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广西首次出台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 首次对“小学教学点”进行界定

重磅消息|广西首次出台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 首次对“小学教学点”进行界定
重磅消息|广西首次出台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 首次对“小学教学点”进行界定

重磅消息|广西首次出台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首

次对“小学教学点”进行界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西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质量大幅提升。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全区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为切实办好必要的小学教学点,优化小学教学点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小学教学点教育质量,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广西教育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日前,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试行)》。

来和小编看看新出台条例都有哪些亮点呢?1 “具体”首次制定农村小学教学点的基本办学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2 “界定”首次对“小学教学点”进行了界定。“(一)达不到小学1—6年级完整建制;(二)在校学生规模不足100人(不含附设学前班、幼儿园幼儿数)。”达到1—6年级建制或学生人数超过100人的学校按完全小学建设和管理。3 “配置”从设置用地、校舍配置、装备配备、教职工配备、教育教学及保障等方面对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分门别类作了详细的规定,让各方面都有章可循,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评估的重要依据。4 “开齐开足”对体育设

施和信息化做详细规定,要求开足开好课程。主要内容《标准》主要由六大部分构成。1规范农村小学教学点的设置、选址和用地。坚持有利于学生就近入学与提高教育质量相结合原则,科学合理布局设置。2明确农村小学教学点的校舍、设施配置。校舍及设施建设和设计要符合《中小学校舍设计规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3强调农村小学教学点的装备配备。从硬件装备和软件装备两方面明确教学点的配备要求,确保日常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4保障农村小学教学点的教职工配备。拓展教学点教师补充渠道,注重教师培养。5规范农村小学教学点的教育教学。建立健全小学教学点工作规范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整体提升教学点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6提出农村小学教学点的保障机制。落实教学点办学经费,保障教学点的正常运转。重点解决,《标准》通过规范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

标准,从设置用地、校舍配置、装备配备、教职工配备、教育教学及保障等方面对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作了

详细的规定,优化小学教学点规划布局,全面改善教学点办学条件,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着力解决教学点办学条件不足、师资配备不强、课程开设不齐、教育质量低等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小学教学点布局,切实改善办学条

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必要的教学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所称的小学教学点是指在行政或教学管理上隶属于乡(镇)中心学校或村完全小学管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达不到

小学1—6年级完整建制;(二)在校学生规模不足100人(不含附设学前班、幼儿园幼儿数)。第三条县级教育行政部

门要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优化小学教学点规划布局,加强建设和管理,全面改善教学点办学条件,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提升办学水平。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经县级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

局确定保留和新增的小学教学点,是小学教学点布局优化、办学条件改善、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第五条小学教学点基本建设、教育教学、日常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标准与规范管理要求。二设置、选址和用地第六条小学教学点布局应根据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人口发展规划和学龄儿童变化趋势,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安全等因素,坚持有利于学生就近入学与提高教育质量相结合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布局设置。第七条学龄儿童少且分散的边远山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学龄儿童因上学不便而辍学。第八条小学教学点选址应符合《广

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第九条小学教学点生均用地面积不应低于25平方米。三校舍、设施配置第十条小学教学点校舍建设和设计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第十一条小学教学点应设有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科学教室、图书室、饮水设施和厕所;有寄宿学生的教学点应建有学生宿舍、食堂(伙房),并按需配建教师周转宿舍。不同班额校舍配置标准如下:1个教学班校舍使用面积标准(单位:㎡)校舍配置类别校舍面积普通教室(1间)40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40图书室(图书阅览室、教师办公室)40综合器材室40仓库20厕所28合计208

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

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标准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 幼儿园不属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范畴。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活动的机构,其设置标准另行制定。国家及本市对中外合作培训机构的设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基本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名称、规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具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四)具有与培训类别、层次、规模相适应的,有资质的教 师。 (五)具有充足稳定的办学资金。

(六)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七)具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培训目标、培训计划以及符合要求的培训内容等。 (A)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备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举办者)举办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其中: 社会组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个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举办者应当履行相应的法定出资义务,其中: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及时足额缴存开办资金,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在出资承诺的期限内分期缴纳注册资金。 (三)举办者由多方组成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权利和义务等,并履行法定程序。 (四)中小学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第五条(机构名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申请设立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其名称应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申请设

