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麻醉药品的处方分析
山西博爱医院2010年全年麻醉药品处方分析

1222 21 年全年住院麻醉药品处方情况分析( ... 00 见表 4 )
表 4 山 西博 爱 医 院 2 l O O年 全 年 住 院 麻 醉 药 品 用药 分 析
我院住院麻醉药品处方共 1 0 张, 3 共使用 1 种麻醉药 3 2
药品中,D s D D 从大到小取前六名的顺序依次是: 芬太尼注射 液 ( 030 )芬太尼透皮贴剂(2.0 、 1 3. 0、 268 )注射用瑞芬太尼 (1.0 、 267)舒芬太尼注射液(80 )哌替啶注射液(15) 7.0 、 7.0 、 吗啡注射液(94)D 大小顺序是: 6.5 ;UI 芬太尼注射液(.1、 18) 芬太尼透皮贴剂(.7、 O9)注射用瑞芬太尼(.1、 09 )舒芬太尼注 射液(.8 、 O8)哌替啶注射液(.2、 O6)吗啡注射液(.8。 o4 )
床应用指导原则》 及药品说明书 ] 。
有 7 , 14 种 在 0 张麻醉处方中有 1 张是为癌痛患者开具 的, 5 手术后微量泵镇痛使用。
122 全年麻醉处方统计分析 ..
其余的处方有两大类: 一类是辅助手术麻醉镇痛, 另一类是 D D 大, D s 反映该药的用药频度大, 反之则小,U <1 D I 表示
由表 1 可见,00 9 21 年 月本院门诊患者使用的麻醉药品 有 5 在 1 张处方中有 1 种, 2 张处方 6 支芬太尼注射液用于
手术后微量泵镇痛, 另外 1 张全部用于癌痛患者。 1
表 2 山西 博 爱 医院 2 1 年 9月住 院麻 醉 药 品处 方 统 计 表 00
药 品 规 格 数 量 处 数 癌 方 者处方
傅 霄汉 , 李宏 力 , 袁庆 芳
( 西博 爱 医 院 , 西 太 原 山 山 000 ) 3 0 1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限量

1.保存、颜色、标注、用量、限制外配的比较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限量的比较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3.我国生产及使用的麻醉药品的品种共25种。
可卡因、罂粟秆浓缩物、二氢埃托啡、地芬诺酯、芬太尼、美沙酮、吗啡、阿片、羟考酮、哌替啶、罂粟壳、瑞芬太尼、舒芬太尼、蒂巴因、布桂嗪、可待因、复方樟脑酊、右丙氧芬、双氢可待因、乙基吗啡、福尔可定、阿法罗定、氢可酮、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
4.我国生产及使用的第二类、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
(1)我国生产及使用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共7种。
丁丙诺啡、氯胺酮、马吲哚、哌醋甲酯、司可巴比妥、三唑仑、r-羟丁酸。
(2)我国生产及使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品种共33种。
异戊巴比妥、布托啡诺及其注射剂、咖啡因、安钠咖、去甲伪麻黄碱、地佐辛及其注射剂、喷他佐辛、阿普唑仑、巴比妥、氯氮卓、地西泮、艾司唑仑,氟西泮、劳拉西泮、甲丙氨酯、咪达唑仑、纳布啡及其注射剂、硝西泮、匹莫林、苯巴比妥、唑吡坦、扎来普隆、麦角胺咖啡因片、芬氟拉明、格鲁米特、戊巴比妥、溴西泮、氯硝西泮、氯氟卓乙酯、奥沙西泮、氨酚氢可酮片、替马西泮、曲马多。
徐州市某三甲医院2005~2007年麻醉药品的管理及麻醉处方分析

该院在认真贯彻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同时M,为了加强该院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结合该院实际制订了以下实 施方案:(D医院成立由主管院长负责,医务处、药剂科、护理 部、保卫科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 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②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 医院的实际情况,制订该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 实施方案及各部门、各环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规章 制度。③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医院年度目 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
全组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腹痛.以左上腹部明显。有明 显腹膜炎表现18例,伴有休克14例,经B超检查21例,18 例有脾损伤表现,并有腹腔积液,23例均行腹腔穿刺,抽出 不凝固血18例。有2例为延迟性脾破裂。
度损伤。手术所见脾裂伤长度≤5.O cm,深度≤10 cm; Ⅱ级(5例):脾裂伤总长度≥5.0 cm,深度>10 cm,但部分脾 段血管受累;Ⅲ级(6例):脾破裂伤及脾门或脾部分离断,脾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晶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精 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2007年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以该 院药库微机管理系统提供的2005.2007年麻醉药品使用情 况f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消耗量、金额等),及该院2005~2007 年麻醉药品管理专用账册为调查对象,分别统计麻醉药品的 消耗、处方使用率。并进行分析。 1.2方法
关于规范开具麻醉药品

