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 XX 充电”充电桩合作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

过友好协商,就在小区铺设“ xx 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

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安装、支付及后期软件及设备维

护。

2、乙方系小区单位,具有在小区内部提供充电场地或

车棚、设备电源的权限。

3、安装地址:。

4、安装数量:套,设备单价:元。

5、合作时间:从2019 年月日起至2024 年月日止。

6、充电服务模式:客户预先储值。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小区内部安装【】套“ XX 充电”电动车智能充电设备,

每套设备包含【】路充电接口,供双方合作经营,充电设备的所有

权和维护责任归甲方所有;并为乙方提供管控和数据监控后台。

2、在签订协议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充电设备安装完成,并

可供投入使用。

3、甲方提供的充电设备,如因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或使用过程中设备

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4、甲方定期维护保养充电设施设备。

5、若设施设备自身缺陷原因或者使过程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报废,

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在充电桩周边张贴使用说明、促销、支付方式等相关宣

传的画面。

7、甲方在室外安装的设备,由甲方自行做好防水处理,乙方应提供

必要配合工作。

8、甲方进场维修前,若设备故障可能造成进一步安全威胁,甲方应

尽到必要的安全维护义务,避免故障设备造成人身、财产安全危险。

9、合作期满、不再继续合作或者因甲方违约、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

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撤出所有设备,逾期不予拆除,所有设备归乙方

所有,乙方自由处置。

10、甲方与使用客户之间因充值产生的所有争议,均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退场,应将未使用完毕款项返还客户,由此引发的所有争议,

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自行进行电动车充电场地和车棚搭建,完成充电站主电源

线接入工作。如因甲方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或甲方设备使用过程中造成

乙方充电场地和车棚搭建损坏,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提供的各类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宣传资料在项目

区域内分发、扩散以及进行主动宣传、扩大“XX 充电”服务的影响力。

3、乙方在设备安装期间,安排工程人员配合甲方的设备安装工作;

4、甲方应按甲方要求定期巡视巡查充电设备安全隐患,设备出现故

障和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乙方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应及时

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5、乙方须维护小区内车辆正常安全充电的行为,在自身管理权限内,杜绝业主私拉乱接充电线路,并禁止在签订本合同之后在小区内新建

设置除“ XX充电”设备外的物业或第三方提供的充电设备。

6、若已设置的充电设备无法满足小区实际需求,乙方可告知甲方,

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加装设备。

7、若小区内设备被第三方恶意破坏,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第三

方追责。

四、合作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合作报酬。

2、合作报酬的标准为:

□模式一:平台充电消费总额%归乙方所有;甲方提供管控和数

据监控后台,乙方承担电费;

□模式二:每月 1 日,甲方按照元/ 千瓦时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设

备使用中的上月电费,同时按照元/ 千瓦时标准,每月同步向乙

方支付线路和场地使用维护服务管理费用。

五、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设备在乙方处使用期间,甲方不对设备进行维护或设备造成他人

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有权他单方解除合同。

3、甲方逾期支付款项超过七日或无故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有权

解除合同。

4、如遇不可抗力,乙方应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设备铺设后,合作协议期限内,在甲方不存在违约情形下,乙方

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需按相当于已铺设设备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合作期内,乙方与其他类似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签约,视为乙方违

约,须按照前款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合作期内,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电费和线路场地使用维护服务管理费,

每逾期一天,承担未支付金额 1%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 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管辖。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期满后,如需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

面协议。

3、甲、乙双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为各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的

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有任何重要文件、资料、

文书需要送达时,该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收件地址。一方将文件、资料

以 EMS 方式发送到对方的联系地址,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7 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若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三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过错方自

行承担。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经办人:地址:电话:日期:

