)以甲公司财产为个体户张某的债务提供担保。

请判断董事会的上述决定是否合法,依据何在?答案:(1)不合法。

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合法。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董事会的职权。

(3)不合法。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应是股东会行使的职权。

(4)合法。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点评:(1)《公司法》第15条(2)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董事会的职权。

(3)根据《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应是股东会行使的职权。

(4)《公司法》第16条第一款。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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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1、经济法概念的基本含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性质是纵向带有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经济关系。

2、代理制度的意义及内容。

(1)代理制度的意义:代理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制度。

代理制度可以解放个人知识的桎梏,拓宽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的范畴,特别是在分身无术、事多繁杂的情况下,不必事必躬亲,亲力亲为,特别是对于社会生活中涉及个人知识、能力等难以企及的事项,不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公民个人,均可以委托有能力的专业人士去代为办理事务。

委托人只需分辨代理人的能力、品德、专业知识等,并付出相对较少代价的金钱,就可以相对高质量、高效率的解决一切问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如,在诉讼中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既节省时间和社会资源,又能大大提高胜诉的机率。

(2)代理制度的内容:代理制度即代理法律制度。

其内容主要有: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产生、行使、终止;无权代理的界定及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表现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即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规范、限制的社会关系。

即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与经济法调整对象最为密切的法律部门是行政法和民法。

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包括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具有从属性、服从性的特点。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横向调整的特点。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参考(范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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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参考(范文模版)第一篇: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参考(范文模版)案例分析题答案 1:(1)答:该商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行为,包括:①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2该商场设立的最高奖的奖金有超过5000元。

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应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监督部门责令其停止该违法行为,并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1):(1)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商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①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②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③该商场设立奖金有超过5000元的。

