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收退流程

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收退流程
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收退流程

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收退流程

一. 投标(竞买)保证金收取程序:

(一)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竞买)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投标人是自然人的,通过自然人本人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帐户,并将汇款凭据(复印件)提交至交易中心。

(二)交易中心收到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的汇款凭据(复印件),经与银行核实确认到账后出具收款收据。实行保证金电子收退类交易项目不出具收款收据。

二.工程建设类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

(一)招标成功的,交易中心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前三名以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前三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失败的,交易中心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三)因发生质疑、投诉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 政府采购类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

(一)交易中心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收到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其本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信息)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还至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原汇出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二)交易中心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且收到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其本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信息)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还至中标(成交)供应商原汇出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类投标(竞买)保证金退还程序:

(一)出让成交后,中标人(竞得人)应向交易中心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并提交委托转入国土房管局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收据。交易中心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投标(竞买)保证金转入土地出让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作为受让土地的定金。

(二)其他投标人(竞买人)缴纳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竞买人)提交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收款收据、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其本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信息)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投标(竞买)保证金汇

还至投标人(竞买人)原汇出投标(竞买)保证金的账户。

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时,经办人应当先送分管领导审核,再送主要领导审签,最后由财务人员核实后退付。

我的忧伤,是渗透骨髓里的,即使吃大剂量的诗歌补药、喝什么样的心灵鸡汤,都已唤不回身体里、生命中的阳光。所以,我的爱,如果你又看到了我的文字,如果这些文字里依然充满着泣血,湿湿颤抖的哭泣,请你原谅我。因为,你就是我,只有在你面前,我可以卸掉伪装坚强的面具。扑在你的怀里,大声的哭泣,如果没有了你,心就会没有热度,变成僵硬的死掉。我也早已没有了生命刚从死亡里,我又回到了现实,窗外飘起雪花。我又开始呆呆地望着雪,傻傻地跟电脑的屏幕头像的你,谈一场生死相依中,你我牵手的虚拟爱情。多么可悲,现实终归现实。我又开始行骗自己我突然害怕走进坟墓,突然恐惧死亡,因为死亡来临。连这点可怜的虚拟爱情,也将是烟消云散。

绝望的时候会想,泣血和流泪如果不让你看见多好,可我还是以文字方式,让你看见。因为你已变成了我,我的影子。如果有一天,我永远的无音信,亲爱的,你就当我这世界从来没有来过。来过的,只有我为你用一滴滴泪,一滴滴血,轻轻研成的心墨,而写下的诗歌。

忽然很想你,想一场桃花雨

我的忧伤,是渗透骨髓里的,即使吃大剂量的诗歌补药、喝什么样的心灵鸡汤,都已唤不回身体里、生命中的阳光。所以,我的爱,如果你又看到了我的文字,如果这些文字里依然充满着泣血,湿湿颤抖的哭泣,请你原谅我。因为,你就是我,只有在你面前,我可以卸掉伪装坚强的面具。扑在你的怀里,大声的哭泣,如果没有了你,心就会没有热度,变成僵硬的死掉。我也早已没有了生命刚从死亡里,我又回到了现实,窗外飘起雪花。我又开始呆呆地望着雪,傻傻地跟电脑的屏幕头像的你,谈一场生死相依中,你我牵手的虚拟爱情。多么可悲,现实终归现实。我又开始行骗自己我突然害怕走进坟墓,突然恐惧死亡,因为死亡来临。连这点可怜的虚拟爱情,也将是烟消云散。

绝望的时候会想,泣血和流泪如果不让你看见多好,可我还是以文字方式,让你看见。因为你已变成了我,我的影子。如果有一天,我永远的无音信,亲爱的,你就当我这世界从来没有来过。来过的,只有我为你用一滴滴泪,一滴滴血,轻轻研成的心墨,而写下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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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信息时间:2010-9-2??阅读次数:1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交易)保证金的管理,防范市场风险,确保招投标项目投标(交易)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还,保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主体及产权交易主体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招投标或交易的过程中涉及投标(交易)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相关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招标文件和产权转让公告中应当明确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账户、时间、具体金额、方式以及处置方法,以及保证金收取退还渠道和相关程序要求。 第四条???????? 保证金收取标准: (一)建设工程项目保证金按项目概算的2%收取,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项目概算达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项目概算的5%另外收取投标诚信保证金,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二)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按采购项目概算的1%收取;勘查、设计项目保证金按勘察设计项目概算的2%收取,原