电动车充电桩合同

自助式电动车充电桩铺放合作协议 甲方:陕西诚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合同号: 乙方:西安凯莱勒电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合同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为甲方提供自助式电动车充电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一、协议内容 1、乙方在西安市曲江新区区曲江风景线项目投放自助式电动车 充电设备(型号 CDZ-W210D-G20 ),用于便民服务,充电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提供设备安装、维修、维护、终端客户服务等运营服务,并向甲方按双方约定标准缴纳费用。 二、协议有效期限 协议有效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协商,如有异议, 请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沟通,终止或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三、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电费缴纳周期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以内

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结清,甲方开具收据(节假日顺延)。 四、合作模式 □模式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电费,按1元/度收取。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双方合作前,甲方对引入充电站设备进行管理的决策应充分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到与之相关的管理规划,如有必要须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 2、甲方根据物业管理情况提供安装场地、安装现场电源到位、并协调三大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进行信号覆盖。安装设备前通知乙方,双方就设备布线及选址进行规划。 3、甲方不得购买、引进等以其她一切方式让同类产品或替代品进入甲方场所内经营,不得私自拆除充电设备或自行设置充电插座等其她方式影响乙方设备的运营。 4、甲方可根据使用情况与乙方协商适当增加充设备的投放数量,以匹配用户使用需求。 5、甲方有义务在充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对设备进行日常管理,提醒用户爱护设备;当发现私自加装分线盒、转接板进行每路多车充电或在充电设备上涂写、张贴、遮盖的行为时应予以制止与宣传教育。 6、若充电设备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应协助乙方或警方调查,但不承担乙方充电设备的丢失、损坏风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根据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选择收款方式(□刷卡、□手机支付)。 2、因乙方电动车充电设备原因造成电动车充电器或电动车本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与损失方共同协商解决。 3、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电表读数1元/度的电价向甲方支付电费。 4、乙方负责自助式电动车充电设备的安装及定期保养与维修,充电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维修完毕,否则及时更换充电设备,不得因此影响用户的正

电动车充电项目合作协议书

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并根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双方在甲方受托管理的内合作建设、经营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有权与乙方在该小区内合作建设、经营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 2、甲方为前述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提供场地以及充电系统所需的电源。乙方将充电系统安装完毕后,如甲方认为需改动的,需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并由甲方承担拆装费用400元/套。充电系统最终安装完毕后,甲乙双方明确标注有项目所涉设备位置、数量,并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小区地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充电系统投入使用后,甲方确保电源可以正常使用,甲方不能无故单方停电,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不能自行经营或与第三方合作此类充电项日。 4、甲方要配合乙方的宣传工作,扩大乙方提供的充电设备的认知度

(包括但不限于允许乙方在项目实施小区中张贴宣传材料、发布宣传册等)。 5、甲方如果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破坏,必须积极配合乙方或公安部门追回损失;发现故障或业主反应设备故障(需要确认)时采取适当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设备。 6、甲方对乙方已设置的充电点有日常巡检维护义务,如发现充电点存在影响使用问题的,甲方应做排查,如系乙方设备问题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维修;如非乙方设备问题的,甲方应当及时排除。 7、甲方在巡检中,应当核实充电点上附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是否为乙方确认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如被损坏、覆盖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8、乙方负责在充电现场张贴《操作说明》。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由乙方出资在合作地块内建设电动车充电设备,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建设的投资界面及产权分界点为:充电桩接公共线路的接电点处,乙方对由其提供的所有设备拥有所有权,若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不再合作,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设备。 2、乙方负责设备的维护并保证设备的质量安全,除人为破坏、不按要求操作及甲方未能及时报修处理外,由于设备质量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能单方无故拆走设备,如需拆走闲置设备应以书面告知甲方。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吹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项目名称:甲方地面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布控与运营管理。 1.2 项目目的:满足甲方电动汽车用户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推广与发展。 1.3项目范围:本协议对甲方的地下停车库与地面停车场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系统的安装及管理。 1.4项目期限:2015.9.21-2025.9.20 1.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2015年9月21日左右向甲方交付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市场价值:10000 元/台。双方约定于2015年9月21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保证产品是正常使用,所有权与管理权归乙方,甲方有使用权。 1.6甲方需明确停车地点并附相应图纸。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保证所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及施工过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 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运送、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和电动汽车充电桩调试,并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测试和验收。如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相关安装完善工作,并再次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行测试和验收工作,直至验收结果符合要求。 2.1.3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合同期限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电动汽车充电桩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 2.1.4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 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

