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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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类范本)

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类范本)
案号
案由
当事人
告知事项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电子送达方式。代理人签署本确认书,视为所代理的当事人进行确认。
2.为提高送达效率,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优先采用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可以同时线下送达。无论是否接受电子送达,均应提供联系手机号码。
与当事人关系
□本人□代理人□其他代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电子送达方式
(可多选)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是□否
□手机(电子送达必选):
□传真:
□诉讼服务平台/电子送达平台
裁判文书
送达方式
□电子送达 □线下送达(可多选)
邮寄地址
诉讼费、案款退付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3.确认的送达地址或电子送达方式适用于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执行程序。如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或电子送达方式。
4.如果提供的地址或联系方式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联系方式,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送达地址
及方式
收件人
银行账号:
手机号码(必填)
邮编
受送达人
确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确认了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如在诉讼过程中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法院。
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法院工作
人员签名
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范本

送达地址确认书范本

送达地址确认书范本一、甲方信息:姓名(公司名称):送达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二、乙方信息:姓名(公司名称):送达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三、背景和目的:本确认书旨在明确甲方将通过邮寄、快递或其他途径向乙方送达文件、合同、通知等。

为确保送达的准确性和追溯性,双方特此确认双方的送达地址。

四、送达地址确认:1. 甲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上述甲方信息中所列地址,并保证该地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乙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上述乙方信息中所列地址,并保证该地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送达方式确认:1. 双方确认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文件、合同、通知等的送达。

2. 双方同意以以下方式进行送达:(1)平邮:采用邮寄方式进行送达,以中国邮政的服务为准。

在该方式下,若遇特殊情况(如邮局调整、天灾等),双方同意寄达情况可能有所延误。

(2)快递:采用快递方式进行送达,以商业快递公司的服务为准。

在该方式下,双方同意寄达情况相对较为稳定,但也可能因特殊情况(如天灾、快递公司自身原因等)导致寄达延误。

(3)其他方式:若双方认为有其他更为适合的送达方式,可在此处约定,并在确认书中明确说明该方式的具体细节。

六、送达凭证和时间确认:1. 甲方和乙方同意,每次送达文件、合同、通知等均应附有送达凭证。

送达凭证可以是邮寄/快递单据的复印件、签收单据或其他能够证明送达事实的文件。

2. 双方同意,送达的时间以实际送达为准。

若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时间以邮戳或快递公司记录的时间为准。

七、未能成功送达的情况处理:1. 若甲方寄出文件、合同、通知等后,发生以下任一情况:乙方地址有误、乙方不在、乙方拒收等,导致送达未成功,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若乙方未能成功送达的原因在乙方本身,如乙方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送达未成功等,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八、送达地址变更通知:1. 甲方和乙方同意,若任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标准模板word版)
甲方:XX公司或XX个人
乙方:XX公司或XX个人
签订日期:X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XXX省XX市XX地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某电子电路有限公司与某文教通讯设备配套厂一案,本人〔本单位〕确认下列地址为本人〔本单位〕在该案一审、二审、执行期间人民法院各类法律文书的正式送达地址:
本人姓名
〔单位名称〕
某电子电路有限公司
送达地址
苏州新区
收件人
孙律师
邮编
215000
联系电话
备注
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2018年3月15日
注意事项:
1、如上述送达地点发生变化,受送达人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受案法院。

2、如受送达人没有确认送达地址,或未将送达地址变化情况及时通知法院的,受送达人起〔上〕诉状、答辩状上载明的地址,即视为受送达人提供的送达地点。

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送达地址确认书(完整版)

送达地址确认书(完整版)
案号
案由




1.为了保障您的权利,请如实填写下列事项。填写完毕后,相关信息适用于仲裁及后续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无须在各个环节重复确认,一站式节省您的成本和时间。
2.如您的信息已变更应及时告知仲裁院/法院,相关信息以您最新填写的确认书为准,如因您未告知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仲裁/诉讼/执行文书未能被确认方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相关法律后果需要由您自行承担。
手机号码
注:1.除决定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判决书之外的文书,优先采用电子送达。
2.电子邮箱方式由案件承办机构指定官方邮箱发送:
3.多选电子送达方式的,其中一种送达成功即视为已送达。
邮寄
送达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了本确认书及附页的有关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地址真实、有效;本人同意接受上述已勾选并填写的电子送达方式进行电子送达,同意以填写的邮寄送达地址作为送达地址;本人明白上述地址持续适用于仲裁及后续法院诉讼、执行程序,以上填写的任一地址进行送达均会发生法律效力。
3.电子送达是一种高效便捷的送达方式,您接收了诉讼文书的情况我们能及时知悉,根据法律规定,电子送达发送成功后仲裁/诉讼/执行文书即视为送达,送达日期以电子信息到达指定微信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日期为准。
4.请您在选择的电子送达方式前“□”处打“√”(可多选)。
5.代理人填写本确认书的视为当事人本人填写,代理人保证相关事项已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手机号码
代理人姓名
律师执业证号码
手机号码
请选择电子送达方式