农村小学学校简介第一篇

农村小学学校简介第一篇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农村小学学校简介第一篇 农村小学学校简介 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田村小学位于威海市世昌大道西端,占地平方米。现有学生近1200名,教师54名,是威海市首批“规范化”学校。 学校始建于1913年(民国二年),原名“忠义学校”,1945年,更名为“田村完全小学”,1984年,被评为山东省“农村窗口学校”。2007年,高区管委与办事处共同筹资,新建了面积6700多平米的综合教学楼,楼内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舞蹈室、器乐室、声乐室、心理咨询室以及乒乓球、美术、书法等专用活动室配备齐全,实现了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和现代化。 近年来,学校以“办人民满意学校,创优质教育品牌”为办学目标,秉承“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面向全体,发展个性,实践创新,培养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工作思路,以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为主要办学特色,坚持走素质教育之路,逐步探索形成了“育人为本,素质为重,关注发展”的办学模式。学校先后荣获“中央教科所小学学具应用研究优秀实验学校”、“山东省小学思想品德多媒体课件开发优秀实验学校”、“威海市中小学教育科研优秀实验学校”等十多个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分别与英国南墩公园小学、新疆昌吉市第十小学结成友好学校。 学校拥有一支锐意改革、充满活力的教师团队,“厚德博学,严谨高效,合作创新”的教风及先进的教育理念,打造了田小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目前,在职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90%,中级以上职称占65%。被评为省、市级以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6名,威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师德标兵近20名,在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20多人次,在省级以上教学刊物发表论文(或评选获奖)200余篇。 特色之一:弘扬传统文化,传承中华美德。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增进青少年对中国历史、文化等各方面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开发潜能,端正品行,学校以“传统文化”和“经典诵读”两大实验课题为依托,着力打造“书香校园”,研发经典诵读校本课程,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与必修课程紧密结合,开设了国画、书法、体操等十几种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选修课程,逐步形成了独具传统文化特色的课程体系。2006年,在威海市课改现场会展示了“古韵诗香快乐行”优质课,被评为山东省传统文化教育“优秀实验学校”。学生习作、书画、电脑绘画等作品获市级以上奖励500多人次,威海日报、晚报、威海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多次进行专题报道。 特色之二:多元立体评价,培养全面而个性发展的人。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着激励尊重的原则,学校实施了以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标准与内容多元化、评价方法多元化的发展性评价机制,评选出田小“文明礼仪小标兵”、“校园小歌手”、“舞蹈小明星”、“运动小健将”、“星级少年”、“雏鹰少年”等20多项荣誉称号,为孩子们的快乐成长开创了广阔的空间。 特色之三:协同教育,构建家校学习共同体。为了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学校通过开展“家长开放日”、“亲子嘉年华”、“家书月月通”、“家长委员会”、“家长义工爱心团队”等活动,让家长更多地了解、参与到学校各种教学活动中来,使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建立起有效的“家校学习共同体”,从而达到学校、家庭教育同心、同向、同步。 农村小学学校简介第二篇

中小学办学标准

中小学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园规划设计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1.建设用地 2.体育用地 3.绿化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

3.生活用房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资料配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六、师资配备标准

七、公用经费标准 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 设备配备标准 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 备标准 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 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园规划设计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1、建筑用地 2、体育用地 3、绿化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学科教学专用设备 1、理科教学专用设备 2、文科教学专用设备 3、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 4、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 5、通用技术教学专用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馆设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六、师资配备标准 七、公用经费标准

附件:1. 山东省普通高中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 2. 山东省普通高中文科教学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3. 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4. 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卫生保健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5. 山东省普通高中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 6. 山东省普通高中图书馆(室)图书配备标准 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本省举办普通高级中学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级中学。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其他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本《标准》的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原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高级中学设置与布局,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和县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变化状况,尤其是初中毕业生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普通高级中学设置与布局应适度集中,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招生范围较大或生源相对较分散的学校,应根据需要为学校增加必要的学生食宿条件或设置寄宿制学校,方便学生就学。 2、布局不合理或城市市区内办学空间过于狭小的学校,以及农村办学条件简陋、规模偏小、生源不足的学校,可与城市或县镇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或改建、扩建。