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合同范本

工 程 合 同 书工程名称:充电站及广告架的土建、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市沂水县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签订日期:

合同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对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就分享走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 1、工程地点:市沂水县 2、工程任务与技术要求: 工程技术指标按照甲方提供的该工程施工图和招标文件实施,达到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规、标准的要求。 二、工作围: 按照建设单位统一规划要求,对位于分享走电动汽车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建设工程施工。 三、工程工期: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本工程施工工期为天(以甲方通知 开工日开始算起)。 四、工程造价及结算方法: 1、工程造价:本工程造价总额为人民币:(大写:)。材料单价一次性包底,如发生图纸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材料单价按中标单价)。若工程追加量不足中标总价的2%,不予追

加。 2、结算方法:本工程上述价格针对于甲方提供的该工程施工图、标书中 的工程量单项。若工程量出现变化,甲乙双方参照相应单价签字确认工程 量(材料价格按照工程中标单价),并签署洽商文件确认。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甲方对乙方按合同提供的产品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预验收报告》, 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乙方所提供产品终验收合格并提交双方签署的《终验收合格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额的全额17%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自《终验收合格报告》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后2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每次付款前,甲方必须先收到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六、工程管理、质量及安全事项 1、甲方指派代表,负责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电桩运输、监工验收、质量技术 问题对接等事宜。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进行质量自检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 3、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的进行返工或改正,造成的经济损 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按时交工。 5、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整齐,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如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甲方则通知物业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 全事项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小区电动车充电合作协议

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站合作协议 甲方:汉中易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汉中仁和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电动车充电设备、安装、充值卡及后期维护。 1、乙方提供场地或车棚、设备电源、及日常管理人员,并负责充值卡发放。 2、安装地址:南郑县大河坎镇蜀汉美郡小区 3、合作时间:从2015 年月日起至20 年月____日止。首次合作协议(叁)年。约定先 在蜀汉美郡小区做试点试看效果,如达到预初效果,其他乙方管辖小区按需求分期安装。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安装设备每套40路智能电动车充电管理站,供双方合作经营(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单套 设备价格为 1.98 万元。(使用中所需数量可按实际需要配置)。 2、在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首批(见进度安排表)智能电动车充电站的设备运达安装就 位、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并负责后期设备保养和维修。接到报修24小时内必须修复,如因未及时修复造成使用人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客户在使用该设备时,如因设备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充电设施设备甲方定期维护保养。 5、若设施设备自身缺陷原因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报废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电动车充电场地和车棚搭建,并接好充电站主电源线接入和电表计量器。 2、乙方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各类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宣传资料在项目区域内主动宣传、扩大影响。逐步提高 广大业主的认识并使用,逐步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3、乙方在设备安装期间,安排工程人员配合设备安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费

自助式电动车充电桩铺放合作协议

甲方: 甲方合同号: 乙方: 乙方合同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为甲方提供自助式电动车充电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一、协议内容 1、乙方在项目投放自助式电动车充电设备(型号 CDZ-W210D-G20 ),用于便民服务,充电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提供设备安装、维修、维护、终端客户服务等运营服务,并向甲方按双方约定标准缴纳费用。 二、协议有效期限 协议有效期限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协商,如有异议,请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沟通,终止或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电费缴纳周期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以内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结清,甲方开具收据(节假日顺延)。 合作模式 □模式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电费,按1元/度收取。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合作前,甲方对引入充电站设备进行管理的决策应充分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到与之相关的管理规划,如有必要须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 2、甲方根据物业管理情况提供安装场地、安装现场电源到位、并协调三大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进行信号覆盖。安装设备前通知乙方,双方就设备布线及选址进行规划。 3、甲方不得购买、引进等以其他一切方式让同类产品或替代品进入甲方场所内经营,不得私自拆除充电设备或自行设置充电插座等其他方式影响乙方设备的运营。