则上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项目概算达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按项目概算的8%另外收取投标诚信保证金,但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三)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金额,一般项目按转让标的挂牌底价的20%收取,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不得超过转让标的挂牌底价的30%;租赁类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招租标的年租金底价的10%收取,租期内累计租金达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不得超过招租标的年租金底价的30% 第五条? 保证金交纳程序: (一)投标人(意向受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保证金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政府采购项目中投标人也可选择办理诚信保证金,具体适用《政府采购实行诚信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合招督[2009]34号)。(二)保证金以外币交纳的,应按交纳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三)开标(竞价)前投标人或意向受让人持经银行审核盖章确认的凭证到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财务窗口,由开户银行核对确认已经到帐后出具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中心工作人员凭确认函或诚信保证金交纳证书复印件接收标书或接 受其意向申请登记。 (四)电子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按照电子招投标相关管理办法办理。

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

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 企业对工程的实施大多采用招标的方式,招标方为了防止投标方在招标过程中的撤标行为,为了工程在被中标后能够顺利实施,设立了投标保证金。和其他保证金一样,保证金只是一个保障方式,如果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操作,按照▲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无论中不中标,在招标结束后,招标方应该退还投标金,下面请看有关投标保证金退还的详细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保证金退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第六十三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保证金利息归属 投标保证金无论退还的多么及时,有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帐上,总会产生一定的利息,一些工程项目需要一定

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目的 规范招标管理过程,加强招标控制力度,防止技术资料流失,降低易耗品管理成本。 适用范围 收取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包施工单位,监理,大型设备或材料,超过50万元的甲分包、甲供料的招标应收取投标保证金、图纸资料押金和工本费;低于50万元的分项工程或者小型零星项目只收取图纸押金、工本费;行业垄断或政府指定项目如:供水、供热、燃气、供电、网络通讯、有线电视、人防设施等不适用本办法。 时效范围:自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招标资料起至定标建议批复止,中标单位至合同签订止。 定义 投标单位是指经推荐审批程序,能通过本公司资质审查并积极、自愿参加本公司相应项目投标的各类企业。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单位接收招标文件要约的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的款额。 图纸资料押金是指投标单位为参加投标而需要招标单位统一提供图纸等资料,招标结束退回图纸资料后可以返还的款额。 工本费是指投标单位为参加投标而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参考文件 招标单位推荐办法 招标文件管理规定 定标管理办法 内容 账户设立与管理 设立专门账户,用于投标保证金、图纸资料押金、工本费管理。 财务部建立台帐,预算部招标分项专业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填写《缴纳投标相关费用/领取招标资料登记表》和《投标保证金/押金退返审批单》;财务部按照财务制度对收取的收取保证金、押金进行管理,应单独挂往来帐,作为一项债务管理,不纳入日常收支费用,并专款专用,不可挪作他用。 收取金额 投标保证金按估算标的额的2%-5%收取。 图纸资料押金通常按500元收取,重要资料根据情况增加。 工本费按200元收取。 核收程序 预算部根据确定的招标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收取种类、金额,通知财务部,财务部给交纳单位出具收据,预算部见到收据发放资料,并在《缴纳投标相关费用/领取招标资料登记表》登记,领取人签字。退返程序 招标结束后,预算部招标分项专业工程师填写《投标保证金/押金退

投标保证金退还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退还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0633-154012113001的项目投标并递交了形式为的投标保证金元,在此我方承诺如下: 1、如果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且我单位中标,我们将按照规定在中标后一周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承诺,如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贵方可从我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内扣除该笔款项。 2.如果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投标保证金请按下表账户信息退还。 3、如果我单位未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贵方可以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为保障资金安全,上述账户不能为私人账户。 2、如因上述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 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如投标人未及时收到退回款项,请与广西机电设备