北京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建设部分-试行) 2018年5月

目录 前言 (1)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3) 1 总则 (5) 2 建设规模 (6) 2.1 办学体制及规模 (6) 2.2 学生、教职工人数 (7) 3 选址 (7) 4 建设用地 (8) 4.1 一般规定 (8) 4.2 建筑用地 (8) 4.3 体育用地 (9) 4.4 绿化用地 (10) 4.5 广场、院落及道路、停车场用地 (10) 4.6 建设用地指标 (11) 4.7 其他用地 (12) 5 建筑设置 (12) 5.1 主要教学用房 (12) 5.2 办公及管理用房 (18)

5.3 生活服务用房 (19) 5.4 其他建筑空间 (20) 5.5 建筑面积指标 (21) 5.6 未定标空间 (21) 6 建设绿色学校 (22) 6.1 环境质量 (22) 6.2 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23) 6.3 资源共享 (24) 7 建设智慧学校 (24) 附表1 各类学校体育项目设置表 (28) 附表2 各类学校的建设用地指标 (29) 附表3 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指标 (30) 附录一小学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1) 附录二初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7) 附录三高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3) 附录四完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9) 附录五九年制校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55)

前言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 背景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简称原《标准》)颁布于2005年,至今13年。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及北京市不断加大教育改革工作力度。中小学校的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标准、考试招生制度和学校管理机制等都在深刻地变革中,这些对中小学校的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原《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教学需求,急需修订(修订后的标准简称《标准》)。 为适应新时代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趋势,《标准》将原城乡不同建设标准的指标合一,实现城乡统一建设标准。 国家在标准化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提高建筑标准”的要求。为适应教育教学新需求,《标准》在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劳技教室、音体美教室等主要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形状及设施方面提高了部分标准,并增设了分层次教学及选修走班课教室等教学用房。《标准》中完善了体育场地的设置。 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政府投资的学校建设,自2014年起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标准》中增加了“建设绿色学校”部分。 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适应未来教育新需求,《标准》中增加了“建设智慧学校”部分。使安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创新活动等校园内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及管理工作全部纳入智慧化管控系统,提高办学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同时也可作为学生学习智慧化管控知识的实体教材,启

农村小学怎样走办学特色之路

走办学特色之路是农村小学进展战略的必定选择 一、农村小学目前存在的要紧问题: (一)生源流失日益严峻。在走访的这几所小学中,有两所小学往常曾经有小学部与初中部,而现在却只保留了小学1-3年级,且每个年级只有20个左右的学生;有三所学校保留了3-6年级,但学生也是寥寥无几。这些小学因生源不足,只有开复式班,给一个年级上课,另一个年级的学生就做作业,小孩们的听课时刻大打折扣,且两个年级之间相互干扰,小孩们无法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还有一所比较好的镇办小学,1-6年级都有学生,然而每个年级人数只有30个左右,这些学生中几乎没有本镇的,大差不多上来自镇附近农村或离县较远农村的寄宿生,本镇的小孩几乎都流到了县城的小学。小小年纪便要在学校寄餐或寄宿,而且农村小学的住宿条件较差,学生的安全以及学校的责任成为一个新问题。据这几所学校校长介绍,学生流失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的,随着人们家庭收入的提高,为让小孩有更好的学习条件,为不让小孩输在起跑线上,家长千方百计送小孩到镇或县城教学

质量好的地点读书,许多到外地打工的家长把小孩带到外地就读,造成生源流失。学生人数太少的学校难以合理配置师资,不能保证正常开展各种规范有序的教学活动,不仅造成教育资源的白费,而且造成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二)师资队伍水平偏低。在素养教育不断推进的今天,教师的短缺大概不应该再是教学所面临的问题,但我们在调查中发觉,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普遍偏低,年龄结构普遍偏大。教师中多数是中师毕业生,还有部分是民办转正的,普遍缺乏专业素养。因此,教师所从事的教学与其专业不相吻合,大部分小学并没有专业的音乐与美术教师,老师在上美术课的时候就只得让学生临摹一些书上的图画,上音乐课时只让学生听一下磁带上的歌曲。还有的学校连语文、数学老师都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只只是这些教师已在几十年的教育教学中逐渐积存了丰富的经验。个不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当有了一定的名望和资历后,也想方设法转为公务员或转向其它行业。在我们走访的各农村小学中,由于历史与现实的诸多缘故,教师队伍普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手法落后等问题,这种情况阻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大了农村与城区学校间的差距, (三)教育经费特不是学校公用经费严峻紧缺。近些年, 尽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 增加对农村小学的教育投入,部分学校的校舍和教学设施条件都有了专门大的改善,微机、液晶投影片差不多成为学校教学的常规设备。但大部分农村小学仍然是经济境况窘迫,入不敷出, 处于“要一点给一点花一点”的被动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武功县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园规划设计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1.建设用地 2.体育用地 3.绿化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 3.生活用房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资料配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六、师资配备标准 七、公用经费标准