4、甲方可根据使用情况和乙方协商适当增加充设备的投放数量,以匹配用户使用需求。

5、甲方有义务在充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对设备进行日常管理,提醒用户爱护设备;当发现私自加装分线盒、转接板进行每路多车充电或在充电设备上涂写、张贴、遮盖的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和宣传教育。 6、若充电设备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应协助乙方或警方调查,但不承担乙方充电设备的丢失、损坏风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根据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选择收款方式(□刷卡、□手机支付)。 2、因乙方电动车充电设备原因造成电动车充电器或电动车本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和损失方共同协商解决。 3、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电表读数1元/度的电价向甲方支付电费。 4、乙方负责自助式电动车充电设备的安装及定期保养和维修,充电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维修完毕,否则及时更换充电设备,不得因此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 5、在协议有效期限内,除因充电设备损坏需更换外,乙方不得拆除充电设备。 6、每月开展一次“来充”回馈服务,免费检测用户电动车性能,免费清洗电动车。 7、乙方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供用户咨询或报修。 8、因第三方原因,如政府勒令拆除、自然灾害、人力不可阻挡等因素的情况下,由乙方拆除设备,设备拆除后此合同无效。 六、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可以拆除充电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提高充电收费标准或缩短充电时间的。 2)乙方接到报修未履行维修责任,导致充电设备长期损坏,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充电设备的。 4)乙方擅自在甲方管理区域内进行违法活动及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 5)乙方在甲方管理区域内做其他经营活动,未经甲方授权同意的。 6)故意拖欠甲方电费半年以上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1)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拆除乙方设备的。 2)故意拖欠乙方充电卡费用半年以上的。 3)合同期间内甲方经营场所(含后期新建车棚及分期交付的新地块)私自引进其它同类产品或替代品进入甲方场所内经营的。 4)单方面解除协议的; 5)安装后不得以各种缘由要求乙方拆除、移位电动车充电设备,然则发生相关费用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及交易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内部信息等,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泄密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八、协议的续订、变更和终止 1、协议期满,甲方如有需要,乙方享有该项业务的优先权。

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协议

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协议 需求方:(以下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小区电动车充电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内容 1、由“”管理的“”小区位于,目前还没有电动车充电站,为了给业户提供安全的电动车充电场所,创建一个安全、和谐、宜居的生活小区,甲方委托乙方在该小区内建设电动车充电站。

2、甲方为乙方指定充电站建设场地,乙方应提出系统配置、实施措施等方面的合理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投资建设电动车充电站供甲方小区内业主使用,甲方可指派专人协调配合。 第二条收费标准 合同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电费单价按元/度缴纳,甲方电价随供电部门电价调整而调整。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可协议续约。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指定充电站建设场地,以不影响业主出行为宜,供乙方安装充电站设备。 2、甲方负责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提供最近距离电源接入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工作,有效的杜绝人为破坏设备的行为,如充电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充电站充值卡的推广宣传工作,规范小区居民充电行为,提高充电站设备的利用率。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建设电动车充电站。 2、乙方负责充电站设备的技术维护工作,应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时,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确保业主能够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充电站使用过程中电动车的安全充电的管理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费用支付及利润分成: 1、乙方电费支付方式为预缴纳方式,乙方应提前预存电费,电费不足应及时缴纳,以免造成充电桩不能正常使用。 2、甲方可为乙方代销充值卡,每次可抽取充值金额的 5%作为业务佣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期限内,如一方因需要解除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如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对方违约金元。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对协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商业信息。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合作协议(新、选)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沙田镇政府、虎门港服务楼、沙田医院和休闲公园处公共机构停车场建设充电桩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将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政府、虎门港服务楼、沙田医院和休闲公园处停车场共个充电桩位所需场地(包括变压器增容所需场地),以有偿使用形式提供给乙方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和面积以甲方确认为准。本项目的充电桩可采用直流式或交流式,须符合国际标准充电接口。直流充电桩一桩单枪功率不低于个,一桩双枪充功率不低于个;交流充电桩一桩单枪功率不低于个,一桩双枪功率不低于个。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比例不低于。 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三条:合作模式 、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用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变压器增容),项目建成后用于甲方内部和社会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具体用途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项目的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包括变压器的增容)由乙方负责出资和建设,并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乙方负责办理本充电桩项目的发改备案、供电报装、大工业用电申请报批、变压器增容申请等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在甲方变压器有足够余量且不影响甲方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前期甲方提供现有部分变压器余量(具体容量以双方确认为准)给乙方使用,充电电费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后续根据实际充电需求,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可对变压器进行增容。 、乙方向充电客户收取充电费用,充电费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第四条:相关费用 、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并考虑到目前沙田镇电动汽车的普及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本合同前五年内免除乙方场地使用费用(租金),后五年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每年元租金。