(2)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商业毁谤等3、甲厂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案中,经营者采用以盗窃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根据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甲厂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乙厂造成损害,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该市邮电局的行为不合法,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该市邮电局在为用户安装电话时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电话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5、(1)不合法,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该10大商场的行为构成了对该企业的商业诽谤,同时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3)同案例26、(1)商务部(2)经营者对商务部反垄断主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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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公司法案例1:某市有七家国有企业甲、乙、丙、丁、戊、戌、庚,作为发起人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拟名“风光轻工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所拟发行的股份为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0元,总股本为20000万元,其中发起人认购180万股,向社会发行320万股;之后,它们组建了“风光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募股申请,获批4个月的募股期限;在募股过程中,考虑到发起人的出资有房屋等,作为办公室用需装修,筹备处就与“二七装饰材料公司”签订了价值250万元的装修材料购买合同;然而,募股期限到后,只募到了70万股;股份公司不能成立,筹备处解散;问题:1、七家发起企业至少得认购多少股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作哪些文件准备3、若公司不能成立,“二七装饰材料公司”的货款应由谁偿还4、认股人购买的70万股股票依法应如何处理1、募集设立发起人应认购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35%的股份2、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章程3、由7家发起企业承担责任,而且该责任应为连带责任;4、对于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企业法案例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 A企业欠缴税款5000元;欠职工工资3万元;欠供应商乙10万元;2 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 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1万元;2000年9月,该企业注销;问:1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2如何满足乙的债权请求32006年2月,A企业的债权人Q找到甲,要求其偿还A企业以前所欠的2万元的债务;对此,甲能否拒绝1.先偿还所欠职工工资8000元和社会保险费用2000元;再偿还所欠的税款3000元;最后偿还乙的10万元;2.先用企业的财产换,不足清偿的,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财产予以清偿;3.能;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偿债责任消失;2006年2月距离2000年9月已过去五年多了,故甲可以拒绝偿债;案例2:1.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普通合伙企业,负责人为甲;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3:3;2000年7月的一天,丙与乙商议后与丁签订了一份购货合同,价值8万元;后因企业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企业的2万元债务;3企业除欠银行10万元外,尚欠庚、巳各2万元债务;4企业的财产价值10万元;问题:1该企业与丁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2设乙、丙以甲免除戊的债务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有效否3设银行、庚、巳同时向企业行使债权,企业的财产该如何清偿4设企业的债权人银行、庚、巳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法院起诉,银行、庚、巳主张用合伙财产清偿债权,辛主张应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法院应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5设企业的债权人银行、庚、巳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1.若丁对企业的“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知情,则无效;反之,若不知情,且是善意的,则有效;因为丁是善意第三人;我国合伙企业法在调整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时,着重强调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因此有效;2.无效;因为善意第三人的条件是;第三任与合伙人交易时主观上不知道,也不必知道该合伙人为无权人,并且该交易是自主的公开的有偿的;而在次交易中,甲免除了戊的债务,明显是无偿的,故不成立善意第三人的条件,故此行为无效;3.应该先偿还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福利,再偿还所欠税款;如果有的话,最后再偿还银行,庚,巳的债权;且是按所欠债务的比例清偿;不够的部分有甲乙丙三人负连带责任,以个人财产清偿;4.支持银行、庚、巳的诉讼请求;因为按照“双重优先权原则”,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企业人个人的债权人从合伙企业财产中受偿,而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则优先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中受偿;所以银行、庚、巳作为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有权利就合伙财产要求清偿;而辛作为合伙人乙,应该主张就乙的个人财产要求清偿;5.可以;因为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有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甲乙丙三人中任意一人进行追偿;然后甲乙丙内部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追偿;案例3:2005年1月,张三、李四、王五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张三以人民币5万元出资,李四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王五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8月,张三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李四、王五表示同意;同月,张三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9月,幺六入伙;幺六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6年5月,李四、王五、幺六解散企业,并对企业的财产在合伙人中进行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偿还;2006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发现合伙企业已不存在,于是要求张三、李四、王五、幺六偿还;问题:(1)张三、李四、王五、幺六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答:题目里面没有主张;印象中好像张三说自己已经退伙了,所以不用偿还;这个主张是错误的,因为退伙人应当对其退伙前已经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张三是8月退伙发,贷款是6月份的,所以张三要承担责任;幺六说自己是在贷款发生后入伙的,所以不需要清偿,也是错的;因为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钱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幺六也需要清偿;其他人的主张不记得了;考点是入伙和退伙;(2)在银行贷款清偿后,张三、李四、王五、幺六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答:应该按照他们之前约定的,按照相同比例平均分担清偿责任;合同法案例1:某年6月5日,荷兰N公司致函中国C公司,欲购买200吨松节油,问C 