武功县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小学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学校设置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便利,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原则上,农村根据乡镇的面积、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尽量减少小学处数,小学生的走读半径一般为2公里。对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要适当保留小学和教学点。城市小学设学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其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学龄儿童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设置寄宿制学校。 3.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2005〕8号)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京教策〔2005〕8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 2005-12-29 京教策〔200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整体提高中小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京发[2004]13号),市教委等部门研究制订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本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府文教办、市计委、市编办、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制发的《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京政文教[1988]49号)同时废止。本标准实施细则和办法由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教委负责协调解决。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一、总则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按照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市教育行政等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区县政府根据《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制定本区县实施《标准》的学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在确定学校用地规模时要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新建学校原则上应达到《标准》要求,改建和扩建学校参照《标准》执行。要加强本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二、学校规模、用地与建筑设施 (一)学校设置 1.设置学校应当依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并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 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 学校的设置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楼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4. 学校设置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便利,其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环境及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 5.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可在学校相对集中的区域内,设置学校教育辅助中心。该中心作为实现资源共享的辅助性教学机构,由相关学校的举办者共同设置,对一些投入大以及受利用率、用地、建筑等条件约束,单个学校难以配置的设施设备实行集中配置,以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学校规模

北京市中小学名校大全【最新】

北京市中、小学校汇总排名 转发评论 2010-03-11 15:16 中学(转) 2009年高考后北京中学最新名次排位(含600分人数) 第一集团:北京的五所王牌重点高中 01:人大附中(海淀区)--传说400人 02:北京四中(西城区)--335人左右(人数退步) 03:师大二附(西城区)--240人左右(人数退步,但文科600分还最多) 04:师大实验(西城区)--225人左右(人数退步,100人出国,放弃高考) 05:北京八中(西城区)--200人左右(基本保持) 第二集团:北京的前十名继续被西城海淀两区包揽 06:十一学校(海淀区)--188人 07:北大附中(海淀区)--182人 08:一零一中(海淀区)--167人 09:清华附中(海淀区)--150人左右 10:首师附中(海淀区)--150人左右 第三集团:顺义区与东城区之争 11:牛栏山中(顺义区)--138人 12:北京二中(东城区)--104人 第四集团:既北京的前19名,600分集中在50人-80人之间 13:一六一中(西城区)

14:师大附中(宣武区) 15:北京五中(东城区) 16:汇文中学(崇文区) 17:八一中学 (海淀区) 18:理工附中(海淀区) 19:交大附中(海淀区) 第五集团:排在20名及以后 20:北十三中(西城区) 21:景山学校(东城区) 22:北十二中(丰台区) 23:潞河中学(通州区) 24:北八十中(朝阳区) 25:北一七一(东城区) 26:北京九中(石景山) 27:大兴一中(大兴区) 小学(转) 所谓好小学,主要是指教师资源好,小升初的时候学生去向好,还有学校长年积累形成的教学风格、拥有的社会资源及学校硬件条件也好。而好学校往往又形成良性循环,学校名气大,很多家长想把孩子送入该校,学校就可以收高额赞助费或结下很多社会关系,好的教师很愿意到名校任教,学校也可以在招生时选拔好的生源,从而始终保持竞争优势。 排名如下: 1、实验二小(西城)——没有中关村1、3小那么名声在外,但实际是非常好的学校;1909年建校,提倡素质教育,快乐教育,教学质量也非常好;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很多事情,很辛苦。分为一年级部、二年级部和本部三个校区,配有校车。除片内和共建单位,

