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15级新生入学教育学习及学籍管理

重庆师范大学2015级新生入学教育学习及学籍管理
重庆师范大学2015级新生入学教育学习及学籍管理

重庆师范大学2015级新生入学教育

学习及学籍管理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学籍管理

课程管理

成绩管理

违纪处分

毕业审核

一、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高校学生管理的基础(该项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均很强,学籍管理无小事,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偏差),参照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制定了《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其相关内容如下:。

(一)学籍管理流程

新生电子注册—日常学籍管理(数据维护)—毕业生电子注册—备份存档

﹝学籍异动——休(停)、复、转、退﹞

新生电子注册是取得学籍的关键;日常学籍管理中学年注册和学籍异动是重要环节;

毕业生电子注册是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必要条件。

(二)日常学籍管理

日常学籍管理可归纳为4种类型,即:休、复、转、退。

具体而言:

1、休学分为:主动休学(个人原因)、被动休学(因病休学)。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学生休学时间记入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休学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后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必须办理保留学籍的相关手续,学校将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2、复学分为:按时复学、超时复学(退学处理)、提前复学(原则上不允许,学籍异动有困难)。

3、转专业与转学。

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原则上限转一次,转专业在同一批次(段)的相同招生大类专业间进行。大概每年转专业的比例为转出专业人数的5%。报名条件如下:▲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的大一年级本科学生;

▲大一年级第一学期表现良好,未受过处分;

▲第一学期所选课程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

转学: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但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转学。

▲因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本校学习。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由学生提出申请,学生生源地所在村社、乡镇或社区、街道审核确认。

▲申请转学学生高考分数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该生生源地相应年份高考录取最低分数。

4、退学分为:主动退学、被动退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退学,注销学籍。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含参军服役年限)内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未经请假批准而连续10个工作日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一学期旷课累计60学时的。

▲超过22个工作日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本人申请退学的。

(三)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

我校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是指本科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或专业大类修读另外一个专业的课程,并达到相应的学分要求。教务处于每学年第2学期10周以前公布开设的各辅修专业、双专业的培养方案与接受名额。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完成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规定学分,期末考核无不及格(不含补考合格),学有余力者可报名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或攻读双专业。

(四)特别提示

1、新生电子注册方面的问题(3方面问题)

1)学生基本信息不准确(姓名、身份证号有误)

原因:高考后改姓名,办迁移时身份证出错等。

案例:

学生往往不重视信息核对(新生信息核对、在校生信息核对),到毕业时才发现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甚至是毕业后由于人事聘用、申报职称或者职位升迁等重要事情发生时才发现。最突出的是:2004届一位学生由于申报职称时才发现身份证号有误,通过信息追查发觉是高考报名时就存在错误,目前学信网暂未受理此事。

2)未按时报到注册,无学籍

案例:

2005年我校录取的一位新生(胡某某),当年急于出国留学,未报到,也未提出保留学籍,学校就未给予电子注册,后该生提出要求到校学习。按规定是不允许补注册,至今未得到允许。

3)每期开学不按时注册

学生每期注册;不注册,相应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

2、复学中的问题

1)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退学处理

在《学籍管理规定》中的:休学期满超过二十二个工作日(一个月)不复学则按退学处理;

案例:

2002级学生(蔡某某),2004年9月申请休学,2005年又申请休学一年,但该生2006年9月未提出复学,2006年11月,学校作退学处理,2007年4月该生提出复学,未获批准,主要原因是超时。当时该生在外务工,在应复学时又不愿意失去工作造成。

2)复学时审查不合格不予复学——退学处理

两方面原因:一是因病休学学生,复学时体检不合格,二是休学期间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3、退学中的问题

从现行学籍管理规定来看应予退学,注销学籍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含服役年限)内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

②未经请假批准连续10个工作日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一学期旷课累计60学时的。

③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④超过二十二个工作日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或休学期满后二十二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审查不合格的;

⑤本人申请退学的。

二、课程管理

(一)修读年限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学分制实行弹性修读年限,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为3~6年。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不含服役年限)不应超过学校允许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学生必须在学校允许的在校最长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方能毕业。

(二)课程要求

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校开设课程分为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独立实践教学环节等。每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相应版块均作了具体要求。我校从2008级开始实行的是完全学分制,学生修完培养方案的课程即可申请毕业。凡需提前毕业的学生,必须在前4个学期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所修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学分的70%,须由本人于第4学期末提出申请,学校批准,方可编入高一年级修读余下课程(含实习与毕业论文),达到要求后办理提前毕业手续。

(三)课程修读

在校期间应根据自身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修读计划,课程修读分为:正常修读、重修与刷新考试。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学生(取消考试资格、无故缺考、考试违纪、作弊除外),可以

申请参加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则可以申请重新学习;若选修课考核不合格,可以重选该门课程学习也可另选其它课程学习。如果所修课程合格,但自己对学习成绩不满意,可进行成绩刷新考试。成绩刷新考试是指学生对已获得学分的课程的成绩不满意,申请该课程的重新考试。学生可多次申请某门课程的考试,其成绩按最高一次记载。重修与刷新考试的选课、课程学习和正常修读一致。