充电桩合同 -最新模版

编制单位:集团有限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XX 年 X月 XX日 xxx项目 充电桩合同 编制:__ 审核:__ 批准:__ 编制日期: 编制单位: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电动车,充电设备,安装充值卡及后期维护。 1、乙方提供场地或车棚设备,电源及日常管理人员,并负责充值卡发放。 2、安装地址:焦作市征云悦城 3、合作时间:2019-08-01至2029年-08-01.期限为10年。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安装设备,每套十路智能车充电管理站。提供双方合作经营(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整套设备为9000。使用中,所需数量可按实际需要配置。 2、在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智能电动车充电站的设备运达安装就位。双方验收交付时。并负责后期设备保养和维护。接到报修,24小时之内必须修复。如因未及时修复,造成使用人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充电设施设备,甲方定期维护保养。 4、若设施设备自身缺陷原因,导致设备设施损坏或报废,由

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提供电动车充电场地。并接好充电站主电源线。和电量计量表。 2、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各类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宣传资料,在项目区域内主动宣传,扩大影响,逐步提高广大业主的认识并使用,逐步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3、乙方在设备安装期间安排人员。配合设备安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 4、乙方需维护车辆正常充电行为,拒绝业主私拉充电线路。 5、乙方有责任监管设备,如无故被损坏,由乙方负责 6、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智能充电卡设备充值卡的使用方法。甲乙双方按每月出售充值卡的营业额扣除实际消耗的电费后的数额,定为运营净收入,营业电费执行当年现行价按每度一元计算。 7、乙方已充电设备运营净收入额20%提取用于乙方场地,车棚使用费,日常人员管理费用等。 四、违约责任 1、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须按设备三倍价格赔偿对方。 2、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商业信息

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麻涌镇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将位于东莞市麻涌镇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停车场35个充电桩位所需场地(包括变压器增容所需场地),以有偿使用形式提供给乙方建设电动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和面积以甲方确认为准。本项目建设35个电动车充电桩,分两期建设,一期20个,于2018年 8月 25 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期15个,于2020年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或按甲方要求提前实施)。本项目的充电桩可采用直流式或交流式。直流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60KW/个,交流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14KW/个。 同时,乙方将积极响应和落实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要求,重点参与甲方辖区内的电动公交、电动物流车、电动出租网约车等公共交通领域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投资和建设运营,甲方积极发挥政府职能,在用地规划、项目备案、用电报装、消防审批和项目验收等各环节给予乙方深度支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共20年。 第三条:合作模式 1、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用于电动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变压器增容),项目建成后用于甲方内部和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服务。 2、本项目的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包括变压器的增容)由乙方