公司能否供货;6月27日,C公司应N公司的请求,以信函方式报出松节油200吨, 每吨CIF鹿特丹$1950,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到我方报盘后,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延长有效期;中方与7月20日去函,将数量增至300 吨,价格降至每吨CIF鹿特丹$1900,并将有效期延长至8月15日;就在中方去函后第二天,因巴西受冻灾,该产品国际价格猛涨;荷商于8月5日来函接受该盘,但要求“提供适合海洋运输的木箱包装,费用由我方支付”我方在接到对方来函后,一直未予答复,后以“由于世界市场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前已售出”为由拒绝交货;对方要求中方赔偿损失,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问题:⑴C公司是否构成违约答:构成了;因为荷商于8月5日已经接受改盘,没有超过有效期,且对于“提供适合海洋运输的木箱包装”这一变更不是实质性变更,C公司也没有及时反对,所以是C公司违约了;⑵如果你是C公司法律顾问,应怎样使C公司在避免价格损失的同时又避免承担违约责任答:有两种方式;第一,发现巴西受冻灾,松节油的国际价格猛涨时,及时有效的用更快捷方式赶在信函到达荷商之前取消该要约;第二,在接到荷商于8月5日发来的信函后,及时的通知荷商反对该变更,并且提出新的变更提高价格,发出新要约;案例2:2009年7月,王某向江某女方借款2万元用于经商;两个月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王某怕江某移情别恋,就要江某出具一张保证书,表明如日后江某提出分手,王某所借2万元现金则不用归还;热恋中的江某照办了;2010年3月,因江某觉得王某不适合自己,便提出与其分手;分手后,江某要求王某归还借款,但王某则以江某已作出保证为由,拒绝归还;4月2日,江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结论:法院审理认为,人身关系不能通过“保证书”来约束;尽管江某已出具保证书,但该保证书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习俗,应属无效;江某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王某归还借款,遂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付给江某借款2万元及利息;案例3:两难处境一个空调经销商接受了某宾馆80台空调的定单,合同总价22万元;合同约定,空调经销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所有空调安装完毕,然后宾馆付50%的款项,一个月后再结清余款;合同签定后第五天,该经销商在报纸上看到法院一则通告,得知该宾馆拖欠债务300多万元,法院将对其财产强制执行;该经销商欲终止供货,却担心违约;欲履行合同,又恐得不到货款;案例4: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的电脑配件,199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供货,被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到拒绝;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据答: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案中,甲公司将债券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2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是否生效如何处理;答:依合同法第79条规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案例5:甲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交纳房款50%即50万元的预付款,付款后半年内交付房屋;甲付款后一个月,由于城市规划的原因,该处房产价格上涨;房地产公司随将该房以高出原价30%的价格转卖他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何种违约行为答: 根据主体分,属于单方违约,指违约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的;应该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根据违约行为导致的后果严重程度分,属于根本性违约,指一方的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或者违约后果严重;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分,属于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案例6:甲在某商业街有一家饭店,因生意不好,欲转让给乙;丙与甲在同一条街上经营,丙听说甲欲转让饭店给乙后,就打听了乙的情况,得知乙善于经营,丙就特别害怕乙接手饭店后,会把自己的饭店挤垮;丙就找甲,假意与甲磋商,并表示愿意以高价买下甲的饭店;甲便取消了与乙之间的磋商,欲转让该饭店给丙,但时隔一月, 丙依然不与甲签约,并推托说资金紧张,不欲购买该饭店;而此时甲去找乙,乙已经买了别的饭店,也不理会甲;甲的饭店因等待丙的购买,停业达二个月之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甲非常气愤,诉诸法院;问题:⑴丙的行为是否是违约行为为什么答:不是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尚未订立⑵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答:是缔约责任;是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先合同义务,是自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时开始产生的注意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相通知和诚实信用等义务,而非合同有效所产生的给付义务;担保法案例1:2005年11月2日,董学友在某市欲开办一个个体服装销售店;当时苦于现金不足,在11月4日向某市工商银行贷款;工商银行同意贷款,但贷款人必须要以财产作抵押或有保证人担保;董学友因无财产进行抵押,又需要贷款100万元,于是首先请朋友王为仁作担保人,为了使银行更加信赖他,又请路遥汽车销售公司的分支机构汽车营销部作担保人;营销部在与债权人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得到路遥汽车销售公司的口头许诺,市工商银行便与董学友签订了贷款合同;王为仁和汽车营销部分别与市工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后在银行的要求下,汽车营销部取得了本公司的书面授权担保书;2006年3月,董学友连续在二宗大笔买卖中经营不善,故服装店只剩下一个空名,已无力经营;2006年4月15日,贷款期限已满,银行向董学友要求偿还贷款100万元的本息;但此时,董学友已完全丧失了偿还能力,于是4月30日,银行要求营销部代为清偿贷款本息;问题:1、本案中,汽车营销部与市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2、本案中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3、本案中市工商银行可否要求汽车营销部承担清偿贷款的全部本息1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本案中,汽车营销部属于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在与市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书面的授权保证文书,但已得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口头许诺,而且在不久即取得了公司的正式书面保证授权书,因此本案中,应认定汽车销售部与市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有效;2担保法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③保证的方式;④保证担保的范围;⑤保证的期间;⑥双方认为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本案中,两个保证人在与市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担保方式、担保的期限以及担保的范围;而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应认定本案保证的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3根据担保法的以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连带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清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案中,王为仁以及汽车营销部都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为2001年4月有15日,4月30日债权人即向保证人汽车营销部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市工商银行依法有权向汽车营销部