(四)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学生应参加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对不按照要求参加学习或违反学习纪律者,按如下规定处理:

1.旷课受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一学期内,学生旷课学时达到下列情形者,给予相应处分:

(一)3次迟到计为旷课1学时;

(二)累计8—1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累计17—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累计31—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五)累计达到40学时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课程考核舞弊处理

除纪律处分外,课程记0分,课程重修;

课程考核违反规定分违纪和作弊两种情形给予纪律处分;

(1)学生课程考核违纪,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严重警告处分;学生课程考核作弊,视其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参加国家或重庆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违纪舞弊者,按课程考核同等处理。

(3)凡定性为作弊者,按照学位授予条例,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3.课程考核旷考处分

(1)第1次旷考,给予批评教育,在校学习期间累计2次旷考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内2次旷考或在校学习期间累计3次旷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视其态度决定是否给予重修机会;

(3)一学期内3次旷考或在校学习期间累计4次旷考者,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内4次及以上旷考或在校学习期间累计5次及以上旷考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选课流程

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学分绩点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之标准的一

种教学管理制度。每学期期末将进行下学期课程选取,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课程试听,第二周可进行课程的补选、退选。

学生网上选课流程示意图:

(六)综合素质教育

为推进学分制改革,加强同学们的素质教育,从2009年-2010学年第1学期开始,学校面向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开设综合素质教育讲座,并将讲座纳入学分计算。讲座包括教务处统一组织的各类讲座、图书馆“三春胡讲坛”(含视频讲座)以及各学院经教务处审批后开设的各类讲座,6个讲座计1学分,讲座学分计入成绩档案,本科生在校四年期间可通过讲座获得学分,具体实施办法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同学们听讲座需用学校统一办理的IC 卡刷卡进入现场,讲座结束时需再次刷卡,既同一天的两次刷卡记录认定讲座有效。

(七)教学质量评价

注:一学期所选课程最高不得超过32学分,最低不得低于14学分 注:可在此阶段退选和改选

为了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同时也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每一学期都必须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和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价,这既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学生的义务。没有进行评价的学生,将不能选课。

三、成绩管理

(一)成绩记载

1.分数记载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成绩通常按百分制记载。多次考核的课程,其成绩记载和使用采取如下方式进行:学习成绩档案记载和学业成绩档案记载。学习成绩档案如实记载学生每一次考核成绩,以反映其学习轨迹;毕业时提供的学业成绩档案记载按同一门课程在校期间参加的几次考核的最高一次成绩记载;学生评优、评奖、推免研究生等一律以第一次考核成绩记载为准。

2.少数民族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处理

因少数民族地区文化、风俗、教育等方面的差异,学校参照国家及重庆市高考招生优惠政策,本着“以生为本、以教育发展为本”的原则,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作如下处理:

①来自五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广西壮族、新疆维吾尔族、宁夏回族、内蒙古和西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40-59分调整为60分,以五级制计为合格;

②来自省级汉族地区所属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及以下区域(如云南省内有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下辖29个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50-59分调整为60分,以五级制计为合格;

③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55-59分调整为60分,以五级制计为合格。

④学生身份由所在学院负责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绩点制

学分绩点是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专业、奖学金评定、奖励、提前毕业和学位授予等的重要依据。

2.绩点计算方法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课程所得成绩对应绩点数,一学期的累计学分绩点数为该学

期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数之和。

∑=课程学分(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

3.学业绩点审核

学分制下对学生学业的审核是通过学分绩点来完成,下面就几个重要的点提一下:平均学分绩点﹤2.0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平均学分绩点≥3.5者,可恢复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三)绩点记载

1.首次考核合格,其学分绩点按绩点制中考核成绩与绩点的换算关系计算;

2.首次考核不合格参加第二次考核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其学分绩点均计为1;

3.学生重修课程,无论第几次重修,首次考核的学分绩点按方法1计算,第二次考核合格的学分绩点按方法2计算;

(四)大学英语

我校英语学习实行能力认证制度,将学生的英语能力水平作为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的重要参考依据,英语能力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Ⅰ-Ⅲ并获得相应学分。非英语专业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即可报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CET4)。

1.参加新生入学英语能力水平测试且成绩达到前10%。

2.参加我校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或者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 级考试(PRETCO)合格。

3.学生本人申请,经教务处认定的其他符合英语能力水平要求的情况。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且办理大学英语Ⅰ-Ⅲ免修手续者,必须修读大学英语IV (能力拓展课程)并获得共3学分。

普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单项须达到以下最低要求之一 :

1.经学校英语能力认证取得大学英语Ⅰ-Ⅲ免修资格,修读大学英语IV 课程考核合格且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

2.5。

2.参加大学英语Ⅰ-Ⅳ学习,课程考核合格且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所获成绩不低于申请学位当年要求。

4.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考试且成绩合格。

5.雅思考试(IELTS)成绩不低于5.0分。

6.新托福考试(TOEFL)成绩不低于65分。

7.美国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E )成绩不低于290分(作文分数不低于3.5)。