原告(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原告(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指定签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确认送达地址
手机号码
邮编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其他联系方式
受送
达人
确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确认了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如在诉讼过程中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法院。
提供人签名(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法院工作
人员签名
4.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审查、执行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5.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后页。
送达
地址
及方式
指定签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确认送达地址
手机号码
邮编
其他联系方式
受送
达人
确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确认了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如在诉讼过程中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法院。
原告(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号
案由
告知
事项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为提高送达效率,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3.为提高送达效率,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第二人民法院-原告对被告地址确认书

第二人民法院-原告对被告地址确认书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由案号()粤1972 号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有举证的义务,具体告知如下事项:
一、原告应尽可能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否则可能导致诉讼的迟延或无法进行;
二、自然人的送达地址除其户籍地址及经常居住地址外,可以是其同住成年家属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送达地址除其注册登记地址及主要机构地址外,可以是其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合伙人的住址;
三、原告应按送达可能性从大到小的顺序逐一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

原告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被告姓名或名称:
送达地址一:
收件人:与被告关系:电话(移动电话):送达地址二:
收件人:与被告关系:电话(移动电话):送达地址三:
收件人:与被告关系:电话(移动电话):送达地址四:
收件人:与被告关系:电话(移动电话):其他联系方式:
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的确认
我已经阅读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地址是准确、有效的。

原告签名:
年月日
备注
法院工作人员签名:。

被告地址确认书

被告地址确认书
三、原告应按送达可能性从大到小的顺序逐一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
原告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
被告姓名或名称:
送达地址一:丰兴精密产业(惠州)有限公司
收件人:沈旗卫与被告关系:法人代表电话(移动电话):
送达地址二:
收件人:与被告关系:电话(移动电话):
送达地址三:
收件人:与被告关系:电话(移动电话):
送达地址四:
收件人:与被告关系:电话(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的确认
我已经阅读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地址是准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由
案号
(20)东二法字第号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有举证的义务,具体告知如下事项:
一、原告应尽可能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否则可能导致诉讼的迟延或无法进行;
二、自然人的送达地址除其户籍地址及经常居住地址外,可以是其同住成年家属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送达地址除其注册登记地址及主要机构地址外,可以是其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合伙人的住址;

新修改 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

新修改 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
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的确认
我已经阅读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地址是准确、有效的。
原告签名:年月日
备注
法院工作人员签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由
案号
(20)东二法字第号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有举证的义务,具体告知如下事项:
一、原告应尽可能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否则可能导致诉讼的迟延或无法进行;
二、自然人的送达地址除其户籍地址及经常居住地址外,可以是其同住成年家属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送达地址除其注册登记地址及主要机构地址外,可以是其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合伙人的住址;
三、原告应按送达可能性从大到小的顺序逐一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
原告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
被告姓名或名称:
送达地址一:
收件人:与被告关系:电话(移动电话):
送达地址二:
收件人:与被告关系:电话(移动电话):
送达地址三:Leabharlann 收件人:与被告关系:电话(移动电话):
送达地址四:
收件人:与被告关系:电话(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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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收件人:谢德慧 电话(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的确认
我已经阅读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地址是准确、有效的。当事人签名:
原告签名:年Βιβλιοθήκη 月 日备考法院工作人员
签名:
三、原告提供被告的住所地分别为:被告是公民的,是指其公民户籍所在地,是法人的,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四、若本院根据原告提供的送达地址不能送达给被告的,经本院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原告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
当事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谢德慧 送达地址:
人民法院
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由
贷款合同纠纷
案号
( ) 字第 号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告知: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有举证的义务,具体告知如下事项:
一、原告应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及住所地。
二、原告提供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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