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而且由于本案中的两个保证人都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因此债权人市工商银行可以要求保证人汽车营销部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至于保证人汽车营销部与保证人王为仁以及被保证人董学友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汽车营销部在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向债务人董学友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王为仁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案例2:汽车司机曹永青欲自办一个蔬菜营销专业店,苦于资金不足;2005年10月6日,曹永青找到同乡另一商人马为良,提出借款12万元;马为良担心曹永青的蔬菜营销店办不好,将来亏损无法还债,就要求曹永青以其“别克”汽车作抵押才能借款;曹永青答应,双方遂签订了借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合同中规定,马为良借给曹永青12万元,月息为%,半年后连本带息归还,如曹永青到期无法偿还,汽车的所有权就转移为债权人马为良所有或变卖受偿,并且办理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2005年10月16日,马为良将12万元现金交给曹永青;曹永青在经营蔬菜营销店不到半年,因市场竞争激烈不景气而关闭;眼看半年的还款期将到,曹永青自知无力偿还,遂决定自行将汽车卖给邻县的一个商人李小民,得到14万货款;2006年4月5日,曹永青携带车款回家准备还债,不料途中该款全部被盗,马为良得知曹永青已无力还款,便向法院起诉,要求从邻县的商人处追回汽车变卖受偿;问题:1、曹永青与马为良在本案中所签订的抵押合同中是否有违法之处答:抵押合同中有违法之处;合同中约定的“曹永青到期无法偿还,汽车的所有权就转移为债权人马为良所有”为法律所禁止的流质契约;2、本案中曹永青在未通知马为良前就与李小民达成协议将车卖给李小民的行为是否合法3、答:不合法;因为依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故抵押人曹永青未经抵押权人马为良的同意转让抵押财产,且李小民也未代为清偿,其行为不合法;4、本案中马为良作为抵押权人是否有权追回汽车变卖受偿答:马为良有权追回汽车变卖受偿;根据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动产抵押若作了抵押登记,可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中汽车抵押作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又由于抵押权具有追及性,抵押人擅自将抵押财产转让给他人时,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人得追及该财产并对之行使抵押权;故马为良有权从李小民处追回汽车变卖受偿;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李小民可代债务人曹永青清偿债务,以合法拥有汽车的所有权;其代为清偿后,可向曹永青追偿;案例3:某学院教师李半山停薪留职,欲开一家歌舞厅,遂向一做生意的朋友丁金借款4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并由李半山的钢琴价值3万元以及李半山的一本书拥有的着作权作质押担保;一个星期后,丁金要李半山带钢琴到丁金家来取款,李半山称钢琴两天前被学校文艺团借走了,过些天才能回来,现急需现款,请丁金先把4万元钱借给他,如果到期不还,家里的东西凭丁金处置;于是丁金当即交给李半山4万元;不久,李半山因经营不善连买新音响设备的钱都不够,便将该钢琴交给学校的另一老师王伟作质押得现金1 万元;此时歌舞厅仍需现金,于是李半山又与市影剧院订立一着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但未告知丁金;丁金得知这两件事后,认为李半山在欺骗自己,遂要将李半山在半个月内将钢琴交到丁金处,否则解除合同;李半山向丁金解释说上述这两事实属无奈;请丁金谅解;丁金不允,要求李半山立即还钱,李半山无力偿还;丁金便向王伟索要钢琴,遭王伟拒绝;于是丁金便以李半山和王伟为被告,诉至法院;问题:1、李半山以着作权质押给丁金在何时起方生效答:质押合同在合同成立时生效,而质权自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着作权出质登记时方设立;因为根据物权法第227条的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本案中丁金是否有权向王伟索要钢琴答:无权;因为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案中,李半山将钢琴作为质押财产交付给王伟,质权设立,王伟依法占有钢琴;而李半山与丁金之间虽然订立了质押合同,却未将钢琴交给丁金,故丁金不享有对钢琴的质权;因此,丁金无权向王伟索要钢琴;3、本案中李半山与影剧院订立的着作权使用许可合同是否有效答:根据物权法第227条的规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所以,再李半山已将着作权出质给丁金的情况下,若未经丁金的同意,李半山与影剧院订立的着作权使用许可合同无效;若丁金同意,则合同有效,李半山基于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的使用费,应当向质权人丁金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案例4:某洗衣机厂库存500台优质名牌洗衣机;2004年7月3日洗衣机厂给天鹏商场询问其是否愿意以每台750元的价格购买,备有现货,只要数量在500台以下,可保证供应,限期在7天内答复;天鹏商场恰逢本商场的洗衣机脱销,急需进一批洗衣机,在收函的第二天即7月6日遂回电称愿意购买400台洗衣机,价格为每台740元并要求洗衣机厂送上门;洗衣机厂在接到天鹏商场的电文后,当天回函称愿意接受天鹏商场提出的价格条件,但因生产任务繁忙,无法送货上门,要求天鹏商场自己支付运费,自己到洗衣机厂提货,并要求立即答复;天鹏商场接到回函后,因忙于购进其它货物,将该函搁置一边;时隔不久,到2004年10月洗衣机价格调整,上涨幅度为20%;天鹏商场组织车辆到洗衣机厂提货,要求洗衣机厂按每台740元的价格供应400台;而此时,洗衣机厂仅剩下库存100台,其他已经售完;天鹏商场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洗衣机厂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洗衣机厂则辩称:它与天鹏商场的合同根本没有成立,因此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或履行合同的问题;问题:⑴7月3日,洗衣机厂向天鹏商场发函的行为属何种性质为什么⑵答:是属于要约邀请;因为洗衣机厂并没有直接向商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以此行为表示希望商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且洗衣机厂应该不只发了天鹏商场一家,应该还发了很多家;所以只是要约邀请;⑶7月6日,天鹏商场给洗衣机厂的回电行为的性质如何为什么⑷答:属于要约;要约就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天鹏商场给洗衣机厂的回电中有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内容具体,故该回电应为要约;⑸10月底,天鹏商场组织车辆到洗衣机厂提货的性质如何为什么⑹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在7月6日洗衣机厂给天鹏商场的回函中要求商场到洗衣机提货,是履行方式和地点发生了变化,属于实质性变化,就不在是承诺,而是一个新的要约;由于洗衣机厂要求立即答复,给予了期限,而商场没有及时给予答复则次要约就失效了,没有达成合同;所以天鹏商场去洗衣机厂提货不具有法律效力;⑷洗衣机厂和天鹏商场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本案应如何处理答:没有成立;因为因为在7月6日洗衣机厂给天鹏商场的回函中要求商场到洗衣机提货,是履行方式和地点发生了变化,属于实质性变化,就不在是承诺,而是一个新的要约;由于洗衣机厂要求立即答复,给予了期限,而商场没有及时给予答复则次要约就失效了,没有成立合同;处理:洗衣机厂不需要赔偿损失,因为合同没有成立,所以洗衣机厂不存在违约责任;天鹏商场和洗衣机厂可以就剩下了100台洗衣机自行协商订立新的合同;知识产权案例1:甲厂199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199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199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199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199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199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199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请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乙厂是否侵犯了甲厂的专利权为什么答:1乙厂没有侵犯甲厂的专利权;2根据专利法的规定,69“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先用权3在甲厂的专利申请日以前乙厂已生产N型高压开关,依法享有先用权;在甲厂获得专利权后,乙厂因享有先用权,故在原有范围内每年生产不大于80台生产N型高压开关并不侵犯甲厂的专利权;。