关于规范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通告
各临床科室:
近期临床用药中,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不规范的情况。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中药罂粟壳一张处方的用量不超过18g)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希望临床科室引起重视,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开具处方。
我院现有麻醉、精神药品品种:
麻醉药品:
针剂:杜冷丁针吗啡针芬太尼针瑞芬太尼针强痛定针
片剂:硫酸吗啡缓释片(美施康定)10mg/30mg 可待因片强痛定片
贴剂:芬太尼贴剂5mg/25mg
中药:罂粟壳
第一类精神药品:氯胺酮针
第二类精神药品:
针剂:鲁米那针曲马多针安定针酒石酸布托啡诺针麻黄碱针地佐辛针力月西针
片剂:舒乐安定片
胶囊:曲马多胶囊
药剂科。
麻醉药品

门诊西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用量细则
门诊西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用量细则
无麻醉卡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
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有麻醉卡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住院患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为1日常用量,注射剂只有中午或晚上才能到急诊药房取药,其他剂
型可随时到门(急)诊药房取药。
注:①以上“常用量”以医生处方上开具的用法用量为参照。
②开具麻醉药品或第一类精神药品满3日、7日、15日常用量的患者,只能在满3日、
7日、15日后才可重新开具麻醉药品或第一类精神药品。
③每张处方开具的量不得超过极量:吗啡针极量为一次20mg ,一日60mg;磷酸可待
因每次用量不宜超过100mg,每日总量不超过250mg;强痛定针首次及总量可以不受
常规剂量限制;哌替啶针极量为一次150 mg,一日600mg,两次用药间隔不宜少于4
小时;吗啡片极量为一次30 mg,一日100mg;盐酸吗啡缓释片由医师根据镇痛效果
和耐受情况决定剂量,必须整片吞服,不可截开或嚼碎。
处方限量、有效期以及处方的审核

处方限量、有效期以及处方的审核处方限量1、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量。
2、为门诊一般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其他剂型,每张不得超过3日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限量同麻醉药品,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病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3、为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4、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5、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处方有效期: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厨房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
在处方调剂中,由药剂人员完成的主要技术环节包括以下6个方面:收方、审查处方、调配处方、包装与贴标签、核对处方、发药与指导用药。
处方审核:1、处方审核内容包括合法性审核、规范性审核、适宜性审核2、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差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3、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处方保存期限及销毁程序1、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2、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在销毁时,必须由两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对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销毁后要及时做好销毁登记,监销人要进行双签字。
我院中心手术室使用麻醉药品电子处方的规范性分析

第49卷第8期新禮医学Vol.49 No.8 2019 年 8 月XINJIANG MEDICAL JO U R N A L August.2019•医疗管理•我院中心手术室使用麻醉药品电子处方的规范性分析李洁,耿伟,朱青梅,滕亮(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新疆乌鲁木齐830054)中图分类号:R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83(2019)08—843—03麻醉药品是医疗机构中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通过对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的有效管理来进行规范 化管理。
在诊疗活动中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 师专门为患者开具的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称为处 方,是由药学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人员进 行审核、调配、核对[1_\国家规定开具有特殊性的麻醉药品须使用专用红色处方,是领取及使用麻醉 药品的重要凭证。
本院中心手术室手术台数较多,从而麻醉处方日平均处方量100张左右。
麻醉处方 内容较普通处方详细,患者身份证信息,代办人姓 名、代办人身份证信息是处方前记内容特有内容, 必须填写完整每项,否则视为不合格处方[3]。
在手 写处方过程中存在较多人为因素,因此不能确保每 张处方的规范性。
随着科技的发展,本院已经广泛 运用电子信息系统,随之产生了电子处方。
通过医 院信息系统实现的数字化处方称为电子处方1H。
信息化在建立医院药房快捷的管理、服务机制,提 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院 引进麦迪斯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DoCare麻 醉临床信息系统(版本:v5.0),依据《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编 写了相关的程序,其格式与纸质手写项目及内容一 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医师和药师双签名后才有 效。
在系统上患者信息及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都 有详细记载。
本研究通过对我院中心手术室使用麻 醉药品电子处方前后的规范性进行对比分析,分析使用麻醉药品电子处方的优势、存在的不足和改 进方法,以求进一步促进麻醉精神药品的规范化管理。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与调剂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与调剂管理制度一、处方原则(一)医师须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
(二)医师必须使用麻醉、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麻醉、精神药品。
(三)开具的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
(四)处方前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处方)号、疾病名称。
住院患者还应注明住院号及床号。
(五)处方正文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六)处方后记必须有处方权医生签全名或盖章。
医师处方签字须与备案签名字样一致。
(七)凡在我院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患者,必须建立病历,患者病历必须交门诊部保管,严禁将病历交患者保存。
开方医师必须将临床诊断、使用药品情况详细记录在病历上,以备检查。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我院院内使用,特殊情况由本院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九)医院须要求长期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群口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二、处方流程(一)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确定患者需要使用麻醉、精神药品;医生与患者共同签署《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持有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证明书是证明病人就诊过程及诊休意见的文字凭据,应由有相关资质的责任医师开具,它是病人考勤、工伤诊断、肇事赔偿、司法鉴定以及各类保险报销的重要凭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诊断检查报告单不作为诊断证明使用);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员身份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到药房进行留存,如患者委托亲属代办,应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将两者身份证复印件及知情同意书复印件、诊断证明书贴在门诊病历中,并在门诊病历封面上加盖麻醉药品使用章(医务科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