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申报2012年度新增、调整专业的通知【模板】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社区食堂意向承建企业的通知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社区食堂意向承建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09•【字号】•【施行日期】2014.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社区食堂意向承建企业的通知主城各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有关企业:为了做好2014年社区食堂建设工作,现就组织申报2014年社区食堂意向承建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
社区食堂是指在人民群众居住相对较为集中的社区,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日常大众化餐饮服务的供餐单位。
社区食堂建设符合中央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的精神,符合商务部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的要求,对满足社区居民便利实惠的餐饮消费需求,推动餐饮业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商委将在市级商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对社区食堂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各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推动社区食堂建设工作。
二、广泛发动。
社区食堂建设是一项新工作,需要广泛发动各方积极参与。
各区商贸流通管理部门和协会(商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具体承担建设任务。
三、开展申报。
有意向承建社区食堂的企业须填写《2014年社区食堂意向承建企业申报表》(附件1),附企业有关资质证明等证实性材料于2014年5月20日前报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商贸流通管理部门。
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于5月30日前报我委餐饮住宿业处(企业申报表须同时报电子文档和纸质件)。
联系人:万刚传真电话:67014945附件:2014年社区食堂承建企业申报表重庆市商业委员会2014年5月9日附件2014年社区食堂承建企业申报表。
材料目录-新【范本模板】

等级医院评审材料巩留县人民医院评审资料文档目录自评达标等级A□B□C□D□1.5。
1.1师资、设施符合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要求。
【C】1。
医院具有能够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的师资。
2。
有保证培训实施的设备设施。
科室相关目录:(1)关于调整对各乡(镇)场卫生院、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领导小组暨专业小组的通知(2)医院人才培养师资(3)医院培训实施的设备设施及设备设施照片【B】符合“C”,并被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为本县域的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中心或基地。
科室相关目录:(1)申请乡镇基础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基地的报告(2)巩卫字(2013)3号关于建立巩留县人民医院为乡镇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基地的批复【A】符合“B”,并1.可承担本县域之外的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2。
评审前三年中培训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数量呈逐年递增.科室相关目录:(1)医院对现在医疗机构培训计划安排表等级医院评审材料(2)第一、二季度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人员名单(3)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课件、签到册(4)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记录(5)关于安排基层卫生院妇产科人员进修培训的通知(6)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进修人员登记表(7)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考试卷(8)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表(9)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证书等级医院评审材料巩留县人民医院评审资料文档目录自评达标等级A□B□C□D□1.5。
2.1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或承担本地区全科医师培养。
【C】1.承担中等及以上卫生类专业教育临床教学任务。
2.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人员培训任务。
3.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科室相关目录:(1)巩医字(2011)25号关于成立临床医疗、医技、药剂教学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2)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习就业直通车”协议(3)关于成立教学实习基地的协议书(4)实训基地照片(5)巩医字(2013)106号关于成立临床医疗、医技、药剂教学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6)临床带教老师职责(7)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8)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修订)(9)医院见习医师管理制度(10)医院教学查房制度(11)伊宁卫校临床实习管理办法及规定(12)关于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届毕业实习生后期实习及返校工作安排通知(13)2013年医院实习生人员登记表、综合考核情况(14)平凉医专2012年届实习生实习情况小结等级医院评审材料(15)医院平凉医专实习生总体评价(16)实习生考试卷(17)2013年外出参加进修、短期培训及学术交流学习人员登记表【B】符合“C”,并承担本县域内的全科医师培养,有可追溯的记录.科室相关目录:【A】符合“B”,并1.承担本县域内全科医师培养中心或基地的职能,有可追溯的记录。
发布的通知模板10篇