经济法概论全部案例分析题(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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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总目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二章企业法第三章公司法第四章企业破产法第五章合同法第六章金融法第七章支付结算法第八章票据法第九章证券法第十章会计法第十一章税法第十二章公平竞争法第十三章产品质量法第十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章劳动法第十六章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经济法总论1.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 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问:(1)B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人是谁?2. 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1)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4.2006年8月10日A县甲皮鞋厂与B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橡胶厂供货,货到后15日甲公司付款。

合同规定,由橡胶厂代办托运。

乙橡胶厂按期发货后,甲皮鞋厂以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乙橡胶厂表示不同意,于是发生合同争议。

乙橡胶厂准备提起诉讼。

问:乙橡胶厂可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为什么?第二章企业法1.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中外合资企业,双方经协商拟定的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1)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中方出资300万美元,外方出资200万美元。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课程代码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课程代码00043)

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1、调整原始公社人们活动的行为准则的是()• A.氏族习惯• B.法律规范• C.原始习惯• D.合同参考答案:C2、下列法类型中是剥削阶级法类型中最发达的一种的是()• A.封建法及其法学• B.资产阶级法及其法学• C.社会主义法及其法学• D.共产主义法及其法学参考答案:B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消费指的是()• A.生产消费• B.生活消费• C.社会消费• D.劳动消费参考答案:B4、下列消费者权利中属于消费者作为公民的宪法权利是()• A.公平交易权• B.安全权• C.结社权• D.选择权参考答案:C5、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的重点是监督对象的()• A.合理性问题• B.合法性问题• C.合理性问题和合法性问题• D.合理性问题或合法性问题参考答案:B6、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应当履行的首要义务是()• A.质量担保义务• B.保障安全义务• C.提供真实信息义务• D.出具凭证义务参考答案:B7、下列关于法与国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与国家都是私有制、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B.法与国家都是同一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为同一的统治阶级和经济基础服务• C.法离不开国家,因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也是由国家保证其贯彻执行的• D.国家可以没有法,原始社会就没有参考答案:D8、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参考答案:A9、法的推行的根本保证是()• A.人们的自觉行动• B.大家共同生活习惯所形成的社会压力• C.法制教育和社会综合治理• D.国家强制力参考答案:D10、最早产生的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的传统法律部门是()• A.民法• B.经济法• C.商法• D.宪法参考答案:A11、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 A.视为同意• B.视为不同意• C.视为代理人自己行为• D.法律后果有代理人承担参考答案:A12、商店提供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是经营者的()• A.出具凭证的义务• B.“三包义务”• C.提供真实信息义务• D.标志经营资格义务参考答案:C13、下列关系中是人类社会最基本、最广泛的一类社会关系,它是在一定生产方式基础上形成的,存在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经济环节和领域内的社会关系是()• A.经济关系• B.经济法关系• C.经济法律关系• D.人际关系参考答案:A14、税收由国家按法律规定征收,政府在征税以前,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课税对象的范围、征税比例和征收期限等内容,说明税收具有()• A.强制性• B.平等性• C.无偿性• D.固定性参考答案:D15、与战备、战争等特殊经济政治需要相联系而产生的早期经济法是()• A.经济统制法• B.危机对策法• C.复兴经济法的现代资本主义经济法• D.经济行政法参考答案:A16、经济法主体通过经济法法律关系所追求达到的物质利益载体和经济目的是()• A.结果• B.内容• C.客体• D.经济权利参考答案:C17、确定征税范围、进行税收和税法分类的重要依据,各税种间相互区别的最主要标志是()• A.税法主体• B.征税客体• C.税目和计税依据• D.税率参考答案:B18、下列内容中是征税对象在质的方面的具体化,反映了征税的广度是()• A.计税依据• B.征税客体• C.税目• D.税率参考答案:C19、税收制度的核心是()• A.计税依据• B.征税客体• C.税目• D.税率参考答案:D20、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是()• A.销项税额• B.进项税额• C.应纳税额• D.价外费用参考答案:B21、之所以说经济法是国家全面调控经济的主要法律部门,是因为经济法的特有功能()• A.综合调整• B.平衡协调• C.社会责任本位• D.与民法对立统一参考答案:A22、我国的中央银行是( )• A.中国银行• B.民生银行• C.中国人民银行• D.国家开发银行参考答案:C23、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 A.在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和国家的出现才产生的• B.和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 C.在经济形成后产生的• D.有了经济法学家的研究后产生的参考答案:B24、我国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的机构是()• A.中国铸币总公司• B.国务院• C.中国人民银行• D.财政部参考答案:C25、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大量的是( )• A.事件• B.合法行为• C.违法行为• D.物参考答案:D26、“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现代社会化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现代社会中最常见最基本的社会经济组织”是指()•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企业• D.合伙组织参考答案:C27、以国家重点建设为主要的融资对象的政策银行是()• A.中国人民银行• B.国家开发银行• C.中国进出口银行• D.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参考答案:B28、参加企业法律关系,依照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以及一定条件下的个人是指()• A.企业法主体• B.企业法内容• C.企业法客体• D.企业法载体参考答案:A29、证券代销,在承销期结束时未售出的证券()• A.在一年内继续销售• B.由证券公司承受• C.打折销售• D.全部退还发行人参考答案:D30、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是()• A.保险公司• B.保险代理人• C.保险经纪人• D.受益人参考答案:C31、根据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有权依法奖惩职工的是()• A.企业• B.工会委员会• C.管理委员会• D.厂长参考答案:D3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 A.企业的决策机构• B.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C.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D.协助厂长决策的咨询机构参考答案:B33、劳动法的基本调整对象是( )• A.劳动关系• B.保护劳动关• C.劳动法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34、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 A.可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B.债权人所在地法院• C.债务人所在地法院• D.债务履行地法院参考答案:C35、用人单位应当是合法成立的组织,劳动者应当年满( )• A.十四周岁• B.十六周岁• C.十八岁• D.二十周岁参考答案:B36、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份额的权利证书称为( )• A.股票• B.投资协议• C.出资证明书• D.验资报告参考答案:C37、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决定权归()• A.国务院• B.发行债券的企业• C.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 D.