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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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安全標准
1.儿童玩具的年齡范圍:0 14歲.
2.儿童玩具安全標准.
2.1美國—消費品安全公署(CPSC)制定之”玩具及儿童用品條例”.
ASTMF963-86玩具安全標准.
各种金屬元素的規定限量列于下表:part per million--ppm
元素名稱鉛LEAD(PB) plumbum可接受之含量0.060 或600PPM 2.2加拿大--危險品(玩具) 條例由加拿大標准學會(GSA) 制定.
2.3澳洲--AS.1647玩具安全標准.
2.4歐洲--歐洲共市協調標准EN71(88年版).
--英國BS5665 --法國NF51-202
2.5中國(PRC)--GB6675--86玩具安全.
3.玩具之毒性(TOXIGOLOGY)
3.1有毒物質--制造玩具的物料及合成玩具的各部分都必須清洁,以防任何細菌的傳染.
3.2重金屬成份--所有制造玩具用的物料,包括塑料,色粉,原料,電度層及潤滑濟等,均不
能含有超量的重金屬成份,一般以百分比重(PPM)作計量單位.
砒ARSENIC(AS) 0.060 或600PPM
鎘CADMIUM(CD) 0.060 或600PPM
汞MERCURY(HG) 0.060 或600PPM
硒selenium(SE) 0.060 或600PPM
AS+CD+HG+SE的總量 0.060 或600PPM
可溶解的重金屬化合物
銻 SB 0.025 或250PPM
砒 AS 0.010 或100PPM
鋇 BA 0.050 或500PPM
硌 CR 0.025 或250PPM
鎘 CD 0.010 或100PPM
汞 HG 0.010 或100PPM
4.易燃性能(FLAMMABILITY)
--此標准的目的是減低儿童因玩弄易燃玩具而導致灼傷的机會.
4.1 ASTMF 963-86
A.玩具成品(包括布類及非布類玩具):
--將玩具平放燃燒,若速度超過每秒0.1英寸(2.5MM)便不合格.
B.布料:將一塊2X6布料平放在已用車縫線繞好的”U”形燃燒架上,在開口的一端點
火規格要求: 燃燒速度不可大于於10IN/MIN
4.2 EN71--主要針對玩具面具,假發,假胡須,玩具服裝,玩具營帳及布面填充玩具.
5.年齡標記(AGE GRADING)
每個玩具都必須有清楚的年齡標記,以供顧客選擇合适的玩具.玩具的設計必須與其年齡標記相符.
年齡標記只是一种勸告的標志,如果一個玩具的設計或外形是适合年齡標志外的儿童,制造商必須改
良設計,使該年齡外的儿童亦能安全使用此玩具,制造商不能以年齡標記為後盾,推卸設計失誤的責
任.
6.容易誤吞食物体(SMALL ITEM)
--此標准是為了減小儿童因誤吞或者誤嘰細小物体而引起致室息的危險.
定義:任何物体能安全放入平面形狀之容易誤吞物測試筒內為容易誤吞物.( 31.75X57.15MM) --此標准适合於三歲以下儿童使用之產品不能有任何容易誤吞物.
1) 三歲以下儿童的玩具.
2) 用口部起動的玩具(如:哨子)
3) 所有彈射物.
6.1多孔的物体.如粗棉布,繩,戍珠等不容易誤吞物.
6.2腊筆,粉筆,紙做的書本等不容易誤吞物.
6.3不适合三歲以下儿童使用產品必須在成品包裝上注明:
“FOR AGE 3 AND UP“(三歲或以上)
6.4成品上不可以有任何公認供儿童放在口部使用之容易誤吞物,如口部使用的玩具和
針,大頭針,車縫針等.
6.5成品上突出部分不屬容易誤吞物.
--在正常玩耍濫用測試前後,均必須測試玩具及其它脫离玩具主体的部分.
--評定,測試樣本是以任何一角度可以放入測試筒內,即判定此測試樣本為容易誤吞物.
7. 利邊 (SHARP EDGE)
凡适合八歲以下儿童的玩具,在正常玩耍及濫用測試前後都不能接触到利邊,如适合
4~8歲的儿童玩具必須要有功能性的利邊時,應在顯眼處警告性語句以示提醒,并可能加上保護罩.
8. 利角 (SHARP POINDGE)
凡适合八歲以下儿童的玩具,在正常玩耍及濫用測試前後都不能接触到利角.
9. 接触標准﹕玩具的任何部分是否被儿童之手指接触到之試驗標准.
10. 孔洞与間隙 (HOLESAND CLEARANCE).
11. 包裝模 (PARKAGING FILM).
12. 繩類物料標准.
13. 撞擊玩具:所有玩具不能產生撞擊性噪音高於138KB(分貝).
14. 凸出物.
15. 浮水玩具
16. 嬰儿玩具/手搖發聲玩具標准.
17. 彈射玩具
18. 玩具測試前之處理.
--冰凍處理(PRE-CONDITIONING)
所有非全布類或非金屬類玩具,在進行所有測試(包括濫用測試ABUSE TEST)之前,必須先於0✌5☹(-10✌2)之溫度冷凍四小時,取出後存放至於室溫四小時,再放進爐四小時,爐溫為130✌5,57✌3,然後取出存放至於室溫四小時,重复如上述步驟作第二次循環處理.
--洗水處理 (WASHING)
所有洗水玩具在進行所有測試(包括濫用測試)之前,必須用洗衣機及用离心干衣机甩干,共作六次循環處理.
19. 濫用測試
此類測試是模擬儿童對玩具所做的破坏性行為,如投擲,拉,扭,拗及擠壓等動作,在進行測試後,須檢查玩具及其它部是否存在安全性問題.
19.1投擲試驗—
測試玩具在正常或濫用中的防撞擊力,投擲面應為特定的媒介,按«國際性標准»作投擲試驗.
19.2扭力,拉力測試—
--所有玩具如有任何凸出部分,裝配部分能讓儿童咬到或手指抓到的,都需要作此測試,測試時,每個測試部分需作扭力試驗,然後再作拉力試驗.
--扭力測試是測試部分於5秒內扭至✌180☹或扭至規定扭力磅數,然後維持10秒, 方向是平行部之主軸,跟著是重要部件主軸,把部件拉至規定磅數.
--ASTM要求
适應年齡於: 扭力(IN-LBS) 拉力(LBS) 0至18個月 2.2IN-LB 10.5LBS
18至36個月 3.2IN-LB 15.5LBS
36至96個月 4.2IN-LB 15.5LBS
--EN71要求:
A.若可抓到并且其尺寸小于6MM需接受50N(11.5LBS)
B.若可抓到并且其尺寸大于6MM需接受90N(20.5LBS)
19.3布縫力,拉力測試
--适合于一切用于車縫的布料及由布料車縫,手針成的產品包括衣服,公仔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