负责出资和建设,并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3、乙方负责办理本充电桩项目的发改备案、供电报装、大工业用电申请报批、变压器增容申请等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现有的变压器进行增容。在甲方变压器有足够余量且不影响甲方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前期甲方提供现有部分变压器余量(具体容量以双方确认为准)给乙方使用,充电电费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后续根据实际充电需求,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再进行变压器新增容。 5、乙方向充电客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按照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第四条:结算方式 1、租金支付:合同期前5年甲方免收乙方租金,第6年起,乙方按元/年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年1月31日前完成当年的租金支付。 2、电费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电单价为____元/度(不含税价,如遇电网价格上下浮动则做相应调整);乙方采用月结方式进行支付,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财政票据后天内通过转款的方式支付电费给甲方。(只在乙方使用甲方余电才需要支付) 3、每月日前乙方整理上一个月电表读数、损耗、充电服务费等情况,制作简易报表提交给甲方。 第五条:其它事项 1、关于场地的交付,甲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配合乙方申请政府充电桩专用电(大工业用电“分时收

电瓶车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XX充电”充电桩合作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 过友好协商,就在_______ 小区铺设xx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 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安装、支付及后期软件及设备维护。 2、乙方系______ 小区________ 单位,具有在小区内部提供充电场地或 车棚、设备电源的权限。 3、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 。 4、安装数量:________ 套,设备单价:__________ 元。 5、合作时间:从2019年—月—日起至2024年___________ 月 ___ 日止。 6、充电服务模式:客户预先储值。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小区内部安装【】套XX充电”电动车智能充电设备,每套设备包含【】路充电接口,供双方合作经营,充电设备的所有权和维护责任归甲方所有;并为乙方提供管控和数据监控后台。 2、在签订协议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充电设备安装完成,并可供投入使用。 3、甲方提供的充电设备,如因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或使用过程中设备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4、甲方定期维护保养充电设施设备。 5、若设施设备自身缺陷原因或者使过程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报废,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在充电桩周边张贴使用说明、促销、支付方式等相关宣传的画面。 7、甲方在室外安装的设备,由甲方自行做好防水处理,乙方应提供必要配合工作。 8、甲方进场维修前,若设备故障可能造成进一步安全威胁,甲方应尽到必要的安全维护义务,避免故障设备造成人身、财产安全危险。 9、合作期满、不再继续合作或者因甲方违约、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撤出所有设备,逾期不予拆除,所有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自由处置。 1 0 、甲方与使用客户之间因充值产生的所有争议,均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退场,应将未使用完毕款项返还客户,由此引发的所有争议,均由甲方

充电桩合同

充电桩合作协议 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站合作协议甲方: 汉中易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汉中仁和物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电动车充电设备、安装、充值卡及后期维护。 1、乙方提供场地或车棚、设备电源、及日常管理人员,并负责充值卡发放。 2、安装地址:南郑县大河坎镇蜀汉美郡小区 3、合作时间:从2016 年月日起至20 年月____日止。首次合作协议(叁)年。约定先在蜀汉美郡小区做试点试看效果,如达到预初效果,其他乙方管辖小区按需求分期安装。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提供安装设备每套40 路智能电动车充电管理站,供双方合作经营(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单套设备价格为1.98 万元。 (使用中所需数量可按实际需要配置)。2、在签订协议后30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首批(见进度安排表)智能电动车充电站的设备运达安装就位、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并负责后期设备保养和维修。接到报修24 小时内必须修复,如因未及时修复造成使用人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客户在使用该设备时,如因设备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充电设施设备甲方定期维护保养。 5、若设施设备自身缺陷原因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报废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电动车充电场地和车棚搭建,并接好充电站主电源线接入和电表计量器。

2、乙方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各类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宣传资料在项目区域内主动宣传、扩大影响。逐步提高广大业主的认识并使用,逐步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3、乙方在设备安装期间,安排工程人员配合设备安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 【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按照净收入比例)】4、乙方须维护车辆正常充电行为,杜绝业主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不经过该充电站)。 5、乙方有责任监管设备,如无故被破坏由乙方负责。 6、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智能充电设备充值卡的使用方法. (乙方方需向甲方支付冲点卡工本费20/张) 四、合作费用的核算及分成1、甲、乙双方按每月出售充值卡的营业额扣除实际消耗的电费后的数额,定为运营净收入。营业性电费执行当年现行价,现按每度0.55 元计算。 2、乙方以充电设备经营净收入额的40﹪提取。用于乙方场地、车棚使用费、日常人员管理费用等。 五、违约责任1、合作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需按设备3 倍价格赔偿对方。 2、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商业信息。 3、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4、如需延长合作期限,期满可依本协议约定为基础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5、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诉讼;仲裁机仲裁。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汉中易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 (签字):