中国人民银行参考答案:A38、订立最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就业的劳动合同是()• A.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B.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C.不签订劳动合同• D.已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参考答案:B39、公司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和非典型公司的基本标志是()• A.股东人数限制• B.需注册成立• C.实行有限责任• D.实行意思自治参考答案:C40、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适用()• A.《公司法》• B.《知识产权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 D.《保密法》参考答案:C41、下列合同使用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 A.婚姻协议• B.收养协议• C.房屋买卖协议• D.监护协议参考答案:C42、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A.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B.承诺发出时• 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时• D.承诺发出后经过合理的期限参考答案:A43、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起来,我就借给你1000元钱”,该约定是()• A.停止条件• B.解除条件• C.否定条件• D.不属于附条件参考答案:D44、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的合同行为称为()• A.双方代理• B.表见代理• C.无权代理• D.自己代理参考答案:D45、合同无效是()• A.自生效日起没有效力• B.自当事人表示反对日起无效• C.自宣告日起没有效力• D.自始没有效力参考答案:D46、债务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 A.债务人负担• B.债权人负担• C.债权人或债务人负担• D.债权人和债务人负担参考答案:A47、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 A.全额返还定金• B.无须返还定金• C.双倍返还定金• D.三倍返还定金参考答案:C48、工业产权的概念起源于十八世纪的()•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参考答案:C49、知识产权法与工业产权在调整范围上存在差异仅仅在()• A.有关专利权的问题• B.有关著作权的问题上• C.有关商标权的问题上• D.有关制止不正当竞争问题上参考答案:B50、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时间标准是()• A.申请日• B.完成日• C.批准日• D.公告日参考答案:A51、对商标争议案件作出裁定的是()• A.商标评审委员会• B.国家知识产权局• C.商标局• D.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参考答案:A52、经营者从事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 )• A.1000元• B.5000元• C.10000元• D.20000元参考答案:B53、《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 A.某些特定经济组织• B.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 C.各种法人和自然人• D.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参考答案:B54、商业秘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A.秘密性、实用性和技术性• B.实用性和保密性• C.秘密性、实用性和保密性• D.专有性、秘密性和保密性参考答案:C55、商业诽谤行为主体是()• A.生产者• B.经营者• C.社会公众• D.消费者参考答案:B56、下列各项中《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明确其行政责任是()• A.假冒行为• B.虚假广告行为• C.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D.不当低价销售行为参考答案:D57、我国产品质量法注重( )• A.政府在促进产品质量提高中的作用• B.生产者在促进产品质量提高中的作用• C.经营者在促进产品质量提高中的作用• D.消费者在促进产品质量提高中的作用参考答案:A58、国务院负责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是()• A.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B.公安部• 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参考答案:D59、销售者的进货检验责任的范围限于( )• A.产品的安全性• B.产品的可用性• C.产品表面合格性• D.产品内在缺陷参考答案:C60、解决产品民事纠纷的主要方式是()• A.损害赔偿• B.和解• C.调解• D.仲裁参考答案:A第二大题:多项选择题1、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A.停止侵害• B.恢复名誉• C.消除影响• D.赔礼道歉• E.赔偿损失参考答案:A, B, C, D, E2、税收具有()• A.强制性• B.平等性• C.无偿性• D.固定性• E.合理性参考答案:A, C, D3、营业税的纳税主体是在中国境内从事下列哪些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 A.提供应税劳务• B.转让无形资产• C.销售货物• D.进口货物• E.销售不动产参考答案:A, B, E4、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其职能有()• A.作为发行的银行• B.作为银行的银行• C.作为职业的银行• D.作为政府的银行• E.作为调控的银行参考答案:A, B, D, E5、社会保险项目包括()• A.人身意外伤害险• B.养老保险• C.失业保险• D.医疗保险• E.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考答案:B, C, D, E6、下列关于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B.法产生的阶段就是已经形成对立阶级的私有制社会• C.法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经济基础所产生的上层建筑• D.法是阶级、阶级对立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E.法是与国家同时产生同步发展,也将同时消亡参考答案:A, B, C, D, E7、经济管理关系包括()• A.综合机关对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B.专业机关对企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C.行业经济管理关系• D.区域经济管理关系• E.经济监督关系参考答案:A, B, C, D, E8、下列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 A.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 B.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 C.企业成员的个人财产• D.国家专有的财产• E.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参考答案:A, B, C, D9、公司按财产责任形式分为()• A.无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E.股份两合公司参考答案:A, B, C, D, E10、股票是()• A.权利证券• B.有价证券• C.证券证券• D.要式证券• E.风险证券参考答案:A, B, C, D, E1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对等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遵守法律、不等损害公共利益原则参考答案:A, B, D, E12、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有()• A.发明• B.实用新型• C.厂商名称• D.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E.外观设计参考答案:A, B, E13、在我国,侵犯商标权的行政法律责任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 A.罚款• B.罚金• C.收缴或销毁侵权物品• D.赔偿损失• E.责令停止侵权参考答案:A, C, E14、下列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 A.假冒行为• B.虚假广告行为• C.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D.商业贿赂行为• E.不当低价销售行为参考答案:A, B, C, D, E15、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垄断行为的有()• A.假冒行为• B.虚假广告行为• C.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D.串通招投标行为• E.不当低价销售行为参考答案:D, E第三大题:名词解释题1、法的渊源参考答案:指国家制定和认可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是从法的制定、认可的具体来源上看法的形式的。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9039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9039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第 第—经济法总论第-章公司法 第四章企业破广法 第五章合同法 第六章金融法 第七章支付结算法 第八章票据法 第九章证券法第T 会计法第T 1 -iVi 税法第T 1 ——- 公平竞争法第T 一早 产品质量法第T 卜四章 消费者叹益保护法第- 」五章 劳动法第—卜八早 知识产权法4. 2006 年 8 月 10 日 A 县甲皮鞋厂与 B 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橡胶厂供 货,货到后 15 日甲公司付款。