8.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报考院校录取。

9.选修英语以外的其他语种,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要求。

10.参加其他英语考试,其英语水平能力达到申请学位要求,本人申请并由教务处认定合格。

少数民族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单项水平须达到以下最低要求之一:

1.参加第五条规定的考试,取得成绩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考试工作规范》中的课程考核成绩处理方法折算后合格。

2.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PRETCO)成绩不低于申请学位当年要求。

(五)计算机文化基础

我校计算机文化基础学习实行能力认证制度,将学生的计算机文化基础能力水平作为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的重要参考依据,计算机文化基础能力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计算机文化基础Ⅰ并获得相应学分。非计算机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即可报名参加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CCT)。

1.参加新生计算机文化基础能力水平测试且成绩达到前5%且不低于80分(按百分制计算)。

2.学生本人申请,经教务处认定的其他符合计算机文化基础能力水平要求的情况。

学生申请免修计算机文化基础Ⅱ获得学分的,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全国高等学校(重庆考区)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CCT)考试二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考试二级合格。

普通本科学生(非计算机专业)申请学士学位,计算机单项须达到以下最低要求之一:

1.经学校计算机文化基础能力认证取得免修资格。

2.须通过CCT或NCRE考试1级。

3.参加计算机文化基础学习,课程考核合格且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5。

4.参加CCT或NCRE考试获得成绩符合申请学位当年计算机学位要求。

5.参加其他计算机考试,其计算机文化基础能力达到申请学位要求,本人申请并由教务处认定合格。

提示:我校每学期开学第一、二周为等级考试(含大学英语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时间,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普通话等级考试学期内会组织多次,考试报名将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个学院。

四、违纪处分

为学尚勤奋,应考须严谨。我校去年新出台了《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考试工作规范》,加强了考试工作管理,并加强了考试举行过程中监、巡考工作的力度。

(一)常见作弊方式

通讯设备、夹带资料、传递答案、电子设备(U盘等)一律禁止。除此之外,还有请人代考助考、试卷上违规做标记、物品违规摆放等情况也属于作弊或违纪,一经发现,也会受到严惩,因此,请考生们引起高度重视。

案例:2011年6月1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期间,政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8级本科学生杨毅,组织刘炜(社会人士)、刘东梅(杨毅同学)等人利用通讯工具发送、接收考试答案作弊,为自己服务。该生已被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刘东梅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三)直接后果

对于大家最直接的结果是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4.在校学习期间有考核作弊、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案例:2013届毕业生共6317人,其中因为考试作弊取消学位授予资格的有80余人。

五、毕业审核

毕业时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进行审核。

(一)毕业审核

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获得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提示:计算机、大学英语等级要求均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均为准,请同学们及早获得相应等级证书。

(二)学位审核

《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结业生和肄业生;

2.在校学习期间外语、计算机考试未达到学校要求者;

3.平均学分绩点﹤2.0者;

4.在校学习期间有考核作弊、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6.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且受到刑法处罚者。

第六条在标准学制内(4年)毕业,但未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平均学分绩点要求者,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6年)内可以申请重修部分课程,达到学校授位要求后,可在一年内提交一次授予学士学位申请。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授位资格申请权。

第七条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处分,但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且未再受任何处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学校批准,在最长修业年限(6年)内可恢复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平均学分绩点≥3.5;

2.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且被录取;

3.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或同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表彰奖励;

4.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5.参加科学研究及创新实践取得突出成绩,如在我校认定的B级及其以上级别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获得专利授权等;

6.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得等级奖,以我校按年度向学生公布的竞赛名单为准。

(三)证书发放

我校学生的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要求格式进行发放(写实性),标明在校学习时间,修业年限以实际学习年限为准,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六、相关管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运行科各管理室:

大学城:

科长办公室(65910131)学籍管理室(65910195)

考试管理室(65910194)教材管理室(65910321)

教学秩序室(65910018)

沙坪坝:

教学调度室(65362460)教学服务室(65363568)

相关教学管理文件:

《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师发…2012?1号)

《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重师发…2012?2号)

《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考试工作规范》(重师发…2011?27号)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重师发…2010?59号)

《重庆师范大学关于试行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重师发…2015?103号)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

教务处办公室分布一览表

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树立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风,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报到注册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如审查时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因病或应征入伍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

遇。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须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一年,一年之内如果病未痊愈的,可适当延长一年,但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四年。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在家休养的,可按第五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对学生做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应出具书面决定并送达本人,同时报省教育厅及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

XX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万冲镇三柏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及户口复印件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一年级班主任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并编制花名册,报送万冲镇中心学校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 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辖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辖区来我校就读,经学校领导审核转学手续,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万冲镇中心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

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转学登记册; 3、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1、除健康卡由卫生老师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2、档案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应严肃对待,不得草率马虎,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3、凡转入学生必须向学校索取转学证;凡转出学生要开出转学证,并分别登记归档.

