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立案地址确认书
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尊敬的当事人:
经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调查,现确认您的送达地址如下:姓名:(填写当事人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当事人联系电话)
住址:(填写当事人住址)
请您核实以上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有错误或需要更改的地方,请
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法院并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
如在接到本
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您确认以上地址为法院送
达地址。
本确认书即为送达通知,法院将按照上述地址进行传票、判决书、
裁定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
请您务必确保该地址真实有效,并
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
同时,特别提醒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到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后,您应及时履行法定的义务和责任。
若因地址错误或变更而导致送
达不及时或无法送达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联系本法院提供正式的送达地址,
以便法院在相关案件审理中进行适当的通知和送达。
特此确认。
人民法院(盖章)
日期:(填写确认日期)。
福州市各法院立案材料之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备注
法院工作人员签名
提示:1、原告、申请人在办理立案手续填写该确认书。
2、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人在相关审判庭填写。
(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直接送达的,送达人供的自己的送达地址
当事人(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
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电话(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当事人对自己送达地址的确认
我已经阅读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地址是准确、有效的。
福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
案由
案号
()法字第号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申请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一、被告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以其户籍登记、工商登记或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位送达地址。
二、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或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人民法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由
案号
()第号
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一、被告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以其户籍登记、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二、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当事人签名:
上述内容是否要求保密:是否年月日
事人的送达地址
原告提供的其他当
被告(或第三人):
送达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不能提供上述内容的,须在备考处说明理由)
备考
承办人
原告提供的其他当事人的送达地址
被告(或第三人):
送联系方式:
被告(或第三人):
送达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被告(或第三人):
送达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被告(或第三人):
送达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一)邮寄送达的,邮寄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直按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己的送达地址
原告提供的自
原告:
送达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达地址的确认
原告对自己送
我已经阅读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
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送达地址用)(2016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收到后请于一周内填妥寄回人民法院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现将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法院专递的适用范围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3 .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二、法院专递的法律效力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经受送达人同意,本院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电子送达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即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四、电子送达的法律效力以法院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电子送达的使用说明如受送达人同意接受电子送达,需向本院提供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法院以短信形式发送的电子送达诉讼文书签名码。
签名码为身份确认码,受送达人可以凭立案时预留的证件号和签名码签收电子诉讼文书。
为方便受送达人接受送达,本院提供互联网和手机app终端推送电子诉讼文书服务。
受送达人可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或者手机app终端项下的“文书签收”栏目签收电子送达的诉讼文书。
六、送达地址的提供或者确认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
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该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

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
送达地址确认书
原告:[原告姓名]
被告:[被告姓名]
本次一审诉讼案件中,为确保法院顺利进行判决和公告送达工作,特向被告发送本送达地址确认书,希望被告认真填写、签署,并及时将确认书回寄给原告。
本确认书内容如下:
一、送达地址确认
1.原告地址确认:
[原告地址]
2.被告地址确认:
[被告地址]
二、送达方式选择
请被告选择以下合适的送达方式,并在对应选项前打勾确认:
1. 邮寄:□
2. 邮政快递:□
3. 传真:□
4. 电子邮件:□
5. 其他:□(请填写具体方式)
被告确认选择的送达方式:[被告选择的送达方式]
三、送达地址变更通知
若在诉讼过程中,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请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并提供更新后的地址。
变更通知如不及时提供,各方将负责由此产生
的法律后果和影响。
四、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效力
1. 本确认书一经填写、签署,即为法律效力。
2. 发生地址变更后,变更后的地址将替代原地址作为最终送达地址。
请被告对以上内容进行确认和签署,并将确认书于三日内回寄给原告,以保证诉讼过程的平稳进行。
此致
原告:[原告姓名]
联系电话:[原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被告:[被告姓名]
联系电话:[被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尊敬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感谢您对我所办案件(案号)的配合和支持。
根据我们收到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要求,我们需要您填写以下内容以确认您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请您仔细填写并签名确认。
1. 公司/个体工商户全称:(在此填写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全称,确保准确无误)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在此填写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确保准确无误)3. 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在此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姓名,确保准确无误)4. 送达地址:(在此填写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送达地址,确保准确无误)5. 电话号码:(在此填写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联系电话号码,确保准确无误)6. 电子邮箱:(在此填写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电子邮箱地址,确保准确无误,方便我们与您进行联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需要您提供上述信息以确保法律文书的准确送达。
请您在填写完毕后,将确认书寄回给我们。
您也可以将扫描件发送至我们的电子邮箱,方便我们的及时处理。
如您的联系方式有任何变动,请您及时向我们进行书面告知,以便我们进行及时更新。
