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处方点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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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处方点评

麻精处方点评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附属医院2014年1月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2014年1月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共计188张,其中麻醉、精一药品处方58 张,精二药品处方130张,合格处方170张,处方合格率%。

一、麻醉、精一处方共计58张,其中不合格处方10张,合理处方48张,处方合格率%。

不合理原因:1、医师方面:1)4张处方患者家庭住址不详细,为了使麻醉药品的使用具有可追溯性,避免滥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我院的麻精药品管理规定,对处方前记内容应该完整清晰填写。

处方医生:任维军(2张)、许坚(2张)2)5张处方用法项具体给药剂量不详。

处方医生:许坚(5张)例:布桂嗪注射液×1支用法:肌注《处方管理办法》要求用法处必须能明确标示出给药剂量及给药方法。

2、药师方面:1张处方后记审核处无药师签字。

《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处方后记药师签名处必须全项,以示从各方面对本张处方调剂负责。

处方药师:李志菊(1张)二、二类精神药品处方130张(包括6张麻黄素注射液处方),不合理处方8张,合理处方124张,处方合格率%。

不合理原因:1、医生方面:1)处方用量超过规定:4张处方给患者开具14天药量,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处方医生:郝志强(1张)、齐汝全(2张)。

例:艾司唑仑片1 MG×14# 用法:1毫克一日一次口服2)药品剂量错误::例1:阿普唑仑片1 MG×14# 用法:1毫克一日一次口服而实际上阿普唑仑每片剂量是 MG。

处方医生:王之江(2张)、张一峰(1张)。

三、根据以上情况提出建议:1、麻、精药品处方点评结果在科主任会上通报。

2、医生方面:反馈科室、个人,整改并上报职能科室检查表。

3、药剂科通过汇总不规范处方的各类问题,医务科定期组织医生及相关科室有针对性地进行麻、精药品知识讲座,面对面交流与沟通,促进相互用药知识水平的提高。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

三都湘一医院处方点评制度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医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确保医疗安全。

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点评内容根据临床诊疗规范、药物治疗原则、处方管理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药品使用管理的要求,将下列内容列入处方评价范围:1、处方药品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最长为一个月的用量,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2、抗菌素的规范使用。

依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有关管理规范的规定,对抗菌素(抗感染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作出评价。

3、高价位药品用法用量。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4、处方药品费用。

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5、处方药品名称。

处方药品名称必须用中文、通用名称书写。

6、特殊药品的规范使用。

依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有关管理规范的规定,对合理、规范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出评价。

二、评价方法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临床科室的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尤其是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价,并在院内通报结果及在院内公示栏公布不合格或不合理处方。

三、处方评价标准: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处方格式1、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住址等栏目有缺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等栏目有缺项。

2、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3、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1、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2、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合理选择药品用法用量,不得滥用抗菌药物。

3、对于高危药品和易滥用药品,医师应当特别注意用药安全,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医师应当对用药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及时调整用药方案,确保用药效果和安全性。

二、评价方法一)处方审核1、药师应当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书写规范、药品选择合理、用法用量准确。

2、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药师应当及时向医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药师应当记录处方审核情况,留存备查。

二)处方评价1、医院应当建立处方评价制度,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处方书写、药品选择、用法用量等方面。

2、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医师,帮助其提高处方质量。

3、医院应当定期对处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三、处方管理1、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处方管理规范、有效。

2、医师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合理开具处方,确保用药安全。

3、药师应当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书写规范、药品选择合理、用法用量准确。

4、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师和药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处方管理和用药安全意识。

处方应当严格控制用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并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药品剂量与数量。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如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不同类型的药品剂型有不同的单位,如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要点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要点

精品课件
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 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 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精品课件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 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 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 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精品课件
用药不适宜
癌痛患者镇痛开具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用于锐痛,应选用吗啡注射液。
精品课件
精品课件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 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 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要点20Fra bibliotek5年7月29日
精品课件
为保证医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2014年10月 我院单独制定了<麻醉和精神药品处方合理用药点评办 法>,建立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合理用药点评制度,使得该 类药品的临床使用日趋安全化、合理化;与处方干预前比 较,处方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减少,保证了精、麻药品应 用的安全有效。
精品课件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 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 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精品课件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 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 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 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表评价内容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表评价内容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表评价内容
评价项目 代码 c-1 c-2 c-3 c-4 c-5 c-6 评价内容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未按要求使用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 注“麻、精—”的处方; 医师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处方的,医师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药师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的;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无审核调配药师 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字句的;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麻醉药品注射剂带到医疗机构外使用的;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超过1次常用量 的;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超过7日常用量的;其他剂型,每张处方超过3日常用量的; 哌酸甲酯缓蚀剂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超过30日常用量的;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每张处方超过3日常用量的;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超过15日常用量的;其他 剂型,每张处方超过7日常用量的;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非逐日开具的;或每张处方超过1日 常用量的; 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量超过1次常用量的;或在二级以下医院内使用的; 盐酸哌替啶处方量超过1次常用量的;或带到医疗机构外使用的 无适应证用药,或者是一种不适宜的;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如为癌痛患者选用哌替啶(杜冷丁)镇痛;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如癌痛患者或者慢性中重度疼痛患者长期镇痛未首选口 服给药方式、未使用控缓释制剂的,癌痛患者首选注射剂(如吗啡针)给药的; 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的,如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控缓释制剂,控制每张处方量过小。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为切实提高医院处方书写质量,杜绝不合理用药的现象,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处方点评分为“门诊普通处方点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点评”、“门诊、住院处方指标数据评价”三种形式。