电动汽车充电桩合作运营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 电动汽车充电桩合作运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项目目的:满足小区内住户电动汽车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发展。 1.3 项目范围:本协议对___________________ 的室内停车场以及露天停车场进行汽车充电桩系统 的安装。 1.4 项目期限: 1.4.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左右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 并在甲方足量的备用配件。安装完毕之日,即为计算收益的起始日,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如期将本批设备有偿交付给甲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甲方有管理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 乙方负责工程设计、产品提供、产品安装和产品调试,并配合甲方对产品进行测试和验收。 2.1.3 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产品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产品正常稳定地运行。 2.1.4 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 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掌握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维护知识和一般故障排除办法。 2.1.6 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___________小时内,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则甲方可

充电桩项目合作合同

充电桩项目合作合同 篇一:电动汽车充电桩协议 合 作 协议编号:*********** 运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项目名称: 1.2项目目的:满足小区内住户电动汽车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发展。 1.3项目范围:本协议对 __________________的室内停车场以及露天停车场进行汽车充电桩系统的安装。

1.4项目期限: 1.4.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_ _年_ _月_ _日左右向甲方交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甲方足量的备用配件。安装完毕之日,即为计算收益的起始日,双方约定为年月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如期将本批设备有偿交付给甲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甲方有管理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乙方负责工程设计、产品提供、产品安装和产品调试,并配合甲方对产品进行测试和验收。 2.1.3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产品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产品正常稳定地运行。 2.1.4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掌握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维护知识和一般故障排除办法。 2.1.6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小时内,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则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 __ %的收益分成作为赔偿。 2.1.7乙方在甲方场地施工,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消防要求,如乙方单方面行为所导致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负责。 2.1.8乙方负责产品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产品投入运行后不会对甲方的消防安全造成影响。若乙方产品的

(完整word版)普天充电桩建设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普天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是第一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运营示范单位”,具有丰富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运营经验,甲方拥有适于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必要场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由乙方在甲方的场地内投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为驾乘电动汽车的公众提供车辆充电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充分沟通、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概述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拥有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场地内(下称“合作场地”),规划专用停车位(指用于配建充电设施,并专门供充电车辆充电时停靠的停车位,燃油车辆及不在充电的电动车辆原则上不得占用),投资建设服务于社会电动车辆(指包括但不限于电动出租车、电动物流车、电动客车、电动乘用车等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 (二)甲方提供的合作场地位于 , 具体建设情况如下:地址位于 ,提供专用停车位个,乙方计划配建个千瓦直流充电桩及相关配套设施,计划配建个交流充电桩及相关配套设施。 (三)乙方在合作场地内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的投资、建设、安装、调试、运营及维护。 (四)乙方在合作场地内所建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纳入乙方整体的安全充电网络体系中,并提供安全充电服务。 (五)甲方支持乙方按照政府通知的充电设施运营规范,配合乙方进行电力报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投资配建的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若不具备电力报装条件或无需报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甲方电力容量,双方签署《用电协议书》(见附件一); 如遇政府统一要求由电力公司另行安装分表或核减表,执行充电优惠电价,甲方必须配合执行,由此产生的改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充电桩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CBN-WY-20171115 签订地:南宁市 甲方:云鸟(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满足广大电动车用户安全、便捷、实惠的充电服务,甲方作为专业的充电 桩产品生产及项目投资运营公司,本着与乙方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 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充电桩事宜合作协议条款: 一、合作内容 电动车充电桩的投 资建设、运营管理及业务拓展。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充电桩的投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2.甲方投资的充电桩数以保证能满足用户需求为准,不限套数。 3.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甲方投资建设的充电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相关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新 换代,确保充电服务的质量。 5.甲方保证合法经营,按实际充电量收取费用,根据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合理 定价。 6.甲方要根据场地勘查情况,设计好相关图纸,交乙方审核通过后方能正式施工。 7.甲方在小区的相关运营工作和活动,必须服从乙方的规范管理。 8.甲方要确保安全运营充电业务,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的,由甲 方承担相关责任。 9.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和甲方客户之间的一切纠纷与乙方无关。 10.甲方要按要求安装电计量设备,按时足额交纳电费。 11.若乙方后期针对该项目地增设新能源汽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后续充