西藏自治区普通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西藏自治区普通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小学设置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学校设置坚持“适度集中、方便入学”的原则,既要方便学生又要符合西藏实际。城市小学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在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农牧区实行适度集中办学,在乡政府所在地设立完全小学,根据需要,设立部分村小学和教学点。 3.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给水有保障、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4.学校不应与宗教活动场所、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场、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其他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5.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 (二)学校规模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班数规模、在校生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一般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小班化教学。全日制普通小学适宜办学规模及班额标准见下表。 西藏自治区普通小学适宜办学规模及班额标准 (三)校园规划设计 1.校园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

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编写审定管理办法

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编写审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普通中小学教材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的审定管理,提高教材的编审质量,促进地方教材的精品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的编写立项、审定(含初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以下简称“教材”)是指利用普通中小学地方课 时进行课堂教学的教科书及必要的教学辅助资料。 第四条本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编写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和市、区县地方课程教材建设规划要求,适合本市普通中小学使用的高质量地方教材。 第五条市教委负责教材编写的立项和教材审定(含初审)管理工作。设立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具体领导和协调地方教材的业务审查工作。 第二章教材的审定机构 第六条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下设相关教材审查组,开展教材的立项、初审和审定的专业审查工作,并向审定委员会提出立项、初审和审定专业审查意见。审查委员须按照《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中教材审查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公正客观地进行审查,并遵守有关的工作纪律。 第七条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和审查委员由市教委聘任,任期4年。 第八条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有关教材立项、审定(含初审)等事务性工作。 第九条各区县教委应加强对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校教材使用情况的登记和管理,并将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校教材的选用情况,按年度报送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市教委将定期对初审和审定通过的教材进行评价,并对优秀教材编写者给予表彰,促进教材及时反映经济、社会、科技的新发展,形成教材更新的机制。 第十条本市开展地方教材立项、审定(含初审)等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市教委设立专项。 第三章教材编写的条件 第十一条教材编写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编写人员或编写委员会; (二)有必要的编写经费,能保证编写工作需要; (三)有相关实验学校和区县同意进行教材实验的证明材料; (四)有与具备教材出版资质的出版社签订的教材出版协议书; (五)属于市、区县地方课程教材建设规划规定的项目。 第十二条教材的主要编写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较好的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学科素养; (三)具有相应课程(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深的课程(学科)造诣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对本课程(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附件: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与规模 (二)学校选址 (三)学校规划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二)学校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装备条件标准 (一)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 (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三)图书馆设备 (四)办公、生活及安全防护设备 六、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资源教室配置标准(一)基本建设要求

(二)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七、师资配备标准 八、经费保障 附件:1.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各类用房面积表 2.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3.山东省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配备目录

一、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试行)》,按照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儿童及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实施特殊教育。特制定《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特殊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本省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的资源教室建设。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或普通幼儿园设置的特教班,参照本标准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相关标准和普通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执行。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 小学部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 前言 根据北京市教委等八个委办局联合颁发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号)和相关文件,结合我市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北京市教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以学校和班级的适宜规模为基准,对中小学校各学科的专用教案仪器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教案家具和各类用房等标准作了规定。 《细则》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部分,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分学段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细则》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目录 一、小学理科学习领域专用教案设备配置标准 Ⅰ.小学科学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Ⅱ.小学数学教案设备配置标准——————————————二、小学文科学习领域专用教案设备配置标准 Ⅰ.小学语文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Ⅱ.小学英语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Ⅲ.小学品德与生活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Ⅳ.小学品德与社会教案设备配置标准——————————————三、小学艺术科学习领域专用教案设备配置标准 Ⅰ.小学美术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Ⅱ.小学音乐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Ⅲ.小学舞蹈教室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Ⅳ.小学电子琴教室教案设备配置标准(选配) ——————————————四、小学体育与健康学习领域专用教案设备配置标准 Ⅰ.小学体育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Ⅱ.小学健康教育教案设备配置标准——————————————Ⅲ.小学卫生保健设备配置标准——————————————五、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教案设备配置标准 Ⅰ.小学劳动技术教案设备配置标准—————————————— 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置标准—————————————— 七、小学图书配置标准—————————————— 八、小学教案家具配置标准—————————————— 九、小学各类用房标准——————————————