合同规定,由橡胶厂代办托运。

乙橡胶厂按期发货后,甲皮 鞋厂以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 并要求退货。

乙橡胶厂表示不同意, 于是发生合同 争议。

乙橡胶厂准备提起诉讼。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1. 2006 年 9 月 1 日,甲市 A 区 A 国家税务局对 B 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 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 A 公司于 9 月 5 日收到该信函。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 A 公司如 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问:(1) (2) (3) 答案(1) B 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 受理 B 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 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9 月 5日至 11 月 4 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 申请人是 B 公司,被申请人是甲市 A 区 A 国家税务局。

可以“自知道” 该具体行政行为2. A 公司与 B 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 使合同无法履行。

A 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1) (2) A 与 B 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 引起 A 与 B 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答案 :(1)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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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第一章案例分析题(P72)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

教材第52页大纲样题的第4l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1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

第二章案例分析题(P94)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至56页。

教材第52页至53页大纲样题的第42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2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至56页。

本章补充材料:.20l0年01月份考试真题的第42题A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甲、乙、丙3人。

因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立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

执行董事由甲股东担任,并兼任公司经理;监事由公司的财务主管担任。

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合法。

因为A公司股东人数较少,而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合法。

因为法律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财务主管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据此,A公司能否为股东乙提供担保,应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决定,甲一人无权单独作出决定。

第四章案例分析题(P131)参考答案教材案例题1的答案:(1)该发函是要约。

因为该发函的内容明确具体,符合要约的法定条件。

(参见指定教材第108页第11—19行)(2)该回函不是承诺。

因为该回函附加了新的条件,对甲厂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属于新要约,而不是承诺。

(参见指定教材第109页第13—23行) (3)乙大学的拒收行为不违约。

因为甲厂与乙大学之间并没有合同存在,而违约必须以生效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教材案例题2的答案:.(1)该合同是附条件合同。

因为所附事项属于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客观事实。

(参见指定教材第111页倒数第8行—第112页第1—9行)(2)甲公司与乙电子器材厂签订的合同有效。

因为该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而其所附条件已经成就,在条件成就的时候该合同就已经生效了。

本章补充材料:历年真题中仍然有价值的典型案例分析题及其参考答案2006年01月第38题:2004年6月6日,某电视机厂给某商场发一份传真,内容为:本厂现有自产29英寸电视机1000台,每台800元,送货上门,票据结算,如购买请在7日内答复。

商场收到传真后,在6月9日回传真称愿意购买600台电视机,价格为每台700元。

电视机厂在接到传真后当天即发出传真表示接受商场提出的价格和订货数量,但要求商场自己到电视机厂提货,并请商场在10日内回复。

商场接到回复后,于6月20日回复电视机厂同意提货.并于当日组织车辆到电视机厂提货。

但电视机厂以自己与商场之间根本没有成立合同为由,不让商场提货。

双方发生争议。

问:(1) 6月6日,电视机厂发给商场的传真是否构成要约?(2) 6月9日,商场给电视机厂发回传真是否构成承诺?(3) 电视机厂和商场之间是否已经成立了600台电视机的买卖合同?参考答案:答:(1)6月6日,电视机厂发给商场的传真构成要约,因为该传真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

(2) 6月9日,商场给电视机厂发回传真不构成承诺,该传真内容改变了要约的实质内容,是新要约(反要约),在法律性质上仍然是要约,而不是承诺。

(3) 电视机厂和商场之间没有成立600台电视机的买卖合同。

因为电视机厂要求商场自己到电视机厂提货的回复期限是6月19日(6月9日在接到传真后当天即发出传真表示接受商场提出的价格和订货数量,但要求商场自己到电视机厂提货,并请商场在10日内回复)之前,而商场于6月20日回复,该回复已经过了有效承诺的期限,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所以电视机厂和商场之间没有成立600台电视机的买卖合同。

