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处方点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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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处方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开具处方的医师、审核处方的药师、执行处方的护士等相关人员。

三、制度内容(一)处方点评的定义处方点评是指药师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专业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以及对执行处方的护士进行操作规范、用药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二)处方点评的分类1. 前置点评:指药师在处方送达药房前,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或其他方式对处方进行预先审核,并及时与医师沟通反馈,对不合理或不规范的处方进行调整或撤销。

2. 后置点评:指药师在处方送达药房后,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或其他方式对已执行的处方进行回顾性审核,并及时与医师沟通反馈,对不合理或不规范的处方进行记录或追责。

3. 实时点评:指药师在护士执行处方时,通过现场观察或其他方式对护士的操作规范、用药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及时与护士沟通反馈,对不合理或不规范的操作进行纠正或教育。

(三)处方点评的内容1. 处方是否符合诊断;2. 处方是否符合治疗原则;3. 处方是否符合临床指南或循证医学;4.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基本药物目录;5.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6.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规定;7.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规定;8.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毒性强、副作用大、有特殊用法或禁忌症的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规定;9.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敏、药物禁忌症等药物安全管理规定;10.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药物剂量、给药途径、给药频次、给药时间等用药规范管理规定;11.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药物配伍、制剂、保存等药物质量管理规定;12.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处方书写规范管理规定;13.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处方审查、执行、记录等流程管理规定;14.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处方费用控制管理规定;15.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处方监测、评价、反馈等质量管理规定。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五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五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一、为加强医院处方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医生不合理用药现象,促进医院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治疗质量,根据卫生厅转发卫生部____《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____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____如下:组长:____副组长:____\、____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包括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及病房医嘱单进行抽查检查。

由门急诊办公室负责对门急诊处方检查结果进行点评,由医教科负责对病房医嘱单检查结果进行点评。

四、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要点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要点

精品课件
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 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 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精品课件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 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 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 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精品课件
用药不适宜
癌痛患者镇痛开具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用于锐痛,应选用吗啡注射液。
精品课件
精品课件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 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 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要点20Fra bibliotek5年7月29日
精品课件
为保证医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2014年10月 我院单独制定了<麻醉和精神药品处方合理用药点评办 法>,建立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合理用药点评制度,使得该 类药品的临床使用日趋安全化、合理化;与处方干预前比 较,处方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减少,保证了精、麻药品应 用的安全有效。
精品课件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 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 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精品课件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 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 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 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为切实提高医院处方书写质量,杜绝不合理用药的现象,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处方点评分为“门诊普通处方点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点评”、“门诊、住院处方指标数据评价”三种形式。

2、“门诊普通处方点评”由药剂科临床药学室每月任意抽取一日的门诊普通处方进行点评。

每月“门诊普通处方点评”的抽查处方数量不得少于100张,处方点评结果,由药剂科会同质控办并结合质控专家组意见,通过早会在院内公布。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点评”由药剂科负责,点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点评结果通过早会在院内公布。

4、“门诊处方指标数据评价”由药房提供药品消耗药据,药剂科进行分析点评,门诊以医生为点评对象得出处方评价指标,住院以科室为评价对象得出住院处方评价指标。

处方指标项目包括:处方平均品种数、处方平均金额、抗生素使用率、抗生素联用率、抗生素各类别使用率、中成药使用指标、中药注射剂使用指标。

门诊、住院处方指标数据评价结果由医务科、监审处审议,对其中不合理的指标由业务院长向医生或科室签发,督促整改。

5、处方点评内容包括①处方书写情况: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要求;②合理用药情况:有无药物使用指标;是否及时停药或及时对用药情况进行评估;是否违反联合用药原则;有无超剂量用药。

③大处方情况。

④对用药集中,用量大的药品处方有针对性的点评。

6、处方点评标准:《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及诊疗规范。

7、医院处方点评结果纳入对医生、科室每月的综合目标考核。

处方评价结果应及时通过“医院药学服务网”“院内及时办公网”院务会等形式公布,并纳入医院缺陷考核范围,对严重的不合理用药提交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处理。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I目的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

II范围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学部、医务科。

III制度一、组织管理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和药学部共同组织实施。

医院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专家组负责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药学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具有获得新药和临床正确、适宜使用药物新知识的能力;熟悉相关的药事法律法规;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处方点评的实施细则(-)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在处方前置审核系统审核基础上,每月随机抽取周末门急诊处方各200张,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进行点评;病房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IOO份,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进行点评。