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 注: 1、此承诺书不允许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放入开标一览 表及投标保证金单独封装的信封中。 2、未提供此承诺书而导致退保延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标保证金退还承诺书 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白泥坑涵洞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2015)建审龙招字第 005 号)规定,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由于我单位属招 标人公布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现因资金周转较为困难,为此,特要求将我公司提交的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白泥坑涵洞二期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元(小写:元) 于开标后予以提前退还,我单位在你们退还投标保证金后依照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继续履行下列投标担保承

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流程

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流程 依据相关的招投标制度及财务制度、付款流程,针对收取、退还保证金特制定本流程: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 1、凡招标文件内要求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经办部门需在招 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督促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 2、经办部门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单(附件一)转 交至财务部。 3、财务部按照投标保证金缴纳单的相关内容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开 具正式的收据。 4、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投标保证金小于5000(含5000)元的, 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保证金大于5000元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 1日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投标保证金的额度设定:投标保证金以标底价为基准,标底金额 10万以内的,收取1000元;10万-100万收取1万元;100万-200 万收取2万元;200万-500万收取3万元;500万-1000万收取5 万元;1000万以上收取10万元。 1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附件 二),由经办部门经理(总监)、地产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2、未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经办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 请单交财务部,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之后,携收 据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三、收取、退还保证金流程图 1、收取保证金流程 发放招标文件 保证金缴纳单 收取保证金、开具收据成本管控中心或城市公司成本部 3日 开标前1日 成本管控中心或城市公司成本部 财务部 2

3 2、 退还保证金流程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缴纳单 序号 投标入围单位名称 保证金金额 缴纳截止日期 保证金退还申请单 中标单位 未中标单位 成本管控中心或城市公司成本部 5日 合同签订后5日 财务部 财务部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的规定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 存折。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四)、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二、投标保证金的运用 (一)、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电子银行查询单及中介 机构提供的《参加工程投标签到表》予以核对。在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 (二)、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均自 动取消其参加该工程投标的资格。 (三)、中介机构应将中心财务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收集到招标备案文件,予以备查。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因 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日内,但应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 (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 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人依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或提交履约担保,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可 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按照“资金从哪里来,原样回那里去”的原则,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款手续, 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所在单位收款收据或者银行转账存入回单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办人签 名;(两选一项均可) 2、首次办理退还手续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中标人需要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 (五)、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39966

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确保各招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回,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由商务部负责按公司流程请款,经营销区域经理、 营销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支付。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指 定的的账户、时限、金额等支付,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 便核对查实。 (二)保证金缴纳后,营销区域经理应将招标单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原件及时交回财务部存档,收据上应注明投标人信息、投标项目名称、保证金金 额。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一)中标结果公布后,各营销区域经理应及时将投标保证金的退回,一 般以转帐的形式支付到公司指定的帐户。 (二)根据招标文件约定,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 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中标者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时,中标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补足差额部分,同时并由中标者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给财务处,由财务处开具履 约保证金收据给中标者。 (三)待中标者按合同或约定履行完毕后,营销区域经理应及时办理履约 保证金的退回工作。 四、催款责任 销售业务经办人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经办人经办或接管的投标保证金和 履约保证金应作为主要内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投标保证金和 履约保证金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 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因销售业务经办人的责任导致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的,由销售业务经办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 广州四方邦德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含拍卖等其他交易方式的保证金,以下统称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我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实施投标人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以转账或汇款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已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核实 中心统计保证金的工作人员负责在开标前,以交易项目为单位向业务人员(建设工程)或业务分管领导(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提供统计好的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进账情况汇总表。再由开标现场业务人员对照进账情况汇总表核实实际到场的投标人信息有无偏差,并及时反馈给统计人员,最后形成该项目准确的保证金进账汇总表,作为投标资格的依据。经统计人员和业务人员双重核实确认后的保证金进账汇总表,由统计人员将其电子表格保存并复制一份发送给业务工作人员,双方以此作为该项目退款的比对依据和台账。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1、退还流程:中标公示期满(或核发中标通知书后或合同备案等)业务人员依据该项目保证金进账汇总表,制作保证金退回申请表并标注中标企业等信息准确区分本次应退和暂不退企业情况,再将制作好的保证金退回申请表打印成纸质表单,签字后提交给网上银行制单人员(统计员),然后由网上银行制单人员将业务人员提交的保证金退回申请单与该项目保证金进账汇总表相对照,核实无误后制作网上银行退款处理表单,再与保证金退回申请表核实无误后网上提交转账申请,并在业务人员提交的纸质保证金退回申请表上签字,再交由会计、会计传至分管财务领导逐个签字和网上银行授权后退还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招标文件要求将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则合同备案后转至招标单位基本账户;没有要求的,则合同备案或履约后转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2、建设工程非公开招标项目、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和产权交易项目,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按以上流程将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在中心备案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或货物验收)并送至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期满后,按以上流程将排序前三名以外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问题及应对措施