重庆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10—17)试卷版

重庆师范大学2010年332教育综合 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5分) 1.教育目的 2.教学策略 3.班级组织 4.学习动机 二、判断正误(共20分,每题1分。请标注题号顺序依次写在答题纸上) 1.教育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学习者和教育影响。() 2.教育起源于人的心理模仿。() 3.《学记》是我国古代最早也是世界最早的成体系的古代教育学作品。() 4.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是第一本现代教育学著作。() 5.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6.教学工作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 7.学校生活是教育者依据一定的教育方针,有目的、有计划和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培养的一种专门化的社会生活。() 8.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 9.根据评价标准的不同,学生评价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 10.教师即研究者。() 11.国外学者研究表明,教学的效果与教师的智力有明显相关。() 12.教师的成长就是由教学新手成为教学专家的过程。() 13.根据学习者是否理解要学习的材料,学习分为有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 14.反馈是影响动作技能学习的唯一因素。() 15.20世纪50年代前,学习心理学研究对象主要是动物的学习。() 16.教学目标在教学和教学设计中的作用主要有导教、导学和导测评三种功能。() 17.任务分析作为教学设计的一个环节,其最初的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心理学。() 18.根据广义知识分类,课的类型可分为陈述性知识为主要目标的课、以程序性知识为主要目标的课和以策略性知识为主要目标的课三种类型。() 19.效度指的是所测量的属性或特征前后一致性的程度。() 20.一般认为我国的课堂教学始于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的京师同文馆。() 三、简答题(共50分,每题10分) 1.简述教育的社会功能。 2.简述我国现行学制的改革趋势。 3.简述特殊儿童的主要类型及特征。 4.简述言语信息学习的过程和条件。 5.简述培养学生良好态度与品德的方法。 四、论述题(共60分,每题20分) 1.试述理想师生关系的基本特征及其构建策略。 2.试述社会改造主义课程论流派的观点,并作简要述评。 3.试述加涅的学生素质观及其教育含义。 2011年重庆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 一、名词解释(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教学;2.结构主义教育;3.《学记》;4.要素教育;5.学习策略;6.问题解决;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世界各国课程改革发展的趋势。 2.简述杜威的教育本质观和教育目的论思想。 3.简述晏阳初的平民教育思想及乡村教育试验。 4.简述人文主义教育的特征和贡献。 三、论述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20分,共80分) 1、试析黄炎培的职业教育思想及启示。 2、试析罗杰斯的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及对教学的启示。 3、依据德育过程包含的基本规律,分析我国中小学德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应的工作要求。 4、联系实际分析教育活动中一个优秀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养和扮演的多元角色。

度尾职业中学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度尾职业中学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一)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的精神,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切实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结合,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家长学校”建章立制,做到“三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家长学校”管理规范有序,做到“十有”:有组织机构,有制度、职责,有授课计划,有兼职教师,有活动经费,有专用教室,有省编教材,有学籍档案,有考勤测试,有总结表彰。 四、定期开展面对面的教育与管理活动。家长委员会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家长委员会成员可经常来校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下年级组听课,到班级讲座,参与监考和学生活动,了解学生思想状况,与学困生谈心等,并对学校工作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家长学校”每季度举办一次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开辟“家长园地”或以板报、橱窗的形式每月更换一期;家长学校每学期召开1—2次全校家长会,聘请优秀学生家长做经验介绍,聘请专家进行家教辅导,以提高广大家长的家庭教育理论水平。 六、在学校校园网上开辟“家长学校”专栏。 七、每学期开展一次有影响的社区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八、家长学校每学期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 (二)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积极协助办好网上家长学校。 (三)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 1、凡我校家长都应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成为家长学校成员,注册登记时间原则上和学生报名同步。 2、学员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秩序。 4、爱护校内公物,不得损坏校内物品。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教学活动。 ( 四)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组织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校联系。 2、教师应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校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适当奖励。 4、对学员每年度进行评比表彰。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90分的,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五)教师家访制度 1、家访工作应同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 2、家校联系工作原则上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访。

云南省学校水平网络管理学籍管理转学手续的说明

《云南省学校水平网络管理》学籍管理 关于转学手续办理的说明 小学阶段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执行,现将关于转学手续办理流程详细说明如下,请各校按转学流程操作并向家长宣传。 原《官渡区转学申请表》废止,统一采用昆明市教育局下发的《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六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入手续。 一、转学手续办理时间。 每学期初第一个月和期末后一星期内。 二、转学流程。 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原就读学校同意后签章)→家长联系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同意后签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签章)→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签章)。注: 1、学校和审核部门需要对已通过审核且已签章的《昆明市小学转 学学生学籍申请表》存档(此表一式四份),务必请办理转学手 续的家长将《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 完整。 2、转入学校在有空余学位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方可接收转入 学生。 三、学业网操作流程。 1、转出学籍。

省内转出:家长填写完《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转出学校加盖公章,同时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家长必须填写转入学校),教育局在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的《转学申请表》后审核学业网内的转学申请,完成转出手续。 省外转出:家长填写完《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转出学校加盖公章,同时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转出类型选择:转出省外),教育局初教科在收到转出学校、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的《转学申请表》后审核学业网内的转学申请,完成转出手续。 2、转入学籍。 省内转入:转入学校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转学申请表》后,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审核转入。 省外转入:转入学校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转学申请表》后,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补报学籍,补报说明中注明:省外转入。 3、转入转出登记。 转入、转出学生均需要填写《昆明市小学转入学生名册》和《昆明市小学转出学生名册》,名册人数需与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人数一致。