电设备,不得使用其他品牌充电设备;增设项目必须由甲方承建。若乙方违反此条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甲方项目投入总额。 12.甲方投资建设的充电桩运营除充电利润外,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如广告收益 等)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合甲方对充电桩的建设、运营管理和业务拓展。 2.乙方为甲方提供合适的充电桩安装位置及电源接入点,保证建设及运营的顺利进 行。 3.乙方配合甲方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 4.乙方负责对充电桩设备进行有效监管,以免被人为损坏或被偷盗。 5.乙方配合甲方为后期的客户发展做适当的宣传或引导。 6.乙方与甲方共同分享充电桩业务产生的收益。 7.乙方保证除了本合同约定收益外,不收甲方任何额外的费用。 8.乙方不能与其它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作协议。 四、电价及电费的结算 甲方与乙方的结算电价为元/度,结算周期为,经双方核对确认,在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合法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充电桩运营,按扣除甲方支付给乙方电费后产生的充电利润,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成,按结算,其中甲方占,乙方占。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协议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协 议。 2.若乙方中途退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甲方在本小区投入的充电桩为基础性民生项目,投入运营后不受协议有效期制 约,如有用户需求,可终身运营。 4.因不可抗因数造成协议无法执行的,本协议解除。 六、保密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信息及本合同合作条款负有保密责任。 七、违约

(完整版)充电桩合同

合同编号: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合作合同书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合作合同书 本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合作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2017 年 ________ 月 _____ 日在 ____ 签署: 甲方:____ 乙方: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___ 地下停车场(“停车场”)的合法经营管理权; (2)乙方拥有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相关技术、设备和人员,并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充电服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发展“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及相关合作事由,兹达成如下一致:1. 合作内容 1.1 甲方允许乙方在位于_______ 地下车库项目内安装“___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1.2 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及情况: 数量 : ____ 台安装位置:_____ 产品型号____ ;配电房编号_________ ;预留电量:______ 。 乙方可通过该系统在甲方管理范围内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 2. 合同期限 2.1 本充电服务合同合作期限:_______ 年整,自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其中____ 年______ 月____ 日至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为设备安装调试期(“调试期”)。 2.2 合同期限期满时,在同等条款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3 若超过设备安装调试期仍未安装该系统相应设备,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本合同第 3.2 条所述的管理费仍自调试期结束后第二日起(即________________ 年____ 月 ___ 日)开始计算;若系统未能在调试期结束后安装完 毕系由甲方原因造成,则由甲方向乙方明确承诺可安装的期限,届时设备调试期及合同期限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具体约定。尽管有前述约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系统安装最晚未能在 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 月 _____ 日完成,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追偿根据前述约定已产生的管理费等。 3. 电费、管理费及其他 3.1 电费:乙方负责自行承担费用,为系统安装独立计量电表。系统产生的电费以该独立计量电表上的实际读数以及国家电网实际执行的电价为基准,每季度结算。次季度第一个月第 7 个日历日之前,乙方需向甲方结清上季度所有电费。 3.2 管理费:系统共包含 _____ 台充电装置,每台管理费人民币________ 元 /年。___ 年合同期限内,管理费总计 人民币_____ 元(大写: _____ 元整)。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管理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3.3 管理费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本协议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期限第一年,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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