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问题及应对措施 为避免我司投标风险及经济损失,法务部在结合设计院反馈案例的基础上,将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后,拟针对投标保证金退还问题及应对措施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以供各区域业务部门参考、学习。 一、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和各省市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最迟退还时间为“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特别情形,招标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招标终止;(二)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三)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相关法律法规摘要(主要以北京、四川、杭州地区为例)详见附件。 二、关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 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条例》第26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应及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并妥善保存缴款凭证及保证金收款收据。另外,投标单位还须妥善保管投标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如招标文件、会议纪要、中标/未中标的通知书、往来函件等文件资料,以作为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有利凭证。 三、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单位应避免发生下列任何情况,否则,招标人有权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在投标截止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

招标中的投标保证金相关法律规定

招标中投标保证金相关法律规定 一、法源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二、金额标准 (一)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4条) (三)“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 三、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四、保证金形式及转出账户要求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二)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信用证、转账支票、银行即期汇票,也可以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23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 五、联合体提交保证金的要求 (一)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予以提交,可以是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23条) (二)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5条) 六、提出时间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0条) 七、最迟提交时间

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 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安全和及时退还,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 (四)、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二、投标保证金的运用 (一)、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电子银行查询单及中介机构提供的《参加工程投标签到表》予以核对。在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 (二)、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

求不一致的情况,均自动取消其参加该工程投标的资格。 (三)、中介机构应将中心财务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收集到招标备案文件,予以备查。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日内,但应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 (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人依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或提交履约担保,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按照“资金从哪里来,原样回那里去”的原则,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款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所在单位收款收据或者银行转账存入回单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两选一项均可) 2、首次办理退还手续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中标人需要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 (五)、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最新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工程项目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还,切实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的各类项目经营活动的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原则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收取的原则。公司财务处负责对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工程项目活动中明确规定需要缴纳保证金的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保证金的额度及退还时间 1.投标保证金 征收标准: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退还条件及程序:(1)《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或进场开工施工后1个月后,未中标者可凭投标保证金交款收据,到公司财务处申请保证金的退还。 (2)未中标者为单位的,必须由经办人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附件一)同时提供由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和保证金交款收据,经公司投标组织部门、财务处、督查处等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直接将款项以转帐的形式支付到未中标单位指定的帐户。 (3)未中标者为自然人的,由未中标者本人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保证金交款收据,经公司投标组织部门、财务处、督查处等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退款给未中标者本人,并由本人出具收条。 (4)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收款人必须是投标人,必须与投标时的名称一致。 (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不计付利息。 返还时间: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2.履约保证金 征收标准: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退还条件:(1)工程分包类施工完成,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2)专业分包类施工完成,经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验收合格,完成中间交接手续后退还。 退还程序:由分包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各责任部门及项目总工、质量安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返还时间: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3.工程质量保证金 征收标准: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征收程序: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建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返还时间: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四、保证金的缴纳 (一)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时限、地点和金额。 (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帐号及账户),进账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三)保证金应以支票、电汇、现金等方式提交。收缴时间以保证金进账时间为准。 (四)保证金到账后,由财务处负责开具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收据给投标人,收据上应注明投标人信息、投标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 五、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经公司制度调研与预算小组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 六、附件 附件一:《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定