学籍管理规定

连云港常青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学校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学制与入学、注册 第二条学校学制原则上按以下规定: (一)学制教育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中级工学制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通过联合办学的高级工学制教育,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高中的毕业生,学制为两年;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五年(2+3)。 (二)实行学分制的学生修满规定总学分,且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经学校批准,可以在规定学制的基础上提前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因休学、留级以及少选学分而推迟毕业者,推迟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第三条学校应按规定录取新生,并由学校招生办发给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新生实行秋季注册,凡被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实行联合办学的,在学生当年就读学校进行学籍注册,学生就读学校变更后,将学籍从原就读学校转出,再转入当前就读学校。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对于开学两周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校为取得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档案,基本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思想品德评价材料、各课程成绩表、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信息、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第六条学校校将取得学籍的新生的基本信息和各年级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输入技工 院校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第七条新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应接受学校复查。经复查证实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标准者,由学校报请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校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应先由学

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学籍管理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2005年9月1日起实施),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院的学籍管理实行学分制管理模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四条弹性学习年限为学制年限至学制年限延后两年。三年制高职为五年。 不论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实际时间多长,毕业时学制不变。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方能入学。新生入学须持我院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

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经查实属徇私舞弊者,立即取消学籍。 第七条新生报到后,应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校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离校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六月二十五日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重新办理入学手续之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持缴费凭证、学生证在两周内到所在系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学费缓缴、减免、贷款的,应持已经批准的完备手续到所在系注册。未经请假,开学两周内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四章教学环节考勤与学习纪律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案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规范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案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xx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须经学校招生部门批准方为有效。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各系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学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复查合格者,填发学生证,予以新生电子注册;待新生电子注册成功后,正式取得xx学院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退回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情节恶劣的,由学校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由学校招生部门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并在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原单位或回家治疗,户口迁回原籍;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两周向学校招生部门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所在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交清学费或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注册。

重庆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10—17)试卷版

重庆师范大学 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题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332教育综合 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5分) 1.教育目的 2.教学策略 3.班级组织 4.学习动机 二、判断正误(共20分,每题1分。请标注题号顺序依次写在答题纸上) 1.教育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学习者和教育影响。() 2.教育起源于人的心理模仿。() 3.《学记》是我国古代最早也是世界最早的成体系的古代教育学作品。() 4.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是第一本现代教育学著作。() 5.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6.教学工作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 7.学校生活是教育者依据一定的教育方针,有目的、有计划和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培养的一种专门化的社会生活。() 8.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 9.根据评价标准的不同,学生评价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 10.教师即研究者。() 11.国外学者研究表明,教学的效果与教师的智力有明显相关。() 12.教师的成长就是由教学新手成为教学专家的过程。() 13.根据学习者是否理解要学习的材料,学习分为有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 14.反馈是影响动作技能学习的唯一因素。() 15.20世纪50年代前,学习心理学研究对象主要是动物的学习。() 16.教学目标在教学和教学设计中的作用主要有导教、导学和导测评三种功能。()

17.任务分析作为教学设计的一个环节,其最初的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心理学。() 18.根据广义知识分类,课的类型可分为陈述性知识为主要目标的课、以程序性知识为主要目标的课和以策略性知识为主要目标的课三种类型。() 19.效度指的是所测量的属性或特征前后一致性的程度。() 20.一般认为我国的课堂教学始于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的京师同文馆。() 三、简答题(共50分,每题10分) 1.简述教育的社会功能。 2.简述我国现行学制的改革趋势。 3.简述特殊儿童的主要类型及特征。 4.简述言语信息学习的过程和条件。 5.简述培养学生良好态度与品德的方法。 四、论述题(共60分,每题20分) 1.试述理想师生关系的基本特征及其构建策略。 2.试述社会改造主义课程论流派的观点,并作简要述评。 3.试述加涅的学生素质观及其教育含义。

学籍管理情况及近期工作安排

学籍管理情况及近期工作安排 一、平台使用情况 目前各学校基本已经能够熟练对平台进行操作,大多数学校能够及时在平台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学籍异动证明规范合格。但总结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1、目前存在问题最多的一种情况是个别学校在盖章后不能在平台及时提交异动申请导致学生转学、休学无效。2、少数异动证明缺失公章,无学校领导签字。跨省转入证明无当地教育部门公章。3 、少数转学申请转出学校选择错误导致无法转学(转学申请在非“异动完成”状态时可以重复提交)。4、对休学手续审核过于简单,如住院时间过短、医疗费用过低等,也出现过以留级为目的的休学。 在学籍信息修改方面:有些学校已经开始修改错误的学籍信息,修改过程中发现个别学校学籍信息错误较多,甚至有学籍号挨个修改的情况。其中错误最严重的就是姓名和身份证号,姓名同音谐音字出现情况较多,据了解大都是因为建籍时学生家长填报错误导致,可能也有因我们工作疏忽所导致的情况。学校客户端有打印姓名更改申请表功能,并没有打印身份证修改申请表功能,所以身份证号原则上是不允许更改的,除非极其特殊的情况,比如派出所造成的身份证号错误,如有派出所注明“身份证号更正”字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也应予以修改。平台设置规则为学籍重要信息只允许改动一项,比如说身份

