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派车单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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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派车单申请科室:

申请部门填写用车事由车辆种类

目的地搭乘人员

用车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申请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

审核部门填写

派用车种类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

用车时限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驾驶人员填写

出车前总

里程数

本次出车

行车里程

公里备注:收车后总

里程数

公里收车时间驾驶员签字

乘车人签字

备注:本派车单由申请用车部门填写后送综合办公室签字确认后交指定驾驶员,驾驶员凭此单出车,收车后由乘车人确认签字,驾驶员及时交回综合办公室存档。

公务用车集中保障办法模板

某县公务用车集中保障办法 (试行) 为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合理保障公务出行,根据《某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就我县公务用车集中保障工作制订本办法。 一、保障范围 (一)县四套班子重要公务和应急公务用车。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公务接待、工作调研、以及机要通信、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公务用车。 (二)县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重要公务接待和外事活动。 (三)乡镇街道重要公务接待和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 (四)专项用车。重特大建设项目、临时重大任务及其它特殊用途等公务用车。 二、管理机构 (一)局车辆管理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增设车辆管理科。主要负责指导全县公务用车的安全教育、培训、节能减耗和车风车纪查纠、受理投诉举报等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标准和调配、更新、报废、运行的计划制定工作;重大会议及重要公务活动的车辆协调和调度工作。 (二)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成立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车管中心),隶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国有企业某县后 — 1 —

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心下设调度室、车管室2个职能科室和若干个车队。主要负责车改后保留的车辆、聘用驾驶员的统一集中管理和公务用车的统一调度服务保障工作。 三、服务平台 为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技术监督和安全管理,有效降低车辆运行服务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车管中心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该平台由“公务用车预约平台”、“GPS车载定位系统”、“调度监控中心平台”、“车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四部分组成。通过“公务用车预约平台”,为公务用车单位提供预约登记、派车服务,实现预约、派车网络化服务;调度监控中心通过“GP S 车载定位系统”,对车辆实时跟踪监管(车辆定位、线路稽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偏离路线报警);通过“车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车辆情况进行自动记录、查询,并根据里程统计、车速分析、超速报警、油耗分析等,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用车管理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服务办法 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分类使用”的原则,根据服务范围提供车辆服务。 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由联络员向车管中心具体落实用车事宜。 (一)县四套班子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公务接待、机要应急公务和调研用车 — 2 —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相关制度及公务车辆派车单

公务用车登记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主任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主任批准。 二、用车范围 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 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市内每周结报一次;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办公室依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定点修理厂维修。汽车修好后,由办公室与驾驶员逐一核对,报批维修费用。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用车需要。特制定本 管理办法。 一、内容的界定: 1.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是指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和相关 管理人员公务活动所用机动车辆的运行管理。 2.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申请使用、保养、维修、保险、年审等管理。 二、管理职责: 1.综合部对公务车辆使用实施归口管理。 ①负责制定(修订)本公司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市区内公务用车的调配和审批。 ③负责本公司公务车辆燃油管理。 ④负责督促公务车辆驾驶员办理车辆年审、保险以及车辆的日常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 ⑤负责公务车辆固定资产管理、编制车辆报废更新计划,办理相关手续。 2.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对本公司公务用车和施工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3.车辆使用部门(或人员):负责公务用车安全行驶和服务监督管理。 三、管理原则: 安全经济运行的原则:加强安全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车辆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确保安

全经济运行。 四、管理内容和方法 ㈠公务用车审批及管理 1.实行用车审批,凭派车单出车。由公务用车部门或个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写明用车事由、时间、路途等,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以OA线上申请审批流程管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坚持“先外后内、先急后缓和计划使用”的原则,优先安排本公司接待、专业检查、重大活动的用车,确保生产经营应急用车。 2.用车审批权限:属本市区内用车由综合部领导审批;属省内长途用车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一般情况下不安排省外长途公务用车,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审批。 3.公务接待用车。由综合部或对口接待部门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用车。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借用车辆或外单位借用公务车辆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具体办理。 4.各部门要严格控制长途用车,确保生产经营应急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5.实行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 ①驾驶员要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的相关制度; ②加强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 ③加强车辆设备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④驾驶员要精打细算控制成本,降低运行费用。 6.行驶证年审管理。综合部负责督促兼职驾驶员按期做好本公司机动车辆购买车辆保险及车船税、费以及行驶证、驾驶证的检审或换证申报工作。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车辆运行车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和《《XX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XX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务用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XX用于办理公务、调研督导、机要通信、突发事件应对、通勤服务等旅行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主要包括轿车、越野车、中小型客车等。 第四条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分级负责、节能高效”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办公室负责XX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 XX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 第六条 实行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制度。XX各部门用车要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公务车辆外出时必须持有派车单。

XX公务车辆审批程序为:各部门出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必须填写《XX公务用车申请单》(附件1),由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多个部门多人同时去同一个地点出差时,要合并乘车,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 各部门要控制和减少公务车辆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出差办理公务,应当优先选用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条 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制度。除公务活动时段外,所有公务车辆应当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停放至指定地点的,必须经XX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规定地点以外停放过夜。 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等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应封存停驶。 第八条 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 (一)严禁对外出租、出借公务车辆。 (二)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三)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以及有业务联系单位、个人的车辆。 (四)严禁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五)严禁为领导干部配备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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