小浦小学办学特色简介

小浦小学办学特色简介 近年来学校秉承“唯实求精,注重个性,发展特长”的学风,我们根据学校的实际,把学校的发展思路确定为:“常规是基础,德育是核心,质量是生命,科研是先导,以凸现办学特色为突破口”。 学校全体师生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取得了累累硕果,在07学年度学校被评为“板浦镇优秀学校”,07年5月连云港市、灌云县“四配套”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校召开,08学年度在灌云县第五届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中成绩显著,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全县仅四家),08年秋,板浦镇有效教学管理年暨常规管理现场会在我校举行,09学年度我校代表板浦镇村校接受县教育局视导检查,受到县领导一致好评。近年来我校有10位教师获国家、省、市、县表彰,有50位同学在读写大赛,金钥匙比赛中获省、市、县奖,教师在省、市、区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有近百人次获奖。教师有20篇论文在国家、省市教育杂志上公开发表,学校被评为连云港市优质资源管理使用先进学校,海州区安全先进学校,海州区少儿艺术节优秀组织单位,在本学期举行海州区英语课本剧汇演中,在全区得分排名第五,海州区第二十二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第六名。学校有近40篇关于学校的宣传报道信息被市、区教育信息网录用。 1、以传统体育活动为突破口,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 坚持“两操一锻炼”确保学生身心健康,配合上级单位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学校本年度相继举办了秋季运动会,校园体育节,元旦跳绳踢毽比赛、趣味运动会等一系列活动,充分发掘了体育对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影视,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 特色是一种理想,是一种境界,是学校个性化的集中体现。我们依托古镇板浦悠久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学校从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育形式入手,结合农村小学阳光体育活动的特点,深度挖掘绳文化。学校相继编写了《绳舞童年》校本教材,利用实践课对学生进行绳文化的熏陶。制作了“绳舞童年”系列展板,形成了浓烈的校园绳文化氛围,学校还成立了“绳舞童年”社团,结合大课间进行活动,逐渐形成了低年级跳短绳,中年级跳长绳,高年级跳绳操的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增强他们的体质,活跃学生的身心。在海州区第二十二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有十余名同学获得奖次,学校团体夺得第六名的好成绩。 2、从引领到分享,教科研工作先行。 教科研是学校教学的源泉,是学校教改的先导。我校把目光锁定在课程改革的主旋律上,树立教科研意识,活跃教科研风气。全体教师都能注重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转变角色。 由于受区域调整和管理体制的约束,我校的教科研工作在一段时间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教科研工作曾一度停滞不前,在2009年度全区教科研工作会议中,我校教科研工作居全区下游,教科研工作跌到了谷底。面对窘境,学校一班人没有退缩,正视不足,负重奋进。结合专业发展年的要求,从引领到分享,在制度上加以倾斜,每个人给压力、压担子,带着任务,全力以赴奋战教科研工作。对于该项工作的落实,我们在“实”上谋思路,在“效”上做文章。一年来,我校的教科研工作有了大踏步的前进,教科研工作硕果累累:09年被连云港市教委评为“中小学优质资源使用先进学校”,09年6月在海州区少儿艺术节中被评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中小学校建设标准2015)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 (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0]2号),促进全省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以下简称《办学条件标准》),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实施意义 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山东的需要;是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 二、总体目标 从2011年始,在全省启动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 2012年,省教育示范县、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和六市(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威海)基本完成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 2014年,五市(潍坊、济宁、泰安、莱芜、日照)基本完成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

2015年,六市(枣庄、临沂、滨州、德州、聊城、菏泽)基本完成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全省基本完成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标准、全面提高。《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办学条件标准”)是我省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具备的基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要面向每一所中小学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凡布局调整后定点的中小学校,都要确保其在办学条件主要项目的种类、数量、质量上达到标准。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各地要依据中小学校建设的现状和区域发展情况,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制定本地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确保此项工程按计划、分步骤顺利实施。 (三)统筹安排、总体推进。要将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与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程、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等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以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为统领,以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为重点,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实施。 (四)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四、任务要求 “办学条件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制定的我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具体标准,是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的执行标准和评估验收依据。各地新建、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小学)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2009-03-03 15:06:14| 分类:电教特室配备 | 标签:标准类|字号订阅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小学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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