证和姓名两项,在改动其中一项后,另一项即变为灰色不可修改状态,省里作了限制。所以再次重申一下今后新生建籍时学校一定要查看学生身份原件(户口薄、身份证),做好登记工作并认真核对,确保建籍信息无误。 二、2011级新生建籍情况 2011级新生建籍情况,全县小学共招收新生119652人,初中共招收新生8350人。 不能建籍的情况有三种:1、无身份证号的,无身份证号的市局不予确定学籍。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要求必须有身份证号(其中小学学段还要求必须足龄),无身份证号的不能建籍。2、小学不足龄的,显示为不合格学籍,市局也不予审批。3、重复建籍的。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初中2011级新生还做了重籍检测,首先检测了初一级新生范围内的重籍情况,还检测了初一与初二重籍情况,各学校都能积极配合并在平台撤销了无效学籍。 现在有个别学校反应,2011级新生有漏建籍情况,“学籍补录申请”功能适应于哪种情况上面没说,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学籍补录的最终审批权最低在菏泽市教育局基教科,学校提出的申请县基教科批了并不能完成补录,大家可以在申请状态中看到“待县操作”、“待市操作”、“待省操作”等字样,补录学籍要一级一级申报,在没有充足理由的情况下,上级教育部门是不予审批学籍补录的。所以再次重申一下在新生上传建籍信息后一定要及时多次核对建籍人数,建议打出名单让班主任逐一核对并要求签字留存,千万不要遗漏。

电子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电子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一、转学流程 1、 2、

3、 二、常见问题释疑 1、什么情况下可以转学,需提供什么材料? (1)因回原籍就读,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在学区范围内的,需提供转学申请表、父母或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户口本原件(学生本人与父母或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还需提供学生本人常住人口信息表或其他可以证明学生本人与父母或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原件,如出生证,户籍科证明等),转入城区学校的,如学生本人为独立户口或学生挂靠户口在学区范围内须达一周年以上。 (2)因父母或监护人工作调动,而户籍又不在学区范围内的,除需提供上述“1”中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因父母或监护人家庭住址变迁,而户籍又不在学区范围内的,

除需提供上述

“1”中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发票或房管局证明)原件。转入城区学校的,父母或监护人的购房时间以交房时间为准。 (4)因父母或监护人经商,而户籍又不在学区范围内的,除需提供上述“1”中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经商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居住证明(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转入城区学校的,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经营达一年以上。 (5)因父母或监护人务工,而户籍又不在学区范围内的,除需提供上述“1”中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居住证明(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6)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办理转学申请时,由转入学校将以上5种不同情况所列的佐证材料及转入学校已签章的转学登记表原件图片上传至电子学籍系统(注:户口本上传户主及学生本人页,购房合同上传地址、交房时间及业主按印页),未上传的或上传材料不足的均不得审核通过。 2、接新办法实施转学,转学申请表在哪领取? 在转入学校领取,即由转入学校提供。 3、转往外地的学生是否需要就学联系函?外地转入我市学校是否需要就学联系函? 如外地需要,可到普教股学籍管理员处办理。 外地转入我市学校,转入学校需向学生家长索取有当地学籍主管部门及所在学校盖章的就学联系函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在原校就读的材料,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介绍(最新)

建设目标 构建覆盖全国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中小学生数据库,实现系统全国联网,为每名学生建立全国的电子学籍档案,对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全国范围内学生流动情况的实时监控与管理,满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学籍管理、学生资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控辍保学、事业统计、日常管理和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的需求。 总体架构 学籍系统严格遵循“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建设模式。两级建设是指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建立和省级数据中心,部署学籍系统,建设中小学生数据库。五级应用是指统一同步开发国家、省、地市、县、学校五级系统,其中系统部署在数据中心,供中央部门使用;省、地市、县、学校级系统部署在省级数据中心,分别供省、地市、县和学校使用,省级及以下用户通过网络远程登录部署在省级数据中心的学籍系统进行业务管理应用,从而实现学籍系统在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全面覆盖,确保数据完整,做到全国学生数据“一个不能少”。 建设内容 学籍系统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为主要内容,也包括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和校车管理工作方面的应用。 学生管理将实现对学生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包括学籍注册、日常管理、毕业升级、招生入学、统计分析等功能。 营养餐管理将实现对全国699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营养餐相关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包括试点县管理、受益学校管理、受益学生管理、补助标准管理、学生用餐台账管理、责任体系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校车管理将实现对全国中小学校车相关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包括每一名学生的上下学交通方式、学生乘车管理、校车信息管理、司机信息管理、校车公司信息管理等功能。 功能特点 一是通过电子地图可逐级查看全国、各省、地市、县、学校的学生情况、营养餐情况和校车情况,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掌握全国、地方、学校以及每一名学生、每一辆校车以及学生营养用餐的情况。