2、“门诊普通处方点评”由药剂科临床药学室每月任意抽取一日的门诊普通处方进行点评。

每月“门诊普通处方点评”的抽查处方数量不得少于100张,处方点评结果,由药剂科会同质控办并结合质控专家组意见,通过早会在院内公布。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点评”由药剂科负责,点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点评结果通过早会在院内公布。

4、“门诊处方指标数据评价”由药房提供药品消耗药据,药剂科进行分析点评,门诊以医生为点评对象得出处方评价指标,住院以科室为评价对象得出住院处方评价指标。

处方指标项目包括:处方平均品种数、处方平均金额、抗生素使用率、抗生素联用率、抗生素各类别使用率、中成药使用指标、中药注射剂使用指标。

门诊、住院处方指标数据评价结果由医务科、监审处审议,对其中不合理的指标由业务院长向医生或科室签发,督促整改。

5、处方点评内容包括①处方书写情况: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要求;②合理用药情况:有无药物使用指标;是否及时停药或及时对用药情况进行评估;是否违反联合用药原则;有无超剂量用药。

③大处方情况。

④对用药集中,用量大的药品处方有针对性的点评。

6、处方点评标准:《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及诊疗规范。

7、医院处方点评结果纳入对医生、科室每月的综合目标考核。

处方评价结果应及时通过“医院药学服务网”“院内及时办公网”院务会等形式公布,并纳入医院缺陷考核范围,对严重的不合理用药提交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处理。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

xx医院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所称的处方,是指由我院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科室及其人员。

第三条医务科、药剂科负责全院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实施。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格式严格按国家、省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处方用法中不得使用“遵医嘱”等字句。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开具。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不得自行编制及使用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处方中有规定作皮试的药品时,医师需在相应药品名称前注明皮试结果,或“续用”。

(六)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不能填写“成”、“婴”、“幼”、“新生”等,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七)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

(八)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总结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总结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总结近年来,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增大,精神压力病态化的现象也日益严重。

为了缓解和治疗这些问题,麻醉精神药品成为了常见的处方药物。

然而,因为麻醉精神药品的特殊性,严格的点评和总结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对麻醉精神药品处方进行点评总结。

一、麻醉精神药品的种类及用途麻醉精神药品涵盖了多种药物,包括镇静催眠剂、抗焦虑药物、抗抑郁药物等。

这些药物的主要用途是缓解焦虑、抑郁和睡眠障碍等精神症状。

然而,这类药物也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和副作用,需谨慎使用。

二、麻醉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1. 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使用麻醉精神药品,不可自行调整剂量或频率。

2. 注意交代医生过敏史以及服用其他药物情况,避免潜在的药物反应和相互作用。

3. 结合饮食和生活习惯,调整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时间。

避免与酒精、咖啡因等刺激性物质同时使用。

4. 定期复诊,共同评估疗效及副作用,合理调整用药方案。

三、麻醉精神药品的副作用及风险1. 镇静催眠剂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嗜睡、疲劳、注意力不集中等,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昏迷。

2. 抗焦虑药物可能引起头晕、乏力、呼吸抑制等不适症状。

3. 抗抑郁药物常见的副作用是性功能障碍、体重增加、失眠等。

4. 长期使用麻醉精神药品还可能产生依赖性,停药时会出现戒断症状。

四、合理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建议1. 遵循医嘱,按时、按量服用。

2. 注意观察药物的效果和副作用,及时与医生沟通。

3. 遵循医生的指导,进行药物的逐渐停用,避免突然停药。

4. 配合其他治疗方式,如心理咨询、运动疗法等,提高治疗效果。

五、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1. 长期使用麻醉精神药品需定期复诊,避免潜在风险和副作用的发生。

2. 在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期间,避免驾驶机动车辆、操作复杂机械等需要高度警惕的活动。

3. 避免与酒精及其他药物同时使用,以免造成不良反应。

4. 如出现过敏反应、副作用或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六、结语麻醉精神药品在帮助患者缓解精神症状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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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麻醉药品处方点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8、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
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
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 g)为单位。

(五)处方药品费用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七) 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二、评价方法
1、药剂科每个月抽查每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
4、每月7日以前,评价结果由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和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公室进行处罚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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