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投标保证金收退工作管理,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收款方式和办理程序。各投标人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缴款时间、数额、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缴到中心账户,并凭现金缴款单原件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到财务室开具到账收据。 第三条 退款方式和办理程序 (一)正常情况 1、退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履约金不足部份由中标单位按规定补缴。 3、未中标单位持我中心开具的到账收据并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到我中心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 4、中标单位确定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报科长和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室。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及所附收据和《投标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进行审核,于每周四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二)特殊情况 1、因退款单位人为原因如笔误等,导致款项无法退回,要求重新办理退款的,先由退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说明情况,待银行退回款项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办理。 2、交款单位名称与退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原交款单位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核实无误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办理。 3、其他特殊退款要求由投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批后办理。 第四条 退款一律采用转账方式。 第五条 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以下账号(附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全 称: 项目编号: 退付金额(大写):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会计审核: 出纳办理: 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退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确保保证金的 及时收缴和退还,切实保障中标单位及业主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货物设备采购及工程监理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比例向中标单位收取。工程施工项目履约保证金,按照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施工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财采管[2008]70号)文精神,直接缴入采购(招标)人账户。 第三条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第四条 中标单位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缴款账户、履约保证金金额、缴款时间缴足履约保证金,并凭现金缴款单原件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以及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到中心财务室开具履约保证金到账收据后才能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第五条 货物采购项目在合同签订的质保期满,由中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送采购单位(业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表复印件、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到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 第六条 2008年5月以前中标的工程、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在竣

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退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退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投标人在进行投标之前是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的,由于缴纳的保证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这个问题,律伴小编下文做了解答,大家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由上可知,投标保证金只是作为一种担保,如果投标人没有违反招标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在投标人未中标后,保证金会在5日内退还给保证人的。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哪些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3、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4、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因此,一般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都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如果投标人中标后又撤回其投标的,这种情况下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也就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绿树365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e6175980.html,/

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

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含拍卖等其他交易方式的保证金,以下统称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我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实施投标人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以转账或汇款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已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核实 中心统计保证金的工作人员负责在开标前,以交易项目为单位向业务人员(建设工程)或业务分管领导(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提供统计好的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进账情况汇总表。再由开标现场业务人员对照进账情况汇总表核实实际到场的投标人信息有无偏差,并及时反馈给统计人员,最后形成该项目准确的保证金进账汇总表,作为投标资格的依据。经统计人员和业务人员双重核实确认后的保证金进账汇总表,由统计人员将其电子表格保存并复制一

份发送给业务工作人员,双方以此作为该项目退款的比对依据和台账。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1、退还流程:中标公示期满(或核发中标通知书后或合同备案等)业务人员依据该项目保证金进账汇总表,制作保证金退回申请表并标注中标企业等信息准确区分本次应退和暂不退企业情况,再将制作好的保证金退回申请表打印成纸质表单,签字后提交给网上银行制单人员(统计员),然后由网上银行制单人员将业务人员提交的保证金退回申请单与该项目保证金进账汇总表相对照,核实无误后制作网上银行退款处理表单,再与保证金退回申请表核实无误后网上提交转账申请,并在业务人员提交的纸质保证金退回申请表上签字,再交由会计、会计传至分管财务领导逐个签字和网上银行授权后退还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招标文件要求将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则合同备案后转至招标单位基本账户;没有要求的,则合同备案或履约后转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2、建设工程非公开招标项目、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和产权交易项目,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按以上流程将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在中心备案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或货物验收)并送至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