发布的通知模板10篇发布的通知篇1一、调剂原则参照国家20__年调剂政策(国家20__年调剂政策目前还未公布)二、学费及奖学金: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录取的全日研究生将全部收取学费,同时,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具体办法按照《长江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及助学金的暂行规定(试行)》、《长江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1、优秀生源奖学金(1)所有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5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3000元的奖励。
(3)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985”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3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20__元的奖励。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学历为为二本以上普通全日制本科的考生,非英语专业已过六级,英语专业已过八级,或研考英语成绩超过60分,且研考总分超过本专业国家规定录取起分线理工科在40分,文科在50分以上的,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的本校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2、国家助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20__元/年·人。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数仅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的非在职考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6.24•【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在我区高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二)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除外。
(三)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近两年存在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人员,其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途径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高校申报。
三、评审时间安排全区各高校原则上应在2024年7月中旬前印发部署文件,并报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备案,2024年11月中旬前完成本年度自主职称评审,评审结果材料于2024年11月底前报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备案。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1.06.08•【字号】苏科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2021〕7号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奋力肩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科技强市和建设“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为苏州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现启动2021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的组织申报,涉及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农业科技创新、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基础研究试点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初审推荐方法。
各申报单位按照本批次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自主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项目主管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出具申报推荐意见,其中限额申报的要进行筛选和排序,盖章后统一上报。
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创新基础和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运营状态良好。
项目第一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3.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并根据《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附件2)的要求,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范本模板】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冀人【1996】35号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考核范围、对象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的原则。
考核不应受民族,性别、职务、年龄、资历、文化的影响,而应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人做出恰如其分的砰价.(2)民主公开的原则.考核的范围、时间、内容、方法、程序等事项要公布于众,并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公开。
(3)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考核应坚持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注重工作实绩。
三、考核内容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观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考核时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将德、能、勤、绩四项内容具体细化成若干考核项目。
要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对职员的考核应重点考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
对专业技术人员应区别不同情况各有侧重,重点考核专业技术水平,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取得的工作实绩和经济、社会效益。
对工人的考核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各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四、考核等次及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一)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8.12.18•【文号】教高[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08]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部门(学校)申请2008年度增设或调整专业的请示收悉。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举办公安类专业教育有关问题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的评议意见,并在征得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对设置医学类、公安类专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印发给你们。
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662个本科专业和6个医学类专科专业(见附件1、2),可自2009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412个本科专业和1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见附件3、4),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见附件5),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11个专业(见附件6)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会议纪要模板范文

会议纪要模板范文时间:20xx年x月xx日午时至xx日地点:市委主楼xx会议室主持人:xxx出席:xxx、xxx、xxx、xxx列席:xxx、xxx、xxx、xxx议定事项:一、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委20xx年x月xx日《关于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决搞好治理整顿》的通知,对我市前段治理整顿的情景和一季度形势逐项进行了分析和深入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当前和今后治理整顿的任务和工作重点。
会议认为,半年来我市在贯彻中央治理整顿方针的过程中,态度坚决,工作扎实,初见成效,但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要看到思想认识的差距和治理整顿任务的艰巨,要按照中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抓好治理整顿的各项工作。
会议决定:在省委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后,召开市委工作会议,经过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市治理整顿形势和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动员广大党员一心一意搞好治理整顿。
会议定于x月底召开,由市委办公室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二、听取了xx关于20xx年xx立动竞赛表彰大会准备工作的汇报,原则同意“立功办”提出的大会方案及召开时间,原则同意市级劳模及礼貌单位的名单,责成“立功办”根据市委常委意见进行调整,并做好大会准备工作。
对有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由“立功办”再作准备,向书记办公会汇报。
时间:20xx年x月x日上午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出席人员:签发:会议内容:本次会议为周例会周例会会议纪要的范文。
会议听取了各部门上一周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汇报,对下一步各项工作做出部署,现纪要如下:一、上周工作情况一是按实收费政策调整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公司首次拓展训练活动顺利开展;三是隐患整治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推进,重要节点和难点得到了有效攻关,按合同要求有序实施;四是建德服务区厕所改造方案基本明确。
二、各部门工作部署1、营运管理部要对收费新政策调整实施后,对路段影响进行分析研究,结合引流宣传,及时采取对策措施,让广大司乘人员感受到既快又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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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申报2012年度新增、调整专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申报2012年度新增、调整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2年度新增、调整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基本原则
专业设置和调整应适应国家特别是我省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应有利于突显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应符合教育部及其他中央有关部门颁布的专业设置管理的规定。
二、专业设置的条件和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新设置或由原有专业调整为新专业,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和要求:
1、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原则上专业年度招生规模应不低于60人。
2、有拟申报专业的建设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管理文件。
3、新设置的专业应以学校已有专业为依托,具有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辅人员。
专业办学条件能满足该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的要求。
4、每单位申报新增专业增设数不超过1个。
5、增设专业应在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范围内确定,申报专业名称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确需设置国内新的目录外专业,须按教育部有关管理要求申请进行专业论证,并提交论证报告。
6、拟调整名称的专业,原则上在原专业所属学科(类别)代码类别内进行;不跨类进行名称调整。
确需跨类调整的,应申请撤销该专业,并按新专业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请增设、调整专业的材料
请各院系于6月20日前,将2012年度拟增设或调整专业有关申报材料报送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
增设或调整专业需提交下列材料电子稿,发送到邮箱:(******):
1、增设、调整专业汇总表;
2、拟申报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
3、《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同时报送增设、调整专业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
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
201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