(二)每月对各病区运行病历、出院病历的用药医嘱进行抽查,评价患者就诊前和遵医嘱使用的药品是否在病历中记录,评价病程记录中是否有明确的用药依据及分析,分析评价医嘱书写规范与药物临床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及超常用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实施干预、提出改进措施。

(三)药学部每月提供前一个月用量最多/总金额最大的前10种药品;每月用量最多/总金额最大的前10种抗菌药物。

(四)逐步建立健全专项处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五)处方点评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三、处方点评的结果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

麻醉药品处方点评1

麻醉药品处方点评1

点评结果处理
点评结果为合格的情况,应按照规定发放麻醉药品 点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情况,应重新审核并提交麻醉药品处方 对于不合格的麻醉药品处方,应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对于多次不合格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应加强培训和监管
改进措施与持续改进
针对点评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包括加强培训、规范处方书写等。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对麻醉药品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麻醉药品安全合理使用。 定期组织专家对医院麻醉药品处方点评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提高处方点评的质量和效果。
点评流程
收集处方:从医 疗机构收集麻醉 药品处方。
处方筛选:剔除 不合格或无效处 方。
处方点评:依据 标准对筛选后的 处方进行评价。
结果反馈:将点 评结果反馈给医 疗机构,并督促 改进。
点评标准
处方格式:符合国家规定
药品品种:符合国家药品 目录
药品用量:符合临床用量 标准
处方开具:符合医生处方 资格
药品适应症与用法用量
适应症:指药物适用于哪些疾病或症状的治疗
用法用量:指药物的用法(如口服、注射等)和用量(如每日几次、每次 多少剂量等)
处方点评内容:对麻醉药品处方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进行评估和审核
点评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麻醉药品处方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进 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遵守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和相关政策,确保 处方点评工作合法 合规。
遵循医学伦理规范, 保护患者隐私和权 益,确保处方点评 工作公正、客观。
遵循药品管理法律 法规,确保麻醉药 品的合理使用和管 理。
遵循医疗质量和安 全标准,确保处方 点评工作质量和安 全。

麻醉、精一药品专项点评制度

麻醉、精一药品专项点评制度

绥棱县人民医院依据:2010年《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合法性):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2005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药品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合理性):2007年《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1年《成人癌痛临床实践指南》2016年《黑龙江省临床合理用药督导检查》(麻醉、精神药品2016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麻醉、精一药品专项点评制度。

点评方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每月对药房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抽取门(急)诊麻醉、精一处方20张,处方基本信息、诊断、药物通用名、规格、用法用量、处方量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每六个月对临床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时包括的内容有处方是否严把关、专用帐册登记是否完全、专册登记是否完整、管理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回收情况是否良好、帐物批号是否相符、出入库管理是否严格、报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销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值班时是否巡查、各个岗位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等等。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现场记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2016年9月绥棱县人民医院依据:2010年《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合法性):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2005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药品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合理性):2007年《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1年《成人癌痛临床实践指南》2016年《黑龙江省临床合理用药督导检查》(麻醉、精神药品2016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麻醉、精一药品专项点评制度。

点评方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每月对药房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抽取门(急)诊麻醉、精一处方20张,处方基本信息、诊断、药物通用名、规格、用法用量、处方量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处方评价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处方评价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处方评价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总5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处方评价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处方评价制度为切实加强我院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特制订处方评价制度。

一、评价内容除上述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处方管理要求外,将下列内容列入处方评价范围:一是处方药品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二是抗菌素的规范使用。

对照卫生部指导原则和有关管理规范的规定,对合理、规范使用抗菌素(抗感染药物)作出评价。

三是贵重药品用法用量。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四是处方药品费用。

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二、评价方法结合医院日常医疗质量检查工作,由考核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科室的处方质量尤其是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考核、评价,并通报结果。

医院每个月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活动,并在内部通报评价结果和落实整改措施。

药房指定专人每日对处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排查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三、处方评价标准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一)书写格式1、前记中“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病情诊断等有缺项。

2、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要求的。

3、药品名称不用通用名或不用中文(或拉丁文)名称书写的;4、药品剂型、剂量、规格、用法、用量书写不正确或不清楚的;5、需进行皮试的,处方上未注明;6、儿科处方婴幼儿年龄未写日、月龄或体重的;7、处方后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名,或调剂、复核非双人签名;8、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的;9、医师未签全名,或签名没有备案的;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11、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或缺其中之一者;12、后记中“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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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七) 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二、评价方法
1、药剂科每个月抽查每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
4、每月7日以前,评价结果由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和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公室进行处罚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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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8、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 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 Nhomakorabea作为诊断。
10、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麻醉药品处方点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 ,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11、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g)为单位。
(五)处方药品费用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
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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