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2017年第一季度的度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具有同类项目履约的经验;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第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销售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1.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买方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卖方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2..验收由买方组织,费用由供货方负担。 三、售后服务 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详见各包中要求。 2.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联系方式及配件供应情况。 四、质保期 1.质保期≥壹年,终身维修。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卖方须按国家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为了增强自身的投标竞争力,也可自报质保期, 具体时间及服务计划等内容在投标书中明确,但不能低于用户的需求。 3.保修期内年故障时间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修期内设备故障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付总价的30%,货到付总价的30%,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30%,剩余10%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1.0 目的 规范招标管理过程,加强招标控制力度,防止技术资料流失,降低易耗品管理成本。 2.0 适用范围 2.1收取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包施工单位,监理,大型设备或材料,超过50万元的甲分包、甲供料的招标应收取投标保证金、图纸资料押金和工本费;低于50万元的分项工程或者小型零星项目只收取图纸押金、工本费;行业垄断或政府指定项目如:供水、供热、燃气、供电、网络通讯、有线电视、人防设施等不适用本办法。 2.2时效范围:自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招标资料起至定标建议批复止,中标单位至合同签订止。 3.0 定义 3.1投标单位是指经推荐审批程序,能通过本公司资质审查并积极、自愿参加本公司相应项目投标的各类企业。 3.2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单位接收招标文件要约的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的款额。 3.3图纸资料押金是指投标单位为参加投标而需要招标单位统一提供图纸等资料,招标结束退回图纸资料后可以返还的款额。 3.4工本费是指投标单位为参加投标而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0参考文件 4.1 招标单位推荐办法 4.2 招标文件管理规定 4.3 定标管理办法 5.0 内容 5.1 账户设立与管理 5.1.1设立专门账户,用于投标保证金、图纸资料押金、工本费管理。 5.1.2财务部建立台帐,预算部招标分项专业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填写《缴纳投标相关费用/领取招标资料登记表》和《投标保证金/押金退返审批单》;财务部按照财务制度对收取的收取保证金、押金进行管理,应单独挂往来帐,作为一项债务管理,不纳入日常收支费用,

并专款专用,不可挪作他用。 5.2 收取金额 5.2.1投标保证金按估算标的额的2%-5%收取。 5.2.2图纸资料押金通常按500元收取,重要资料根据情况增加。 5.2.3工本费按200元收取。 5.3核收程序 5.3.1预算部根据确定的招标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收取种类、金额,通知财务部,财务部给交纳单位出具收据,预算部见到收据发放资料,并在《缴纳投标相关费用/领取招标资料登记表》登记,领取人签字。 5.4退返程序 5.4.1招标结束后,预算部招标分项专业工程师填写《投标保证金/押金退返审批单》,经公司财务总监和公司领导签批、投标单位返回所开收据或另开收据、财务部会计签字后由财务部出纳支付,领款人凭投标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身份证件领款并在《投标保证金/押金退返审批单》上签字,《投标保证金/押金退返审批单》需并存于招标资料档案内。 5.4.2如果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纪律或者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约定的情况,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预算部招标分项专业工程师在《投标保证金/押金退返审批单》中注明扣除事由和金额。 5.4.3不按约定退还图纸资料的,不予返还图纸资料押金,缺失重要图纸资料的按照未退还进行全额扣除。 5.4.4工本费不予返还。 6.0 附录 6.1《缴纳投标相关费用/领取招标资料登记表》 6.2《投标保证金/押金退返审批单》 7.0 以上管理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和修改。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说明(资格后审)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说明: 1、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行:江苏银行宝应支行 银行帐号:90260188000076641 2、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支票的投标人须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通过网银汇款的需加盖银行转讫章),不接受银行汇票方式转帐。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4、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投标现场。 5、第一次来宝应投标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审核、备案。 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7、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可办理退款事宜。 8、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可办理退款事宜。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可办理退款事宜。 9、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款单位人员必须是报名时的授权经办人,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收据,退款单位另行委托的其他授权人不予办理退款事宜。 10、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须经综合科、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凭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审核拨付。 获得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我市建筑企业,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免缴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及解释doc资料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及解释 【相关政策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30号令)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解释】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其他常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还有现钞、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信用证、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等,其中现钞、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等属于广义的现金。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的金额普遍较大,为减轻投标人负担,简化招标人财务管理手续,鼓励更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同时为防止投标保证金被挪用和滥用,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优先选用银行保函或者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形式。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保函或者保证担保的要求,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准备和提交。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修改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注意是否需要调整已经提前开具的保函或者保证担保的有效期,否则有可能导致否决投标。二是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属于《担保法》规定的定金而是质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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