最新重庆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10—17)试卷版

重庆师范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 试试题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332教育综合 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5分) 1.教育目的 2.教学策略 3.班级组织 4.学习动机 二、判断正误(共20分,每题1分。请标注题号顺序依次写在答题纸上) 1.教育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学习者和教育影响。() 2.教育起源于人的心理模仿。() 3.《学记》是我国古代最早也是世界最早的成体系的古代教育学作品。() 4.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是第一本现代教育学著作。() 5.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6.教学工作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 7.学校生活是教育者依据一定的教育方针,有目的、有计划和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培养的一种专门化的社会生活。() 8.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 9.根据评价标准的不同,学生评价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 10.教师即研究者。() 11.国外学者研究表明,教学的效果与教师的智力有明显相关。() 12.教师的成长就是由教学新手成为教学专家的过程。() 13.根据学习者是否理解要学习的材料,学习分为有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 14.反馈是影响动作技能学习的唯一因素。() 15.20世纪50年代前,学习心理学研究对象主要是动物的学习。()

16.教学目标在教学和教学设计中的作用主要有导教、导学和导测评三种功能。()

17.任务分析作为教学设计的一个环节,其最初的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心理学。() 18.根据广义知识分类,课的类型可分为陈述性知识为主要目标的课、以程序性知识为主要目标的课和以策略性知识为主要目标的课三种类型。() 19.效度指的是所测量的属性或特征前后一致性的程度。() 20.一般认为我国的课堂教学始于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的京师同文馆。() 三、简答题(共50分,每题10分) 1.简述教育的社会功能。 2.简述我国现行学制的改革趋势。 3.简述特殊儿童的主要类型及特征。 4.简述言语信息学习的过程和条件。 5.简述培养学生良好态度与品德的方法。 四、论述题(共60分,每题20分) 1.试述理想师生关系的基本特征及其构建策略。 2.试述社会改造主义课程论流派的观点,并作简要述评。 3.试述加涅的学生素质观及其教育含义。

学籍管理员培训心得体会(精选3篇)

学籍管理员培训心得体会(精选3篇) 学籍管理员培训心得体会 当我们经过反思,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收集整理的学籍管理员培训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籍管理员培训心得体会1 我校在区教育局普教科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主管单位的要求,以严谨的态度,规范的管理,创新的理念,不断提高学籍管理质量,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现在将我校的学籍工作做个汇报,希望能得到兄弟单位的帮扶和指点,以便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下基础。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管理责任。 我们首先成立了xx小学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校校长担任,负责全面的学籍领导工作,负责招生、转学审批,副组长由中心校副校长担任,负责班级学生和转来学生的安排和调整;小组成员为教导主任、及中心校各班班主任。教导主任具体负责的学生统计、转出、转入变动情况的申报和入档工作;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的信息填写、上报、变动学生的材料收缴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层管理,认真落实,真正做到分工明确,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严格要求,强化学籍的动态管理。

学籍管理是义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以全体学生主动发展的前提,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实,我们强调了从严要求、动态管理。严格进行学生的信息采集和档案管理。 1、把好招生和毕业关。 xx街道由于经济发展和空港区位优势使得我校成为是xx地区生源较多的学校。外来人口和留守儿童较多。这为我们的招生工作和学生的毕业工作带来麻烦,也为我校的学生变动和学生信息的采集带来困扰。为此把好招生和毕业的关口就尤为重要。招生时,我首先根据区招生办的新生入学通知,制定好我校的招生计划、要求;制定好新生的信息记载表格、新生入学通知书;然后把我校新生入学通知书,印好发到幼儿园家长手中,并放大数张分别张贴街道告示墙;最后进行新生报名。对于新生,我们严格按要求进行入学、分班,对于留守儿童家庭,我们必要时还采取上门服务和耐心等候的方式进行工作;对于外来工子女的入学和信息登记,我们采取留下户口复印件、方便入学的方式进行归档,这样保证了入学新生的信息比较准确,奠定了学生学籍工作的基础。 毕业班管理工作是我们学籍工作的最后环节。我们的做法也是从细从严入手。对即将毕业的年段学生的信息和变动情况首先进行摸排。好在本人长期带毕业班,对学生的信息和动向比较了解,所以掌握比较准确。即将毕业时,我要求班主任对外来学生和借读生进行告知家长,要求学生回原籍读书,做好毕业前变动工作,也为外地学生

学籍管理自查报告

学籍管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______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学校学籍管理水平,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____年教育部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校对学籍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学籍信息核查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健全 学籍管理是学校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和规范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为此,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选配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学籍信息管理工作。为满足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科学、高效和规范化需要,学校配置专用设备,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分工具体、责任到人、确保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实行档案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有: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学生学籍登记表、学生异动花名、毕业生花名表等,能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效果良好,达到目标 学校学籍管理达到了严格电子注册,严格学籍异动审批和变更,严格学生考勤管理,确保了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