再次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希望我们能够共同合作,顺利解决案件,达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祝好!此致~~法律服务所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一份标准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样式,您在填写时可能需要根据具体要求对其进行修改或增删。
感谢您的理解和合作!)。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址的确│ 当事人:签名或捺印 │
│认 │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
├───┼───────────────────────────────────┤
│备 考│ │
├───┼───────────────────────────────────┤
│法院工│ │
│作码应当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
5.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送达地址的,应当在备考栏内注明。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认书的│,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按下列│
│告知事│方式处理: │
│项 │ (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
│ │ (二)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
├───┼───────────────────────────────────┤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________人民法院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
│案由 │ │案号│ ( ) 字第 号 │
├───┼───────────┴───┴───────────────────┤
└───┴───────────────────────────────────┘
注:
1.本样式供所有适用民事简易程序的案件使用。
2.当事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第一栏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书面告知;当事人阅读有困难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告知。
3.本表中当事人的送达地址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或当事人的代理人填写;当事人因文化水平限制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法院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经两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宣读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确认。
邮寄立案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邮寄立案,是指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请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邮寄立案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诉讼方式。
为规范邮寄立案行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邮寄立案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对邮寄立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二、邮寄立案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邮寄立案适用于以下情形:1. 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的;2.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交诉讼材料的;3. 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的。
三、邮寄立案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邮寄立案的期限为:1. 当事人邮寄提交诉讼材料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2.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交诉讼材料的,代理人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3. 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的,应当自邮寄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
四、邮寄立案的诉讼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邮寄立案的诉讼材料应当包括:1. 起诉状;2. 证据材料;3. 有关证明当事人身份和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4.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交诉讼材料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5. 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五、邮寄立案的程序1. 当事人应当将诉讼材料邮寄至人民法院立案庭。
邮寄地址为:XX省XX市XX区XX人民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XXXXXX。
2. 邮寄诉讼材料时,应当在信封上注明“诉讼材料”字样,并写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3. 人民法院收到邮寄的诉讼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1)诉讼材料是否齐全;(2)起诉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3)证据材料是否充分;(4)当事人身份和诉讼主体资格是否明确。
4. 人民法院对审查合格的诉讼材料,应当依法受理案件,并通知当事人。
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
八、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以拒绝应诉、拒接电话、避而不见送达人员、搬离原住所等躲避、规避送达,人民法院不能或无法要求其确认送达地址的,可以分别以下列情形处理:
(一)当事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往来函件中对送达地址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号
案由
告
知
事
项
1、为方便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及时接收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或者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本确认书的有关事项;填写的事项如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不及时告知变更事项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准确,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当事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临沂市**区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临沂市**区人民法院送达地址变更确认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申请表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现将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法院专递的适用范围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3、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二、法院专递的法律效力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经受送达人同意,本院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电子送达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即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四、电子送达的法律效力以法院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电子送达的使用说明如受送达人同意接受电子送达,需向本院提供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法院以短息形式发送的电子送达诉讼文书签名码。
签名码为身份确认码,受送达人可以凭立案时预留的证件号和签名码签收电子诉讼文书。
为方便受送达人接受送达,本院提供互联网和手机APP终端推送电子诉讼文书服务。
受送达人可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或者手机APP终端项下的“文书签收”栏目签收电子送达的诉讼文书。
六、送达地址的提供或者确认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送达地址确认书
人民法院对受送达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一、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拒绝提供的,将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二、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信息姓名(名称)送达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
代收人信息姓名(名称)送达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
受送达人确认
受送达人已经了解人民法院对受送达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及相关法律规定,并愿意承担法院向上述送达地址、代收人送达引发的法律后果。
受送达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