2008年01月第42题: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的到期货款,经索要一直未还。

经查:乙公司对丙公享有30万元的到期运费;乙公司对丁公司享有10万元的货物债权,己过交付期限;乙公司在戊公司中享有10万元价值的股份。

乙公司对丙公司未提起诉讼,乙公司对丁公司的货物一直处于催交之中。

请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能否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为什么?(2)甲公司能否对丁公司和戍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为什么?(3)如果甲公司能够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谁的名义进行?为什么.(4)若甲公可代位权诉讼胜诉,次债务人应向谁履行债务?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116页)答: (1)甲公司不能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因为甲公司的债务人乙公司怠于行使乙公司对次债务人丙公司的债权,不一定损害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而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的一个必备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

只有甲公司的债务人乙公司怠于行使乙公司对次债务人丙公司的债权,损害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时甲公司才能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2)甲公司不能对丁公司也不能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对丁公司,债务人乙公司对次债务人丁公司的债权不是金钱之债;对戊公司,债务人乙公司是戊公司的股东,乙公司对戊公司享有的是股权,而不是债权,也就是说,戊公司根本就不是乙公司的债务人。

(3)如果甲公司能够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甲公司自己的名义进行。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进行,在代位权诉讼中,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次债务人。

(4)若甲公司代位权诉讼胜诉,次债务人应直接向甲公司履行债务。

2008年10月第42题:甲中学与乙服装厂签订了学生校服定做合同。

约定;合同标的额5万元;开学前一周内乙厂先交付校服,开学后两周内甲中学付清全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在交货前乙厂听说甲中学信誉不好,于是通知甲中学中止交货,并要求甲中学先付货款。

甲中学拒绝并要求乙厂按约定时间交货,但乙厂未依约交付校服。

经协商未果,甲中学通知乙厂限3天内交货,否则解除合同。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乙厂中止交货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乙厂中止交货应否承担法律责任?若应承担,则承担什么责任?(3)甲中学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答: (1)乙厂中止交货不合法。

因为乙厂仅仅是听说甲中学信誉不好,并无确切证据证明甲中学的信誉如何。

(参见指定教材第115页“不安抗辩权”) (2)乙厂中止交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乙厂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责任表现为违约金,乙厂承担违约金责任。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参见指定教材第123页)(3)甲中学有权解除合同。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对方当事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案中,当事人一方乙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对方当事人甲中学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履行合同,而且乙厂迟延履行合同将导致甲中学定做校服以备开学发给学生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甲中学有权解除合同。

(参见指定教材第118页)《合同法》小结1.本章知识点特别多,各知识点相对分散,而且基本上没有不是重点的。

2.本章学习和考试的重点,是案例中对合同法的具体应用。

考前自己最少做5道合同法的案例题,一定要动手写,先写自己思考出来的答案,再把标准答案抄写一遍,找出差距,然后按标准答案的思路再写一遍答案.第五章案例分析题(P149)参考答案案例题1的答案:(1)红达公司的行为不导致该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丧失。

因为在蓝开公司提出专利串请之日前六个月内,红达公司未经申请人蓝开公司同意而泄露了蓝开公司实用新型的内容。

(参见指定教材第135页第3—6行)(2)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维持专利权的裁定。

因为蓝开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是合法有效的。

(参见指定教材第138页第9—16行)案例题2的答案:(1)乙商行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乙商行未经商标权人甲服装公司同意而擅自在服装上面使用甲服装公司的注册商标。

(参见指定教材第148—149页)(2)某公司不构成侵权,因为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用在完全不同的商品上面,是不构成侵权的。

(参见指定教材第149页第4—7行)(3)在这种情况下,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参见指定教材第148页第6—11行)第六章案例分析题(P173—174)参考答案参考答案:(1)B企业采取的措施不合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一种行为是假冒混同行为;(参见指定教材第165页倒数第1行—第166页)第二种是虚假宣传行为;(参见指定教材第167页倒数第6行—第168页)第三种是商业贿赂行为。

(参见指定教材第168页倒数第10行—第169页)(2)政府对B企业的支持性做法不合法,属于行政垄断行为(参见指定教材第162—163页)。

(3)若B企业的做法不合法,应向被侵害的A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企业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B企业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B企业并应当承担A企业因调查B企业侵害A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参见指定教材第173页)第七章案例分析题(P186)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其中第三小问的答案不在教材中,因此第三小问不作要求}:(1)该果汁饮料产品属于缺陷产品,原因有二:第一,用最小号字体标注警示内容,属于因警示方法不当导致的警示缺陷;笫二,没有明确指出可预见的使用危险,属于警示内容不当导致的警示缺陷;(参见指定教材第184页第10—13行)(2)黄某可要求该商场赔偿其花去的医药费5DO余元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参见指定教材第185页)(3)本小题答案仅供参考,不作要求:该市工商局应责令该饮料的生产者停止生产,该商场停止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是《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觌定。

第八章案例分析题(p197)参考答案(1)本案消费者张某的行为没有侵犯商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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