更新及时、程序规范,杜绝了虚假学籍和重复注册等现象。目前我校学生学籍基本情况:____年春季在校学生数___人。____年毕业学生数___人。全部学生的学籍信息上传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上报教育局审核通过,学籍信息核对没有多报、漏报、错报、双重学籍等问题。 四、努力方向 虽然目前学籍管理较为规范,但离上级部门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从继续完善制度,提升信息化建设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力度,从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入手,不断提高学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 ____年__月

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学籍业务的相关规定 一、转学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学校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设区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 3.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一个月内办理,毕业班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转学生应编入转出时所在的年级。 (二)办理流程 流程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供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认真审核学生转学条件,同意后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一式一份,转入学校存档)并盖章。 流程二: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发出转入申请,申请时需上传相关转学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图片命名格式:学生姓名+申请表、学生姓名+户口簿、学生姓名+常住地证明等,例张三申请表) 流程三:网上转学流程发起,各转学环节的经办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说明: 1.市内转学或外省市学生到我市就读,按要求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不需要到转出学校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2.部分学生持其他省市开具的转学申请表,需要我市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对方学校方可接收或放行。为方便家长,此类纸质材料由学校收集,各市直学校、中心小学(中心校汇总所辖完小)每周星期二派经办人员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休学、复学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 理办法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基础教育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普通小学、初中(不含职业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为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学籍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监督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学生学籍建立审核、学籍变动审批等工作。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其直接管理的学校学生学籍建立审核、学籍变动审批等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直接管理的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主要承担学籍建立审核、学籍变动审批等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是学生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具体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籍主管部门报批。 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工作的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审核和监管责任;学校学籍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和学籍档案管理等工作;学校各有关部门和班主任协助提供和核实学生学籍信息。 第六条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和电子学籍管理办法,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省级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部署全国统一的学籍系统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入网资格进行审查,指导、督促学校使用学籍系统,应用学籍系统及时审批学籍变动。学校负责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和日常维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学籍建立 第七条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学校应为其申请学籍号,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学籍系统及时审核学生学籍。

2016年度学籍管理工作总结

荔波县甲良小学2016年度学籍管理工作总结 我校在荔波县教育局学籍管理中心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要求,以严谨的态度,规范的管理,创新的理念,不断提高学籍管理质量,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现在将我校2016年度的学籍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管理责任。 我们首先成立了荔波县甲良小学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工。甲良镇中心校莫春宏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面的学籍领导工作,负责招生、转学审批;甲良小学负副长黎绍转担任副组长,负责班级学生和转来学生的安排和调整;小组成员为学校教导主任、网络学籍管理员及各班班主任。教导主任具体负责的学生统计、转出、转入变动情况的申报和入档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的信息填写、上报、变动学生的材料收缴工作;网络学籍管理员负责学生学籍在学籍网上的具体操作,负责新生注册、异动学生的转入和转出、学生信息确认与变更、学生分班调班、毕业生管理等。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层管理,认真落实,真正做到分工明确,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严格要求,强化学籍的动态管理。 学籍管理是义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以全体学生主动发展的前提,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实,我们强调了从严要求、动态管理。严格进行学生的信息采集和档案管理。 1.把新生入学和毕业关。 由于甲良镇的城乡建设不断扩大和外出务工的家长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外来人口和留守儿童也在日益增多,生源变动较大。这为我们的新生入学和学生的毕业工作带来一定的麻烦,也为我校的学生变动和学生信息的采集带来困扰。为此,我校在新生入学前首先根据甲

良幼儿园的毕业名单进行统计新生数,便于设立一年级班数及班额。制定好学校的招生计划、要求,印制好新生入学通知,并发放到甲良幼儿园家长手中,最后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对于新生,我们严格按要求进行入学、分班,对于留守儿童家庭,我们必要时还采取上门服务和耐心等候的方式进行工作;对于外籍学生的入学和信息登记,我们采取留下户口复印件、方便入学的方式进行归档,这样保证了入学新生的信息比较准确,为学生学籍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毕业班管理工作是我们学籍工作的最后环节。我们的做法也是从细从严入手。对即将毕业的年段学生的信息和变动情况首先进行摸排。即将毕业时,我校要求班主任对外来学生告知家长,如有要求回原籍就读初中的学生,先做好毕业前变动工作,也为外地学生回当地中学读书提供方便。如实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切实做好毕业班的毕业工作。 2.严格学生变动程序 今年我校七百多名学生,大部分都是城乡建设迁移过来的子女,再加上当地外出打工特别多,留守儿童有增无减,这些就为我们学籍工作中的学生变动带来麻烦。为此每学期开学前,我校都事先准备好外来学生信息登记表格、学生变动各种证明以及变动要求。转来学生必须事先登记好个人信息、上交学生变动证明、上交学生和家长户口簿复印件;转出的学生必须事先登记好个人信息、上交学生变动证明;休学的必须提供医学证明和家长申请。我们的原则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对转出的学生,了解清原因,看户口,严把转出关。对转入学生,查验户口,转学证,严把转入关。 学校还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加强班主任学籍管理培训工作。让班主任参与学生变动申报和了解中来,如班级学生变动和去向、外来学生变动证明的上交、学生休学的要求和人数的变化等等。在培训中加入学籍的要求和政策学习,让班主任知道学籍的重要性,也为学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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